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024-10-02 06:54:16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上一章提到我有兩次碰到了熟人,第一次已經介紹過,第二次發生在一個禮拜後。當時也是個下午,比第一次早了一個鐘頭,我又把船停在橋下的那個碼頭邊。我沒決定好到哪裡吃飯,便信步溜達到了齊普賽街,在那裡逛著,街上人來人往,好不熱鬧,而我一定是其中最心緒不寧的一個。突然,一個人追上了我,一隻大手拍在我的肩膀上。來人竟是賈格斯先生,他挽住了我的胳膊。

  「我們去的方向一樣,皮普,那就一起走吧。你要去哪兒?」

  「應該回聖殿區吧。」我說。

  「你難道不清楚自己要去哪兒?」賈格斯先生說。

  「是呀。」我答,這一次在盤問中我居然占了上風,心裡樂陶陶的,「我的確不知道,因為我還沒有拿定主意。」

  「你是要去吃飯嗎?」賈格斯先生說,「想必你不會介意承認吧?」

  「不。」我答,「我不介意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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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了人嗎?」

  「我也不介意承認我沒有約人。」

  「那麼,」賈格斯先生說,「就和我一起用餐吧。」

  我正想推辭,他又加了一句:「文米克也來。」於是我連忙改口,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請。好在我說的話模稜兩可,改口很容易。我們沿著齊普賽街走了一會兒,便改道向小不列顛街走去。這時商店櫥窗紛紛亮起了明亮的燈光,傍晚人流如織,點街燈的人幾乎找不到地方支梯子,不過他們跳上跳下,跑進跑出,就這樣,在越來越濃的霧中,越來越多的紅眼睛睜開了,比哈默斯旅店那盞燈心草燭台在陰森森的牆壁上打開的慘白眼睛還要多。

  來到小不列顛的事務所,只見那裡的業務照常進行,寫信、洗手、滅蠟燭、鎖保險箱,這一天的工作告一段落。我無所事事地站在賈格斯先生的爐火旁,火焰時高時低,在火光下,架子上的兩個石膏像如同兩個魔鬼,像是在和我躲貓貓。事務所里點著兩根粗大的蠟燭,借著昏暗的燭光,賈格斯先生在一個角落裡寫東西,蠟燭上裹著一層熔蠟,如同裹屍布,仿佛在紀念他那眾多已經被絞死的客戶。

  我們三人一起上了一輛出租馬車,前往傑拉德大道。我們一到那兒,晚飯就準備好了。在那裡,我也知道絕不可提及我與文米克在沃爾沃斯的交情,但能不時友好地看他一眼,我也知足了。可就連這一點也做不到。每當他把目光從桌子上抬起來,總會看向賈格斯先生,他對我冷淡而疏遠,就好像這世上有兩個文米克,而眼前的人,並不是與我交好的那個文米克。

  「你把哈維沙姆小姐的便條交給皮普先生了嗎,文米克?」我們剛開始吃晚飯時,賈格斯先生問道。

  「沒有,先生。」文米克答,「你帶皮普先生來事務所的時候,我正要把信寄出去。信在這兒呢。」他把信交給了他的老闆,而不是我。

  「信很短,皮普。」賈格斯先生把信遞給我,說,「哈維沙姆小姐不知道你的地址,便寄到了我這裡。她告訴我她想見你,和你談談你跟她提過的一件小事。你要去嗎?」

  「是的。」我說著看了一眼字條,上面寫的正是這個意思。

  「你打算什麼時候去?」

  「我最近與人有約,」我說著瞥了一眼文米克,見他正把魚肉塞進郵筒投信口一樣的嘴裡,「所以很難確定時間。我儘快去吧。」

  「如果皮普先生打算很快就去,」文米克對賈格斯先生說,「就不需要回信了。」

  我聽出他是在暗示我不要拖延,於是立即決定明天動身,並言明了這個意思。文米克喝了一杯葡萄酒,帶著嚴肅而滿意的神情看著賈格斯先生,卻沒有看我。

  「皮普!我們那位蜘蛛朋友已經出牌了。」賈格斯先生道,「這一局是他贏了。」

  我無可奈何,只得同意。

  「哈!這小子有前途,他有一套自己的辦法,只是他的方式不一定百試百靈。最終獲勝的一定是強者,不過誰稱得上強者,一開始可看不出來。可要是他動手打她……」

  我臉頰發燙,心裡窩火,打斷了他的話:「你不會真認為他會壞到這種程度吧,賈格斯先生?」

  「我沒有這樣說,皮普。我只是舉個例子而已。如果他動手打她,那他的力量會取勝,如果是鬥智,他必定占不了上風。他這樣的人遇到這種情況,只有兩種結果,至於是哪一種就不一定了。」

  「我可以問問是哪兩種結果嗎?」

  「像我們的蜘蛛朋友那樣的人,不是動手打人,就是卑躬屈膝。」賈格斯先生答,「在卑躬屈膝的時候,他可能會咆哮,也可能不會。但他肯定不是動手打人,就是卑躬屈膝。你還是問問文米克的意見吧。」

  「不是動手打人,就是卑躬屈膝。」文米克說,只是他說這話時沒有看我。

  「那麼,我們敬本特利·多穆爾太太一杯吧。」賈格斯先生說著,從碗碟架上取下一瓶上等葡萄酒,為我們兩個和他自己斟上酒,「但願在誰能占上風這個問題上,能讓太太滿意!不可能既讓先生滿意,也讓太太滿意。莫莉,莫莉,莫莉,莫莉,你今天可真夠磨蹭的!」

  他這麼說的時候,莫莉就在他身邊,正把一道菜放在桌上。她縮回手,往後退了一兩步,嘟囔著解釋,看樣子十分緊張。她說話時手指的動作引起了我的注意。

  「出什麼事了?」賈格斯先生說。

  「沒什麼。只是談到這個話題,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說。

  她手指的動作就像在編織毛線。她站在那裡望著主人,不知道是否可以離開,也不知道主人還有什麼話對她說,如果她走了,他還會不會叫她回來,她的目光非常專注。在最近一個極為難忘的場合,我曾見過和她一模一樣的目光、一模一樣的手!

  賈格斯先生示意她離開,她溜出了房間。但她的樣子一直出現在我面前,清晰得仿佛她依然站在那裡似的。我看著那雙手,看著那雙眼睛,又看著那飄逸的頭髮,將它們同我所熟悉的那個人的手、眼睛和頭髮進行了比較。我想像一個女人嫁給了一個殘暴的丈夫,過了二十年淒風苦雨的生活,也許就會變成這副樣子。我再度望著女管家的手和眼睛,想起當年我(並非一個人)走在那座廢棄的花園裡,穿過廢棄的啤酒工坊,心中湧起過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我又想到,有一次,有個人從公共馬車的窗戶里看著我,還朝我揮著一隻手,我也有過同樣的感覺。還有一次,我(並非一個人)坐在馬車裡經過一條黑暗的街道,卻突然有燈光亮起,這種感覺就像閃電一樣,再次閃現在我的腦海中。我想到,劇院裡的一個聯想幫忙確定了坎培森的身份,我以前很少聯想,如今卻養成了習慣,一聽到有人說起艾絲特拉,我馬上就會聯想起她編織毛線的手指,以及專注的目光。而此時此刻,我確定這個女管家一定就是艾絲特拉的母親。

  賈格斯先生見過我和艾絲特拉在一起,不可能注意不到我竭力掩飾的感情。我言及這個話題勾起我的傷心事,他點了點頭,拍拍我的背,又斟了一輪酒,繼續吃晚餐。

  女管家又來了兩次,只在房間待了一會兒就出去了,賈格斯先生對她極為嚴厲;但是,她的手與艾絲特拉一樣,她的眼睛也與艾絲特拉一樣,即使她再出現一百次,我也深信自己的想法不會錯,絕不會有一絲一毫的猶疑。

  這個晚上過得實在沉悶,每次杯子裡有酒,文米克總是一口氣喝下去,活像是在處理公事,每次發薪水的時候,他八成也是這樣一把拿走。他坐在那裡,目光一直在老闆的身上,像是隨時準備接受盤問似的。至於他的酒量,他那郵筒投信口一樣的嘴與其他郵筒別無二致,有多少信就可以容納多少信;而他的嘴,則是有多少酒,就可以喝得下多少酒。在我看來,他這一晚上一直是另一個文米克,只是在外表上像沃爾沃斯的文米克而已。

  我們兩個很早就告辭,一起離開了。我們剛開始在賈格斯先生那堆皮靴中找帽子,我就感覺到我熟悉的文米克將要出現了。我們沿著傑拉德大道朝沃爾沃斯走了五六碼,我就發現與我手臂挽著手臂並肩而行的,正是我熟悉的那個文米克,另一個文米克已經消失在傍晚的空氣中了。

  「好啦!」文米克說,「總算結束了!他是個了不起的人,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了。不過我每次同他一起吃飯,都覺得必須閉緊嘴巴,不能隨便開口;可是,一邊吃一邊說那才叫痛快呢。」

  我覺得這話十分有理,便這樣告訴了他。

  「我這話只在你面前才說。我知道我們兩個說的話,你不會透露出去。」他說。

  我問他是否見過哈維沙姆小姐的養女,也就是本特利·多穆爾太太。他說沒有。為了避免唐突,我先問他老爹和斯基芬斯小姐是否安好。當我提到斯基芬斯小姐的時候,他顯得相當狡猾,停在街上擤鼻子,一邊搖頭,一邊擺擺手,帶著一種若有似無的得意之態。

  「文米克,」我說,「在我第一次去賈格斯先生的私宅前,你讓我注意那個女管家,你還記得嗎?」

  「有嗎?」他答,「啊,好像有那麼回事。見鬼!」他突然補充道,「我好像確實說過。我發現我的嘴巴還沒有完全打開。」

  「你說她就像一頭被馴服了的野獸。」

  「那你說她像什麼?」

  「我也這麼覺得。那賈格斯先生是怎麼馴服她的,文米克?」

  「這是他的秘密,她跟了他好多年了。」

  「我希望你能講講她的身世,我非常感興趣。你知道,我絕對不會把我們說過的話傳出去。」

  「好吧!」文米克回答說,「她的身世如何,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一點兒。我知道什麼,都會告訴你。當然,這都是因為我們兩個私交很好。」

  「當然。」

  「大約二十年前,那個女人在老貝利街犯了謀殺罪受審,後來被無罪釋放了。她當時年輕漂亮,我覺得她身上有吉卜賽血統。不管怎麼說,你可以想像,她撒起野來可不是鬧著玩的。」

  「但她還是無罪開釋了。」

  「賈格斯先生是她的律師。」文米克繼續說,眼神別有深意,「他處理這個案子,手法可以說是相當驚人。這本來是個必輸的案子,他當時剛入行不久,但這場官司打下來,所有人都對他讚不絕口。事實上,可以說他是借著這個案子打響招牌的。他每天都親自去警察局,一連去了很多天,為的就是不讓她收監。到了開庭審理的時候,他資歷淺,不能親自上庭辯護,便給正式的辯護律師當助手、出主意、提供證據。這件事所有人都清楚。受害者是個女人,比女管家大十歲,塊頭大得多,也強壯得多,事情是爭風吃醋引起的。這兩個女人都居無定所,如今在傑拉德大道的那個女人年紀輕輕就嫁給了一個浪蕩漢子,按照我們的話說,這對夫妻都不是什么正經人。她嫉妒心強,是個潑辣貨。死的那個女人在年紀上更配那個男人,她被人發現死在豪恩斯洛荒野附近的一個穀倉里。她臨死前經過了一番激烈的掙扎,也許還發生過打鬥。她遍體鱗傷,最後是被人扼住喉嚨掐死的。除了莫莉,沒有合理的證據顯示兇手另有他人。於是,賈格斯先生就以她不可能把人掐死為由為她辯護。告訴你吧,」文米克說著摸了摸我的袖子,「他現在有時會提起她手勁兒很大,在庭上卻隻字未提呢。」

  我告訴文米克,那次去他家用餐,他的確給我們看過她的手腕。

  「好吧,先生!」文米克繼續說,「事情就是這樣,就是這樣的,你還不明白嗎?從被捕以來,這個女人就花了一番巧思來穿著打扮,讓自己顯得楚楚可憐,比實際瘦弱得多。特別是她的衣袖設計巧妙,使她的胳膊看來很細,這件事人們都還記得呢。她身上只有一兩處淤傷,這對一個浪蕩女人來說不算什麼,但她的手背上全是傷痕,那問題就來了,是不是被死者的指甲抓傷的?賈格斯先生則辯稱她經過了一大片荊棘叢,雖然沒有她的臉那麼高,但她要過去,也得伸出手把荊棘叢扒拉開。確實在她的皮膚上發現了荊棘碎片,並已經提交為證據,而且她走過的那片荊棘叢經檢查也確實發現了踩踏的痕跡,現場還留有她的衣服碎片,有些地方還留有斑斑血跡。不過,我接下來要說的,才是他提出的最大膽的觀點。為了證明她是個妒婦,法庭指出,除了殺死那個女人,她還有一個很大的嫌疑:為了向那個男人報復,在謀殺案發生的前後,她居然喪心病狂,殺死了她和那個男人所生的孩子,而那孩子當時年僅三歲。在這個方面,賈格斯先生做出的反駁是:『我們說這不是指甲的抓痕,而是荊棘留下的痕跡,於是我們拿出荊棘作為呈堂證供。你們卻說那是指甲的抓痕,現在還假設她殺害了自己的孩子。既然如此,你們必須接受那個假設的所有結果。她也許確實殺死了自己的骨肉,那孩子死死抓著她,還抓傷了她的手。然後呢?各位,現在並不是在審理殺子案,那為什麼不審理一下呢?且說眼前這個案子,你們指出有抓痕,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休,我們也只好認為,你們是要隨便找些理由,好證明抓痕不是你們杜撰出來的?』總而言之,先生,賈格斯先生咄咄逼人,陪審團根本應付不及,只好讓步。」

  「從那以後,她就一直在賈格斯家裡做用人嗎?」

  「是的,但不僅如此。」文米克道,「無罪釋放後,她馬上到他家裡幫傭了,就像現在這般馴服。在料理家務方面,她是逐漸學會的,不過她的確是從一開始就這麼溫順。」

  「你還記得那孩子是男是女嗎?

  「據說是個女孩。」

  「今天晚上你還有什麼話要對我說嗎?」

  「沒了,我收到了你的信,看後就燒了,僅此而已。」

  我們親切地互道了「晚安」,我便回家去了,不光舊愁未解,如今又平添了一份新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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