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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理性心理學的批判

2024-10-04 15:00:12 作者: 鄧曉芒

  一個是理性心理學。康德對於理性心理學的批判。理性心理學實際上是大陸理性派在心理學方面,試圖通過一種心理學來探討人的靈魂的問題。靈魂問題顯然是一個形上學的問題,靈魂無形無象,把握不到,那麼你怎麼能探討靈魂呢?但是理性派自認為可以通過理性來先驗地或者是超驗地規定靈魂的特點,不需要任何經驗,因為理性派的特點就是這樣的,認為理性本身通過單純邏輯就可以推出一些確定的知識。這些知識要比經驗知識更高,因為它們是具有普遍性、具有必然性的。經驗知識呢,它沒有普遍性、必然性,它是後天的。所以理性派非常自信,認為他的邏輯具有這樣一種功能。理性心理學,對於靈魂做出了這樣一些規定,這些規定呢,是通過一種推理,一種形式邏輯的推理推出來的。但是這種推理呢,康德把它稱為「謬誤推理」,它是犯了邏輯錯誤的,犯了一種隱秘的邏輯錯誤。這些理性派的哲學家雖然在邏輯上是非常精通的,他們自認為邏輯是無所不能嘛,所以他們對於邏輯的研究是非常深的,凡是理性派的哲學家,都是精通邏輯學的。但是康德指出來,恰好他們在邏輯學上面產生了一種謬誤推理。這種謬誤推理體現為,這些人把靈魂賦予了一些先驗的謂詞。所謂先驗的謂詞就是說,這樣一些謂詞呢,本來是只能夠運用於經驗之上的。但是他們把它運用於超驗的對象之上,運用於理念之上,試圖獲得某種超驗的知識,這樣就導致了一種謬誤。理性心理學用這種方法提出了四個命題來規定靈魂。

  第一個命題,「靈魂是實體」。他們認為,所謂實體,按照亞里士多德的實體的定義,亞里士多德在他的《形上學》里已經提到了,就是說,實體就是那種只能夠作為主詞而不能夠作為賓詞來使用的。那麼,理性派的這些哲學家呢,由這個大前提就推出來,「我」這個詞就是一個主詞,而不能夠做賓詞。一切我的知識都是我的,所以,所有的知識都是在「我」的這個主詞的前提之下,才得以形成的。但是,所有由「我」所形成的知識,都不能用來描述我,否則我就只是一個經驗的我,而不再是那個作為一切知識的前提的先驗的我了。通過「我」的這個主體,笛卡兒不是講「我思故我在」嗎?我思,通過我這個主體,我可以思到所有一切知識,這個知識那個知識,但是這個知識那個知識都是我思出來的,它們都不能用來規定先驗的我。所以「我」這個概念呢,從「我思故我在」裡面呢,就已經看出來了,它是一個絕對的主詞,而不能夠做賓詞。它不能夠用它所認識的任何其他的東西來描述。你用任何其他的東西來形容它,都是錯誤的。因為我超越於其他所有的東西之上。我想到的一個東西,比如說想到一個桌子,你說我就像這個桌子,那不是的。我超越這個桌子之上。它是我所構成起來的,我所想到的,我所認識到的。但是呢,你並不能用它來描述我。那麼什麼東西可以描述我呢?只有那種先驗的謂詞,比如說「實體」。既然一切只能作主詞而不能作賓詞的都是實體,那麼「我」就是一個主詞而不是賓詞,所以呢,「我」就是實體。這是理性派的一個推論。它體現為這樣的三段論:

  大前提:凡是只能被思考為主詞的東西也只能作為主體而實存,因而也就是實體;

  小前提:現在,一個能思的存在者僅僅作為本身來看,只能被思考為主詞;

  結論:所以,它也只作為一個主體、也就是作為實體而實存。

  看起來好像順理成章,在形式邏輯上好像是無懈可擊,但是康德指出來,這個裡頭是謬誤推理。

  為什麼是謬誤推理?康德認為,「我」這個概念,有雙重含義。一方面它作為邏輯上的主詞,另一方面,它作為現實的一個主體。主詞這個拉丁文的含義也是雙重的,subject,它可以翻譯成主詞,也可以翻譯成主體。中文很方便了,中文根據它在它的語境下的含義,我們可以區分開來,這個是邏輯上的主詞,主詞和謂詞不一樣。那麼在另外一個場合之下呢,它是指的一個實實在在的主體。我們中文一下子就區分開來了。但是在西文裡面呢,很難區分,它就是一個詞。主詞、主體、主觀,都是這個詞。主詞是邏輯意義上的,主體是本體論意義上的,主觀是認識論意義上的。但是它們都是用Subjekt這個詞來表示。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在西方的哲學裡面,因為它是一個用得很廣的哲學概念了。在什麼時候我們把它翻譯成主體,什麼時候翻譯成主詞,我們中國人要非常小心。有時候還是區分不開來。因為它有雙重含義,甚至三重含義。認識論、邏輯學和本體論,三重含義。所以,康德認為你把「我」當作主詞的時候,你就不能把它同時又當作主體。主體就是存在的東西了。主詞就是邏輯上的一個前提,邏輯上的主詞,並不等於存在上的主體,康德指出這一點,就是說,你犯了四名詞的錯誤了。也就是說,本來一個三段論式只能有三個名詞,這三個名詞在這個三段論式裡面,「我」這個詞有不同的含義,或者「主詞」這個詞有不同的含義,一個含義是主詞,另外一個含義是主體。那麼你就偷換了概念,把四個名詞冒充為三個名詞了。你自以為只要證明了它是主詞,你就證明了它是主體;而證明了主體,你就以為它是一個實體了。但實體必須是現實存在的嘛,必須在時間空間中,而不只是一個邏輯概念。這個偷換概念就是這樣偷換過來的。所以第一個命題呢,康德認為就是不成立的。它是一種謬誤推理。

  康德對於理性心理學的批判,前面講了第一個命題,「靈魂是實體」,他認為靈魂不可能推出來它是實體。你要能夠從邏輯上推出來它是實體的話,那你就在邏輯上面出現了問題,就叫作謬誤推理,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在邏輯上來講,也就是四名詞的錯誤。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三個名詞,符合一個三段論式的要求,實際上是犯了一個邏輯錯誤了。那麼,除了這樣一個命題以外,理性心理學還有其他三個命題。一個就是「靈魂是單一性的」,再一個就是「靈魂是有同一性的」,再一個是「靈魂跟身體可以發生交互關係」,與身體可以發生交互作用,身心關係,它可以具體地表現在身心關係之中,發生現實的作用。康德對它們每一個都做了分析和批判。我剛才講了,對實體,他們是混淆了主詞和主體。那麼對於邏輯上的單一性,康德的評判就是說,邏輯上的單一性,不等於認識上的統一性。認識上的統一性必須要有內容。統覺,你把什麼東西統到一起來,它必須要有內容。但是邏輯上的單一性是一種抽象概念上的單一性,你把主體的這種單一性,理解為單純的,是單一性的,僅僅是一種邏輯上的意義,它並不是認識上的統一性的意思。所以你並不能證明它是一種知識。僅僅是邏輯上的一種設定,它還不是一種很現實的知識。但是單一性和統一性在德文裡面就是同一個詞:Einheit,所以很容易發生混淆。

  再一個呢就是所謂靈魂的同一性,他叫作號數上的同一性。號數上,就是同一號,我們通常講「有幾號人」,也就是人格同一性的問題。人格同一性的問題呢,也是一種混淆,就是我思故我在,我思的我跟我在的我,看起來好像在人格上是同一的。笛卡兒講道,由我思就得出了我在,但是呢,這個我在的我呢,它是我思的內容。我思的我呢,它是我思的形式。一個命題,我思故我在,這個我思是形式方面的,我在呢,是內容方面的。這兩方面你不能混淆。你如果真的要證明一個我在,那你就必須根據內容來確定我在。我想到了什麼,我受到了什麼教育,我發現了什麼樣的知識,這都是我思的內容。但是我思的形式呢,你並沒有加以認識,並沒有憑這個內容對我思的形式加以認識。這也是一種混淆。靈魂的同一性只是我思的形式上的同一性,不能推演為它是同一個認識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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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身心關係問題呢,是否能夠證明靈魂就是一個起作用的,在經驗中起作用的一個實體?笛卡兒是這樣看的,他認為,人的靈魂,它住在大腦裡面的松果腺這一部分,它通過它的很微小的抑制或者激發作用,作用於周圍,然後通過松果腺的傳遞,然後傳到全身,然後傳到人的肌肉,然後呢,人就採取行動。這就是身心關係。笛卡兒對這個身心關係講了很多。交互作用,由身體的感知,然後再通過種種途徑傳到松果腺裡面的靈魂,被靈魂所接受。被靈魂加以處理,這就形成了知識,然後靈魂又對這個外界發生反作用,等等。反正靈魂跟身體是有一種現實的交互作用的。但是康德指出,這個裡頭有一個先驗自我和經驗自我的區分。笛卡兒的我思,本來是一個先驗的自我。但是這個我思,你說它住在大腦裡面某一處,那就是經驗自我了。那通過心理學、生理學,通過解剖學,我們可以發現它。通過心理學我們可以研究它是如何形成的,從一個小孩子,到長大成人,他所受的教育,他的理性的發展,用發展心理學我們可以描述它。但是那是一種經驗的自我。經驗的自我跟認識主體的先驗自我是不同的。靈魂是不能夠由經驗自我完全把握的。經驗的自我只能夠無限地趨向於那個靈魂,但是永遠也把握不住它。它只是一個理念。

  所有這些謬誤推理呢,都是發生了一種邏輯上的混淆。都是類似於我剛才講的四名詞的這樣一種錯誤。那麼混淆的根源何在呢?康德認為,混淆的根源就在於混淆了現象和物自體。現象中表現出自我的種種特點,但是呢,我們千萬不能把它就當作是我們的靈魂實體,是我們靈魂的物自體。你以為那就是一個實體了,實體是經驗的東西。我們前面講了先驗的範疇是不能做先驗的運用的,只能做經驗的運用。你把這些範疇撇開了經驗以後,它什麼也不能規定。所以,講靈魂是一個實體,這種對實體範疇的運用是不合法的。包括對單一性的範疇,對關係的範疇的運用都是不合法的。這些範疇都只能運用於經驗的對象,而不能拿來運用於一個不表現在經驗中的靈魂這樣一個對象。所以,根本的混淆就是自在之物和現象之間的混淆。

  但儘管如此,康德指出來,理性心理學的這樣一些努力呢,也不是毫無成就的。雖然他們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偷換概念嘛;但是他們這種努力,這種自然傾向,還是有它的積極意義的。這個積極意義並不在認識領域,而在於後面要講到的它的道德實踐的領域。在道德實踐的領域,這樣一種努力是有效的。為什麼一定要證明靈魂是實體,靈魂是同一的,靈魂是單一的,靈魂是會發生現實作用的呢?它不是出於認識上的需要,認識上你根本不需要證明這一點。我們沒有靈魂的知識,我們照樣可以認識心理上的各種現象。把它當作現象去研究就可以了。但是有一方面的問題沒有辦法解決,就是道德責任問題。你靈魂沒有獨立性,靈魂沒有同一性,你怎麼承擔道德責任呢?如果你不把靈魂看作實體,你怎麼承擔道德罪過呢?一個人犯了法,你說那不是我,那是昨天的我,那不是今天的我,你就可以逃避道德責任了,你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了。所以理性派的哲學家呢,無形之中不得不設立靈魂是實體,靈魂是同一的等等,這樣一些命題。這些命題真正的用處,是在實踐上。所以作為以往的形上學,是失敗了的,但是作為未來的形上學,它是有啟發作用的。它啟示了一條通往未來形上學、通往道德形上學的道路。所以,儘管它的證明是錯誤的,我們還是要承認靈魂是實體,靈魂是單一的,靈魂是能夠單獨承擔責任、具有同一性的,而且這些事情是你的靈魂做出來的,你不能歸咎於別人。這是在另外一個領域裡面它可以這樣規定。但是在認識論方面,它完全是錯誤的。所以康德也沒有完全否認理性心理學的功勞,就是說,他們為道德領域裡設定一個靈魂不朽,留下了餘地。這是對理性心理學的批判,大致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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