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024-10-04 06:09:26
作者: 程亞林
正因為魯迅具有這種價值觀念,所以他看到了中國最黑暗的、毀滅生命的現實:「吃人」!正如他在《狂人日記》中所說:不僅有權有勢的「古久」先生、趙貴翁吃人,無權無勢,給知縣打枷過的、給紳士掌過嘴的、衙役占了他妻子的、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也吃人;不僅有知有識的醫生何先生吃人,無知無識的「狼子村的佃戶」也吃人;不僅年紀大的人吃人,連二十來歲的青年乃至他的小孩都在娘老子的教導下吃人;不僅不同宗不同族的人互吃,親骨肉之間也互吃,「狂人」就懷疑他哥哥在母親的默許下吃了他妹妹,現在要吃他了,他的哥哥「不但唇邊還抹著人油,而且心裡滿裝著吃人的意思」。同時,他們吃得狡猾,吃得下作,「我曉得他們的方法,直捷殺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禍祟。所以大家聯絡,布滿了羅網,逼我自戕」,以便他們像鬣狗那樣吃「死肉」;有時還以「善」的名義、「正義」的名義吃人,「這時候,我又懂得一件他們的巧妙了。他們……早已布置,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在這種情況下,人人都不能倖免。反對吃人,自己也將被吃的「狂人」甚至懷疑自己「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人人也陷入大恐怖,「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別人吃了,都用疑心極深的眼光,面面相覷」……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𝘣𝘢𝘯𝘹𝘪𝘢𝘣𝘢.𝘤𝘰𝘮
這是何等黑暗的悲慘世界!
魯迅認為,這種現象不僅普遍而且來源久遠。因為中國人自古以來並不諱言「易子而食」「食肉寢皮」「割股療疾」,而且賦予了這些行為極為動聽的名號,極為高尚的目的。在那沒有年代的歷史書頁上「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但字縫裡透出來的,滿本都是「吃人」兩個大字!於是:
為了專制制度的「正義」,清政府可以殺徐錫麟、秋瑾。
為了「忠」,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齊桓公吃,夏三爺出賣了其弟夏四爺的兒子瑜兒。
為了「孝」,「狂人」的大哥在「狂人」四五歲時就教導他:「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
為了「親子之愛」,善良本分的華老栓和華大媽要用饅頭蘸了革命志士的血給生肺病的兒子吃。
為了「禮」,無論是明清的改朝換代,還是清末的「造反」、革命,都要在頭髮去留的問題上大做文章,「不知道有多少中國人因為這不痛不癢的頭髮而吃苦,受難,滅亡」。
為了「生」,人們必須像陳士成那樣去考十六回秀才,去挖祖宗埋下的金銀,去追逐莫須有的「白光」,去聽骷髏頭笑吟吟的諷嘲:「這回又完了!」在「含著大希望的恐怖的悲聲」中去稀里糊塗地自戕。[40]
這正如魯迅在《墳·燈下漫筆》中所說:「大小的人肉筵席,即從有文明以來一直排到現在,人們就在這會場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歡呼,將悲慘的弱者的呼號掩蓋,更不消說女人和小兒。」「這人肉筵席現在還排著,有許多人還想一直排下去。」
這種現象,當然是追求心靈平衡的人看不到或不願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