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奧利弗步行去倫敦,在路上遇見一位古怪的小紳士
2024-10-02 06:11:27
作者: (英)狄更斯
奧利弗走到小路盡頭的梯磴[1]那兒,重又上了大路。現在是八點鐘。雖然他已離鎮子將近五英里,但他總是每跑一陣子就在樹籬後躲一會兒,生怕有人追上來。就這樣到了中午,他才在一塊里程碑旁坐下來歇息,有生以來第一次開始思考最好到哪裡去謀生。
他旁邊那塊碑上寫著幾個大字,標明此地離倫敦只有七十英里。這個名字在那孩子心中喚起了一連串新的聯想。倫敦!那個大地方!到了那兒,任何人都不可能找到他,就連邦布爾先生也不行!他常聽救濟院裡的老人說,精氣兒足的小伙子在倫敦是不愁吃穿的;在那個大都市裡,有一些營生是鄉下長大的人做夢也想不到的。對於一個無家可歸、沒人救助就只能橫死街頭的孩子來說,那裡正是最合適的去處。想到這裡,奧利弗立刻跳起來,繼續向前走去。
他將自己同倫敦之間的距離又縮短了足足四英里,這才想起自己得經受多少苦難才能到達目的地。這個問題迫使他稍稍放慢腳步,思索自己具備什麼條件可以到那兒。他的包裹里有一片乾麵包、一件粗布襯衫和兩雙長襪。他口袋裡還有一個便士,那是一次葬禮後索爾伯里給他的,因為那次他表現得非常出色。一件乾淨襯衫是非常有用的,奧利弗思量著,兩雙補過的長襪和一個便士也派得上用場,但對於要在冬天步行六十五英里的人來說,這些東西卻幫不上什麼忙。同大多數人一樣,奧利弗的思想在給他指出困難時極其敏捷、活躍,但在提供克服困難的辦法方面卻一籌莫展。所以,在冥思苦想半天卻一無所獲之後,他把包裹換到另一個肩上,邁開沉重的步子又上路了。
奧利弗這天走了二十英里路。整整一天,他只吃了一點乾麵包,喝了幾口路旁農舍門前討來的水。夜幕降臨時,他拐入一片草地,鑽到一堆乾草下面,決定在那兒躺到天亮。一開始,他聽到曠野上風聲悽厲,十分害怕。他又冷又餓,感到前所未有地孤單。但他實在走得太累,不久便睡著了,忘掉了自己的煩惱。
第二天早晨醒來,他感覺身子已經凍僵,肚子餓得咕咕直叫,只好在經過的第一個村子用一便士換了一塊小麵包。他只走了十二英里,天色就又暗了下來。他腿腳酸軟,止不住地哆嗦。他又在寒冷潮濕的野外度過一晚,身子越發虛弱了。次日早上再次上路時,他幾乎走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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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個陡峭的山坡下等待。一輛驛車駛來,他向外座的乘客乞討,但幾乎沒人搭理他。即便有人對他說,等馬車到了山頂再給錢,也只是要看看他能為了半便士跑多遠。可憐的奧利弗努力想跟著馬車跑一小段,但他身乏腳痛,實在力不從心。外座的乘客見這般情景,便把半便士又塞回口袋,說他是條小懶狗,壓根兒不值得同情。馬車轆轆遠去,只留下一團煙塵。
有些村子裡釘著刷漆的大牌子,警告所有人,誰在本地行乞,就會被送進監牢。這可把奧利弗嚇壞了,恨不得儘快離開那些地方。在另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院子旁,可憐巴巴地看著每一個經過的人,結果往往是,老闆娘斷定他是來偷東西的,便吩咐閒著的郵差把這陌生孩子攆走。他要是向農戶乞討,人家十有八九會威脅放狗出來;他要是把頭探進店鋪,人家就會把教區助理搬出來,嚇得奧利弗心都跳到了嘴裡,而這往往是好多小時內唯一能入他口的東西。
事實上,要不是遇到了一個好心的公路收稅人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奧利弗肯定會早早地擺脫苦難,落得同她母親一樣的下場。換句話說,他肯定會倒斃在公路上。那個公路收稅人招待他吃了一頓麵包和乾酪;而那位老太太,她有個孫兒遭了海難,正孤苦伶仃地在天涯海角赤腳漂泊,所以她對這可憐的孤兒生出惻隱之心,把拿得出的一點東西全給了他。此外,她還說了好些親切體貼的話,灑下了同情憐憫的淚水,這些都深深銘刻在奧利弗的心頭,甚至比所有痛苦的記憶還要深刻。
在離開故鄉後的第七天清晨,奧利弗一瘸一拐地步入一個名叫巴尼特的小鎮。店鋪窗板緊閉,街上空空蕩蕩,沒有一個人這麼早就起來忙碌。旭日東升,光芒萬丈。但這孩子兩腳滴血,滿身塵土,坐在門階上,在朝暉中看上去是那樣孤單,那樣淒涼。
窗板陸續卸下,窗簾也次第拉開,街上開始有人來往。幾個人停下腳步,注視了奧利弗片刻,或是匆匆路過時回頭看了他兩眼,但誰也沒有接濟他,或是費心問一問他是怎麼來這裡的。他也無心乞討,只是坐在那裡。
他在門階上蹲伏了一陣子,對這裡酒館之多深感驚訝(在巴尼特,幾乎每隔一座房子就有一家或大或小的酒館)。他無精打采地看著來往穿梭的馬車,心裡暗自詫異,他以超越自己年齡的勇氣和毅力花了整整一個禮拜才走完的路程,這些馬車竟然只要幾個小時就能輕易跑完。這時他忽然發現,一個幾分鐘前漫不經心地從他身邊走過的男孩又折了回來,正從街對面一本正經地打量著他。起初他並不在意,可那男孩一直這樣目不轉睛地觀察了他好長時間,於是奧利弗抬起頭,也目不轉睛地回望著那個男孩。那男孩見狀便穿過街道,來到奧利弗跟前,問道:「餵!夥計,你怎麼啦?」
向徒步旅行的奧利弗提問的男孩同他年紀相仿,但奧利弗從沒見過像他這樣模樣古怪的孩子。他鼻子粗短,額頭扁平,相貌平平,身上要多髒有多髒,風度舉止卻很像大人。就年齡來說,他個頭較矮,兩條羅圈腿彎得厲害,一雙小眼睛敏銳而醜陋。他的帽子隨隨便便地頂在頭上,隨時都有掉下來的危險。要不是那個戴帽子的人掌握了訣竅,不時把腦袋突然一扭,讓帽子重歸原位,它確實會經常跌落下來。他穿著一件成人大衣,下擺幾乎拖到腳後跟,袖子挽到肘部,雙手露在外面,其終極目標顯然是為了把它們插進燈芯絨褲子的口袋——這會兒他的手就插在那裡呢。總而言之,他是一個好擺架子、妄自尊大的小紳士,足蹬半筒靴,身高四英尺六英寸[2],或許還差點。
「餵!夥計,你怎麼啦?」這位古怪的小紳士問奧利弗道。
「我餓得厲害,也累得夠嗆,」奧利弗眼淚汪汪地答道,「我走了很遠的路,這七天來一直在趕路。」
「走了七天路!」小紳士說,「噢,我知道了,是『喙子』的命令,對吧?不過,」他發現奧利弗一臉驚訝,就接著說,「你大概不知道『喙子』是什麼吧,我的漂亮朋——友?」
奧利弗溫和地回答說,他一向聽人用「喙子」來指鳥嘴。
「我的媽呀,你也太嫩了!」小紳士驚呼道,「哎呀,『喙子』就是治安法官呀。如果是『喙子』命令你走的,那就不是直著朝前走,而是永遠向上,再也下不來。你從來沒上過踏車[3]?」
「什麼踏車?」奧利弗問。
「什麼踏車!哎呀,踏車嘛,就是占地很少,在『石瓮』[4]里也能轉的那種。踏車總是在風小的時候比風大的時候轉得快,因為風大的時候就沒那麼多人手啦。[5]噢,對了,」小紳士說,「你需要吃點東西,這不成問題。眼下我自己也處於低水位[6]——只有一吊零一鵲兒[7]。不過,還是我來請客吧。站起來。好啦,好啦,走吧!」
小紳士把奧利弗扶起來,帶到附近一家雜貨店,在那裡買了些加了佐料的火腿和兩磅麵包,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說:「四便士麩子!」為了讓火腿保持潔淨,不沾塵土,他別出心裁地摳去一部分麵包心,把火腿塞在窟窿里。小紳士將麵包夾在胳膊底下,拐入一家小酒館,領著奧利弗走進後部的酒吧。神秘少年吩咐人端來一罐啤酒。奧利弗接受了這位新朋友的款待,盡情吃了很久。這期間,那名古怪男孩不時用十分專注的目光打量著他。
「你想去倫敦?」見奧利弗終於吃完,古怪的男孩問。
「是的。」
「有落腳的地方嗎?」
「沒有。」
「錢呢?」
「沒有。」
古怪男孩吹了聲口哨,盡大衣衣袖所容許的程度,把兩隻手往口袋裡一插。
「你住在倫敦嗎?」奧利弗問。
「是的,我在國內的時候住那兒[8]。」男孩答道,「我看你今晚需要個睡覺的地方吧,對嗎?」
「的確需要,」奧利弗答道,「自打離開鄉下,我還沒在屋子裡睡過覺哩。」
「區區小事,用不著眨巴眼睛犯愁啊。」小紳士道,「今晚我得去倫敦。我認識那兒的一位可敬老紳士,他會讓你住下,而且一個子兒都不要——當然啦,前提是得有一位他認識的紳士引薦你。那他認不認識我呢?噢,不!完全不認識!根本不認識。當然不認識!」
小紳士臉帶微笑,好像在說,最後這幾句是鬧著玩兒的反話。接著,他邊笑邊把那罐啤酒全喝下了肚。
奧利弗沒料到竟有人給他提供住處,這誘惑太大了,他根本無法拒絕。何況緊接著小紳士又向他擔保,那位老紳士一定會馬上給他找一份安逸的工作。
接下來,他們談得越來越友好,越來越深入。奧利弗了解到,這位朋友的名字叫傑克·道金斯,他是前面提到的那位老紳士尤為寵愛的門生。
道金斯先生是否從自己的保護人那裡得到了關注和照顧,從他的外表是不大看得出來的。但道金斯說話輕浮放縱,還承認自己在親密朋友當中有個更為人熟知的綽號,叫「機靈的逮不著」。奧利弗由此看出,他天性放蕩不羈,他恩公對他的教誨已經全部付諸東流了。想到這裡,奧利弗暗下決心,要儘快博得老紳士的好感;而且,如果將來發現「逮不著」本性不改——他覺得對方多半改不過來了——他還會放棄與對方繼續交往的榮幸。
由於約翰·道金斯[9]反對天黑前進倫敦,他們兩人到達伊斯林頓的公路收稅卡時,已經快十一點了。他們從天使客店拐入聖約翰路,沿著狹窄的街道走到盡頭的薩德勒泉水劇場,穿過埃克斯茅斯街和柯皮斯路,經由救濟院旁的小巷子,穿越一度名為「洞中霍克利」[10]的古鬥獸場,從那裡進入小紅花山街,再進入大紅花山街。逮不著在大紅花山街健步如飛,還命令奧利弗緊緊跟上。
奧利弗全神貫注地緊盯著領路人,本已無暇旁顧,但他一路上還是忍不住向兩旁匆匆投去一瞥。他從來沒見過比這兒更骯髒、更破舊的地方。街道狹窄,滿地泥濘,空氣里充斥著臭氣。雖然也有不少小店鋪,但買賣的商品似乎只有成堆的小孩。這麼晚了,那些孩子依然在門口爬進爬出,或者在屋裡哭哭啼啼。在這滿目瘡痍的地方,似乎只有酒館生意興隆,可以聽到下層愛爾蘭人[11]在裡邊扯著嗓門大喊大叫。大街兩側岔開許多帶遮棚的小巷和院子,往裡一看,儘是挨挨擠擠的小房子,爛醉如泥的男女竟然在污泥中打滾,面目猙獰的大漢從幾處門洞裡鬼鬼祟祟地走出來,顯然不是去幹什麼行善積德、無害於人的事。
奧利弗正考慮是否乾脆溜之大吉時,他們已走到大紅花山街的末端。他的嚮導一手抓住他的胳膊,一手推開靠近田野巷的一座房子的門,將他拖進過道,隨手關上了門。
逮不著吹了聲口哨,立刻有一個聲音從下面喊道:「餵!」
「萬事大吉!」逮不著答道。
這似乎是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暗號,因為過道盡頭的牆上馬上亮起了昏暗的燭光,從破舊的廚房樓梯欄杆的缺口中,探出一張男人的面孔。
「你們有兩個人,」那人說,把蠟燭向前一伸,另一隻手搭在額上遮光,「另一個人是誰?」
「一個新兄弟。」傑克·道金斯答道,把奧利弗拖上前去。
「他是打哪兒來的?」
「格陵蘭[12]。費金在樓上嗎?」
「在。正整理手帕呢,你們上去吧!」蠟燭縮了回去,那張面孔不見了。
奧利弗一手摸著路,另一隻手被他的同伴牢牢抓住,好不容易才爬上黑漆漆的破樓梯。他的嚮導上樓時卻輕鬆而敏捷,可見已經熟門熟路。嚮導推開一間後屋的門,把奧利弗拉了進去。
這間屋子很有些年頭了,牆壁和頂棚都髒得發黑。壁爐前擺著一張松木桌子,上面有一支插在薑汁啤酒瓶里的蠟燭、兩三隻白鑞罐子、一塊黃油麵包和一個盤子。用鐵絲固定在壁爐架下的煎鍋里,正煎著幾根香腸。一個年邁、乾癟的猶太人俯身站在鍋前,手裡拿著烤麵包的長柄叉,一頭蓬亂的紅髮下,掩著一張可憎的兇惡面孔。他身穿一件油膩的法蘭絨長袍,敞著領口,一會兒看看煎鍋,一會兒又瞅瞅掛著許多絲綢手帕的晾衣架。地板上排著舊麻袋鋪就的床位,一張緊挨一張。四五個男孩圍桌而坐,年齡都沒有逮不著大,但都像中年男人一樣抽著陶質長菸斗,喝著烈酒。逮不著向老猶太耳語時,那些男孩全都圍到這名同伴周圍,轉頭朝奧利弗咧嘴而笑。拿著長柄叉的老猶太也是如此。
「費金,」傑克·道金斯說,「他就是我的朋友奧利弗·特威斯特。」
老猶太露齒一笑,向奧利弗深鞠一躬,然後拉起奧利弗的手,表示希望有幸成為他的親密朋友。聽到這話,那些抽菸斗的小紳士紛紛圍上前來,熱烈地握著他的雙手——尤其是他拿小包裹的那隻手。一位小紳士殷勤地幫他把帽子掛起來;另一位更是體貼地把手伸進他的衣袋,大概是見他太累,便要幫他省去就寢前掏空衣袋的麻煩。要不是老猶太操起長柄叉在那些熱心助人的小紳士的腦袋和肩膀上一陣亂打,他們的文明行為可能還遠不止於此呢。
「我們都非常高興見到你,奧利弗,非常高興。」老猶太說,「逮不著,把香腸拿開,搬一隻桶到爐邊給奧利弗坐。啊,你在看那些手帕!對嗎,親愛的?這兒有好多手帕,不是嗎?我們剛把它們理出來,準備拿去洗。就這麼回事,奧利弗,就這麼回事。哈哈哈!」
聽了這位快樂老紳士說的後面幾句話,所有前程遠大的學徒都歡呼起來,然後在這歡聲笑語中去吃晚餐。
奧利弗吃完他的那份,老猶太為他調了杯熱騰騰的摻水杜松子酒,告訴他必須立刻喝完,因為還有一位紳士要用杯子。奧利弗照吩咐做了。緊接著,他覺得自己被輕輕抬到一張麻袋床位上,沉沉睡去。
所有前程遠大的學徒都歡呼起來
[1] 設於牧場的籬笆、柵欄等處的階梯,只能讓人跨越,而家畜不能通過。
[2] 約合1.38米。
[3] 踏車的樣子近似水車,是英國當時監獄的一種刑具,囚犯被要求站立在大輪子四周的平板上踩踏,動作像是在一直攀登階梯,所以才會說「永遠向上,再也下不來」。
[4] 黑話,指監獄。
[5] 「風小」在黑話里指缺錢,民眾缺錢的時候犯罪率高,監獄裡就有許多人踩踏車;反之,「風大」的時候就沒有那麼多人犯罪,監獄裡就缺人踩踏車了。
[6] 黑話,指手頭拮据。
[7] 黑話,一吊即一先令,一鵲兒即半便士。
[8] 暗指「只要不被流放到國外」。
[9] 即傑克·道金斯。傑克是約翰的暱稱。
[10] 位於倫敦中部,17、18世紀時驅狗鬥牛或斗熊的娛樂場所。
[11] 19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大量愛爾蘭移民湧入倫敦,他們大多生活窮苦。
[12] 英文為Greenland,而green還有幼稚、無經驗的意思,暗指奧利弗是個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