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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課: 韓非子:先秦法家的最後一位理想主義者 一、韓非與《韓非子》法家與法術之學

2024-10-08 12:46:18 作者: 何香久

  1、韓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

  要講韓非,就應該先講講法家。

  《漢書。藝文志》:「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治。」這句話基本上說明白了法家的來由。理官是什麼官?為什麼說法家出於理官?

  所謂理官,就是執掌刑罰的官,相當於後世之刑部。最早,「刑」與「兵」是並用的。所以當時講的「法」也就包括了軍事方面的內容,主要是用來對付外族的。其後,文明演化,社會進步,以前專用於對付異族的「法」,開始普施於一般的百姓,所以春秋時代法治的觀念才應運而生。

  法家的先驅之一管仲在他的著作《管子。君臣下》中說:「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爭。於是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弱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初民時代,沒有產生社會等做觀念,沒有君臣上下的分別,甚至沒有產生婚姻制度,還處在群婚雜居階段,大家互相爭鬥,聰明的欺騙愚鈍的,強者欺侮弱者,老幼孤弱的沒有安身之處,所以就有智者借眾人的力量來制約那些強梁的暴虐之人。為老百姓興除害,實施道德教化,老百姓就以他們為楷模。接下來,《管子。七臣七主》篇又說:「夫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樞言》篇也說:「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故為之法。法出於禮,禮出於治,治禮道也。萬物待治禮而後定。」法的作用,就是興功除暴;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令的作用,就是讓百姓步調一致去做事情。因為人性好爭鬥,人心過於強悍,所以才制訂法。法出於禮,禮出於治。管子崇尚法,也強調禮治的教化作用。管子處在一個由儒向法的蛻變時期,所以他的法治理論介乎於儒、法之間。

  而到了戰國時期,法家開始以純粹的法治為尚,完全脫離了儒家以德為本、以禮為治的色彩。在韓非之前,法家先驅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

  

  2、韓非其人

  韓非,生於公元前280年,出身於韓國貴族,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荀子是一代鴻儒,韓非拜在他名下,專攻那個時代最需要的帝王之學。所以說從青年時代韓非就是個很有政治抱負的人。學成以後,他以過人的悟性,將他的老師荀況以及慎到、申不害的思想提煉出精華,寫成文章,上書韓王,主張變法強國。在當時的七國之中,韓國最為弱小,常常遭到強秦的侵凌,國土日消,國力日減,如韓非所說:「韓事秦三十餘年」,「與郡縣無異地」,差不多快成了秦國的一個郡、縣了。韓國的內政也是一團糟,韓王安暗弱昏亂,不修明法制,不任人求賢、獎勵耕戰,走富國強兵之路,卻聽信虛言浮說,尊重儒俠,放任工商牟利買官,「毀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韓非子。五蠹》)「臣有大罪而主弗禁」,使「當塗之人擅事要」,所以「賢者懈怠而不勸,有功者隳而簡其業」(《韓非子。八奸》),完全是一派亡國之風。作為韓國貴族,韓非目睹韓國的削弱,痛心疾首,他直言上書,是希望韓王安訥諫聽言,運用法術來治國圖強。但是,韓非的一腔熱情,卻被韓王安兜頭澆了一盆冷水,韓非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書,韓王安卻一直不予理睬。韓非失望之餘,只好埋頭著書十萬言,以闡述他的治國之道。

  當時的秦國,秦始皇正躊躇滿志,駕長策而馭宇內之際,偶然的機會,讀了韓非的《孤憤》、《五蠧》二文,以為先賢所作,感慨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這時廷尉李斯告訴秦始皇,說是他的同學韓非所作。這一下秦始皇激動了。原來寫出這石破天驚之文的人就近在眼前!於是,秦始皇發兵急攻韓國。韓國怎麼是秦國的對手?秦國一發兵,韓國撐不住了,提出要和平談判。秦始皇說:要和談可以呀,但要韓非來談。於是韓非臨危受命,出使秦國。到了秦國,他受到了秦始皇高規格的接見。

  那個時候韓非的心態是非常複雜而矛盾的,他理論研究的目的,是讓他的國家如何在同強秦的對抗中變得強大起來,但是,這套理論在自己的國家得不到重視,卻受到了敵國的激賞。命運和他開了一個多麼殘酷的玩笑。然而,秦始皇並沒有重用韓非。

  韓非為什麼沒有得到重用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到秦國後給秦王上書,要求保存韓國,當即遭到李斯的反對。第二個原因是韓非自己走不出這種矛盾尷尬的心態,他覺得他的理論如果用來幫助秦國,是等於把自己倒吊起來了。加上他有個毛病,就是口吃,不善於言辯,這是《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上寫的:「非為人口吃,不能說道」。我發現有很多聰明人都有口吃這個毛病,像歷史上記載的鄧艾、周昌,他們都口吃。鄧艾說話「艾艾」不成句,周昌張口就是「期期」,成語「期期艾艾」就是這麼來的。據說列寧和小布希也有口吃的毛病。智者口吃,是因為他的語速與思維的速度不同步。韓非口吃,也是這個原因。但是這個毛病這時候害了他了。他肚子裡有貨,嘴裡倒不出來,好比茶壺裡煮餃子。戰國時的游士和辯士都是有一副伶牙利齒的,像張儀和蘇秦,都是以三寸不爛之舌去遊說君主,成就了自己的名氣。那個張儀遊說楚國,跟楚國宰相喝過一次酒,後來這位宰相丟了一塊玉璧,懷疑是貧而無行的張儀偷了,把他打個半死。張儀回家,問他老婆:「你看看我嘴裡的舌頭還在不在?」他老婆說:「舌頭還有。」張儀說:「這就行了。」舌頭是他的法寶呀,沒舌頭他就沒了本錢。辯士的本錢就是他的口才。韓非沒這個本錢,口才不行,舌頭大,口吃,他只能寫文章。更主要的是他壓根就不是辯士和游士,那些人雖然能言善辯但實際上沒有多少真才實學,他們周旋廊廟,擇主而事,天涯一身,可以朝秦暮楚,誰給的待遇高就給誰當馬仔。但韓非不是那路人。他是韓國的貴族,不可以朝韓而暮秦,他的理論指向是非常明確的。這種心態,當然也會影響到他的語言發揮能力。所以秦王幾次和他對談都很失望。韓非因此被冷落了。

  更可怕的是,昔日的同學李斯也向他伸出了魔掌。出於對韓非才華的妒嫉,他必置其於死地而後快。他對秦始皇進言說:「韓非,是韓國的公子,今大王欲兼併諸侯,韓非這個人終究是要幫助韓國而不會幫助秦國的,這是人之常情呀。現在大王不用他,時間一久,他回歸韓國,等於自留後患。不如找個藉口把他殺了。」

  於是韓非莫名其妙地被投入獄中。李斯呢,他怕秦始皇反悔,索性惡人做到底,派人送了一瓶毒藥給韓非,讓他及早自我了斷。過了幾天,秦始皇還真的反悔了,他覺得既然興師動眾請來一個韓非,又不明不白把他關進大牢,有些太過分了,就下令把韓非釋放出來,可是韓非早己在雲陽(今陝西淳化縣西北)獄中魂歸離恨天。

  那一年是公元前233年,韓非終年47歲。

  讓韓非沒有想到的是,他死後十二年,他的主張卻被秦始皇所採納,幫助他實現了由自己提出的建立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帝國的願望。就連他的克星李斯,也承認他的學說是「聖人之論」「聖人之術」,把其作為治秦的方略。也可以說,韓非的學說直接催化了一個新時代的誕生,促進了在中國延續達二千年之久的君主專制制度的建立,把中國的歷史推進了一個全新的階段,並主宰了這一漫長歷史階段的思想意識形態。

  3、韓非學說的時代背景

  韓非的思想為什麼能在那個時代大行其道?我們要從時代背景上去分析。

  戰國時代,是中國歷史上的「大爭之世」。隨著周王室出現了江河日下的衰敗之勢,各諸侯國「上下交征利」,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那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那個時代最鮮明的特色就是無論是各諸侯國之間還是國內君臣之間,完全受制於一種赤祼裸的強權政治。同時,國君與國民的衝突,公室與私門的衝突,都導致了禮的功用衰微。在這樣一個狼奔豕突的時代里,儒家的禮樂教化、墨家的兼愛非攻,道家的還淳返樸,這些主張統統都不好使了,於世無補。如何重新調整社會秩序,如何理順各種關係,都需要重新思考,而只有法家的學說還能為這個社會下一猛藥。

  法家就在這個時代的五臟六腑中成長起來。

  自西周以來已有刑,如禹刑、湯刑、呂刑、九刑等。但其具體的執行總則,是「臨事制刑,不預設法」。也就是說有刑而沒有法律,刑因事而設,「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左傳。文公十八年》)至於普通民眾,「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測」,對刑的了解是極少的。

  法家的出現改變了這種狀況。

  法家學派的創始人是李悝。公元前445年,魏文侯任命李悝為相。他在魏國推行重大改革方略,編制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的封建法典-----《法經》。李悝的學生商鞅是戰國中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他到了秦國後,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對秦國的政治、經濟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推行法制,讓秦國由一個落後的諸侯國,迅速崛起為一大強國。

  從齊相管仲在齊國推行富國強兵的政策以來,晉國趙宣子「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獄」,鄭國子產鑄刑書,鄧析作「竹刑」,晉國之鑄刑鼎,以及楚國吳起的變法等等。法術之學的興起,直接原因就是變法運動,而又進一步推動了變法運動向縱深發展。特別是公元前359年的商鞅變法,更是以法制全面代替禮制、以軍功代替世祿、以君主集權的封建官僚政治全面代替領主分治的封建貴族政治的革命。商鞅變法,使秦國成為國富兵強、領袖群倫的大國。實踐證明,只有變法才能強國。

  同時,隨著群雄割據的局面行將結束,時代的潮流正向著大一統帝國君主集權的方向推進。在學術上,長久以來百家爭鳴的局面,也必然地需要來一次總體的盤點。總結歷史上的法治經驗和教訓,就成為時代的迫切需要。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韓非脫穎而出。

  4、《韓非子》思想之源

  韓非的思想,體現在他的著作《韓非子》中。

  《韓非子》最初稱《韓子》,宋時,因為韓愈被稱為韓子,為了避免兩韓子相混,遂改《韓子》為《韓非子》。現存20卷55篇,被認為是先秦法家集大成之作。章太炎稱「半部《韓非子》治天下」,此論與宋名相趙普「半部《論語》治天下」形成映照。

  為什麼說《韓非子》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之作?這要從韓非政治思想的來源上說起。韓非政治思想主要有三個來源,第一是商鞅的法,第二是申不害的術,第三是慎到的勢。

  所謂「法」,就是依法治國,不以君主的個人意志為轉移。商鞅提出,法的目的有二,即強國、利民。只要達到這兩個目的,不必依循舊法古禮。同時,實施法治不必考慮與老百姓協商於先,只可以與他們共同享用實施法制的成果。他主張重刑:「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故王者以賞禁,以刑勸,求過不求善,借刑以去刑」。這裡講的是「刑」和「善」的關係問題。商鞅主張「無刑」,看起來與儒家主張的「無訟」相同,實際上是兩股道上的車。儒家講「無訟」,靠的是道德教化,而不是刑罰。商鞅的「無刑」,則主張要實現「無刑」,使民向善,要靠刑,甚至要靠重刑。重刑使民不敢犯刑,在重刑之下,民不敢為非作歹,這就是善,這就叫「以刑去刑」。「重刑則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商君書。賞刑》)刑律重則民眾不敢以身試法,所以國家就不會有犯法的人,如此就達到了「無刑」的目的。韓非繼承了商鞅法的理論,他提出「以法為本」的主張,強調「法不阿貴」,「令行禁止」,這與「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貴族法權觀念相比,是歷史的一個重大進步。

  所謂「術」,是人君馭臣之術,是權術。申不害是法家中重術派的鼻祖。申不害說:「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者,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據《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申不害本來是鄭國的賤臣,以術見用於韓昭侯,昭侯任用他為相國,終其世國治兵強,諸侯無敢侵韓。申不害的「術」,來源於黃老,他主張人君應持虛靜無為之術,「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號,臣若響;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故善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於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跡,示天下無為」。術和法一樣重要,二者不可缺一。「君無術則蔽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法與術的區別在於,法宜公開,術宜深藏。

  「勢」是什麼呢?所謂「勢」,就是權力和地位。有權位才有權勢。這對於帝王太重要了。慎到是法家先驅中「重勢派」的代表,他指出:「騰蛇游霧,飛龍乘雲,雲罷霧霽,與蚯蚓同,則失其所乘也。故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由此觀之,賢不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矣」。(《慎子。威德》)王者有勢好比騰蛇游霧,飛龍乘雲,一旦失勢,則與蚯蚓一樣了。如果堯是個匹夫,那麼他連他自己的鄰居也不敢驅使,但他做了王,就呼風喚雨了。韓非發揮了慎到「勢」的理論,提出「任勢」的主張。什麼叫「任勢」?就是實行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實現富國強兵,結束諸侯割據和戰亂。秦始皇正是以此理論主張去統一天下的。

  可以說,韓非對法、術、勢三者都有跟商鞅、申不害、慎到不同的見解,而又將法、術、勢結合起來。

  除了法家先驅的「法」、「術」、「勢」理論,《韓非子》還吸收了道家、墨家、名家的一些思想,並加以融會貫通,構成自己的獨到見解,形成了臻於完善的思想體系。

  韓非不但是戰國末期一位傑出的思想家,還是一位有建樹的文學家。《韓非子》一書,不僅思想犀利深湛,誠為一部政治學巨著,而且有著濃郁的文學色彩,韓非曾被認為是先秦散文的「四大台柱」之一。書中的寓言群,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們耳熟能詳的很多成語,比如「守株待兔」、「自相矛盾」、「濫竽充數」等,皆出於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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