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萬事通丟了鞋子卻幸運脫身
2024-10-02 05:45:39
作者: (法)凡爾納
沒有人不知道印度——這個國家的版圖呈巨大的倒三角,北部是底端,南部是尖端——面積有一百四十萬平方英里,在這片土地上,不均勻地分布著一億八千萬居民。英國政府對這片廣袤土地的一部分有著真正的統治。它在加爾各答設有一個全國總督,在馬德拉斯、孟買、孟加拉都設有地方總督,在阿格拉設有副總督。
不過,英屬印度只有七十萬平方英里的面積,有一億至一億一千萬的居民。就是說,有很大一部分的土地依然脫離女王的管轄;實際上,有些內陸的拉賈[1]野蠻可怕,他們擁有絕對的統治權。
自1756年——英國在如今的馬德拉斯城建立起第一個機構——以來,直到1857年印度兵大暴動爆發,著名的印度公司擁有無上的權力。它通過支付很少的地租甚至不支付地租,從拉賈們那裡買下土地,逐漸吞併各個省份;它任命總督和文武百官;但是如今它不復存在,印度的英國屬地直接歸女王統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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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半島的面貌、風俗、人種區分日新月異。從前,在這裡旅行需要各種舊式的交通工具,走路、騎馬、坐大車、坐轎車、坐轎子、人背、坐馬車,等等。如今,汽船全速穿過印度河和恆河,一條鐵路貫穿印度,所過之處延伸出很多支線,從孟買到加爾各答只需要三天。
這條鐵路不是直線穿過印度。直線距離只有一千至一千一百英里,中速行駛的火車不到三天便可穿越;但是,這段鐵路一直繞到半島北部的阿拉哈巴德,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的行程。
這裡我大概地介紹一下大印度半島鐵路的主要線路。離開孟買島以後,鐵路線穿過撒爾塞特,一躍到達大陸,面對坦納,穿過西加茲山脈[2],在東北部奔馳,直到布拉赫馬普爾,再穿越本德爾肯近乎獨立的領地,往北走,直到阿拉哈巴德,再往東,在瓦拉納西抵達恆河,與之稍稍保持一點距離,再通過巴爾達曼,重新下到東南部的法屬城市金德納格爾,駛往終點站加爾各答。
下午四點半,蒙古號的旅客在孟買下船,加爾各答的火車在八點準時出發。
於是福格先生向他的牌友們告辭,離開郵船,仔細交代了他的僕人要買些什麼東西,特別叮囑他,八點以前要回到火車站,然後邁著他規律如天文時鐘的精準步子,朝簽證辦公室走去。
他對孟買的美景根本沒興趣欣賞,不論是市政廳還是美輪美奐的圖書館,抑或是堡壘、碼頭、棉花市場、集市、清真寺、猶太教堂、亞美尼亞教堂、馬拉巴山上裝點著兩座多邊形塔樓的輝煌寶塔。他不觀賞象山上的傑作,或是隱藏在港灣東南面的神秘地下墓穴,也不參觀撒爾塞特島的康埃里石窟,這些可都是佛教建築中令人讚嘆的遺蹟啊!
不!他什麼都不看。走出簽證處,費雷亞斯·福格平靜地來到火車站,在那裡吃了晚飯。除了其他菜,飯店老闆向他推薦了一道野味——野兔肉,說是相當可口。
費雷亞斯·福格接受了他的推薦,仔細地品嘗了起來;但是,除了香料濃烈的醬汁,他覺得味同嚼蠟。
他把飯店老闆叫了來。
「先生,」他盯著老闆說,「這東西,這是兔子肉嗎?」
買好襯衫和襪子之後,他在孟買的街上閒逛。正巧逢上帕爾西人和蓋布爾人在慶祝一個節日,他們是瑣羅亞斯德(意為擁有駱駝者)教派的直系後裔,是印度人中最靈巧、最文明、最聰明的種族,也是當下孟買當地的富商階層。
「是的,老爺,」那傢伙厚顏無恥地回答,「叢林裡的兔子。」
「這兔子被殺的時候沒有喵喵叫嗎?」
「喵喵叫?!哦!老爺!這是只兔子!我向您發誓……」
「老闆先生,」福格先生冷冷地說,「您不用發誓,請您記住:以前在印度,貓被視作神聖的動物。那是美好年代。」
「那是對貓來說吧,老爺?」
「可能對遊客來說也一樣!」
發表完這個評論之後,福格先生繼續平靜地吃晚飯。
福格先生下船後不久,警探菲克斯也從蒙古號上下來,一路跑去見孟買警察局長。他介紹了自己的警探身份,他接手的任務,還有他和偷竊嫌疑犯面對面的狀況。警局收到倫敦來的逮捕令了嗎?……什麼也沒有收到。事實上,這個逮捕令在福格先生動身後一天才出發,還不可能到達。
菲克斯非常尷尬。他想從局長那裡獲得對福格先生的逮捕令。局長拒絕了。這是首都警察局的案子,只有那裡才能開出合法的逮捕令。這樣嚴格遵守原則,嚴格執法,非常符合英國的習慣,完全說得通,就個人自由方面,不允許任何專橫的強權。
菲克斯沒有堅持,明白應該忍耐著等待他的逮捕令到來。於是他決定在孟買期間,死死盯住這個捉摸不透的惡人。他毫不懷疑費雷亞斯·福格會在孟買停留——這也是萬事通的想法——這樣,逮捕令就有時間到達。
在離開蒙古號時主人給他最後幾句吩咐之後,萬事通明白,在孟買,情況會像在蘇伊士和巴黎一樣,旅行不會在這裡結束,至少要去到加爾各答,甚至可能更遠。他開始納悶,福格先生打的賭會不會絕對是認真的,他會不會真的被命運拖去,在八十天裡環遊地球,而他本來是想過安穩日子的!
買好襯衫和襪子之後,他在孟買的街上閒逛。街上人頭攢動,有歐洲各國人、戴尖帽子的波斯人、裹圓頭巾的本亞人、戴方帽子的辛德人、穿長袍的亞美尼亞人、裹黑頭巾的帕爾西人。正巧逢上帕爾西人和蓋布爾人在慶祝一個節日,他們是瑣羅亞斯德[3]教派的直系後裔,是印度人中最靈巧、最文明、最聰明的種族,也是當下孟買當地的富商階層。這一天,他們正在慶祝一種宗教狂歡節,有宗教遊行和娛樂,舞女們身穿粉紅色鑲金絲線的紗麗,在古提琴和鐺鐺鼓的伴奏下翩翩起舞,無比妖嬈,卻又不失莊重。
萬事通看著這些有趣的儀式,瞪大眼睛,豎起耳朵,那神情、那模樣,大家能想像,活像個呆頭鵝。
萬事通走進印度寶塔,沒想到會鬧出事情。三個僧人,眼睛裡冒著怒火,撲到他身上,扯掉他的鞋襪,對他拳打腳踢,一面發出粗獷的叫喊聲。
對他和他的主人來說不幸的是,他差一點耽誤了這次旅行,他的好奇心把他拖得太遠了,有些過分了。
這不,看過這次帕爾西人的狂歡節之後,萬事通朝火車站走去,經過馬拉巴山神廟時,他冒出一個倒霉念頭,想去裡面轉一轉。
他忽略了兩件事:首先,有些印度寶塔是嚴格禁止基督徒入內的;其次,那些信徒進入寶塔時,要在門口脫掉鞋子。這裡必須指出,出於政治安全的理由,英國政府尊重並規定大家要尊重哪怕最細微的宗教細節,有誰違反規定,都要嚴厲懲罰。
萬事通走了進去,沒想到會鬧出事情,他就像個普通的旅行者,在馬拉巴山神廟裡面,欣賞婆羅門教令人炫目的金箔裝飾,突然之間,他被打翻在聖地的石板上。三個僧人,眼睛裡冒著怒火,撲到他身上,扯掉他的鞋襪,對他拳打腳踢,一面發出粗獷的叫喊聲。
法國人強壯又靈活,矯健地爬起身來。猛揮一拳,狠踢一腳,撂倒了其中兩個對手,他們被自己的長袍絆住,萬事通全速跑了出去,不久就擺脫了第三個印度人,後者一路追趕,聚集起一群人。
八點差五分,就在火車啟動前幾分鐘,萬事通趕到了火車站。他帽子也沒有了,光著腳,購買的那包東西也在打架時丟了。
菲克斯就在月台上。他跟著福格先生來到火車站,已經知道這傢伙要離開孟買。他隨即打定主意要跟著福格去往加爾各答,必要時,甚至走得更遠。萬事通沒看到站在暗處的菲克斯,但是菲克斯聽到他敘述自己的危險遭遇,他正三言兩語地講給他的主人聽。
「我希望你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費雷亞斯·福格簡單地回答,到車廂入了座。
可憐的小伙子光著腳,狼狽不堪,一言不發地跟著主人。菲克斯登上另外一節和他們分開的車廂,這時他產生一個念頭,突然改變了出發的計劃。
「不,我留下來,」他心想,「在印度土地上犯了法……我可以抓到他。」
正在這時,火車頭髮出一聲響亮的汽笛聲,火車消失在夜色中。
[1] 拉賈:印度對國王或土邦君主、酋長的稱呼。
[2] 西加茲山脈:印度南端山脈。
[3] 瑣羅亞斯德(?—公元前583年):又名查拉圖斯特拉,意為擁有駱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