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樂觀主義者孔子

2024-10-02 06:33:12 作者: 何善蒙

  在中國思想文化的歷史中,儒家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代表了傳統中國人的基本精神價值和行為準則。如前文所言,對於中國哲學來說,也是如此。尤其是自漢武帝獨尊儒術以來,儒學成為主導的意識形態,從而影響了傳統教育和候補文官的培養與選拔,這使得儒家的教化通過現實政治利益和政治需求而得到強化,成為整個社會價值和行為的基礎。學術與政治的聯姻,對於儒學和中國傳統政治來說,是雙方互惠的一種自然選擇。由此,政治有儒家倫理規範的理論基礎,而儒家則獲得了社會主導意識形態的地位,從而掌控了思想文化的主導話語權。這樣的發展結果就是,當我們討論中國傳統政治社會的時候,就不可能迴避儒家思想的重要影響。同樣,當我們在討論儒家思想的時候,也絕不能離開傳統中國政治社會環境這一基本事實。

  儒家/儒學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重要意義,這一點基本上是不存在爭議的,歷史的事實毋庸置疑地表明了這一點。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尤其是近代以來,對於什麼是儒卻有著非常持久且複雜的爭論。當然,如果我們仔細去考察一下,其實會發現古人對於儒的看法並不相同。《淮南子·要略》稱「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訓,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學生焉」,《史記·太史公自序》則說「儒者以六藝為法」;《漢書·藝文志》稱「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為最高」;許慎《說文解字》解釋為「儒,柔也。術士之稱」。這些解釋側重的角度不同,或者從起源,或者從含義,或者從功能,但是都試圖解釋儒家/儒學這樣一種社會現象/思想形態,基本的概念指向大體都與孔子和仁義道德密切相關。在傳統社會中,這樣的解釋並沒有太多的爭論,雖然在事實上這些解釋的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的傳統不太重視對概念本身進行明確界定,而更重視在現實的日常行為中實踐倫理、道德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只要在日常行為中堅持人倫道德、實踐道德理想,就是堅持了儒家的仁義之道,也即是堅持了儒學的精神。儒家/儒學主要是通過人的具體行為方式表達出來的,而不是通過概念的詮釋來呈現的。

  但是,近代以來,由於社會政治環境的巨變,以及由此而來的學術思想系統的變遷,西方知識系統進入中國,並且占據了主導地位。西方思想體系與中國傳統思想系統最大的差異乃在於前者是建立在邏輯論證的基礎之上的,而後者則依靠經驗直覺。建立在邏輯論證的基礎之上,則必然要求概念清晰、論證嚴密;而建立在經驗直覺的基礎之上,則無須推理論證,只需依靠個體的直覺體悟,當下呈現。反過來,西方思想體系既然強調邏輯論證,就必須建立在清晰明確的基礎之上,而對於清晰明確來說,概念本身的清晰自然是不可或缺的。當西方知識系統傳入並主導中國近代學術發展的時候,一些在傳統話語系統中並不那麼重要的問題,就因為具體情境的改變而受到較為集中的關注。由於學術近代化的需要,也出於與西方學術對話的需要,對於傳統的學術進行近代的研究(以西方知識系統來研究中國的傳統)也成了新的時代下的必然趨勢。

  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於傳統概念的重新審視、討論,也成為必然。而近代學者對於「儒」的關注,也大致與這種學術轉移的背景有著密切的關係。於是,我們在考察近代以來的思想學術史時就會發現,儒的定義有了很多近代化的、概念化的解釋。從章太炎(《國故論衡·原儒》)開始,傅斯年、錢穆、胡適、馮友蘭、郭沫若等中國近代學術史上的大家們,對於儒的內涵問題都有相關詮釋,尤其是胡適(《說儒》)與郭沫若(《駁說儒》)之間的論爭,更是成為關於儒的討論的高潮。在中國哲學史中,儒家思想有著根本性的意義,而這種根本性的意義,恰好是從孔子才真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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