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矛盾與消解

2024-10-02 07:32:37 作者: 田兆元

  人們因神立禁而又犯禁,禁忌的這種雙重性使得人們敢於與神對抗,以緩解人神間的矛盾及其他社會矛盾。神因其崇高地位不得侵犯,然而人又常常冒犯神的無上權威。人神間常處於矛盾狀態。

  希臘神話里,人們對最高主神宙斯並不是那麼忠誠。希臘人的犧牲典禮原來非常隆重,把作為犧牲的動物全部用火燒掉,窮人們也不能反對這種浪費。普羅米修斯於是向天神宙斯央求,天神才准許人們只用動物的一部分供祭,其餘留給自己食用。普羅米修斯於是宰了兩頭牛,把兩副肝全燒作祭供,然後把兩頭牛的骨頭包在一張牛皮里,把肉包在另外一張牛皮里,讓天神挑選。天神選了體積大的一堆,結果上當了,那裡面正是骨頭,肉留給了人類。天神為了懲罰人類,將火從人那裡奪走,普羅米修斯又從天神那裡把火偷回給了人類,於是遭到了殘酷的報復。在這一過程里,神的至高無上的權威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神卻屢遭捉弄。神在侵害了人的利益後,縱然有無上權威,也遭到人們的反對,於是神與人之間形成一種張力,並力求保持平衡。立禁是為了讓神給人帶來保障,從而給神一種保障。而當神不能給人以保障時,人便同樣不能給神以保障,所以神有人不可侵犯的禁忌,而人同樣有神不可侵犯的禁忌,可見禁忌是雙重的。

  神人間的雙重禁忌,實際上是由一種人神間權利和義務的分配所致。如神要保證風調雨順,人則要用犧牲獻祭。在一些關於求雨的儀式里,這種權利和義務表現得十分明白。如在潮州求雨,過去多是找一位叫雨遷爺的神,求雨的方法分懇求、賄賂、強迫三種。懇求的方法是乞請,由老紳士代表民眾的公意,請求神於某一時間滿足他們的願望。如過期而雨不至,就改用賄賂的方法。賄賂之法有二:一是以紙錢、銀錠或演戲為實現要求的報酬;二是以修橋、造路、祭孤等事為贖罪的方法。如懇求、賄賂等法不靈,則採用強迫的方式:抬著神的塑像到日光下曝曬,讓他嘗嘗烈日的味道,或者採用三步一打的方式,拖他到堤岸上去受刑。可見神一旦不如人意,人是一點也不客氣,鞭子都抽到身上去了。神竟遭此厄運,是因為他沒有給民眾以保障。神有不可冒犯的禁忌,可人們毫不顧忌,這是因為神先犯禁了。但這是不是說神不會給人報復呢?不是的,神還是冒犯不得,據說潮州人把雨遷爺打了一頓後,潮州九縣幾乎全被洪水淹沒,人們再也不敢對神不敬了。人對神的敬畏和怨恨之心並存。[27]

  然而,儘管潮州出了件懲罰神靈而遭報復的事,人們求雨時對神還是會採取強制手段。過去廣東翁源地區求雨,起初還是給神許諾,若賜雨,則酬報豬羊若干,或打水醮,舉行隆重的求雨禮儀,這些都是文的。若這些不靈,強制手段來了,可謂先禮後兵。強制手段有打龍潭。龍潭處翁源李村鋪東面的叢山中,四周石壁奇峭,下為深潭,傳有龍潛居,故名龍潭。龍畏污濁,若投以污濁有毒之物,龍不堪其苦,必當引水洗滌。天降雨,人的目的便達到了。故每當酷旱時,人們便捐錢買些石灰及其他刺激性頗強的有毒物倒入潭中,是時,魚鱉亂跳,人聲鼎沸。據說龍受不了藥物刺激和喧擾,只得去弄場大雨,洗淨污穢,旱情也因之緩解。石灰等本可毒死魚龍等物,對龍這樣的神物敢施以如此手段,足見神人間的禁忌是雙向的,神應有福佑於人的責任。

  《翁源縣新志》載求雨事,既有虔誠而致靈驗的記載,也有強制而達到目的的例子。翁源求雨多是求詹神,有一次不驗,乃威脅之:

  康熙十九年,秋七月,旱。知縣戴聘迎詹神於城隍廟,虔禱七日,不雨,怒曰:「聘理陰陽,為百姓憂,寢食俱廢,神報賽已久,何寂然無以應?應限三日內雨!否則,毆祠!」還署,甘雨如澍,歲乃登。

  在這個故事裡,神在人的威脅下不得不依從人意。可見,在正常情況下,人實際上主宰著神的命運,因而也主宰了自己的命運。神的馴服顯示出神人矛盾獲得一種平衡,緊張於是消失。人陷於困境之中,於是乞求神靈;施威於神,以泄其憤,以調節矛盾,獲取一種精神勝利。

  神話於此便成為一種實實在在的精神制勝術,而人們把它當作一種確實有用的並且真實發生的客觀存在來對待,所以,神話只有當人們認為它確實是真的時才能發揮效用,否則神話便破碎,變成了無稽之談。

  神話的勝利既可以是真實的勝利,也可能是虛假的勝利。作為前者,它跟現實的趨向一致,充當摧堅攻銳之用,並一同奏凱。而作為後者,它流為一種精神補償,從心理上獲得一種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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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德·弗茨曾饒有興趣地談起一個提科皮亞人的神話,那是提科皮亞人關於神石的故事。這塊神石是章魚神的象徵,它躺在田裡(一座寺廟的遺址),周圍點綴著蘇鐵樹葉。據說,很好地侍奉它,就可以保佑五穀豐登,尤其能保佑外出捕魚人的好運。這樣,酋長便要完成每年一度的祭神石的儀式:把神石沖刷乾淨,重新鋪墊好蘇鐵樹葉,向與這座寺廟聯繫在一起的神祇和祖先之靈祭獻供品和奠酒。後來這儀式取消了,其根本原因是基督教已在那裡取得了地位,於是出於政治作用來遏制這種異教徒的禮神儀式。然而,關於神石的神話卻沒有結束。據說,傳教士曾把那塊神石從原來的地方移走,藏到灌木叢里,可沒過多久,神石又回到自己原先的位置。接著,傳教士又用獨木舟把它載到海上,扔進海底。結果,神石又一次回到原地。後來,教士們把神石弄來充作地爐上煮西米的爐石,以此貶損異教徒的神物,可神石顯靈,西米飯根本煮不熟,而傳教士的兒子也死了。

  這當然是子虛烏有的事,在基督徒口裡當作笑話,然而它卻維護著提科皮亞人的傳統信仰與價值,使遭到基督教文化侵犯的提科皮亞人獲得一種勝利感。弗茨指出:「神石的歸來和對冒犯神威者的懲罰的神話,對非基督教信仰者是某種滿足和安慰。他們明顯地為神戰勝了他的反對者而歡欣鼓舞。說到底,這些故事是對整個事件的一種虛飾,狂熱的基督教徒的進攻使那些禮儀化活動被取消……但是通過這些故事,那些異教徒的實質性損失是至少獲得了非實質性的補償。」[28]這樣,提科皮亞人的神石神話流傳,與傳教士的文化形成一種對抗,它體現著基督教文化與提科皮亞傳統宗教間的矛盾,同時又緩解著這種矛盾,使這場文化衝突於對峙中獲得基本平衡。

  中國神話中勝利者與被征服者間也常處於這樣一種既矛盾對立又相對平衡的狀態之中。我們知道,姬姓的黃帝和姜姓的炎帝間曾發生過大戰,炎帝部的一支蚩尤部也曾遭黃帝的討伐,黃帝戰蚩尤是中國神話中最激動人心的篇章之一。作為勝利一方,姬姓黃帝的戰功和德行在神話中都得到了誇張,而姜姓蚩尤則遭貶損。姬姜二姓有矛盾也有和平,且有長期通婚的歷史,但姜姓對蚩尤之敗還是耿耿於懷。同時,姬姓王朝建立,封姜姓於齊地,姜姓不忘遠祖蚩尤,所祭八神中,天主、地主後便是蚩尤兵主,祭祀這位曾遭慘敗的遠祖,以與姬姓神話進行精神上的對抗。[29]姜齊作為周之異姓諸侯通過弘揚蚩尤獲得心理平衡,是祖先遭敗後的一種補償,因而在與姬周相處時能心平氣和一些。

  禹殺防風氏本是夏勢力自西東漸,征服東方集團後留下的勝利者的神話。孔子在《國語·魯語》里說:「丘聞之,昔禹致群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骨節專車。」[30]防風氏對禹的號令有些怠慢,故遭殺身之禍。此項誅殺對夏族來說是剷除對抗、統一文化的舉動,而對東部防風族來說是滅頂之災。他們被夏族征服了,沒有武裝抵抗的能力,便只好以隆重紀念防風氏表示他們對傳統的依戀,獲得心理補償以消除內心矛盾,故古吳越之地防風氏統治區域裡,有多座防風氏的廟宇,有些至今尚存。

  在民間神話里,大禹的形象反不如防風氏。如浙江德清的民間有這樣的傳說:大禹治水治到南方,南方洪水滔天,禹不辨東南西北,在爛泥地里走來走去,腳都壞了還不知從何治起。他急壞了,聽說防風氏能治水,就去找防風,防風氏幫禹找到伏羲,伏羲畫了八卦,禹才得以辨清方向,跑到會稽山開始治水。伏羲又是華胥女踏了防風的巨大腳印後才出生的。這樣一來,伏羲、禹的地位都不及防風。

  然而在紹興、東陽等地的民間傳說里,防風氏卻是個反面人物。民間傳說中的這種差異與夏文化的影響程度有關。紹興一帶,是禹活動的中心區域,因而關於禹殺防風的正義性就比較突出,而德清作為防風故土,防風氏後代的反抗情緒流於神話之中則是很自然的。[31]英雄的防風氏與英雄的大禹神話形成對峙,這種神話中的矛盾衝突恰恰緩解了現實的矛盾衝突,解決了現實困境。就兩種防風神話的衝突看,被征服者以英雄的防風氏獲得了心理補償,而勝利者大禹的英雄神話足以抵抗被征服者的神話擴張。恰恰是因為神話的發泄,減少了軍事衝突的可能,神話所體現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矛盾。

  當我們認識了神話矛盾的特性,就會找到打開神話史之門的鑰匙。

  [1] [英]麥克斯·繆勒:《比較神話學》,金澤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第100頁。

  [2] [德]W. 施密特:《原始宗教與神話》,蕭師毅、陳祥春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87年。

  [3] [美]M. 艾瑟·哈婷:《月亮神話—女性的神話》,蒙子、龍天、芝子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2年,第18、20頁。

  [4] [法]列維-史特勞斯:《對神話的結構研究》,見蔣孔陽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下),復旦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373頁。

  [5] [法]列維-史特勞斯:《野性的思維》,李幼蒸譯,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34頁。

  [6] [法]列維-史特勞斯:《對神話的結構研究》,第388頁。

  [7] [法]列維-史特勞斯:《對神話的結構研究》,第396頁。

  [8] 轉引自朱狄:《原始文化研究—對審美發生問題的思考》,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8年,第709頁。

  [9] [法]列維-史特勞斯:《阿斯第瓦爾的故事》,[美]阿蘭·鄧迪斯編:《西方神話學論文選》,朝戈金、尹伊、金澤等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年。

  [10] [英]愛德華·泰勒:《原始文化》,連聲樹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2年,第302頁。

  [11] [英]愛德華·泰勒:《原始文化》,第303頁。

  [12] [英]愛德華·泰勒:《原始文化》,第305頁。

  [13] [英]愛德華·泰勒:《原始文化》,第322頁。

  [14] [德]W. 施密特:《原始宗教與神話》,第49頁。

  [15] [英]布林·莫利斯:《宗教人類學》,周國黎譯,今日中國出版社,1992年,第314頁。

  [16] [德]恩斯特·卡西爾:《神話思維》,黃龍保、周振選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89頁。

  [17] [德]恩斯特·卡西爾:《符號·神話·文化》,李小兵譯,東方出版社,1988年,第186頁。

  [18] 何新:《諸神的起源——中國遠古神話與歷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6年,第78頁。

  [19] [德]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楊庸一譯,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6年,第59頁。

  [20] [德]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第61頁。

  [21] [法]保爾·霍爾巴赫:《袖珍神學》,單志橙、周以寧譯,商務印書館,1991年,第9頁。

  [22] [法]保爾·霍爾巴赫:《袖珍神學》,第9頁。

  [23] 出自《尚書·湯誓》。這段話的意思是:來吧,百姓們聽我說。不是我小子膽大作亂。夏王犯了許多罪,上天命令我消滅他。現在你們常說:「國王不體恤我們,侵奪了我們的稼穡之事,而去征伐夏王呢?」我聽了你們的這些話,知道夏王有罪。我害怕上帝說我不執行命令,所以不敢不帶兵征討。

  [24] [德]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第66頁。

  [25] 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著作編譯局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3頁。

  [26] 蔣孔陽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下),復旦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371頁。

  [27] 程雲祥:《潮州求雨的風俗》,載《民俗周刊》1928年第13、14期合刊。

  [28] [美]阿蘭·鄧迪斯編:《西方神話學論文選》,朝戈金、尹伊、金澤等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年,第286頁。

  [29] 參見《史記·封禪書》,「二十四史」(簡體字本),中華書局,2000年。

  [30] 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組校點:《國語·魯語》,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13頁。

  [31] 張愛萍:《浙江防風神話論述》,上海民間文藝家協會、上海民俗學會編:《中國民間文化——吳越地區民間藝術》(總第13集),學林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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