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4 05:58:11 作者: 鄧曉芒

  思特里克蘭德平生所做的事中,最遭異議的無疑是兩件:一是拋棄他的妻子兒女出走,一是破壞善良的施特略夫的家庭,弄得他家破人亡。如果說,前一樁事無論如何還可以看作他個人的私事,或至多是他們兩夫婦之間的私事的話,那麼後一樁事則觸犯了公議,使他在世人眼中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事實上,可以說,是他殺害了施特略夫那嫻靜溫雅的妻子勃朗什,他擺脫不了殺人兇手的壞名聲。

  勃朗什是一位非常獨特的女性。從外表上看,她賢惠,文靜,熱愛丈夫,合乎資產階級要求一個正派淑女的一切規矩。但在內心最隱秘的深處,卻沸騰著最強烈的情慾。一旦她遇到思特里克蘭德這樣一位文明時代的森林之神,蠻性的薩提兒,這種慾念就被復燃起來,直到將她燒毀。從理智上,從她所受的教育、她平生所抱的信念上,她恨思特里克蘭德,但從本能上,她又受到強烈的吸引。這種吸引甚至下意識地使她的恨、她的冷漠和厭惡本身成了一種性誘惑的手段。思特里克蘭德的邪惡氣質使她發現了自己本性上的邪惡,她為此感到恐懼萬分。如果換了一個女人,也許會將這種恐懼和對自己邪惡的這種意識重新壓抑到一種自欺的朦朧狀態中去。但勃朗什的獨特之處就在於她的真誠。她在事前就已如親眼所見地預感到,這種邪惡的爆發將給她帶來災難和不幸。

  為了逃過這一災難,勃朗什作過最大的努力。她先是拒絕收容和照看生病的思特里克蘭德。施特略夫出於傳統基督教的仁慈,用盡了種種言辭來說服她,也未能得到她的同意。最後,他不得不使出了足以制服她的秘密武器:

  你自己是不是也一度陷於非常悲慘的境地,恰好有人把援助的手伸給你?你知道那對你是多麼重要的事。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不願意也幫助別人一下兒嗎?(第125頁)

  知道內情的人會認為,施特略夫目的雖然高尚,這最後一招卻做得十分卑鄙,因為他在暗示當年他曾將她從被侮辱被拋棄的絕望狀態中搭救出來這件事。他自以為對她有恩,她就應當像他一樣去搭救別人,殊不知她為此事卻一直在內心深處恨著他,因為他雖救出了她的身體,保全了她的名聲,卻並未救出她的靈魂,反而使她的靈魂背上更沉重的感恩的包袱。她會以為不如當時就死掉還輕鬆得多。施特略夫有什麼權利以恩人自居,並以此來要挾她、侮辱她呢?勃朗什的靈魂經歷了第二次死亡:

  她身體抖動了一下,好久好久凝視著她的丈夫。施特略夫緊緊盯住地面。我不懂為什麼他的樣子顯得非常困窘。施特略夫太太的臉泛上一層淡淡的紅暈,接著又變白——變得慘白,你會覺得她身上的血液都從表面收縮回去,連兩隻手也沒有了一點血色。她全身顫抖起來。畫室寂靜無聲,好像那寂靜已經變成了實體,只要伸出手就摸得到似的。(第125頁)

  她終於答應了,就像一個已死的人對一切都無所謂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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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很不幸,這一回,死掉的仍然是她的靈魂,而不是她那情慾翻湧的肉體。這個肉體由於精神的死滅,由於對一切資產階級道德觀念的無所謂態度,而解除了束縛,比從前更為猛烈地爆發出了本能的慾念。正是這種慾念,不通過思想,甚至不通過語言,使她與思特里克蘭德像兩個在密林里相遇的原始人類一樣一拍即合。

  與思特里克蘭德的同居使勃朗什復活了。現在她可以擺脫一切義務、恩怨和道德束縛,與一個同樣不管這一套、也同樣具有猛烈慾火的男人,一個她真正愛著的人生活在一起了。然而,這種新生同樣是一種不幸。自覺不自覺地,勃朗什仍然用舊的一套夫妻觀念和家庭觀念來看待他們的結合。她沒有看出,與思特里克蘭德同居並不意味著她離開了一個她假裝愛著的人而實現了她真正的愛情,而是意味著她歷來所夢想的那種「真正的愛情」的徹底破滅。其實,既然她並不是出於精神生活上的相互吸引,而僅僅是出於對自己那擺脫了精神的健康肉體的信念而追隨思特里克蘭德的,她一開始就不應當對後者的精神有什麼奢望;既然她自己的精神在其自身的虛偽性和她的情慾衝動的破壞性的兩面夾擊之下已經死滅,她如何還能想像在這一全新的、毀滅性的涌動的情慾基礎上重建那一套虛偽的愛情聖殿?她是由於精神的破滅而只剩下了肉體,思特里克蘭德則是由於精神的偉大而洗刷了、成全了肉體——這一點深刻的區別使結合他們的那同一個契機終於成了分裂他們的鴻溝。

  換句話說,倘若勃朗什只滿足於肉體上的結合,像愛塔那樣,真正把這種肉體關係看作神聖的,無條件地把自己獻身於這種關係,她將在一個方面成為思特里克蘭德本身的一部分;她將不是一個情侶,而是一個信徒,她將沐浴著一個偉大精神的聖潔的光輝,她的情慾則被淨化為一種嶄新的愛情。正如愛塔那樣,她一面用最質樸的語言說道,「他是我的男人」,一面「眼睛裡放射出一種愛的光輝,一種人世上罕見的愛情的光輝」(第277頁)。可是,勃朗什沒有這樣做,她還想復活自己的精神,去和思特里克蘭德達到一種精神上的對等關係,以便為自己理想的愛情鋪一張卿卿我我、相敬如賓的床。而由於她自己的精神無非就是教養帶給她的那個資產階級精神,它遠遠低于思特里克蘭德的精神境界,這就成了對思特克蘭德的一種無法忍受的干擾。她企圖把他拉回到的那個水平,是他好不容易才從那裡逃離和超升出來的。他們的分手是註定了的。勃朗什終究不是一個原始人,文明的教養已滲透了她的靈魂,腐蝕了她。

  思特里克蘭德事後感慨道:

  「要是一個女人愛上了你,除非連你的靈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會感到滿足的。」

  「她們滿腦子想的都是物質的東西,所以對於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靈魂在宇宙的最遙遠的地方遨遊,女人卻想把它禁錮在家庭收支的帳簿里。你還記得我的妻子嗎?我發覺勃朗什一點一點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戲來。她以無限的耐心準備把我網羅住,捆住我的手腳。她要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上;她對我這個人一點也不關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於她。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願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來打攪我。」(第193頁)

  這些憤激之辭顯然是針對現代社會的一般女人而發的。在現代,愛情早已經被敗壞了。人們以為愛情就不需要尊重人,甚至以為愛情僅僅是精神上的相互束縛。在思特里克蘭德的直接體驗中,「愛情是一種疾病。女人是我享樂的工具,我對她們提出什麼事業的助手、生活的伴侶這些要求非常討厭」(第192頁)。一切女權主義者倘若聽到這些過激的言辭,肯定都會齊聲咒罵。然而仔細想一想,他說的這些倒也並非毫無道理。他其實並沒有一般地否定愛情,他否定的是現實生活中那種毀滅人格的愛情。人類的精神已經墮落了,他所碰見的女人(包括勃朗什)無一不是處於自設的陷阱里,不能自救也不願得救。唯一還具有神聖意味的是她們的肉體,這些美麗的、誘人的,從遠古時代以來直到今天、直到永遠都應當向人類揭示宇宙的奧秘和生活的真意的女人肉體!無怪乎思特里克蘭德對勃朗什的精神世界鄙夷不堪,對她的肉體卻欣賞不迭。他不是把她當作這個特定的女人肉體來看待,而是將她視為人類永恆的象徵,他把她當作一種材料,一種工具,一個符號,可以用來灌注進他的精神理想,包括一種新的愛,新的美。這種美與勃朗什的精神無關,只與她的肉體有關。如果說勃朗什的肉體在滿足性的需要方面不過是他不得不利用的一個可憎的對象,那麼在給他提供他自己的精神表達方面卻真正成了他的「享樂的工具」,正如他所說的:「她的身體非常美,我正需要畫一幅裸體畫。等我把畫畫完了以後,我對她也就沒有興趣了。」(第192頁)

  誰不願自己被人當作工具,誰就首先應當努力使自己提升到並非工具的水平,而不能依靠別人的恩賜。但人們並不從這方面去思考,他們唯一看見的是,勃朗什成為了一個男人的工具並且死了,思特里克蘭德拋棄了她,導致了她的自殺,而他對此竟絲毫不感到負疚。歷史上有過那麼多「始亂終棄」的例子,在托爾斯泰的瑪絲洛娃身上,在哈代的苔絲身上,在無數偉大的和渺小的小說家筆下,都體現出這個世界的女人們的悲慘命運。難道僅因為一個男人有天才、有理想,就應當把女人的這種命運變得合理起來嗎?思特里克蘭德的行為和語言,他對女人的那種輕蔑,難道客觀上與那些浪蕩子有什麼區別?

  可是問題並不在於他有沒有權利傷害以至於殺害一個無辜的女人。事實上,勃朗什的死是她自己選擇的,她做這件事非常冷靜。她一開始就知道,只要思特里克蘭德不需要她了,她就只有去死。臨死之前,她還有條有理地把家務活做完,「她的自殺是周密計劃的」(第176頁)。思特里克蘭德並沒有想到她會自殺,在他看來,她愛上他或是為愛情而死都是毫不值得的事。她的死不過更加說明連生命本身都「沒有什麼價值」(第194頁),因為她自己就不把生命當一回事,為了一個虛幻的觀念就可以隨便拋擲生命。生活本來就是殘忍的,「但是最最殘忍的還是,這件事對別人並沒有什麼影響」(第194—195頁)。勃朗什在精神上其實早已死了,人們從來沒有為此感到過惋惜,還一直以為她過著幸福的生活;她的自殺只不過再次肯定了她的精神已不能復活這一事實,人們卻才感到莫名的震驚。大家都不敢承認,一個人的死對另一個人本來就沒有什麼關係,他們只是假裝著對此感到震驚罷了。

  人們通常認為,一個女人自殺了,特別是在被拋棄的場合下,這多半是對某個人的一種報復、一種控訴。這其實並沒有道理。古代斯多葛派(Stoics)哲學家們曾認為,自殺是人們獨有的權利,連神也不具備這種權利,因為神不可能自殺。據說從前曾有一個城市的立法規定,凡要自殺者如能陳述正當理由,可由政府免費提供毒藥。直到今天,某些國家還有所謂自殺勝地,專為自殺者提供優美的環境和豪華的設施。一個人的生存本來就是他個人的事,他要結束這種生存也是他自己的權利。以自殺作為達到某種另外目的的工具的人,他的生命也不過是一種工具而已;用死來進行報復,進行控訴,這本身就使自己的生命失去了最高的價值。勃朗什的死比這種死要高得多。在生的痛苦和死的寧靜之間,她選擇了死。死是她的目的,她並不想以此來達到別的目的。

  然而,即使這樣,在思特里克蘭德看來,這種死仍然是不值得的,只不過是一種愚蠢和固執。思特里克蘭德不肯因為一個女人而降低自己的精神水平,這當然也是他的權利;反之,勃朗什又有什麼理由認為僅因自己愛一個人,就可以剝奪那個人的自由呢?既然你愛他,為什麼又把他的自由看作對你的損害?勃朗什的「傻」並不在於她選擇了死,而在於使她選擇死的理由,即給她造成痛苦的理由。這種理由根植於那種傳統的愛的觀念,那種消滅個性、束縛精神、使人變得小家子氣的愛情觀念。人們責備思特里克蘭德的無情,這種責備是毫無意義的,就像不能責備一隻蝸牛的殼為什麼是左旋而不是右旋一樣。何況他並沒有故作多情,他的無情是明擺著的,誰要是偏要喜歡這種無情,然後又受到這種無情的傷害,那不是他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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