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矮的一棵剌槐樹
2024-10-08 17:16:10
作者: 劉兆林
《善良是一棵矮樹》是本非常優美的散文集。見到這本書前,我只知有個散文寫得不錯的原野,並沒聽說這個鮑爾吉·原野。待《善良是一棵矮樹》的編輯說這兩個名是一個人時,心裡曾暗暗閃念了一絲什麼東西。還不及弄清那一絲什麼東西究竟是什麼東西,我又捧著書認真端詳了一下。原野前邊多了鮑爾吉,二者之間有個圓圓的點隔著,揣摩肯定與他的民族有關。一打聽的確有關,就是他的蒙古族姓。他從小就叫原野,父親當了兵戰友多是漢人,就識了許多漢字,且當的又是騎兵,給兒子起名原野當然是最理想不過的了。不管原野本人理想不理想,反正從小到大一直這麼叫過來了,也許這名兒好(是挺好,原野又遼闊又自由又舒心,多有詩意),所以起的也比較多。原來在家鄉的時候沒覺得什麼,等使用這名寫文章而且越寫越多時才發現了這個問題。所以出書時,站得高看得遠的北京編輯提醒說怎麼能與別的原野區別一下才好,省得以後鬧麻煩。原野說他是姓鮑爾吉的原野,跟別的不一樣!就這麼著他才把自己個囫圇名字印在自己的第三本書上了。過程就這麼簡單,並沒有我等心裡暗暗閃念的那一絲什麼微妙東西。名前邊加上自己的姓,天經地義。
我對散文隨筆沒有什麼研究,也沒寫過像樣的篇什,只知道這東西許多人都能照量照量,但真正寫好的不多,真正能稱上散文隨筆家的就更不多。就如詩歌,許多人都能寫一首兩首,但真正叫詩,真正叫詩人的實在不多一樣。我不想說鮑爾吉·原野夠不夠散文大家,說這個不重要也很沒意思。反正通讀完《善良是一棵矮樹》後,我敢說,我很喜歡他的散文。我常常很不自信。我知道不自信一般都源於學識淺薄。我對原野散文喜歡得對不對或說有沒有道理呀?又想他的文集被編入《游心者筆叢》第一集了,主編樓肇明先生的總序寫得極有見地極有學問,我是極服氣的。這麼有見地的人編選的一套書,第一輯總共才五本,原野就在其中,大概不會太錯的吧?於是才敢安下心來寫寫喜歡他散文的什麼了。
我喜歡他於極普通的瑣事中捕捉到的清白優美而又帶點怪味的哲思形象。譬如說《善良是一棵矮樹》吧,讀完了,善良這個戴了隱身草似的抽象傢伙立刻活樹一般站在你的眼前。《精神邊疆》、《水流我》、《春天喊我》、《月光手帕》、《水晶風鈴在我窗前琳琅》……一個個隱含的意思都是由鮮活的形象讓人記住的。這是藝術,不這樣就不藝術了。原野喜歡栽樹,《栽樹吧》說的,還說尤其喜歡栽白楊樹。所以弄得我感覺了每篇散文都是一棵樹,整本書就像一大片樹林。不過看去樹林裡不都是白楊樹,而大多是開著白花的刺槐。細琢磨吧,哪篇不是既開花又帶刺的呢。由此我想到了魯迅筆法:「……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我認識一個醫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擊,有一回,自解自嘆道:要得稱讚,最好是殺人,你把拿破崙和隋娜去比比看……」看看原野的《雪地篝火》:「我想起以前在雪地燃起一堆篝火。那時節,在做什麼事情已經忘記了。燃篝火是在事情的開始,也許是結束之後或中間,但這與雪和火無關。……(中間是極擬人化極優美的雪和火的描寫)……雪最後把灰燼榭蓋了,一切歸於平靜。抬眼,身後不凍的茫吉林郭勒河在夾雪的兩岸流成了黑色,它沉緩涌流,間或浮溢白霧,仍有廣大的悲涼。許多年之後,在辦公桌前填什麼表時,面對『業績、貢獻』一欄,我真想填上『在雪地里點起一堆篝火』」。這篇不足千字的小散文真如一株繁花上落著雪的小槐樹,細一摸時也有一兩根小刺兒。別的篇刺兒就更多些,甚至有許多刺兒。
他的刺兒是諷刺,準確適度的諷刺我很喜歡。而對於幽默我則是偏愛了。我說讀原野時能想到魯迅筆法,並且產生喜歡感就是由他帶刺的幽默引起的。雖然原野在《螢語》中說過「多麼感謝李白不像紹興師爺般老辣,也不似孔明那麼擅逞謀略,不然文學史黯然矣」,也否定不了他吸收了不少魯迅的文血。原野在《性幽默種種》中既論及了幽默也再次提到了魯迅就是個證明。我覺得魯迅是大幽默家。他是殘酷的幽默,冷靜透骨的幽默,讓你偽君子及無賴惱火和憎恨的幽默。一點不幽默的作品我就難於自覺自愿讀很多。就像喜辣的湖南人和四川人,離了辣椒就吃不下多少飯差不多。原野的幽默不殘酷、不辛辣,但有點薄荷糖、花椒麵兒和山西醋似的味道,時不時給你點可回味的刺激。例句信手可拈。就從開篇《男根》中隨便扯出一句吧。「大人的虛偽所造成的後果,未嘗沒有陰毒。幾年前,我見到一個同事的孩子對一個試圖『揪個雞兒吃』的大人說『你咋不吃你自己的呢?』此人大慚,眾人鬨堂。小孩的母親也在場,低頭努力抑制笑聲。我想這小男孩若通文言,則更激壯地宣稱:『胡不峻己之陽具耶?』聞之有梁任公的豪邁。」原野常常使用自嘲來弄幽默。自信的人才敢自嘲,有力量的人才敢自嘲,所以自嘲是很有力量的。帶有自嘲的幽默就既有力量又有意味。不經意者會以為他的自嘲很老實。其實是貌似老實,背後藏著狡黠的帶有寬容意味的大嘲諷,他在嘲諷許多人呢。他肯定知道魯迅老實是無用的代名詞那句話。對不良的人和事幹嘛要老實呢!嘲諷嘲弄嘲笑都應該。但他的自嘲的確不是那種調侃扯淡油嘴滑舌,目的只在嘲諷別人其實不包括自己的假自嘲。他的自嘲裡帶著真誠的自審。如在《栽樹吧》中,他說:「也許是因為細數平生,並無點滴創造。我吃著喝著用著兼以眼睛看著世上的一切,維持自己可有可無的生命。我慚愧了也許是害怕了,想補償一些什麼。於是想做一件普通人所能做的事,又是富於創造意味的事:栽樹……我們為過去的破壞或污染感到卑鄙吧,然後做一點事,譬如栽樹。」還如《拽住媽媽的衣襟》說:「人長大了真不知有什麼用處,特別是我,對社會和別人無所供益,只是徒然闖入了中年……但童年已被歲月的磚石密密麻麻地砌死了……在我老了而母親更老的時候,她上台階時,我應不失時機地扶一把。我所能做的,大約只是這些了。」他還不迴避自己的出身和沒什麼值得誇耀的小地方人的經歷,不時把生他養他那個「小地方」的故鄉的東西拿出來透視,既不是愚昧地炫耀,也不是與己無關的嘲笑,是透視,連同透視自己的心肺血質。這也還是自審,但決不是自卑,恰恰是含著自謙的自尊自重自強之心。他珍重故鄉和自己民族的歷史,更珍重故鄉和自己同胞的真善之美和樸素自然之美。「在時間的流逝之中,我已將故鄉由異地慢慢遷到心裡」,所以他特別善於從偏遠的故鄉那親切的普通中發現高貴。他真情地歌頌平民、貧民或說卑賤者的高貴和純情。這種真情的歌頌很多,我有些偏愛,不免想多摘引幾段。《雅歌六章》這樣寫一株高粱:「山坡上,有一棵孤獨的高粱,它的身邊什麼也沒有,山坡後面是幾團秋雲。高粱腳下的遺蹟證明,夥伴們被農人割下,用牲口運走了。那麼,農人你為什麼留下這一棵高粱?……高粱很高,兀自站在秋天的田野,樣子也高傲。他的葉子像摺紙一樣自半腰垂下來,又如披掛繁複羅帶的古人。葉子在風中嘩嘩商量不定。我想它可能是一位髙粱玉……我站在它身旁,拉著它腰間的葉子握了握,想到它的主人,那個割地的農人……我想,我若是一個有錢的雕塑家,就在路旁買下一塊地,什麼也不種,只雕塑一棵兀立的高粱。不久,就會有許多人來觀看。」還用什麼有錢啊,這不已經雕塑出一尊高貴的高粱了嗎!緊接著他又雕塑了一隻高貴的農家公雞:「我很久沒見過雞了,城裡不許養雞,菜市場一排排倒懸的白條雞,不是我想看的那種。……公雞永遠高著頭……一副王侯之相。它在觀察時極鄭重,頸子一頓一挫,也是大人物做派。公雞走路是真正的開步走,像舞台上的京劇演員,抬腿、落下,一板一眼,仿佛在檢閱什麼。當四處無物時,人家公雞也這麼走路,此為慎獨。……我……發現了一隻大公雞,漂亮極了,體形也大於同類,羽毛映霞,這公雞毫無懼色地看著我,頸下的紅肉墜一顫一顫。高貴呀,同志們!這是一隻高貴的公雞。估計此雞早已人饃,被人峻掉了。它主人賣它的原因,大概不是妒忌它貴族的氣質,而是它不下蛋。人類對於雞類的邏輯是重女輕男。」原野帶點狡黠和自嘲的斜眼好像總在暗暗撒目什麼。撒目是東北話,動詞,是帶有目的性地用眼光搜尋的意思。撒目到了就叫發現。美呀高貴呀都在那兒存在著,就看你發現的才能了。當然這才能最關鍵在於你自心有沒有美。我想原野是有的,不然他文中那些美他是怎麼發現的呢。一旦發現了他就用他優美而幽默的筆記下來。這又需要勤奮。勤奮當然也是一種美質了。大概他就是勤奮地發現著,記著。可以說這都是作為作家的一般才能。只有一般才能的作家只能發現一般的美或表面的美。特殊和深層的美就不行了,就看不透了。這個透字很了不得。你發現了金子,你只看見了金光,可能不能透視出分析出金子是由什么元素組成的,主族元素是什麼副族元素是什麼,分子式怎麼寫呢?我喜歡原野散文隨筆的另一原因,就是他「乘美以游心」,一旦發現了什麼,便盯住它透視。透就是深刻,就是淋漓盡致。現在的許多讀物,文字是不透的,寫的是表面現象。現象之外,之內的什麼也沒有了,那叫什麼作品呢。
原野的作品雖都很短,可許多篇都將他的幽默、自嘲、自審、發現、美……與透熔於一爐。「我的淚水是一批高貴的客人,他們常在我聽音樂或讀書的時候悄然來臨……後來我漸漸明白了一點。淚水,是另外一種東西。這些高貴的客人手執素潔的鮮花,早早就等候在這裡,等著與音樂、詩和世道人心中美好之物見面。我是一位司儀嗎?不,我是一位被這種情景感動了的路人是感嘆者。…… 我理應早早讀一些真誠的好書,聽樸素單純的音樂,讓高貴與高貴見面。」淚水在原野眼裡成了高貴的客人,他願經常介紹它與音樂等其他高貴的客人相見。說得透徹。《月光手帕》,眼光真是美麗而透徹,審視一位小姑娘誤把投在地上的一片月光當成一塊手帕去揀時的純美心境,同時反思因自己的一雙俗眼能看出月光的破綻而失去了審美的愉悅,沒了孩子的純美之心。他的斜眼竟然這等天真無邪。《小米真小》!原野對小米的發現可算是淋漓盡致了。小米真小——小米為王——小米的哲學——這是原野的發現。「忽然發現灰漆的窗台散落一些小米……小米真小,我仔細看了半天也看不清它們的模樣。拈些放在手心裡觀察,真是可愛,像小雞崽羽毛那種顏色,掌一動,它們幾乎無重量地跑動著。小米的樣子有點像中國的玉,溫潤和瑞,半透明,沒有火氣……其味也如玉的性質,得乎中庸。一種樸素氣實際也是大家氣,能養活萬斯民活下去的味道,不可能是卓越而不群的海參鮑魚之味,大約就是像小米這樣沒什麼味道的味道……小米歷經商鑄周鼎之後還是這么小?在吃物紛繁吃法百般的今天,也還這么小?它真是歷滄海桑田了。這種悠遠,使它定型於永久,不想改變也順應萬變了。得道了,小米。可以致廣大而盡精微。小米的優良還在不釀酒。穀物正道是養人,旁門才釀酒。此事小米不為也。糧食裡頭玉米個頭最大,如兵卒,常被碾碎。其次高粱,美艷而粗厲,其豪氣化杯中物。大米是城裡娘們,陰柔綿軟。麥子乃正房髮妻,溫良和順。小米為王,不溫不火,靜觀萬物,以小制大,是米中的王……」再往下引已有想拿別人的東西賺稿費之嫌了,但我還是寧可再引一段,實在喜歡,把這幾元稿費還原野買一斤小米就是了。美文一讀就知味了,還用饒舌去評嗎。請往下讀:「我的夢中曾有園圃之願,譬如種點菜和向日葵,現在加以修正,加幾壟穀子。秋天碾好的小米用簸箕飛瀉裝人白市布口袋,我像農人一樣豎掌插入米中,攥一把讓它順拳眼瀉流,黃澄澄如細沙的小米摩挲著掌心流下,再抓一把,讓它流。嘴裡學農民的口吻說,嘖!多實成。心裡想,操,小米咋這么小呢?這時手與眼同時享受著一種比較開闊的喜悅,與天地關聯起來……」此篇我覺得是上上品,它與《精神的邊疆》、《螢語》、《雅歌六章》、《善良是一棵矮樹》《我媽的娘家親戚》、《雪地篝火》、《水流我》、《黃土》等,我視為原野的代表作不知對不對。
也有些不喜歡的篇什,譬如卷三及另幾篇,覺著略有點兒貧嘴了。貧嘴不是幽默,不美,也不會有感染力。不是乘美以游心嗎?還是不能放鬆乘美那根弦為好。
原野的語言文字水平非同小可,用典不少,但舉重若輕,順其自然,已形成了風格,其厚實的底蘊令我佩服。我當引以為鞭,時而策之。何況這鞭就在身旁,鞭長莫及之說於我們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