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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賽克斯的出逃

2024-10-02 06:13:35 作者: (英)狄更斯

  夜幕臨降後,在廣闊的倫敦城,不知有多少人在利用黑暗的掩護犯罪,而在所有犯罪中,南希之死是最兇殘的一起;清晨的空氣里,不知有多少慘相散發著惡臭,而在所有的慘象中,南希之死是最污穢、最殘忍的一幕。

  太陽光芒萬丈地照耀著這座擁擠的城市,它給人類帶回的不只是光明,還有新生、希望和活力。太陽將光線一視同仁地灑向大地,既透過富麗的彩色玻璃窗,也透過普通的紙窗;既穿過教堂的圓頂,也穿過腐爛開裂的屋頂。它還照亮了橫躺著那個遇害女人的房間。是的,太陽也照亮了那裡。賽克斯想把陽光擋在屋外,可光線還是流了進來。倘若在晨光微茫的時候,房中便已是一副慘不忍睹的景象,那在這耀眼的陽光下又會是怎樣的情景呢?

  他仍留在原地,一點也不敢動彈。南希曾發出一聲呻吟,手也抽動了一下,而他在恐懼和憤怒的驅使下,又用木棍對她進行了反覆擊打。他曾用一條毯子把屍首蓋起來,可他不敢想像那雙眼睛轉過來盯著他,寧肯看著它們向上瞪著,就像是注視著被血泊反射到天花板上、顫動跳躍著的陽光。於是他又把毯子掀開,露出那具屍體——不過是一團血肉,僅此而已——可這肉身是何其重,而這血液又是何其多啊!

  他劃亮一根火柴,生起爐火,把木棍塞了進去。粘在棍子一端的一根頭髮被燒卷,化成灰燼,隨氣流飄入煙囪,打著旋兒消失了。就連這一幕也讓那個壯實大漢心驚膽戰。但他還是拿著那件兇器,直到它被燒斷,才將其扔到煤上,任其慢慢燒成灰燼。他洗了洗手,擦了擦衣服,但有些血跡擦不乾淨,於是他索性將有血污的部分剪下來燒掉。血跡濺滿了整個屋子!就連狗爪上也都是血。

  整個過程中,他一直面對屍體,從未轉過身,一刻也沒有。做好這些準備之後,他退到門邊,手裡牽著那條狗,唯恐它的爪子重新沾上血跡,把新的罪證帶到街上。他輕輕關門上鎖,拔出鑰匙,離開了那座房子。

  他走到街對面,抬頭望著那扇窗戶,想確定從外面看不出什麼異樣。窗簾仍然低垂著,她本想把帘子拉開,讓晨光透進來,但她再也看不見那光明了。屍體幾乎就躺在窗簾下。這一點他很清楚。上帝啊,陽光怎麼偏偏要往那裡傾瀉呢?

  那只是匆匆一瞥。離開房間後,他便立刻輕鬆下來。他對狗打了個呼哨,快步走開。

  

  他穿過伊斯林頓,大步登上豎立著惠廷頓紀念碑[1]的海格特山,然後下山。就這樣漫無目的地瞎走,不知該去何方。剛開始下山,他便再次右拐,沿小徑穿過田野,繞過凱茵林地,來到漢普斯特德荒原。他跨過健康谷附近的窪地,然後爬上對面的坡地,接著穿過連接漢普斯特德村和海格特村的大路,沿著荒原的剩餘部分來到北區的田野,在一塊樹籬下躺下,倒頭便睡。

  不久,他又起身趕路——不是深入鄉間,而是沿大路返回倫敦——然後又往回走,從另一個方向穿過剛才已經通過的地帶。接著在田野里游來盪去,一會兒躺在溝邊休息,一會兒又猛地站起來,換個地方躺下休息,然後又繼續亂竄。

  附近上哪兒去找一個人不太多的地方弄點吃喝呢?亨登,那是個好地方,離這兒不遠,又比較偏僻。於是他向那邊趕去——時而奔跑,時而又詭異反常地像蝸牛一樣緩緩行進,或者索性停下來,用棍子懶洋洋地抽打樹籬。可是一到亨登,他碰到的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家門口的小孩——似乎都在用懷疑的目光打量他。他只得又折回來,沒敢去買一口吃的或是喝的,儘管他已經好多個小時沒吃東西了。他又在荒原東遊西盪,不知去往何處。

  他遊蕩了不知多少英里,又回到了老地方。早上和中午已經過去,日頭已漸漸西沉,他卻仍在來來回回、上上下下、一圈又一圈地走著,始終在同一地方徘徊。終於,他離開那裡,往哈特菲爾德方向走去。

  這個精疲力竭的漢子,帶著那條不習慣長途跋涉、累得一瘸一拐的狗,從這座寧靜小村的教堂旁走下山岡,拖著沉重的腳步,沿著一條小巷溜進一家小酒館,這時已經晚上九點了。店內昏黃的燈光將他吸引了過來。酒館裡生著爐火,幾個鄉下人在爐前喝酒。他們給這個陌生人騰出地方,但那人卻坐在最遠的一角,獨自吃喝起來。確切地說,是同他的狗一道進餐。他會不時丟一點東西給狗吃。

  聚在這裡的鄉下人談論著這一帶的土地和農民。這些話題談完之後,他們又說起上禮拜天下葬的一個老漢的年紀。在座的年輕人都覺得他太老,而在座的老年人都宣稱他相當年輕。一個白髮老頭兒說,死者還沒自己年紀大,要是好生保養的話,至少可以再活十到十五年——要是好生保養的話。

  這些話里沒什麼能勾起他興趣或引起他警惕的地方。那盜賊付了帳之後,便一聲不吭地坐在角落裡,也沒有誰注意到他。就在他差點睡著的時候,一個新來的客人進了門,那陣喧鬧將他的睡意趕走了一半。

  來者是個滑稽的小販兼江湖騙子。他在鄉間四處遊走,叫賣磨刀石、磨刀帶、剃刀、肥皂球、馬具潤滑膏、給狗和馬的藥、廉價香水和化妝品等等。這類物品放在一隻箱子裡,掛在背上。他一進門,便跟那些鄉下人無拘無束地說笑起來,直到吃完晚飯才稍有收斂。他打開百寶箱,巧妙地一邊逗大家開心,一邊做起了生意。

  「那是啥玩意兒啊?好吃不,哈里?」一個鄉下人咧嘴一笑,問道,指著箱子角里幾塊糕點狀的合成物品。

  「這個呀,」那傢伙取出一塊說,「這是合成肥皂,一種百用百靈的無價之寶,可以去除絲綢、緞子、亞麻布、細麻紗、棉布、縐紗、呢絨、毛毯、混紡織物、平紋細布、毛葛或羊毛織品上的各種污漬、鏽跡、塵垢、霉斑和髒點。不論是葡萄酒、水果、啤酒的污漬,還是水或瀝青的污漬,不論什麼污漬,只消拿這種百用百靈的無價之寶合成肥皂一抹,立刻就能清除乾淨。要是哪位女士污了自己的名節,只消吞下一塊這樣的肥皂,便可以立刻一了百了——因為這玩意兒有毒;如果哪位先生要證明自己的清白,也只消吞下小小的一塊,他的清白便不容置疑——因為這玩意兒的效果跟手槍子彈一樣令人滿意,味道卻要差得多,因此吃肥皂比吃槍子兒更光榮。一便士一塊。這麼多的好處,只賣一便士一塊!」

  當下就有兩人購買,更多聽眾顯然也動了心。小販見狀,便更賣力地鼓吹起來。

  「這些貨色才出來就被哄搶一空,」那傢伙說,「現在有十四座水磨、六台蒸汽機和一個電池組正開足馬力、晝夜不停地生產,但還是供不應求。工人拼命幹活兒累死了,他們的遺孀馬上就能拿到撫恤金,每個孩子一年就是二十英鎊,雙胞胎就是五十英鎊。要買的快來買,一便士一塊!兩個半便士的銅幣也可以,四個法辛[2]的銅幣也歡迎。一便士一塊!不論是葡萄酒、水果、啤酒的污漬還是血漬,一抹就掉。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一塊污跡,不等他給我點一品脫啤酒,我就已經把它擦得乾乾淨淨了。」

  「啊!」賽克斯大叫一聲,跳了起來,「把帽子還給我。」

  「不等你走過來取帽子,先生,」小販子一邊應道,一邊朝大伙兒眨眼睛,「我就已經把它擦乾淨了。諸位先生,請看這位先生的帽子,上面有一塊深色污跡,同一個先令一般大,可比半克朗[3]的銀幣還厚!不論它是葡萄酒、水果、啤酒、水、油漆、瀝青、泥漿的污漬還是血漬——」

  那人沒再說下去,因為賽克斯突然破口大罵,掀翻桌子,從他手中奪走帽子,衝出了酒館。

  這個兇手一整天都不由自主地情緒反常,猶疑不定。他見後面沒人追來,認為自己很可被當成了一個悶悶不樂的醉鬼,於是轉身仍從小鎮往回走。街上停著一輛驛車,他躲開刺眼的車燈從旁經過,認出這是從倫敦來的郵車,正停在一個小郵局的門口。他幾乎猜得到接下來會怎樣,但還是走到街對面,豎起耳朵偷聽。

  押車員站在門口,等著取郵袋。這時,一個穿得像獵場看守的人走過來。押車員把放在人行道上的一隻籃子遞給他。

  「這是給你家裡人的。」押車員說,「喂,裡面麻利點好不好?該死的郵袋,前天晚上也沒打點好。老這樣可不行,知道嗎?」

  「城裡有啥新鮮事嗎,本?」獵場看守問,退到窗板邊,以便更好地欣賞那幾匹馬。

  「據我所知沒有,」押車員答道,戴上了手套,「糧價漲了一點。另外,我聽說斯皮塔爾菲爾茲那邊出了起兇殺案,但我不大信。」

  「噢,那是千真萬確的,」車上一位紳士將腦袋探出窗外說,「那可是一起可怕的兇殺案呢。」

  「真的,先生?」押車員應道,手碰帽檐行了個禮,「請問被害的是男是女啊,先生?」

  「一個女人,」紳士答道,「據推測——」

  「喂,本。」車夫不耐煩地喊道。

  「這該死的郵袋。」押車員說,「裡面的人是不是都睡著了?」

  「來啦!」郵局局長大聲回應著,跑了出來。

  「『來啦!』」押車員低吼道,「啊,那個看上我的有錢姑娘也總是這樣說,但我不知道那得等到啥時候。來,鬆手。好——嘞!」

  車夫吹了兩聲愉快的號角,郵車開走了。

  賽克斯仍站在街上,顯然對剛才聽到的話無動於衷,心裡最大的煩惱也只是不知道該往何處去。最後,他又往回走,選擇了由哈特菲爾德通往聖奧爾本斯那條路。

  他一個勁兒地朝前走。但離開小鎮,進入空曠無人、黑燈瞎火的大路之後,恐怖卻悄悄爬上心頭,令他內心深處戰慄不已。面前的所有東西,無論是實體還是虛影,是靜的還是動的,都變得猙獰可怖。但是,這種恐怖同在他腦中盤繞不去的幻覺相比根本不算什麼——這天早晨的那個鬼影仿佛一直緊跟在他身後。他能在幽暗中辨出它的影子,認出輪廓上最微小的細節,看見它身體僵直、面容冷峻地走過來。他能聽見它的衣服摩擦著樹葉沙沙作響,每一陣風都送來最後那聲低沉的慘叫。他停下,它也停下;他跑,它也跟上。它並不是跑上來的——要是跑的話,那反倒讓人鬆口氣——它就像一具殭屍,僅僅被賦予了機械行動的能力,由一股從不增強也從不減弱的陰風慢慢推送而來。

  他有好幾次不顧一切地把心一橫,轉過身來,想把那個鬼影趕走,哪怕自己跟它視線相交後會丟掉性命。可是,那個鬼影每次都跟著他轉身,並重新出現在他背後,把他嚇得頭髮倒豎,血液凝固。那天上午,它始終都在他前面,而現在卻到了他身後,而且片刻不離。他背靠坡岸時,它就立在他上方,在寒冷夜空的襯托下,身影分外清晰。他仰天躺在大路上時,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頭邊,一言不發,一動不動,宛如一座活墓碑,上面用血寫著銘文。

  千萬別說什麼殺人者可以逍遙法外,別提什麼老天沒長眼睛。在這漫長的一分鐘裡,他在恐懼中經受的痛苦,也抵得上橫死幾百回了。

  他路過的田野中有一個棚子,可以讓他睡一宿。棚子裡一片漆黑,因為門前有三棵高大的白楊。風兒呻吟著穿過枝葉,發出悽厲的哀號。天亮之前他是不能再走了。他緊靠牆躺下,開始經受新的折磨。

  因為他的眼前又出現了一個幻影,同他剛擺脫的那個幻影一樣糾纏不清,而且更加可怕。那雙瞪得大大的眼睛注視著他,目光暗淡而呆滯。他寧肯真真切切地看到它們,也不願在腦里想像它們。它們出現在黑暗之中,本身在發光,卻沒有照亮任何東西。眼睛只有兩個,卻又無所不在。如果他閉上眼,眼前便會出現那個房間,裡面的每件物品他都十分熟悉——僅靠回想的話,有些東西反倒會記不起來——每件物品都在老位置,屍體也還在原來那個地方,眼睛同他溜走時看到的一模一樣。他站起身,衝到外面的田野里。那個影子就跟在他的後面。他又進入棚子,再次縮成一團。可他還沒躺下,那雙眼睛就重新出現了。

  他待在那兒,心中多麼恐懼,只有他自己知曉。他四肢顫抖,每個毛孔都在冒冷汗。忽然,夜風送來遠處的呼叫聲,以及夾雜著驚恐的喧鬧聲。在這個荒涼的地方,任何人聲對他來說都十分難得,即使那聲音真是出於可怕的原因發出的。他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於是重新振作,一躍而起,衝到了外面。

  廣袤的天穹好像著了火一樣。烈焰迸射著數不清的火花,一浪高過一浪,直衝雲霄。方圓幾英里都被照得一片通明,滾滾濃煙朝他站立的地方直撲過來。更多的人加入了呼叫,喊聲越來越大。他聽見有人在叫「失火啦」!中間夾雜著警鐘大作聲、重物倒塌的轟隆聲,以及火焰噼里啪啦的爆裂聲。火焰包圍了新的障礙物,便像進食後恢復體能一般猛然躥起。他在一旁觀火時,喧鬧聲越發響亮了。那邊人頭攢動,有男有女,在熊熊火光中奔忙。這在他看來就像是一種嶄新的生活。他不顧一切地徑直飛奔過去,穿過荊棘和樹叢,越過柵欄和樹籬,像那條狂吠著沖在他前面的狗一樣瘋癲。

  他來到火場。衣衫不整的人們來回奔跑,有人在努力將受驚的馬從廄里牽出來;有人在把牛從院子和棚子往外趕;有人冒著雨點般降落的火星,不顧燒得就快墜落的紅通通的樑柱,從燃燒的屋子裡搶搬東西。一小時前還是門窗的地方,現在已經只剩大窟窿,裡面一片火海。牆壁搖搖晃晃,坍塌到燃燒的樓梯井裡。鉛鐵熔化而成的白熱液體傾瀉到地上。女人和孩子尖聲哭叫著,男人高喊著互相鼓勁。抽水泵哐當哐當的響聲,水噴濺在燃燒的木頭上的噝噝聲,與震耳欲聾的喧鬧聲匯成一片。他也叫嚷起來,直到聲嘶力竭。為了逃避記憶,逃避自己,他一頭鑽進了人群最密集的地方。

  那一晚他都在東奔西跑,一會兒在抽水泵邊抽水,一會兒在濃煙烈火中穿梭,但總是在聲音最嘈雜、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忙碌。他上上下下地爬樓梯,上屋頂,穿過踩上去顫巍巍的樓板,冒著磚頭石塊從頭頂落下的危險——大火所到之處,都有他的蹤跡。但他好像有魔法庇護一般,身上沒留下一道刮傷或一塊青腫,他也不覺得疲勞,腦子裡一片空白,就這樣一直奔忙到黎明再次來臨,火場上只剩下幾縷青煙和一片焦土。

  這一陣狂亂的亢奮過後,他又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行,這可怕的念頭以十倍的強度折磨著他。他疑神疑鬼地東張西望,見人們三五成群地相互交談,他唯恐自己會成為他們的話題,於是用手指打了個意味深長的手勢,那狗立即心領神會跟上來,同主人一起偷偷溜走了。他經過一台抽水泵時,幾個男人正坐在那兒,招呼他過去分享點心。他吃了點麵包和肉,怎料剛喝了一口啤酒,便聽到從倫敦來的幾個救火員在談論兇殺案。「據說,兇手是往伯明罕方向逃跑的。」其中一人說,「不過,他肯定會被抓的,探子已經出動了,明晚通緝令就會傳遍全國。」

  他匆匆離開,一直走到幾乎癱倒在地,然後在一條小徑上躺下來睡了很長一覺,但睡得斷斷續續,很不安穩。他起身後繼續遊走,心中猶豫不決,拿不定主意,擔心又要挨過一個孤獨的夜晚。

  突然,他橫下心來,決定回倫敦去。

  不管怎樣,那裡起碼還有人可以談談,他想,也有很好的藏身之地。我在鄉下留了這麼多蹤跡,他們絕對想不到去城裡抓我。何不在那兒躲個把禮拜風頭,然後逼費金拿點錢出來送我去法國呢?該死,我豁出去了。

  他毫不遲疑地將這一衝動付諸實踐,挑了最冷僻的路徑,開始返回倫敦。他決定先在倫敦近郊潛伏下來,等黃昏時分再繞道進城,然後徑直前往他心中的目的地。

  但狗怎麼辦?如果要公布他的特徵的話,警方是不會忘記那條狗也不見了的,而且會猜到它多半跟主人走了。倘若他繼續帶著狗,走在街上的時候說不定就會被逮捕,於是他決定把狗溺死。他邊走邊四處張望,尋找池塘,還揀起一塊沉重的石頭,系在手帕上。

  主人做準備的時候,狗抬頭望著他的臉。不知是因為它本能地覺察到主人這樣做的意圖,還是因為那盜賊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往常更嚴厲,總之那狗跟在後頭,與主人的距離比平時稍遠了些。見主人放慢腳步,它便畏縮起來。賽克斯站在池邊回頭叫它時,它乾脆不走了。

  「你沒聽見我叫你嗎?過來!」賽克斯喝道。

  那畜生走過去,這完全是出自習慣。賽克斯俯身想把手帕系在它脖子上,它發出一陣低吼,突然往後一跳。

  「回來!」盜賊說。

  狗搖搖尾巴,但沒有挪腳。賽克斯打了個越拉越緊的繩套,又叫了它一聲。

  狗朝前走了幾步,又後退幾步,停了片刻,然後一轉身,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漢子一次又一次地打呼哨,坐到地上等它回來。但那狗始終沒有現身。最後,他只得繼續趕路。

  他決定把狗溺死

  [1] 根據英國民間傳說,迪克·惠廷頓是一個窮孤兒,聽說倫敦的街道用金銀鋪成,便去了倫敦,在一個富商家做廚房幫手,富商同意為每個奴僕送一件貨物到巴巴里出售。迪克把他的唯一財產——一隻貓送去了。後來他本人因遭廚師虐待而逃跑,但逃至海格特山時,他聽到教堂的鐘聲好像在說:「回去吧,惠廷頓,大倫敦的三任市長。」他回來後發現他的貓已被巴巴里國王高價買去,因為國王的領土上正鬧鼠災。後來,惠廷頓跟主人的女兒艾麗斯結了婚,生意極其興隆,並當了三任倫敦市長。1821年,在海格特山的腳下豎立了一座惠廷頓的紀念碑,上面還有一隻貓的雕像。

  [2] 英國舊時銅幣,相當於四分之一便士。

  [3] 英國舊時銀幣,相當於二先令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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