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024-10-02 06:53:17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毋庸置疑,我第二天必須回鎮上去,一開始,我心中懺悔,便想著到時候必須住在喬家裡,這一點同樣毋庸置疑。但是,訂好了第二天的馬車,回到波克特先生家後,我又猶豫起來,開始編造各種理由和藉口,要名正言順地在藍野豬飯莊過夜。比如,我住在喬家裡,會給他們添麻煩啦,他們沒想到我會來,沒有為我鋪床啦。又比如,我不能住得離哈維沙姆小姐家太遠,她很苛刻,也許不喜歡。比起自己欺騙自己,世界上其他所有的騙子只能算小巫見大巫,我就是用這樣的藉口欺騙了自己。這可真是怪事一樁。假如我天真無邪,把別人製作的假錢當成真錢,倒也無可厚非,然而,我明知有假,卻還要將假硬幣當成真幣!要是有個陌生人對我和藹可親,謊稱為了安全起見,將我的鈔票緊緊包在紙里,再用一堆堅果外殼掉了包,倒也說得過去,可這樣的詭計比起我自己的騙局,又算得了什麼呢?我竟然親手包好堅果外殼,當作鈔票交給了自己。

  決定必須住在藍野豬飯莊後,我又為另一件事猶豫不決,不知是否該把復仇幽靈帶去,弄得自己心煩意亂。一想到帶著這個花費很大的小廝一起去,讓他在飯莊用來停放馬車的院子裡公開誇耀一下他那雙靴子,我就覺得面子上有光。一想到可以安排他漫不經心地出現在裁縫鋪里,讓特拉布那個大不敬的小夥計大吃一驚,我就覺得大快人心;然而,另一方面,特拉布的小夥計也有可能博得復仇幽靈的好感,把我以前的事告訴他。我很清楚那個小夥計的為人,知道他性格魯莽,做起事來不顧一切,說不定會在大街上對著復仇幽靈大喊大叫。這事還可能傳入我的女資助人的耳朵里,惹得她不快。總而言之,我最終決定不帶復仇幽靈去。

  我坐的是下午的馬車,現在又到了冬天,天黑後兩三個鐘頭才能到達目的地。馬車在下午兩點從十字鑰匙旅店出發。我提前一刻鐘在復仇幽靈的伺候下來到上車點——如果我可以把「伺候」這個詞用在他身上的話,畢竟只要能偷懶,他都不會伺候我。

  那時候,使用公共馬車押送罪犯前往監獄船是司空見慣的事。我經常聽說有囚犯坐在馬車車頂上,還不止一次在大路上看見他們那綁著腳鐐的雙腿從馬車頂上垂下來,因此,當赫伯特趕來送我,告訴我同一輛馬車要送兩個犯人去監獄船,我一點兒也不覺得驚訝。只是聽到「囚犯」二字,我仍不免全身顫抖,雖然其中的因由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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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介意和他們坐同一輛車嗎,漢德爾?」赫伯特說。

  「不介意!」

  「我覺得你好像對他們沒好感。」

  「我不能假裝我喜歡他們,想必你也不是特別喜歡他們。不過我不介意。」

  「看!他們在那兒呢。」赫伯特說,「從酒館裡出來了。他們是多麼墮落、多麼可恥啊!」

  想來兩個囚犯是請押送他們的獄警喝酒,因為有個看守和他們在一起,他們三個走出來時都在用手擦嘴。那兩個犯人被銬在同一副手銬上,腳上還戴著腳鐐,對我而言那腳鐐的樣式非常熟悉。他們穿的囚服我也很熟悉。看守帶著一對手槍,腋下夾著一根圓頭棒。但他和兩個犯人相處得很好,讓他們和他一起站在那裡看著車夫把馬套在車上,看他那副神氣,就好像這些罪犯是還沒有正式對外展出的有趣展品,他本人則是館長。其中一個囚犯較為高大魁梧,理所當然地分到了一套小衣服,不管是對囚犯,還是對有自由的人,這叫人難以捉摸的世道就是如此。他的胳膊和腿像桌布的邊沿,那身囚服緊繃在他身上,看起來怪可笑的。但我一眼就認出了他那隻半睜半閉的眼睛。很久以前的一個禮拜六晚上,我在快活三船夫酒館裡見到的就是他,他當時還用一支看不見的槍打我!

  一看就知道他還沒把我認出來,好像從未見過我。他看了我一眼,打量著我的表鏈,接著啐了口唾沫,對另一個罪犯說了些什麼。他們大笑兩聲,便轉過頭去看別的東西了,還弄得手銬噹啷直響。他們的背上都有很大的數字號碼,仿佛他們是兩扇街門,他們外表粗魯,長著疥癬,樣子笨拙難看,好像是兩隻低等動物,那戴著腳鐐的腿上還綁著手帕,好遮住不叫人看見。在場的人一方面瞧著他們,一方面又離他們遠遠的,正如赫伯特所言,他們是多麼墮落、多麼可恥啊。

  但這還不是最糟糕的。後來才知道,馬車後面的座位都被搬離倫敦的一家人占了,除了馬車夫後面的前座外,已經沒有位置容納兩個囚犯了。一位性情暴躁的紳士訂的是前座的第四個座位,他得知此事,立即火冒三丈,說是讓他和這些罪人坐在一起,是違約行為,簡直就是惡毒、險惡、無恥、卑鄙。此時,馬車已經準備好了,車夫等得有些不耐煩,我們都準備站起來上車,兩個囚犯也和看守一起走了過來,他們帶來了囚犯特有的麵包糊、粗呢絨、繩紗和爐底石的奇怪味道。

  「別太生氣了,先生。」看守向生氣的乘客懇求道,「我坐在你旁邊。讓他們兩個坐在這排的最外側。他們不會打擾你的,先生。你就當他們不存在吧。」

  「別怪我。」我認識的那個罪犯咆哮道,「我也不想去。我都準備好留下來了。就我個人而言,我歡迎任何人來代替我。」

  「代替我也行。」另一個囚犯粗暴地說,「如果可以,我不願意妨礙你們任何人。」他說完,他們兩個一起笑了出來,笑完就開始剝堅果吃,還把堅果殼吐得到處都是。我要是處在他們的地位,受到他們所受的鄙視,我也會這麼做的。

  最後,大家一致認為,誰也幫不上這位憤怒的紳士,他要麼將就,和同車人一起走,要麼留下來。於是,他一邊嘟嘟囔囔抱怨著,一邊還是坐到了他的位子上,看守坐到他旁邊,囚犯們費了很大的力氣爬上來,我認識的那個囚犯坐在我身後,他的呼吸正好噴在我的頭髮上。

  「再見,漢德爾!」馬車出發時,赫伯特喊道。我心想,他為我起了皮普以外的名字,真是太幸運了。

  罪犯的呼吸不僅噴在我的後腦,還拂過我的脊背,那種感覺有多強烈,我很難說清楚。就像把強烈刺激的酸潑到骨髓上,甚至連我的牙齒都跟著不舒服起來。他呼出來的氣息似乎比別人多,呼氣時呼哧呼哧的,聲音很大。我儘量縮起身體,想要避開他,卻發現自己一邊的肩膀越來越高。

  天寒地凍,陰冷無比,他們兩個凍得直罵街。還沒走多遠,我們就開始沒精打采,一過中途的小客棧,我們就習慣性地打起了盹兒,凍得哆哆嗦嗦,誰也不說話。我琢磨著是否應該在和那個囚犯分道揚鑣之前把兩英鎊還給他,怎麼還錢最為穩妥,可想著想著,我自己也打起了瞌睡。睡夢中,我的身體突然向前一傾,仿佛要栽進馬群之中,便猛地驚醒過來,又開始思索。

  但是,我睡著的時間肯定比我以為的還要長,天已經很黑了,車燈只是斷斷續續地投下光影,我什麼都看不見,不過這會兒有潮濕的冷風朝我們吹過來,我嗅到了鄉間沼澤地的氣息。囚犯們向前蜷縮著身體,都貓在我後面,以我的身體為他們抵禦寒風,離我更近了。我清醒過來後聽到他們交談的第一件事,正是我想的「兩張一英鎊的鈔票」。

  「他是怎麼弄到的?」那個我從沒見過的罪犯說。

  「我怎麼知道?」另一個答,「他不知藏在什麼地方了。我想是朋友們送給他的。」

  「要是在我手裡就好了。」另一個說著,還狠狠地罵了一句「這天真冷」。

  「你說兩張一英鎊的鈔票,還是朋友?」

  「兩張一英鎊的鈔票。要是給我一英鎊,我什麼朋友都能賣掉,還會覺得是樁好買賣。對了,他是怎麼說的……」

  「他是在船塢里的一堆木頭後面交代我的,也就半分鐘的工夫。」我認出來的那個罪犯接著說,「他是這麼說的:『你要出去了?』當時我的確快要出獄了。他問我能不能去找那個給他送吃的還把他藏起來的孩子,交給他兩張一英鎊的鈔票。我答應了,也做到了。」

  「你真是個呆子。」另一個咆哮道,「要是我,就拿著錢自己去好好享受一番了,吃香的,喝辣的。那小子真是個生瓜蛋子。你的意思是說,他根本不認識你嗎?」

  「之前連面都沒見過。我們在不同的地方混,關押在不同的監獄船上。那小子越獄了,所以再次受審,判了個無期徒刑。」

  「那是你第一次去那個地方幹活兒嗎?」

  「就一次。」

  「你覺得那地方怎麼樣?」

  「沒有比那兒更討厭的地方了。到處都是泥灘、大霧、沼澤和苦工。苦工、沼澤、大霧和泥灘。」

  他們兩個開始大罵這個地方,言語極其粗俗,吼叫了一會兒,他們也累了,便不再言語了。

  無意中聽到這段對話後,要不是確信那個人沒有懷疑我的身份,我一定會下車,獨自待在這條偏僻黑暗的大路上。說實在的,我不光身體發育了,就連衣著打扮也變了很多,氣質上更是和以往截然不同,除非出現意外狀況,否則他根本不可能認出我。不過,我們兩個碰巧上了同一輛馬車這事已經足夠奇怪,我生怕其他巧合隨時發生,讓他聽見我的名字。為此,我決定一到鎮上就下車,免得他聽見我的名字。計劃得以順利執行。我的小皮箱就放在我腳下的行李放置處。我只需轉動一個鉸鏈,就可以把它取出來。一到鎮公路上,在第一盞路燈處,我先把皮箱丟下車,自己也跟著下了車。至於那兩個罪犯,他們隨著馬車繼續往前走,我很清楚他們會在什麼地方下車,被押送到河邊。我想像一條船,船員都是囚犯,他們在滿是爛泥的碼頭台階上等待這兩個犯人,耳邊又響起了像在叱罵狗子一樣粗暴的命令:「你們,快點兒劃!」仿佛又一次看到邪惡的諾亞方舟停在黑色的水面上。

  我說不出自己在害怕什麼,我的恐懼完全是含糊不清的,但確實有一股極大的恐懼包圍著我。我向旅館走去,恐懼壓迫著我,我的身體不停地哆嗦,而這不僅僅是因為我害怕自己被人認出來,因此搞得自己痛苦難當,心中不快。我相信,那種恐懼沒有清晰的形狀,是童年時代恐懼的再度重現。

  藍野豬飯莊的咖啡室里空無一人,我點了餐,安坐下來開始用餐,店小二才把我認出來。他連連道歉,罵自己記性不好,怠慢了我,還問我要不要派擦鞋匠把彭波喬克先生請來。

  「不。」我說,「不必如此。」

  店小二(在我訂立學徒協議的那天,我們一家人來這裡吃飯,就是他代替樓下的商人向我們轉達抗議的)面露驚訝之色,他趁此機會拿來一張又髒又舊的當地報紙放在我面前,我拿起報紙,看到了這一段:

  本地一家鐵匠鋪的年輕學徒近來突逢好運,走上了康莊坦途,對這段充滿浪漫色彩的經歷,本報讀者必定深感有趣。(順便說一句,這是一個多麼好的主題啊,本報專欄詩人鎮民托比雖然沒有舉世聞名,卻大可揮動神筆,就此創作一篇佳作!)這個年輕人少時的恩主、夥伴兼朋友乃是一位德高望重之人,與糧食和種子生意不無關係,他的商號離大街不到一百英里,非常便利和寬敞。這位先生乃青年忒勒瑪科斯[4]的導師,得知此事,我們無不滿心敬仰。全憑他的悉心栽培,後者方能平步青雲,而先生乃本鎮之居民,實乃吾輩之幸。本地攏眉思考的智者或明眸善睞的佳人,是否均想知悉此幸運兒是何許人也?我們認為,昆丁·馬蒂斯[5]亦是安特衛普的鐵匠。面對智者,一言足矣。

  根據我豐富的經驗,我相信,即使我在交好運的那些年裡去了北極,也會碰到一些人,或是流浪的因紐特人,或是文明人,他們都會告訴我,我小時候的恩主,栽培我走上人生坦途的人,正是彭波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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