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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6:09:11 作者: 程亞林

  值得順便提及的是,錢鍾書1984年發表的對王國維《紅樓夢評論》的評論。他說:

  王氏於叔本華著作,口沫手胝,《紅樓夢評論》中反覆稱述,據其說以斷言《紅樓夢》為「悲劇之悲劇」。賈母懲黛玉之孤僻而信金玉之邪說也;王夫人親於薛氏、鳳姐而忌黛玉之才慧也;襲人慮不容於寡妻也;寶玉畏不得於大母也;由此種種原因,而木石遂不得不離也。洵持之有故矣。然似於叔本華之道未盡,於其理未徹也。苟盡其道而徹其理,則當知木石因緣,僥倖成就,喜將變憂,佳偶始者或以怨偶終;遙聞聲而相思相慕,習進前而漸疏漸厭,花紅初無幾日,月滿不得連宵,好事徒成虛話,含飴還同嚼蠟。此亦如王氏所謂「無蛇蠍之人物、非常之變故行於其間,不過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為之」而已。[31]

  苟本叔本華之說,則寶黛良緣雖就,而好逑漸至寇讎,「冤家」終為怨偶,方是「悲劇之悲劇」。[32]

  

  他認為,按照叔本華「快樂出乎欲望」,欲望滿足了快樂隨即消失,苦惱和厭倦接踵而來的說法,《紅樓夢》如果要成為符合叔本華所說的悲劇,就應該讓賈寶玉、林黛玉結為夫婦,建立「木石姻緣」,再讓他們在「欲饜願償」之後,互相厭倦、厭惡或另覓新歡,終於成為冤家仇人,這才是「悲劇之悲劇」。他還引用東西方各種典籍,說明「饜即成厭,樂且轉苦,心火不息,慾壑難填」是許多人的共同感受。在《管錐編》的相關篇章中,也反覆談到了人們「見多情易厭」「習處而生嫌」「常近則漸欲遠」的心理。

  錢鍾書這種說法當然有道理,因為叔本華「欲與生活與苦痛,三者一而已」之說主要是以他所說的這些體驗為基礎的。人的欲望構成了人生存的基礎、追求滿足的動力,但也把永遠不能滿足的痛苦、厭倦和無聊滲入人的生活里,使人難以擺脫。從這個觀點來看,「始於悲者終於歡,始於離者終於合,始於困者終於亨」固然不是真理,「始於歡者終於悲,始於合者終於離,始於亨者終於困」也不是真理,倒是悲歡、離合、困亨互含互滲,互倚互伏,交替輪迴,使人永遠陷入動盪不安、困惑懼怕、勞苦憂患之中,是人生的真實寫照。如果有人能將人的這種處境全息式地揭示出來,才是「悲劇之悲劇」,亦即「生命之悲劇」。

  然而,錢鍾書認為王國維以「社會處境悲劇」來解釋《紅樓夢》的悲劇性,以賈母、王夫人、鳳姐、襲人乃至於寶玉自己都有合乎情理的理由拆散「木石姻緣」來證明寶玉黛玉愛情悲劇的深刻性,是「於叔本華之道未盡,予其理未徹」的表現,卻嫌武斷。因為叔本華既有悲劇生於欲望之說,又有王國維轉述的「三悲劇說」,這段文字見於《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三篇。他說,造成巨大不幸的原因「可以是某一劇中異乎尋常的、發揮盡致的惡毒」,「還可以是盲目的命運,也即是偶然和錯誤」,「最後,不幸也可以僅僅是由於劇中人彼此的地位不同,由於他們的關係造成的;這就無須布置可怕的錯誤或聞所未聞的意外事故,也不用惡毒已到可能的極限的人物;而只需要在道德上平平常常的人們,把他們安排在經常發生的情況之下,使他們處於相互對立的地位,他們為這種地位所迫明明知道,明明看到卻為對方製造災禍,同時還不能說單是哪一方面不對」。他評論說:

  我覺得最後這一類悲劇比前面兩類更為可取,因為這一類不是把不幸當作一個例外指給我們看,不是當作由於罕有的情況或狠毒異常的人物帶來的東西,而是當作一種輕易而自發的,從人的行為和性格中產生的東西,幾乎是當作人的本質上要產生的東西,這就是不幸也和我們接近到可怕的程度了。並且,我們在那兩類悲劇中雖是把可怕的命運和駭人的惡毒看作使人恐怖的因素,然而究竟只是看作離開我們老遠老遠的威懾力量,我們很可以躲避這些力量而不必以自我克制為逋逃藪;可是最後這一類悲劇指給我們看的那些破壞幸福和生命的力量卻又是一種性質。這些力量光臨到我們這兒來的道路隨時都是暢通無阻的。我們看到最大的痛苦,都是在本質上我們自己的命運也難免的複雜關係和我們自己也可能幹出來的行為帶來的,所以我們也無須為不公平而抱怨。這樣我們就會不寒而慄,覺得自己已到地獄中來了。[33]

  可見,王國維以「社會處境悲劇」解釋「木石之盟」的悲慘結局,也可以從叔本華那裡找到根據,也「持之有故」。

  當然,引人思索的是,「生命悲劇」與「社會處境悲劇」能否在理論上相統一?在叔本華、王國維看來,「生命悲劇」當然是最本質的悲劇,因為人在社會處境中,不管地位如何,與他人的關係如何,自己的言行如何具有合理性,也無論他在「自然合理」的社會運作中勝也好,敗也好,哀也好,樂也好,悲也好,喜也好,都逃脫不了「生命悲劇」,這才是使人真正不寒而慄的悲劇。但「社會處境悲劇」也能使人感到,即使以世俗的勝敗哀樂悲歡為標準,人也保不定哪一天就會「自然而然」「合情合理」地陷入失敗、哀苦、悲痛之中,而且無天可怨,無人可尤,無法可治。因而,「生命悲劇」是從「真諦」層面上說的,「社會處境悲劇」是從「俗諦」層面上說的。套用叔本華的話來說就是,「生命悲劇」是「本體」性悲劇,「社會處境悲劇」是「現象」性悲劇,而且是最為深刻、最能促使人們了悟本體性悲劇的現象性悲劇。人既然覺得自己無可避免地「到地獄中來了」,就不能不思索人為什麼會這樣的原因。深入一想,「生活即欲望即苦痛」就呼之欲出。當然,從邏輯上說,既然已經斷定「生命即悲劇」,又在肯定生命應該獲取世俗歡樂的前提下來談論「社會正義悲劇」「命運悲劇」「社會處境悲劇」,斤斤計較於世俗悲歡,探索它形成的世俗原因,不僅是多此一舉,還使叔本華、王國維悲劇理論陷入了「悖論」的泥沼。它使人不能不追問:如果既無惡人作祟,又無命運搗鬼,寶玉和黛玉在各種社會力量「合情合理」的運作下如願成婚,他們作為夫妻、作為人就沒有痛苦了嗎?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即按世俗標準,他們已幸福美滿,不再痛苦,那麼,叔本華、王國維的「生命即悲劇」說就要推翻。但是,如果他們只談「生命即悲劇」,不談世俗悲劇,又很難使沉溺於欲望之中的人們通過對「社會正義悲劇」「命運悲劇」「社會處境悲劇」層層遞進的認識,領悟到具有本質意義的「生命悲劇」。也許正因為如此,叔本華、王國維才不顧邏輯,既說到了否定生命的「生命悲劇」,又說到了不同程度肯定生命的多種悲劇。理論家們的苦衷,不可不察。

  錢鍾書的指誤,雖然在強行區分王國維和叔本華思想時有所不妥,但他使人們發現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也磨礪了人們的思維鋒刃。

  在筆者看來,王國維以寶玉與黛玉愛情的悲慘結局為悲劇是對的,但以整本《紅樓夢》為悲劇卻不夠妥當。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以賈府家業再振、蘭桂齊芳、寶玉出家為結局,豈不也是「大團圓」?即使刪去被人視為庸俗的前兩項內容,「出家」也是王國維認可的解脫方式、解決問題的方式,那麼,問題既然圓滿解決了,其「悲」又何來?從這一角度說,《紅樓夢》不過是宣揚王國維思想的「正劇」。

  當然,儘管有種種問題,王國維還是以《紅樓夢評論》為起點,闡述了他的解脫論悲劇觀,並引出了種種值得思考的問題,為「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前那一段歷史留下了中國知識分子關於悲劇問題的艱苦的、值得永遠懷念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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