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義還是對義
2024-10-04 10:13:57
作者: 韓少功
語言孥中曾有「複詞徧義」一說,指兩個意義相反的字聯成一詞,但只用其中一個字的意義。如常聽人說廣』萬一有個好歹,我可負不起責任。」這裡的「好歹』』是指歹,不涉好。「恐有旦夕之禍福。」這裡的「禍福」,是搐禍,不涉福。
《紅樓夢》中有這樣的句子不婆落了人家的褒貶。」褒貶二字在這裡是被人責難的意思,有貶無褒。《紅樓夢》名氣很大,以致後來的國語辭典便不得不收下這一詞條^褒貶,釋為貶抑乏夂。
顧炎武先生指出,《史記·刺客列傳》中「多入不能無生得失」,得失,偏重在失。《史記·倉公傳》「緩急無可使者」,緩急,偏重在急。《後漢書·何進傳》中「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成敗,偏重在敗。等等。顧先生的《日知錄》搜列這一類例證,後來被很多學人都引用過。
梁實秋先生寫過專女,指出複詞徧義實在崔不合『理,不合邏輯,但既然已經約定俗成,大家沿用巳久,我們也只好承認算了,不必太吹毛求疵。梁先生遺憾之餘寬懷大度,不似另外一些文字專家,對這種文字的違章犯規恨惱不已,誓欲除之而後快。
如果說梁先生是一個可以通融的文字警察,溫和可親;那麼錢鍾書先生則像一個更為通曉法律的文字律師,嚴正可敬。他指出這類現象不過是「從一省文」的修辭結果,如《繫辭》中「潤之以風雨」,其中省了該與「風」搭配的「散」字;《玉藻》中「不得造車馬」,其中省了該與「馬」搭配的「畜」字。此種法式,古已有之,天經地義,無須警察們來通融恩准。不過,無論以「約定俗成」通融,還是以「從一省文」辯護,其實都是持守同一立場,奉行同一法度,即形式邏輯之法。這都讓我有些不滿。語言大體上靠形式邏輯來規範和運作,但語言蘊藏著生活的激流,永遠具有形式邏輯所沒有的豐富性,使反常和例外必不可少。好比一般車輛不可闖紅燈,但消防車和救護車則不受此限。判定某種語言現象是否合理,最髙法典只能是生活的啟示,而不是任何既定的邏輯陳規。
稍有生活經驗的人都知道,禍者福所倚,福者禍所伏,福禍同門,好事與壞事總是相因相成,塞翁失馬之類的經驗比比皆是。筆者在鄉下時,常得農民一些奇特之語。某家孩子聰明伶俐,見者可能驚懼這以後不會坐牢麼?」某家新添洗衣機或電熱毯之類的享受,見者可能憂慮『哎呀呀人只能死了。」筆者曾對此大惑不解,稍後才慢慢悟出這些話其實還是贊語,只是喜中有憂,擔心太聰明會失其忠厚,導致犯罪;-擔心太安逸會失其勤勞,導致心身的退化乃一至腐滅。這樣的例子真是不勝枚舉。八十年代的大學生們則有一句口頭禪:「真傷感」,用作對一切好事和美事的讚嘆,同樣顯示了樂中寓哀的複雜心態,龍一般形式邏輯所能容納和表達。
語義源於人生經驗,不是出自學者們形式邏輯的推究和演繹。從這一點看,《繫辭》稱「吉凶與民同患」,有著豐厚的人生經基礎,不算怎麼費解。《正言:「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_,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寵辱若驚也。」這種解釋也可以得到大量民司語言素材的實證。錢先生聲稱這是誤解「吉凶與民同患」釣詞,似乎認定古人是只能患凶而不能患吉的。面對古往今來大量對吉凶給予辯證感知的語言現象此固守某種語言定法,多少顯得有點漠視人們的生活智慧。
從一省文,這種修辭法例確實多見。形式邏輯也確實是語言中不可少的基本交通規則。但如果因此而推定一切複詞都只能偏義而不能對義,則是否定生活辯證法對語言的滲透,是法理的凝固和僵化,無益於語言的生命。「不要落得人家褒,也許(僅僅是也許)在《紅樓夢》中只用偏義,但未嘗不能在別處還其對義的高貴出身和生動面貌。魯迅先生說人可以被棒殺,也可以被捧殺,對褒貶皆警惕以待。一個「殺」字統攝褒貶,沒法用「從一」之規強迫魯迅先生「省」去褒貶的任何一方。這種深刻的生活體驗,不能沒有語言的表達;這種語言的表達,不能沒有法理的運用。很明顯,當法理與生活兩相衝突的時候,削足適履地讓生活遷就法理,不是明智的選擇。相反,正確闡釋和運用「懼人褒貶」的對義,更益人神智,更能釋放出語言的文化潛能。
複詞可以對義,單詞也可以對義。筆者較為贊同錢鍾書先生對單詞對義的態度。他指出漢字中某些一字多義同時合用的現象,如「亂」兼訓「治」,「廢」兼訓「置」,等等皆為「漢字字義中蘊含的辯證法」。在這裡,錢先生終於不像一個刻板的護法律師了,更像一個萬法皆備於我的思想勇將和革命黨徒。
黑格爾鄙薄漢語不宜思辨,誇示德語能冥契妙道,舉「奧伏赫變」一詞為例,分訓「滅絕」與「保存」兩義。後來歌德、席勒等人用這個詞,或是用來強調事物的變易和轉換,或是用來強調矛盾的超越和融貫,均深諳德意志辯證之道,用得孌帖,沒有辱沒這個詞的精髓。錢先生舉示這一例子後,嘲笑黑格爾不懂漢語,妄自尊大,稱漢語中這類語言奇珍也十分富有,嘆中德遙隔,「東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牛馬風」「不得不為承學之士惜之。」如《墨子·經》中就說過已:成,亡。」此為單詞對義的範例。成與亡二義相違相'仇,同寓於「已」。若指做衣,「巳」便是成若指治病,「已是亡。
其實無論成亡,都是一件事情過程的終結,本可齊任務完』成之時,也就是任務除卻之時。目標達成之地,也就是目標消失之地。《紅樓夢》中有「好了歌」,宣示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盛與衰鄰,成以亡隨,這幾乎是對「已」字最人生化的反訓和分釋。如果再加'詰究,可發現這些對義的單詞,多是動詞,多是對事物運行過程的抽象描述。過程就是過程,故合以一詞;目'的殊別,故分以對義。
以一詞納對義,也許便是彰過程而隱目的、重過程而輕目的的心智流露,深義在焉。現代漢語中常用的「干」字,大概是動詞中最為抽,象化的一個。若用於「幹事業」,義為成就若用於「幹掉那人」,義為消滅,凡此種種。洞明之人還明白:幹掉了某人,也可能「成就」了某人的名節;干成了一番事業,也可能便「消滅」了對這項事業的迷戀以及追求快感。「成就」與「消滅」互為表里,矛盾常常向相反的方向轉化,呈示否極泰來的前景。一些對義性的動詞,莫不就是因為切合了這種深刻的人生體驗而日漸為人們所習慣?
語言總是有成因的。我願把這種多義和對義現象,看成是出於前人的智慧,而不是出於前人的愚笨。
複詞也好,單詞也好,無論筆者的理解有無附會,它們的對義現象所散發的辯證法意味,不能不引人留連駐足。眼下,這些語言現象作為珍貴的文化遺存,長有所識長有所用者畢竟越來越少了,少於某些文字專家的整飭撻伐之下,少於芸芸俗眾的智力退化和,衰竭之中。形式邏輯之法所濾淨的世界非此即彼,越來越精確和清晰,越來越容不得看似矛盾的真理,看似浪子的天才,看似胡攪的創造。可以想見,如果再被電腦翻譯機改造一番',這類似乎「不合邏輯」的文字將更被斬草除根。在那種情況下,文字的豐富生態已變成一批批標準化貨品,規規矩矩,乖頭乖腦,足敷實用,只是少了許多自然之態和神靈之光。
借錢鍾書先生一言為承學之士惜之。」
1992年10月
(原題《即此即彼》D最初發表於1992年《湖南師院學報》,後收入隨筆集《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