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英國,卻找不到一個地方叫英國 身在英國,卻找不到一個地方叫英國
2024-10-04 06:21:26
作者: 趙剛著
「英國」只是對外的稱呼,而他們「內部」彼此之間卻分得很清楚。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身在英國,卻找不到一個地方叫英國;而從另一個角度看,雖然身在英國,找不到英國,但英國又是無處不在的。
去蘇格蘭留學以前,我一向把蘇格蘭僅僅當成英國的一個地區,相當於國內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乾脆稱之為「英國北部」。而直到2003年9月15日——到格拉斯哥大學入學報到這天,才對這個「地區」有了更深的認識。
那天我走進位於Fraser Building的註冊大廳,進門一看,商科這邊滿眼都是同胞,尤其是學企業管理、財會金融的——這個世界遲早是我們的。
我把錄取通知書和學費的匯票遞給一位負責註冊的老師,他面帶微笑,看了看通知書上的信息,很和藹地說了一句:
Mr ZHAO, Nice to meet you. (趙先生,很高興見到你!)
我的姓——「趙」這個字的發音,在他嘴裡很像義大利語中的Ciao(「你好」的意思),難為他了。
You, too.(見到你,我也很高興。)
在英國簽證官和入境海關工作人員面前,我都表現得「惜字如金」,基本上只是「Yes」和「No」的回應,謹記「言多必失」的古訓。如今已經到了國外,我總算可以放鬆一下了,於是添油加醋地補了一句:
It is great to be here in the UK.(來到英國感覺很好。)
Actually you are in Scotland.(實際上你是在蘇格蘭。)
註冊人員抬起頭,語調中的熱情仿佛降低了幾十度,似乎也不是在煞有介事地開玩笑。
我的「錦上添花」宿命地變成了「畫蛇添足」,然後下意識地看了看註冊台上那面小型的深藍色底面、印著「白叉子」(聖安德魯十字架)的旗幟,並不是之前熟知的大不列顛的米字旗。這地域觀念未免太強了吧?就好像是有人問我「你是中國人嗎」,回答是「不,我是北京人」一樣荒謬。
不過,漸漸地,我發現蘇格蘭人確實認為自己的土地是國家(country),而且在官方GG語中有We are a tiny great country(我們是個偉大的小國家)這樣的描述。我在英國政府和駐華使館的官網上得到了印證: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由四個國家(Countries)組成,它們分別是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
這裡的人也不認為自己是英國人(British),而一定強調說是蘇格蘭人(Scottish)。他們也確實獨樹一幟:操著不同的口音,使用看似不同的英鎊[10],愛喝蘇格蘭原產的飲料[11]。看來「英國」只是對外的稱呼,而「英國」(確切地說應該是在大不列顛這片土地上的國家共同體)「內部」彼此之間卻分得很清楚,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相互獨立,各行其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身在英國,卻找不到一個地方叫英國。
但或許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英倫三島」的概念。當年囫圇吞棗地得到這個說法後,總以為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是三個分隔的島嶼,實際上,從地理角度看,大不列顛島是一塊完整的版圖,這所謂「三島」只是政治劃分的產物。
羅馬帝國稱雄時,大不列顛島的英格蘭和威爾斯部分是它所屬的一個行省,也叫不列顛尼亞(Britannia),不列顛尼亞以北地區被稱為加勒多尼亞(Caledonia),也就是今天的蘇格蘭,相對獨立,不在羅馬帝國控制範圍內。
隨著羅馬帝國消亡,英格蘭與蘇格蘭的關係變得微妙起來。從表面上看,兩個王國浸染在征服與反征服的衝突、仇殺和戰爭之中。而實際上,因對立而產生的隔絕卻在匪夷所思之中慢慢地發生變化。因地理和歷史等因素,英格蘭和蘇格蘭逐漸成了命運共同體,不折不扣地成為大不列顛島上的「孿生盟邦」。
到了1603年,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猝逝,沒有子嗣繼位,於是蘇格蘭女王的兒子詹姆士六世成了英格蘭的詹姆士一世,開始了斯圖亞特王朝。
而此後一個世紀內,雙方又經歷了推翻國王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斯圖亞特王朝復辟、資產階級和封建地主階級聯合掌權實施的憲政革命(1688年的「光榮革命」),百年的血雨腥風之後,1707年5月1日,蘇格蘭終於與宿敵英格蘭媾和,簽訂了《聯合法案》,成立大不列顛王國(The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即便如此,蘇格蘭還是保持了「國中之國」的地位,保留了相當大的自主權——它的法律制度(不像英國法律,蘇格蘭法律一直以來都與歐洲、羅馬法系有著更密切的聯繫[12])、教育制度、宗教體系與英國其他地區都不同。有社會學者評價說,蘇格蘭在1707年後成了「英國文化的殖民地,其經濟是英國核心資本主義的外圍」[13]。而實際上,蘇格蘭的很多傳統在動盪的歷史中始終沒有泯滅,反而得到了繼承和發揚。蘇格蘭的精英從未拋棄自己的根,外來文化反而讓其茁壯成長。[14]
隨著時間的推移,蘇格蘭的獨立性也愈加凸顯,自主權逐漸擴大。到了1998年,根據《蘇格蘭法案》(Scotland Act 1998)規定,其恢復了已經消失307年的蘇格蘭議會。歐盟成立後,蘇格蘭在歐洲議會中還享有6個代表席位。2011年蘇格蘭民族黨(The Scottish National Party)上台後,自主權的要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提出脫離英國的動議,決定於2014年9月18日為此舉行蘇格蘭全民公決。
2014年7月18日,在英國駐華使館蘇格蘭事務辦公室舉辦的蘇格蘭校友聚餐會上,愛丁堡大學中國區首席代表Nini Yang,向主持聚會的蘇格蘭事務辦公室負責人John Sommers提出:「您對蘇格蘭全民公決怎麼看?」John出生在愛丁堡,是蘇格蘭人。他的嘴角微微掠過詭異的一笑,成竹在胸地回答說:「即將實施的全民公決本身意義重大,這說明在愛丁堡和倫敦(蘇格蘭議會和英國議會)之間,蘇格蘭問題得到了積極的回應和討論,我對此表示欣慰。」外交家的辭令沒有避諱問題,又巧妙地避開了問題的敏感性,引得台下的蘇格蘭大學校友嘖嘖稱讚,並報以熱烈掌聲。我理解其中的潛台詞是:不管公決的結果如何(蘇格蘭是否獨立),蘇格蘭的特色和獨立性都應該得到尊重。
記得2014年蘇格蘭公投(決定是否脫離英國)前,我在格拉斯哥當地的報紙上看到倫敦方面(英國議會)與愛丁堡方面(蘇格蘭議會)之間打嘴仗的記錄:
倫敦說:你(蘇格蘭)要是脫離了英國,我就把蘇格蘭地區的BT(British Telecom)網絡切斷,讓你們沒法上網!
愛丁堡說:我們脫離英國後,首先要切斷通往英格蘭的北海石油管線!
真像是令人捧腹大笑的小孩兒吵架。
在那次公投後,蘇格蘭仍然留在英國。一位蘇格蘭同事指了指自己的心說:「從感情上,我想投票脫離英國。」然後,她又指了指自己的頭說:「從理智上,我覺得蘇格蘭不能脫離英國。」
而從另一方面看,英國也好,蘇格蘭也好,無論是分是合,人們在這片彼此相連的土地上,相互獨立,相互依存,共建英倫文化,創造了高度的文明,引領世界長達二百年之久,至今還影響著人類。
雖然身在英國,卻找不到英國,但「英國」又是無處不在的。
她率先以理性和法律為基石,使王權讓位於民權,開創了前無古人的民主制度;以「和而不同」的政治智慧,維繫了不列顛的秩序;以「日不落」的大國氣度,連接了遍布世界的「大英國協國家」的相互合作與交流。
在文明層面,「英國」幾乎是理性主義原則的代名詞,難怪很多中外學者以此歸結為英國對歷史、對世界、對人類做出的最大貢獻。
「憲法或不成文的憲法傳統是政治統治權威和法律合法性的來源,人遵守憲法和法律,服從政治,是依靠超越特定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理性精神。在西方各國,政治理性化最早出現在英國,它是一個隨工業革命和啟蒙運動而導致的政治現代化潮流。理性化的表現是,維繫社會秩序的基本規範(如選舉和立法程序)和人們的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原則相背離,具有不同信仰的人可以尊重並遵守共同規範,這可稱為規範認同。」[15]
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滄海桑田。富有個性的蘇格蘭,又浸染在英倫文化的沃土上,「剪不斷,理還亂」,別有一番情趣和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