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22:10:34 作者: 何香久

  這一段時間,前前後後接連不斷發生了數起文字獄案,讓紀曉嵐和館臣們心裡一根弦越繃越緊。

  就在乾隆皇帝這道諭令下達的前十八天,發生了湖南安化縣民劉翱《供狀》案。

  劉翱,湖南安化縣人,住居本縣歸化鄉,時年八十六歲。自幼讀書不就,編了一本名為《供狀》的書,這部書寫完後,從乾隆四年到十年(1739—1745),先後呈送過地方學官、安化知縣及知府衙門,聽說各地呈交遺書,他就把這部書又帶到省城,直接向巡撫顏希深投送,這一下把他自己送上了不歸路。此書不僅妄談國政,且捏造聖祖仁皇帝諭陳鵬年之諭旨,並妄論世宗由藩邸纘承大統之語。書尾稱「接續之際妄生議論,何代蔑有」,又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乾隆皇帝下諭申斥辦事不力官員,並諭令將劉翱發遣烏魯木齊,「不得因其年已八旬,稍為姑息[4]」。

  新任湖南巡撫李湖讓劉翱《供狀》案鬧得神經過敏,怕什麼就有什麼,劉翱案還沒結,臨湘縣一個民婦黎李氏又控告監生黎大本私刻《資孝集》,語多僭越。李湖忙派員將黎大本緝捕歸案。從黎大本家搜出了《資孝集》和一本《得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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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審核,《資孝集》是黎大本老娘八十壽辰親族所撰賀文賀詩的一本彙編,細檢集中語句,有將黎大本之母比作姬姜、太姒、文母等語,還有的將她稱為「女中堯舜」,謬妄之處甚多。《得失圖》則是一部墳山圖形碑記冊子。書中多有悖逆之詞,根據乾隆皇帝的諭示,李湖奏請將黎大本「依惡棍生事擾害良人」遣例,革去監生,改發烏魯木齊等地安置。

  這之後不久徐述夔《一柱樓詩》案和殷寶山《岫亭草》兩案並發,劉峨、韋玉振、范起鄂、顏季亨等案迭起。

  江蘇泰州已故學者徐述夔,被人檢舉其《一柱樓詩》集中有悖逆怨憤之語,如「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被認為不用「明當」而用「明朝」,不用「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實系借「朝夕」之「朝」讀作「朝代」之「朝」,意欲興明滅清。還有「舊日天心原夢夢,近來世事益非非」,「重明敢謂天無意」,「乾坤何處可為家」等等。乾隆皇帝認為「這樣悖逆之詞實屬從來所無[5]」。

  徐述夔原名賡雅,字孝文,江蘇揚州東台縣人,約生於康熙中葉,卒於乾隆二十八年(1763)前。徐述夔去世後,其子徐懷祖於乾隆二十八年(1763)刊其《一柱樓詩》等著述,由徐述夔的學生徐首發、沈成濯諸人擔任校對。乾隆四十三年(1778),同縣人蔡嘉樹因與徐懷祖之子徐食田爭控田土,為泄私憤,挾嫌告發。

  這個案子於是成了又一個欽定大案,乾隆皇帝三次下諭令嚴辦。此案牽扯麵很廣,被牽連的大都是並無反清思想之無辜。主犯徐述夔死去多年,開棺勘驗,其屍身僵而未化,厚戴緯帽及所穿袍褂顏色尚可辨認,驗明正身後,即「將該犯徐述夔之屍梟去首級,凌遲銼碎撒棄田野,(首級)仍懸示東台縣城」。(阿彌達等奏徐述夔等銼屍梟示情形折《清代文字獄檔》補輯)徐述夔的兒子徐懷祖也被戮屍梟首。其他被牽連者尚有十餘眾。

  同時,乾隆皇帝傳諭各督撫,在全國嚴厲查禁《一柱樓詩》,發現有刷印之本或翻刻板片立即解京銷毀,「務期剔搜淨盡[6]」。

  與徐述夔《一柱樓詩》案同時發生的,是丹徒縣生員殷寶山的《岫亭草》案。

  殷寶山是將自己所寫的一篇文章《芻蕘之獻》投送到在金壇辦理試務的學政劉墉大堂上的。這篇文章極言江南省風俗人心、官常學校之壞,詆毀士習、民風、吏弊,不僅給大好形勢抹黑,且多有悖謬狂妄之詞。劉墉命當即將殷寶山拿交府縣收禁,隨即從他家裡搜出詩文二本,從其所著《岫亭草》中檢出《記夢》一篇,內有「若姓氏,物之紅色者是夫色之紅,非即姓之紅也。紅乃朱也」等語,顯系有稱勝國之姓,懷戀故國,實屬叛逆。殷寶山同他的妻子殷趙氏,以及其兄弟子侄七人和為此書作序、加批的趙學禮等被押解京師治罪。

  十月十四日,江蘇贛榆縣民韋昭舉報他的侄子——生員韋玉振為其父刊刻行狀中有悖逆語。江蘇巡撫楊魁親自審理此案,從韋玉振為他亡父撰寫的「行述」中找出一句話:「於佃戶之貧者赦不加息,並赦屢年積欠。」這句話里用了兩個「赦」字,這是大逆不道。韋玉振被判杖一百,徒三年。

  與此同時,太倉州寶山縣職員范起鳳告發他的堂弟范起鵠,說范起鵠偷竊他的書籍里,有被查禁的違礙書《顧林亭集》,江蘇巡撫楊魁將原告被告一起治罪。被告罪名當然是偷盜並收藏禁書,原告罪名則是「藏有違礙之書並不及早呈交,反以被失控告,情殊狡惡」。

  發生在當年十一月的河南祥符縣民劉峨的《聖諱實錄》案,罪由是劉峨刷賣的《聖諱實錄》一書中,凡有廟諱、御名,各依本字正體寫刻,犯了避諱。查繳此書的地方官心知肚明,劉峨編這本書的用意,如劉峨自己所說,在於「敬隸歷代聖諱,俾天下之士民咸知尊之」,並提醒「天下人之祖父為子孫命名,師長為弟子命名」時皆應避諱,實際上並無其他悖逆之詞,可是為了怕重蹈以前海成的覆轍,仍然要深文周納,從嚴治其罪。乾隆皇帝下諭三法司,將與本案有關所有人犯核擬具奏,劉峨依律斬立決,藏書板的李伯行也被同時斬立決。

  讓紀曉嵐難以理解的是,這些文字獄中,有許多是親戚鄰里之間互相告訐,叔告侄、兄告弟,地方官因為剛發生的徐述夔案嚇破了膽,不分皂白,有告者必興師動眾。如此下去,這個國家會成了什麼樣子。

  十一月一日,乾隆諭令以兩年為限,重申嚴查「違礙悖逆之書」。由此「文字獄」進入白熱化。四庫館臣,噤若寒蟬。

  隨著禁書政策的日趨嚴厲,「四庫館」也成了查禁違礙書籍的「橋頭堡」。文字獄的罪名,五花八門,如「妄議朝政」「謗訕君上」「枉為著述」「不避聖諱」「纂擬禁史」「懷戀勝國」「收藏禁書」「隱匿不首」「隱寓譏諷」「私懷怨望」「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之氣」等等。

  從王錫侯《字貫》案發生後,查禁書的範圍不斷擴大,不僅記載清入關前的史實、敘述明末清初史事的著作被列為主要查禁對象,而且宋、元、明、清時期具有民族思想和反清意識的書統統列入例禁,便是一些指陳時弊,發幾句牢騷的文字著述也全在禁毀範疇之中。

  查繳的重點,首先在野史稗乘,乾隆皇帝多次下諭,將此類書列為應禁毀書籍的重中之重,務求「悉行查繳,剔厘淨盡[7]」。各地督撫不敢稍有懈怠,凡是明萬曆以前各書內偶有涉及遼東及女真諸衛字樣者,及明代各書內有載及西北邊外部落者,以及載有三王年號的書籍,統統被一體送毀。

  其次是明末清初人的文集筆記及奏疏雜纂,乾隆皇帝對這一類書籍也盯得特別緊。明末,一些為救亡圖存奔走呼號的直臣志士,或疏陳救國方略,或講求經濟之道,不論是前朝檔案里還是民間,都流布著這一類奏疏與雜纂之作;再就是明亡後一些抱著恢復之心的士人遁跡山林,把一腔孤憤寄託於文字,他們的詩文字字都是匕首投槍,不乏對清代統治者的批判和對明朝的懷念,因此這一部分書也是禁毀的重點。如高拱的《邊略》,張居正的《太岳集》,申時行的《綸扉簡牘》,葉向高的《四夷考》,高攀龍的《高子遺書》,楊漣的《楊忠烈文集》,左光斗的《左忠毅集》,繆昌期的《從野堂存稿》,熊廷弼的《按遼疏稿》,倪元璐的《倪文正遺稿·奏牘》,姚希孟的《文遠集》《公槐集》,袁繼成的《六柳堂集》,張肯堂的《寓農初議》等,全在這場「秦火」中化為灰燼。

  再就是碑銘石刻,最主要的是明末清初的碑刻遺蹟。乾隆四十三年(1778)七月陝西馬欄鎮總兵保寧奏稱,石門地方有將軍廟,祀漢靈帝時中郎將孟謐。明嘉靖、萬曆間曾對此廟重新修葺,立有碑記,其文多妨礙本朝之字,應將此碑掩埋。乾隆皇帝諭示:掩埋仍在土中,日後掘出,其字尚在,不如將碑字盡行磨去,另擬碑文刊刻。

  由此,乾隆皇帝進一步想到,直隸、山西一帶沿邊地方,或建有列朝邊將祠碑,或刻有邊防碑記,其中觸礙文字自所不免,即諭令當地督撫認真察勘,如神祠、門堡、隘口所存門匾、碑碣等項違礙字樣,一經發現,應磨毀者即行磨毀,能改刻者即行改刻。

  其他如劇本曲本、郡邑志乘,甚至天文占驗之書也全在禁毀之列。因為民間流行的地方劇曲中或有涉明季及和南宋、金朝有關的故事,郡邑志乘中也多錄有悖妄之書名目和違礙記載。至於天文占驗之書,妄言禍福,最易淆惑人心,更干例禁。乾隆皇帝諭令各地督撫對這一類書要特別注意,詳細搜繳,一經發現,即連同板片一併解京銷毀。

  連前代皇帝御批過的書,也沒逃過被禁毀的命運。乾隆皇帝從康熙皇帝御批過的陳仁錫刊本《通鑑綱目續編》中,發現該書在遼、金、元三朝人名、地名譯音上多有訛舛之處,且書後所附《發明》《廣義》各條中於遼、金、元三朝事多有議論偏謬及肆行詆毀者。此書經康熙皇帝親加評定後,官板刊行,流布全國。乾隆皇帝諭令全國各地嚴密查繳《通鑑綱目續編》。

  禁書活動中,所有的統治機器統統為了清查案情、追究同黨、查繳書板而轉動,觸動了這張天網的人,或被凌遲,或被砍頭,或被流放,就是墳墓里的殭屍也不放過。已經死去的違礙書籍的作者也要從墳里扒出來,被戮屍梟首示眾。一書之案,往往要牽扯九族,甚至門生、故舊、刻板的匠人,統統不放過。

  退直回寓,紀曉嵐卻抑鬱寡歡。

  侍姬明玕問他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情,紀曉嵐說:「所幸這兩天送呈的書還沒有出什麼差錯。」

  明玕說:「那你該高興才是啊。」紀曉嵐說:「我高興不起來。」明玕問:「那為啥?」

  紀曉嵐說:「皇上不高興啊,這幾天短不了到辦書處走走,可臉上總像下了霜一樣。」

  明玕說:「我對你說,你們再給萬歲爺呈書,要有意給他留下幾處很明顯的而又無關緊要的錯字,這樣就好啦。」

  紀曉嵐一驚:「這話以後在家裡也不能說,記住啊!」

  正說著話,布衣朋友余蕭客從南京來了。

  接過明玕遞過的手巾擦了把臉,喝了一杯茶,余蕭客說:「紀先生,有件事我真是怎麼想都想不明白,我在南京時,正趕上督撫衙門監斬人犯,那刑場居然就設在大街上。那天斬的是一個刻字匠,說他刻了一部什麼犯禁的書。臨刑前,這個刻字匠仰天大哭:『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十八之妻,我死後妻必嫁人,誰來養活我老母啊。』這個刻字匠家就在刑場邊,他的頭被砍下,骨碌碌直滾到自家門口,猶流淚不止。紀先生,您說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怎麼會有這樣的事?」

  紀曉嵐聽了,半日言語不得。

  [1]見《恩賜四庫全書館哈密瓜聯句恭紀一百五十四韻》,《紀文達公遺集》詩卷八《御覽詩》。

  [2]見《諭辦理四庫全書出力人員夢吉、陸費墀等著分別陞用授職與賞賜》,乾隆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

  [3]見《諭內閣嗣後阿哥等校書錯誤亦應一體查核處分》,乾隆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

  [4]見《高宗實錄》卷一○五七,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丙戌條。又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四輯《劉翱供狀案》。

  [5]見《高宗實錄》卷一○六五,乾隆四十三年八月甲申條;《高宗實錄》卷一○六七,乾隆四十三年九月丁未條。

  [6]見《高宗實錄》卷一○七一,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癸丑條。

  [7]見《高宗實錄》卷一○六一,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丁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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