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024-10-02 06:53:58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親愛的孩子,親愛的皮普的同伴。我現在要給你們講一講我的人生經歷,它不如歌曲那樣動聽,也不如故事書那般有趣。不過我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這話很簡短,你們一聽就能明白。那就是進監獄出監獄,再進監獄再出監獄,進進出出,沒完沒了。好了,現在你們明白了。我大半輩子都是這麼度過的;後來,我認識了皮普,與他成了朋友;再後來,我被押上船,送到了流放地。
「我經歷過各種判罰,只差沒被絞死。他們把我像個銀茶壺一樣關起來。他們把我押在囚車上,送到這裡,又送到那裡,時而把我押送出這個城鎮,時而把我押送出那個城鎮。他們給我戴上枷鎖,用鞭子抽我,折磨我,驅趕我。別說你不知道,連我自己都不清楚我是在哪裡出生的。我最早的記憶是在埃塞克斯,為了活下去,我只能偷蘿蔔填飽肚子。有個男人,那傢伙是個補鍋匠,他丟下我自己跑了,只帶走了他的爐子,卻撇下我一個人挨餓受凍。
「我知道我姓馬格維奇,名字叫艾貝爾。那我是怎麼知道的呢?就像我知道樹籬上的鳥叫什麼,比如蒼頭燕雀、麻雀,或者畫眉什麼的。我還以為自己說不準呢,可既然鳥兒們的名字都被我說中了,我想我自己的名字也錯不了。
「據我所知,小艾貝爾·馬格維奇穿著破爛的衣服,餓得前胸貼後背,人們見了他,不是躲著走,就是把他趕走,要不就把他抓起來。今天被這個人抓,明天被那個人抓,抓呀,抓呀,我就這樣長大了。
「事情就是這樣的,我小時候穿得破破爛爛(倒不是說我照過鏡子,畢竟我去的那些人家裡沒有鏡子),是個沒人疼的小可憐,但我那時候就名聲在外了,人人都知道我是根硬骨頭。『這小子不好對付,是個強硬的傢伙。』每次有人來監獄裡探監,他們就一邊指著我,一邊這麼說。『可以說,這小子是在監獄裡長大的。』他們說這話的時候看著我,我也瞧著他們,他們有的過來量量我的腦袋,要我說,該量的其實是我的肚子;還有的塞給我一些我看不懂的小冊子,講一些我聽不懂的話。他們總是在我耳邊嘮叨魔鬼的故事。可是,魔鬼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總得找吃的填飽自己的肚子,不是嗎?壞了,我又講粗話了。我知道自己該保持體面。親愛的孩子,親愛的皮普的夥伴,我再也不會說粗話了,請你們放心。
本書首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我四處流浪,有時候乞討,有時候干點兒偷偷摸摸的勾當,要是條件允許,我也去做工。不過這樣的機會並沒有你們以為的多,想想看,你們願不願意雇我這樣的人。偷獵、做勞工、當車夫、曬乾草、當小販,我什麼都幹過,只是賺不到什麼錢,還總是惹一身麻煩,我就是這樣長大的。有一次,一家客棧里來了個逃兵,從頭到腳穿得破破爛爛,是他教會了我識字。還有個行游各地巡演的巨人,別人給他一便士,他就給人家簽名字,是他教會了我寫字。那時候,我被關進大牢的時間比從前少了很多,但監獄的鑰匙被磨平了,也有我的一份功勞。
「二十多年前,在艾普索姆[3]的賽馬會上,我認識了一個人,要是再給我遇見那傢伙,我肯定要用爐盤上的這根撥火棍敲裂他的腦袋瓜兒,就像敲裂龍蝦的爪子。他的真名叫坎培森。親愛的孩子,昨晚我走後你告訴你的同伴曾見過我在溝里臭揍一個人,就是他。
「這個坎培森自以為是個上等人,他上過公立寄宿學校,倒也有些學問。這傢伙能說會道,對名流雅士的生活方式也很在行,而且,他長得非常英俊。在那場盛大賽馬會的前一天晚上,我在荒原上一個我熟悉的酒館裡遇見了他。我進去的時候,他和另外幾個人坐在桌邊。店老闆與我是老相識,是個很大方的人。他叫了坎培森一聲,說:『我瞧著這個人挺符合你的要求。』他指的是我。
「坎培森仔細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著他。他戴著一條鍊表,手上有一枚戒指,還別著一枚胸針,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講究。
「坎培森仔細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著他。他戴著一條鍊表,手上有一枚戒指,還別著一枚胸針,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講究。」(第340頁)
「『從外表看,你的運氣很糟糕。』坎培森對我說。
「『是的,先生,我這人向來時運不佳。』(當時,我因為流浪被關進了金斯敦監獄,才剛刑滿釋放不久。就算不是因為流浪,我也會為別的罪名入獄,不過當時恰好就是因為流浪。)
「『你的好運來了。』坎培森說,『也許你要開始交好運了。』
「『但願如此。看什麼時候有機會吧。』我說。
「『你都會做什麼?』坎培森說。
「『要是你能找到吃喝,我倒是會吃會喝。』我說。
「坎培森笑了,又從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他給了我五先令,讓我第二天晚上再來同一個地方見他。
「第二天晚上,我去同一個地方見坎培森。坎培森要我做他的搭檔,和他一起干。坎培森要我入伙,那他是幹什麼行當的呢?那傢伙是個詐騙犯,偽造筆跡,把偷來的鈔票出手,反正就是這類勾當。坎培森用他那顆腦袋瓜兒想出種種詭計和陷阱,不過他不會讓自己陷進去,他撈到好處就跑,找其他人當替罪羔羊,坎培森乾的就是這一行。他的心比鐵銼刀還硬,像死人一樣冷酷,而且,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他的思想就像魔鬼一樣邪惡。
「還有一個傢伙和坎培森一起混,那人叫亞瑟,不過這不是他的本名,只是個化名而已。亞瑟有衰退病,活像個幽靈。幾年前,他和坎培森騙了一位富有的女士,賺了一大筆錢。不過坎培森這人好賭,把錢都輸沒了,就算是把國王的稅金交給他,他也要輸個精光的。就這樣,亞瑟的病越來越重,身上沒幾個錢,又得了譫妄症,眼瞅著是活不長了。情況允許的時候,坎培森的妻子(坎培森經常對她拳打腳踢)倒是很同情他,只是坎培森對任何人和事都沒有半點兒同情心。
「我應該把亞瑟當成前車之鑑,但我沒有。不過,親愛的孩子,親愛的夥伴,其實我一點兒也不在乎,我用不著假裝,反正假裝也沒什麼好處。就這樣,我開始與坎培森搭夥,成了他隨意擺布的一件工具。亞瑟住在坎培森家的頂層(就在布倫特福德附近),他的住宿費是多少錢,吃喝花了多少錢,坎培森一筆一筆地都記錄了下來,要是他病情好轉,能工作了,就叫他還上。但亞瑟的那筆帳很快就了結了。在我第二次還是第三次看到他的時候,反正是在一天深夜,他發狂似的從樓上跑進坎培森的客廳,只穿著一件法蘭絨睡袍,頭髮都汗濕了,他告訴坎培森的妻子:『莎莉,現在那個女人就在樓上,我甩不掉她。她穿著一身白衣服。頭髮上還別著白色的花兒,她瘋了,那瘋樣太嚇人了,一隻胳膊上掛著裹屍布,還說凌晨五點就用裹屍布把我裹起來。』
「坎培森立即說:『你這個大傻瓜,難道你不知道她還活著嗎?她又不是鬼魂,她要進來,要麼走門,要麼爬窗,還得上樓梯,她怎麼可能在樓上呢?』
「『我不知道她是怎麼去樓上的。』亞瑟說,他嚇得渾身發抖,『但她站在床腳的角落裡,已經發瘋了。她的心碎了,是你傷了她的心!她的心還往下滴血呢。』
「坎培森嘴上不饒人,骨子裡卻一直是個懦夫。他對他的妻子說:『把這個病秧子送上樓吧,別再由著他胡言亂語了。』然後告訴我:『馬格維奇,幫她一把,好嗎?』可他自己從不靠近。
「我和坎培森的妻子把他送回了樓上的床上,他語無倫次,說個不停。『哎呀,你們快看她!』他喊道,『她在對著我搖晃裹屍布呢!你們沒看見她嗎?看看她的眼睛!她這麼瘋癲,難道不恐怖嗎?』接著,他哭喊著說:『她會把裹屍布纏在我身上,那我就完蛋了!把裹屍布從她手裡拿走,快拿走!』接著,他死死抓住我們,一直跟她說話,還回答她的問題,搞得我也以為自己看到了那個女人。
「坎培森的妻子早就習慣他這樣了,她給他喝了些酒,緩解了他的譫妄症,不久他就安靜下來了。『啊,她走了!是看守把她帶走了嗎?』他說。『是的。』坎培森的妻子回答。『你有沒有叫他把她鎖起來?』『是的。』『有沒有叫他奪走她手裡那個醜陋的東西?』『是的,是的,告訴過他了。』『你真是個大好人。』他說,『無論怎麼樣,你都不要離開我,謝謝你了!』
「之後,他就安靜地睡著了,到了五點,他又突然尖叫一聲,大喊道:『她來了!她又拿到裹屍布了。她把那東西展開了。她從角落裡走了出來,就要到床上來了。抱緊我,你們兩個每人抱一邊,不要讓她用那玩意兒碰我。哈!她上次就沒碰到我。不要讓她用那玩意兒纏住我的肩膀。別讓她把我扶起來,用那東西纏住我。她扶我起來了。快把我放下來呀!』然後,他的身體猛地一弓,就這樣死了。
「坎培森倒是輕鬆,認為這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我和他很快就忙起來了,他這人非常狡猾,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我拿著我的《聖經》發誓。親愛的孩子,就是這本小小的黑皮經書,我就是讓你的同伴用它發誓的。
「且不說坎培森策劃了什麼勾當,我又是怎麼執行的,不然就是說上一個禮拜也說不完。親愛的孩子,皮普的夥伴,我只告訴你們一句話,那個人讓我深陷在他編織的網裡,使我成了他的奴隸。我總是欠他的債,總是受他控制,總是在工作,總是陷入危險。他比我小,但他詭計多端,也有學問,他勝過我千百倍,還是個下手不留情的傢伙。當時我的老婆一直在和我鬧彆扭,不過別說這事了,我可不想提起她……」
他茫然若失地環顧四周,仿佛突然失去了往日的記憶。他轉過臉對著火,把兩手攤開放在膝上,把兩手抬起來又放下。
「沒必要說得太詳細了。」他說,又向四周看了看,「反正和坎培森一起混的那段時間,對我來說是這輩子最艱難的一段時期,只這一句,就能概括了。我剛才有沒有告訴過你們,和坎培森一起做買賣的時候,為了一點兒小小的罪過,我還單獨受過審判?」
我回答說沒有。
「好吧!」他說,「事實就是這樣,那次我被定罪了。在那四五年的時間裡,總共有過兩三次,我因為一點兒嫌疑就被抓了起來,不過每次都是證據不足。最後,我們把偷來的鈔票出手,我和坎培森都因此犯了重罪,還受到其他幾條指控。坎培森對我說:『我們自己找自己的辯護律師,別再來往了。』我當時窮得叮噹響,除了身上那套衣服,我賣掉了我所有的衣服,這才找到了賈格斯。
「我們被押上被告席時,我首先注意到坎培森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上流紳士,留著一頭捲髮,穿著一身黑衣服,胸袋裡還插著一條白手絹,可再看看我,簡直就是個可憐蟲,一副窮酸相。審判剛開始的時候,各方要簡要陳述證據,我注意到和以往一樣,他們要把所有的罪責都推到我的頭上,還為他開脫。接著,證人來到證人席作證,我又注意到和以往一樣,證人一口咬定我罪大惡極,還發誓說每次都是把贓款交到我手裡,每次都是我在幹壞事,好處也都進了我的口袋。後來,到了律師辯護的階段,他們的計劃我就看得更明白了。坎培森的律師說:『法官大人,各位先生們,在你們面前肩並肩站著兩個人,你們只消看上一眼,就能看出他們二人有著天差地別。一個很年輕,受過良好的教育,裁決時應該考慮這種身份;另一個年紀比較大,沒受過教育,裁決時也應該考慮這種身份。這個年輕人,與本庭審理的罪名沒有多大的牽扯,只是有一些嫌疑而已,再看年齡大的那一位,他是這類案件的慣犯,每次都會被定罪。倘若這二人中只有一個犯了罪,那犯罪的是哪一個呢?倘若這兩個人都犯了罪,哪一個的罪行比較重呢?答案如何,並無疑問。』反正那個律師說的就是這類的話。說到人品,坎培森上過學,他的同學有的在這裡身居高位,有的在那裡手握大權,至於那些證人,都是他在各個俱樂部和社交圈子裡的老相識,他們又怎會對他不利呢?再看看我,以前受過多少次審判,從南到北,什麼拘留所呀,看守所呀,又有誰不知道我呢?再說我們自己的發言,坎培森說起話來不時低下頭,還用他那塊白手帕捂著臉,啊,他說著說著,還老是引經據典;再看看我,我只能說:『先生們,我邊上的這個人金玉其外,其實就是個無賴。』後來判決出來了,坎培森果然從輕發落,只說他這個人本性不壞,只是遇人不淑,還主動揭發我;再看看我呢,除了說一句我有罪,還說得出什麼話呢?我告訴坎培森:『只要出了這個法庭,我一定會打爛你的臉。』坎培森立即請求法官保護他的安全,於是,法官派了兩個獄吏站在我們中間。後來就宣判了,他只被判了七年,再看看我,被判入獄十四年,法官還很同情他,說什麼他本來大有前途;再看看我,他覺得我是個累犯,罪大惡極,只會越來越糟糕。」
他越說越激動,好在還能克制住自己,喘了兩三口粗氣,又吞了兩三次口水,他向我伸出一隻手,用安慰的語氣說:「親愛的孩子,我不會再說粗話了!」
激動之下,他渾身燥熱,便掏出手帕在臉、頭、脖子和手上一通擦,這才繼續往下說。
「我對坎培森說過,我要打爛他的臉,我也發過誓,要是我做不到,就讓上帝打爛我的臉!我們被關在了同一條監獄船上,我很想揍他,可是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能做到。最後,我摸到他背後,一拳掄在他的臉上,等他轉過身來,我又狠狠給了他一拳;可就在此時,看守發現了我,把我抓走關進了黑牢。那艘監獄船上的黑牢並不結實,畢竟我經常被關進黑牢,還擅長游泳和潛水。就這樣,我逃到了岸上,跑到一片墓地里藏了起來,還羨慕那些死人沒有煩惱,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了你,我的孩子!」
他深情地望著我,見他那種神情,我又開始厭惡他,不過我真的很同情他的遭遇。
「我的孩子,聽你當時說的話,我知道坎培森也逃到沼澤地去了。我敢說,他是被我嚇破了膽,為了擺脫我才越獄的,可他不知道的是我也逃到了岸邊。我找到了他,打爛了他的臉。我告訴他:『我自己是死是活不要緊,我一定要把你拖回監獄船上。』我本來要揪著他的頭髮,把他弄回船上去,那些當兵的來不來,我都會那麼做。
「當然,最後又是他占了便宜,誰叫他名聲好呢?他說他被我嚇破了膽,以為我要殺了他,這才逃獄。他只受到了很輕的懲罰。我卻被戴上腳鐐,再度受審,還被判了終身流放。親愛的孩子,親愛的皮普的夥伴,我現在來到了這裡,也就算不上終身流放了。」
他又像剛才那樣擦了擦身上,然後慢慢地從口袋裡掏出那一團亂糟糟的菸葉,又從紐扣孔里抽出菸斗,慢慢地裝上菸葉,抽了起來。
「他死了嗎?」沉默了一會兒,我問道。
「你問誰死了,親愛的孩子?」
「坎培森。」
「可以肯定一點,如果他還活著,那他一定盼著我死了。」他露出兇狠的目光,「從那之後,我再也沒有聽到過他的消息。」
赫伯特一直用鉛筆在一本書的封面上寫字。趁普羅維斯站在那裡盯著爐火的時候,他輕輕地把書推到我面前,我看到他寫的是:「哈維沙姆少爺就叫亞瑟。坎培森就是騙取哈維沙姆小姐感情的那個人。」
我把書扣過來,對赫伯特微微點了點頭,把書放在一邊。但我們誰也沒說什麼,只是看著普羅維斯站在火堆旁抽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