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2024-10-08 06:44:24 作者: (英)弗·福賽斯

  第一天,星期二

  街角上一家小便利店的老闆看見了事件的全過程。至少,他聲稱看到了。

  當時他在店裡靠近櫥窗的位置,正在重新布置,好讓陳列的商品看起來更怡人。他抬起頭時,看見一個人正在過馬路。那人毫不引人注目,要不是他走路有點跛,店主肯定很快就會把目光移開。店老闆之後作證,當時街上沒有其他人。

  那天天氣炎熱,空氣似乎凝固了,讓人感到悶熱難受。在一層薄薄的灰雲籠罩下,這條名字極其可笑的天堂路一如既往地荒涼、破敗,位於充斥著塗鴉、毫無生氣、滋生罪惡的一片住宅區的中心,玷污了萊頓、埃德蒙頓、達爾斯頓和托特納姆之間這一帶的風景。

  三十年前,在盛大的開盤典禮上,青林園小區被譽為「為勞動人民提供的新型經濟適用型政府公房」。光是小區的名字就夠讓人起疑的了。這裡沒有青草、沒有樹林,且自中世紀起就沒有見到過果園。實際上,它是由崇尚世界共產主義的市政委員會規劃,並由那些其實喜歡住在鄉間小別墅里的建築師們設計的一座灰色的混凝土古拉格。

  此後,青林園走下坡路的速度比庇里牛斯山上的環法自行車賽選手還要快。到一九九六年,那些連接著陰森住宅區的擁擠的走廊、地下通道和小巷子到處都是污痕和尿漬,只有到了晚上,這裡才顯得有些活力,流氓地痞、失業工人和無業游民在自己的地盤上徘徊漫遊,與當地的毒品販子進行骯髒的交易。

  那些相當受人尊敬的退休工人們試圖保衛自己年輕歲月里的舊品德,整日守在防盜門後,唯恐遇上外面的流氓團伙。

  這個街區的樓房都有七層高,樓門前都有一條露天通道,兩頭都有一座油膩的樓梯井,樓房之間曾經是青草地。幾輛鏽跡斑斑的廢棄汽車已被掏空了內部零件,匍匐在橫跨公共娛樂廣場內的幾條小路上。穿過這幾條狹窄的通路,就是天堂路。

  曾幾何時,這條購物街的商鋪也有過繁榮興旺的時期,但偷盜行竊、惡意毀壞,被砸碎的窗玻璃和因種族歧視而滋生的欺凌行為,把店主們搞得筋疲力盡,大多數商店後來都關門停業了。半數以上的店鋪門面上都覆蓋著被塗滿了塗鴉的膠合板或捲簾門,少數仍在苦心經營的商店都裝上了護欄網。

  街角上,維吉·帕特爾先生仍苦苦支撐著他的店面。十歲那年,因為再也無法忍受伊迪·阿敏[1]的暴政統治,他跟隨父母親從烏干達移民到這裡。英國接納了他們。他十分感激,他熱愛他的第二祖國,遵紀守法,努力成為一個好公民,對九十年代道德水準的持續墮落退化困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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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塊地方被倫敦警察廳稱為東北象限,陌生人晃到那裡去很不明智。那個跛腳男子就是個陌生人。

  在他距那個街角只有十五碼距離時,兩個男人從兩家釘上了板條的商店之間的一條水泥路面小巷裡冒了出來,走到他面前。帕特爾先生僵住了,繼續注視著。他們長得不一樣,但都來勢洶洶。他對這兩種人都很了解。其中一人很壯,剃了個光頭,長著張豬臉。即使相隔三十碼距離,帕特爾先生也能夠看見他左耳垂上閃著光的耳環。他穿著松垮垮的牛仔褲和髒兮兮的T恤衫,碩大的啤酒肚垂在他的寬皮帶上。他在陌生人面前擺好了四平八穩的架勢,陌生人沒有其他選擇,只得停下腳步。

  第二個人的身材較為苗條,穿著淡色斜紋褲和灰色的拉鏈開襟防風衣,長而油膩的頭髮貼在耳後。他溜到陌生人背後守著。

  大個子舉起右拳,伸向將遭搶劫的那個人。帕特爾先生看見拳頭上有金屬的反光。他聽不見他們的交談,但他看到大個子嘴唇張合,在對陌生人講話。在這種時候,被害人應該交出錢包、手錶以及身上帶著的所有值錢物品。運氣好的話,搶劫的人奪得戰利品後就會跑開,受害者說不定可以倖免於皮肉之傷。

  陌生人可能太傻了才會這麼做。他在數量和重量上,都敵不過對手。根據他的灰白頭髮可以推斷,他已經人到中年,加上跛腳,他顯然無法行動自如。但他反擊了。

  帕特爾先生看見陌生人的右手從身側提上來了,動作相當快。他似乎稍稍擺動了一下臀部,並轉動雙肩以增加打擊力度。這一拳重重地砸在了大個子的鼻樑上。即使隔著玻璃牆,帕特爾先生也能聽到,原先如啞劇般的沉默被一聲痛苦的尖叫所打破。

  大個子踉踉蹌蹌地向後退去,用雙手捂住臉。帕特爾先生看見,那人的指縫間隱約淌著血。後來在錄口供的時候,這位老闆不得不停頓一下,以便更仔細地回顧當時及之後發生的事。長頭髮從陌生人背後出手,一記重拳打在他腰上,然後又在中年人的腿凹這兒踹了一腳。這就夠了。受害人倒在了人行道上。

  在青林園住宅區,人們穿的鞋子,要麼是運動鞋(可以快速奔跑),要麼就是皮靴(可以踢人)。這兩個行兇者都穿著皮靴。倒在人行道上的那個人像胎兒般蜷縮著身體以保護要害部位,但有四隻皮靴向他身上輪番踢來,那個一隻手仍捂著鼻子的大個子歹徒,還朝他的腦袋踢了上去。

  據這位店主估計,他們踢了差不多有二十幾下,也許更多,直到受害者停止了扭動和翻滾。長頭髮彎腰拉開陌生人的夾克衫,把手伸向內袋。

  帕特爾先生看見那隻手伸出來,拇指與食指間夾著一隻錢包。然後那兩個人都直起身來,轉身跑回那條水泥路小巷,消失在了住宅區那迷宮般擁擠的小巷子裡。在離開之前,大個子從牛仔褲里拉出T恤衫,捂住鼻子裡流出來的鮮血。

  店老闆帕特爾先生看著他們消失,然後走到他放了部電話的櫃檯後面。他撥了999報警電話,因為女接線員堅稱,報警者表明身份後她才能召來應急服務機構,他便說出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完成這些手續後,帕特爾先生要求接線員派警察和救護車來。然後,他回到了櫥窗前。

  那人還是一動不動地躺在對面的人行道上。沒人去照料他。這裡不是人們喜歡湊熱鬧的那種街道。帕特爾先生很想穿過馬路去提供幫助,但他不懂急救知識,擔心在搬動那人時反而會幫倒忙,也擔心自己的小店,擔心歹徒會折返。所以,他只好原地等著。

  警車首先抵達,花了不到四分鐘時間。車內的兩名巡警在接到電話時,碰巧正在半英里之內的公路上巡邏。他們都知道這個小區以及天堂路的位置。春季種族騷亂時,他們也都在當班。

  當警車「吱」的一聲停下,警笛聲漸漸減弱時,坐在副駕駛座的警察下車朝人行道上的那個人跑了過去。另一名留在方向盤前,用無線電確認救護車已經出發。帕特爾先生能夠看見,兩位警察都在查看街對面他的商店,核實撥打999報警電話的門牌號碼,但他們都沒有朝他走來。這事可留待以後做。當救護車閃爍著燈光、鳴著喇叭從街角轉過來時,警察們都把視線轉了過去。目瞪口呆的路人已在天堂路兩頭聚集起來,但人們都保持著距離,沒有走近。警方之後會找他們要目擊者的證詞,但那無疑是浪費時間。在青林園小區,人們只看熱鬧,從來不幫助警方。

  車上下來兩名專業而又經驗豐富的急救人員。對他們來說,對警察也同樣,程序就是程序,必須照規矩辦。

  「看起來他被搶劫了,還被打了一頓,」跪在受害者身旁的那位警員說,「好像被揍得挺厲害的。」

  急救人員點點頭,開始工作。沒有外傷需要止血,所以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脖子。對遭受衝撞或重擊外傷的受害人而言,如果頸椎已經受損,再被外行人的胡亂搬動進一步傷害,很可能會當場死去。這兩個人迅速給受害者安上一隻半硬質的護頸以防止脖子左右擺動。

  下一步是把他抬上擔架,以固定頸椎和脊椎。這工作在人行道上便可完成。在此之後,才能把那人放到擔架車上,再抬上救護車。急救人員動作麻利,效率很高。不到五分鐘,他們就準備好可以出發了。

  「我和你們一起去,」人行道上的那位警員說,「受害人也許要錄一份口供。」

  應急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都十分清楚誰幹什麼和為什麼。這可以節省時間。急救人員點點頭。救護車是他的崗位,負責的人是他,但警察也有工作要做。他已經明白傷員開口說話的可能性非常小,於是只是輕輕地說:「離得遠一點。這可是個重傷員。」

  警員爬上救護車,坐在靠近駕駛室的安全隔板那兒。司機「砰」的關上車尾的門,跑向駕駛室。他的同伴俯身查看擔架上的傷員。高音喇叭一經拉響,那些瞪著雙眼的旁觀者便讓開一條路。不消兩秒鐘,救護車就飛馳過天堂路,駛上交通堵塞的公路。警員仍靜靜地坐在那兒,看著正在工作的急救員。

  氣管,氣管必須暢通。氣管如果被血液和黏液阻塞,就會使病人窒息,致死的速度幾乎與被子彈擊中一樣快。急救員用一隻小吸泵吸出少量黏液,差不多是一個吸菸者體內會有的量,不過沒什麼血。氣管暢通後,呼吸還是較淺,但足以維持生命。安全起見,急救員把與氧氣袋連接的一隻氧氣面罩蓋在了腫脹的臉上。快速的腫脹使他憂慮,這種跡象他知道得太清楚了。

  脈搏檢查:正常,但非常快,這是顱腦可能損傷了的另一種跡象。人腦的意識狀態按格拉斯哥昏迷指數來說,最高為十五。完全清醒、意識清晰時是十五比十五。指數表明,傷員現在的昏迷指數是十一比十五,而且在不斷下降。數字三是重度昏迷,再下降,就是死亡。

  「去皇家倫敦醫院,」他高聲喊道,蓋過了救護車的警報聲,「急診室,還有神經外科。」

  司機點點頭。其他轎車和卡車都已經靠邊停下了車,於是他闖紅燈穿過一個十字路口,然後轉向白教堂疾駛而去。位於白教堂路上的皇家倫敦醫院有一個設施先進的神經外科。離救護車位置較近的那家醫院沒有神經外科,不過,如果需要神經外科治療,多開幾分鐘路程很有必要。

  司機與控制中心通話,報出他在南托特納姆的確切位置以及預計抵達皇家倫敦醫院的時間,要求急診室的搶救小組做好準備。

  坐在救護車裡的急救員是對的。頭部重傷可能會出現的症狀之一——尤其是在遭到襲擊之後——是整個臉部和頭部的軟組織會迅速隆起,變成一張面目模糊、巨大而又腫脹的滴水嘴獸[2]的臉。這個傷員還躺在人行道上時,面孔就已經開始發腫;當救護車駛入皇家倫敦醫院的急診室停車道時,他的臉已經腫得像一隻足球了。救護車後門被迅速打開,擔架放下來,傳到了搶救小組的手中。醫學顧問卡爾·貝特曼先生手下有三位醫生:一位麻醉師,兩位初級醫生;另外還有三名護士。

  他們圍住擔架,把傷員(仍躺在擔架上)轉移到他們自己的擔架車上推走了。

  「擔架要還給我。」急救員喊道,但沒人理他。他不得不第二天再來取回擔架。警察也跳下車來。

  「我應該去哪裡?」他問道。

  「去那裡,」急救員說,「但別擋路。」

  警員順從地點點頭,從旋轉門進去了。他仍想著能從傷員這裡得到口供,但他唯一聽到的話來自一位高級護士。

  「坐在這裡,」她說,「別礙事。」

  不到半個小時,天堂路已是人聲鼎沸。在當地被稱為「多佛爾監獄」的多佛爾街警署派來一位穿制服的督察負責偵查工作。案發現場的街道兩頭已經被條紋帶隔離開來,十幾名警察在那裡忙碌,集中查訪沿街的商店及其上面的六層公寓。案發現場對面的公寓樓尤其受重視,因為如果從那裡朝下看,也許能看到犯罪的全過程,但這工作收效甚微。老百姓的反應從真誠的抱歉到斷然否認和勃然大怒。挨家挨戶敲門查詢的工作還在繼續。

  那位督察很快便致電刑事調查局的同級警官,因為這顯然是偵緝人員的工作了。在「多佛爾監獄」,正在食堂里悠閒地喝茶飲酒的傑克·伯恩斯偵緝督察被艾倫·帕菲特偵緝警司叫去,艾倫要求他接手天堂路的搶劫案。傑克聲稱正在處理一系列竊車案和一件交通肇事逃逸案,而且第二天上午要去法院。他的申訴沒有成功。人手緊張,沒有辦法。八月,討厭的度假月份,他很不高興地離開了。

  他與搭檔盧克·斯金納偵緝警長差不多和警方搜查顧問同時抵達現場。警方搜查顧問團隊從事的是一份極不愉快的工作。他們身穿厚厚的連體工作服,戴著防護手套,任務是在犯罪現場尋找線索。但線索通常不是馬上就能找到的,所以工作程序是搜集、裝袋,之後再去分揀、辨認。這工作又髒又累,還得手腳並用,在一些令人討厭的場所爬著進行。青林園就不是一個討人喜歡的地方。

  「他們偷走了一隻錢包,傑克,」已經與帕特爾先生談過話的那位督察說,「而且其中一名襲擊者的鼻子被打破了。他逃跑時,撩起T恤衫用下擺捂住了臉。也許有血灑到了地上。」

  伯恩斯點點頭。警方搜查顧問們手腳並用地在發臭的水門汀路面上尋找物證,穿制服的警察們則努力在找其他的目擊證人。這時,傑克·伯恩斯走進了維吉·帕特爾先生的商店。

  「我是伯恩斯探員,」他自我介紹,並出示了證件,「這位是斯金納警官。我想,你就是撥打999報警電話的人?」

  帕特爾先生給傑克·伯恩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伯恩斯是德文郡人,加入倫敦警察廳已經三年了,一直都待在「多佛爾監獄」。在他的家鄉德文郡,人們隨時隨地願意盡力幫助警察,但倫敦東北地區則完全不同。帕特爾先生使他想起了德文郡。帕特爾先生是真心想提供幫助。他的證詞詳細、清楚、準確。在斯金納做的冗長筆錄中,他確切地解釋了所看到的一切,清楚地描述了襲擊者的衣著。傑克·伯恩斯很喜歡這樣的人。如果在安特布和埃德蒙頓地區發生的所有案子,都有像維吉·帕特爾那樣的證人就好了。當他在斯金納警長的手寫筆錄上簽名時,黃昏開始降臨青林園小區。

  「如果你願意,先生,我想讓你到警署來看一些照片,」伯恩斯最後這麼說,「你也許能指認這兩個人。如果我們能夠確切知道應該找的是什麼人,那可以節省許多時間。」

  帕特爾先生表示抱歉。

  「今天晚上不行,請你們諒解。現在店裡就我一個人,而我晚上十點才關門。但明天我弟弟會回來,他去度假了。你們也知道,八月份是度假的季節。明天上午我可以出來。」

  伯恩斯想了一下。明天上午十點半去法院,有個犯人要取保候審。這事只能交給斯金納了。

  「上午十一點鐘怎麼樣?你認識多佛爾街警署嗎?到了前台找我就行了。」當他們穿過街道走向他們的車時,斯金納說:「這種事情不是經常能遇到的。」

  「我喜歡這個人,」伯恩斯說,「當我們抓住那些狗雜種時,我們也許會有一個結果。」

  在驅車返回多佛爾街的路上,伯恩斯督察通過無線電話了解到那個傷員被送到了何處,以及是哪位警官在照管他。五分鐘之後,他們聯繫上了。

  「我要他身上的所有東西——衣服、財物,全部都要裝袋送到警署,」他告訴年輕的警官,「還有身份證。我們現在還是不清楚他的身份。你拿到所有這些後,打電話過來,然後我們派人來接替你。」

  卡爾·貝特曼大夫並不關心躺在擔架車上的傷員的名字和地址,也不關心是誰把他打成了這個樣子。他關心的是如何讓他活下來。擔架車從停車道直接被推入了急救室,搶救小組立即開始工作。貝特曼大夫確信那人多處受了傷,但規則很清楚:首先要對付致命的,然後再治療其他。於是,他按照ABCD程序開始了搶救。

  A是氣管(Airway)。急救員做得很好。儘管有一些輕微的喘息聲,但氣管是暢通的,頸部已經被固定住。

  B是呼吸(Breathing)。顧問醫生撕開傷員的外套和汗衫,用聽診器檢查胸部和背部。

  他發現有兩根肋骨骨折了,但如同左手指關節粉碎性骨折或嘴巴里的牙齒缺損了一樣,都不會危及生命,因此可以先放一邊。儘管肋骨骨折,但傷員仍有規律地呼吸著。如果傷員停止呼吸,施行骨科大手術也就沒什麼意義了。倒是脈搏使他擔憂。脈搏已經超過正常的八十次,上升到了一百多次。太快了:這是可能有內傷的一種症狀。

  C是循環(Circulation)。還不到一分鐘,貝特曼醫師就備妥了兩根靜脈留置針。通過其中一根抽取了二十毫升血,立即送交化驗。接著,在其他檢驗的進行過程中,通過傷者的兩條手臂把一升晶體液輸入他體內。

  D是傷殘(Disability)。這方面情況不好。傷者的臉和頭已經不成人形,而格氏昏迷指數現在是六比十五,而且還在不斷下降,非常危險。傷者的大腦受了重傷,卡爾·貝特曼不止一次地感謝那位不知名的急救員,幸虧他多花了幾分鐘時間把傷員送到了設有神經外科的皇家倫敦醫院。

  貝特曼大夫打電話給掃描室,告訴那裡的工作人員他馬上把傷員送過去。然後,他又打電話給他的同事——資深神經外科醫師保羅·威利斯大夫。

  「我這裡有一個顱內積血的傷員,保羅。格氏指數現在是五,而且還在下降。」

  「拍完片子後立即送到我這裡來吧。」神經外科醫生說。

  當初被打倒在地時,那人穿著襪子、鞋子、內褲、領口敞著的襯衫,系有一條皮帶的長褲、夾克和一件輕便防水外套。腰部以下的褲子和鞋襪不成問題,已經直接被脫掉。為防止頸部和頭部的震動,外套、夾克和襯衫則被剪去了。然後,所有這些衣物連同口袋內的物品都被裝進塑膠袋,交給了在外面等待的那位警員。不久,當接替警員抵達後,他帶上這些物品返回多佛爾街警署,呈交給一直等待著的傑克·伯恩斯。

  頭部掃描證實了卡爾·貝特曼最為擔心的事情:傷員有腦出血。血液正在壓迫大腦,這種壓力足以致命,而且造成的傷害不可逆轉。

  晚上八點十五分,這位傷員被送進了腦外科手術室。掃描清楚顯示了顱內受壓迫的部位,主治醫師威利斯大夫根據掃描結果來尋找,他知道,從某個點進去可以徑直抵達出血處。他在傷員的腦殼上鑽了三個小孔,然後按照標準腦外科手術的方法,用鋸子把孔連起來,鋸出一塊正三角形的顱骨。

  移去這塊三角形的顱骨後,造成壓迫的積血被抽去了,造成血液漏入顱腦的動脈血管裂口被結紮了起來。血塊去除後,壓力隨即消除,大腦又能充分地擴張至其原有的範圍之內了。

  把三角形骨片放回去後,將頭皮縫合起來,隨後紮上厚實的繃帶,直至兩者都自然結合併痊癒。儘管傷勢較重,但威利斯先生仍充滿希望地認為手術很及時。

  人體是一套很不可思議的古怪裝置。它可以因小小的蜜蜂的叮蜇而死去,也可以經受大面積創傷而存活。當血腫被清除、大腦完全恢復其內腔尺寸後,病人可在幾天之內恢復知覺和神志。在最初的二十四小時內,由於麻醉藥仍未消退,沒人知道手術的效果。到第二天如果還沒有恢復,人們就會有所擔心了。威利斯先生用消毒藥水清洗雙手和雙臂之後,換掉衣服,回到了在倫敦郊外聖約翰林地的家中。

  「屁都沒有。」傑克·伯恩斯說,他的眼睛盯著那些衣物和個人物品。後者包括半包香菸、半盒火柴、幾枚硬幣,一塊髒兮兮的手帕和一把拴著紅線的鑰匙,顯然是在某地的房門鑰匙。這些物品是從褲袋裡取出來的。夾克衫里則一無所有。不管那人還帶著其他什麼東西,肯定是放在了錢包里。

  「這是一個整潔的人,」斯金納說,他一直在查驗衣物,「皮鞋不值錢,而且修補過,但擦得很亮。褲子也不值錢,已經穿舊了,但褲縫筆挺。襯衣,領口和袖口已經起毛了,但也被燙過了。這個人一貧如洗,但盡力保持著儀表的整潔。」

  「嗯,我倒是希望他在褲子的後袋裡放著一張信用卡,或者是寫給他本人的一封信。」伯恩斯說。他在按要求填寫沒完沒了的表格,「目前,我只得暫時稱他為UAM了。」

  美國人稱這種人為「約翰·多伊」,倫敦警察廳則稱之為UAM,即「身份不明的成年男子」(Unidentified Adult Man)。天色已經完全黑下來了,但仍然使人感到炎熱。兩位刑警把文件資料櫃鎖上,在回家之前還有時間到外面去喝上一杯。

  在一英里之外,那個整潔的人仰面躺在皇家倫敦醫院的重症監護室內。他的呼吸淺顯,但有規律,夜班護士每隔一段時間為他檢測脈搏,還是太快。

  傑克·伯恩斯喝了一大口啤酒。

  「他到底是什麼人?」他自言自語地抱怨著。

  「別擔心,夥計,我們很快就能查清楚。」盧克·斯金納說。但是他錯了。

  第二天,星期三

  對傑克·伯恩斯偵緝督察來說,這是一個忙得焦頭爛額的日子。這一天有兩項收穫、兩個失望和一大堆尚未得到答案的問題。不過這在破案過程中也稀鬆平常。如同聖誕老人送來的禮物那樣手到擒來的案子,刑警們極少遇到。

  他的第一次成功要歸功於帕特爾先生。這位煙雜店老闆在十一點整來到了警署的接待室,一如既往地渴望提供幫助。

  「我想讓你看一些照片。」當他們在一個像是電視屏幕的東西前坐下來之後,伯恩斯說。在他年輕的時候,刑事檔案室的入案照片是夾在一大本或者好幾本相冊的塑料薄膜里的。伯恩斯仍喜歡這種老式的方法,因為證人可以前後翻動,直到他們作出選擇。但這種過程現在已經電子化了,歹徒的面孔都出現在了螢光屏上。

  首先出現的是一百張照片,是警方認定的倫敦東北地區的一些臭名昭著的人物。倒不是說僅限於這一百個,實際上要多得多,但伯恩斯從「多佛爾監獄」所熟悉的那些先開始。維吉·帕特爾先生是刑警們夢寐以求的幫手。

  當第二十八張面孔在屏幕上閃現時,他說:「這個。」

  他們凝視著的是一張殘忍的面龐,還含有相當的愚蠢和同等的邪惡。身材粗壯,剃著光頭,戴著耳環。

  「你能肯定嗎?以前從沒見過他?比如說,以前從沒到過你的店裡?」

  「沒有,以前沒見過。但他就是鼻樑上挨了一拳的那個人。」

  圖片說明中顯示,該人叫馬克·普賴斯,下面還有他的身份證號碼。當第七十七張面孔閃現時,帕特爾先生作出了第二次指認。那人長著一張灰黃色的長臉,一頭直發垂在兩側的耳後,名叫哈利·科尼什。帕特爾指認這兩張面孔時都毫不遲疑,對於其他面孔,他審視的時間都不超過一兩秒鐘。伯恩斯關掉機器。刑事檔案室會有那兩個人的全套檔案。

  「當我追蹤並抓住這兩個人後,要請你來參加列隊辨認。」伯恩斯說。店老闆點點頭。他很願意。在他離去之後,盧克·斯金納評論說:「哇,夥計,這樣的人真是難得啊。」

  在等待刑事檔案室的電腦調出普賴斯和科尼什的全套資料期間,傑克·伯恩斯把頭探進了刑事偵緝科的警衛室。他要找的那個人俯身在一張寫字檯上填寫表格。

  「查利,能跟你說一句話嗎?」

  查利·庫爾特比伯恩斯年長,但仍然是一名偵緝警長,他已經在「多佛爾監獄」幹了十五年。對於當地的歹徒,他瞭若指掌。

  「那兩個嗎?」他哼了一聲,「十足的畜生,傑克。不是本地人,大約是三年前搬來的。犯的都是低智商的小案子。行兇搶劫、小偷小摸、打架鬥毆、足球流氓,加上一些人身傷害什麼的。兩人以前都蹲過牢。怎麼了?」

  「這次是嚴重的人身傷害,」伯恩斯說,「昨天把一個上了年紀的人踢成了昏迷。有他們的地址嗎?」

  「手頭上沒有,」庫爾特說,「最後聽說的是,他們合住在公路旁一座搶占來的空房裡。」

  「不是在青林園裡嗎?」

  「應該不是。那裡通常不是他們的地盤。他們一定是偶然經過那裡。」

  「他們背後有沒有幫派?」

  「沒有。他們都是單幹的。只是會一起出沒。」

  「是同性戀嗎?」

  「沒有這方面的記錄。估計不是。科尼什曾犯過一次猥褻罪,對一個姑娘。但後來讓他給逃脫了。女的改變了主意。很可能是受到了普賴斯的恫嚇。」

  「吸毒嗎?」

  「這方面不知道。更像是酒鬼。酒吧鬥毆是他們的專長。」

  這時,庫爾特的電話響了,於是伯恩斯就走開了。刑事檔案室的資料送過來了,上面記載著那兩個人的地址。伯恩斯去見他的上司——艾倫·帕菲特警司,讓他批准自己的請求。下午兩點鐘,地方法官對那處列名的房產簽發了搜查令。兩位有持槍證的警官從槍械室里領取了隨身武器,加上伯恩斯、斯金納與其他六名警官——其中一名扛著一把砸門用的衝擊錘,組成了一個十人搜查小組。

  突擊搜查安排在下午三點。那座房子既陳舊又破敗,一旦某個房地產商獲得了該地塊的開發權,肯定會把它拆掉。在過渡時期,門窗封上了板條,水電和煤氣也已經被切斷。

  油漆斑駁的房門在輕推之後沒能推開,於是警官用衝擊錘把門鎖撞落,一行人跑上樓梯。兩個歹徒各自住在樓上骯髒、簡陋的房間裡。兩個人都不在家。兩位武裝警官把手槍收進槍套。搜查開始了。

  搜查小組在尋找一切可疑物品。錢包及其原先的內容、衣物、靴子……他們可不客氣。如果說他們到達時這裡還算一處花哨俗氣的搶占住房,那麼當他們離開時,它已經很難稱得上是一個溫馨的家了。但他們只獲得了一份戰利品。那是團起來塞在舊沙發後面的一件污穢的T恤衫,前襟沾有血漬。它被裝進塑膠袋,並做上了標記。所有其他衣物也被同樣處理了。如果取證科的人員能在這些衣物上找到肯定是從受害人衣物上掉下來的織物纖維,那就能證明這兩個歹徒當時確實在現場,而且曾與跛腳男子有過肢體接觸。

  當搜查員們在屋內尋找物證時,伯恩斯和斯金納來到了街上。鄰居們大都見過那兩個歹徒,誰也沒說他們的好話,主要是因為他們經常在半夜三更酒醉後吵吵嚷嚷地回家,況且,誰也不知道他們在八月的一個中午會在什麼地方。

  回到警署後,傑克·伯恩斯開始打電話。他要求全面搜尋這兩個不見了的人。他打了一個簡短的電話諮詢皇家倫敦醫院的急救外科醫師卡爾·貝特曼大夫,然後分别致電了另三家醫院的急救室。聖安妮路醫院的一位初級醫師為他帶來了好消息。

  「明白了。」伯恩斯擱下電話時喊了一聲。一位優秀的偵探具有獵人的直覺,證據正慢慢拼湊到一起的良好感覺引起了腎上腺素的飆升。他轉向斯金納警長。

  「去聖安妮路。找急救科的梅爾羅斯醫生做一份詳細的筆錄,再讓她簽個字。帶一張馬克·普賴斯的照片去作辨認。把昨天整個下午的急救醫療記錄本複印下來。然後把所有這一切帶回來。」

  「發生了什麼事情?」斯金納問,他注意到了伯恩斯說話的語氣。

  「與普賴斯描述相符的一個破了鼻子的男人,昨天去了那裡。梅爾羅斯醫生發現他的鼻子傷了兩處。在我們找到他時,那隻鼻子已經被重新矯正過並紮上了厚實的繃帶。而梅爾羅斯會作出確鑿的指認。」

  「這事發生在什麼時候?」

  「你猜猜。剛好五點,昨天下午。」

  「天堂路襲擊事件之後三個小時。這案子我們快要得到結果了。」

  「是的,小伙子,應該是的。快去那裡吧。」

  斯金納離開後,伯恩斯接到了警方搜查顧問團隊的警長打來的電話。消息令人失望。前一天太陽下山前,他們手腳並用爬遍了犯罪現場的每一寸土地,對那裡作了徹底的檢查。他們已經爬進了每一個角落和裂口,檢查了每一條胡同和小巷,採集了每一塊污穢的草皮和滑溜的排水溝。他們已經搬移並倒空了能夠找到的僅有的五隻公用垃圾桶。

  他們找到了一些使用過的安全套、骯髒的注射器和油膩的食品包裝袋等這種地方典型的生活垃圾。但他們沒有發現血跡,也沒有找到錢包。

  科尼什肯定是把那隻偷來的錢包塞進了自己的口袋,等到有空時再去檢查裡面的錢物。現金他會拿走並花掉,其他物品則扔在某個地方,但不會是青林園小區里。而且他居住在半英里之外。那是很大一片地方,會有太多垃圾箱、太多條巷子、太多廢鐵桶。錢包可能在任何地方,但也有可能——要是幸運的話——仍留在他的口袋裡。他和普賴斯可不是參加《智多星》[3]的料。

  至於普賴斯,他用T恤衫捂住流血的鼻子,以防鼻血落在人行道上,直到離開這個小區。不管怎麼樣,一位優秀的目擊證人,以及襲擊之後三個小時在聖安妮路醫院治療鼻子創傷的證據,對於一天的偵查工作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他的下一個電話是貝特曼大夫打來的。消息也有點讓人失望,但還不是災難性的。他接到的最後一個電話則令人鼓舞。那是庫爾特警長打來的,他對該地區比其他人都熟悉。庫爾特在電話里告訴他,科尼什和普賴斯正在達爾斯頓打桌球。

  伯恩斯下樓梯時,盧克·斯金納剛好步入前廳。他從聖安妮路醫院的梅爾羅斯醫生那裡獲得了一份完整的證詞,還有身份證明和醫療記錄的複印件,普賴斯是用真名掛號就醫的。伯恩斯讓斯金納鎖上這些物證,然後與他一起坐車出發。

  當警察抵達時,那兩個歹徒仍在玩桌球。伯恩斯儘量長話短說,公事公辦。他有一輛警用麵包車和六名穿著制服的警察作為後援,現在他們把守著所有的門窗。打桌球的其他人只是用幸災樂禍的神色注視著。

  普賴斯用他那雙豬眼睛狠狠盯著伯恩斯,他的鼻樑上裹著一大塊石膏。

  「馬克·普賴斯,昨天下午兩點二十分左右,你涉嫌參與了在埃德蒙頓對一名不明身份的成年男子的惡性人身傷害。我現在逮捕你。你可以保持沉默,但如果你拒不回答以後你要在法庭上據以陳述的問題,那麼對你的辯護是非常不利的。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

  普賴斯慌亂地看了被視為主腦的科尼什一眼。科尼什輕輕地搖了搖頭。

  「滾開,該死的。」普賴斯說。他被轉過身來,扣上手銬後押解出去。過了一會兒,科尼什也跟著出來了。兩個人都被帶上了警方的麵包車,與六名警官坐在一起,隨這支小小的車隊回到了「多佛爾監獄」。

  手續,總是需要辦理手續。在返程的車上,伯恩斯請部隊醫療警官立即趕到警署。他不想在以後受到投訴,指責警方粗暴地對待疑犯的鼻子。而且他還需要一份血液樣本,以便與T恤衫上的血跡進行比對。如果T恤衫上沾有受害人的血跡,那將是有力的證據。

  在他等待昏迷病人的血樣送來的時候,他就右手拳頭詢問了貝特曼大夫,得到了令他失望的答覆,陷入了沉思。

  這將是一個漫長的夜晚。逮捕是在下午七點十五分,這給了他二十四個小時的時間。此後,要麼他的上司能再給他十二個小時,要麼地方法官讓他延長二十四個小時。

  作為一名實施拘捕的警官,他必須再寫一份報告,簽好名,附上連署人的姓名。他需要醫療警官的證詞,以證明那兩個人的身體狀況都適合接受審問。他還需要他們所有衣物和口袋裡的物品,以及他們的血樣。

  盧克·斯金納一直像老鷹一般盯著那兩個人的舉動,確保自他們從桌球房被帶出後押上警車起,沒從口袋裡往外扔過東西。但沒人能阻止科尼什向警方提出現在就想要一位律師的請求。在此之前,他一句話也沒說過。其實,這個要求他不是說給警察,而是說給他的同謀聽的。普賴斯清楚地聽明白了這話的意思。

  辦理手續花了一個小時。黃昏開始降臨。醫療警官離開了,他留下了證詞,即這兩個人都適合受審,還有關於拘留時普賴斯鼻子的狀況。

  兩個歹徒被分開囚禁起來,都穿上了紙質的連體囚服。兩人都喝了茶,之後還會有食堂做的英式早餐。照規定來,一切都照著規定來。

  伯恩斯把目光轉向了普賴斯。

  「我想簡單了解一下案情,」普賴斯說,「我什麼也不會說的。」

  科尼什也同樣。他只是微笑著堅持要律師來。

  當班的律師是盧·斯萊德先生。他的晚飯被耽擱了,但他堅持說要在上床就寢前會見他的當事人。臨近九點時,他抵達了多佛爾街,見到了兩個當事人,並在會見室里與他們二人待了半個小時。

  當他出來時,他對伯恩斯說:「如果你願意,那麼你可以在有我在場的情況下審問他們了,偵緝督察。但我不得不說,我的當事人不會招供。他們否認這項指控。他們說,事件發生時他們不在那裡。」

  他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子。他已經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並且一個字也不相信,但這是他的工作。

  「如果你願意這麼想的話,」伯恩斯說,「但這個案子很清楚,而且證據確鑿。如果他們承認,我也許會相信受害人是在倒向人行道時把腦袋跌傷了。根據他們的前科記錄……也許要在『維爾』待上兩年吧。」彭頓維爾監獄在當地被稱為「維爾」。

  私下裡,伯恩斯知道那位傷者的身上多處被踢傷,而且斯萊德也意識到他知道了。

  「該死的傢伙,伯恩斯先生。我也不相信他們的鬼話。他們想否認。根據規定,我需要你所得到的一切證據。」

  「會及時給你的,斯萊德先生。我也需要及時得到不在場證明。你跟我一樣清楚那些規定。」

  「你能把他們拘押多長時間?」斯萊德問。

  「到明天晚上七點十五分。從我的上司那裡得到額外的十二小時還不夠,明天我肯定還要從地方法官那裡申請延續拘押,晚上最後的聽證會大約是下午五點左右。」

  「我不會反對。」斯萊德說。他知道不應該浪費時間。這是兩個歹徒,已經把人打得半死。地方法官毫無疑問會同意延長拘押。「至於審問,我想你們是堅持要進行的,但根據我的意見,他們是什麼也不會吐露的。」

  「恐怕是這樣。」

  「這樣的話,我們現在還是回家去吧。明天上午九點鐘怎麼樣?」

  這樣約定之後,斯萊德回家了。普賴斯和科尼什在拘留所里過夜。伯恩斯還有最後一通電話要打。他接通了皇家倫敦醫院,找重症監護室的值班護士。那個傷者也許,只是也許,已經甦醒過來了。

  那天晚上,保羅·威利斯大夫也工作得很晚。他為一位年輕的摩托車手動了手術,那人從阿奇韋山衝下來時似乎想打破陸上速度記錄。這位神經外科醫生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但他心裡明白,摩托車手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在值班護士放下聽筒後,他接聽了伯恩斯的電話。

  二十四小時的麻醉藥效已經過去了。既然藥效過去了,他希望能見到甦醒的跡象。在回家之前,他再次去查看了那個跛子傷者。

  沒有變化。監視器顯示了有規律的心跳,但血壓還是太高,這是大腦損傷的一種跡象。根據格氏指數,傷者仍在三比十五上下波動,處於深度昏迷狀態。

  「再觀察三十六小時,」他告訴值班護士,「我原先指望到周末能夠脫離危險期,我星期六上午再來。如果出現了恢復的跡象,我就不來了。情況好轉時,你留個信息讓我知道,留在這裡也行,留到我家裡也行。如果到星期六上午九點仍沒有變化,我就需要重新掃描拍片。請為我做好預約。」

  第二天就這麼過去了。普賴斯和科尼什吃飽喝足後,在「多佛爾街監獄」的拘留室里發出了如雷般的鼾聲。受害人仰臥在有暗淡的藍色燈光照明下的病房裡,他的身上連著三台監視儀器,他的思緒則漂到了遙遠的地方。

  威利斯先生暫時拋開他腦中的病人,在他那位於聖約翰林地的優雅住宅里,開始觀看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一部義大利式西部片。盧克·斯金納警長及時趕上了與漢普斯特德學校戲劇系的一名漂亮學生的約會,他們是一個月前在戲院酒吧里遇見的,當時他們都去聽了一場貝多芬音樂會。這種(聽貝多芬的,不是和姑娘約會的)情調是他在「多佛爾監獄」的食堂里斷然不會提及的。

  傑克·伯恩斯督察回到了他卡姆登鎮的家裡,給吐司配上了一些烤豆子作為晚餐。家裡空蕩蕩的,他希望妻子珍妮和兒子們能從他的家鄉德文郡薩爾科比度假歸來。他曾指望能及時趕過去與他們一起度假。八月份,他想,討厭的八月份。

  第三天,星期四

  對普賴斯和科尼什的審問一無所獲。這不是傑克·伯恩斯無能;他是一位老練而又經驗豐富的審訊官。他知道普賴斯是兩個人里比較笨的那個,於是先提審他。審訊室里,盧·斯萊德律師靜靜地坐在他的當事人旁邊,伯恩斯開始了。

  「聽著,馬克,我們已經知道你有權保持沉默。但這案子有一位目擊證人,他從頭至尾全都看到了,而且他會出庭作證。」

  他等待著。沒有回應。

  「說明一下,我的當事人拒絕陳述。」斯萊德律師輕聲說。

  「那麼,他擊中了你的鼻樑,馬克。砸破了你的鼻子。怪不得你發火了。為什麼老傢伙會那麼做呢?」

  普賴斯也許咕噥了一聲「我不知道」,或「愚蠢的老傢伙」。那是陪審團所希望聽到的話。他承認了自己在犯罪現場。普賴斯瞪著雙眼,但保持著沉默。

  「然後還有你的血,馬克。從受傷的鼻子上流下來的。我們已經得到了血樣,小伙子。」

  他很仔細,沒說明血樣僅僅是從T恤衫上,而不是從人行道上得到的,但他也沒有說謊。普賴斯朝斯萊德投去了驚慌的一瞥。斯萊德也顯得焦慮不安。私下裡,這位律師知道,如果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人行道上發現了他當事人的血樣,通過DNA化驗證明是普賴斯而不是其他人的血,那就無法進行辯護了。但如果有必要的話,他還有時間改為抗辯。根據公開原則,他將堅持要求伯恩斯把獲得的全部證據呈交出來,並將延遲開庭預審。所以他只是搖搖頭,於是普賴斯繼續保持沉默。

  伯恩斯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每一個被告身上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然後宣告結束。

  「我要申請延長警方的拘押。」普賴斯和科尼什被押回拘留所後,他這麼告訴斯萊德,「今天下午四點如何?」

  斯萊德點點頭。他將會到場,但不會說什麼。沒必要說。

  「而且明天上午我要在聖安妮路安排兩隊人員供辨認。如果我得到兩個結果,我將正式提出指控,然後是拘押等待預審。」他補充了一句。斯萊德點頭後離去了。

  在駕車返回自己辦公室的路上,斯萊德律師認為,事情並沒有照著他當事人的意願發展。伯恩斯幹得很好:仔細、徹底,不會犯下辯方所指望的愚蠢錯誤。私下裡,他也認為他的當事人絕對有罪。他已經看過他們的案底;地方法官在那天下午也會看到這些材料。不管神秘的目擊者是誰,如果他是一個受尊敬的人,而且堅持他的證詞,那麼普賴斯和科尼什將會在鐵窗後面度過一段很長的時間。

  多年前,警方曾在警署里安排列隊辨認。新辦法是在市裡的不同地點進行辨認。與「多佛爾監獄」最近的地點是在聖安妮路上,離梅爾羅斯醫生工作和普賴斯曾去治療過鼻子的那家醫院不遠。這是一種更為有效的方法。每一個地點都配有最新的列隊平台、燈光和單面透視鏡用於辨認,證人不會被疑犯看見,不會發生疑犯用目光威脅證人保持沉默的事情。這些場所還有一系列隨時聽候召喚,外貌、膚色和身材、體型各不相同的男人和女人,可在短時間內組成一支供辨認的隊伍。這些志願者每出場一次可得到十五英鎊的報酬,在隊列中站立一會兒,然後就可以離開。伯恩斯要求安排兩排人,並仔細說明了疑犯的身材、外貌,時間定在第二天上午十一點鐘。

  盧克·斯金納留下來對付新聞媒體,因為伯恩斯對媒體頗為反感。反正,斯金納能應付得更好。他是那種相當稀有的人,是接受過公學教育的警察,在食堂里飽經冷嘲熱諷,但在有些場合很有用。

  所有的媒體詢問都要通過蘇格蘭場——倫敦警察廳。蘇格蘭場有一個新聞處,專門處理公眾事務;現在他們要求一份簡短的聲明。這仍然是一個沒怎麼引起公眾興趣的案件,但重傷的被害人仍身份不明,可以從這個角度來陳述。斯金納的問題在於,他沒有關於受害人的完整描述,而且肯定沒有圖片,因為傷者頭部腫大且裹著繃帶,無法為之畫像。

  於是斯金納只能求助於公眾,自星期二以來,在托特納姆或者埃德蒙頓地區,有沒有離家或離開工作單位後就此失蹤的人。一個走路時明顯跛腳的男人,年齡在五十到五十五歲之間,一頭短短的灰發,中等身高,中等身材。八月是一個沒什麼新聞的月份;媒體也許會發表這篇報導,但不會作為重點新聞。

  但有一份報紙也許會對此大肆渲染,因為他有一位熟人在那家報社。他與《埃德蒙頓和托特納姆快報》的一位記者一起吃了頓午飯。這是覆蓋著與「多佛爾監獄」管轄範圍相同的本地報紙。那位記者做了筆記並答應盡力去辦。

  民事法庭也許會在夏天休庭度長假,但刑事法庭從來不會停止工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違法事件是由地方法院審理的,執法工作差不多一星期七天,全年每星期都在進行。日常的許多工作是由非職業治安法官承擔的,他們不拿報酬,而是作為履行公民義務來工作的。他們處理大量的輕量級違法事件——交通違章、簽發拘留令或搜查令、飲酒執照延長、小偷小摸和公共場所的打架鬥毆。還有批准警方提出的延長拘留,以及還押監獄等待開庭的要求。如果地方法庭遇到嚴重違法案件,現代的慣例是由一位領薪的地方法官——即一位合格的律師,來進行審理。

  那天下午,海伯利科爾內法院的三號法庭是由三位非職業治安法官負責的,庭長亨利·斯佩勒是一位退休的校長。案件非常簡單,只花了一點點時間。

  審理結束後,普賴斯和科尼什被帶走,用車送回了多佛爾街。傑克·伯恩斯向帕菲特警司進行匯報。

  「這件事你辦得怎麼樣了,傑克?」多佛爾街警署刑事調查局警司問道。

  「遇到了挫折,先生。開始時發展得很快、很好,有一位目擊者聲稱從頭到尾看見了事件的全過程。是馬路對面的一位受人尊敬的店主,一位好公民,對指認身份毫不猶豫,並準備作證。我還缺少從受害人那裡偷走的錢包,以及普賴斯和科尼什當時在現場的證據。我已經知道了普賴斯鼻子受了傷,以及三個小時後在聖安妮路治療鼻子的情況。這與證人的陳述完全相符。」

  「那麼,你遇到了什麼挫折呢?」

  「我需要得到能與惡棍聯繫起來的錢包,需要取證工作加快速度,還需要了解受害人的身份。他現在依然是一個UAM。」

  「你準備指控他們嗎?」

  「如果帕特爾先生明天能在隊列中指認他們,我是想指控的,先生。他們休想逃脫這個案子。他們兩人都有罪。」

  艾倫·帕菲特點點頭。

  「好吧,傑克。我會儘量催促取證小組。有情況隨時告訴我和皇家檢察院。」

  在皇家倫敦醫院,黃昏又降臨了,但重症監護室里的那個人沒能看見。手術之後已經過去了四十八個小時;麻醉的效力早就消失了,但他一動也不動。他的思緒依然在某個遙遠的地方。

  第四天,星期五

  報紙上刊登了那篇報導,按盧克·斯金納的要求,安排在了一個較好的版面上:頭版第二條新聞。記者為文章起了一個很好的標題:「警察詢問:神秘的跛腳男子——他是誰?」該報導還附有對襲擊事件的描述,並提及兩位當地人「在幫助警察查詢」。這與醫院發布的公告差不多,常常把極度痛苦的人描述成為相當「舒適」,其實恰恰相反,而且人盡皆知。

  記者詳細描述了受害者,他的身高、體型、短短的灰白頭髮以及明顯的跛腳,然後用黑體大寫字母的詢問作為結束:「有人見過這個跛足的男人嗎?」斯金納警長抓起一份報紙帶著去食堂吃早餐。他對報導的內容相當滿意。一條小小的側邊欄提及了對疑犯的拘留更新並延長了二十四個小時。

  十一點鐘,普賴斯和科尼什乘麵包車去到聖安妮路上的身份辨認場所。伯恩斯和斯金納與帕特爾先生一行也隨後抵達。辨認安排了兩個隊列,各有一名疑犯和八名長相類似的群眾。由於普賴斯鼻子的傷情,他所在隊列里,其他八個人也在鼻樑上敷了石膏。

  帕特爾先生毫不猶豫。在二十分鐘時間內,他成功指認了那兩個人,並再次確認,願意為自己的證詞出庭作證。伯恩斯很高興。兩個歹徒都沒有看見他,都沒有幫派同夥,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帕特爾先生不會受到恫嚇。

  他們駕車把帕特爾送回他的小商店。志願者們得到報酬後離去了。普賴斯和科尼什又被關進了囚室。伯恩斯打算回去後對他們提起正式指控。

  伯恩斯和斯金納剛走進警署準備安排起訴事宜,前台的一位值班警長叫住了他們。

  「傑克,有人打電話找過你。」他看了下記事本,「阿米蒂奇小姐,一位花商。」

  伯恩斯感到糊塗了。他沒有訂購過鮮花。不過話說回來,妻子珍妮再過一星期就要回來了。一束鮮花倒是有助於增添浪漫氣氛。好主意。

  「是關於一位跛腳男人的。」警長說。

  伯恩斯拿起地址,與斯金納一起回到了車上。

  阿米蒂奇小姐還有個孿生姐妹。她們在上高街上開了一家小小的花卉店,一半商品擺放在店堂里,另一半陳列在外面的人行道上,面對著川流不息的去往南方海伯利或者北方工業區的車河,承受著如波浪般翻滾而來的汽車尾氣。

  「也許是那個人,」維里蒂·阿米蒂奇小姐說,「他似乎與描述的相符。你們說是星期二上午,對不對?」

  伯恩斯督察與她確認,星期二上午沒錯。

  「那人買了一束鮮花。不是很貴的那種,實際上,差不多是店裡最便宜的花。六枝法蘭西菊。從樣子上來看,他沒有多少錢,真是個可憐的人。現在報紙上說他被打傷了。」

  「受了重傷,小姐。他不能說話,處於昏迷狀態。當時他是怎麼付費的?」

  「哦,他付的是現金。」

  「是硬幣嗎?從褲袋裡掏出來?」

  「不。他拿出了一張五英鎊紙幣。從一隻錢包里。我記得當時他把錢包掉在了地上,是我替他撿起來的,因為他腳不太利索。」

  「是什麼樣子的錢包?」

  「便宜貨,塑料的,黑色。然後我就還給他了。」

  「你看見他把錢包放在哪裡了嗎?」

  「放進他的口袋裡了。夾克衫口袋。內袋。」

  「你能讓我看一下法蘭西菊嗎?」

  他們返回多佛爾街警署食堂吃午飯。伯恩斯因為失望而顯得憂鬱。信用卡是會留下記錄的:姓名,還能從信用卡公司獲知地址或銀行帳號。但是現金……

  「在八月份的一個下午,手裡拿著一束鮮花?會去幹什麼呢?」他問斯金納。

  「把花獻給女朋友?送給母親?」

  兩個人都把盤子推到一邊,對著茶杯皺起了眉頭。

  「先生?」

  這是一聲羞怯的呼喚,來自於長餐桌的另一頭,是由一位剛從培訓學校畢業的非常年輕的女警官發出來的。傑克·伯恩斯朝桌子那一頭看去。

  「嗯?」

  「我有個想法。請問你們是在談論那個跛腳男人嗎?」

  「是的。我正需要別人能給個好主意。你有什麼想法呢?」

  她臉上一片緋紅。年輕的新警察通常是不會去打斷資深刑警談話的。

  「先生,如果他是在那個地方,那麼應該是走向前方五百碼遠的公路和公交車站。而他身後五百碼處,有一個墓地。」

  伯恩斯放下了手中的茶杯。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那姑娘。

  「檔案分類,先生。」

  「那可以留著以後再做。我們去墓地看一看。來吧。」

  與往常一樣,斯金納開車。出身當地的這位女警察指引方向。那是一個很大的墓地,排列著幾百個墓穴。墓地由當地市政府所有,但疏於管理。他們從一個角落開始,一排排墓碑逐個巡視。差不多一個小時後,姑娘先找到了。

  當然,花已經凋謝了,但確實是法蘭西菊,在一潭污水中奄奄一息。墓碑上顯示,裡面埋葬著梅維斯·瓊·霍爾的遺骨。上面還標有生卒年份、日期以及「安息吧」的字樣。死者是一位老婦人,去世時已經七十歲,現在又過去了二十年。

  「看她的出生日期。一九○六年八月。上星期二是她的生日。」

  「但她與跛腳男人是什麼關係呢?」

  「也許是他母親吧。」

  「有可能。那麼他也許是姓霍爾。」伯恩斯說。

  回去時,他們在經過阿米蒂奇的花店時停了下來。維里蒂·阿米蒂奇小姐證實那些法蘭西菊應該是從她的店裡購買的。回到多佛爾警署後,斯金納與失蹤人口調查局聯繫,要求查找姓霍爾的人。失蹤的霍爾有三個,但其中兩個是女的,另一個是小孩。

  「肯定有人知道這個傢伙。可為什麼沒人報告他的失蹤呢?」伯恩斯怒氣沖沖地說。現在的挫折是一個接著一個。

  那位聰明漂亮的女警察回檔案室了。伯恩斯和斯金納去了普賴斯和科尼什的羈押室。這兩個歹徒已被正式起訴惡意傷害一個身份不明的成年男子。四點差一刻,兩位警察出發去海伯利科爾內法院。法院的書記官長已經努力在最後一刻把這個案子排上了日程。這一次,兩個歹徒不會返回到多佛爾街了。照伯恩斯的意思,他們應該在一個星期的在押候審後,被關進一座真正的監獄。很可能是彭頓維爾監獄。

  法院裡的情況發生了變化。這次他們被安排在一號法庭,被告席設在中央,面對著法官席,而不是在角落裡。這次的地方法官是喬納森·斯坦,他是一位領薪的法官,經驗豐富,審案老練。

  普賴斯和科尼什再次坐警方麵包車抵達,但另有一輛標有「英國皇家監獄管理服務部」字樣的麵包車候在一旁,準備把他們送進大牢。盧·斯萊德先生坐在面向法官席的桌子邊,而檢察院方面,一位年輕的律師將提出候押申請。

  多年前,一直是由警方充當公訴人到各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的,而且許多老派人都喜歡那種方式。但後來,從初次出庭到最後的審判,所有的起訴事宜都移交給了統一的公訴機構:皇家檢察院。他們的其中一項工作,是評估警方準備的案子在法官和陪審團面前是否具有定罪的實際可能。如果檢察院沒有認可,則案子就要被撤回。已經有不止一個心懷不滿的刑警,在經過辛勤工作和艱苦努力之後,眼看就要把真正的歹徒推上被告席,案子卻遭撤回,因此,他們把皇家檢察院(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的縮寫名字CPS戲稱為「罪犯保護院」(Criminal Protection Service)。雙方的關係並不是一直都很好。

  皇家檢察院的一個大問題是經費不足、攤子太大、薪水不高。可以預見,有時候該機構只是被當作墊腳石,年輕人和經驗不足的生手在這裡幹了一陣子後,跳槽去民營的律師行掙大錢。

  檢察官普拉芭妮·森德蘭小姐聰明又漂亮,是她出生於斯里蘭卡的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也是第一次接手大案,但這案子應該不成問題。

  還押將是一個手續。法官斯坦先生不會同意讓普賴斯和科尼什假釋的。他們兩個的暴力前科很是嚇人,斯坦法官現在已經把他們傳喚到了面前。還押期只能有一個星期,所以在辯護方選定、準備和備妥之前,還會有幾次還押。然後是收監的過程,在指控證據全部呈交後,地方法官會把這兩個歹徒送交刑事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出席審判。到那時候,森德蘭小姐將會協助一位由檢察院選定的經驗豐富的律師——甚至是王室的法律顧問——竭盡所能給嫌疑人定罪。她要做的無非是裝裝樣子。這是程序,只是程序。

  在斯坦法官點頭之後,森德蘭站起來,看著筆記,簡要地提出了指控。被告律師斯萊德站了起來。

  「我的當事人否認指控,而且到時還會準備進行全面抗辯。」他說。

  「我們要求一個星期的還押羈留,法官。」森德蘭小姐說。

  「斯萊德先生?」地方法官是在詢問斯萊德先生是否打算保釋。斯萊德搖搖頭。斯坦法官冷笑了一下。

  「很好。還押一個星期。我將會……」他從半月形的眼鏡上方瞟了一眼兩位律師,「在下星期五上午再次聽取你們的意見。」

  整個法庭內的人全都明白,他的意思是,他將會聽取並同意再還押羈留一個星期,並依此類推,直至控方和辯方都作好了上刑事法庭的準備工作。

  普賴斯和科尼什仍戴著手銬,但現在是被獄警押著,朝著彭頓維爾監獄的方向去了。斯萊德先生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等到星期一上午,應該就能得到他的司法協助申請的答案了。他的當事人沒有財產支付辯護費,他不得不從倫敦的四個法學院中,找到一名可以以極低的報酬接手這個案子的律師。

  他心裡已經有了幾個人選,那些神通廣大的書記官也許會考慮這個案子,但他也有可能去找一個剛剛獲得資格、正需要積累經驗的新手,或者是一個想賺點錢的老行家。這都無所謂。在一個暴力犯罪不斷增多的社會裡,一宗嚴重的人身傷害案是不會激起太多浪花的。

  傑克·伯恩斯回到了多佛爾街。他的辦公桌上堆滿了文件卷宗。為使工作不致積壓起來,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關於這個跛腳男人的案件,他還有些問題要解決。

  第五天,星期六

  神經外科醫生保羅·威利斯大夫按照承諾,於星期六上午九點鐘來到了病房。他的病人沒有任何變化,這讓他很擔心。再次掃描拍片之後,這位外科醫師仔細審視了檢查結果。

  肯定沒有新的腦出血導致持續的昏迷。經他結紮的血管也沒有損傷。沒有淤血在壓迫大腦。大腦已經很迅速地充分擴張到了原來的體積。其他部位也沒有新的出血形成壓迫。

  然而顱內的壓力依然偏高,血壓也是。他開始害怕神經外科醫生的噩夢會成真。要是踢打造成了災難性的瀰漫性軸突損傷,那是根本看不出來的,即使掃描拍片也無法察覺。但如果腦幹或大腦皮層遭到了無法自我修復的損傷,病人會變成植物人,直到生命維持系統關閉,或者直接死掉。他決定過了周末做腦幹測試。現在,他的妻子正等在樓下的汽車裡,熱切盼望去牛津郡,與他們在希臘科孚島認識的那幫人一起參加午餐會。他又看了眼躺著的病人,然後就離開了。

  游擊隊在靠近舊石頭堡壘的射擊死角出現了,人數很多。以前與B中隊一起參加這場悲慘而秘密的戰爭時,他見到過他們,但當時他們在遠處的棕褐色山丘那兒,而且是單個或兩個一組零星出現的。這次則是大規模的全線進攻,狂熱的游擊隊員們正蜂擁而來。

  他和他的同伴只有十個人;來自北方的土著兵、當地的憲兵和一些徵集來的未經訓練的士兵混合組成的隊伍,加起來則約有五十個人。他自己的人員中,有兩名軍官、兩名中士、一名准下士和五名士兵。而游擊隊的人數已經超過兩百,正從四面八方衝殺過來。

  他趴在培訓隊營房的屋頂上,用SLR自動步槍準星瞄準了三個游擊隊員,他們在弄明白子彈是從哪裡飛過來以前,就被擊倒了。這並不奇怪,因為迫擊炮彈的爆裂聲和輕武器的射擊聲一直沒有間斷過。

  一個小時之前,當反抗軍沖向傑貝阿里的哨所時,要不是一聲槍響,他們早就完蛋了。槍聲的警告使他們獲得了一些寶貴的時間,趕在湧向鐵絲網的襲擊者的第一輪進攻之前,占據了有利位置。但是寡不敵眾的形勢正在把他們逼入絕境。

  他朝下看,只見一名土著兵的屍體臉朝下俯臥在被當做主街的一條泥路上。拉巴拉巴下士是一位勇敢無畏的斐濟族人,他的半邊下顎已被子彈撕裂,仍在用一門老式的二十五磅型野戰炮,在開闊地面上與近距離蜂擁而至的部落成員正面交火,麥克上尉則試圖穿越四百碼距離去救他。

  兩個包著頭巾的人從堡壘後面探出頭,他把他們一一擊斃。又有三個人越過低矮的山脊,出現在他左邊。他們試圖撂倒正在開闊地面上左右躲閃著前進的麥克上尉。他把彈匣里剩餘的子彈全向他們掃射過去,擊斃了一個,嚇退了另兩個。

  他翻過身去換彈匣,這時,從卡爾·古斯塔夫火箭筒發射出來的一枚火箭彈從他頭上呼嘯著掠過。如果火箭彈再低十英寸,他就會被炸成肉泥。在他躺著的屋樑下,能聽見自己的軍官正用無線電與基地聯絡,要求他們不要理會低雲,趕緊派「攻擊手」噴氣機前來支援。換上新彈匣後,他發現開闊地面上另有兩個游擊隊成員,他趕在他們偷襲麥克上尉之前,把他們全都擊斃了。上尉趁此機會與衛生員托賓一起躲進掩體裡,準備去搭救那兩個斐濟人。

  當時儘管不知道,但他以後會獲悉,勇敢無畏的拉巴拉巴剛剛中了第二顆子彈,這一次子彈穿過了前額,他沒能活下來;他也不會知道,托賓剛為戰士泰伊包紮好便遭受了致命傷,而泰伊中了三顆子彈,卻竟然倖存了下來。他湊巧看見了正在操縱那枚差點炸死他的火箭筒的恐怖分子,那個游擊隊員在鐵絲網撕裂處附近的兩座沙丘之間。他把一顆鎳銅合金襯套的7.62毫米北約標準彈準確地射入對方的喉嚨。火箭炮沉默了,但游擊隊使用的迫擊炮和75毫米無後坐力炮的沉悶爆炸聲仍在繼續著。

  最後,「攻擊手」噴氣機飛過海面、穿破雲層,來到一百英尺的低空,終於出現在眼前。傾瀉的炸彈和掃射的機槍最終摧毀了部落人的鬥志。進攻變得猶豫不決,隨後分崩離析。他們帶上傷員和大多數屍體,開始撤退。他以後才會知道,原來他和他的同伴擊退了對方三四百人,並把其中大約一百人送上了天堂。

  當槍炮聲靜寂下來時,他臥在屋頂上輕鬆地大笑了起來,他不知道梅姨現在會怎麼看待他。

  在皇家倫敦醫院的重症病房裡,跛腳男子的思緒依然在很遠很遠的地方。

  第六天,星期天

  傑克·伯恩斯的樂趣不多,其中一樣是星期天上午睡懶覺。那天,他沒能睡成懶覺。電話在七點十五分響了起來。是「多佛爾監獄」的值班警長打來的。

  「一個大清早去遛狗的男人剛剛來到這裡。」警長說。

  伯恩斯睡眼惺忪,還沒有完全甦醒過來,他恨死這個警長了。

  「他拿著一隻錢包,」警長繼續報告,「說是他的狗在荒地上發現的,離住宅區大約半英里。」

  伯恩斯很快清醒過來。「是便宜貨,黑色的塑料錢包?」

  「你看見過?」

  「把他留住。別讓他走。我二十分鐘之內趕到。」

  遛狗的是一個退休人員,羅伯特·惠特克先生,他穿戴整潔,直挺挺地坐在一間會客室里,手裡捧著一杯茶。

  惠特克先生做了一份筆錄,簽上字後就離去了。伯恩斯打電話給警方搜查顧問團隊,請脾氣粗暴的組長對那塊半英畝的荒地進行徹底搜查。他要求在日落時見到搜查報告。已經有四天沒下雨了,但天空陰沉灰暗;他不希望錢包里的物品被雨水打濕。

  最後,他仔細檢查了錢包。能夠看到狗咬出來的幾道淺痕和一溜唾沫的痕跡。但裡面有什麼東西呢?他用鑷子夾起皮夾,放進一個塑料證據袋裡,然後打電話給指紋技術專家。是的,我知道今天是星期天,他一再說明,但這件事很緊急。

  這一天,搜查隊從那塊荒地和曼德拉路邊的枯草堆里撿來的垃圾,裝滿了八個垃圾袋。他們對這些物品進行檢驗,一直忙到夜裡。

  但是這些東西沒有一件來自那個錢包。如惠特克先生的口供,以及伯恩斯所確認的那樣,錢包空空如也。

  第七天,星期一

  他蜷縮著身體躺在一片黑暗中,心裡充滿恐懼。房間盡頭一盞搖曳閃爍的夜燈,把怪模怪樣的運動著的影子投射到了天花板上。從這座孤兒院宿舍的另一邊,傳來了其他男孩睡夢中的囈語和偶爾因為做噩夢而發出的嗚咽。現在爸爸媽媽都走了,他不知道自己會去哪裡,也不知道將來怎麼辦。他只知道,在這個新的環境裡,他很孤獨,也很害怕。

  他大概就要睡著了,但房門被打開時,他又醒了。從外面的廊道里投進來一片橢圓形的光。然後她朝他彎下腰來,用柔軟的手掖緊了他周圍的床單和毯子,還把他那被汗濡濕的頭髮從臉上拂開。

  「小伙子,還沒睡著嗎?要像乖孩子那樣睡覺,上帝和天使會照顧你的,明天早上梅姨還會來的。」

  他感到很舒服,於是慢慢進入到了無盡夜晚的漫長而溫暖的黑暗之中。

  是皇家倫敦醫院重症監護室的那位值班護士發現情況的。她已經打電話到「多佛爾監獄」去過,還好伯恩斯之前在重症監護室留了自己的住宅電話號碼,以防出現緊急狀況。

  「是伯恩斯偵緝督察嗎?我是皇家倫敦醫院的。我很遺憾地通知你,你關照的傷員,就是那個重症監護的身份不明的男人,已於今天上午六點十分去世。」

  傑克·伯恩斯擱下電話,又有一天要忙了。他手上的這個案子現在成了謀殺案,至少應該獲得優先處理。要進行一次屍體解剖,而且他必須參加。關在彭頓維爾監獄裡的那兩個畜生,必須被押回海伯利法院重新接受指控。

  那就意味著必須通知地方法官的書記員,還有辯護律師盧·斯萊德。手續,更多的手續,但這些必須得辦,而且不能出差錯。聰明的律師鑽技術性細節的空子使普賴斯和科尼什獲得無罪釋放也不是不可能。伯恩斯要讓他們遭受長久的牢獄之苦。

  皇家倫敦醫院有一個小小的停屍間,還有一個病理科。中午時分,在內政部病理學家勞倫斯·漢密爾頓先生的帶領下,屍體解剖就是在這裡進行的。

  私下裡,伯恩斯認為法醫病理學家都是一些古怪的人。他們從事著的工作,使他感到噁心。有些人興高采烈,邊把屍體切割成碎塊,邊輕鬆愉快地說著笑話。另一些人顯得更有學究氣,對他們的發現充滿孩子般的熱情,好比昆蟲學家發現了一隻新奇的蝴蝶。還有些人陰沉嚴肅,說話單調冷漠。漢密爾頓先生屬於第一類。對他來說,生活已經好得不能再好,他的工作也再精彩不過了。

  在刑警生涯中,傑克·伯恩斯參加過幾次屍體解剖,但是乙醚和福馬林的氣味常常使他幾乎喘不過氣來。當圓盤鋸插入頭蓋骨時,他轉過身去看牆上的圖表。

  「天哪,他被人毆打過。」漢密爾頓說。他們審視著仰臥在解剖台上的遍布淤痕的蒼白屍體。

  「是上星期二,被踢死的,」伯恩斯說,「在醫院裡躺了六天才死。」

  「不過,『踢死』不會是我要作出的結論。」漢密爾頓和藹地說。他開始解剖,把他的發現一一口授給一位女助手,後者將連著錄音機的話筒遞到在解剖台周圍移動的漢密爾頓的面前。

  屍檢花了整整一小時。屍體身上有許多傷。漢密爾頓先生檢查了舊傷,右股骨和臀部在多年前粉碎性骨折,接上了鋼條,是這些傷導致了那個人在餘生歲月里成了一個跛子。

  「看上去他似乎被卡車撞過,」漢密爾頓說,「很嚴重的傷。」他指向那些疤痕,骨頭曾穿透那部分肌肉,外科醫生曾切開那裡以治療創傷。

  還有其他許多傷是上星期二才有的:左手粉碎性骨折,摔在人行道上,門牙脫落,三根肋骨開裂,顴骨破裂。伯恩斯檢查了一下右手,卡爾·貝特曼大夫是對的。右手沒受傷,很奇怪。

  「死亡原因呢?」他最後問道。

  「嗯,伯恩斯先生,這一切都會寫在我的正式報告裡的。」當然,他還將作為控方的一名主要證人出庭。「可我告訴你,致死原因是顱腦大面積軸突損傷。神經外科醫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他不可能發現這個。這在掃描拍片時是看不出來的。雖然單一傷都不足以致命,但由於多處受傷,合起來後就產生了疊加效應。我會把屍身縫合起來轉交給親屬的。他有親屬嗎?」

  「我不知道。」伯恩斯說,「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誰。」

  整個下午,伯恩斯在辦理第二天工作所需的所有手續:給地方法官的書記員的,還有彭頓維爾監獄的。盧·斯萊德適時表達了遺憾。他的法律協助已獲同意,整個上午,他一直在試圖找個能接手這個案子的律師。與伯恩斯一樣,他也遭受了八月綜合徵;他致電過的半數的人都外出度假了。但他認為,內殿律師學院的某位年輕人會接手這個案件。至少,謀殺案會使他產生更大的興趣。凡事有利也有弊……

  「我還得為他們辯護。」他說。

  「不用太賣力,斯萊德先生。」伯恩斯說完後擱下了電話。

  那天下午有壞消息傳來,但之後又被好消息所取代。在偵緝警司帕菲特要求加快進度的催促下,取證小組匯報了查驗結果,普賴斯和科尼什衣物上沒有任何血跡或纖維樣本可以證明他們與死者有過身體接觸。T恤衫上的血跡只有一個來源,那就是衣服的主人普賴斯。

  伯恩斯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問題。如果他們有過身體接觸的搏鬥,那麼就會有衣物的纖維從一個人身上沾到另一個人身上。普賴斯和科尼什那麼笨,不可能知道二十年以來的司法取證技術先進了多少。現代的偵查技術是年輕時在佩恩頓當片警的伯恩斯根本預料不到的。

  但跛腳男子是被一拳和踢在腿凹的一腳給撂倒的。在地上時,與他身體有接觸的部位只有腳尖而已,而且經過了二十四個小時,從普賴斯和科尼什腳上脫下來的皮靴經過又一天的步行和磨損,因此沒能檢測出可以作為有力證據的痕跡。

  但指紋技術專家打來的那通電話則令人振奮。那隻錢包上有狗的唾液和三組指紋。一組是死者的,毫無疑問他是錢包的主人。一組與惠特克先生相符,這位先生錄完口供後順從地留下了他的指紋。第三組是由哈利·科尼什留下的。伯恩斯興奮得跳了起來,手裡抓著電話聽筒。

  「你有把握嗎?不會搞錯吧?」

  「傑克,要使結果完全相符,我需要十六個相同點。現在我已經獲得二十一個相同點。這超過了百分之一百。」

  指紋技術室的這位專家在庭審時也將是一名重要證人。伯恩斯謝過他之後擱下電話。

  「逮到你了,混帳。」他對著一棵盆栽植物說。

  還有一個問題仍在困擾他。死者到底是什麼人?他為什麼要來到埃德蒙頓?只是為了把廉價鮮花放到一個早已死去的女人墳墓前嗎?他有家庭嗎?家人也像他自己的妻子珍妮那樣去海邊度假了嗎?他有工作、有同事嗎?為什麼沒有人注意到他失蹤了?他是如何只用一拳就打破普賴斯的鼻頭而指關節卻絲毫沒有留下淤青的?而且他為什麼要反抗呢?就為了保護裡面只有區區幾張紙幣的那隻破錢包嗎?

  盧克·斯金納提出了一個主意。

  「抵達現場的第一個警察。他彎腰去看那個人時,在臉部開始腫大之前看清了他的面孔。還有第一位急救員,就是在人行道和救護車上照料他的急救員。如果我們把他們請來,再請上警方的一名肖像專家……」

  伯恩斯在倫敦急救中心追蹤到了那位急救員。那人在獲悉傷者已經去世後,同意提供幫助。第二天他上早班,但下午兩點鐘以後就有空了,他很樂意到時過來。

  那個警察就在多佛爾街警署,通過值班記錄和案情記載也查到了。倫敦蘇格蘭場的一位經驗豐富的為警察畫素描的藝術家,同意第二天下午兩點鐘趕過來。

  在與艾倫·帕菲特詳細討論完之後,伯恩斯結束了這一天。偵緝警司核查了伯恩斯呈交給他的每一份證據,最後他同意了。

  「這案子我們會有一個結果,長官。我們有帕特爾先生的證詞,帕特爾對他們身份的辨認,鼻樑上的傷,三小時後由梅爾羅斯醫生對鼻子的治療,以及錢包。我們能把他們打入大牢終身監禁。」

  「是的,我也這麼認為。」帕菲特說,「我會支持你的。明天我要到皇家檢察院去見一位上面的人,我認為我能說服他,讓這個案子暢通無阻。」

  證詞,證詞,更多的證詞。卷宗已有兩英寸厚。屍檢科和指紋技術室的詳細報告還要等送過來了再加上去。但這兩位警官都同意了案子的起訴,而且帕菲特認為,他肯定能就這個案件說服皇家檢察院。

  第八天,星期二

  第二天,普賴斯和科尼什又被帶到了海伯利科爾內法院一號庭的被告席上,案件由斯坦法官審理。森德蘭小姐代表檢察院出席,她的雙親面露微笑,站在玻璃隔板後面看她處理她的第一宗刑事案件。斯萊德先生則顯得有些陰鬱。

  斯坦法官工作效率很高,他審理得簡短扼要。書記員宣讀了對案件的新起訴:謀殺。斯萊德先生站起來再次說明,他的當事人否認該項指控並保留他們的辯護權。斯坦法官朝森德蘭小姐揚起了眉毛。森德蘭要求再羈留一個星期。

  「斯萊德先生有什麼意見?」斯坦法官問道。

  「沒有保釋請求,先生。」

  「那就同意了,森德蘭小姐。聽證會安排在下星期二上午十一點鐘。把他們帶下去。」

  普賴斯和科尼什被帶向監獄的囚車。森德蘭小姐現在有了完整的卷宗,對此她感到由衷高興。早在辦公室里時,她就已經得知這個案子肯定會進行預審,而且她會參加。最好這個卷宗能夠在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由檢察院轉交給斯萊德先生。然後,辯護準備工作就可以開始了。

  「討厭的辯護。」即使在案子的初始階段,斯萊德也是這麼認為,「我需要一位聰明的律師,使被告得到無罪釋放。」

  肖像畫的繪製進行得很順利。急救員與警官對於一星期前在人行道上的那個男子的大致模樣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於是畫家開始工作。這是一項需要集體配合的工作。畫家畫了擦,擦了畫。一張面孔呈現了出來。眼睛的特徵、短短的灰白頭髮、下顎的線條。這兩位只看見過那人閉著眼睛。畫家讓雙眼睜了開來,於是一個人在望著他們,這個人曾經存在過,現在已是遍體鱗傷,成了躺在一格冰櫃裡的一堆屍肉。

  盧克·斯金納警長接過畫。他在蘇格蘭場的宣傳處里有一位熟人,他要求《標準晚報》第二天把它刊登出來。那天夜晚,他們兩個去會見了首席刑事記者。他們都知道八月是特殊的月份,新聞很少。這是一個很好的故事,刑事記者採納了。他擬好了標題:「被毆打致死。你知道他是誰嗎?」除了肖像草圖,還會配上一份詳細描述,重點說明其曾經遭到過粉碎性骨折的右腿和右臀,以及走路時明顯跛腳。斯金納知道,這是他們的一個機會,也是最後的一個機會。

  第九天,星期三

  《標準晚報》是倫敦唯一的晚報,發行範圍遍及倫敦和大部分東南地區。斯金納運氣很好。那天晚上新聞不多,所以《標準晚報》把瞪著眼睛的那個人的草圖畫像刊登在了頭版。「你知道這個人是誰嗎?」圖像上面的標題這麼詢問,然後是一條說明,讓讀者轉到其他版面去閱讀詳情。

  該報導大致描述了那人的年齡、身高、身材,頭髮和眼睛的顏色,襲擊當時所穿的衣物,推定那人先前曾去過當地的一個墓地,把花束放在梅維斯·霍爾的墳墓前,然後在走回公交車站的路上遭到了襲擊。最能說明問題的是大約二十年前粉碎性骨折的那條大腿,以及走路時一瘸一拐的特徵。

  伯恩斯和斯金納一整天都滿懷希望地等待著,但沒人打電話來。第二天也沒有,第三天還是沒有。希望漸漸破滅。

  驗屍官法院正式開庭並很快地休庭。驗屍官拒絕市政府在一個無名墓穴里進行埋葬的請求,擔心死者的親屬可能會來認領。

  「這種現象既奇怪又悲慘。」在走回警署的路上,斯金納對伯恩斯說,「你可以居住在倫敦這樣一個討厭的大城市裡,周圍有幾百萬人口,但如果你不與別人交往,就沒人會知道你的存在,跛子肯定是那樣的。」

  「總會有人知道,」伯恩斯說,「某位同事、某位鄰居。也許外出了。八月,討厭的八月份。」

  第十天,星期四

  尊敬的英國皇家法律顧問詹姆斯·范西塔特站在辦公室的凸窗邊,凝視著窗外花園遠處的泰晤士河。他今年五十二歲,是倫敦律師協會中最著名、最有成就的人之一。在年僅四十三歲時,他就已經身披綢袍,成為皇家法律顧問了,更不尋常的是,他在倫敦律師協會的時間總共只有十八個年頭。但運氣和他自己的才能一直在關照他。十年前,他還是一位年長的皇家法律顧問的助手。老顧問在處理一個案子時病倒了,而法官不想中途放棄該案或留待以後重新開始,於是同意了他的請求,即在他的領導缺席的情況下繼續審理。皇家法律顧問團冒了一次險,結果大獲全勝——被告被宣判無罪。律師協會認為,是范西塔特淵博的法律知識和卓越的口才改變了陪審團的意見,而之後表明被告無罪的證據,則已經無關緊要了。

  第二年,范西塔特要求加入皇家法律顧問團的申請,基本上沒遭到當時由保守黨政府任命的大法官辦公室的反對。他的父親埃森頓伯爵是上議院的保守黨組織委員,他很可能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律師協會和聖詹姆斯俱樂部里的人們普遍認為,約翰尼·埃森頓的二兒子是個合適的人才。這種意見很巧妙,但對他的成長並沒有起到實際的幫助作用。

  范西塔特從窗戶邊轉過身來,走到書桌旁按了一下內部通信器,找他的書記官長。麥克·克里迪以鐘錶般的精準度管理著事務所三十位律師的事務,而且他已經這樣幹了二十年。年輕的范西塔特剛來協會不久就被克里迪發掘,後者還說服協會主席邀請這個年輕人加盟。他的判斷沒有錯,十五年之後,原先的助理當上了協會的副主席,還成了司法界的明星。一位迷人而有才華的畫肖像畫的妻子、一座在伯克郡的莊園和兩個在哈羅公學念書的兒子,構成了范西塔特家庭的完美畫面。門打開了,麥克·克里迪進入了這間裝飾優雅、牆壁上排滿了書籍的房間。

  「麥克,你知道我是很少接手法律援助案子的,對不對?」

  「就我所知,很少,先生。」

  「有過多少?大概一年一次吧?為的是做做表率、給公眾留個好印象吧?」

  「平均差不多是一年一次。再多就沒意思了,范先生。」

  范西塔特笑了起來。克里迪主管著協會的財務,他認為協會平時財源滾滾,所以他不願意看到「他的」律師們接報酬極低的法律援助案子。怪念頭歸怪念頭,總得放縱一下。不過不能經常這樣。

  「你心裡有什麼主意?」克里迪問道。

  「我聽說在海伯利科爾內法院有一個案子。兩個年輕人被控搶劫和殺害一個路人。他們聲稱自己沒幹過。或許是真話。他們的名字叫普賴斯和科尼什。你去查一下他們的律師是誰,並請他等我的電話好嗎?」

  一個小時後,盧·斯萊德坐在辦公桌旁凝視著電話機,似乎突然間它變成了鑲有鑽石的黃金。

  「范西塔特嗎?」他輕輕地說,「是詹姆斯·范西塔特找我嗎?」

  他隨後鎮靜下來,並對著話筒重新開始交談。線路的另一頭是麥克·克里迪。

  「是的,沒錯。嗯,我很榮幸,說實話,也很驚訝。好的,我等著。」

  過了一會兒,電話被轉接之後,皇家法律顧問范西塔特來接聽了。

  「斯萊德先生,你能接聽我的電話真是太好了。」

  說話聲輕鬆、自信、優雅、彬彬有禮。可能是伊頓公學或哈羅公學的畢業生,斯萊德想。

  這是一次簡短的交談,但該說的都說了。斯萊德很高興地把女王訴訟普賴斯和科尼什的案子介紹給范西塔特先生。是的,他已經有了起訴案卷,是上午剛剛送到的,他願意到位於聖殿的律師會館,與他當事人的新律師進行第一次有關策略事宜的探討。會面定在下午兩點鐘。

  范西塔特確實是斯萊德所期望的那種人:大都市派頭、舉止優雅、彬彬有禮,用骨瓷茶具盛著茶招待客人,在發現對方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間的一抹淡黃色之後,他遞過去一隻裝有巴爾幹壽百年香菸的銀制煙盒。斯萊德欣喜地點上一支。范西塔特盯著卷宗,但沒打開。

  「告訴我,斯萊德先生,你是怎麼看待這個案子的?就給我說個大概吧。」

  這些不經意間的舉動讓斯萊德感到榮幸。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日子。他從吃晚飯時被召喚到「多佛爾街監獄」時說起,粗略地講述了過去八天內的這起事件。

  「那麼,看來帕特爾先生是一位關鍵人物,是到目前為止唯一的證人。」在斯萊德講完後,范西塔特說,「其餘是偵緝技術或細節性的東西。所有證據都在這裡了吧?」

  「是的,都在這裡。」

  斯萊德已經在自己的辦公室里看了一小時檢察院的起訴材料,又在計程車里看了一個小時,但證據已經足夠了。

  「可我認為這案子相當清楚。而且除了他們自己互相證明之外,當事人沒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們的證詞裡說了,要麼是躺在搶占來的房間內的床上,要麼就是一起在街上閒蕩。」

  范西塔特站起身來。這使得斯萊德放下才喝了一半的茶,掐滅菸頭,也跟著站了起來。

  「你能親自過來真是太好了。」在把斯萊德引向門口時,范西塔特說,「我一直覺得,如果我們打算一起工作,儘早會面是最好的。我也很感激你的忠告。」

  他說他計劃在晚上看完整個文件,並在第二天打電話到辦公室找斯萊德。斯萊德解釋說,整個上午他都會在法院裡,於是打電話時間定在下午三點鐘。

  第十一天,星期五

  范西塔特的電話在三點準時響起。

  「一個很有趣的案子啊,斯萊德先生,你說呢?情況是很清楚,但也許並不那麼無懈可擊。」

  「是夠清楚了,如果帕特爾先生的證詞能夠成立的話,范西塔特先生。」

  「這正是我的結論。告訴我,關於錢包上的指紋,或是搶劫發生三小時後治療破鼻子的情況,我們的當事人是否作過什麼解釋?」

  「沒有。他們只是重複說『不知道』和『記不清了』。他們沒那麼聰明。」

  「哦,這倒也是。可我認為我們確實需要有正當解釋。我感覺我們的第一次協商很順利。我想到監獄去看看他們。」

  斯萊德跳了起來。事態發展得太快了。

  「恐怕星期一我整天都在法院裡。」他說,「星期二是繼續還押羈留的聽證會。我們可以在海伯利科爾內法院的會面室里,在他們被帶走之前見一面。」

  「呃……好吧。我原指望在星期二干預一下。最好能在此之前了解清楚我要接手的事情。我不願犧牲別人的周末,但明天怎麼樣?」

  斯萊德又一次跳了起來。干預?他沒想到一位飛黃騰達的皇家法律顧問竟然會提出一次正式的還押更新申請。他們商量好,在彭頓維爾監獄的會面定在第二天上午十點。斯萊德會與監獄當局去作安排。

  第十二天,星期六

  肯定是哪裡出了差錯。九點差一刻時,范西塔特先生就來到了監獄。在探監接待室的獄警面前,他表現得彬彬有禮,但堅持說明他的探監時間是九點,不是十點,而且他是一個大忙人。斯萊德律師毫無疑問會晚一步過來。經請示上級之後,獄警請一位同事把這位律師引到了一間會面室。九點零五分,兩個囚犯被帶了進來。他們怒視著這位律師,但范西塔特並沒有慌張。

  「對不起,斯萊德先生要稍微晚點才能來。」他說,「但毫無疑問,他肯定會來的。另外,我的名字叫詹姆斯·范西塔特,是你們的辯護律師。坐下來吧。」

  陪同的獄警離開了房間。那兩個人在范西塔特對面的桌子前坐下。他自己坐下後取出了起訴文件。然後他把一包香菸和一盒火柴推到了桌子對面,兩個人都貪婪地點上了煙。科尼什把剩餘的香菸都裝進了口袋。范西塔特朝他們露出了和藹的笑容。

  「你們兩個年輕人在這裡遇到了點麻煩。」

  在他們兩人透過煙霧觀察他的時候,他翻動著案卷。

  「科尼什先生……」他抬頭去看長著直頭髮的哈利·科尼什,「我們的其中一個問題,是那隻錢包。顯然,在上星期天上午,它被一個遛狗的人發現了,躺在一塊廢棄地上,陷在青草叢中,就在曼德拉路邊的籬笆後面。毫無疑問,它是屬於死者的,上面有他的指紋。不幸的是,也有你的指紋。」

  「我可不知道。」科尼什說。

  「不,嗯,人們在忙碌的時候,記憶力是會衰退的。但肯定有一種清白的解釋。現在,我推測,你打算告訴我,在星期三上午,也就是襲擊發生後的第二天,你正沿著曼德拉路行走,想去咖啡館搞一頓午飯吃,這時候你看見水溝里躺著一隻錢包?」

  科尼什也許是頭腦簡單,但還不至於愚不可及。不管怎麼說,他的眼睛發亮。

  「對,」他表示同意,「是那麼回事。」

  「如果這就是你想告訴我的,那麼,我當然會相信這種說法嘍。而且毫無疑問,你的陳述是,如同其他人一樣,你看到水溝里的錢包會好奇,所以你彎腰撿了起來,於是在錢包上留下了你的指紋。」

  「對,」科尼什說,「我就是那麼做的。」

  「但不幸的是,錢包是空的,對不對?裡面什麼也沒有。所以你想也沒想,就像扔一張撲克牌一樣把錢包扔過籬笆,然後錢包掉進了籬笆後面的荒地上,落在了草叢中,後來一條狗發現了它。大致上是不是這樣?」

  「是的。」科尼什說,他有點興奮。聰明的老傢伙。范西塔特從公文包里取出幾張紙,快速寫就了一份證詞。

  「喏,我已經做了這個解釋的筆錄。請從頭到尾看一遍,如果你同意上面寫的就是實際發生的事,那麼,這就是一份相當好的辯詞。然後你就可以簽名了。」

  科尼什閱讀速度不是很快,不過他還是潦草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現在,我們的第二個問題是你的鼻子,普賴斯先生。」

  石膏已經被取下,但鼻子還是又腫又疼。

  「診療記錄上顯示,在那個不幸的人在天堂路上遭襲擊的當天下午五點鐘光景,你到聖安妮路上的醫院去包紮鼻子了。控方會就此大做文章。」

  「嗯,可是鼻子受傷了呀。」普賴斯說。

  「你們兩人會外出喝啤酒嗎?」

  他們點點頭。

  「那個星期一晚上出去了吧?」

  他們一臉迷茫。然後科尼什點了點頭。

  「去了法羅街的國王啤酒館。」

  「你們在那裡飲酒,其他人看到了,包括酒保?」

  他們又點點頭。

  「是星期一晚上,也就是襲擊發生之前的那天晚上?」

  點頭。

  「嗯,你們可以這樣告訴我,普賴斯先生比平常多喝了幾杯。於是,在你們回家的路上,他要到水溝邊小便,但被一塊不平整的街沿石絆了一下,臉朝下撞在了旁邊停放的一輛轎車上,在倒下去時跌破了鼻子?」

  科尼什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普賴斯。

  「你應該記得,馬克。這是確實發生的事情。」

  「所以,鼻子就破了,一路上流著血。所以,你脫下T恤衫捂住臉直到回到家,那時流血也止住了。然後,因為喝得酩酊大醉,你倒頭就睡,直到星期二中午才醒過來?」

  科尼什微笑了。

  「是這麼回事。沒錯吧,馬克?」

  「但從那個時候到去醫院還有五個小時的間隔。毫無疑問,你打算告訴我,你不想顯得大驚小怪,不知道鼻子也許已經破了,而且因為鼻子一直疼痛不止,最後是你的同伴說服你去診治的。所以,大概在五點鐘左右,你去那家醫院檢查治療了。」

  普賴斯熱切地點點頭。

  「但那當然是午飯以後的事情。也許你們在某個地方的小店吃了一頓快餐,在餐館裡從一點鐘坐到了兩點半?在桌子上看到一份《太陽報》,於是翻閱了一下報紙上登載的新聞,諸如此類?記不起那家小吃店的名字了,對不對?」

  他們都搖頭表示記不清了。

  「沒有關係。那裡有許多這樣的便民小吃店。但這一整天你們肯定沒去過青林園附近,對吧?」

  「沒有,」科尼什說,「我們只是去了那家小吃店,吃了些雞蛋和薯片,一直到兩點半左右。」

  「不是你們平時吃午飯的地方,對吧?」

  「不是。只在那條街上徘徊了一陣子。記不清名字了。」

  「好,這樣似乎很有說服力。陪審團應該會信。只要你們能堅持這種說法。不要變動。保持簡短扼要。明白嗎?」

  他們點點頭。范西塔特根據普賴斯關於鼻子的說法,寫成了第二份證詞。普賴斯識字不多,但他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律師把兩份證詞都裝進了脹鼓鼓的卷宗里。盧·斯萊德滿臉疑雲地走了進來。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親愛的斯萊德先生。非常抱歉,我搞錯了時間。我還以為你說的是九點鐘呢。但沒有關係。我們的當事人和我剛剛結束了會面。」

  他轉向普賴斯和科尼什,露出了友好的微笑。

  「我們星期二法庭上再見,但屆時我們不會交談。對於同一個牢房裡的人,無論是誰都絕對不要說什麼。他們中有些人是警察的眼線。」

  他讓滿臉不高興的斯萊德律師搭乘他的賓利汽車回家去。斯萊德在路上閱讀了那兩份新的證詞。

  「好。」他說,「好多了。兩份非常有力的辯詞。我倒有些奇怪,他們原先沒告訴我這事呀。這就使帕特爾……」

  「哦,對,維吉·帕特爾先生。一位正直的人,誠實的人。或許誠實得足以承認,他也許,僅僅是也許,已經犯下了一個錯誤。」

  斯萊德先生自有他的疑慮,但接著他想起來,在交叉詢問方面,范西塔特先生有著僅次於喬治·卡門的聲譽。他的前景看起來更明亮了。而且那位大律師打算星期二在海伯利科爾內法院露面,出其不意的舉措應該會使某些人坐立不安。斯萊德露出了微笑。

  第十五天,星期二

  有些人確實坐立不安了。當詹姆斯·范西塔特進入法庭,在辯護律師的座位上就座時,普拉芭妮·森德蘭小姐正坐在幾英尺遠的一張長條桌旁。她的眼睛眨巴了好幾次。那律師朝著她友好地點點頭並致以微笑。

  在法官席上,喬納森·斯坦法官一直在做前面一個案子的記錄。多年的鍛鍊使他養成了遇事不動聲色的習慣。盧·斯萊德坐到了范西塔特的後面。

  「把普賴斯和科尼什帶上來。」書記官長叫道。

  兩個暴徒戴著手銬,被帶入被告席,兩側是獄警。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尊敬的法庭,我叫詹姆斯·范西塔特,是被告的辯護律師。我的助手是路易斯·斯萊德先生。」

  他坐了下來。地方法官若有所思地打量著他。

  「范西塔特先生,我明白這次意見聽取會是為了使被告繼續還押一個星期。」

  他差一點就要使用「僅僅」這個詞語。范西塔特點點頭。

  「確實如此,先生。」

  「很好。森德蘭小姐,你可以開始了。」

  「謝謝你,先生。檢察院就馬克·普賴斯和哈利·科尼什的案子申請再還押一個星期。」

  喬納森·斯坦法官偷偷瞟了一眼范西塔特。他肯定不會建議什麼吧……

  「不申請保釋,先生。」大律師說。

  「很好,森德蘭小姐。同意了。」

  斯坦法官搞不明白了,現在這兒到底是怎麼回事。但范西塔特又站了起來。

  「但辯方願向法庭提出另一項申請。」

  「好的。」

  「辯方希望知道,閣下,控方是否還有事項要進一步調查,或者,控方根據公開原則提交給辯方的指控,現在是否已經完整?」

  他坐下來凝視著森德蘭小姐。她保持鎮靜,內心卻忐忑不安。她已經習慣於法學院教過的按部就班的既定工作方式。現在,有人剛剛把這種處事方式給攪亂了。

  在她身後,傑克·伯恩斯偵緝督察俯身向前,在她的耳旁說了一番話。

  「我明白,閣下,死者的身份還未查清,有關這方面的查詢仍在進行。」

  范西塔特又站了起來。

  「尊敬的法庭,辯方並不否認一個人已經悲慘地死去。所以,他不可能死而復生為本案提供任何證據。他的確切身份也因此變得不是十分相關了。辯方必須因此而重複這個問題:檢察院是否準備好了進入審判程序?」

  法庭內一片靜寂。

  「森德蘭小姐?」斯坦法官溫和地詢問。

  森德蘭像是一名飛行學員在初次單獨駕駛飛機。飛機的發動機剛剛發生爆炸,而且有人在問她打算怎麼辦。

  「我相信檢方的案子已經完整了,閣下。」

  范西塔特又站了起來。

  「這樣的話,地方法官先生,我想申請在本周內進行全面的審判程序。我們雙方都明白『正義的延誤就是正義的否認』這句諺語。我的當事人到現在已被羈押兩個星期,為的是一項他們聲稱沒有犯下過的罪行。既然控方和辯方現在都已作好準備,我們要求不能再繼續延誤了。」

  喬納森·斯坦法官陷入沉思。范西塔特正要實行的是高風險的策略。在羈押期間,地方法官的工作不是去發現被告沒罪還是有罪,而是要判定一個表面上證據確鑿的案件是否存在,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把案子呈交給中央刑事法院,即著名的「老貝利」進行全面審判。一般慣例下,資深律師要到那個時候才會出庭。如果這位皇家法律顧問范西塔特已經決定屈尊在海伯利法院出庭,看來他似乎要進行一次「無辯可答」的戰術。

  「那就同意了,」他說,「這個星期。」

  「先生,辯方將會請求,不是現在請求,屆時控方要帶來其所有的證人,以進行交叉詢問。」

  那麼,這要成為一次實打實的彩排了。當辯方律師交叉詢問時,他將揭示被告講話的要點。照理來說,該由控方把其掌握的證據向辯方展示,而辯方則保持其戰略的機密直到審判階段。辯方突然出示一項使警方沒有時間去核查的不在現場證明,只有這種情況是不被允許的。

  「同意。森德蘭小姐,請在本星期內準備好你們的證人,然後把他們帶到法庭上來。」

  第十六天,星期三

  普拉芭妮·森德蘭心煩意亂。她帶著恐懼去見皇家檢察院的一位上司。

  「先生,下星期二,我需要一位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的指導。我對付不了范西塔特。」

  「普拉芭妮,你必須去對付他。」她的部門領導說,「我手下的一半人手仍在外地度假。現在是討厭的八月份,這你是知道的。其他人也都忙得焦頭爛額呢。」

  「可是,先生,那個范西塔特。他會折磨控方的證人。」

  「聽著,這只是一次審訊。一個手續。他要進行一次戰略冒險,這風險太大了。法庭的審理筆錄能使我們了解他的整個辯護過程。好極了。我倒希望這種事情能經常發生呢。」

  「但如果斯坦法官否決指控呢?」

  「你聽著,普拉芭妮,你扯得太遠了,而你必須保持頭腦清醒。斯坦不會否決的。他看到這個案子時,就知道這是一個確鑿的案件。我們已經獲得了帕特爾先生的指認以及他磐石般堅定的口供。如果他能出庭作證,斯坦就會把案子呈交到刑事法院。不管怎麼說,沒有帕特爾,我們就贏不了這個案子。現在去作準備工作吧。」

  那天下午,事情變得更糟。地方法院的書記官長來電話了。工作計劃出了問題,星期五整整一天沒事情,書記官問她是否同意安排在星期五,普拉芭妮·森德蘭快速思索了一下。除了證人帕特爾先生和遛狗的惠特克先生,她那邊的其他人全是專家。他們肯定會同意。她要求給她一個小時,並開始到處打電話聯繫。四點鐘時,她致電書記官答應了這項變動。

  詹姆斯·范西塔特在五點鐘接到電話。他也同意了。彭頓維爾監獄也被通知到了。庭審被安排在一號法庭,時間是星期五上午十點鐘,由喬納森·斯坦法官主持。

  第十八天,星期五

  檢察院方面有十一個證人,首先由那位第一個抵達犯罪現場的警員作證。他證實,在那個星期二下午剛過兩點時,他與一位同事在一輛停在路邊的警車裡,這時候控制中心打來電話,要求他們去天堂路,那兒的人行道上有一位遭到襲擊的受害者。於是他們去了,在接到電話後四分鐘內趕到。他儘自己最大努力去照料倒在人行道上的那個人,而他的同伴則打電話請求支援。不到五分鐘,一輛救護車抵達,把受害者送去了醫院。之後的十五分鐘時間裡,一位穿制服的督察到達後接管了現場。

  詹姆斯·范西塔特朝這位年輕人露出笑臉。

  「沒有問題。」他說。完成任務的警察回到位於法庭後方的位置。第二名證人是那位穿制服的督察。他的陳述過程也是由森德蘭小姐引導的。最後,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督察,在你抵達現場時,街上是否已經聚集起了一些人來?」

  「是的,先生。」

  「是否有其他警察與你在一起?」

  「是的,先生。總共有十位警察在場。」

  「你是否為找到可能目擊了襲擊事件的目擊證人,派他們和每一位在場的群眾面談?」

  「是的,先生。」

  「你是否也為了同樣的目的,要求你的十位同事查訪了有可能看到該現場的每一套公寓和每一座房屋?」

  「是的,先生。」

  「在深入到該小區,沿著歹徒逃走的巷子追蹤時,你的同事們是否繼續查訪以期找到目擊證人?」

  「是的,先生。」

  「總的說來,在這項工作上花了多少時間?」

  「黃昏降臨時,我讓他們收工了,大概在八點鐘左右。」

  「這麼說來,你的十名警員在小區里截住行人,並且挨家挨戶查訪了將近六個小時?」

  「是的,先生。」

  「在那段時間裡,他們是否找到了襲擊案的目擊證人,或者只是看到與我的當事人相符的兩個人在小區內跑過的證人?」

  「沒有,先生。」

  「那麼,經過了一百多次查訪後,你們是不是沒有找到絲毫證據可以把我的當事人與該時間、該地點聯繫起來?」

  「沒有,先生。」

  「謝謝你,警官。沒有其他問題了。」

  下一個是傑克·伯恩斯。在他的冗長證詞中,他從食堂里接到的第一通電話講起,一直到最後對普賴斯和科尼什提起謀殺指控。然後范西塔特站了起來。

  「你已經進行了一次非常徹底的調查,伯恩斯先生?」

  「我希望如此,先生。」

  「沒有一丁點兒遺漏的地方?」

  「我是這麼認為的。」

  「警方搜查顧問團隊有幾位警官?」

  「大約十二位,先生。」

  「但是,他們沒有在犯罪現場及其附近發現普賴斯先生的血液痕跡?」

  「沒有,先生。」

  「受損那麼嚴重的一隻鼻子,血流如注,但血液一滴也沒有滴落到那裡的人行道上?」

  「沒有找到,先生。」

  伯恩斯不會被一位律師所誘導。

  「你是明白的,伯恩斯先生。我的當事人會說,他的血跡沒在那裡被發現,那是因為他不是在那個地方搞破鼻子的,因為星期二那天他根本沒去過那裡。嗯,伯恩斯先生……」

  范西塔特在問題的核心處一帶而過。他知道,陪審團不在場,用不著去施加影響。他是在向地方法官喬納森·斯坦陳述。地方法官毫無表情地看著他,拿著筆做筆記。森德蘭小姐在快速潦草地做記錄。

  「在該地方搜尋時,你們的警方搜查顧問團隊是否尋找了其他的也許是歹徒留下的物品?」

  「是的,先生。」

  「那麼他們裝滿了幾隻垃圾袋?」

  「二十隻,先生。」

  「裡面的內容是否經過了最仔細的檢查?」

  「是的,先生。」

  「在二十袋物品中,是否有任何證據可把我的當事人與當時當地聯繫起來?」

  「沒有,先生。」

  「但是,第二天中午,你們卻積極地尋找普賴斯先生和科尼什先生,為的是逮捕他們。為什麼呢?」

  「因為第二天中午十一點到十二點時,我已經確定了二人的身份。」

  「是從刑事檔案照片中得到的嗎?」

  「是的,先生。」

  「是由當地的一位小店老闆維吉·帕特爾先生指認的嗎?」

  「是的,先生。」

  「告訴我,警官,帕特爾先生查驗了多少張照片?」

  傑克·伯恩斯查閱了一下手頭上的筆記。

  「七十七張。」

  「為什麼是七十七張呢?」

  「因為他指認第二十八張照片是馬克·普賴斯,第七十七張照片為哈利·科尼什。」

  「七十七張照片是倫敦東北地區受到警方注意的所有白人年輕小伙的總數嗎?」

  「不是,先生。」

  「數字其實比這個大嗎?」

  「是的,先生。」

  「那天上午在你手頭上有多少張照片,伯恩斯先生?」

  「大約四百張。」

  「四百張。但你卻在第七十七張時停止了。」

  「目擊者指認時非常肯定。」

  「但帕特爾先生從來沒有機會查看剩餘的三百二十三張?」

  法庭內一陣長時間的靜寂。

  「沒有,先生。」

  「伯恩斯偵緝督察,只看頸部以上的話,我的當事人普賴斯先生是一個壯實的、理著光頭的二十五六歲白人小伙子。你能告訴法庭,在你的四百張照片中沒有其他人與其相像嗎?」

  「這我不知道。」

  「我認為有許多。當今時代,腦殼剃得光光的年輕壯實小伙子比比皆是。然而,帕特爾先生卻從來沒有機會把普賴斯先生的照片,與你的四百張照片裡餘下部分的相似面孔去作比較?」

  沉寂。

  「你必須回答,伯恩斯先生。」地方法官溫和地說。

  「沒有,先生,他沒有。」

  「在後面的照片裡,也許會有另一張面孔與普賴斯先生十分相像。但帕特爾先生沒有機會去比較,沒有機會來來回回、反反覆覆凝視兩張面孔,然後作出選擇?」

  「也許會有。」

  「謝謝你,伯恩斯先生。沒有其他問題了。」

  這對控方造成了損害。理光頭的年輕壯實小伙子「比比皆是」的說法給斯坦法官留下了印象。他也在電視裡看到過,看球賽的許多足球流氓都剃著光頭。

  卡爾·貝特曼大夫純粹是技術性的陳述。他簡單描述了那個昏迷的人到達醫院的情形,以及他對那人所盡的最大努力,直至傷員被轉到神經外科。但當他講完時,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就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貝特曼大夫。你是否檢查了傷員的右拳?」

  貝特曼皺起了眉頭,他感到迷惑。

  「是的,我檢查了。」

  「在收進來的時候還是之後?」

  「之後。」

  「是在某個人的要求下才這樣做的嗎?」

  「是的。」

  「那麼,是誰的要求?」

  「伯恩斯偵緝督察。」

  「那麼伯恩斯先生是否要求你尋找指關節的損傷?」

  「是的,他要求了。」

  「那麼有沒有損傷?」

  「沒有。」

  「你在搶救室工作多久了?」

  「十年。」

  「一位經驗相當豐富的醫生。你肯定看到過許多使用拳頭的暴力襲擊的結果,即對人的臉部以及對拳頭本身造成的結果?」

  「是的,我相信我看到過。」

  「當一個人的拳頭以那麼大的力度實施打擊,以致把另一個強壯的人的鼻樑打斷時,你難道沒有想到會有指關節上的損傷嗎?」

  「我也許想過。」

  「那麼,發生這種損傷的概率是多少?百分之八十嗎?」

  「我想是吧。」

  「指關節皮膚的挫傷?手背上腕部與指關節之間細長脆弱的掌骨頭的青腫?」

  「更像是掌骨青腫。」

  「與拳擊運動員的損傷相似?」

  「是的。」

  「但是現在已經慘死的那個人,他的右拳上沒有那種損傷?」

  「沒有。」

  「謝謝你,貝特曼先生。」

  卡爾·貝特曼不可能知道的是,跛子在打破普賴斯面孔時,沒有使用握緊的拳頭,而是一次更危險的打擊。他使用的是手掌的硬緣,從腰部向上發力,自下而上砸在了對方的鼻子上。假如普賴斯沒有牛一般的力氣,不經常打架鬥毆的話,他會被打翻在地並失去知覺。

  腦外科醫生保羅·威利斯大夫作證完畢後離開了證人席。他沒有遇到范西塔特的詢問,但聖安妮路醫院的梅爾羅斯大夫就不同了。

  「告訴我,梅爾羅斯醫生,在那個星期二下午五點至五點半,當你檢查普賴斯先生的鼻子時,鼻孔里有沒有血?」

  「有,出血了。」

  「已結塊還是仍是液態?」

  「兩者都有。鼻孔底部附近有血塊小片,但再往上的血呈液態。」

  「而且你發現鼻樑有兩處骨折,軟骨被推向了一側?」

  「是的。」

  「所以你矯正鼻骨、矯正鼻樑並把鼻子固定住,為的是讓它自然痊癒?」

  「是的,我是這麼做了。」

  「假如傷員在去醫院之前,曾經不顧疼痛,愚蠢地試圖自行矯正鼻子,那是否會引起新的出血?」

  「會的。」

  「那樣的話,在看到那個鼻子時,你能說它是幾個小時之前遭受的損傷?」

  「數個小時之前,當然了。」

  「嗯,是三個小時?十個小時?還是更長時間?」

  「這很難說。說不準確。」

  「那我給你一種可能性。星期一晚上,一個年輕人出門去,在酒吧里喝得爛醉,在回家路上想在水溝里小便。結果他被一塊不平整的街沿石絆了一下,臉朝下重重地倒向停在路邊的一輛建築工程卡車的後板上,因此摔破了鼻子。那樣的話,是否能造成你所看見的損傷?頭天晚上的?」

  「有可能。」

  「嗯,梅爾羅斯大夫,是或者不是?是可能的嗎?」

  「是的。」

  「謝謝你,大夫。沒有其他問題了。」

  范西塔特現在是在對喬納森·斯坦法官說話,照本宣科,但清楚響亮。他說的是:這就是我的當事人所講述的確切情況,而且如果他不改口,我們雙方都知道控方是不能推翻的。

  在法庭後方,傑克·伯恩斯不由得暗暗叫苦。梅爾羅斯為什麼不堅持那損傷不可能在治療的四個小時之前造成?這沒人知道。認真誠實的醫生真是討厭。

  保羅·芬奇先生是取證室的頭頭。他不是警官,因為多年來倫敦警察廳都根據合同讓平民科學家承擔司法取證工作。

  「你從被告合住的那套公寓裡收集了大量衣物?」范西塔特問道。

  「是的,我收集了。」

  「還有受害人遭襲擊時所穿戴的每一件衣物?」

  「是的。」

  「而且你應用最先進的技術對每一件物品進行了檢查,為的是想在一處衣物里發現來自於另一處衣物的任何纖維?」

  「是的。」

  「那麼有沒有這種痕跡?」

  「沒有。」

  「你還收到了一件沾有乾涸血跡的T恤衫?」

  「是的。」

  「還有來自我的當事人普賴斯先生的一份血樣?」

  「是的。」

  「它們是否相符?」

  「是的。」

  「T恤衫上是否還有其他人的血液?」

  「沒有。」

  「你是否收到來自天堂路地段人行道或者青林園小區的血樣?」

  「沒有。」

  「你是否收到來自法羅路上的一輛建築工程卡車下面或者附近的血樣?」

  芬奇先生完全被搞糊塗了。他朝那把長凳看了一眼,但沒能得到任何提示。伯恩斯偵緝督察把腦袋埋在雙手裡。森德蘭小姐看起來也愛莫能助。

  「法羅路?沒有。」

  「很好。沒有其他問題了。」

  漢密爾頓法醫用他那歡快而又自信的語氣敘述了屍體解剖的報告。死亡原因,他說,是由於腦部被皮靴多次踢打,導致腦幹嚴重受損。

  「在解剖時,」詹姆斯·范西塔特問道,「你是否檢查了屍身上的每一處?」

  「當然了。」

  「包括右手?」

  漢密爾頓先生查看了一下筆記。

  「關於右手我沒有提到。」

  「是因為右手沒有損傷嗎?」

  「原因必然如此。」

  「謝謝你,漢密爾頓先生。」

  與專業人員不同,那位遛狗的年長的惠特克先生有點緊張。他的服飾是精心挑選的,運動衣上掛著皇家炮兵部隊的徽標。他有這個權利:在部隊服役時,他曾經是一名炮手。

  當初在老人俱樂部里,聽說他要為一樁謀殺案的預審出庭作證時,大家曾十分激動,而且對立下大功又感到迷惘的米奇也倍加寵愛。

  他向以森德蘭小姐為首的控方人員描述,他是如何在黎明剛過時帶米奇進行每日一次的散步的,後來由於擔心要下雨,他又是如何穿過一個缺口進入到有牆隔開的那塊廢棄地,抄近路回家的。他還解釋了自由奔跑的米奇是如何叼著一件物品跑回到他身邊的。那是一隻錢包,所以,在回憶起星期五報紙上登載過的請求時,他帶著錢包去了多佛爾街警署。

  當他講述完後,另一個人站了起來,是那個身穿高檔西服的人。惠特克先生知道他代表著站在被告席上的壞人。在惠特克的年輕時代,那些壞人是會被絞死的,他們是社會的渣滓。所以這個人是敵人。但他非常友善地示以微笑。

  「夏日早晨的最好時光?涼爽、安靜,附近沒有人吧?」

  「是的。所以我很喜歡。」

  「我也是。我以前也常常帶著我的傑克羅素梗去散步。」

  他又微笑了,真的很友好。畢竟不是一個很壞的傢伙。雖然米奇是一條雜種獵狗,但惠特克先生以前當公交車司機時,也曾有過一條傑克羅素梗。那個金髮男人可能也不是那麼壞。

  「那麼,你在穿越那塊荒地時,米奇在自由地奔跑?」

  「是的。」

  「那麼,它就是在那個時候突然回到你身邊,嘴裡叼著一件東西?」

  「是的。」

  「你是否確切地看見了它是在什麼地方發現那個物品的?」

  「沒有確切看見,沒有。」

  「是否有可能,譬如說,在距籬笆十碼處?」

  「嗯,當時我在那塊地的二十碼縱深處。米奇從我身後過來。」

  「那麼,它有可能是在距鐵皮籬笆十碼處發現了錢包?」

  「是的,我認為應該是這樣的。」

  「謝謝你,惠特克先生。」

  這位老年人被搞糊塗了。一名引座員向他招手,讓他離開證人席。怎麼回事?他被引到法庭後方並找了個座位坐下。

  指紋技術也是倫敦警察廳承包給平民專家的一項工作。其中一位專家是克利夫·亞當斯。

  他描述了交給他的那隻錢包;他發現的三組指紋;他如何消除了發現者——惠特克先生的那一組,和屬於已經死去的錢包主人的那組指紋,以及第三套指紋與哈利·科尼什的指紋是如何精確匹配的。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有任何污漬嗎?」

  「有一些。」

  「污漬是怎樣造成的,亞當斯先生?」

  「嗯,一枚指紋覆蓋到另一枚指紋上會造成一處污漬,那就不能作為證據。與另一處表面相摩擦也會造成污漬。」

  「如同衣袋的內面嗎?」

  「是的。」

  「哪些指紋最清晰?」

  「惠特克先生和科尼什先生的。」

  「這些指紋是在錢包的外面?」

  「是的,但科尼什的兩枚指紋在裡面,內表面。」

  「那麼,當惠特克先生拿著錢包的時候,他的指紋留在了錢包的塑料面上,而且沒有被塞進過繃緊的口袋裡,因此沒有被弄髒過?」

  「應該是這樣。」

  「那麼,科尼什先生的指紋也是以同樣的方式留下的,而且也保留得相當清晰,因為此後錢包沒有與衣袋的內袋發生過摩擦?」

  「應該是這樣。」

  「如果一個人在逃離搶劫現場後打開錢包,抽去裡面的所有內容,然後塞進他的牛仔褲後袋裡,這樣會在錢包的塑料外表面上留下他清晰的指紋?」

  「是的,會留下。」

  「但是那種斜紋布織物、繃緊的牛仔褲口袋和奔跑的運動,會在——譬如說——半英里距離內,使得指紋變模糊嗎?」

  「也許會有那種作用。」

  「那麼,這個人在奔跑了半英里後,為了扔掉錢包,用食指和拇指從屁股口袋裡把它抽出來,他只會留下被你所發現的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是的。」

  「但是,如果冒出來一個發現錢包的人,並在錢包的塑料表面留下他自己的指紋,他不會污損上述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我認為他也許會污損。」

  「你看,你的報告中說,指紋有些污漬,被新鮮的指紋所覆蓋,那有可能來自於另一隻手。」

  「它們只不過是污漬。污漬下面的指紋也可能是錢包主人的,或者是科尼什的。」

  在法庭的後方,傑克·伯恩斯一陣慌亂。維里蒂·阿米蒂奇小姐,她曾經在花店的地上撿起過這隻錢包。

  「亞當斯先生,這隻錢包是半個月前的星期二下午剛過兩點時,從死者的衣袋裡被掏走的。星期三相同時刻或此後不久,科尼什先生被警察拘留了。他一定是在那段二十四小時的時間內把指紋留在了錢包上?」

  「是的。」

  「但錢包在星期天上午才被發現。它肯定在那片草地上躺了四天半到五天半。然而指紋卻相當清晰。」

  「沒有發現水漬,先生。在晴朗乾燥的條件下,那是完全可能的。」

  「那麼,你能否確切說明,科尼什先生的指紋是在星期二下午還是在星期三上午留在錢包的塑料面上的?」

  「不能,先生。」

  「星期三上午,兩個年輕人沿著曼德拉路行走,這時候他們看見一隻錢包躺在水溝邊。在常人都會有的好奇心的驅動下,其中一人停下腳步,把它撿了起來。他打開錢包看看有什麼。但裡面一無所有,既沒有錢,也沒有紙片。那是一隻廉價的錢包,一文不值。他舉起錢包,高高地扔過了分隔曼德拉路與某片荒地的鐵皮隔離欄;它落在了大約十碼之外的青草叢中,直至星期天上午被一條狗發現。可能嗎?」

  「我認為應該有可能。」

  「是或不是,亞當斯先生?當時的指紋是否與你所發現的指紋相符?」

  「是的。」

  又是一條給喬納森·斯坦法官的信息。哈利·科尼什打算堅持的事情發生了,而且他那套關於把自己的指紋留在錢包上的解釋是完整的。喬納森·斯坦法官若有所思地低頭做著筆記。

  剩下來的證人是維吉·帕特爾先生。他的兩份指認和證詞毫不含糊。森德蘭小姐一步一步地引導他的證詞。在後方,伯恩斯放鬆了。他將會獲得勝利。范西塔特站起身來。

  「帕特爾先生,你是一位誠實的人。」

  「是的。」

  「一個人,假如他認為——僅僅是認為——他也許犯了一個錯,那麼他是不是會驕傲自大到否認犯錯的可能性?」

  「我希望不會。」

  「你在證詞中說,你相當清楚地看見了普賴斯先生,因為他正面朝著你。」

  「是的。他在我的右邊,透過商店的玻璃,大半個面孔朝著我。」

  「但他也是面朝著受害人。也就是說,受害人是背朝著你。所以你後來無法幫助辨認他的臉部。」

  「是的。」

  「你還說,第二個搶劫者——對此你認為是科尼什先生——正站在受害人的身後。他肯定也是背對著你的?」

  「嗯,是的。」

  「那你怎麼能看見他的面孔?」

  帕特爾先生看上去有點擔心。

  「當時我沒有看見。直到後來他們圍著倒在地上的人,繞圈子開始踢他。」

  「帕特爾先生,假如你用腳踢地上的某個人,你的眼睛會看什麼地方?」

  「嗯,當然是那個人了。」

  「也就是說,朝下看?」

  「是的。」

  「請法庭寬容,先生。科尼什先生,你可以站起來嗎?」

  哈利·科尼什在被告席上站了起來,把他銬住的獄警們也跟著站起身來。斯坦法官看上去顯得驚訝,但范西塔特沒有停頓。

  「科尼什先生,請你看著自己的腳。」

  科尼什照著做了。他那一頭直發垂落下來形成了一道屏風,從法庭內的各個角度都無法看清他的臉部。庭內一片寂靜。

  「請坐,科尼什先生。」范西塔特說。然後,他相當溫和地對小商店老闆開始說話。

  「帕特爾先生,我假設,你在三十碼距離外見到了一個留著齊耳長發、臉色灰黃的瘦個子男人。第二天,當你看到一個留著齊耳長發、臉色灰黃的瘦個子男人的照片時,你便以為那肯定是同一個人。是那麼回事吧?」

  「我想是吧。」維吉·帕特爾咕噥著說。伯恩斯試圖去捕捉他的眼光,但沒有成功。他不敢與別人對視。他已經受到了恫嚇,伯恩斯絕望地想。有人已經向他發過警告了,半夜裡,一個靜靜的聲音提醒他要為老婆孩子著想。哦,天哪,這種事情又來了。

  「現在,關於普賴斯先生。你去海布里看過阿森納隊的比賽嗎,帕特爾先生?」

  「沒有,先生。」

  「嗯,在那個悲慘的日子,你從馬路對面看過去,看到的是一個剃著光頭、身材粗壯的白種年輕男子,不是嗎?」

  「是的。」

  「而如果你去海布里看阿森納隊的比賽,你會看見上百個那樣的人。在倫敦北部的公路上,每天那百分之五十的追逐著其他司機的白色麵包車裡,如果你透過這些汽車的擋風玻璃看,又會有上百個那樣的人。而且你知道他們是怎樣穿戴的嗎,帕特爾先生?藍色牛仔褲,通常很髒,還有寬皮帶和沾滿塵土的T恤衫。這差不多是一種制服了。那樣的人你以前見到過嗎?」

  「見到過。」

  「倫敦市內滿街都有吧?」

  「是的。」

  「在電視裡,看到外國警察在對付英格蘭足球流氓的鏡頭時,我們全都感到羞辱,是嗎?」

  「是的。」

  「帕特爾先生,受害人不可能是像你所描述的那樣拳打襲擊者。那會使他的右手手指關節擦傷,很可能會造成他的手部骨頭青腫。我猜你見到他舉起了右手,很可能是為了擋開他認為是朝著他來的一次襲擊。那是不是你所看到的?」

  「是的,我想那有可能。」

  「但如果你會犯下這種差錯,難道你不會也犯了在三十碼距離處看不准人臉的差錯嗎?」

  伯恩斯用雙手抱住自己的頭。不管是誰對這位嚇壞了的小店老闆吩咐了什麼,都做得相當成功。帕特爾並沒有從警方撤回所有合作,不然他將被當作一個敵對證人。他只是把「絕對」改為「可能」,把「確切」改成「也許」。「也許」是不夠的;陪審團不能靠「也許」去認定有罪。

  當可憐的帕特爾先生離開證人席後,森德蘭小姐對斯坦法官說:「這是檢察院起訴的案件,先生。我們將按謀殺指控向刑事法院申請囚禁。」

  地方法官朝詹姆斯·范西塔特揚起了眉毛。這兩個人都知道下一步是什麼。法庭內靜得連一枚針掉落也能聽見。

  「地方法官先生,我們都知道法律實踐的意義和重要性。你必須具有足夠的證據,據此,如果沒有自相矛盾的話……」范西塔特拖長最後一個單詞的語調,為的是強調這是極不可能的,「……一個公道的陪審團,在正確的引導之下,才能公正地定罪。

  「而這裡並非如此,先生。控方曾有三件真正的證據。帕特爾先生、受傷的鼻子和錢包。帕特爾先生顯然是一位完全誠實的人,他得出的結論是,他把兩個僅僅是長相相似的人,認作是他那天下午見到的人了。

  「那就剩下普賴斯先生的破鼻子,以及科尼什先生留在一隻被扔掉的空錢包上的指紋了。先生,雖然今天在這裡的你並不會特別介意在另一個日子另一個法庭里會如何判定,或者確實不會介意辯方在本案中的明顯的觀點,但根據你的經驗,肯定相當清楚,關於鼻子和錢包的指控將會遭到廣泛且強烈的駁斥。

  「對於受傷的鼻子和錢包有完全符合邏輯的解釋。我認為我們兩人都知道,陪審團不能萬無一失地作出判定。我必須請求撤銷起訴。」

  是的,喬納森·斯坦想,而且陪審團會看到你的當事人打扮得瀟灑整潔、西裝革履;陪審團永遠看不到這兩個殺人犯的記錄。你們將會被宣判無罪,並浪費大量的公眾時間和金錢。

  「雖然無奈,但我只能同意范西塔特先生。本案撤銷。釋放被告。」他說。由於對自己剛才不得不說的話感到十分厭惡,他隨即離席而去。

  「全體起立。」書記員喊道,但有點晚了,大多數人已經沖向大門。普賴斯和科尼什已被卸去手銬,他們試圖從被告席與范西塔特握手,但他昂首闊步從他們身邊經過,走向廊道。

  從三樓到一樓要花些時間:幾部電梯通常都很忙碌。傑克·伯恩斯剛好隨著第一批人群走了出來,他陰鬱而憤怒地瞪著雙眼。

  普賴斯和科尼什已獲得自由,他們昂首闊步從一部電梯裡出來,嘴裡罵罵咧咧,狂呼亂叫,一起走向大門。伯恩斯轉過身來。他們在相隔二十英尺距離時面對面。

  兩個歹徒不約而同地舉起僵硬的中指,挑釁地朝這位刑警上下亂比畫。

  「你完蛋了,臭狗屎。」普賴斯尖叫。他們趾高氣揚地結伴走出大門踏上海伯利路,朝著他們占據的屋子走去。

  「不愉快吧。」他身邊一個靜靜的聲音說道。伯恩斯見到了那頭柔順的金髮、那雙慵懶的藍眼睛和那種優雅而自信的舉止,心頭湧起了對范西塔特及其一舉一動的厭惡。

  「我希望你感到自豪,范西塔特先生。他們殺害了那個善良的老人,就和我們現在站在這裡一樣,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托你的福,他們現在逍遙法外了。直到下一次再行兇。」他現在已是怒火中燒,甚至顧不得禮節了,「上帝呀,難道你為倫敦的闊佬們贏的官司還不夠多嗎?為什麼你還要為蠅頭小利來這裡提供法律援助,讓那兩個十惡不赦的歹徒逃脫法律的制裁呢?」

  范西塔特那雙藍色的眼睛裡沒有譏諷的神色,更像是同情。然後他做出了奇怪的舉動。他俯身在伯恩斯的耳邊輕聲說話。刑警聞到了一股高貴而稀有的香水味。

  「這也許會使你驚訝,伯恩斯先生,」那聲音耳語著,「但這與正義的勝利有關。」

  然後他就離開了,通過旋轉門走了出去。恰好在這個時候,一輛賓利轎車駛了過來。范西塔特把公文包扔進轎車后座,隨後鑽了進去。賓利汽車起動加速,從視線里消失了。

  「呸,勝利個屁。」伯恩斯怒吼道。

  正是午飯時間。他決定步行兩英里回警署去。走到半路時,他的傳呼機響了起來,是警署在呼他。他用手機回電。前台值班的一位同事接聽了。

  「有位老傢伙在這裡等著見你。他說他認識死者。」

  那人原來是一位年老的退休人員,而且是個土生土長的倫敦人。伯恩斯在一間接待室找到了他:在一塊「禁止吸菸」的警告牌下正安靜地抽著香菸。他們立即交談起來。他的名字是阿爾伯特·克拉克,「但大家都叫我諾比。」

  伯恩斯和諾比·克拉克面對面地坐在桌前。這位偵緝督察翻開筆記本。

  「為作記錄,請告訴我你的全名和地址。」

  在記載諾比居住的城鎮時,他停下了。

  「威爾斯登?那有幾十英里遠呢。」

  「我知道它在哪裡,」那位退休人員說,「我就住在那裡嘛。」

  「死者呢?」

  「當然也在那兒。那就是我們相遇的地方,不是嗎?」

  他是那種喜歡在陳述句後面加上一個不必要的疑問詞,把句子變成疑問句的倫敦人。

  「你遠道而來為的是告訴我關於他的事?」

  「似乎這樣才對,他已經死了。」諾比說,「你們應該去抓住打死他的那些歹徒。把他們關起來。」

  「我抓住他們了,」伯恩斯說,「法庭剛剛把他們放走了。」

  諾比·克拉克大吃一驚。伯恩斯從抽屜里找出一隻菸灰缸,老頭子把香菸掐滅了。

  「真是無法無天。我不知道我們這個國家將來怎麼辦。」

  「不止你一個人這麼覺得。好吧,談談那個死者。他叫什麼名字?」

  「彼得。」

  伯恩斯記了下來。

  「姓什麼?」

  「不知道。我從來沒問過他。」

  伯恩斯默默地等了一會兒。

  「我們認為,那個星期二他大老遠來倫敦東部,為的是把一些花放到本地公墓的一座墳上。那是他母親的嗎?」

  「不,他沒有雙親。自幼就沒了雙親,是個孤兒。在巴納多孤兒院裡長大。你說的肯定是他的梅姨了。她是他的監護人。」

  伯恩斯的腦海里出現了一個孤苦伶仃的小男孩,以及一位和善的婦女努力使他重新建立對未來生活的希望。在她去世二十年後,他依然在她生日時把鮮花放到她的墳前。十八天前的這次獻花,要了他的命。

  「那麼你是在哪裡遇見這位彼得的?」

  「俱樂部。」

  「哪個俱樂部?」

  「社會服務管理局。我們坐在一起,每星期都那樣。他們給我們椅子。我有關節炎,他有條瘸腿。」

  伯恩斯能想像出他們坐在社會服務管理局裡,等待其他領取的人群漸漸退去。

  「那麼在你們坐著等待的時候,你們聊天嗎?」

  「是的,聊了些。」

  「可你從來沒問過他姓什麼?」

  「沒有,他也從來沒問過我,不是嗎?」

  「你去那裡是領取養老金吧?他去那裡幹什麼?」

  「殘疾撫恤金。他可以領取百分之三十的殘疾撫恤金。」

  「是那條腿。他有沒有說起過腿是怎樣弄殘的?」

  「當然說過。他當過兵。在空降兵部隊。有一次夜間空降,遇上大風,把他摔向一堆岩石。降落傘拖著他在亂石堆里翻滾了半英里。當戰友們找到他時,他的右腿已經粉碎性骨折了。」

  「他失業了嗎?」

  諾比·克拉克不屑一顧。

  「彼得?從來沒有。不屬於他的錢,他一分也不會拿。他是個守夜人。」

  當然。孤身居住,孤身工作。沒人會上報他的失蹤。而且碰巧他工作的那家公司在八月份放假歇業了。討厭的八月份。

  「你怎麼知道他死了?」

  「報紙。他的死訊刊登在了《標準晚報》上。」

  「那是九天之前登載出來的。你為什麼等了那麼久?」

  「八月份。八月份我總是要去懷特島的女兒家住上兩個星期。昨晚才回來。真高興回到城裡,海上的大風差點要了我的老命。」

  他輕輕咳了一聲,又點上一支香菸。

  「那你是怎麼會看到九天前的一張報紙的?」

  「土豆。」

  「土豆?」

  「馬鈴薯。」諾比·克拉克耐心地說。

  「我知道土豆就是馬鈴薯,諾比。但土豆與死者有什麼關係?」

  作為回答,諾比·克拉克把手伸進夾克衫側面的口袋,取出一張撕破了的舊報紙。那是九天前的《標準晚報》的第一版。

  「今天上午我去一家蔬果店買土豆。回到家,打開土豆的包裝,他就在廚房桌子上盯著我。」

  一家老式的蔬菜水果店。用舊報紙包裝土豆。從這張沾有泥土的報紙上可以看到,跛腳男子臉朝上凝視著。在背面,即第二版,就是那篇詳細報導,包括「多佛爾街監獄」伯恩斯偵緝督察的聯繫方式。

  「所以我就直接過來了,不是嗎?」

  「讓你搭車回家好嗎,諾比?」

  這位退休職員高興了。

  「有四十年沒坐警車了,告訴你,」他慷慨大方地補充說,「那時候我們曾經有過真正的警察。」

  伯恩斯打電話給盧克·斯金納警長,讓他帶上從死者口袋裡取出來的那把拴有紅絲線的鑰匙,並把汽車開到前面來。

  在了解了當地社會服務管理局的詳細地址後,他們把諾比·克拉克送到了他的家門口,然後驅車去管理局。那裡快要關門了,但辦事員很通情達理。伯恩斯晃了晃他的警察證件,要求找主任說話。

  「我在找一個人。名叫彼得。姓氏不詳。中等身高、中等身材、灰白頭髮、年齡在五十到五十五歲之間。以前常常坐在……」他打量了下周圍。牆邊有幾個座位。「那裡,與諾比·克拉克一起。有印象嗎?」

  管理局不是閒聊的地方,至少隔著櫃檯和鐵柵的辦公室職員與外面領取年金的人是不太會閒談聊天的。最後,一位女職員回想起是有那麼一個人。彼得·本森?

  餘下的工作交給了電腦。管理局主任在鍵盤上輸入彼得·本森的姓名,查到他的檔案。由於騙取社保的事情常有發生,因此多年來申請人一直被要求附上照片。現在,電腦螢屏上出現的是一張小小的證件照,但這已經足夠了。

  「地址?」伯恩斯問道。斯金納把它記了下來。

  「他差不多已經有三個星期沒來這裡了,」辦事人員說,「很可能去度假了。」

  「不,他死了。」伯恩斯說,「你們可以關閉他的檔案了。他再也不會來了。」

  「你能肯定嗎?」主任問道,顯然是在擔心謠傳,「我們必須得到正式通知。」

  「不可能的。」伯恩斯說,「忘了他吧。」

  翻閱倫敦黃頁並詢問了幾位鄰居之後,兩位刑警找到了那個地址。它在另一個住宅小區里,是位於四樓的一室一廳小公寓。電梯已經壞了,他們踏上樓梯,進入公寓。

  這是一套破舊的公寓,但很整潔。室內已經積了三個星期的灰塵,窗台上有幾隻死蒼蠅,但沒有腐爛發霉的食物。洗滌過的盤子和杯子擱在水槽旁邊的滴水架上。

  床頭邊的一隻抽屜里有一些零星的部隊紀念品,其中還有包括軍功勳章在內的五枚獎章,那是授予戰鬥英雄的。書架上的圖書都是翻舊了的平裝本,牆上的裝飾畫也是些印刷品。伯恩斯最後在客廳牆面上的一張鑲有鏡框的照片前停下了腳步。

  照片裡有四個年輕人,對著照相機鏡頭微笑著。背景看上去像是沙漠裡的一條壕溝,一邊還有一座古舊的石頭堡壘。照片下面印著「米爾巴特,一九七二年」。

  「米爾巴特是什麼?」斯金納問,他已經走過來站在了伯恩斯身後。

  「一個地方,一個小村莊。在佐法爾省,位於阿拉伯半島最東端的阿曼。」

  年輕人都穿著沙漠偽裝服。其中一人戴著一條格子的阿拉伯布頭巾,用兩條黑帶子扎著。另三個人戴著沙色貝雷帽,帽子上有帽徽。伯恩斯知道,如果手頭有放大鏡,他就能夠分辨出帽徽裡帶翼匕首圖案上面的三個字母,和下面三個簡短的單詞。

  「你是怎麼知道的?」斯金納問。

  「女王曾來過一次德文郡。當時我在皇家警衛團值勤。特別空勤團部隊派了兩個人來協助我們。警衛值勤會有長時間的等待。我們都談起了往事。他們告訴了我們關於米爾巴特的事件。」

  「那裡發生了什麼事?」

  「一次戰役。那裡發生了一場戰爭。一場秘密戰爭。南葉門的恐怖分子跨過國境進入阿曼,想推翻阿曼蘇丹。英國派去了陸軍訓練團。一天,一支由三四百名恐怖分子組成的武裝力量,向米爾巴特的那個村莊和要塞發起進攻。守衛在那裡的是英國特空團的十名官兵和來自當地的一群應徵士兵。」

  「誰贏了?」

  伯恩斯伸出一根手指指向照片。

  「他們贏了。當然。損失了兩名戰士,在打死、打傷一百多個恐怖分子之後,突出重圍轉移了。」

  照片中三個人站著,第四個人單膝著地蹲在他們前面。這是二十四年前,在一個被遺忘了的沙漠村莊的合影。前面的人是士兵;他後面是一名中士、一名下士以及他們的年輕軍官。

  斯金納走上前,用手輕敲蹲著的士兵。

  「是他,彼得·本森。可憐的傢伙。經歷了那麼多場槍林彈雨,卻在埃德蒙頓被踢死了。」

  伯恩斯已經辨明了這個士兵的身份。他正凝視著軍官。柔軟的金髮上面戴著一頂貝雷帽,一雙傲慢的藍眼睛因陽光的照耀而眯縫了起來。而這名年輕的軍官,正打算退伍回家去上法學院,並在四分之一世紀後,成為一位全國著名的大律師。斯金納已經把他們聯繫在了一起,他在伯恩斯耳邊深深吸了一口氣。

  「我不明白,」這位偵緝警長說,「歹徒踢死了他的戰友,他還千方百計把他們放走。」

  伯恩斯似乎能夠感覺到迴響在他耳邊的那種公學畢業生的細語聲。

  「這也許會使你驚訝,伯恩斯先生……」

  隔著幾十年的歲月看這四位年輕勇士的面孔,傑克·伯恩斯這時候才明白,說話故意慢吞吞的大律師並不是在談論「舊貝利」(刑事法院)的正義,而是《舊約》里的正義。

  「傑克,」在他身邊依然感到迷惑的年輕警長說,「現在普賴斯和科尼什重新獲得了自由,要是中士和下士遇到他們,會發生什麼呢?」

  「別問,小伙子。你可不會想知道。」

  第二十四天,星期四

  在赫里福德基地附近,特別空勤團在其專用的一塊土地上舉行了一次葬禮。一位老兵的遺體入了土。在場的軍號手吹響了《最後崗位》;墓穴上空還鳴響了禮炮。大約有十幾個人參加了這次葬禮,其中包括一位著名的大律師。

  那天晚上,人們在倫敦東部旺斯特德沼澤地附近的湖邊發現了兩具屍體。它們被認出是馬克·普賴斯先生和哈利·科尼什先生。負責驗屍的法醫病理學家認為,那兩個人都是被勒死的,而且兇器極不尋常,好像是鋼琴絲。該案件的調查隨即展開,但永遠都沒有結案。

  [1] 伊迪·阿敏(1926—2003):20世紀70年代的烏干達前軍事獨裁者,曾任第三任烏干達總統。

  [2] 滴水嘴獸:是西方中世紀哥德式建築物上的雨漏,位於輸水管道噴口終端,一般是動物或鬼怪的模樣。許多中世紀的大教堂上都有,其中最著名的是巴黎聖母院上的。

  [3] 《智多星》是英國BBC電視台的一檔老牌智力問答節目,自1972年開播以來長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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