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官
2024-10-08 06:42:50
作者: 汪曾祺
(出《聊齋志異》)
《聊齋志異·郭安》記的是真人真事,不是鬼狐故事,沒有任何誇張想像,藝術加工。
孫五粒有個男傭人。——孫五粒原名孫秠,後改名柏齡,字五粒。孫之獬之子,孫琰齡之兄,明崇禎六年舉人,清順治三年進士。歷任工科、刑科給事中,禮部都給事中,太僕寺少卿,遷鴻臚寺卿,轉通政使司左通政使。孫家一門顯宦,又是淄川人,和蒲松齡是小同鄉。在淄川,一提起孫五粒,是沒有人不知道的,因此蒲松齡對他無須介紹。但是外地的後代的人就不知孫五粒是誰了,所以不得不嚕囌幾句。——這個男傭人獨宿一室,恍恍惚惚被人攝了去。到了一處宮殿,一看,上面坐的是閻羅王。閻羅看了看這男傭人,說:「錯了!要拿的不是此人。」於是下令把他送回去。回來後,這男傭人害怕得不得了,不敢再一個人住在這間屋子裡,就換了個地方,住到別處去了。
另外一個傭人,叫郭安,正沒有地方住,一看這兒有空屋子空床,「行!這兒不錯!」就睡下了。大概是帶了幾杯酒,一睡,睡得很實。
又一個傭人,叫李祿。這李祿和那被閻王錯勾過的男傭人一向有仇,早就想把這小子宰了。這天晚上,拿了一把快刀,到了空屋裡,一看,門沒有閂,一摸,沒錯!咔嚓一刀!誰知道殺的不是仇人,是郭安。
郭安的父親知道兒子被人殺了,告到當官。
當時的知縣是陳其善。
陳其善是遼東人,貢士。順治四年任淄川縣知縣。順治九年,調進京,為拾遺。那麼陳其善審理此案當在順治四—九年之間,即一六四七—一六五二,距現在差不多三百三十年。
陳其善升堂。
原告被告上堂,陳其善對雙方各問了幾句話。李祿供認不諱,是他殺了郭安。陳其善沉吟了一會,說:「你不是存心殺他,是誤殺。沒事了,下去吧。」郭安的父親不幹了,哭著喊著:「就這樣了結啦?我的兒子就白死啦?我這多半輩子就這一個兒子,他死了,我靠誰呀?」——「哦,你沒有兒子了?這麼辦,叫李祿當你的兒子。」郭安的父親說:「我幹嘛要他當我的兒子呀?——我不要,不要!」——「不要不行!退堂!」
蒲松齡說:這事兒奇不奇在孫五粒的男傭人見鬼,而奇在陳其善的斷案。
(汪曾祺按:孫五粒這時想必不在淄川老家。要不然,家裡奴僕之間出了這樣的事,他總得過問過問。)
濟南府西部有一個縣,有一個人殺了人,被殺的那人的老婆告到縣裡。縣太爺大怒,出簽拿人,把兇犯拘到,拍桌大罵:「人家好好的夫妻,你咋竟然叫人家守了寡了呢!現在,就把你配了她,叫你老婆也守寡!」提起硃筆,就把這兩人判成了夫妻。
濟南府西縣令是進士出身。蒲松齡曰:「此等明決,皆是甲榜所為,他途不能也。」——這樣的英明的判決,只有進士出身的官才作得出,非「正途」出身的縣長,是沒有這個水平的。
不過,陳其善是貢生,不算「正途」,他判案子也這個樣子。蒲松齡最後讚嘆道:「何途無才!」不論由什麼途徑而做了官的,哪兒沒有人才呀!
一九九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