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文:偷換了前提的討論
2024-10-04 10:14:26
作者: 韓少功
《小說選刊》編輯部:
謝謝你們轉來孟繁華先生的文章。我歡迎任何人的批評。孟先生當然也有批評之權,只是他這篇文章里一開始就有前提偷換,讓我困惑與為難。在我那篇短文里,我明明只是說到小說,中「兩個較為普遍現象」,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稱來說事,把自己當做批評對象,怎麼就成了我對小說「總體」和「全部」的偏執性「裁判」?在孟先生的詞典里/『較為普遍」可以引申出「全部」「總體」的意思嗎?
恐怕不能吧。我們說改革使人民「較為普遍」致富,是否就可以號申出「全部」致富?是否就否認了貧困人口的存在?我們說制假售假現象「較為普遍」,還常常冠以「不正之風愈演愈烈」一類用詞,是否就可以引申出中國商業的「總體」敗壞?是否就否認了好或者較好的商家仍然存在?孟文不過是強調:好的小說還是有的,還是很多的,這我完全同意,在以前很多文章里也表達了同樣看法。問題是:誰反對過這一點?在不太久的過去,分清「九個指頭與一個指頭」的糾纏,常常成為政治棍子,讓任何社會批評都如履薄冰,最後只能噤若寒蟬。文學界人士眼下經常批評商業、教育、體育、司法、政治等方面的負面現象,包括一些較為普遍或者非常普遍的負面現象,遇到對文學的批評或自我批評,最好不要過于敏感。其實,孟先生文中也承認小說中有「大量」濫俗的寫作,表現為「都市小資產階級、中產階級、白領、官員、小姐、妓女、床上行為、歌廳舞廳、賓館酒吧、海濱浴場等是常見的人物和場景」(以上均引自孟:文)。作為一個讀者,我願細心體會他這一批誶的合迤性,願細心體會他的善意關切,不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比方去指控他居然把「白領」「官員」與「妓女」並提,並且把「白領」「官員」「中產階級'「都市小資產階級」統統一棍子打死。如果我也來吹毛求疵,舉一兩部作品為例,以證明上述人物身份和上述消費場景,並不妨礙這個作品成為優秀作品,我覺得這沒有多少意思,更不會因此竊喜於自己論辯的勝利。古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此致
敬禮
韓少功
2004年3月90
(最初發表於2004年《小說選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