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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誕生

2024-10-02 04:30:5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還在1930年5月,中共中央就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作出了將於本年11月7日召開第一次全國工農兵貧民蘇維埃代表大會的決議。為具體實現這一計劃,大會決定由中共中央、少共中央等9個單位的代表組成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臨時常委會(簡稱「中準會」),以領導第一次蘇維埃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

  7月23日,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臨時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在上海召開。會議通過的工作計劃大綱決定,8月20日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會議,隨即向全國各地黨、政、軍、民、團各單位發出邀請,宣布即將召開的中準會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準備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進而建立全國蘇維埃政權。而7月27日,紅軍第3軍團出人意外地趁著湖南省主席何鍵受命率部參加中原大戰的時機,一舉打下了長沙城。紅軍雖然很快撤出,但紅軍敢於並且能夠拿下一個重要省會,顯然更加激發了中共中央想要在中心城市建立全國性的蘇維埃政權的強烈願望。

  由於在當時條件下各地代表無法及時趕到,8月20日召開中準會會議的計劃未能實現。中共中央明顯地有些迫不及待了,它不想等到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召開再來成立全國性的蘇維埃政權。它在於8月29日給長江局並轉湘省委、湘鄂贛前委及行委的信中,要求紅軍主力再次攻打長沙,目的就是「占領長沙後便立刻召集廣大的群眾大會,宣告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革命委員會』(這是中央臨時政權——引者注)」,「並以臨時政府的名義宣布勞動法、土地法、經濟政策等等法令」,同時「積極準備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在一個月內召集,以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中央正式政府」。之所以急於這樣做,是因為「在現時以國內戰爭消滅軍閥戰爭,以蘇維埃的中央政權與國民黨的反動政權對立起來,有絕大的政治意義」。

  調動紅軍再度攻打長沙沒有成功,中共中央於9月12日終於開成了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全體會議。會議通過了中準會的工作報告,明確提議「將中央準備委員會移到赤色區域去,公開的號召廣大群眾起來,準備全國蘇維埃大會」。而在非蘇區設中準會辦事處,代表中準會籌備蘇維埃代表大會。按照中準會第一號布告,原定11月7日舉行的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延期到12月11日,即廣州暴動紀念日舉行。會議還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立法大綱草案》和《各級準備會組織大綱》,選舉了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委員25人。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就此宣告組成。

  

  隨著9月下旬中共六屆三中全會的舉行,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和建立蘇維埃中央政府的工作更加緊鑼密鼓地籌備起來。9月23日,中共中央發表了《加緊準備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工作》的通告,宣稱準備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工作,是黨在發動廣大群眾積極準備武裝暴動中一切工作中的中心工作,每個黨員必須有明確的政權觀念,「為建立蘇維埃中央政府作拼死奮鬥」。25日,中共中央機關報《紅旗日報》發表了中共中央擬定、提交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審議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根本法(憲法)大綱草案》。之後,《紅旗日報》接連發表了6篇相關的社論和大量基層單位擁護蘇維埃代表大會的消息。10月9日,《紅旗日報》發表了《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代表大會選舉原則》,規定全國共劃9個選區,代表名額以每20萬人選舉1個代表的標準分配,預計選舉代表249名,其中工人占12.5%,農民占75%,紅軍占10%,貧民占2.5%。

  1930年10月,國民黨反動派以江西省主席、第9路軍魯滌平為總司令,對江西南部蘇區發動大規模「圍剿」。10月18日,中準會不得不決定將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延期至1931年2月7日,即「二七」慘案紀念日舉行。之後,六屆三中全會被指責為「調和路線」,1931年1月7日召開了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工作轉而交由六屆四中全會選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負責。新的中央政治局於1月20日通過決議,決定改變大會的籌備方式,「委託蘇區中央局領導召集」,「委託蘇維埃運動委員會黨團最後起草的蘇維埃大會決議草案,交由最近的政治局會議批准」。上海的中準會和各級中準會,均改為「擁護蘇維埃運動委員會」。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也隨即被延至「紅五月」召開。

  自1931年2月起,中央蘇區就開始面臨由何應欽指揮的湘、鄂、贛、閩4省的「圍剿」。4月1日,何應欽下達了總攻擊令,「限各路於月內克復各縣,會師武昌,於國民會議開會前肅清朱毛」。在這種情況下,「紅五月」召開大會的計劃再度被迫延遲。直到6月16日,即第二次反「圍剿」勝利結束之後,中共中央在給蘇區各級黨部及紅軍的訓令中,再度決定必須在8月1日以前開成大會。訓令明確批評了各地對這一工作的拖延和懈怠,指出:「國際屢次指示中國黨在蘇維埃區域必須建立起臨時中央政府,中央亦屢次指示中央蘇區要定期召集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並要其他蘇區選舉代表到中央蘇區去。各蘇區黨部對於這一任務的執行卻非常遲緩,直到現在各地代表大會還多未開成」。因此,「江西中央蘇區必須在八一以前開成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

  但是,從7月開始,鑑於第二次「圍剿」失敗,國民黨方面又組織了第三次「圍剿」作戰。至9月中旬,這次「圍剿」行動又以失敗而告結束。在此期間要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顯然沒有可能,故蘇區中央局在7月1日再度將大會召開的時間推遲至俄國十月革命紀念日,即11月7日。中共中央對延期明顯地感到不滿,它在8月30日的指示和9月20日的決議案中再三促督蘇區中央局再不得延期,稱: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未能如期召開是政治上的一大損失,這固然與國民黨發動第三次「圍剿」的妨礙有關,但「敵人的進攻,愈顯示出兩個政權(蘇維埃政權與國民黨政權)對抗意義的重大」。因此,無論如何,蘇區中央局必須下決心「使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在十月革命節召集的全蘇大會中產生出來,而不再延期」,各地黨組織都要「堅決與那些藉口軍事緊張而推遲這一工作的錯誤傾向作鬥爭」。

  經過一系列曲折的過程,1931年11月7日,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終於在江西瑞金葉坪謝氏宗祠隆重召開了。當天葉坪紅旗飄揚,人山人海,「黎明舉行閱兵典禮,晚間舉行提燈慶祝」。大會的主要任務就是選舉蘇維埃中央政府,並審議通過中共中央提交的勞動法、土地法、紅軍法、經濟政策、少數民族問題、工農檢查處等法令草案。當天下午2時大會正式舉行,首先選出37位主席團成員,常務主席毛澤東以及項英、任弼時、朱德、張鼎丞、陳正人、周以粟、鄧廣仁(即鄧發)坐在第一排,由項英致開幕詞。12-18日,會議分別聽取了由毛澤東作的《政治問題報告》、項英作的《勞動法報告》、張鼎丞作的《土地法報告》、朱德作的《紅軍問題報告》、周以粟作的《經濟政策報告》、王稼祥作的《少數民族問題報告》、鄧廣仁作的《工農檢查處報告》。19日,大會選舉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63人。次日大會閉幕,毛澤東致閉幕詞。

  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後,11月2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了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為副主席;同時選舉毛澤東任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任副主席。這次會議任命的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分別為:

  外交人民委員:王稼祥;

  軍事人民委員:朱德;

  勞動人民委員:項英;

  土地人民委員:張鼎丞;

  財政人民委員:鄧子恢;

  司法人民委員:張國燾(未到任時暫由梁柏台主持);

  內務人民委員:周以粟;

  教育人民委員:瞿秋白(未到任時暫由徐特立代理);

  工農檢察人民委員:何叔衡;

  中央國家政治保衛局局長:鄧廣仁;

  執行部部長:李克農。

  幾乎與此同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還組成了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副主席王稼祥、彭德懷;毛澤東、林彪、葉劍英、周恩來、邵式平、孔荷寵、徐祥謙(徐向前)、張國燾、關向應、王盛榮等為委員。其所屬各部負責人分別為:

  總政治部正、副主任:王稼祥、賀昌(1931年底由聶榮臻繼任);

  總參謀部部長:葉劍英(後改為總參謀長,由劉伯承繼任);

  總經理部(後改為總供給部)部長:范樹德;

  總衛生處處長:賀誠;

  紅軍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校長:蕭勁光(1931年底劉伯承任校長兼政治委員)。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共領導的蘇維埃根據地有了一個法定的統一的政治實體,擴大了中共在全國的影響,標誌著中共的蘇維埃革命實踐發展到了極致。儘管這種蘇維埃革命已經在城市中心論及其暴動奪取政權等問題上突破了俄國的模式,開始具有某些中國的特色,但無論是它的名稱、形式或基本的指導思想,還都鮮明地保留著俄國革命的烙印。不僅如此,作為共產國際下級支部的中國共產黨,它關於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幾乎全部重要的法案或決議,都是參考蘇聯的相關法案,並由共產國際代表們審議過的。對於剛剛開始建立自己的政權且處於戰爭環境之中,既缺乏經驗也缺少相應知識的中共中央來說,這固然是一種不得已,但它們不可避免地會帶有相當嚴重的俄國味道,而在相當程度上脫離中國革命的實際需要,也是可想而知的。在這方面,《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確規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這個專政的目的,不僅要消滅一切封建殘餘,趕走帝國主義列強在華勢力,統一中國,而且還要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轉變到無產階級專政,以便領導廣大農民和勞苦群眾走向社會主義制度。因此,「蘇維埃全部政權是屬於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的」,「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一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自由的權利的」。為了確保實現無產階級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中國蘇維埃政權在選舉時給予無產階級以特別的權利,增多無產階級代表的比例名額」。與此同時,大綱還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地域內,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基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的相關規定,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令》也制定了相當激進的政策。

  中國的蘇維埃革命,在中心城市暴動政策逐漸停止下來之後,實際上更多地只是表現為一種土地革命了。由於「中國農民之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是無地的農民和少地的農民」,早在中共六大時中共其實就曾經肯定過這一點,即「農民的土地革命,仍舊是中國革命現時階段的主要內容」,而「中國土地關係的根本問題,就是土地所有制度的問題」。據此,當年通過的《土地問題議決案》曾明確規定過沒收豪紳、地主及祠堂、廟宇、教堂及其他公產、官荒地或無主土地,分配給無地和少地農民使用的方針。當時這一文件的制定,就是由蘇聯專家主持的。因此,它依照蘇聯的經驗規定:中共應「幫助革命的農民去消滅土地私有權,把一切土地變為社會的共有財產」,一旦「蘇維埃政權鞏固後,即當實現土地國有」。這一政策性規定因影響到農民武裝割據形成後中共最初的一部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就作出了沒收土地歸蘇維埃政府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禁止土地買賣的規定。1929年的土地法限制了土地沒收的範圍,規定只沒收地主和一切公共的土地,但受到當時蘇聯集體化運動的影響,不能不增加了沒收富農土地的規定。在沒收土地問題上的這種政策搖擺也直接影響到地方黨對農民中不同階層的態度,在大多數根據地都出現過將中農與富農畫等號的情況,不僅要求平分土地,而且硬性規定把中農排除在自己的階級隊伍之外,不接收其入黨,甚至不允許其參加紅軍。到1930年7月共產國際作出決定,放棄土地國有化政策,不沒收富農特別是中農的土地之後,1931年2月8日中共蘇區中央局第一次正式肯定了農民取得土地所有權的正當性。但是,隨著共產國際執委會1930年10月再度強調蘇聯的經驗,提出平均分配所有土地,包括富農甚至是中農和貧農土地,中共中央很快就又在遠東局的推動下,發布了擴大沒收土地範圍和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的方針。十分明顯,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土地法令,正是在這樣一種情勢下產生出來的。它明文規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紳、軍閥、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包括富農和一切反革命組織的參與者及白軍武裝隊伍的參加者的土地,均應無條件地沒收。地主不得分配土地,富農只能分得較壞的勞動份地。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誕生之時,全國已經先後成立過湖南省、贛東北、湘鄂贛、鄂豫皖、湘鄂西等省蘇維埃政權和閩西等邊區的蘇維埃政府,而縣一級的蘇維埃政府則已有300多個。隨著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建立,一些地區又進一步依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建立了省一級蘇維埃政權。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最初產生於1930年10月7日,臨時中央政府建立後,為完備政府產生的形式,又於1932年5月1日在江西省興國縣召開了江西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的江西省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會,仍以曾山為政府主席,以胡海、陳正人和吳家俊為政府副主席。福建省蘇維埃政府則產生於1932年3月18日的福建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會議選舉了35人的執行委員會,張鼎丞為政府主席,闕繼明、張思垣為政府副主席。閩贛省蘇維埃政府產生於1933年12月於福建省建寧縣召開的閩贛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邵式平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祝維垣為副主席。粵贛省蘇維埃政府正式產生於1933年12月23日召開的粵贛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鍾世斌任主席,王孚善、鄧學林任副主席。

  和以往中國的政治制度相比,蘇維埃制度明顯地具有自己的特點。

  第一,它實行的是各級代表會議制度,大量吸收工農群眾參加政權並管理自己的國家。其地方各級蘇維埃代表大會直至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大多是由下而上選舉產生的,與國民黨依靠地方士紳維持自己對農村的統治不同,它把政權直接建立到了農民中間。鄉村蘇維埃政權是蘇區社會最基本的行政組織,紅軍進到一個地方,「即派大批同志去鄉村組織蘇維埃,首先召集一個群眾大會,宣傳蘇維埃的意義,即時由群眾中選舉委員即產生執委」。而由於有了最基層的政權組織,中共能夠輕而易舉地宣傳、動員和組織農民。中國最早的基層民眾選舉的嘗試,就是從蘇區開始的。多數基層參加投票的選民都在選民總數的80%以上。按照地方蘇維埃組織法和中央蘇維埃組織法的規定,從鄉到區到縣到省,均選舉組成蘇維埃代表大會,並均由下一級代表大會按一定比例組成上一級代表大會。如在最基層,工人13人、士兵25人、農民50人選舉推選代表1名。在農村,通常以村為基本選舉單位進行選舉,推舉出代表參加鄉蘇維埃代表大會,再由鄉推舉一定比例的代表組成區蘇維埃代表大會。依此類推,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最高政權機構,它則是由各省蘇維埃代表大會選舉的代表來組成的。各級蘇維埃代表除了要將選舉他們的選民的意見提到大會中討論以外,還要將上一級蘇維埃所要進行的工作,經過蘇維埃代表大會討論後,傳達貫徹到自己所代表的選民中去。而最基層的鄉代表會議,每10天應由鄉主席召集這些基層代表開會一次(非常會議除外),會議可根據要討論的內容,有針對地到村子裡去舉行。鄉蘇維埃每個月須向選民報告工作一次。而由鄉蘇維埃政府主席從各村代表中指定的蘇維埃代表主任,在鄉蘇維埃主席領導下,分配並領導各代表的工作,必要時還可召開村民會議,解決當地的有關問題。每個村代表則應負責聯繫與領導30-70個居民。按照規定,這種制度明顯地賦予了代表會議議政和行政一體的職能,使之成為議決和處理全鄉重要事務的一種權力組織,代表也就相應具有了議政和執行的雙重身份,自然更加加強了民眾與政權之間的聯繫。

  第二,它堅持貫徹工農貧苦民眾當家做主的方針,極大地提升了窮人的政治地位。據毛澤東1930年10-11月的調查報告可知,1930年興國縣永豐區第一鄉10名鄉政府委員中,出身貧農者6人,中農2人,小知識分子和富農各1人;吉水縣水南區第八鄉木口村的7名村政府人員中,出身貧農、中農者各3人,小地主1人。1931年湘贛蘇區縣委一級幹部146人中,產業工人3人,手工業工人28人,苦力工人3人,店員工人3人,僱農10人,貧農64人,中農10人,兵士2人,知識分子20人,富農1人,商人2人。這種情況不可避免地從整體上提升了下層階級的政治地位,改變了過去只有富裕階層才可能流向省、縣、區等政治經濟中心,貧苦階層的民眾普遍受到壓抑,政治上乃至經濟上世世代代抬不起頭、翻不過身來的情況。而沒收地主、富農土地重新分配,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甚至被戴上白布條、被管制、被送去勞役隊做苦役,甚或動輒被消滅肉體等等,都極其徹底地顛覆了歷代農村的統治秩序。

  第三,它把政權直接建到鄉乃至村中,最大可能地加強了上級政權與基層民眾之間的聯繫。加強基層政權會大量增加脫產人員,從而加重農民的負擔。但蘇維埃共和國初創之時,正值戰爭,財政狀況不允許政府較多地增加脫產人員,故對此曾給予了相當的重視。1931年11月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中央各部門全部集中在一個大祠堂里,每個部只有一個十幾平方米的小房間,幾張桌子和凳子,加上一部電話機。工作人員,包括部長在內也只有數人,至多十餘人。對地方蘇維埃政府的工作人員,臨時中央政府也有明文規定:省蘇維埃90人,縣蘇維埃25人,區蘇維埃15人之內,鄉蘇維埃則一般只配工作人員3人(即鄉蘇主席、交通、工作人員各1人)。到1933年秋天中央蘇區鼎盛時期,蘇維埃政府系統省、縣兩級也只有幹部1800人,鄉幹部也只有1萬人左右。

  由於鄉蘇維埃幹部較少,故通常鄉政府內都不設科。遇有臨時性事務,即由鄉代表和各村推舉的工農積極分子組織臨時委員會來辦理。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經常的或臨時性的委員會也可以多達20個以上,如擴紅、優紅、慰紅、赤色戒嚴、防空防毒、沒收徵發、國有財產、農業稅徵收、公債、農業生產、開荒、山林、水利、土地登記、查田、教育、衛生、橋路、糧食、備荒、戶口、義務勞動、運輸、選舉、工農檢查等。由此不難看出,鄉一級蘇維埃政權的作用相當關鍵。

  鄉蘇維埃除了擔負對上級政府交辦任務的接收、布置、落實,以及對下級民眾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上報等大量具體的行政性事務工作外,還承擔著管理、反映和滿足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職能。這包括主持分配土地、山林及沒收的財物,規劃和領導農業生產,組織合作社,調劑糧食、勞力和生產工具,管理市場,發行政府公債,興修水利、橋樑、道路,幫助群眾解決穿衣、吃飯、住房以及學齡兒童上學等問題。至於進行人口、土地、婚姻、生死、契約、文書及工商業登記、核發路條及通告證等,更是相當繁雜。

  鄉蘇維埃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建立和管理民眾武裝。由於戰爭的關係,各級蘇維埃政府都高度重視農民的軍事化問題。除了老弱病殘幼和地主、富農家庭的人員之外,幾乎所有農村的男女群眾,都被納入到準軍事組織之中去了。8-15歲者加入童子軍,6-12歲者加入少年先鋒隊,24-50歲者加入赤衛隊。赤衛隊不僅有保護地方之責,而且又是省軍區、軍分區地方武裝體系中的基層組織,可因需要隨時外調執行勤務和補充主力部隊或地方部隊。而少先隊或童子軍在鄉村戶口檢查、出入人員查驗和站崗放哨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也正是由於鄉蘇維埃政權直接紮根於農村貧苦民眾之中,其幹部或代表大多直接來自於當地的貧苦農民,又直接服務於貧苦農民,廣大農民依靠蘇維埃政權在政治上、經濟上又獲得了種種利益,因而為了保衛自身的利益積極主動地參政參軍,從而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良好的軍民關係和幹群關係的基礎。再加上從中央到地方格外注意教育軍隊和幹部,並制訂了種種加強軍民關係和幹群關係的辦法,這就更使得那些較為鞏固的蘇區中的軍民關係和幹群關係,在相當一段時期里幾乎達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

  可以想見,中共和蘇維埃共和國的各種政策主張和法令、法規,以及意識形態,之所以能夠在鄉村中順利地得到推行和灌輸,蘇區社會之所以能夠在那樣落後的環境條件下高效率地運轉,鄉蘇維埃政權功不可沒。而這樣一種制度受到最底層貧苦農民的擁護和支持,與國民黨利用地主、士紳進行統治造成許多地方的農民對國民政府的隔閡和對立形成鮮明對照。1930年至1933年底,大批受難的民眾從國民黨統治區逃往蘇區,就最明顯不過地反映了底層民眾對蘇維埃制度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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