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024-10-02 06:52:22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一兩天後,我早上醒來,一個好主意鑽進了我的腦海里:我要出人頭地,最好的辦法就是讓畢蒂把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訴我。為了實現這個睿智的計劃,晚上去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的夜校上課時,我便告訴畢蒂我有特別的理由一定要飛黃騰達,如果她能把她的學問都傳授給我,我必定對她感激不盡。畢蒂是最樂於助人的姑娘,她立刻一口答應下來,在五分鐘之內就開始履行諾言了。

  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的教育計劃,也就是她的課程,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首先,學生們可以吃蘋果,也可以把稻草塞進別人背後的衣服里,等到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恢復了精神,便拿著一根樺條,搖搖晃晃地走向學生們,不分青紅皂白地訓斥他們一通。學生們擺出嘲笑的姿態挨了訓,便排成一排,嘰嘰喳喳地傳看一本破爛的書。書里有一張字母表、幾張圖形和圖表,還有一些拼寫知識,應該說本來書里是有的。學生們一開始傳閱,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就進入了一種無意識的狀態,要麼是睡著了,要麼就是風濕病發作了。這樣一來,學生們就以靴子為題目,展開一場比試,競爭激烈,互不相讓,目的是看誰把誰的腳趾頭踩得最疼。這樣的腦力訓練一直持續到畢蒂朝他們跑過來,將三本損毀嚴重的《聖經》(看起來就像被一個笨手笨腳的人從大木塊上砍下來的)分發給他們。這幾本《聖經》字跡模糊,比我後來見過的任何珍本都更加難以辨認,頁面上全是墨水漬,還夾著各種各樣被壓癟了的標本。畢蒂還會和幾個不服管束的學生產生衝突,從而給這部分的課程增添幾分輕鬆的氣氛。打鬥結束,畢蒂說出一個頁碼,不管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經文,我們都要大聲地念出來,這樣的集體朗讀簡直可怕。畢蒂以一種又尖又單調的聲音帶著我們朗讀,我們誰也不知道自己在讀什麼,對所讀的內容也沒有半分敬畏。這種可怕的喧鬧聲持續一段時間後,就會吵醒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她踉蹌著朝隨便哪個男孩走過去,扯他的耳朵。一看到她這樣,大伙兒就知道當晚的課程結束了,我們就衝到外面,尖聲叫喚著,慶祝又完成了一節課。可以公平地說,要是有哪個學生拿一塊石板甚至是鋼筆墨水(如果有的話)上課,也不會有人不允許,不過在冬天這樣學習可不容易,畢竟在既是我們的課堂,又是沃普斯勒先生的姑奶奶的起居室兼臥室的小雜貨鋪里,光線昏暗,只燃著一根火焰低迷的蠟燭,連燭花剪都沒有。

  在我看來,想在這種情況下飛黃騰達,需要很長時間。不過我還是決定試一試,當天晚上,畢蒂就履行了我們的特殊約定,把她那份小价目目錄上關於綿白糖的一些信息教給了我。此外,她還把她從報紙標題臨摹下來的很大的老式字母D借給我,讓我回家練著寫,要不是她告訴我,我還以為那是個搭扣設計圖樣呢。

  村裡有一家小酒店,喬有時喜歡去那裡抽抽菸斗。那天晚上,姐姐嚴令我在從學校回來的路上到「快活三船夫」酒館尋他回家,要是做不到,就給我好看。於是,我向快活三船夫酒館走去。

  酒館裡有一個吧檯,門邊的牆上用粉筆寫著一長串賒欠記錄,在我看來,這些錢款是永遠都還不清的。從我記事起,賒欠記錄就一直在那兒,增長的速度比我長個兒的速度還快。但是,我們村欠帳的人多的是,大家不會放過任何欠帳的機會。

  那一天是禮拜六,我看到酒館老闆盯著欠帳記錄,神情極為嚴肅,不過我是來找喬的,與老闆不相干,於是我只和他說了聲「晚上好」,便走進走廊盡頭的公共休息室,裡面生著很旺的爐火,喬正在裡面抽菸斗,和他在一起的是沃普斯勒先生和一個陌生人。喬像往常一樣招呼我:「喂,皮普,老夥計!」他剛說完,陌生人就轉過頭來看著我。

  陌生人看來神神秘秘的,我以前從未見過他。他的頭歪向一邊,一隻眼睛半閉著,仿佛在用一支看不見的槍瞄準什麼東西。他嘴裡本來叼著菸斗,現在他拿出菸斗,慢慢地把嘴裡的煙吐出來,目光一直在我身上。他點了點頭。我也點了點頭,他又點了點頭,還在他坐的長椅上騰出地方讓我坐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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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我每次去那個娛樂場所,都習慣坐在喬旁邊,於是我說了句「不了,謝謝你,先生」,便在他對面喬在長椅上為我騰出的位置坐了下來。陌生人瞥了喬一眼,發現他的注意力在別處,等我坐下後,他又向我點點頭,還揉了揉他自己的腿。我覺得他揉腿的樣子奇怪極了。

  「這麼說,你是個鐵匠?」陌生人轉向喬說。

  「是的。是我說的。」喬道。

  「你要喝點兒什麼?順便說一句,你還沒說你姓甚名誰。」

  喬如實相告,陌生人便這麼稱呼他:「你要喝點兒什麼,蓋格瑞先生?我請客。最後再來喝一杯吧。」

  「好吧。」喬說,「跟你說實話吧,我喝酒不習慣讓別人請客,我向來自己花錢。」

  「習慣?不。」陌生人答,「僅此一次而已,再說了,今天是禮拜六。來吧!說說你想喝什麼,蓋格瑞先生。」

  「那我就不推辭了。」喬說,「朗姆酒吧。」

  「朗姆酒。」陌生人重複道,「那另一位先生的意見呢?」

  「朗姆酒。」沃普斯勒先生說。

  「三瓶朗姆酒!」陌生人對店老闆喊道,「再來三個杯子!」

  「你一定很想認識一下這位先生吧。他是教堂的書記員。」喬介紹沃普斯勒先生。

  「啊哈!」陌生人立即說,還瞟了我一眼,「就是那座孤零零的教堂,建在沼澤地上,四周都是墳墓!」

  「沒錯。」喬說。

  陌生人叼著菸斗,舒服地哼了一聲,把雙腿擱在他獨享的木長椅上。他戴著一頂帶護耳的寬邊旅行帽,帽子下用一條手絹包著頭,像是一頂軟帽,因此沒有頭髮露在外面。他望著爐火,我似乎看到他臉上划過一絲狡黠,接著他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先生們,我對這個地方不熟悉,不過臨河那一帶似乎挺偏僻的。」

  「大多數沼澤地都很偏僻。」喬說。

  「沒錯,沒錯。現在那裡還有吉卜賽人或流浪漢出沒嗎?」

  「沒有。」喬說,「只是偶爾有逃犯跑到那裡去。不過我們輕易碰不上。是吧,沃普斯勒先生?」

  沃普斯勒先生還清晰地記得曾經那段狼狽的經歷,便表示同意,只是反應並不熱切。

  「這麼說,你們抓過逃犯?」陌生人問。

  「有一次吧。」喬答道,「你要知道,我們並不是去抓人的,只想看看熱鬧。就是我、沃普斯勒先生和皮普,我們三個人一道去的。是不是,皮普?」

  「是的,喬。」

  陌生人又看了看我,他仍是斜著眼睛看人,仿佛是在用那支看不見的槍對著我。他說:「這孩子都瘦得皮包骨頭了,不過看樣子挺有前途。你叫他什麼來著?」

  「皮普。」喬說。

  「受洗時取的名字?」

  「不,皮普不是教名。」

  「那就是姓皮普?」

  「不是。」喬說,「就算是姓氏吧,就是他小時候說話含糊念錯了,別人就這麼叫他了。」

  「是你兒子嗎?」

  「嗯。」喬說著沉思起來。倒不是這個問題有什麼好考慮的,只是在快活三船夫酒館,無論談到什麼,人們都喜歡一邊抽菸斗,一邊深沉地思考一番。「不,不是。」

  「那是侄子?」陌生人說。

  「嗯。」喬說,露出同樣深思熟慮的樣子,「不是的。不騙你,他不是我侄子。」

  「那他到底是誰?」陌生人問。在我看來,他語氣這麼不好,實在沒有必要。

  沃普斯勒先生這時插話進來。他對各家各戶的親戚關係了如指掌,又因為職業的關係,他還會記住男人不可以娶哪些女性親屬為妻。於是他解釋了我和喬的親戚關係。末了,沃普斯勒先生還咆哮著引用了《理查三世》中的一段話,他似乎認為自己已經做了足夠的解釋,但又補充了一句:「就和詩人莎士比亞所說的一樣。」

  有件事我要說一下。沃普斯勒先生提到我,他認為有必要把我的頭髮弄亂作為配合,結果被他一揉,我的頭髮都戳進了我的眼睛裡。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每個像他這樣有地位的人來我家做客,總要讓我經歷同樣的折磨,害得我的眼睛又紅又腫。回想起來,在我小時候,親戚朋友每次說起我,總要伸出大手,他們說是愛撫我,其實只會把我的眼睛弄得生疼。

  在這期間,陌生人一直看著我,好像終於下定決心朝我開槍,把我打倒似的。他說完最後那句話後便不再言語,過了一會兒,摻了水的朗姆酒端了上來。然後,他開槍了,而且是最為特別的一槍。

  他沒有說話,而是演了一出啞劇,還是沖我來的。他衝著我攪拌他那杯兌水朗姆酒,又衝著我嘗了酒。他一會兒攪拌,一會兒品嘗,用的不是酒館給他的勺子,而是一把銼刀。

  他攪拌的動作很隱蔽,只有我一個人能看見那把銼刀。攪拌完畢,他擦了擦銼刀,收進了胸袋。我一看見銼刀,就知道那是喬的工具,還知道他認識我遇到過的那個逃犯。我坐在那裡,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像是被下了咒語。不過這會兒他斜靠在長椅上,不大注意我,興沖沖地聊起了蘿蔔。

  在快活三船夫酒館,無論談到什麼,人們都喜歡一邊抽菸斗,一邊深沉地思考一番。(第74頁)

  每逢禮拜六晚上,我們村子裡總瀰漫著一種愉悅的氣氛,大伙兒忙活了一個禮拜,在重新開始生活之前安靜地歇一歇,因此,禮拜六晚上喬也敢在外面比平時多待半個鐘頭。半個鐘頭後,兌水朗姆酒也喝完了,喬站起來,拉起我的手就要離開。

  「等一等,蓋格瑞先生。」陌生人說,「我口袋裡好像有一枚嶄新的先令,如果確有其事,就賞給這孩子了。」

  他拿出一大把零錢,找出那枚先令,用皺巴巴的紙包好遞給我。「給你!」他說,「記住了,這錢是給你一個人的。」

  我向他道謝,緊緊地挨著喬的身體,瞪大眼睛看著他,也顧不上講禮貌了。他向喬道了聲晚安,又向同我們一起離開的沃普斯勒先生道了聲晚安,用那隻似乎是在瞄準的眼睛看了我一眼。不,不能說是看,因為他把那隻眼睛閉上了,但也許正是因為他閉上了眼睛,隱藏起眼神,才傳達了無限的深意。

  在回家的路上,要是我有心情說話,恐怕會說個不停。沃普斯勒先生一出酒館大門就和我們分手了,喬一路上都張大嘴巴,要讓風把嘴裡的酒味儘可能吹散。可是我滿腦子想的都是我以前的不端行為和我認識的那個逃犯,弄得我精神恍惚,別的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我們走進廚房,姐姐倒是沒有大發雷霆,碰上這種難得一遇的情況,喬受到鼓舞,把閃亮先令的事和她說了。「我敢打賭一定是假的。」喬太太得意揚揚地說,「不然他怎麼可能給那孩子?拿出來看看。」

  我把硬幣從紙里拿出來,事實證明錢是真的。「但這是什麼?」喬太太說著扔下先令,拾起包錢的紙,「兩張一英鎊的鈔票?」

  果不其然,正是兩張沾滿了油漬的一英鎊鈔票,似乎在郡里的牲口市場被找來找去很長時間了。喬又拿起帽子,跑回小酒館想把錢還給主人家。他走後,我坐在我常坐的凳子上,茫然地看著姐姐,很肯定陌生人早已離開酒館了。

  不一會兒,喬回來了,說那人已經走了,不過喬在酒館裡留了話。姐姐用一張紙把鈔票包好,放在客廳壁櫥上的一把觀賞茶壺裡,還壓上了幾片干玫瑰花瓣。那些錢在那兒放了很長時間,成了我的一個噩夢。

  那夜我時睡時醒,一會兒想起陌生人用那把看不見的槍瞄準我,一會兒想起自己曾私下與罪犯來往,行為卑劣,簡直罪不容誅。在我微賤的人生中,這應該是一件重大的事,我卻將其忘得一乾二淨。那把銼刀也在我的腦海里縈繞不去。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時候,銼刀竟然又出現了,我整個人都被恐懼包圍了。想到下禮拜三要去哈維沙姆小姐家,我這才漸漸睡著。在睡夢中,我看見那銼刀從一扇門朝我飛來,卻沒看到拿著它的人。我大叫一聲,驚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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