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中間勢力的活躍與分化
2024-10-02 04:37:04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抗戰勝利後的中國一度出現了和平民主的氣象,尤其是在政協召開前後,國民黨為了改善自己在國內外的形象,爭取社會各界和美國的支持,一度放鬆了政治管制,言論較為自由,組黨在相當程度上也不再違法,從而使得黨派活動空前活躍,出現了一百餘個大大小小的黨派,使戰後初期的中國成為繼民國初年之後出現的第二個黨派活動的活躍時期。這些黨派的政治態度和立場各有區別,但其政治地位大體處於國共兩黨之間,因此當時被稱為國共兩黨之外的第三方面,也即習慣所稱的中間勢力或中間黨派。
中國民主同盟是中間勢力在政治上最重要的代表性力量。1941年,中國民主同盟在重慶成立,成為「國內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黨派一初步結合」。民盟成立後,提倡實踐民主精神,加強國內團結,厲行法治,尊重自由,並站在反對黨的立場上,對國民黨的政策多有批評,著重在要求國民黨結束一黨訓政,開放政權,實行民主政治。民盟自稱是「一個具有獨立性與中立性的民主大集團。所謂獨立性,是說它有它獨立的政綱,有它獨立的政策,更有它獨立自主的行動。所謂中立性,是說它介在中國兩大政黨對峙的局面中,是兩大對峙力量組織中間的一種,要求它保持不偏不倚的謹嚴態度,不苟同也不立異,以期達到國家的和平、統一、團結、民主。」抗戰勝利後,面對國內新的政治形勢,民盟在1945年10月召開的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我們當前惟一的責任是實現中國的民主,是把中國造成一個十足道地的民主國家。」大會通過的民盟綱領,全面闡述了民盟的各項主張。政治上,提出保障人民基本自由,實行憲政,厲行法治,實行地方自治,並實行國會制、內閣制、普選制的政治制度;經濟上,提出保障人民經濟平等,發展社會生產力,制定統一經濟計劃,以漸進方式完成土地國有,獨占性企業概以公營為原則,其他一切企業均可由私人經營;軍事上,提出軍隊屬於國家,禁止軍隊中成立黨團組織,現役軍人絕對不得干預政治,並不得兼任行政官吏等主張。大會選舉張瀾、黃炎培、張君勱、左舜生、羅隆基、梁漱溟等18人擔任民盟中央常委,並推舉張瀾擔任主席,左舜生擔任秘書長(青年黨退出民盟後,梁漱溟擔任秘書長)。此後民盟的組織有較大發展,至1947年11月民盟被迫解散前,共有總支部5個,分支部46個,盟員總數22000多人。羅隆基認為:「這時候的民盟已經初步地走上了中國資產階級單一的獨立的政黨的途徑了。它在中國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中有它的代表性,亦有它相當的影響。除國民黨和共產黨以外,它的確是中國惟一的有代表性的政治集團。」
民盟最初是由所謂三黨三派聯合組成。三黨為青年黨、國社黨和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即第三黨,1947年5月改稱農工民主黨),三派為救國會、職教派和鄉建派。各黨派成員以個人身份加盟,其原有組織仍得以保留,民盟決議實際上對加盟各黨派並無約束力。隨著盟務的發展,無黨派盟員的數量也在增加,但最早組成民盟的三黨三派在盟內仍有較大的影響力。如何處理盟內各黨派之間的關係,是民盟面臨的重要問題,也是民盟不同於其他政黨的特點之一。在民盟最初成立時,青年黨有較大的力量,他們也因此在盟內占據著重要地位。抗戰勝利後,出於歷史和現實的考慮,青年黨傾向於與國民黨合作,在國民黨既有統治下獲得政治參與權,而民盟不少領導人傾向於與中共合作,共同迫使國民黨結束訓政,開放政權,實行民主,民盟內部的政治立場出現分歧。同時,為了實際的政治利益,青年黨亦不願作為民盟成員而影響自己在參政時的席位,因此,1945年底,青年黨退出民盟,獨立活動。為了解決民盟內部之黨派關係問題,1946年4月,民盟中常會通過《調整盟內黨派問題施行辦法》,規定加盟黨派應負下列義務:(1)接受本盟之政治主張,並遵守組織規章,服從決議;(2)對政治上之重大意見向政府提出者,應建議本盟提出,不得以其黨派之名義自行向政府交涉;(3)所主持之言論機關,對於本盟或盟內黨派不得有所詆毀或攻擊;不得在盟內收攬盟員參加其組織。儘管如此,由於民盟還未將加盟黨派完全融合為一體,組織基礎不夠穩固,而且參加民盟的各黨派之間認識不盡一致,難免有不同的聲音出現,又無法完全以紀律約束盟員的行動,為民盟的穩定發展留下了隱患。直到民社黨(原國社黨)因參加制憲國大而退盟,導致民盟又一次分裂後,民盟的內部關係才得以較為穩定。
戰後出現的一大批黨派中,與民盟政治主張相似的中間黨派主要有:
中國民主建國會。以遷川工廠聯合會為中心的部分工商界人士和以中華職業教育社為中心的部分文教界人士組成,於1945年12月16日在重慶成立。政策主張為:政治上主張和平統一,民主集中,政府充分尊重人民自由,各黨派以國家利益為前提,相忍相讓,通過政治民主化達成軍隊國家化;經濟上主張有民主的經濟建設計劃,在計劃指導之下的充分企業自由,用和平合理的手段解決土地問題;組織上不採領袖制,而采分工負責制,重大事宜以合議制決定;推胡厥文、章乃器、黃炎培、施復亮、李燭塵等為民建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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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促進會。以上海文教界人士和部分工商界人士組成,於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成立,「以發揚民主精神推進中國民主政治之實踐為宗旨」,推馬敘倫、陳巳生、王紹鏊為常務理事。
九三學社。由部分文教科學界人士發起組成,於1946年5月4日在重慶成立,主張發揚五四時期民主與科學的精神,認為「中國今日,舍和平團結,實無救濟之策,而和平團結之能實現與否,端賴民主憲政之實施,故政治的民主與憲政的實施,實為救國要著」,並推潘菽、褚輔成、許德珩、涂長望等為理事。
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和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由國民黨內民主派組成,分別於1945年10月28日和1946年4月14日在重慶和廣州成立。前者由譚平山、陳銘樞、楊傑、柳亞子等任常務幹事,後者由李濟深任主席(在李未到任前,由蔡廷鍇代理主席)。1948年1月,這兩個組織合併,在香港成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由宋慶齡擔任名譽主席,李濟深擔任主席。他們主張改造國民黨,恢復其革命精神,並利用在國民黨內的各種老關係,聯繫與策動國民黨內的反蔣人士共同行動,並進行了一些軍事策反和建立武裝的工作。
一些戰前舊有的政黨,主要是青年黨和民社黨(原國社黨),戰後的活動一度亦較為活躍。
青年黨。成立於1923年,是除了國共兩黨之外,歷史最長、組織較為健全、黨員人數也較多的一個政黨,並一度加入民盟,在其中占據著重要地位。抗戰勝利後,青年黨提出「對於時局的主張」,要求「從速召集建國會議(或政治會議),以奠定團結基礎。其權限不必動搖國民黨之領導地位,但必須是以解決問題」;國民大會之召開,須在政治協商會議作詳密之協商;切實保障人民之基本自由。12月2-12日,青年黨在重慶召開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新黨章,提出「本黨本國家主義之精神民主政治之原則,內求統一與自由,外保安全與獨立,以建設全民福利的現代國家,並促進平等合作的世界為宗旨」。大會選舉曾琦為主席,李璜、左舜生、陳啟天、余家菊等為中央常委,陳啟天為秘書長。青年黨自稱是國共之外的中國第三大黨,有20餘萬黨員,但實際黨員人數不過萬餘人,組織分布主要在四川、西康、雲南、貴州等西南諸省。尤其是在四川,活動較多,組織亦較為健全。青年黨中央領導層長期奉曾琦、李璜、左舜生為三巨頭,其中曾琦在抗戰時期一度留在淪陷區,態度曖昧,形象欠佳,戰後「力主脫離民主同盟」;李璜多年來實際領導青年黨,「在黨內之勢力相當雄厚,該黨參加民主同盟及與中共採取聯繫,多為李璜所主張,故有左派之稱」;「左舜生則依違於曾、李之間,曾經聯李以排曾,復因不滿李之左傾領導,又聯曾以排李」。在戰後中國政壇,青年黨一度頗為活躍,他們頻頻發表政治主張,時而批評國民黨,時而又對共產黨表示不滿,並於1945年底退出中國民主同盟,極力與民盟爭奪中間勢力代言人的角色。在內戰爆發前,青年黨主張實行民主政治,滿足自己的參政渴求,對國民黨的批評居多;然而內戰爆發後,隨著國共關係的惡化以及青年黨和國共兩黨關係的變化,加之歷史的因素和現實的考慮,青年黨的政治態度逐漸向國民黨傾斜,黨內在如何處理國共關係問題上的原有分歧漸趨消失。國民黨出於政治利用的需要,極力拉攏青年黨,允諾其若干政治利益,而青年黨出於爭取更多參政席位的實際考慮,對國民黨也不再有公開批評。
民主社會黨,簡稱「民社黨」。該黨雖為戰後新成立的政黨,但其前身國家社會黨(領導人張君勱、張東蓀等)和民主憲政黨(領導人伍憲子、李大明等)早已存在。1946年8月,國社黨和民憲黨兩黨在上海召開代表大會,決定兩黨合併,成立民主社會黨,並推舉張君勱任主席,伍憲子任副主席。民社黨主張實行民主社會主義,也就是政治上的民主主義和經濟上的社會主義相結合。按其解釋,就是在國家本位的基礎上,實行英美式的政治民主和蘇俄式的經濟平等。民社黨的領導核心實為張君勱,其個人多年從事政治活動,但一直不得發展,並屢受國民黨的打擊迫害,最感痛苦者為「人民權利毫無保障」,因此,在政治民主和經濟平等兩者間,張君勱更看重前者,極力主張實行政治上的民主自由。在政協會議期間,張君勱力主限制國民黨的政治特權,實行西式議會民主政治,並主持起草政協憲草原則,將其定位於實行國會制、內閣制和省自治的民主制度,頗受國民黨之外的與會各方好評。張君勱本人一度成為戰後中間勢力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在爭取政治民主化的浪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因為如此,民社黨也一度為國民黨所看重,張君勱更是成為國民黨拉攏的主要對象之一。民社黨曾經企圖在國內政治鬥爭中保持中立。對國民黨,提出反對其一黨專政,指出其政治腐化,如國民黨實施政協決議,則予贊助,如在各地不阻礙本黨之發展,與之取友好態度。對共產黨,在目前力避文字上之攻擊,忠告其停止軍事行動或縮小範圍,在反對一黨專政、取消特務等方面取同一態度。對青年黨,保持以往私人往還及友好態度,在文字上對其取靜觀態度。對民主同盟,視為聯盟而非為政黨,暫不退出,惟須保持本身獨立,如有共同行動,應以明文約定者為限。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民社黨同樣不能保持自身的中立,也無法逃脫在國共兩黨之間作選擇的命運。除了與青年黨相似的歷史因素和現實考慮之外,張君勱還因其弟張嘉璈為國民黨高官而有了與國民黨無法擺脫的個人關係,在蔣介石內外交加的極力拉攏下,民社黨最終還是選擇了支持國民黨。民社黨決定參加制憲國大後,民盟認為「與本盟的政治主張顯有出入」,決議要求民社黨退盟。
中間勢力及其黨派的發展實際上伴隨著國共衝突而起。自國共兩黨在1927年分裂後,兩黨有著激烈的武裝鬥爭,同時兩黨對於中國社會及其發展道路也有各自不同的分析和認識,代表著不同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而在截然對立的國共兩黨之間,客觀上存在著第三方面,即中間階層或中間勢力,他們是中間黨派的社會基礎。按中間派理論家施復亮的解釋:「中國是一個落後的、農業手工業占優勢的小生產制的社會,階級分化還不十分尖銳,中間階層還占著全中國人口的絕大多數。民族企業家、手工業者、工商業從業員、知識分子(公教人員及自由職業者)、小地主、富農、中農(自耕農和一部分佃農)等,都是今天的中間階層。簡單說,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都是今天中國的中間階層。這些中間階層,都是中間派的社會基礎。」中間派就是在這樣的社會基礎上,要求在政治上實現英美式的民主政治,在經濟上發展民族資本主義,在思想上採取自由主義,在行動上追求和平改良,同時用民主的方式解決中國的問題。他認為:「國共問題的合理解決,中國政治的全面安定,和平、民主、統一的真正實現,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都必須有一個強大的中間派在政治上起著積極的甚至決定的作用。」張東蓀則對中間勢力的立場和責任作了更為詳盡的解釋。他認為,因為國際上存在著美蘇對立,反映到國內即存在著國共對立,中間勢力的責任就是進行調和折中,使國共兩者之間的對立趨於軟化。他提出:「中國必須於內政上建立一個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中間的政治制度,雖名為政治制度,當然亦包括經濟教育以及全體文化在內,自不待言。這個中間性的政制在實際上就是調和他們兩者,亦就是,在政治方面比較上多採取英美式的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同時在經濟方面比較上多採取蘇聯式的計劃經濟與社會主義。從消極方面來說,即採取民主主義而不要資本主義,同時採取社會主義而不要無產專政的革命。」對於國共兩黨的對立和鬥爭,他希望將「偏右者稍稍拉到左轉,偏左者稍稍拉到右轉,在這樣右派向左,左派向右的情形,使中國得到一個和諧與團結,並由團結得到統一」。為了給自己的存在和所能發揮的作用尋找理論和現實的依據,中間勢力有這樣的看法並不足奇,但這樣的看法實在是一種脫離實際的理想主義,他們對西式制度,尤其是蘇式制度的本質及其優劣的理解實在非常膚淺,以為實行了西式民主加蘇式計劃經濟,就可以實現政治民主和經濟平等,這無疑是一種空想,然而這卻是一種在當時的中間勢力及其黨派中頗為流行的空想,這種空想註定了中間勢力及其黨派對世界大勢尤其是中國國情認識之隔膜,註定了他們不可能有自己獨立發展的空間。
儘管中間勢力有其發展的理論依據,但在國共兩個大黨以武裝爭天下的情況下,在國民黨實行一黨訓政而不容其他黨派合法存在的政治環境下,中間勢力的政治結合在實際上受到強大的阻礙,無法得到自由發展的空間。戰後中間勢力一度有較大發展,是在較為特殊的情況和條件下出現的特例。因為剛剛經過八年戰爭,和平民主在戰後成為人心所向,國共衝突一度有所緩和,兩黨鬥爭的戰場一度由軍事轉移至政治,因此,國共兩黨都希望爭取中間勢力及其代表黨派的支持,以擴大自己的政治同盟,孤立對手;與此同時,美國為了確保其在東亞和中國的長遠利益,希望國民黨政權穩固,要求國民黨實行民主改革,開放政權,容納反對黨參政。這些因素一度為中間勢力的發展創造了較為有利的環境,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膨脹了中間勢力的政治意識和政治企圖,他們以國共之間的調人自居,幻想可以調和國共,實現自己的政治參與願望。在政協會議召開期間和國共兩黨圍繞召開制憲國大問題而爭執不下時,恰是中間勢力最為活躍的時期,而也只有在這時,他們對國共兩黨的同盟軍作用才得以較多地發揮。如時人所論:「近因共黨滋事,而美國又力主中國政治須為民主,故其他黨派逐級抬頭。現除國共兩黨外,民主同盟已成為第三個有力量之組織。如中國確向民主之途發展,民主同盟頗有前途。」
中間勢力企圖以調和國共矛盾和衝突,在國共兩黨之間左右逢源,為自身的發展和政治參與爭得一席之地,雖是在當時情況下惟一可行的抉擇,然而這一事實本身就說明了夾在國共兩強之間的中間勢力的無奈。20世紀上半葉中國歷史的發展,已經形成了國共兩黨相爭的大格局,而且國共兩黨各有自己較為完善的組織和社會基礎,尤其是兩黨均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在講求實力的政治原則之下,其他黨派難有活動的空間。從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觀察,改朝換代往往伴隨著暴力衝突,近代中國由傳統向現代轉型之艱難和各種矛盾交織糾葛之複雜,更加劇了這種衝突的激烈程度,使得中國當時缺乏引進西方民主制度的環境與條件。在這種特定的環境下,無論中間勢力有多麼美好的理想,在現實面前也難免碰壁。中間勢力提出的種種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建設主張,因為他們的在野黨特性而未能進入實踐過程,也無法獲得下層民眾的認可。他們多在上層活動,與下層民眾脫節,缺乏廣泛的群眾基礎,尤其是缺乏基層組織,很難影響政局的發展。何況,國民黨長期實行一黨訓政,不容其他黨派存在,也使中間勢力難以組成黨派進行實際的政治活動,在民眾中擴大影響。中間黨派多為匆匆成立,缺乏政治鬥爭的訓練,格於實際環境,也只能周旋於國共兩黨之間,並受制於國共兩黨的鬥爭。戰後中國的特殊環境,客觀上造成了中間勢力活動的空間,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間黨派的政治地位,但這不過是暫時的現象,中間勢力的發展實際並不決定於他們自身的努力或進取,而是取決於國共兩黨的態度、關係和力量對比。國共兩黨的政策走向實際上都不會受中間勢力的左右,在國共兩黨維持著合作關係並相持不下時,中間勢力及其黨派有其存在的必要。一旦國共兩黨的關係決裂,無論是否心甘情願,中間勢力都必須在兩黨中作一選擇,方才可以有所依靠;而一旦國共兩黨中有一方的力量占據了優勢,中間勢力獨立發展的空間也不復存在。他們自己對這一點也不無認識,如時人所論,「倘使內戰長期繼續下去,中國問題只有依靠武力來解決,那麼中間階層和中間黨派在中國政治上都不會有重要地位,也不會起什麼獨立的作用。」「蓋惟國共兩方具有力量,而此外則沒有。大局為此矛盾之兩大力量所支配,其他的人皆莫如之何。」
就戰後國共兩黨對中間勢力的爭取而言,由於國民黨長期實行一黨訓政,形成了惟我獨尊的理念,對於其他黨派一副居高臨下的態度,輕易不言讓步,因此中間黨派對國民黨仍具戒心。如章伯鈞所說:國民黨專政多年,優越感太濃。我敢武斷地說,他們的一切籌策,還是保持一黨專政。他們早已認定我們這些中間人都是左傾的,不要說我們不願右傾,就是你想投靠,他們也不會容納你。國民黨在其所擬對中間黨派的對策中曾提出應付各黨派的三項原則:(1)必須拆散各小黨派與中共聯盟之形勢,當盡力疏隔其與中共之關係,不使有任何形式之反政府聯盟可以產生;(2)採取對各小黨派開放,對中共抑壓政策;(3)拉攏各小黨派,增我外圍實力,以孤立中共。為此,應加強聯繫,有限度地滿足其要求(如言論自由,活動公開,參加各級民意機構)。但在實踐中,國民黨仍以老大自居,處處表現出對他黨的傲慢態度,即使是已經成為國民黨政治盟友的青年黨和民社黨對此亦頗多抱怨,在參加政府的名額和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選舉方面,對國民黨的一黨獨大做法屢屢表示批評。因此,中間勢力及其黨派在實際政治活動中更多地感受到國民黨的壓迫,爭民主是他們的一致要求。他們雖然在一些問題的看法(如實行和平土改還是發動農民)和追求的建國目標(西式民主還是新民主主義)方面與中共並不一致,但因為要求國民黨實行民主的現實政治的一致性,在實際政治鬥爭方面,他們往往與中共合作,批評國民黨。尤其是中間勢力在政協期間與中共較為成功的合作,給國民黨造成了相當的政治壓力。
隨著形勢的發展和大規模內戰的爆發,在國共兩黨截然對立之下,中間勢力也無法再保持中立,出於自身不同的利益考慮,他們的政治立場和態度也在不斷分化和變化。政協之後,青年黨即與中共拉開距離,在諸多問題上支持國民黨,其後參加制憲國大和政府,成為國民黨的政治盟友。1947年9月,曾琦在青年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中聲稱:「自政協會議以來,共黨存心破壞,無所不用其極。青年黨力謀團結,與國民黨政策固無二致。因而參加國大,參加政府,在與國民黨合作之下,而使國家臻於富強之境。」民社黨成立後,政策方針也逐漸脫離民盟路線,雖然在參加制憲國大和政府方面幾經猶豫,但最後仍決定參加。民社黨領袖張君勱歷史上與國民黨有過節,本人雖沒有參加制憲國大和政府,但仍公開指責「共產黨不合作之心已昭然若揭,必訴諸武力而後快,吾輩局內人,孰為戎首,未能為之諱也」。繼青年黨之後,民社黨成為國民黨的又一政治盟友。
作為一個整體,民盟與中共日漸接近,並在諸多問題上與中共保持一致立場,反對國民黨,其中最明顯的表現是拒絕參加制憲國大。這其中既有民盟自身的因素——因為青年黨和民社黨的退出,民盟組織的總體構成有較大變化,與中共有歷史關係的第三黨和救國會派占據了重要領導地位;也有中共的因素——中共對民盟做了大量的爭取工作,並在有關實際利益的問題上(如政協和國大代表的席位)對民盟表示支持;還有國民黨的因素——國民黨將民盟視為中共的政治盟友,予以打擊迫害,促使民盟為其自身利益而不斷向中共靠攏。
自民盟成立之日起,國民黨對其一直保持著警惕,並根據加盟黨派的立場態度,要求「加速其分化過程,孤立其對外關係,並加強本黨對其之壓力。譬如民盟內部已有左右兩派之鬥爭,即應加速挑起國社黨村治派等對救國會派第三黨之鬥爭,擴大其矛盾」。而且,由於民盟與中共的合作關係,國民黨對民盟以壓迫為主,懷柔其次。全面內戰爆發前,蔣介石特別指示「對民盟不必姑息」,尤其對羅隆基、沈鈞儒、章伯鈞等「應施打擊」。為了爭取民盟中態度較為溫和的一派,國民黨特地派陶希聖前往上海,徵求黃炎培對時局的意見。但因為黃炎培堅持民盟立場,認為對中共必須合作,只有政協會議決案可以解紛;若舍政協會,別尋門徑,決非國家之福。結果使國民黨非常不滿。陳立夫為此指責黃炎培說:國民黨不能容許共產黨並存,第三者以國共並稱,忽視國民黨之為正統,從事調解衝突,即延緩對中共問題之解決。此後,國民黨即不斷對民盟施以打擊迫害,企圖壓迫民盟放棄其原有的政治立場。1946年4月30日,民盟成員、著名教育家李敷仁遭國民黨特務綁架槍殺,倖免於難後輾轉逃至延安;5月3日,由民盟中常委兼西北支部主委杜斌丞擔任發行人的西安《秦風工商日報》被迫停刊。這些不過是對民盟更大規模打擊迫害的前奏,真正震動了民盟以及國內外政壇和輿論的,是發生在7月的昆明「李聞案」。
1946年7月11日晚,戰前即以「七君子」而聞名的民主人士李公朴,在看完夜場電影後的回家途中遇刺身亡。15日下午,昆明各界舉行李公朴追悼會,李之好友及反戰和平民主運動的戰友、西南聯大教授聞一多參加了追悼會。因聞風聲對其不利,事前已有人勸聞一多暫避,但他堅定地表示:「今天跨出大門,就不準備再跨進大門。」結果一語成讖。就在聞一多於李公朴追悼會上深切悼念亡友並痛斥殺人者之際,殺人者已埋伏在他回家的必經之地。追悼會結束後,聞一多在回家路上以身殉言,倒在了暗殺者的槍口之下。「李聞案」震驚國內外,案發地昆明形勢更是空前緊張,民盟負責人潘光旦、費孝通、張奚若、楚圖南等不得不避走美國領事館,民盟刊物《民主周刊》等亦被查禁。
「李聞案」發生於昆明,而昆明由於得雲南地方實力派龍雲之庇護,以民主同盟為主的各種民主活動較為活躍,且西南聯大成為反對國民黨的民主派大本營之一,早已為國民黨所不滿。抗戰勝利之後,蔣介石逼迫龍雲下台,雲南政局為一些對共產黨有強烈敵意的軍人控制,西南聯大學生及教職員工又因復員而陸續離開昆明,民主活動的環境發生重大變化。1946年年中,隨著國共內戰的爆發,雲南軍政當局刻意打擊民盟及民主運動,通過各種宣傳手段,造謠說民盟成員就是共產黨員,民盟要組織暴動,聞一多正組織暗殺團並得李公朴攜款資助等等,情節雖然離奇到令人難以置信之地步,但此等謠言廣泛傳播,說明其有幕後策劃。上年的「一二·一」慘案已經說明國民黨雲南軍政當局行事魯莽操切,惟因未有有力約束,更長其邀功請賞之心。「李聞案」案發地點附近,均為軍警機關密布之地,但事發時無人過問,使兇手得以從容離去,可見絕非一般兇案。事後調查亦證明,國民黨雲南軍政當局對「李聞案」有不可逃脫的關係及責任。
「李聞案」案發當時,正值國共和談停頓,國共全面內戰爆發,而李、聞一直大聲疾呼,反對內戰,要求和平,爭取民主。因此,李、聞遇刺引來社會各界和輿論的強烈反應,認為「如此殺人,對中國民主前途,威脅至大」。李、聞均為民盟成員,積極參加了民盟的政治活動,他們的遇刺當然被民盟解讀為國民黨對民盟政治立場的不滿及其對民盟的政治迫害,認為這是國民黨「恨民盟是共產黨尾巴」而蓄意「破壞民盟,打擊民盟」。民盟政協代表致函國民黨政協代表並請其轉蔣介石,聲明此案「是直以恐怖手段對付在野黨派,實可駭異。且本同盟始終堅持以和平方式爭取民主,自身從未利用武力,並堅持各政黨均應放棄其武力,今乃以暴力殘殺無武力之在野黨派如同盟者,則尤可異訝,因是不能不向政府當局提出嚴重質問與抗議。」民盟本為主張在中國實行西式議會民主制度的政黨,雖對國民黨不斷有批評,但不過是希望以和平方式實行憲政,並無以武力和暴力革命推翻國民黨之企圖與行動。但國民黨的所作所為,使民盟日漸感到壓迫,迫使其出於自身利益之考慮,不斷向中共靠攏,對國民黨的批評日益激烈。因此,「李聞案」對國民黨而言,並無實際政治利益之可得,相反卻導致其公眾形象的進一步下降,並失去城市中間階層、中間勢力的支持。再以李公朴、聞一多論,他們本為潛心於學問的知識分子,在一個良好、民主的社會環境下,他們本可不問世事,一心專注於書齋。李公朴因為不滿於戰前國民黨的對日妥協政策而成為名噪一時的政治活動家;聞一多則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精通西典,與共產主義和共產黨本無關係,也不關心政治,但因為國民黨在抗戰期間消極抗戰、壓迫民主、漠視民生的一系列做法,使他頗為不滿,從而投身於政治運動,思想日趨激進。民盟和李、聞的政治轉變,說明國民黨在長時期一黨訓政的體制下,固守成局與既得利益,已經失去了統合社會各階層支持之動力與創見。國民黨政權如此舉動,不能不使支持他們的知識分子感到寒心,而批評他們的知識分子更有人人自危之感,在政治上對國民黨更為疏遠,正無異於「為淵驅魚,為叢驅雀」之古訓。如馬敘倫所稱,國民黨「看到意見和他不同的,都認為是反對他,都認為被他的敵黨利用……張開眼睛,見的都是你的敵人,你會把忠於你的都和你分手,或者竟被你驅逐到你的敵黨那方面去。」
「李聞案」發生後,引起社會各界及國內外輿論的強烈反應,甚至連國民黨的主要支持者美國亦表示「嚴重關切」。美國特使馬歇爾和駐華大使司徒雷登都在會見蔣介石時提及此案,希望他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以免「政府在知識分子和大眾中逐漸失去號召力」。為此,蔣介石不能不表示對此案必切實查究,並重申負責保護人民之生命與自由。為了應付外界的批評抗議,國民黨當局派出陸軍總司令顧祝同、憲兵司令張鎮和警察總署署長唐縱先後到昆明查辦此案,並於8月25日下令將雲南警備總司令霍揆彰革職看管,由何紹周接任,同時開庭審判兩案兇手,判雲南警總特務營3連連長湯時亮和該連排長李文山死刑。但負責調查此案的民盟正、副秘書長梁漱溟、周新民認為,審訊過程既非公開,又無證人,因而頗多疑問,並且完全掩蓋了其後是否有指使者的問題,批評國民黨對此案「必要一手包辦到底,其情虛膽怯,處處可見」;「國民黨何止百口無以自解,他們直悍然不求自解了」。「李聞案」雖因此而暫告一段落,但其對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政治立場的變化和國民黨統治的負面影響將有長遠的作用。
「李聞案」後,國共內戰規模越打越大,國共關係的最終破裂不過是時間問題。在民盟內部,於國共關係破裂後應採取什麼立場的問題上雖有不同的意見(如有人主張堅持「中間性的政治路線」,對內「調和國共」,對外「兼親美蘇」;也有人認為在民主與反民主的鬥爭中,「沒有調停兩可的餘地,只有勇往直前,以鬥爭解決我們的生存問題」),但是,國民黨不斷打擊民盟而中共努力爭取民盟的客觀現實,迫使民盟只能向左轉。制憲國大召開之際,民盟拒絕了國民黨的一再勸誡,與中共站在同一立場,拒絕參加,表示「今後只有民主與反民主之分,第三方面這一名詞應成過去」,表示其與國民黨分道揚鑣。1947年1月,民盟主席張瀾在民盟一屆二中全會報告中對國民黨有直率的批評,認為「國民黨方面的反動分子有徹底推翻政協的陰謀」,並且因為「政府撕毀了政協決議」而致政協失敗,召開制憲國大則是「政府用任何言詞不能掩飾這是徹底撕毀政協決議的行為」;同時,報告對中共則有肯定的讚揚,認為中共「確實有了與國民黨合作的誠意」。民盟對國共兩黨的不同態度在報告中表露無遺。為了對外界和盟內成員解釋民盟政治立場的轉變,張瀾在報告中提出:「站在政團的立場,對國共兩黨的黨爭,民主同盟是個第三者,我們應保持不偏不倚的態度。但民盟既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政團,我們依據我們的政綱政策以爭取國家及人民的福利,民盟對國事自然應該明是非辨曲直。是非曲直之間就絕對沒有中立的餘地。民主同盟的目的是中國的民主,是中國的真民主。民主與反民主之間,真民主與假民主之間,就絕對沒有中立的餘地。」國民黨既然應為反民主、假民主承擔責任,民盟既然以爭取真民主為己任,當然就應該反對國民黨。這樣,民盟政治立場的轉變就得到了合理的、合乎邏輯的解釋。全會通過的民盟「政治主張」,雖然還提到「繼續推進與國共兩黨的合作」,但同時提出徹底反對內戰、重新舉行政治協商、成立全國一致的聯合政府等等主張,更為接近中共的立場,而遠離國民黨的立場。至此,民盟的第三方面或中立立場亦難以保持,國民黨對民盟的公開活動日漸不能容忍,最終發展至壓迫民盟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