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血色朝霞 1
2024-10-04 12:57:15
作者: 朱維堅
夜。一條鄉間道路上,走著一個男人的身影。
身影消瘦,但十分強健,動作協調,敏捷。身影向前走著,還不時回頭看一眼,他的眼睛被身後天際的紅光所染紅,顯得殘忍猙獰。看到後邊的紅光,他笑了一下,閃出一口雪亮的牙齒,特別是門牙中間的一顆,格外白,格外亮。這一切使他就像一頭莫名的野獸。
他就是那個殺手。
但,他不是什麼無名殺手,他有名字,他就是當年已經被執行了死刑的季寶子——季小龍。
季小龍匆匆向前走著,走上了公路。前面出現車燈的光,他跳進路溝藏起身形。汽車駛過,他跳出來繼續向前走著,仍不時回頭望上一眼身後的紅光,牙齒閃著寒光。
自被執行死刑後,他重新給自己計算了年紀。現在算起來,他已經快四周歲了。最近,這個年齡問題時常出現在他的腦際,因為他不知自己到底還能活多久,活到多少歲。他原來是很自信的,然而,現在他有了一種不祥的感覺。
野獸都是憑感覺生活的。
野獸也是吃人的。在季寶子近四年的生命中到底吞食了多少生命,他沒認真計算,也計算不過來。
不過,最近的幾條生命他還記得很清楚。
第一條是毛滄海。那是他今年應鐵昆之招,來本市要的第一條人命。
那個行動進行得很順手,沒費一點事。就是簡單的一刀,姓毛的哼了一聲就不動了,簡單得都有點乏味。之後,他從鐵昆那裡拿了錢就離開了。可是,在返回的路上,在金嶺換車時,他犯下了第一個錯誤,那就是,他不該對林平安笑。
當時,他在金嶺換車,因要等二十多分鐘,他就走出站台,不想碰到了同樣等車的林平安。他認識他,是因為當年他把他的哥哥打斷一條腿,他到處上訪告狀,和他照過幾次面。他相信,他不會認出自己,因為自己整過容,早已不是當年的面目,在「死」後的幾年裡,他也遇到過一些熟人,沒有一個認出他的。因此,當看著林平安迎面走來時,忽然產生一種戲謔的念頭,特意和他走個迎面,並重重地撞了他一下,走過去,還回頭對他一笑。
這就是第一個錯誤。當時他發現,林平安望著自己的眼睛不動了,露出驚訝的眼神。自己發覺不對頭,急忙扭身就走,但走出幾步又聽到林平安喊了一聲:「季小龍——」
自己下意識地回了一下頭,馬上意識到不對,迅速加快腳步,走進人群,擺脫了他,然後隱藏起來觀察著。見林平安在原地愣了一會兒,就向自己的方向跑來,在附近尋找、詢問了好一會兒,然後奔向車站派出所。
當時,他感到腳底下生出一股恐懼。他明白了,林平安認出了自己。
怎麼辦?
恐懼一會兒就消散了。對野獸來說,恐懼不會持續很久。野獸對付恐懼的辦法或者是遠遠躲開,或者是沖向恐懼,消滅恐懼之源。
他選擇了後者。他鎮定下來,躲開林平安的目光,潛入站台,登上了火車,返回剛剛離開的城市。
他要殺掉他。
當年林平安為他哥哥的事到處上訪告狀時,他就有殺他的打算,當時,還摸清了他家的住址。只是覺得威脅不大,也就沒動手。這回終於可以一了前仇了。他下車後,正好發現一輛吉普車停在路旁,就「借」來一用,以最快的速度趕到距林家不遠的便道口埋伏起來。因為鐵昆曾經囑咐過,不要老用一種手段作案,免得被人掌握規律,也是因為被林平安認出的警醒,正好手中有了車,他就決定使用新的手段,造成車禍的假象。
可是,他沒想到,自己又犯了第二個錯誤。他殺錯了人。開始他並不知道,他撞上了他,又怕他不死,就跳下車,拔出匕首,準備補刀。沒想到,差點挨了一槍,當聽到了「我是警察」的喊聲,他這才知道殺錯了人。
可是,他沒有罷手,他必須消滅林平安。他找到鐵昆,把事情如實對他說了,鐵昆開始不同意他再殺人,可想來想去沒有別的辦法。因為,他暴露了,鐵昆也危險,最後還是同意了他的計劃。經過打聽,知道林平安那天夜裡並沒有回來。於是,他又在每天夜裡金嶺到達本市的火車到站後,去那條必經之路上埋伏。直到第三天夜裡他才達到目的,殺掉了林平安。當時,出於對他那雙認出他的眼睛的恐懼和仇恨,人殺死後,又捅了他眼睛幾刀。
他以為,自己已經糾正了錯誤,一切都結束了,可後來才知道,錯誤已經難以彌補了。因為他錯殺的是刑警大隊教導員李斌良,而這李斌良又是他的中學同學。那時,他們就勢不兩立,沒想到,這回又碰上了。從此,李斌良揪住這起案件,使自己不得安寧。
好在有人幫忙,李斌良的一舉一動都能及時傳到自己的耳朵里。當知道林平安還有個同伴叫吳軍時,他及時趕到青原,闖進那蓬萊閣飯店的衛生間內,將他殺死。好險,他剛從飯店出來,就見李斌良幾人走進去。當然,那吳軍可能並不知道什麼,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他和林平安在一起,萬一林平安告訴他自己還活著,吳軍再告訴警方,那就完了。必須殺了他。
可是,事情仍然沒有完。姓李那小子雖然屢次碰壁,卻還是盯住不放,後來又查到了江川和金嶺。為使他以為自己就在江川,還特意和他通了電話,可他真夠難斗的,居然沒有信,到底查到了金嶺。真夠嚇人的。沒辦法,只好按照鐵昆他們的主意,在本市製造一起案件,那天夜裡,給了姓胡的警察一刀,當然,按照他們的囑咐,不能要他的命……果然把他們吸引回來了。
後來,三個多月沒動靜。原以為風平浪靜了,誰想他一直沒放棄,居然又查到紅樓,查到了姓梅那婊子。沒辦法,只好又把那婊子殺了。真他媽的有點可惜,自己雖然睡過不少女人,可那婊子有股特殊的勁頭,特別招人喜歡。可沒有辦法,啥也不如自己的命值錢,只要有命在,世界上有無數的女人等著自己玩,沒了命,就啥也玩不成了。只好給她一刀。咳,那婊子也該殺,當自己找到她時,她還以為是姓李的呢,肯定是要給他送信,自己晚到一步,就麻煩了。
再後來,就是姓李的在紅樓惹出事後,差點被開除出公安局,本以為這回可以高枕無憂了,誰知他居然有地委書記做後台,不但沒被整倒,還渡過難關,要被提拔,而且仍然盯住自己不放,居然查到自己的老家。白天,當他和那個所長來到時,自己就躲藏在屋后庄稼地里,看著他們進屋,看著他們離去。這,使他意識到了危險在逼近,必須馬上離開,離開這所謂的家。不能再呆下去了。
其實,即使沒有危險,他也無法呆下去了。這些年,他已經習慣了高消費,習慣了花天酒地。在金嶺,他在城郊有一幢獨門獨院的小樓,小樓里有客廳,有臥室,裝修得非常舒適。當然,他真正在那小樓里住的時間並不多,鄰居們和派出所的民警都知道他在外做生意,而且很賺錢,需要經常出去。出去後,他要住高檔旅館,吃高級飯店,玩漂亮女人。而老太婆狗窩般的家,他是無論如何也住不下去的。那不是自己的家,只是老太婆的家。老太婆也是,一輩子就這麼埋汰,越老越埋汰,真不知道自己小時候是怎麼過來的。人這東西,能上不能下,現在回頭再讓他過那種生活,還不如被槍斃。
現在,他終於離開了,永遠地離開了。他知道,自己這輩子是不會再回來了。
想到這,他的心情有點不同往常,有點異樣的滋味。媽的,不管怎麼說,自己得管她叫媽,她養活了自己,儘管養活得不怎麼樣。不過,小時候,她還挺護著自己的,從不讓自己吃一點虧。今兒個這事,實在是老太婆自找的,她太貪,總是要錢,也不想一想,如果錢太多了,會引起別人注意的。不給吧,動不動就威脅自己,說要告發。這是什麼當媽的,還不如早把她處理了。可惜,因為她,二寶子陪著一起去了。不管怎麼說,他是自己的弟弟,一奶同胞,可是,這時候,顧不得了……
殺手季小龍——現在他已經改了名字,在金嶺的戶口本上寫著的是紀雲龍。他就這麼大膽,這麼狂妄,即使隱姓埋名,也要保留一部分原來的特徵,何況,他喜歡用「龍」來命名,喜歡這個詞,有氣勢,非同凡響,香港那些武打明星都是用龍來命名的。而自己叫雲龍更有一層意義。想想吧,雲中之龍,見首不見尾,人們看不清,摸不著,只有仰首膜拜,望而生敬,望而生畏。
可是,這時候他的心情有些不好,他產生了一種無處藏身的感覺。他是應鐵昆之召回來的,殺了那個姓梅的婊子後,鐵昆非逼著自己離開市區不可,就回了家,回到了老太婆身邊。可不是冤家不聚首,白天,李斌良那小子卻又趕來了。他絕不是來查什麼戶口,他是來查自己的,他離開屋子往外走的時候,還回頭看了又看。雖然他沒發現自己,但肯定已經懷疑到了。
這可不是好事。這幾年所以平安無事,主要得益於誰也不知道世界上有自己這個人,而現在,這一切好像都改變了。
一種恐慌從心底湧上來,壓也壓不住。於是恐慌又轉化為仇恨:媽的,姓李的,你等著,這回,不管誰說話也不好使了,誰也別想攔住我,我非殺了你不可。不能再讓你活下去了,你活在世上一天,我就會隨時死亡,而我不想死亡,你就無權再活在世上。
你必須死。你死我活。
季寶子——季小龍走在公路上,走得很小心。每當前面出現車燈,他就隱藏在路旁的陰影中,耐心地等待車輛過去再出來繼續往前走。
走了一會兒,他有點累,想找個代步的工具。恰在這時,身後的遠處傳來汽車的馬達聲,他回頭望去,身後的公路上出現燈光,一輛卡車的影子徐徐駛來。季小龍躲在黑暗中,待車駛過後,他跳將起來,飛跑幾步,一把攀住車箱的尾部,雙臂發力,身子懸空,再一側身,人就爬了上去。
車箱裡裝載著一筐筐水果。正好口渴,他抓起一個大嚼起來。這時,懷中手機響起,他停止咀嚼,把手機打開,是鐵昆的聲音:「你在哪裡?馬上回來,有急事,馬上!」
季小龍說:「我正在回去的路上!」
季小龍關上手機,看見一輛吉普車從卡車旁邊疾駛過去。
他沒有想到,這輛車裡就坐著追捕他的獵手。
李斌良也沒有想到,從自己車旁駛過的卡車上,就藏著殺手季寶子——季小龍,那個殘忍的野獸,那個自己追捕的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