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為什麼古人認為「好男不當兵」?
2024-10-02 07:38:03
作者: 豆子
古語云:「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演義小說中,人們也常說:「我們堂堂好男子,卻情願去當兵嗎?」
在古代,當兵並不是一件光榮的事。這與現如今人要當兵保家衛國的思想大相逕庭,甚至可以說是完全相反,這是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歷史上的「兵」與「賊」往往可以相互轉換,即便官兵也是如此。「賊」與「兵」的界限沒有那麼明顯,所謂「賊過如篦,兵過如洗」,兵與賊都會在戰役後敲詐勒索,燒殺搶掠,過程中還常常伴隨著血腥的屠戮。
屠城並非單純嗜血,一些有組織的軍隊在破城之後,就會對該城組織搶掠,兵員幾乎全都參與其中。屠城者以勒索為目的,以生命威脅為手段,每個隊伍負責一個片區,堵截、破門,索要錢財。他們並不需要找到百姓藏錢的地方,那樣工作效率太低,只需要執行沒錢就不留命的總方針即可。幾輪下來,百姓都會被搜颳得精光,再搜刮便沒有了,因此喪命。「兵過如洗」就是這個意思,洗衣服要搓好幾遍,洗劫也要過好幾遍。
古時一些較正規的部隊,也會明吃暗搶。軍隊駐紮某地,都要號舍。所謂「號舍」,是將鎮上、村里、城市中每家每戶的房舍摸排清楚,然後將士兵分配下去,每幾個士兵住在某一家。住進某家的士兵的吃喝用度,都要由房主供應,許多兵藉此訛詐房主。
明末,史可法督鎮揚州。明軍在揚州號舍,士兵入住民戶家裡,行為就非常不檢點。市民王秀楚家中「有二卒,左右鄰舍亦然」,這些兵卒「踐踏無所不至」,好端端的把屋主的東西搞壞,胡吃海喝,拍桌子、砸板凳,粗魯喧譁,聲音駭人。王秀楚一天要供他們一千多文。王秀楚是秀才,家裡也不算窮,可也經不住這個消耗,只好和鄰居商量,請這片區域的長官吃席,說了許多好話,讓當兵的收斂一點。
官軍如此,作為敵方的清軍更過分,可以說毫無人性。城破之後,多鐸部對揚州開展了為期十天的大屠殺。一開始有點錢還好,但很快市民沒錢了,開始積屍如山。十天後「封刀」,揚州血流成河。當時的揚州已經完成了加蓋,城中套城,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加上之前逃難進城的,據時人統計,死了80餘萬人,史稱「揚州十日」。
像這樣的「兵」,老百姓喜歡得起來嗎?自然是不喜歡的。因此,當有一支戰鬥力極強,又愛民、護民的部隊到來,百姓的心裡就別提有多高興了。《宋史》記載,岳飛的部隊軍紀嚴明,秋毫無犯。軍號「凍死不折屋,餓死不虜掠」,所過之處,百姓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岳家軍的軍紀嚴明到什麼程度?有一個士兵違反了規定,向百姓要了一根麻繩綁笤帚,由於事先強調過絕對不許拿老百姓的東西,這個士兵就被處斬了。岳飛的部隊進城,全都睡在大街上。市民心疼,開門硬要請他們進屋休息,也沒有一個兵敢進去。這樣的軍隊其實不常見,卻也並非絕無僅有。
太平天國軍紀就到了非常嚴苛的程度,當時英國人呤唎(Augustus Frederick Lindley)親歷清廷與太平天國統轄的兩地,他感慨地寫道:「我第一次會見真正生氣勃勃的太平軍,就給我留下了非常良好的印象。」[2]「我在蘇州城門口和我經過的幾個村口,看到懸掛著一些人頭,旁邊貼有告示,指出這些人都是太平軍的士兵,因為搶劫民財,吸食鴉片,擄掠民女,而被(太平天國)斬首示眾。」[3]「在三里橋一代的村莊,我特別注意到太平軍的紀律嚴明,無論買什麼都照價錢付款。」[4]令他驚奇的是,在太平天國的轄區,經濟良好,普通百姓明顯富裕,清朝轄區內那種隨處可見的乞丐居然消失了。
清朝官軍則是另外一種形態,他們燒殺擄掠,無所不至,經常焚毀整座村莊,強搶、打人,更不在話下。
當兵等於當痞子,等於大肆擄掠,這是百姓鄙視從軍的原因之一,最重要的還是打仗的死亡率太高。隨著戰爭的展開,青壯勞力在戰場上大批死亡,拉壯丁的便到村里搜刮10多歲的小孩以及超過56歲的老人,讓他們也上戰場。
唐天寶十四載(755),安史之亂爆發。這場曠日持久的特大戰爭,折損了唐朝海量人口。戰爭在北方打響,波及了南方。北方人死亡、逃難,多數地方連一個年輕人都看不到,留下的只有老弱病殘。然而老弱病殘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戰爭的傷害。
乾元二年(759), 48歲的杜甫路過石壕村,親眼看見了官吏大晚上抓人的事情。石壕村位於河南最西的陝縣(今陝州)山溝。官吏之所以晚上抓人,是有講究的。因為不管是屠城,還是襲擾,通常都在白天進行,晚上抓人,效率很低。因此人都學精了,在白天跑山溝里躲避,晚上回家睡覺。揚州屠城時,王秀楚一家就是這樣,他們白天去墳地里裝死,晚上回家吃飯。由於白天抓不到人,官吏不得已才選在晚上抓人,只需要遠遠地觀望,看見誰家有一絲光影,便悄悄地靠近。這不就把老翁堵在家裡了嗎?
為了保命,老翁「逾牆走」,翻牆便跑。本來以為軍隊不抓女人,誰知道當差的不好交差,非要他家出人,逼迫甚急。他們家三個兒子,剛剛戰死兩個。老大的家書來了,他們才剛知道這回事。家裡目前只有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小孫子,一個兒媳婦,需要哺乳。她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穿得就像個乞丐。老太婆說:「雖然我沒什麼力氣,可是還能做飯。不如就讓我去吧,還能趕上做早餐。」她說完,就開始哭。過了一會兒,哭聲沒有了,原來老婦被抓走了。第二天,杜甫辭別的時候,只剩下跑回來的老翁。
老婦到河陽應役,其實是去了郭子儀的部隊。所謂「急應」,並非誇張。這個村子距離河陽100多里地,想要在一夜之間到達,必須邊走邊跑。老太太就是跑步前進的。
由於玄宗在天寶年間的奢靡,以及執政上的重大過失,老百姓就要承擔這樣的代價,怎能不令人憤慨呢?老婦人流眼淚,是提前祭奠自己,她知道應這樣的「役」等於送死。
杜甫這個過路人,之所以比老翁年紀輕很多卻不必入伍,是因為他是個「士」,這從穿著上就可以看出來。他被貶到華州做司功參軍,沿路住宿民家,得以旁觀這一切,卻在抓丁的過程中說不上話。
與普通百姓被送去當炮灰不同的是,許多地方豪猾及他們家裡的男丁,都可以不入伍。他們有的用金錢雇用別人頂替,有的按規定,本身就不必承擔兵役。有的則與官吏熟識,合夥把兵役派給別人,比方說隨便抓個叫花子,亂寫名字。
普通富戶則喜歡出錢僱人頂替,僱人價格是非常昂貴的。民國時期,許多人買鄉勇冒充自己,價格通常為200~300銀圓,在死人太多、戰況慘烈的情況下,能要到1500塊。這個價格是現今中等人家承擔不起的,等於傾家蕩產收買亡命。男兒外出當兵,等於亡命之徒。
以上種種弊端,自然讓古代人有了「好男不當兵」的觀念。
參軍光榮,是20世紀中期才形成的觀念。紅軍、八路軍、解放軍、志願軍,軍紀嚴明,軍民關係相當融洽。士兵接受統一的指揮,有優良的素養,崇高的理想,甘願為人民拋頭顱、灑熱血。
上海解放後,年輕的民族資本家榮毅仁當時正準備從上海遷往香港,目睹解放軍露宿馬路兩邊,不入民宅,於是決定留下來參加新中國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人們有事就找解放軍。軍人在災難來臨時衝鋒在前,把群眾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因此人們對軍人的印象非常好。
從現實角度來說,當兵可以報國,可以實現人生理想。入伍發不了財,但養家餬口綽綽有餘,退伍後也有較好的出路和待遇,使當兵再無後顧之憂。參軍,既可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也可以滿足物質上的需求。軍人這一職業,也就被徹底認可了。
事實的改變,引起觀念的改變。觀念的改變,使人身體力行。「兵」,也就從一個令人厭惡、恐懼的字,變得令人心安與振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