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邊界的變遷
2024-10-04 14:21:58
作者: 上官雲飛
第二次鴉片戰爭時,俄人強迫清政府訂立璦琿條約(1858),將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的60萬平方公里土地割讓給俄國(僅瑗琿對岸江東64屯中國仍保留居住權,義和團運動後,亦為其侵占),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土地改為中俄共管。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又將烏蘇里江以東40萬平方公里土地也割讓給帝俄。唯庫頁島自18世紀中葉俄日已分自南北擅自輸送囚犯或移民其地,清廷置之不問。但19世紀前期土人仍向三姓副都統(駐今黑龍江依蘭)納貢,自北京條約割棄烏蘇里江東岸後,始斷絕關係。1875年日俄協議,俄以千島群島換日占庫頁島南部,遂占有全島。1905年日俄之戰,俄國戰敗。又割讓北緯50°以南歸日;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全島又歸蘇聯(今俄羅斯)。
19世紀沙俄侵入中亞,清朝的藩部屬國先後被占,遂即發生了中俄之間的西北邊界問題。1864年沙俄乘新疆內部戰亂,要挾清廷簽訂了「塔城條約」。1871年又乘亂強占伊犁,至1881年歸還伊犁時,又簽訂了「改訂伊犁條約」。以二約為根據,又陸續簽訂了許多分段具體界約,陸續都被割去若干領土。最後於1884年訂立「喀什噶爾界約」,中俄西北邊界才劃定。但此約所定邊界南止於烏孜別里山口,自此以南的帕米爾高原並未具體劃定,條約只說自下中國界向南,俄國向西南。此後俄國又擅自占領了烏孜別里山口以南包括東南方面的大片帕米爾,英國也從阿富汗向北侵占了部分帕米爾。1895年英俄在倫敦訂約私分帕米爾,中國政府始終未予承認。
中印邊界上的重大變遷分東西二段。西段喜馬拉雅山以北的拉達克地區,原是西藏的一部分,首府在列城。1842年西藏地方政府和克什米爾訂約,將拉達克地區讓與克什米爾。清政府未予承認。19世紀70年代英國取得克什米爾,拉達克地區即隨同被占。東段原以喜馬拉雅山的南麓為界,門隅、洛瑜、察隅三區皆在西藏界內。終清一代沿襲不變。至民國初年,1913~1914年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在印度西姆拉會議上搞了一個基本上以喜馬拉雅山脊為界的麥克馬洪線,未敢公開。1940年英國乘中國抗日戰爭之際,侵占了傳統邊界以北部分地區,當時中國政府曾提出抗議。1951年印度政府乘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時侵占了所有麥克馬洪線以南的地區,包括長期以來西藏地方政府設官徵稅、以達旺為首府的門隅地區。
中緬和中越邊界在19世紀後期也有過變遷,那是英法帝國主義在吞併了緬甸、越南後,圖謀繼續擴張所造成的。英國在1885年滅緬甸後不久即吞併了一些本來並不屬於緬甸介於滇緬之間的木邦、孟養等土司,進一步又占了中國騰越廳、永昌府、順寧府一些邊境,經1894年中英倫敦條約、1897年續議緬甸條約兩次訂約,1898、1899年勘界,才劃定了北段自尖高山向南至南定河、南段自南卡江至瀾滄江的兩段邊界;自尖高山以北為北段無約未定界,自南定河至南卡河為南段有約未定界。但1900年後又繼續占領中國茨竹、片馬、班洪等地,抗日戰爭時強迫中國接受。1941年換文確定。因未正式樹立界碑,故仍稱未定界。1948年緬甸獨立,1950年與中國建交,1960年中緬簽訂友好條約,同年簽訂了互諒互讓的邊界條約,緬方歸還了中國片馬、古浪、崗房三地,中方對1897年約定由中國保留主權而由緬方永租的猛卯三角地放棄主權,移交緬甸,解決了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法國在1884年占越南後,至1895年與中國劃界,又將原屬雲南臨安府南境的勐蚌、勐賴、勐梭和衙門坡,普洱府屬車裡宣慰司的勐烏、烏得等地劃歸越南。
海疆方面,英國於1842年通過江寧條約強占香港。1860年通過北京條約強占九龍老界。1887年又在英帝主持下,迫使清廷將澳門永租給葡萄牙。日本於1895年通過馬關條約強占台灣、澎湖(見台灣省)。1898年德國強租山東膠州灣,俄國強租奉天旅順、大連,法國強租廣東廣州灣,英國強租九龍半島及其附近島嶼稱為新界,又強租山東威海衛。1905年日俄戰爭後旅大、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膠州灣相繼皆為日本所占。膠州灣於1922年收回,威海衛於1930年收回。台灣、澎湖、旅大及廣州灣皆於1945年收回。1984年中英議定,香港、九龍定於1997年收回。1987年中葡議定,澳門定於1999年收回。
南海諸島本為中國廣東海南島漁民遠海捕撈棲息之所。清季以後,日、法等國企圖侵占,未能遂願,至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日本海軍所占,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當時中國政府派艦巡邏,測繪、定名,重申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