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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章

2024-10-02 06:53:53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我一醒來就想到必須採取預防措施,(儘可能地)保護那位可怕來客的安全,幸好是這樣,我才不得閒去胡思亂想,將繁雜的思緒拋到了腦後。

  顯然不可能把他藏在家裡,這根本辦不到,硬要這麼做,必將引起懷疑。復仇幽靈如今不再做我的跟班,但我請了一個眼睛有炎症的老婦照顧我的飲食起居,這老婦還帶了一個性格活潑卻邋裡邋遢的姑娘打下手,她說那姑娘是她的外甥女,如此一來,要是不許她們接近那個房間,她們難免產生好奇,把事情誇大,傳揚出去。她們兩個的眼神都不好使,我早就認定這是她們常常從鑰匙孔偷窺的結果。再說了,不用幹活兒時,她們也一直隨侍在我的身邊——事實上,除了手腳不乾淨,這是她們身上唯一可靠的品質了。為了不讓她們二人生疑,我決定一早就告訴她們,我鄉下的叔父突然來看我了。

  想主意的時候,我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引火物,好把燈點上,卻遍尋不獲,無奈只能去附近的門房,叫那兒的守夜人提著燈籠過來。就在摸黑下樓梯時,我被什麼東西絆了一跤,發現竟然有個男人蹲在角落裡。

  我連忙問那人在那兒幹什麼,對方沒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躲開了。我跑到門房,催促守夜人趕快來,在返回的路上把這件事告訴了他。風還是那麼猛,我們唯恐連燈籠里的火也被吹滅,便沒有把熄滅的樓梯燈重新點燃,但我們從頭到尾檢查了一遍,樓梯上一個人也沒有。這時我突然想到,那個人可能溜進了我的房間。於是,我用守夜人的燈籠點燃了自己的蠟燭,讓他站在門口,我仔細檢查了所有的房間,也查了我那可怕的客人睡覺的房間。四下一片安靜,房間裡肯定沒有其他人。

  一年有那麼多天,偏偏在今夜有人潛進來,念及此,我不禁心驚肉跳。於是我在門口遞給守夜人一杯威士忌,問他在門房裡有沒有看到有人外出用餐很晚才回來,盼著能從中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他說有,有三位先生在當晚不同的時間返回。一個住在噴泉院,另外兩個住在巷子裡,他看到他們三個都回家了。在我們所住的這幢房子裡,只有另外一位住客,但那人回鄉好幾個禮拜了,今晚肯定沒回來,因為在我們上樓的時候,他看到那位住客的房門上還貼著他自己做的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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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今晚天氣太糟糕了,」守夜人把酒杯還給我時說,「很少有人從我守的大門進來。除了我提到的三位先生,以及十一點左右來找你的一個陌生人,我就想不起還有誰了。」

  「是的,那人是我的叔父。」我喃喃地說。

  「你見到他了,先生?」

  「是的。是的。」

  「跟他一起來的人也見到了?」

  「跟他一起來的人?」我重複了一遍。

  「照我判斷,那個人是和他一起的,」守夜人答道,「他停下來向我打聽你的時候,那個人也停了下來,他往這邊走了,那個人也往這邊走了。」

  「是個什麼樣的人?」

  守夜人並沒有特別注意,不過應該是個做工的。據他所知,他穿著灰褐色的衣服,外面套著一件黑色的外套。守夜人並不像我那樣重視此事,這也很自然。畢竟我有我的理由。

  如此一來,多問也是無益,我便把守夜人打發走了。我被這兩件事攪得寢食難安。這兩件事本來可以各不相干,很容易解釋清楚,比如有人外出用餐或在家用餐,但沒走那個守夜人所在的大門,從別的門進來後誤闖進我這幢房子的樓梯,還在那兒睡著了,而我那位無名氏來客不過是找了個人給他帶路。但是,這兩種情況湊在一塊兒,對我這個幾個鐘頭前才經歷過大起大落的人而言,難免心生疑竇,擔心會發生意外。

  我點起爐火,在早晨的那個時候,火焰散發出蒼白的光暈,我在爐火前打起盹兒來。醒來時,時鐘敲了六下,我卻覺得自己睡了一整夜那麼久。要再過一個半鐘頭天才能亮,於是我又睡著了。這次我睡得很不踏實,時而驚醒,感覺有人在我耳邊嘮叨著無謂的話,時而聽到煙囪里響起呼嘯的風聲,最後終於踏實睡著了,待到驚醒時,已經天光大亮了。

  事情發生以來,我一直不曾考慮過自己的處境,此時亦沒有。我根本沒有能力去思考。我心灰意懶,苦惱不已,思緒成了一團亂麻;我卻根本理不清頭緒,又談何為將來作打算。我打開百葉窗,向外望去,只見狂風驟雨,早晨的天是鉛灰色的,到處都濕漉漉的。我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走完了就又坐在火邊發抖,等著洗衣婦出現。我心想自己是多麼悽慘,卻又不知道哪裡悽慘,也不知道這樣慘兮兮有多久了,我不清楚自己是在一周中的哪一天有了這樣的反思,甚至不知道這個如此悲慘的人到底是誰。

  終於,老婦人帶著她的外甥女走了進來,後者頭髮蓬亂,根本分不清哪是她的頭、哪是她那把滿是灰塵的掃帚。她們看到我坐在火邊,都露出了驚訝之色。我只好告訴她們,我的叔父昨夜來了,現在正在睡覺,還吩咐她們準備一頓豐盛的早飯。然後,我洗漱一番,換上衣服,她們則叮叮噹噹地打掃家具,弄得滿屋都是灰塵。渾噩之間,我不由自主地再次來到火邊坐下,等他出來用早餐。

  不一會兒,門開了,他走了出來。我實在受不了他,覺得他在白天的樣子更難看。

  「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稱呼你。」當他在桌旁坐下時,我低聲說道,「我只說你是我的叔父。」

  「這很好,親愛的孩子!就叫我叔父吧。」

  「想來你上船時總取過什麼名字吧?」

  「是的,親愛的孩子。我叫自己普羅維斯。」

  「你的意思是要保留這個名字嗎?」

  「啊,是的,親愛的孩子,換其他的也一樣,除非你要我換。」

  「那你的真名是什麼?」我低聲問他。

  「我姓馬格維奇,名字叫艾貝爾。」他用同樣的聲調回答。

  「你以前是干哪一行的?」

  「親愛的孩子,我就和螻蟻一樣卑賤。」

  他回答問題的時候非常嚴肅,好像「螻蟻」這個詞是指某種職業。

  「昨天晚上你來聖殿區……」我說著停頓了一下,琢磨著這一切是不是真在昨晚發生的,畢竟感覺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麼了,親愛的孩子?」

  「你從大門進來,向守夜人問路的時候,有人跟你在一起嗎?」

  「和我在一起?沒有,親愛的孩子。」

  「那大門那裡有人嗎?」

  「我沒有留意。」他有些疑惑地說,「我不太熟悉這個地方。但好像有個人跟著我進來了。」

  「在倫敦會不會有什麼人能認出你來?」

  「但願沒有!」他說著,用食指從脖子前面使勁兒一划,弄得我又生氣又噁心。

  「以前在倫敦有人認識你嗎?」

  「親愛的孩子,不太多。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外省。」

  「你是在倫敦受審的嗎?」

  「你說哪一次?」他說,眸中寒光一閃。

  「最後一次。」

  他點了點頭:「我就是那時認識賈格斯先生的。賈格斯是我的律師。」

  我本想再問問他因何罪受審,但他已然拿起餐刀,說:「我從前幹過什麼,也都付出代價了!」說完便開始用早餐。

  他吃東西狼吞虎咽,著實有礙觀瞻,每一個動作都透著粗魯,吃飯吧唧嘴,活像個貪吃鬼。自從我看見他在沼澤地里吃東西以來,他掉了幾顆牙。他把食物含在嘴裡來回咀嚼,還歪著頭,用最結實的尖牙咬食物,看上去像極了一條飢餓的老狗。即使我開始時還有點兒食慾,看了他這副尊容,也胃口全無了,只好坐在那裡憂鬱地盯著桌布,心裡對他有股無法抑制的嫌惡。

  「我這人就是飯量大,親愛的孩子。」吃完後,他禮貌地道歉說,「但我向來都是這個樣子。要是我能吃得少點兒,也不會惹上這麼多麻煩了。我抽菸也抽得很兇。那時候,在世界的另一頭,我第一次去給別人放羊,要不是有煙抽,我怕是會發瘋,自己也變成一隻羊了。」

  說著,他從桌旁站了起來,一隻手伸進他身上那件雙排扣短呢大衣的前胸,拿出一個很短的黑菸斗和一把名叫「黑人腦袋」的菸葉。裝好菸斗後,他把多餘的菸草放回原處,仿佛他的口袋是一個抽屜。然後,他用火鉗從火里取出一塊冒火的煤點燃了菸斗,在爐火前的地毯上轉過身來,背對著火,又做出了他喜歡的那個動作,伸出雙手要來握我的手。

  「看看吧。」他一邊說,一邊上下搖晃著我的手,還抽著菸斗,「這就是我栽培出來的紳士!真真正正的上等人!看到你,我打心眼兒里高興啊,皮普。我沒什麼要求,只要站在旁邊看看你就心滿意足了,親愛的孩子!」

  我儘快抽回了雙手,發現自己慢慢平靜下來,開始考慮自己的處境了。聽著他嘶啞的聲音,坐在那裡抬頭望著他那滿是皺紋的光頭和周圍鐵灰色的頭髮,我知道自己身上已然被捆綁了沉重的枷鎖。

  「我可不能眼睜睜看著我一手栽培的紳士踩到街上的泥坑。他的靴子上不能有泥。我的先生一定得有馬,皮普!有可以騎的馬,還得有馬車,也要讓他的僕人有馬可騎、有馬車可坐。那些殖民者能有馬(老天,還是純種馬呢),我培養的倫敦紳士就不能有馬?那可不成,不成。得叫他們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是不是,皮普?」

  他從衣兜里拿出一個大錢夾丟在桌上,裡面很鼓,裝滿了鈔票。

  「親愛的孩子,這裡的錢給你,夠你花的了,都是你的。我所有的一切都不屬於我,全都屬於你。不要擔心把錢花光,我的錢多著哩。我這次回國,就是來看看我的紳士像個紳士一樣花錢。我真是太快活了。看到你花錢,我就高興。世上的人都該死!」他說到最後,環視了一下房間,啪的一聲打了個響指,「你們每一個人都下地獄去吧,從戴假髮的法官,到揚起塵土的殖民者,看看我栽培的上等人吧,你們加在一起,也不及他的一根頭髮!」

  「別說了!」我道,被恐懼和厭惡逼得發了狂,「我有話對你說。我想知道現在該怎麼辦?我想知道怎樣才能不讓你遇到危險?你打算待多久,有沒有什麼計劃?」

  「聽我說,皮普。」他說,一隻手搭在我的胳膊上,態度突然變得極為克制,「你先聽我說。我剛才有點兒得意忘形了,淨說些粗俗的話。是的,很粗俗。聽我說,皮普,你原諒我吧。我以後再也不說這麼粗俗的話了。」

  「首先,」我心裡苦不堪言,只得又說,「要怎麼防備,才能讓你不被人認出來,被抓住呢?」

  「不,親愛的孩子。」他用和剛才一樣的語氣說,「那件事不著急辦。最要緊的是把我言談粗俗的事講清楚。我花了這麼多年造就一個紳士,不是不清楚在他面前該謹言慎行。聽我說,皮普,我是粗俗,我就是這樣的,太粗俗了。但你別介意,親愛的孩子。」

  見他如此荒唐,我不禁覺得又是好氣又是好笑,便答道:「我一點兒也不計較。看在上帝的分兒上,別再嘮嘮叨叨了!」

  「是的,不過你聽我說。」他依然絮叨不停,「親愛的孩子,我來這裡,不是為了表現得這麼粗俗。好了,你說吧,親愛的孩子。你剛才說……」

  「你現在處境危險,怎樣才能保護你呢?」

  「嗯,親愛的孩子,危險並沒有那麼大。只要沒人檢舉我,就沒什麼危險。除了賈格斯、文米克和你,還有誰會去告發我呢?」

  「在街上不會有人認出你來嗎?」我說。

  「不太可能。」他答,「我又不打算登報,告訴全天下說艾貝爾·馬格維奇從博特尼灣[1]回來了。一晃那麼多年過去了,誰又能從中獲益呢?不過,聽我說,皮普。哪怕危險比現在大五十倍,我還是會來找你的。」

  「你要留多久?」

  「多久?」他說,從嘴裡拿出黑菸斗,張著嘴盯著我,「我不打算回去了。來了就不再走了。」

  「那你住哪兒?」我說,「該怎麼安置你?你在什麼地方才叫安全?」

  「親愛的孩子,」他答,「花幾個錢就能偽裝,買頂假髮啦,還有發粉、眼鏡、黑衣服和短褲什麼的。別人以前這麼幹過,都沒出過事,其他人是這麼幹的,我也能這麼幹。至於在哪兒生活、怎樣生活,親愛的孩子,請說說你的看法吧。」

  「你現在倒是不當回事,」我說,「昨晚卻那麼嚴肅,說什麼被抓住就是個死。」

  「我現在還是說被抓住就是個死。」他說著,把菸斗又塞進嘴裡,「在離這裡不遠的大街上給絞死。這事很嚴重,你最好明白。不過又能怎麼樣呢?我來都來了。就算是回去,也不比留下來好,甚至更糟。再說了,皮普,我在這裡是為了你,這麼多年了,我一直盼著這一天呢。我現在已經是個老鳥了,自從羽翼豐滿以來,我就敢於面對各種各樣的陷阱,現在我落在一個稻草人身上,根本沒有害怕的道理。要是死神藏在稻草人的身體裡,那就隨便吧,讓它出來好了,我倒要會會它,到時候我就服從它,不過那之前可別想叫我服軟。現在,再讓我好好看看我的紳士吧。」

  他又一次拉著我的雙手,帶著欣賞財產一樣的神氣打量著我,同時揚揚自得地吸著煙。

  我估計赫伯特兩三天後便要回來,心想最好在附近給他找個僻靜的住處,等赫伯特回來後,就讓他住過去。我很清楚,必須把這個秘密向赫伯特和盤托出,這是在所難免的。同他商量一下,我自己也能得到極大的解脫。但是,我雖覺得應該這麼做,普羅維斯先生(我決定以後就這麼稱呼他)卻不這麼認為,他非要先見一見赫伯特本人,如果他喜歡赫伯特的長相,才同意把事情告訴赫伯特。「就算是那樣,親愛的孩子,」他邊說邊從口袋裡掏出一本《聖經》,這本經文很小,封皮是黑色的,很是油膩,帶有搭扣,「我們也要他先發誓才行。」

  要說我這位可怕的資助人隨身攜帶這本小小的黑皮經文滿世界走,只是為了在緊急情況下要別人發誓,那純屬無稽之談,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他就沒用這本經書幹過別的。經書看起來像是從法庭上偷來的,也許正是因為清楚經書的來歷,再加上親身體會過經書的厲害,他便覺得只要摸著這本經書發了誓,就逃脫不了法律的魔咒。這會兒,他第一次拿出經書,我想起很久以前在教堂墓地,他也曾要我發誓不出賣他,還想起他昨晚說過,從前他孤獨無依,總是朝天發誓一定會堅持下去。

  他現在還穿著在船上的那套廉價衣服,皺皺巴巴,看起來像是衣服裡面藏了幾隻鸚鵡和雪茄似的,於是我又和他商量他該穿什麼衣服。他似乎深信短褲很適合用來偽裝,還在心裡做好了搭配,覺得穿上就能偽裝成牧師或是牙醫。我費了好大的勁兒才說服他穿戴成一個有錢農民的模樣,還說好讓他把頭髮剪短,再抹點兒發粉。最後,我們說定,洗衣婦和她的外甥女既然還沒見過他的面,那他就躲起來,喬裝完畢再出來見她們。

  雖然商量出的這些辦法很簡單,但我當時即使談不上心煩意亂,也是茫然無措,一直拖到下午兩三點才出門去辦這些事。我們說好,我出門期間,他務必待在屋內,絕不可開門出來。

  據我所知,埃塞克斯街有一所很體面的寄宿房屋,從房子後面可以看到聖殿區,從我房間的窗戶喊一聲,那裡就能聽到。我先一個人去看了看,很幸運地為我的叔父普羅維斯先生租下了三樓的房間。然後,我從一家商鋪走到另一家商鋪,買了許多東西給他偽裝用。這件事辦完後,我去了小不列顛,這次是為了我自己的事。賈格斯先生正坐在他的辦公桌旁,但是看到我進來,他立刻站起來,走到爐火前站定。

  「喂,皮普,」他說,「要小心哪。」

  「我會的,先生。」我答。我在來的路上已經想好接下來要說的話了。

  「不要把你自己牽扯進來。」賈格斯先生說,「也不要把任何人牽扯進來。你知道的,是任何人。什麼都不要告訴我,我什麼都不想知道,我這人沒什麼好奇心。」

  一看便知,他很清楚那個人來了。

  「賈格斯先生,」我說,「我只想確定一下我聽說的一切都是事實。倒不是說我希望一切為虛,但我還是需要證實一下。」

  賈格斯先生點了點頭。「但你說的是『聽說』還是『告知』?」他問我,頭歪向一邊,並沒有看我,而是盯著地板,像是在傾聽什麼動靜,「『聽說』表示你和對方進行過談話。而你不可能與一個身在新南威爾斯州[2]的人談話。」

  「我是說『告知』,賈格斯先生。」

  「很好。」

  「一個叫艾貝爾·馬格維奇的人告知我,他就是長久以來一直隱瞞身份、資助我的大恩人。」

  「就是這個人。」賈格斯先生說,「此人家住新南威爾斯州。」

  「只有他一個人嗎?」我說。

  「只有他一個人。」賈格斯先生道。

  「先生,我不是不講道理,我自己理解錯了,得出了錯誤的結論,就把責任推到你身上。但是,我一直以為贊助我的人是哈維沙姆小姐。」

  「就像你說的,皮普,責任並不在我的身上。」賈格斯先生冷冷地把目光轉向我,咬著食指答道。

  「可是看上去很像,先生。」我垂頭喪氣地懇求道。

  「並無證據顯示是這樣,皮普。」賈格斯先生說,一邊搖著頭,捲起衣服下擺,「不要在意表面看來怎樣,必須得有真憑實據。這才是鐵律。」

  「那我沒什麼可說的了。」我沉默地站了一會兒,嘆了口氣,說,「我被告知的情況也得到了核實,就這樣吧。」

  「新南威爾斯州的馬格維奇終於露面了。」賈格斯先生說,「你也該明白了,皮普,在我和你的往來中,我始終嚴格地從實際出發,從來就沒有偏離過事實。你現在完全明白了吧?」

  「完全明白了,先生。」

  「新南威爾斯州的馬格維奇第一次從新南威爾斯州寫信給我時,我就提醒過他,我將嚴格遵照事實,永遠不要指望我有所偏離。我還向他傳達了另一個警告。我認為他在信中暗示他要來英國見你。我提醒他不要再同我說這樣的話。他根本不可能獲得赦免,被判流放後,至死都不能回來,只要他出現在這個國家,就是罪大惡極,將按照法律被判極刑。我就是這樣警告馬格維奇的。」賈格斯先生說,嚴厲地看著我,「我寫信到新南威爾斯州警告他這一點。顯而易見,他聽從了我的警告。」

  「毫無疑問。」我說。

  「文米克告知我,」賈格斯先生繼續說下去,仍然緊盯著我,「他收到了一封信,是從樸茨茅斯寄來的,寄信人是個殖民者,叫普爾維斯……」

  「應該是普羅維斯。」我指出。

  「應該是普羅維斯。謝謝你,皮普。也許是普羅維斯吧?你大概知道是普羅維斯?」

  「是的。」我說。

  「你知道是普羅維斯。一個叫普羅維斯的殖民者從樸茨茅斯寄來了一封信,他代表馬格維奇打聽你的詳細地址。據我所知,文米克在回信中把你的詳細住址告訴了他。也許你正是通過普羅維斯,才得到了新南威爾斯州馬格維奇的解釋?」

  「正是通過普羅維斯了解的。」我答。

  「那再見了,皮普。」賈格斯先生說,伸出一隻手,「很高興見到你。在寫信給新南威爾斯州馬格維奇的時候,或是通過普羅維斯與他溝通時,煩請告知一聲,我們長期帳戶的細目和憑證將連同餘額一起寄給你,還剩下一些餘額。再見,皮普!」

  我們握了握手,他牢牢地盯著我。我在門邊轉過身來,他仍然死死地盯著我,架子上那兩個邪惡的石膏像似乎也在努力睜開眼皮,要從腫脹的喉嚨里擠出一句話來:「啊,多麼厲害的人哪!」

  文米克外出辦事了,不過就算他在辦公桌前,也不能為我做什麼。我徑直回到聖殿區,在那裡,我發現可怕的普羅維斯安然無恙,正一邊喝著兌水朗姆酒,一邊抽著煙。

  第二天,我訂的衣物陸續送來,他穿在了身上。他無論穿什麼,都不如穿以前那些衣服順眼。這太令人沮喪了。在我看來,他身上有某種特質,再怎麼喬裝都無濟於事。他越是穿戴上新衣物,越是穿戴上更好的衣物,就越像沼澤地里那個沒精打采的逃犯。我心中焦慮,產生這樣的想像,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他從前那張臉和他的舉止越來越清晰地浮現在我的腦海里。我還覺得他現在像是拖著一條腿在走,仿佛腿上還綁著腳鐐,從骨子裡依然是囚犯。

  獨自住在茅屋的生活經歷也對他產生了影響,讓他從頭到腳都像個野蠻人,穿什麼衣服都無法掩蓋。除此之外,他後來和流放犯一起,過著被冠上惡名的生活,也對他有影響,而最重要的是,他很清楚自己當下必須躲躲藏藏,不能在人前露面。他或站或坐;或吃或喝;或是聳著肩膀、不情願地煩憂沉思;或是掏出他那把角質柄的大折刀在褲子上蹭蹭後切食物;或是把很輕的酒杯或茶杯舉到嘴邊,仿佛它們是難以拿放的平底鍋;或是切下一塊麵包,在盤子裡划來划去,吸乾最後一點兒肉汁,仿佛吃的是定量補給,一點兒也不能浪費,接著還要用麵包蹭蹭沾在手指末端的肉汁,才一口吞掉麵包。在這一舉一動中,以及時時刻刻他所做出的其他細小舉動中,都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個罪犯,犯過重罪,做過奴役。

  塗發粉是他自己的主意,我要他同意不穿短褲,才同意給他塗發粉。但是,他塗發粉後的效果,我只能比作死人塗胭脂的效果,簡直可怕至極,但凡他身上想要加以掩蓋的一切,全都衝破了那層薄薄的偽裝,在他的頭頂清晰地顯現了出來,如此,試了一次便只好放棄,只是把他那頭斑白的頭髮剪短了。

  他可怕又神秘,我對他到底是什麼感覺,著實無法用語言講述清楚。一天晚上,他在安樂椅上睡著了,骨節突出的大手緊緊抓著扶手,布滿深刻皺紋的光頭垂在胸前,我就坐下來仔細端詳他,琢磨著他都犯過什麼樣的罪行,還把《案例大事記》上記錄的所有罪名都安在他身上,最後實在忍不住,恨不得逃得遠遠的。每過去一個鐘頭,我對他的憎惡就加深一分。他為我做了那麼多,還為我冒了這麼大的風險,可我心中煎熬,要不是知道赫伯特就快回來,我肯定已經屈服於心中的衝動,逃之夭夭了。有一天夜裡,我真的從床上跳起來,穿上我最破的衣服,倉促間想要拋下他以及我所有的東西,登記入伍,去印度當一名列兵。

  在那些漫長的夜晚,在那些孤零零的房間裡,外面的勁風橫雨從無間斷,在我看來,即使有鬼魂出沒,也不見得比現在更恐怖了。鬼魂不會因為我被抓起來絞死,一想到他可能落得如此結局,擔心他可能落得如此結局,恐怖的感覺就更深了幾分。有時他不睡覺,也沒有拿出他自己的一副破爛紙牌,玩複雜的單人紙牌遊戲(在此之前或之後,我都沒見過有人這樣玩紙牌),他贏了,就用那把大折刀在桌上劃出個印記,他就要我讀書給他聽。「要讀外文書,親愛的孩子!」我照做了,他卻連一個字都聽不懂,只是站在爐火邊上,帶著參展者的目光仔細端詳我,我則用一隻手遮著臉,從指縫間望著他,瞧著他像是演啞劇似的向家具打手勢,似乎是要它們注意我讀得有多好。有一本小說寫到一個不信神明的學者製造出了一個畸形的怪物,卻被那怪物追趕,我如今的處境與他一樣悽慘。只是糾纏我的,是一手栽培我的怪物,他越欣賞我,越喜歡我,我就越厭惡他,越想要避開他。

  在寫下這段往事的時候,我感覺這樣的日子像是持續了一年,可其實只有五天而已。我一直期待著赫伯特回來,不敢出門,只在天黑後帶著普羅維斯出去透透氣。終於,有一天晚上,吃過晚飯後,我累極而睡(我一直徹夜不安,即使睡著了,也總會被噩夢驚醒);突然,樓梯上響起了歡快的腳步聲,我驚醒過來。普羅維斯也睡著了,聽到我鬧出的動靜,他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我立即看到大折刀已被他握在手裡。

  「沒事的!是赫伯特!」我說。赫伯特帶著在六百英里外法國旅行的清新空氣,快步走了進來。

  「漢德爾,我親愛的朋友,你好嗎?你好不好?你還好嗎?我好像走了十二個月呢!哎呀,一定是這樣的,你怎麼清瘦了這麼多,臉色這麼白?漢德爾,我的天哪!請原諒。」

  他看見了普羅維斯,即刻停下腳步,也顧不上和我握手了。普羅維斯目不轉睛地望著他,慢慢地舉起大折刀,還把手伸進另一隻口袋摸索著什麼。

  「赫伯特,我親愛的朋友。」我說著,關上了雙開門。赫伯特一直站在那裡,雙目圓睜,一頭霧水,「這裡發生了一件怪事。他是……我的一個客人。」

  「不要緊,親愛的孩子!」普羅維斯走上前說,手裡拿著他那本帶搭扣的黑皮經文,然後對赫伯特說,「用右手拿住。如果你敢走漏風聲,上帝會讓你命殞當場!吻它!」

  「照他的意思辦吧。」我對赫伯特說。於是,赫伯特照辦了,還向我投來友好的眼神,只是其中夾雜著不安和驚訝。普羅維斯立即和他握了手,說:「現在你已經發過誓了。如果皮普不能使你成為一個紳士,你就再也不要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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