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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爭取蘇聯援華

2024-10-02 04:33:15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中蘇訂立《互不侵犯條約》

  中蘇兩國在意識形態上有著巨大分歧,且在若干現實利益問題上發生過重大衝突,但是在對付具有強烈擴張性的日本這一問題上,中蘇有著共同的利益。中國政府判斷,蘇聯不希望看到中國被日本徵服,因為一個強大的、可使用中國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資源的日本無疑將對蘇聯的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在中日兩方中,抑強扶弱自然是它的上策。此外,各大國中唯有蘇聯與中國接壤,它在遠東地區駐有強大的陸軍和空軍,與其他大國比較起來,它擁有在東亞迅速干預的力量和提供大規模援助的便利。因此,中國對爭取蘇聯的援助寄予較大期望。抗戰初期,意識形態的考慮讓位於對國家安全利益的考慮,聯蘇制日成為中國政府的一個重要戰略。

  早在戰前,中蘇之間就已開始了有關兩國國家安全問題的磋商。中方提出了訂立中蘇互助條約的主張,期望以蘇聯的軍力抑制日本。但蘇聯不願單方面承擔義務,而主張訂立一個有多國參與的太平洋地區公約,或訂立中蘇互不侵犯條約。1937年4月,蘇聯駐華大使鮑格莫洛夫向中國外交部提出了擬訂共同防禦外患的三個實施步驟:(一)以中國政府的名義邀請太平洋有關各國(包括英、美、法國)召開一國際會議,商定集體互助協定,蘇聯將協助向各國疏通,使他們能共同接受中國的提議;(二)若第一項未能實現時,中蘇商討訂立互不侵犯協定;(三)中蘇訂立互助協定。但中方此時對蘇聯的動機持有疑慮,一時看不清蘇聯這一提議的利弊究竟如何,只覺得它「關係我國存亡至深且巨,我國似不宜輕易拒絕,亦不宜倉促贊成」,因而對蘇聯的提議未作積極響應。國民政府實際上是擔心與蘇聯締約將會影響英美對中國的援助,引起德國的不滿,並刺激尚處於和平狀態的中日關係。

  1937年7月8日,即盧溝橋事件發生後的次日,蔣介石召立法院院長孫科和外交部部長王寵惠到廬山。蔣對他們說:如果事態擴大,可能會演變成一場中日全面戰爭。在這場全面戰爭中,「最關鍵的因素」是與蘇聯達成協議,由蘇聯供應軍事裝備,並締結一個中蘇互助條約。於是孫科與王寵惠立即於次日趕赴上海,與鮑格莫洛夫就此事進行商談。

  國民政府草擬了一份中蘇互助條約的草案,其條文規定:「中華民國或蘇聯遠東領土有被第三國直接或間接侵犯之恐怖或危險時,兩國應即商定辦法,以實行國際聯合會盟約第16之規定」;一旦發生這種侵犯,「兩國即彼此予以軍事及其它援助」。為防止中方所擔憂的另一種情況的出現,草案還提出:「一方軍隊為實行上列兩款之義務起見,經雙方同意而調至他方領土內,若他方請求調回應即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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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已經面臨著中日戰爭現實的蘇聯此時不願與中國討論互助條約。鮑格莫洛夫對孫科與王寵惠說:締結互助條約的目的在於以其威懾力量防止戰爭的爆發。如果在「九一八」事變之後不久就簽訂這樣的條約,那麼日本的侵略是有可能被制止的。但如今戰爭已經開始了,再締結這種條約已為時過晚。他坦率地說:如果現在蘇聯與中國簽訂這樣的互助條約,即意味著蘇聯必須參戰,日本就很可能進攻蘇聯,但蘇聯現在尚未做好與日本作戰的準備,因此以互助條約去刺激日本人來進攻是不明智的。鮑格莫洛夫提議中蘇簽訂一個互不侵犯條約。

  中國政府對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並不感興趣。為了促使蘇聯政府同意簽訂互助條約,中國要員不斷向蘇方強調日本對蘇聯也具有重大的也許是更大的威脅。陳立夫在7月19日與鮑格莫洛夫的談話中表示:「中國是日本進攻的首當其衝的目標,而蘇聯則是第二個」。蔣介石也向蘇聯駐華武官雷平指出:從日本方面來看,根本的問題不是中國問題,而是蘇聯問題。但蘇方並不為中方的說詞所動。蘇聯外交部反對與中方進行互助條約的談判。李維諾夫在給鮑格莫洛夫的電報中指出:「與過去相比,目前更加不宜簽訂互助條約,因為這樣的條約會意味著我們立即對日宣戰。」因此,鮑格莫洛夫先後對王寵惠、徐謨和蔣介石宣稱:「蘇聯政府認為,當前關於互助條約的任何談判都是不合時宜的。」

  蘇聯堅持要簽訂互不侵犯條約,鮑格莫洛夫對中方強調說:「蘇聯政府認為這個問題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如果需要有其它一些意義深遠的協定,那就更有必要立即就互不侵犯條約開始談判。」這實際上是把簽訂這一條約與當時正在討論的軍事物資的援助問題聯繫起來。鮑格莫洛夫曾向蘇聯外交部提議:在同意向中國提供軍事物資之前,「應立即堅持簽署一項互不侵犯條約,為此可提出一個理由,說我們必須得到保證,使我們的武器不被用來對付我們。」

  蘇聯之所以堅持要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實際上反映了蘇聯對中國仍存疑心,擔心中國經不起日本的硬打軟拉而倒向日本,與日本締結對蘇聯不利的反共協定。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就是要得到中國不與日本合夥反共反蘇的保證。國民政府的態度看起來頗為矛盾,它要麼就要求訂立互助條約,要麼就連互不侵犯條約也不想簽訂。但這一矛盾的態度恰好說明,中國政府不想在得不到蘇聯重大支持的情況下給外界造成親蘇的印象,因而影響它與其他列強的外交。這時,英美等國對蘇仍存顧忌之心,而德意與蘇聯的敵對則是公開的。所以,中國政府不願輕易地邁出這一步。但是,如果蘇聯同意簽訂互助條約,公開幫助中國打日本,中國政府則可不顧忌任何影響問題,畢竟目前有關生死存亡的抗戰壓倒一切。

  國民政府期望在不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情況下獲得蘇聯的軍事物資,它反對把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作為獲得軍事物資的先決條件。7月26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張沖會見鮑格莫洛夫,轉達蔣介石的意見說:目前中日戰爭已勢不可免,任何政治問題的解決都需耗費許多時間,因此應該把軍事物資供應問題與一切政治問題分開來單獨解決。鮑格莫洛夫接受了中國政府關於單獨解決軍事供貨問題的想法。他向蘇聯外交部建議改變他原來的提議。他覺得「更妥善的辦法是不把軍事供貨問題同互不侵犯條約攪在一起,而從商務方面入手解決這個問題」。但蘇聯外交部駁回了鮑格莫洛夫的新建議。7月31日蘇聯外交部在給鮑格莫洛夫的特急電報中指出:「提供軍事物資務必以首先簽署互不侵犯條約為先決條件。」

  8月2日,蔣介石與鮑格莫洛夫進行了一次關鍵性的會談,著重討論了互不侵犯條約問題。蔣介石聲明他不能同意把軍事供貨和這一條約用任何形式聯繫起來。如果互不侵犯條約中不含有招致侵犯中國主權的內容,他原則上同意簽約;但如果把這一條約作為中國為軍事援助協定而付出的報酬,那他是絕不會同意的。鮑格莫洛夫不同意所謂「報酬」之說,他認為互不侵犯條約的實質在於雙方承擔互不進攻的義務。他希望中國政府理解蘇聯的處境:「我們如果不能以互不侵犯條約的形式作為起碼的保證,不致讓中國用我們的武器打我們,那我們是不能向中國提供武器的」。對此,蔣介石向蘇聯保證:中國絕不會進攻蘇聯。他並另有深意地說:日本正是要與中國結成反蘇軍事同盟,為此日本願意作出很大的讓步,但是中國政府斷然拒絕了日本的要求,且以後任何時候也絕不會同意這個要求。

  此後,中蘇之間又進行了多次磋商。儘管中蘇在戰略上有著互相依存的關係,但就此時的局勢而言,中國對蘇聯支持的需求則更為迫切些,中國急需獲得蘇聯的軍事物資,因此磋商的結果自然是中方作出了讓步。8月21日,雙方正式簽署《中蘇互不侵犯條約》。該條約規定:「兩方約定不得單獨或聯合其他一國或多數國家,對於彼此為任何侵略,……倘兩締約國之一方,受一個或數個第三國侵略時,彼締約國約定在衝突全部期間內,對於該第三國不得直接或間接予以任何協助,並不得為任何行動或簽定任何協定,致該侵略國得用以施行不利於受侵略之締約國。」此外,雙方還有一口頭約定:蘇聯承諾它不與日本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中國承諾不與第三國簽訂共同防共協定。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正式公布的時間是8月30日。國民政府擔心中蘇締約之舉會引起國際間的誤解,從而疏遠英美等西方國家,因此在條約公布前,國民政府事先通告列強駐華使節,向他們保證條約的目的在於實現中蘇鄰邦的和睦相處,別無他意。國民政府聲明此條約「沒有秘密協定」,並表示:「中國願意與任何國家簽訂同樣的條約。本條約並不意味著中國改行容共政策,中國的政策依然不變。」中國駐日大使許世英奉命向日本外相也作了類似的解釋,並特意聲明:根據1924年中蘇條約所確定的禁止在中國進行共產主義宣傳的各項規定繼續有效。許世英還表示:如果日本願意,中國也準備與日本簽署互不侵犯條約。

  儘管中蘇訂立這一條約的用意不一,但由於個中內幕並不為外人所知,這一條約還是對外部世界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在當時的特殊條件下,在各主要大國都在力圖表明自己的中立立場時,蘇聯單獨聲明不與戰爭中的一方為敵,以條約形式表明它與中國的非敵對立場,這對抗戰中的中國軍民在精神上是一大聲援。孫科指出:這一協定「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一方面表明了蘇聯對我的友好態度,對於我們在艱苦奮鬥中的人民自是一種精神上的鼓勵;另一方面無疑坦白地告訴日本侵略者,他們這種不義的舉動是絕不同情的。」中國國內輿論普遍對這一條約持歡迎態度。

  中蘇條約的簽訂對日本是一個打擊。9月1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對美國駐日大使格魯表示:蘇聯和中國選定這個時刻和在這個局勢下締結條約,令人十分不滿。日本懷疑這一條約另有秘密條款,其內容傳說有三:(一)在有第三國入侵內蒙古和外蒙古時,中蘇進行軍事合作;(二)蘇聯將向中國提供武器、彈藥及其他軍事物資,派遣軍事顧問;(三)中國接納共產黨參加政府,並不與任何第三國訂立反共協定。不管傳說是真是假,日本人心中總是留下了疑問。後來廣田曾對格魯說:他感到自從中蘇協定成立後,中國政府的對日態度轉向強硬。

  二 蘇聯提供軍事援助

  隨著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蘇聯向中國提供軍事物質的障礙終告消除。8月27日,中蘇達成協議,蘇聯同意向中國提供價值1億法幣的軍事物資,其詳細條約留待以後在莫斯科簽署。由此,中國開始從蘇聯源源不斷地獲得軍事物資。

  當抗戰開始時,中國空軍實際可用於作戰的飛機只有91架,而此時與日本空軍的作戰中,中國空軍又遭受了很大損失,因此獲取作戰飛機成為中國最迫切的要求。1937年8月下旬,中國政府即派航空委員會的沈德燮處長出使蘇聯,商洽飛機採購事宜,要求蘇聯提供200架驅逐機和100架重轟炸機。為了進一步爭取蘇聯的援助,並主持軍事物資的申請和交接事宜,1937年9月,中國政府派遣軍事委員會參謀次長楊傑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張衝出使蘇聯。楊傑此行名義上為考察實業,實際上負有獲取軍援的重要使命。他頻繁地與蘇聯要人會談,並直接向蔣介石報告。

  談判進展順利,9月14日楊傑即報告:蘇聯已同意向中國提供包括轟炸機62架、驅逐機163架、坦克82輛、反坦克炮200門、高射炮一營裝備在內的戰爭物資,總價高達1億元,其中飛機已談定在10月底前務必啟程運出。11月,蘇聯援華的第一批飛機運抵蘭州,此時正值中國軍隊在淞滬作戰失敗之際,中國空軍損失慘重,能作戰的飛機不過12架而已,日本飛機在中國上空的活動更猖狂。蘇聯飛機的到來給中國空軍帶來了新的打擊力量,迅即有一部分飛機被投入到南京保衛戰中。

  南京保衛戰以中國軍隊受重創而告終。12月底,鑑於抗戰以來中國作戰物資損耗甚巨,中國向蘇聯提出了緊急援助的要求,希望蘇聯提供20個師的武器裝備。經過會商,蘇聯同意除步槍由中國自製外,蘇聯按每師重炮4門、野炮8門、反坦克炮4門,重機槍15挺,輕機槍30挺的配額,向中國提供20個師的裝備。根據這項計劃,中方共得到重炮80門(附炮彈8萬發)、野炮160門(附炮彈16萬發)、反坦克炮80門(附炮彈12萬發)、重機槍300挺、輕機槍600挺(共附輕重機槍彈1000萬發)。

  由於中國國力有限,一時難以支付向蘇聯訂購大批軍用物資所需款項,希望從蘇聯獲得貸款以作採購之用。1938年1月,國民政府派立法院院長孫科為特使,率團前往蘇聯,以爭取蘇聯的貸款。3月1日,中蘇成立第一次貸款協定,議由蘇聯向中國提供價值5000萬美元的貸款,供中國向蘇聯購買各種物資,貸款年利率為3%。協定規定:從1938年起,在以後5年內,中國每年向蘇聯償還1000萬美元,其償還方式是向蘇聯提供各種農、礦產品。實際上,這筆貸款從1937年10月即已開始動用,從那以後中國獲得的蘇聯物資均被作價計入貸款之中。

  在具體交涉過程中,中蘇雙方免不了要有一些分歧和矛盾,但蘇聯當局一般總能從維持對日抗戰的大局出發,予以化解。1938年3月,蘇方將1937年10月24日至1938年2月14日已經轉交給中國駐蘇代表的蘇聯軍火分開甲、乙、丙三份帳單。除甲單中的軍火由借款合同相抵外,蘇聯要求中國以現金支付運輸軍火的打包費、裝配費、載卸費、運輸費等費用。中國方面希望以農、礦產品作抵,還希望從蘇聯再獲得一筆借款,以抵清前帳,並續購新的軍火。但蘇方堅持索要現款。付款問題相爭不下,牽動了中蘇最高當局。蔣介石決定直接訴諸史達林。5月5日,蔣在給史達林的電報中表示:「我國實無外匯現金可資撥付」,希望蘇聯能同意中國以貨物抵運,「庶不致影響外匯,而經濟得以維持,戰事亦可順利進行」。考慮到中國的實際困難,史達林和蘇聯國防人民委員伏羅希洛夫於5月10日復電錶示:「吾人完全理解中國金融財政之困難情況,……因之,吾人對武器之償價,並不要求中國付給現金和外幣。然吾人願得中國之商品,如茶、羊毛、生皮、錫、銻等等。」這一爭端遂告解決,中國以農、礦產品的現貨償還了蘇方的丙單款項。

  為了解決源源不斷而來的軍事物資的付款問題,孫科又開始與蘇方商談第二筆借款。1938年7月,中蘇訂立了第二筆信用貸款協定。貸款總額仍為5000萬美元,年利率與償還方式與第一次相同。中方自1940年7月開始償還,每年交付1000萬元,5年還清。

  第二次貸款協定成立後,中國正面臨著即將發生的武漢大會戰,急需補充大量的軍事物資,中國遂向蘇聯提出緊急援助的要求。蘇聯盡力滿足中國的這一需求。不久,中蘇便簽訂了兩項供貨合同,合同規定:蘇聯將在1938年7月5日至1939年9月1日之間向中國提供16架轟炸機、174架戰鬥機、30架運輸機、200門野炮、100門反坦克炮、2120挺各式輕重機槍、2000萬發步槍子彈、510萬發機槍子彈及若干飛機配件和發動機。

  1939年中,中蘇又開始商訂一項更大規模的易貨貸款。6月13日,中蘇正式訂立了第三次易貨貸款協定。貸款金額為1.5億美元,年利率仍為3%。中方自1942年7月1日起開始償還,每年交付1500萬美元的物資,10年還清,償還物資的品種大體與前兩次相同。

  這樣,在抗戰前期,蘇聯共向中國提供了3次易貨貸款,總數為2.5億美元。使用這些貸款購買蘇聯軍用物資的具體程序是:蘇方將中方所需要的一批軍用物資交齊後,即結算累計用款,交由中方簽具認購償債書,以副本交中國財政部結帳,作為對蘇方貸款的動支。但蘇德戰爭爆發後,由於蘇聯本身對軍事物資的巨大需求,它無法再向中國提供軍事物資,第三次易貨貸款的使用便告中斷。第三次貸款實際只動用了不足一半,約73175810.36美元。加上第一、第二次易貨貸款,整個抗戰期間,中國共動用蘇聯貸款約173176810.36美元。除此而外,尚有一部分以現貨抵付的,如前述丙單款項即未計入蘇聯的易貨貸款中。

  據統計,從1937年9月至1941年6月蘇德戰爭爆發,蘇聯共向中國提供飛機924架(其中轟炸機318架,驅逐機562架,教練機44架)、坦克82輛、牽引車602輛、汽車1516輛、大炮1140門、輕重機槍9720挺,步槍5萬枝、子彈約1.8億發,炸彈31600顆、炮彈約200萬發,以及其他一些軍事物資。當時蘇聯也在積極備戰,它的軍事裝備確實並不寬裕,對中國的出口意味著對自己軍備的一定程度的犧牲。

  蘇聯向中國所提供的軍事裝備有許多在蘇軍中也是屬於第一流的。如H-15、H-16戰鬥機,是當時世界上比較先進的戰鬥機。尤其是H-16戰鬥機,它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戰鬥機之一,1933年12月才研製成功,在1937年的西班牙戰爭中第一次投入使用。它在蘇軍前線一直使用到1943年夏。T-26坦克則是20世紀30年代蘇軍的主戰坦克之一,曾用於西班牙內戰和蘇芬戰爭。在1938年春的台兒莊戰役中,T-26坦克發揮了重要作用。1938年8月,以蘇聯提供的裝備為基礎,中國成立了第一個機械化師,其T-26坦克支隊在1939年的崑崙關戰役中功不可沒。

  總之,蘇聯的軍火供應對於改善中國軍隊的火力配備,增強中國軍隊的戰鬥力有著重大價值。它大大地削弱了日本軍隊在戰爭的最初幾個月中所擁有的火力優勢。此外,蘇聯給中國提供的軍用物資的價格也相當便宜。如蘇聯提供的飛機,每架僅折合美金3萬元,比當時國際市場的售價要低得多。對此,中方負責與蘇聯進行貸款談判的孫科很滿意。他曾高興地對顧維鈞說:他從蘇聯獲得了一筆1.6億盧布的新貸款(即第二次貸款),由於蘇聯給中國訂貨所定的價格特別便宜,這筆貸款如按國際價格計算,實際上相當於4億盧布。按此價格,裝備1個中國師僅用中國貨幣150萬元即可。

  中國方面對於蘇聯的援華態度給予了積極的評價。1938年10月,剛由外交部次長調任駐德大使的陳介在給駐美大使胡適的信中說:「自抗戰以來,蘇聯助我最力。」他希望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外交不要有損中蘇邦交。中國政府對蘇聯政府多次致謝。1939年3月1日,中國行政院院長孔祥熙致信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莫洛托夫說:「自從中國開始武裝抗日以來,貴國一直以貸款方式給予我國慷慨和珍貴的援助,……使我們有可能削弱敵人的侵略勢力和繼續進行長期鬥爭。為此,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感激之至。」

  在爭取蘇聯的物資援助的同時,中國還曾提出希望蘇聯出兵參戰的要求。11月1日,楊傑詢問蘇聯國防人民委員伏羅希洛夫元帥:如果中國決心抵抗到底,蘇聯是否有參戰決心,並希望蘇聯坦率相告參戰的時間。也許是為了鼓勵中國堅持抗戰的信心,蘇聯在表示它目前不可能直接參戰的同時,也向中國發出了它有可能在將來採取軍事行動的信息。11月11日,史達林會見了楊傑和張沖。史達林表示:「若中國不利時,蘇聯可以向日開戰。」但他又強調指出目前蘇聯不宜對日開戰,因為這樣做只能促使日本人民向其政府靠攏,「日人民必以為蘇聯亦系分潤中國之利益者,刺戟日本國民之反抗,激成日本全國民之動員,結果反助日本之團結。」而且,「若即時與日開戰,必使中國失去世界同情之一半」,「故蘇聯對日本之開戰須等待時機之到來」。此後,伏羅希洛夫還曾對張沖表示,當中國抗戰到了「生死關頭」時,蘇聯將出兵參戰,絕不坐視中國失敗。

  南京陷落後,根據從前伏羅希洛夫曾對楊傑作過的如日本占領南京,蘇將出兵的允諾,中國再次要求蘇聯出兵。然而蘇聯的答覆是消極的。李維諾夫對中國駐蘇大使蔣廷黻說:楊傑關於蘇方曾允出兵的報告不確實,蘇聯並未作此允諾。中國對蘇聯參戰的希望一直延續到武漢會戰時期。9月30日,蔣介石致電楊傑,要求他向蘇方說明,經歷了15個月的中國抗戰現在「已到最艱苦之嚴重關頭,中國本身力量已完全發動,使用殆盡」,中國希望蘇聯趁目前歐洲局勢暫可望安定而不必有後顧之憂之機「予遠東侵略者日本以教訓,使他日德國亦無能為患」。然而蘇聯還是沒有同意參加對日作戰。國民政府至此終於明白蘇聯是不可能出兵的,此後便不再提出兵助戰問題。實際上,中國的這一要求從一開始就是註定不可能實現的,它超過了蘇聯所能作出的援華限度。從根本上說,蘇聯援華的目的正在於遏制日本,使日本沒有進攻蘇聯的餘力,因此它是不會自己主動去輕啟戰端的。

  但在拒絕全面地、公開地參加對日戰爭的同時,蘇聯採取了一些不致引起蘇日戰爭的局部的、暗中的軍事介入行動。蘇聯以志願隊的名義,有組織地向中國派出空軍作戰人員,投入中國的抗日戰爭。淞滬戰役後,中國空軍幾乎全軍覆沒,日本空軍牢固地控制了中國的天空。在中國急需獲得空軍作戰人員之時,蘇聯果斷地邁出了派遣空軍志願人員參戰的一步。1937年11月,第一批蘇聯空軍人員到達蘭州。12月1日,蘇軍飛行員駕駛著23架戰鬥機和20架轟炸機抵達南京,並立即投入戰鬥。

  蘇聯空軍志願隊的到來,打擊了當時極為囂張的日本空軍的氣焰,給日本空軍造成了很大損失,從而有力地支援了中國地面部隊的抗戰。蘇聯志願隊實際上是由蘇聯空軍的建制單位組成。它由原部隊的蘇聯軍官指揮,並帶來了它自己的一整套後勤人員和設施。為了應付日本,不使蘇日矛盾公開化,來華蘇軍官兵都脫下了軍服,穿著平民服裝。但實際上他們都保留著各自的軍階,返回蘇聯後都會得到提升。

  日本還是得知了蘇聯的這些偽裝活動,並獲得了一些直接證據。1938年4月4日,日本駐蘇大使重光葵就此事向蘇方提出抗議。蘇聯政府拒絕了日方的抗議。李維諾夫承認有志願兵到中國,但聲稱他們是以個人身份行事的,就像在中國軍隊中服務的其他西方國家的公民一樣,但日本政府從未就西方志願人員提出任何抗議。李維諾夫表示,蘇聯政府不便干涉志願人員的活動。次日,日本外務省情報部長河相達夫發表聲明,公開指責蘇聯除了向中國提供武器援助外,還「向中國派遣紅軍將士,直接參加中方作戰」。河相達夫反駁了「志願兵」之說,他聲稱:蘇聯實際上處於一種近乎鎖國的狀態,蘇聯人不能自由出國,而且蘇聯的軍事航空和民用航空事業都處於政府的控制之下,而今蘇聯軍人加入中國軍隊作戰,以「志願兵」作解釋是難以令人信服的。他認為,「蘇聯的對華援助是在蘇聯政府的直接命令和領導下進行的,這一事實毋庸置疑。」蘇聯對日本的抗議不予理睬,照舊派遣志願隊員來華作戰。

  蘇聯來華飛行員一般每6個月便調換一批,每批大約200-300人。整個抗戰期間,蘇聯先後共派遣了2000名空軍志願隊員來華作戰。他們為中國的抗日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有200多名官兵為之獻出了生命。在承擔作戰任務的同時,蘇聯還在蘭州開辦大型的空軍訓練基地,在伊犁創辦航空學校,由蘇聯軍事專家擔任教官,對中國飛行技術人員進行強化訓練。據統計,到1939年底,蘇聯已幫助中國空軍訓練出飛行員1045人、領航員81人、無線電發報員198人、航空技術人員8354人。中國飛行員最初參加由蘇飛行員駕駛的飛行和作戰活動,隨後便單機編入蘇聯飛行隊組,與蘇聯飛行員一起作戰,再以後才編入中國空軍的建制單位。

  1938年6月2日,蔣介石致電楊傑,指示他要求蘇聯派一個能幹的將軍到中國來擔任軍事總顧問。於是,蘇聯改變了由其駐華武官兼任軍事總顧問的做法,派出專任軍事總顧問切列潘諾夫。1938年中,隨著蘇聯軍事顧問的大批來華,蘇聯在中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軍事顧問體系。在中央軍事機關和戰區司令長官部,在空軍、坦克兵、炮兵、工程兵等軍兵種,在陸軍大學等軍事院校,都建立了蘇聯軍事顧問組。這些顧問均經過嚴格挑選,擁有豐富的作戰經驗和軍事理論素養,他們對中國軍隊的戰術訓練、掌握現代化武器,甚至在制訂某些戰略計劃方面,都作出了有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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