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4-10-03 18:48:55
作者: 鄧曉芒
讀《英兒》,總體的感覺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小」。正如聽一個被人嬌慣著的孩子反覆地說:「我小!」小王子,小公主,小兒(女孩子、「小姐家家」、「姑娘家」)心理和小兒情趣,這些都是在書里反覆出現的意象。與「小」相連的就是「玩」,所謂「遊戲是兒童的天性」吧。你看顧城把愛情當遊戲,英兒更是如此:「挺好玩的」,「真是好玩」,「女孩真好玩」,「比較好玩」(第19頁),「她跟我玩呢,她玩大發了」,「玩吧,我陪著你」(第23頁)。玩什麼呢?玩「我的心」(第21頁)、「我的姑娘家」(第24頁)、「我的女孩子」(第26頁)、「我的寶貝」(第25頁)。我想中國的讀者們之所以被顧城打動,正是因為這「小」,以及這小孩子過家家式的、「兩小無猜」的「玩」,他們的心特別容易認同這種天真、純潔、不諳世故的兒童意境和情趣,因為那正是他們不論從道德上、情感上還是從氣質上,也不論是從儒家、道家、佛家的立場還是從日常生活的立場上,都特別嚮往的一種輕鬆、快樂和無憂的境界啊!
我在世界上生活
帶著自己的心
喲!心喲!自己的心
那枚鮮艷的果子
曾充滿太陽的血液
我是一個王子
心是我的王國
哎!王國哎!我的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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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城垛上邊
轉動金屬的大炮
我要對小巫女說
你走不出這片國土
……
你變成了我的心
我就變成世界
呵!世界呵!變成世界
藍海洋在四周微笑
欣賞著暴雨的舞蹈(顧城:《小春天的謠曲》)
寫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這首詩,可說是最純粹地體現了這位「童話詩人」那清澈、純淨、如五彩玻璃一般透明的兒童心境(儘管他此時早已不是兒童了)。讀著這些帶著奶香的柔美的詩行,誰會想到有朝一日,那位「小王子」會成為一個暴戾的「可汗」,那尊「金屬的大炮」會真的瞄準了「小巫女」開火呢?難道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惡毒、仇恨和凶暴,那種執意毀滅美好事物的可怕欲望,竟會潛伏在如此白璧無瑕的潔淨心田中嗎?
然而,「不該發生的事情」畢竟發生了,它甚至一開始就在發生著。正如一個銅板的兩面,那純潔的童心在詩人那裡正是作為「惡之華」而開放的。當詩人將自己的天真單純當作一面旗幟飄揚起來的時候,他同時向整個人類宣了戰。在《英兒》中,他把人類稱之為「你們」。他的口頭禪是:你們活什麼呢?」(第251頁,或者「你們活什麼勁啊?」第248頁)當然,他不是想要人們都死,他只是自己想死,並希望他最愛的人同自己一起死,以保持他和她靈魂的純潔。他瞧不起「生活」,「到生活里去了,這是我憎恨的事。我很驚訝人為什麼願意活」,「我生來不是屬於生活的」(第87頁),「你們是生活所生,我也是。但我的靈魂卻是死亡所生,它願意回到那裡去」(第88頁),「沒有比一直活下去更可怕了。」(第118頁)他說:「我要一塊石頭一塊石頭地築我的牆、我的城垛和炮台,我幽暗曲折的甬道」,「沒有人能夠走進這個城堡。」(第174頁)其實,凡是走進這個城堡的,沒有人能夠(活著)走出這個城堡,這是死堡,是他靈魂的「家」或「冢」。
不過,正如兒童般純真的愛是他的一面旗幟一樣,「死」也不過是他的另一面旗幟。儘管他常常說起上帝,並自比為被釘上十字架的耶穌,他骨子裡卻並不相信死後的靈魂。他是個地地道道的無神論者。他知道,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他只是用死來作為對人世生活的一種報復,一種仇恨的發泄。所以,當他以「愛你」的名義口口聲聲地說:「你等我死,我就死。」(第14頁)「我愛的人都可以殺我。」(第16頁)「我是愛你的,那一次你給我,讓我感動。僅僅於此你就可以取我的生命。」(第42頁)這時,我們從中嗅出了一種兇險的氣氛。可怕的是,他並不是真的把死當作一種幸福來渴望(如基督教殉道者那樣),而是把和別人一起死當作一種安慰和補償,那潛台詞是:我看你還能活著!「我們是一個人。」(第14頁)因此,他雖然看出他不能見容於這個世界,只有死路一條,但卻始終恨恨地,以死來做最後的威脅和要挾:「我把刀給你們,你們這些殺害我的人。」(第16頁)
口裡說自己要死,卻又不願意痛痛快快地去死,而總想扯上別人,陷別人於不義,刻意使自己的死在活著的人之間留下一個可歌可泣、可悲可憫的形象,這就足見這種兒童心態從根本上沒有責任能力,死(或死的宣言)只不過是攪擾別人、驚嚇別人的一種手段而已。憑藉這種惡作劇,一個壞孩子就可以對那些惶惑的人們肆意嘲笑,覺得自己高居於別人之上的優越感是多麼的開心。當然,最開心的還是,當他詛咒了全人類之後,還有那麼多人朝他頂禮膜拜,視為神明,證明他生來就與人不同。我想,他直到死大約都沒有懷疑過這一點,因為他完全被自己陶醉了。特別是,他那不可企及的「愛」是任何人都不具有的「寶貝」,誰能不羨慕他、嫉妒他呢?他的死,以及他和她的死,不正是對這一寶貝的無人付得起的標價嗎?
小說主要部分都是以顧城向他的正式妻子雷米傾訴他對自己的情人(或另一個妻子)的動人的愛為主題的,順便也傾訴了他對雷米的愛。這種雙重的傾訴究竟是怎麼回事?是顧城的「愛」太多了,無法在一個女人身上完全消受?還是雷米的「愛」太廣闊、太偉大了,能夠容納顧城的任何傷害,就像大海容納暴雨的舞蹈?書的作者們顯然是這樣認為的,他們把這當作是一種先鋒派的愛情觀,一種新穎時髦的玩意兒。那個時代(80年代)的年輕人我接觸過一些,他們仿佛覺得自己只要一轉念,就可以變成「世界人」,可以不受任何民族的、文化的、傳統的和意識形態的觀念的束縛,就可以比嬉皮士還嬉皮士,比後現代還後現代。不像90年代的年輕人,處處感到自己不得不回歸傳統。那是一個異想天開的時代。顧城和雷米可以說在五分鐘內就決定了自己後半生到南太平洋的某個島嶼上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就像當年高更隱居塔希提一樣。因為這種生活款式根本不用深思熟慮,是他們從來就暗中追慕的,也是那時的年輕人個個暗中追慕的。所以這個念頭的出現就像一道光明,照亮了他們內心的渴望:遠離世俗,遠離這個不乾淨的、喧囂的、不能自由自在痛痛快快地愛的世界,用自己的雙手去建造一個純粹的理想的烏托邦。但是問題在於:顧城真的「愛」雷米嗎?或者,雷米「愛」顧城嗎?
純情人士們會立刻反駁我:你的愛情觀太陳舊了!你怎能斷言,愛一個人才是愛,愛兩個人就不是愛呢?顧城自己就頗為「世界」也頗為「民族」地說過:「一夫一妻制是天主教鬧出來的,把中國害苦了。我們中國人不能忘了祖宗。」(第7頁)當然,他肯定沒有想到,這「祖宗」要一直追到北京猿人。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看看,《英兒》中顧城與雷米的愛的性質究竟是怎樣的。首先,整部小說雖是由這對恩愛夫妻合作的產物,但我們在其中卻只看到顧城大聲喊叫他的愛,在雷米那裡卻聽不到半個字的回音。書中以旁觀者(鄉伊)的身份說:
令人費解的不是G(顧城)和英兒的異樣戀情,倒是最正常的C(雷米)、她和英兒之間始終友愛微妙的關係,到底是什麼使她用正常的情感來對待這異常的生活?(第264頁)
這的確是小說中一個最大的謎:雷米作為顧城的原配妻子,對顧城的小情人不僅沒有絲毫芥蒂,反而帶著欣賞、讚嘆的態度為他們的幽會提供一切方便。甚至可以說,顧城的「婚外戀」正是雷米自己一手促成的。她到底是回到了中國古代傳為美談的妻妾如姐妹的傳統美德,還是前進到了未來世界取消婚姻束縛的理想境界呢?當我們尚未弄清她對顧城的真實感情之前,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但是,從她不回答(至少在書中沒有回答)顧城聲嘶力竭的、甚至可說是氣焰囂張的「愛的呼喚」這點來看,我們不得不猜想一個很可能是真實的事態,這就是:她根本不愛顧城!或者說,她對顧城的愛根本不是妻子對丈夫的愛,她只是顧城潛意識中的戀母情結的對象而已。
當我們發現這一秘密時,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看來顧城從小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兒時缺乏母愛;1979年顧城在火車上邂逅了來自上海的雷米(謝燁),其後4年間,雷米一直在「柔和地拒絕他的求婚」(第6頁),直到1983年他們終於結合。我不清楚這4年中兩個相隔兩地(北京—上海)的年輕人是如何交往、戀愛的,我猜想那一定是童話式的和柏拉圖式的。藉助這種愛的激情,顧城4年之間成了一個令人仰視的詩人。沒有一位純情的女孩能抵擋得住成為這樣一顆詩壇新星的夫人的誘惑,何況雷米本人也是一位純情派詩人,她對童貞的迷戀決不下於顧城本人。然而,母愛是她的唯一的天性。本書最後幾篇散文(第266—304頁)出自她之手,清楚地表明了她對兒子那種母愛是多麼的深沉。我們可以想像,正是憑著這種母親式的愛,她最終答應了顧城的求婚,這在她無非意味著,她決心自己來照顧這個需要一位小母親的「寶貝」,這個自己都承認「從來沒過八歲」(第216頁)的、「始終沒有發育成熟」的「魔鬼般的頑童」(第256頁和第263頁)。
的確,顧城對雷米的「我愛你、愛你」的肉麻的表白,與其說是表達對一個異性的愛,不如說是在母親面前撒嬌。所以那種表達與他對英兒的表白是有性質上的不同的。他稱雷米為「我的恩」,他說:「雷我愛你,我敬你呀,不是愛你,你老是不讓我走出去,我真喜歡這種安全。」「每一次我走過了,都是你拉我回來,站在安全的地方。」(第21頁)事實上,顧城對雷米的依賴到了驚人的程度,雷米不僅要為他掌管錢、鑰匙、證件等,還要幫他寫信,出門找襪子和上衣(第7頁)。但最累人的,還是時刻監護著這個寵壞了的大孩子那自我中心的瞬息萬變的情感,因為弄不好,稍一不留神,這個「只有七寸大小」(第5頁)的魔鬼就會出事。用旁觀者鄉伊的話來說:「你讓人感到嚴重,時刻必須認真對待。你可以『不管』,可以說『不活』,別人不行。……所以誰都不想惹你。你在與你有關係的人中,關心你以及愛你的人中,就一直被小心認真地對待著……總之你是讓人感覺太嚴重了。雷在你邊上是太太地累了。」(第223頁)
不難明白,在這種無窮無盡的苦役中,突然出現了英兒這樣一個可以讓顧城分散一下注意力的女孩,雷米是感到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就像把手中的孩子交給了另一個小保姆,或一個活玩具。要她同時照顧好顧城和木耳(他們的兒子)這兩個寶貝,真是太沉重了。她像真正的母親安排兒子的婚事那樣安排著顧城與英兒的會面,安排他們同床共寢,甚至親自給他們拿來保險套,「還不無嘲弄地瞪了我一眼,『很貴!』你告訴我。」(第37頁)她還籌劃著名有一天讓顧城和英兒正式結婚,自己退居「二線」(第216頁)。實際上,有英兒在,雷米感到安心。只要英兒能管住顧城那顆不安分的心,能夠用男歡女愛來緩和顧城的任性和對生活的厭倦,雷米是什麼都肯為他們做的。她與英兒並不是平輩的女人,也不是什麼姐妹,而是真正的婆媳。所以當顧城和英兒在一起調情時,在雷米麵前卻不敢放肆,「我們都知道停止在什麼地方。」(第141頁)在《英兒》中,顧城從頭至尾沒有哪怕暗示過他與雷米的性關係,表明他們很可能只是在維持一種名義上的夫妻;因為從顧城如此津津樂道、不厭其詳地描述他與英兒做愛時的細節和心情來看,他是不可能不把這些場景與和另一個女人的做愛(如果有的話)加以比較和品味的。正是因為這一點,英兒才能如此坦然地在他們家裡充當「第二夫人」的角色而毫無顧忌,甚至還能和雷米建立一種難捨難分的親密關係。雷米具有中國傳統女性看重現實、吃苦耐勞、逆來順受的美德,又受到西方現代性解放的思想薰陶,對顧城和英兒的胡鬧不僅不會反感,還帶有一種由衷的讚賞和驕傲。但顯然,她除了從書本上和童話里以外,一輩子沒嘗過真正成熟的男女情愛,就糊裡糊塗地被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做了一個精神侏儒的妄想的犧牲品,這絕不是一件值得誇耀的事。
然而最可悲的是,無論是雷米,是顧城,還是讀者們,都不認為這種「長不大的孩子」的幼稚心態有什麼不好、不正常、令人恐懼和噁心。相反,人們一致認為回到兒童心境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一種值得追求的境界,只有在那裡一個人才能得到淨化,才會找到自己的本心和真心。人們認為,社會容不了這種純真,這是社會的錯,顧城歸根結底是為社會所毀。至於他自己的責任,則不過是太走極端、太不理智,是一時的想不開和衝動。人們沒有想到,世界上最殘暴的獸行往往是以純真和幼稚的名義施行的,劊子手們臉上總是掛著頑皮的微笑。如果說一個真正的兒童還沒有氣力和膽量去做那些殘酷的事,那麼一個具有兒童心態的成人則往往成為邪惡的化身;而且這種人在幹完壞事之後沒有絲毫懺悔之心,反而覺得自己的一腔真心足可滌除一切污穢和罪過,憑這真心即可得到廉價的同情和原諒,如果不是得到崇敬和褒揚的話。人們沒有從根本上看出,顧城的殘忍、凶暴、痞並不是什麼一時的迷誤或「走火入魔」,而正是他的天真、美麗的純情的另一種表現形式。這種純情「是一個嬰兒,也是一個野獸,它渾然無覺地要離開這一切,到那充滿精靈的野蠻的世界中去」(第254頁)。他以為,只要自己「純情」了,就有權居高臨下地以「可汗」或皇帝的身份要求女人的純情報答。他竟然沒有意識到這種要求是多麼「痞」,多麼侮辱人、毀滅人,反而自始至終都自以為是一個玲瓏剔透的「寶貝」。事情都是被別人弄糟了:英兒不理解他,世道太險惡,他所設計的「天堂」不為人世所容。當這個王國被「他人」所毀壞時,他就不惜用最野蠻、最痞性大發的手段(斧頭和繩索!)結束了其所能支配者(雷米和他自己)的生命。
人們常常驚駭於一個如此感情豐富、細膩、真摯而敏感的詩人怎麼能用這種方式殺害他仍然愛著的妻子。其實,顧城在他的作品中是以一種夢幻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美化自己、欣賞自己的。他只端出了自己美的純情的一面,而隱匿了自己本性中的蠻痞,更割斷了這種蠻痞與純情之間的本質聯繫。他將他和兩個女孩的三角關係描寫得極其和諧,純情得讓純情少女傾倒,讓稍有點世故常識的人感到肉麻。他所追求的完滿首先體現在他的兩個妻子的心心相印中,體現在以他自己為中心、以幾個「水做的女孩」為淫樂遊戲對象(魚兒戲水)的交融關係中。他不知道,西方至今實施的一夫一妻制並非某一教派或國家法律使然,而是有女性人格獨立和一般人格獨立的觀念做根基的;而他所創造的一夫多妻的「奇蹟」則不過是中國女性人格極端缺乏,只能像「水」一樣被男人玩弄和規範的產物。他的純情不論具有怎樣的「自我犧牲」的假象,但卻不是建立在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的人道原則上的,而是建立在他自己的自然天性、即未受教化甚至反對一切教化的「唯我獨尊、唯我獨寵」的痞性之上的;因而這種純情對他人、對被施與純情的對象具有一種痞陋的強制性。越是純情,這種強制便越甚;越是理想化,就越不允許對這理想有任何一點玷污,否則就要以非人的、獸性的方式全盤搗毀。純情取消了你和我的一切界限,因而自殺也帶有這種蠻不講理的痞性:我死,也要你一同死,因為你就是我,我死了,你還活什麼?
但讀者也許會說:不管怎樣,顧城畢竟經歷了一番可死可活的真正的愛情,他對英兒的感情難道不是真摯的嗎?他的死,撇開對雷米的不公平不談,不也可以看作對英兒的一種殉情嗎?我們下面就來分析,他對英兒的「愛情」實質上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