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武漢政府

2024-10-02 04:28:21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1926年11月26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正式作出中央黨部與國民政府北遷武漢的決議。12月2日,中央黨部停止辦公。12月5日,國民政府停止辦公。7日,國民黨中央發表北遷通電,宣稱半月內可到武昌辦事。12月10日國民政府四部部長及鮑羅廷等一行抵達武漢。13日,在武漢宣布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暨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暫時代替中央政治會議執行最高職權。1927年1月1日,臨時聯席會議宣布,國民政府財政、外交、交通、司法四部開始在武漢行使職權。2月21日武漢臨時聯席會議宣布即日結束,中央黨部與國民政府正式開始在武漢辦公。

  從1926年12月13日臨時聯席會議成立,到1927年9月20日寧、漢、滬三方合流,武漢國民政府存在的時間只有9個多月。這9個多月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從1926年12月13日聯席會議成立至1927年3月10日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召開,為武漢國民政府的初期。這一階段,因遷都之爭,蔣介石以南昌為中心,與武漢形成對峙。武漢方面以臨時聯席會議代行最高職權,南昌方面以中央政治會議行使最高權力,雙方形成分庭抗禮之勢,但國民政府在名義上是統一的。

  從1927年3月10日二屆三中全會召開至1927年4月18日蔣介石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是武漢國民政府的全盛時期。這一階段,南昌的分庭抗禮局面已經結束,而南京的分裂局面尚未形成,國民政府的轄區名義上發展到15個省市。

  從1927年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至同年9月20日寧、漢、滬合流,是武漢國民政府的衰落期。這一階段,國民政府一分為二,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安徽、廣東、廣西、貴州、四川相繼脫離武漢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分共以後,武漢國民政府名存實亡。9月20日寧、漢、滬合流,武漢國民政府終結。

  武漢臨時聯席會議執掌最高權力期間,在外交、經濟、交通等方面均有建樹。蔣介石亦承認:「在中央遷鄂停止辦公期間,武漢為全國中樞,外交內政急待應付……聯席會議成立後,在外交上,如漢口、九江英租界之收回,如財政統一之實施,湖南金融之整理,如交通行政之改善,落落大端,均能在革命之基礎上展開建設之卷頭,增進黨國之地位。」

  遷都武漢後,國民政府的外交目標是更正不平等條約,爭取國際承認,進行方針大體是:以民眾運動為後盾,儘量用外交手段達到目的,以避免列強藉口發動武裝干涉。其主要策略是分化列強,各個擊破。具體而言,是拉攏日本,中立美國,集中力量對付英國。當時武漢市民中流傳著這樣一句口頭禪:「外國人有好有壞,蘇俄最好,德國次之,英國最可惡。」在「集中目標反英」的口號下,反日情緒大為低落。武漢時期幾乎沒有發生過抵制日貨的運動。

  這個時期列強的對華政策,亦隨著中國南北局勢的變化而調整。南方革命力量的發展壯大,使列強意識到新的國民政府有可能統一全國,而北洋軍閥的分裂和混戰,使北京中央政府早已名存實亡,在這種情況下,死守支持北京、敵視南方的舊政策顯然是不明智的。同時,列強各國為了維護自己在國民政府轄區內的既得利益,也需要同南方國民政府直接接觸和交涉,於是擺出中立、觀望的姿態,開始逐步調整同中國南北政權的關係。對1926年4月段祺瑞執政府垮台後頻繁更替的北京內閣,列強一直未發正式承認照會,只作為「事實政權」與之交涉;對於南方國民政府,列強雖不承認,但亦不拒絕與之建立實際交涉關係。北伐以前,廣州國民政府鑑於本身尚侷促一隅,暫時沒有要求各國給予正式承認,只要求各國仿照民國初年的先例,實行就地交涉。

  在列強各國中,美國對國民政府的政策較為積極和靈活。北伐開始後,美國通知義大利等國,表示美國雖然尚未考慮承認廣州政府,但如果那個政權控制了中國大部分地區,美國無疑要考慮承認。相比之下,英國對華外交的步調在北伐之初顯得有些紊亂。英國駐華公使認為,廣州政府控制在極端派之手,應採取不承認、不談判、不借款的方針。但英國政府外交部傾向於承認廣州國民政府為獨立於北京政府控制區域之外的地方行政機構。

  北伐軍進入長江流域後,列強對華政策又作了新的調整。1926年9月下旬,美國公使馬慕瑞對廣州進行「非正式訪問」,成為國民政府成立後第一位到訪的外國公使。馬慕瑞發現,廣州政府把宣傳反帝作為鼓動民眾政治熱情和取得民眾支持的有效手段,但政府要員在同他私下談話時卻很「通情達理」。於是美國政府對國民革命陣營採取逐步考察、接近、軟硬兼施和伺機分化的政策,一方面頻頻與國民政府交涉聯繫,要求它保護所轄地區的美國利益,同時又密切注視著蔣介石的動向,與權勢日益增長的蔣介石直接辦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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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方面,幣原外相派其心腹佐分利貞男同國民黨各派要人接觸。佐分利於1926年12月中旬趕到武漢與陳友仁會談後發現,國民黨人的公開講話,同他們的真實意圖並不一致。他們實際上希望以「充分合理的方式」修訂不平等條約,而不是全面廢約。經過一番緊張的奔波和活動,佐分利與國民政府方面達成了若干秘密諒解:日本在華嚴守絕對中立;國民政府支配大部分地區或在北京設立政府時,日本予以承認;只要不危害日本在滿洲和遠東的地位,日本就不干涉俄國對國民政府的援助;國民政府不危害長江流域日本工商業,承認日本在東三省的既得利益。

  英國方面亦不甘落於美、日之後。由於駐華公使麻克類傾向於支援軍閥抵抗北伐軍,抵制和違抗倫敦方面企圖軟化南方的政策,英國外交部下令更換了駐華公使。1926年11月19日,張伯倫授權駐漢口總領事,在國民政府提出承認要求時可表示:一旦國民黨建立了充分名實相副的政府,並對前政府的一切條約和義務負全責時,英國政府準備承認國民黨新政府。張伯倫還訓令英國駐國民政府轄區的官員,儘量以同情友好的精神同各地國民黨事實政權打交道。英國駐華新公使藍普森到中國後,鑑於中國迅速變動的南北局勢,決定在去北京赴任前,先往漢口與國民政府領導人晤談,試探有無可能達成友好諒解。12月中旬,藍普森與剛剛由廣州抵達武漢的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就外交承認和條約問題舉行了七次非正式會談。陳友仁表示,國民政府為目前代表中國之唯一政府,現時管轄區域雖未及全國,但英國在華之主要利益,實集中於國民政府統治的南方及長江流域,希望英政府以遠大眼光度量英國在遠東的地位。藍普森則表示,目前尚不能承認國民政府是區域性的或全國統一的政府。藍普森認為,前一種承認,將要承擔分裂中國的責任,並將得罪中國的其他政權;後一種承認,則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國民黨政權尚未在全國或中國大部分地區建立持久而有效的統治。另外,英國擔心國民政府會拒絕繼承舊政府的條約義務。關於條約問題,藍普森只同意修訂舊條約的某些條款。英國政府則考慮作較大讓步。張伯倫在12月15日電告藍普森說,英國政府原則上對陳友仁所提出的取消舊條約,談判一個全新條約的方案沒有異議,只要將舊條約的效力保持到新條約談成為止。可惜陳友仁未堅持原案,而藍普森仍未讓步。

  在藍陳會談的同時,英國首席參贊歐馬利於12月18日在北京外交團會議上宣讀了《英國對華政策聲明》,呼籲各國對強有力的國民運動予以同情和諒解,表示一俟中國人自行組成有權之政府時,即與之談判修訂條約及其他懸案,一俟中國自行制訂並頒布新的國家稅則時,即承認中國關稅自主。聲明還提出,立即無條件允准中國各地徵收華盛頓會議許諾的附加稅,稅款由各地中國當局自行支配。英國此時搶先發表這樣的聲明,意在造成英國是列強對華「寬大」政策的帶頭人的形象,藉以擺脫在中國革命洪流中首當其衝的困境。

  由於英國在華利益集中於中國南方及長江流域,故其爭取國民政府之友好與諒解亦較積極。12月下旬,藍普森建議英國政府與國民政府繼續談判,因為這至少可以促使國民政府抑制民眾的反英行動。他擔心國民政府有可能全面廢約,並注意到國民政府內部「溫和派」與「極端派」之間的分化與分歧:「溫和派」希望與英國和解,而「極端派」則傾向於採取排貨、罷工等無情的政策。英國方面如果希望「溫和派」得勢,就必須迅速與其談判,如能達成某種協議,則將會增強「溫和派」反對「極端派」的力量。

  對於英國方面發表的對華政策聲明,武漢政府認為,英國提議准征二五附加稅,將有利於控制包括上海在內的多數口岸的張作霖和孫傳芳等軍閥,是英帝國主義的惡毒陰謀。鑒此,鮑羅廷在武漢臨時聯席會議上提議,應向全國民眾揭穿英國假仁慈的面目,加強對民眾和軍隊的反英宣傳,在避免武裝衝突的前提下,加緊促進民眾的對英鬥爭。在此前後,恰逢天津、上海兩地的英租界發生壓迫國民黨的事件。鑒此,漢口、武昌各界民眾於12月26日分別舉行了有20萬人和10萬人參加的群眾反英大會,一致決議實行對英經濟絕交,要求政府立即收回妨害革命的租界,還組織成立了「武昌市民反英運動委員會」,在武漢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英運動。

  正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發生了漢口「一三事件」與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事件。

  1927年1月1日至3日,武漢各界民眾連續歡慶北伐勝利和國民政府遷漢,舉行大規模的集會遊行。3日中午,在漢口臨近英租界的江漢關前,參加集會的中國民眾與試圖驅逐他們的英國水兵和巡捕發生衝突,被刺傷數人,其中2人重傷。事件發生後,武漢政府一面派人勸民眾離開租界,並派大隊軍警試圖維持秩序,一面由外交部向英租界當局嚴重交涉,要求英方撤退武裝水兵,否則政府不負保障英人安全的責任。4日上午,中英雙方達成協議,英方將水兵盡數撤退,中方負責維持租界地區秩序。下午,英兵撤退後,大批民眾自發擁入租界。租界巡捕自動放棄職守。中方加派軍警開入租界維持秩序。5日,武漢約30萬市民舉行對英示威大會,李立三任指揮。大會一致議決,自即日起嚴厲禁止買賣英國貨。會後遊行群眾再次沖入租界。英租界巡捕及公務人員等逃避一空。武漢政府乃決定成立「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接管租界內一切公安市政事宜。

  幾乎與漢口同時,九江也發生了收回英租界事件。1月3日下午,英人控制的九江海關扣押中國小船,引起民眾憤慨。民眾沖開與海關相連的英租界鐵絲網,雖因英國水兵和聞訊趕來的中國軍警阻止而散,但漢口英租界事件的消息傳來後,九江租界英人十分恐慌,5日,將租界婦孺撤上英輪。6日,英海關人員與民眾再度發生衝突,民眾群起湧入租界。駐守九江的賀耀組部派兵入租界平息騷動。英領事和水兵撤上軍艦,請賀耀組負責看管租界財產。國民政府隨後派人組成九江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予以接管。

  英國當局未放一槍就撤離了漢、潯兩地租界,原因甚多。英國政府訓令駐華文武官員儘量避免同南方革命軍發生大的武裝衝突。英國駐華文武官員亦感到在華英軍兵力單薄,如果開槍,勢必激化與中國軍民之間的矛盾,英人生命財產將受到可怕的損害。其時正值長江枯水季節,英軍無法調集重型軍艦和足夠的兵力到漢口作戰。況且,即使能夠守住租界,英國對華經濟貿易也會因中國民眾的過激排貨而造成癱瘓。鑒此,英國外交部於1月6日訓令藍普森,不妨同陳友仁討論包括租界地位在內的調整條約關係問題。1月8日,張伯倫進一步訓令歐馬利同國民政府談判放棄漢口、九江英租界事宜。英國外交部專家還擬定了方案,認為租界已成過時之物,由中國人接管其行政和治安責任,對所有人都好。但上海公共租界例外。

  武漢國民政府在收回漢口九江租界問題上的方針是,一方面要引導民眾情緒,維護勝利成果,同時又要保持和發展必要的對外關係,特別是經濟貿易關係。為此,陳友仁向英國總領事聲明,民眾運動是反對英國水兵的暴行,對一般英國僑民絕無仇視之意,不必自相驚憂。國民政府於1月7日命令工人糾察隊完全撤出英租界,另組警務處維持秩序,不准群眾在英界停留,並將英界內的各種反英標語洗除。國民政府還致電所轄各省,要求保護英人生命財產。外交部又於1月10日發表通告,暫停一切反英、反教運動。國民政府試圖限制民眾運動,希望通過談判使英方接受既成事實,並進一步改善相互關係。

  經過反覆交涉和談判,2月19、20日,武漢政府與英方代表就收回漢、潯租界問題簽訂協定。3月15日,漢口、九江英租界的行政管理權正式收歸武漢國民政府之手。這是武漢國民政府外交上取得的一大成果。這次外交的勝利,提高了武漢聯席會議的聲望。此後,隨著革命陣營內部的分化和政治形勢的急劇變化,國民政府在外交方面未能取得更大勝利。

  1927年3月10日至17日,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在武漢召開。全會出席代表中,國民黨左派占壓倒優勢。會議為了防止黨內個人獨裁,恢復和提高黨權,對國民黨的高層人事及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首先,廢除了二屆二中全會設置的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職,實行常務委員集體領導制度,並提高常務委員會的職權,規定在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對黨務、政治、軍事行使最終議決權,其中黨務由常務委員會直接處理,政治、軍事則為議決後交國民政府執行。其次,廢除了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職,設置由7人組成的主席團,並對中政會的職權作出限制,將政治委員會與軍事委員會置於中央執行委員會之下,明確規定「政治委員會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下之最高政治指導機關」,而且政治委員會對於政治問題議決後,不能直接交付國民政府執行,而必須交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導國民政府執行。

  二屆三中全會還對1925年7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進行了修改。新的國民政府組織法與1925年的組織法相比,主要的不同點是:第一,不再設政府主席,實行由5人組成的常務委員會集體領導制。第二,在原有外交、財政、軍事(軍事部實際一直沒有成立)、交通、司法等部之外,增設勞工、農政、實業、教育、衛生等部。其中教育、衛生兩部實際沒有成立,實業部只公布了組織法。武漢國民政府時期實際運作的,主要是外交、財政、交通、司法、勞工、農政等部。第三,將原規定國民政府委員會必須全體委員過半數才能召開,改為國民政府所在地委員過半數即可召開。這是考慮到被選為國民政府委員的蔣介石、何應欽、李宗仁、李濟深等人或因軍務不能來漢,或因政治原因拒絕來漢時,國民政府委員會能正常行使其職能。除此之外,組織法進一步強調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導及監督」。國民政府的重大措施,必須經國民黨中央討論議決後,再交國民政府執行,「未經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之重要政務,國民政府無權執行」。國民政府委員與常務委員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和指定。

  全會還修正了軍事委員會組織法,將軍事委員會重新置於中央執行委員會之下,體現「以黨治軍」原則。軍事委員會的隸屬關係有一變化過程。最初軍事委員會置於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下。廣州國民政府成立時,將軍事委員會改隸於國民政府。二屆三中全會為了抑制蔣介石的軍事獨裁,又將軍事委員會恢復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直屬下的一個特別委員會,規定軍事委員會委員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人選由兩部分人組成,一是從高級軍官中選出委員9至13人,二是從非軍職的中央委員中選出委員6人;軍事委員會設主席團,人數規定為7人,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指定之;軍事委員會及其主席團所議決的重要議案,必須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才能生效;軍事委員會提出總司令、前敵總指揮、軍長等人選,必須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並任命;軍事委員會及其主席團只能直接任命師長及其以下各軍官;軍事委員會主席團之決議及命令,必須有主席團委員4人簽名才能生效。全會還對國民革命軍總司令的權力加以限制,規定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僅為軍事委員會委員之一,並對中央執行委員會負責;出征動員令,必須經軍事委員會議決,並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交總司令執行之;原隸屬於總司令部的總政治部,改為直隸於軍事委員會,並規定總政治部主任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任免。

  全會還通過了《統一外交決議案》,規定黨員不得擅自發表變更黨的外交政策的主張,或直接間接與列強接洽任何條件;所有外交人員,均由外交部直接任免。軍事長官與地方政府均不得再有任免交涉員之事。此外,會議還決定將軍事政治學校及各分校之校長制改為委員制。諸如此類,均是為了限制和削弱蔣介石的權力,恢復和提高黨權。

  二屆三中全會改選了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央各部部長和國民政府委員。名單如下:

  中央常務委員會:汪精衛、譚延闓、蔣中正、孫科、顧孟余、譚平山、陳公博、徐謙、吳玉章;

  中央政治委員會:除常務委員9人兼任政治委員外,另有宋子文、宋慶齡、陳友仁、鄧演達、王法勤、林祖涵;

  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團:汪精衛、譚延闓、孫科、顧孟余、徐謙、譚平山、宋子文;

  中央軍事委員會:譚延闓、朱培德、唐生智、李宗仁、程潛、蔣中正、李濟深、汪精衛、馮玉祥、張發奎、何應欽、孫科、鄧演達、宋子文、徐謙、顧孟余;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團:汪精衛、唐生智、程潛、譚延闓、鄧演達、蔣中正、徐謙;

  國民政府委員:汪精衛、孫科、宋子文、于右任、徐謙、馮玉祥、程潛、譚延闓、陳友仁、李宗仁、譚平山、鈕永建、朱培德、唐生智、李濟深、宋慶齡、顧孟余、蔣中正、柏文蔚、王法勤、吳玉章、何應欽、孫庚、彭澤民、經亨頤、黃紹竑、楊樹莊、陳調元;

  國民政府常務委員:孫科、徐謙、汪精衛、譚延闓、宋子文;

  中央各部部長:組織部長汪精衛,宣傳部長顧孟余,農民部長鄧演達,工人部長陳公博,商民部長陳其瑗(後改為王法勤),婦女部長何香凝,青年部長孫科,海外部長彭澤民;

  國民政府各部部長:外交部長陳友仁(代理)、財政部長宋子文、交通部長孫科、司法部長徐謙、教育部長顧孟余、實業部長孔祥熙、農政部長譚平山、勞工部長蘇兆征、衛生部長劉瑞恆。

  1927年3月14日至4月29日期間,國民黨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共舉行過9次常委擴大會議和16次政治委員會會議。參加常委擴大會議的人員主要有:譚延闓、徐謙、孫科、顧孟余、陳公博、吳玉章、宋慶齡、林祖涵、於樹德、王法勤、陳其瑗、詹大悲、謝晉、惲代英、經亨頤、鄧懋修、鄧演達、毛澤東等人。參加政治會議的人員主要有:孫科、譚延闓、徐謙、顧孟余、宋慶齡、吳玉章、王法勤、陳友仁、陳公博、林祖涵、鄧演達。這些人基本上是這個時期武漢國民政府與國民黨中央的決策人物,內中除中共黨員外,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國民黨左派。在汪精衛回國以前,鄧演達、孫科、徐謙是武漢政府的台柱人物;汪精衛回國以後,武漢政府中的國民黨左派自然以汪為核心。

  二屆三中全會的另一主題,是重新調整國共關係。1926年5月,國民黨二屆二中全會曾決定組織國共兩黨聯席會議,審查兩黨黨員之間的衝突與糾紛,但此會實際上一直沒有召開。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統一革命勢力決議案》,決定立即召開兩黨聯席會議。兩黨聯席會議的職能與以前所定不同,主要討論兩黨間的合作辦法,特別是以下問題:一、共同指導和統一民眾運動,尤其是農工運動;二、共同指導和解決國內少數民族問題;三、共同擔負政治責任,由第三國際派共產黨負責同志加入國民政府及省政府;四、設法使兩黨機關報之互相批評與記載,不違背合作精神。但在汪精衛回國以前,兩黨聯席會議並未立即召開。汪精衛抵達武漢後,在4月13日第12次政治委員會議上提出:「鑑於近來形勢,有解決兩黨根本問題之必要,一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問題,一是國民黨員與共產黨員如何合作的問題。"4月16日,中共代表陳獨秀、張國燾、瞿秋白,共產國際代表羅易、鮑羅廷與以汪精衛為首的國民黨中央各部部長,首次舉行了「國共兩黨聯席談話會」。會議商討的內容十分廣泛,外交、商務、交通、勞工等問題均有討論,「都是關於應付現在時局的方法」,顯然越出了協調兩黨關係的既定範圍。在武漢政府後期,兩黨聯席會議召開十分頻繁,「或每日一次,或間日一次,開會時間往往延至四五小時,對於國內外一切問題,皆提出討論,共同解決。」

  除兩黨聯席會議外,中共黨員還參加了國民黨中央、國民政府各部和各省政府的工作。譚平山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委員、國民政府委員和國民政府農政部部長;吳玉章當選為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林祖涵當選為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蘇兆征當選為國民政府勞工部部長。按照張國燾的說法,二屆三中全會後,國共關係由國民黨黨內的合作,進展到了在國民政府中的合作。這是國共關係的一個重要演變。而導演這一幕的人是鮑羅廷。鮑羅廷的目的是要將國民黨左派、各軍首領以及中共領導下的工農勢力,組合成一個反蔣戰線。在當時局外人的觀察中,由於鮑羅廷與中共黨人在武漢政府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武漢政府被視為國共聯合政府。

  不過,在武漢政府的最高決策機構中,對中共所發揮的實際影響也不能作過高的估計。如共產國際代表羅易在1927年4月18日致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即認為:在目前形勢下,「涉及革命未來的決定是由國民黨作出的,共產黨不可能成為反對黨,特別是當共產黨參政的時候。因此,共產黨必須接受國民黨的一切決定。這就使共產黨成了國民黨的附庸,有礙於它的發展」。羅易甚至認為共產黨已經喪失了政治獨立性。在他看來,國共兩黨聯席委員會沒有給中共帶來有益的作用,相反給國民黨提供了一個使共產黨人服從國民黨政策的機會,共產黨人常常在毫無準備、沒有黨的指示的情況下出席這樣或那樣的聯席會議,導致聯席會議將一些關係到革命前途的重大政治問題的決定強加給了共產黨。羅易的說法雖有誇大其詞的成分,但也具有相當的事實基礎。據張國燾回憶,國共兩黨聯席會議到後期逐漸流於談話會的性質,往往是汪精衛在那裡敘述一些工農運動過火的事實,再由健談的陳獨秀起而唱和一番,加以若干輕描淡寫的答辯而已。應該說,中共在武漢時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湘、鄂、贛三省的地方組織和工農運動之中。

  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是武漢反蔣運動最精彩的一幕。表面觀之,勝利無疑屬於武漢,然而這一局面未能維持多久。三中全會之後,蔣介石不再掩飾他的反共決心,並加快了他的反共步伐。三中全會閉幕後不到一個月,蔣介石即發動了「四一二」清黨運動,緊接著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分庭抗禮。

  武漢方面獲悉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的消息後,於15日召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擴大會議,會議決定開除蔣介石黨籍,免去其本兼各職,按反革命罪條例懲治。會後,40位國民黨中央委員、國民政府委員和軍事委員會委員聯名發表通電,譴責蔣介石自立中央的行為。但武漢政府在政治聲討之餘,對是否向南京政府發動軍事征討,意見不一。一派主張東征討蔣,一派主張北伐討奉。東征則擔心奉軍南犯,北伐又顧慮蔣軍來攻。兩派不同的意見,不僅存在於武漢國民黨領導人之間,也存在於蘇俄顧問、共產國際代表和中國共產黨人之間。如鮑羅廷與加倫以及剛來中國的共產國際執委羅易之間即存有分歧。經過反覆論辯,最後北伐的主張占居上風,決定先肅清在河南的張作霖部隊,把馮玉祥的西北軍接出來,將對付張作霖於京漢線上的責任託付給馮玉祥,然後再專力東征討蔣。當時,馮玉祥的西北軍號稱30萬人,認為是一支可以和奉系匹敵的力量。此外,閻錫山的10餘萬軍隊也有可能爭取過來。鑒此,武漢政府毅然決定北伐。

  4月19日,武漢政府舉行北伐誓師典禮。次日,各軍開始由京漢路進入河南。5月13日,下令總攻擊。武漢政府的計劃是:以唐生智的第1集團軍沿京漢路北上,以馮玉祥的第2集團軍由隴海路東出。5月下旬,第1集團軍攻占臨潁,第2集團軍進占洛陽,對奉軍形成夾攻之勢。奉軍被迫放棄鄭州、開封,退守河北。6月1日,北伐軍與馮玉祥軍會師鄭州。形勢對武漢政府的北伐軍似乎有利。但此前相約從正太、京綏兩線進攻奉軍的閻錫山並沒有踐約出兵。汪精衛在總結武漢軍隊北伐狀況時不無遺憾地說:「所不足的是第3集團軍爽了約,如果當奉軍由鄭州後退的時候,第3集團軍出兵斷其後路,我們早已到北京城了。」實際上,此時閻錫山已決意倒向蔣介石一邊。6月5日,山西召開「國民大會」,決議擁護南京國民政府和蔣介石,並推舉閻錫山為國民革命軍北方總司令。翌日,閻錫山舉行就職典禮,並發表宣言,正式宣布易幟。閻錫山易幟後,即遵照南京方面的命令,改組國民黨山西省黨部,成立清黨委員會,實行清黨反共。閻錫山的公開擁蔣,對武漢國民政府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作為國民黨左派政權,或國共聯合政權,武漢政府給當時人留下的最深印象,無疑是其濃厚、激進的黨治色彩。武漢時期的黨治形態雖然與廣州時期一脈相承,但黨治特徵更為突顯和鮮明。張君勱於1926年10月底考察武漢時,即注意到國民黨統治下的一切無不以「黨化」為依歸,不僅軍隊黨化,政治黨化,即報紙、教育和文官體制等均籠罩在「黨化」之下。

  在中央,武漢國民政府組織法第一條即明確規定「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導及監督掌理全國政務」。在地方,廣州國民政府曾於1926年1月24日通告國民黨所屬各級黨部不得干涉地方財政和一切行政。但這一規定不久即被修正。1926年10月,國民黨中央與各省區代表聯席會議通過《省黨部與省政府之關係議決案》,規定省級黨政關係視各省情形不同而分為三種辦法:(1)省政府在省黨部指導之下;(2)省政府在中央特派政治委員及省黨部指導之下;(3)省政府與省黨部合作。1個月後,國民政府又公布《修正省政府組織法》,內中第1條規定:「省政府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及省執行委員會指導監督之下,受國民政府之命令,管理全省政務。」這一規定意味著省政府被置於三重指導監督之下,其中省黨部居其一。實際上,隨著北伐的迅猛推進,在黨軍克服區域內,一般先設立省黨部,然後才成立省政府。省政府多由省黨部籌備組建,省政府委員亦多由省黨部委員兼任。省黨部大多能指導和監督省政府。如1927年4月10日湖北省政府成立時,省黨部執行委員董必武、徐謙、孫科、李漢俊、張國恩、孔庚、鄧初民和監察委員鄧演達均當選為省政府委員。除財政廳長外,各廳廳長均由兼有省黨部委員身份的政府委員擔任。省黨部與省政府基本上是一班人馬。省政府成立前夕,省黨部發布訓令,訓勉省政府澄清吏治,打倒土豪劣紳,實行農工政府。「訓令」本身即說明該省黨部對省政府的關係是前者指導監督後者的關係。再從該時期湖北省黨部實際所行使的職能來看,上自組建政府,下至婦女放足,權力輻射到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乃至社會生活的各領域,幾乎無所不在。

  政治錄用機制和黨員對政治資源的控制程度,是衡量一個執政黨黨治力度的重要指標。1926年9月,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呈請中政會,要求「非本黨黨員不得在行政機關服務」,希圖以法律形式確保國民黨黨員對政治資源的全面壟斷。當時國民政府雖擔心「恐開以入黨為終南捷徑之嫌」,但仍通令各機關,「文職委任以上,武職尉官以上,應以本黨黨員為準。」這一政令雖公布於廣州國民政府時期,而實際推行則主要在武漢政府時期。委任和尉官分別為當時文武官員的最低層級,故這一規定實際上從制度上確立了黨籍作為入仕從政的先決條件。它意味著凡想在國民政府統治區域從政做官者,必須先加入國民黨。在中國歷史上,這是繼科舉取士之後,首開入黨做官的先河。

  武漢政府時期尚有一引人注目之點,乃司法黨化。司法黨化的主要推動者徐謙曾隨馮玉祥訪問過蘇俄,1926年8月歸國後,出任廣州國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員會主席兼大理院院長,國民政府北遷武漢前後出任司法部長。徐謙試圖按照蘇俄模式進行司法改革,提倡建立黨化、民眾化與革命化的司法。他反對「司法獨立」和「司法官不黨」的觀念,主張通過「司法革命」以建立「革命司法」,要求司法機關必須與政治方針相統一,司法人員應受政治黨務訓練。國民黨中政會接受徐謙的建議,推行司法改革,廢除一些舊的與國民黨黨綱相衝突的司法法規,如禁止集會、結社、罷工自由,否認卑幼對尊親的正當防衛權,承認納妾,普通人民可由軍人審問處罰等舊條文均議決廢止;制定新法律,如《反革命罪條例》、《處分逆產條例》以及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所制訂的懲治土豪劣紳條例和懲治貪官污吏條例等;廢止法官不黨的法令,規定非有社會名譽之黨員兼有三年以上法律經驗者,不得為法官;規定律師也必須是黨員;修正法院名稱,改四級三審制為二級二審制,中央設最高法院,省級設控訴法院,縣市設縣市法院,鄉鎮設人民法院;採用參審制及陪審制,縣市法院及中央法院在庭長、審判官之外,並設陪審員參與審判;人民法院除設審判官外,另設參審員,如有關黨員、農民、工人、商人或婦女訴訟時,分別由人民法院所在地之黨部、農民協會、工會、商民協會和黨部婦女部推選出參審員參審。除此之外,各省在審判土豪劣紳時,其審判委員會的組成,一般均由地方黨部、工會、農協、婦協、商協、學聯等各方面代表參加。這些規定充分體現了司法黨化和人民化的原則,但司法黨化和人民化的結果,也為黨、政、軍各界以及民眾團體干涉乃至干擾司法開闢了極大的空間。司法黨化實際成了黨的決定優先於司法機關的裁決;「民意就是革命法律」,實際鼓舞民眾團體超越「參審」的範圍而走向直接進行法外處決,以至於發展到國民黨各級地方黨部和工會、農會等民眾組織可以隨意抓人、殺人。統計當時《湖南民報》和《漢口民國日報》報導的處決土豪劣紳案件,湖南、湖北分別處決了88名和78名土豪劣紳,其中由民眾團體直接處決的最多(湖南44%,湖北39%),其次是由黨政機關處決的(湖南34%,湖北28%),由特別法庭處決的最少(湖南22%,湖北33%)。實際上,當時對什麼是「反革命」,什麼是「土豪劣紳」,雖然定有相關條例,但缺乏具體嚴謹的定性準則。徐謙自己很快發現:「所謂土豪劣紳,毫無標準。現在所舉發的土豪劣紳,多半是尋仇復恨。」王法勤在國民黨中政會上也報告說:革命軍事裁判所「押的人之中,有些人我們知道決不是反革命,只是因為說話不謹慎,就被捉進去了。」林祖涵亦報告說:「軍事委員會常常接到各地區分部同農民協會的呈文,一時請捉這一個,一時又請通緝那一個,真成了他們的執行機關,而且有一些案件都是他們已經辦了的。」武漢市公安局有次拘押的4個人中,一個是土豪,一個是劣紳,一個是人家的逃妾,一個是迷路的少女。在這種情況下,武漢政府不得不頒布《關於逮捕手續的命令》和《禁止民眾團體及民眾自由執行死刑條例》等法規加以約束,並訓令縣黨部以下各級黨部不得自由逮捕懲罰,不得直接干涉地方行政。徐謙本人也不得不對「人民審判」的意義重新加以闡釋:「要曉得人民審判只是一種宣傳,偶然有一兩件重大的事,為使人民注意起見,組織人民審判委員會是可以的。若是永遠成立,其結果必弄到什麼人什麼事都不過問,拍拍掌,舉舉手,就可以槍決。」

  除司法黨化外,教育黨化亦是武漢政府推行的一大要政。「黨化教育」的口號,始於廣州國民政府時期。1927年2月武漢國民政府公布的《教育方針草案》,將「黨化教育」的內容進一步演繹為「革命化、民主化、科學化、社會化」,要求學校不僅要造就各項專門人才,而且要求學生「在校、出校均能做黨的工作」。在教學內容上,對舊有教科書進行審查,刪除了那些宣傳封建思想和迷信觀念的內容,增加了國民革命的相關常識;禁止教會學校講授《聖經》及相關教義,不准在校內舉行宗教儀式,規定教會學校校長必須由中國人擔任。武漢政府十分重視工農教育,如開辦各類工人補習班、工人子弟班、農民夜校、農民補習學校、婦女補習學校、婦女平民夜校、平民讀書處等。由於革命事業急需大量人才,而舊式學校出身者往往不能適應革命的需要,於是培養人才成了當務之急。武漢政府時期開設了各類幹部學校和幹部訓練班,如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總政治部宣傳員訓練班、湖北文官臨時養成所、司法部法官政治黨務訓練班、全國農協農政訓練班、湖北省農村合作人才訓練班、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中央婦女黨務訓練班、湖北省及漢口特別市黨部工人運動講習所、湖北省黨部黨務幹部學校、湖北農民訓練班、全國總工會高級勞動學校、湖北省總工會糾察訓練班、漢口市婦協婦女運動講習所等。

  南京政府成立後,武漢政府的統治區域縮小為湘、鄂、贛三省。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乃至民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南京政府逐漸占了上風,而武漢則相形見絀。

  財政是一個政權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而一個戰時政權的最大負擔無疑是其龐大的軍餉開支。北伐出師之際,國民革命軍不過8個軍,10萬人左右,打到長江流域時,迅速發展到三四十個軍,數十萬人。軍費開支亦隨之猛增。1926年12月時,月需軍餉564萬餘元,到1927年4月增至1189萬餘元。軍費占武漢政府全部支出的百分之七八十。支出如此浩大,收入情況卻不佳。1927年3月是武漢政府的全盛時期,號稱領有十數省地盤,實際上真正對它有過貢獻的只有粵、湘、鄂、贛四省。北伐初期,廣東本是黨軍最主要的籌餉基地,該省每月供給北伐軍的款項,多時達400萬元。但自蔣介石在南昌另樹一幟之後,李濟深站在蔣介石一邊,其款項便只解給蔣,而不繳至武漢政府。寧漢分裂後,武漢政府的地盤只剩下湘、鄂、贛三省。三省之中,湖南由唐生智主宰一切,財政為其截留,尚感入不敷出。林祖涵於1927年4月底5月初赴湖南調查後向國民黨中央報告說:「湖南的財政,以前每月可收入三百六十萬,現在因為天災人禍,收入頓減,僅有七十餘萬,但支出仍需兩百四五十萬左右。而稅源枯窘,雜捐如菸酒、印花、屠宰稅等,差不多完全沒有。於是,財政當局想課遺產、登記兩種新稅,然也無濟於事。至於金融方面,不但現洋缺乏,就連紙幣也不多見。因此他們請求中央予以充分的援助。」與湖南相比,江西的情形亦不相上下。據陳其瑗於1927年5月12日向國民黨中央報告,江西「四月份僅收入九十萬,被李烈鈞押了五十萬出去,實際收入只剩下四十萬,而支出則要一百七十萬左右,最少也要一百六十萬,收支相抵還差七十萬。所以江西的財政,在最近三個月內,每月要賠七十萬,這是很壞的現象。」

  湖南、江西既如此,武漢政府的財政便主要依靠湖北一省。湖北的財源主要有二:一是武漢的工商稅,一是所謂特稅。自北伐軍占領武漢後,受民眾運動等因素的影響,不少工廠停工、商店關門,生產消費均大為減少,工商稅收亦因之銳減。所謂特稅,即鴉片煙稅。廣州時期國民黨所頒政綱本主張禁菸,而此時不但不再提禁菸,連軍需亦須仰仗鴉片煙稅。湖北過去每月可收煙稅二三百萬,自北伐戰起,先是孫傳芳盤踞東南,封鎖武漢,接著是四川軍閥叛變和寧漢分裂,原從川黔經武漢行銷上海的鴉片,其來源與去路均被堵塞。武漢政府所能徵收的鴉片過境稅自然大受影響。天津《大公報》記者於1927年2月視察漢口時注意到:「漢口地方向有美國支加哥(即芝加哥)之目,貫通南北東西,所以商業出入很大,據說每年在市面周轉有四千萬元之多,去年政局一變,交通阻塞,貨運停頓,又加工潮,人心不安,年底市面短錢莊不下千七八百萬,錢莊短銀行不下五六百萬。如此情形,金融完全停滯,市面和死了一般,百多家錢莊,開門者不過三四十家,真正做生意者,不過十來家。漢口錢莊勢力遠在銀行之上,錢業一抱消極,百業都失掉周轉中心。」

  1927年4月5日,財政部處長張肇元向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報告說:「現在財政是困難已極,上海雖然克復了,但關稅方面尚無具體辦法。目前預算要一千二百萬,湖北的收入還不到三百萬。」

  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維持龐大的軍費和政府開支,4月15日,武漢國民黨中常會根據鮑羅廷的提議,決定組織戰時經濟委員會,以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宋子文、蘇兆征等五人為委員,試圖採取特殊辦法渡過難關。

  戰時經濟委員會採取的第一項措施,是實行現金集中,由武漢政府控制並掌握硬通貨,作為準備金,以維持紙幣信用。具體做法是,先將漢口各銀行存款封存起來,各銀行一律停止兌現,一切匯兌都由中央銀行經理,非經財政部特許,絕對禁止現洋、現銀出口。為了保證計劃的執行,武漢政府派出軍警對各銀行進行監視。但由此一來,武漢立即成為紙幣世界,導致物價飛漲。人們紛紛以高價購買銅元,甚至競相購買郵票保值。不少商店關門歇業,轉為黑市交易。由於在漢口的各外國銀行並不聽武漢政府的命令,一些商人乃繞過中央銀行而走外國銀行的偏門,這樣一來,在漢口便出現兩種不同的匯兌率。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廣東等地銀行宣布停止與武漢金融往來,聲稱「一致對漢口經濟絕交」。蔣介石發出布告,規定凡漢口的中國、交通兩行鈔票不得在他省兌現,並禁止長江下游各地的現金運往武漢,對武漢實行經濟封鎖。1920年代的武漢號稱是「內地貿易之總匯」,在國內貿易網絡中具有特別的地位,而對外貿易則須借徑於上海,金融之緩急,亦主要視滬、津等埠為轉移。因此,當滬、京、津等埠銀錢界宣布與武漢斷絕金融關係後,對武漢的商業與貿易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凡平時恃漢埠以為集散之貨物完全梗塞,所有漢埠經濟上之價值,貿易上之地位,亦隨以消滅無餘。」故外埠輿論咸認武漢政府此舉「其愚實甚」。如《國聞周報》著論批評說:「禁止現金出口,停止中央、中交等銀行鈔票兌現,封鎖庫存現金,雖意在救一時之急,然國內外匯兌,必因之停止;國內外貨物,必因之停運。完全斷絕國內外之經濟關係,使全國大部分金融樞紐之漢口,立於孤立地位。自行封鎖焉,人民生計影響之大,社會經濟關係之巨,姑不必論,在此金融封鎖下之武漢政府,誠不知其政治軍事將何以支持也。飲鴆止渴,渴止而毒發矣。電傳黨政府封鎖各銀行現金,不過四百萬元,車薪杯水,何足救黨政府之急,而數千萬之濫鈔,從此流毒於湘鄂,為人民所負擔矣。」

  現金集中的計劃既歸於失敗,武漢政府只得大量發行公債。鑑於湘、鄂、贛三省負擔已經很重,決定由前敵軍人將公債帶到河南、山東、直隸、陝西四省去發行。從4月15日起,向四省發行公債900萬。5月,又發行有獎債券500萬元。但公債發行十分寥落。據孫科報告,武漢政府5月的月支出達1000多萬,而月收入不到180萬,100萬有獎債券只賣出了十幾萬。5月2日,升任財政部代部長的張肇元在國民黨中政會上訴苦說:「我們只有一千四百萬紙幣,都發完了。既無現洋,又無紙幣,還有什麼生意?"5月30日,張肇元在中政會再次報告說,湖南的財政已經是山窮水盡,省政府的舊債有5000多萬,新債有700多萬,每月總是入不敷出,錢糧預徵到了民國20年;而江西的兌換券已經用得如同白紙一樣。物價騰貴,紙幣貶值,工商業主紛紛轉移資金,漢口的金融混亂到無法收拾和整理。武漢國民政府的財政瀕於絕境。

  財政危機波及到社會生活各個方面。首先是工廠倒閉,工人失業。至4月下旬,武漢失業工人多達30萬。其次是生活資源恐慌,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米、煤等出現緊缺。6月13日,張肇元向國民黨中政會報告說:「武漢現在很是缺米,二十幾家米店,只有七家有存貨,僅能維持三天的民食,要趕快想一個辦法。"6月15日,孫科在中政會的報告更為悲觀:「如果不設法增加收入,革命是斷斷維持不下去!」

  武漢政府財政枯竭,與兩湖地區的工農運動也有很大關係。據宋子文報告,湖北財政收入銳減的原因有三:一是軍隊管理著一部分財政機關;二是工潮發生,資本外流;三是對外交通阻隔,商務冷淡。宋氏並透露由於工潮原因而導致資本家將現款運往上海者,數逾1500萬,實為湖北財政之一大致命傷。另據湖南省財政局長張開璉報告,湖南財政收入減少,也與湖南農運有關。因農民協會打擊土豪劣紳,富戶紛紛逃走,田賦無人繳納,錢糧亦受影響。

  武漢時期工農運動主要在兩湖地區展開。運動由中共直接主導。中共在武漢政府中的影響,以及武漢政府被時人視為「赤化」政府,其實主要表現在工農運動上。工農運動中,又以農民運動最為猛烈。國共兩黨在武漢時期的分歧,也主要表現在農民問題上。中共一直以能組織轟轟烈烈的農民運動而自傲。而國民黨左派領導人對中共獨掌民眾運動,亦難免心懷嫉意。如譚延闓和汪精衛向陳獨秀抱怨說:「工農運動不屬於國民黨,而屬於共產黨和紅色工會國際。只有加入了共產黨或紅色工會國際的人,才能控制運動。」

  武漢時期的農民運動中,湖南發展得最快,也最為猛烈,其中又以打土豪劣紳最具聲色,也最為當時保守勢力所忌恨。1926年底,湖南農民運動「過激」之說,已開始在武漢流傳。所謂「過激」,本是指農民運動發生了左傾蠻幹行為。但亦有反對者故意誇大其詞的成分。到1927年3月,武漢國民黨上層人物雖側重於談論反蔣問題,而街談巷議則多流傳著農運「過火」的故事。一些國民黨人物受到這種傳說的影響,也開始對農運產生反感。尤其是一些湘籍軍官們,因家庭多系地主,其家屬難免受到農運的直接打擊,對農運尤為反感。4月以後,農運「過火」的聲浪逐漸高過反蔣的呼聲。

  面對農運過激的說法,中共內部意見也不盡一致。如毛澤東對急風暴雨式的農村階級鬥爭極為讚賞,認為「矯枉必須過正」。1927年4月間,中共中央由上海遷到武漢以後,對於這個問題也議論紛紜。大致有兩種看法:一是主張深入革命,乘勢將農運推到土地革命的階段去,不應受農運行動過激之說的影響;二是認為為了農運本身的順利發展,糾正某些偏激行動是必要的。

  共產國際很重視農民土地問題。1926年11月,共產國際執委會第7次擴大全會通過《關於中國形勢問題的決議》中,提出「土地國有化」是無產階級土地綱領的基本要求,為了實現這一要求,現在就應在國民政府統治區實行土地革命。會後,共產國際派羅易前來中國,具體指導中共中央貫徹實行這一決議。羅易於1927年4月2日到達武漢後,與維經斯基和多里奧組成共產國際執委會代表團,取代早已名存實亡的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局。羅易名義上是共產國際駐中國的最高代表,但與鮑羅廷並無統屬關係。鮑羅廷久任國民黨顧問,駕輕就熟地操縱著武漢國民政府的政治運作。新來乍到的羅易很快即發現鮑羅廷在武漢具有不可動搖的支配地位,不僅中共中央受其左右,國民黨左派領導人亦受其影響。而且鮑羅廷不允許羅易「同國民黨發生任何關係」。羅易感到自己實際上處於與總的政治形勢相隔絕的孤立境地。鮑羅廷熟知中國革命情形,考慮問題多從實際政治形勢出發,策划具體措施時,注重各方力量的對比,以爭取勝利為目標;羅易不熟悉中國情形,考慮問題多從理論教條入手,往往著眼於政治原則。羅易對鮑羅廷的大權獨攬深懷不滿,在很多問題的看法上與鮑羅廷存有較大分歧。羅易認為,國民革命已經發展為土地革命。共產黨人必須支持農民的鬥爭,不能為了換取同小資產階級的聯合而背叛農民,只有強有力地推行土地革命,並在鬥爭中顯示出無產階級的真正力量,才能真正吸引住小資產階級。鮑羅廷不贊成在土地問題上採取激進政策。他認為,武漢軍隊的指揮人員多是土地所有者。這些指揮人員擔心,「他們在前線同敵人作戰,而後方卻在搶占土地,甚至不會給他們留下一小塊『葬身』之地」。實行土地革命,必須考慮政治形勢,避免指揮人員和軍隊發生分化。在鮑羅廷看來,最好的辦法是將土地革命先擱置起來,等北伐軍打到北京以後再說。

  1927年4月20日,鮑羅廷在國民黨中政會上提議,自從東南的反動氣焰高漲,帝國主義者增加了進攻我們的力量,為了應付這種惡劣的環境,有必要暫時採取戰略退卻的辦法。具體做法是:由政府與工會合組一個委員會,執行工人中的革命紀律,審判並處罰違犯革命紀律的工人;政府立即與主要外國商店和銀行協商,使之能在各地公開貿易;規定外國商店和銀行內的工人不得罷工。鮑羅廷解釋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帝國主義者無所藉口,因為他們傳言在武漢政府之下,外國僑民不能繼續經商。國民黨中政會通過了鮑羅廷的提議,並進一步規定外國學校及教堂等房產均受國民政府法令保護,無論何人不得強行占據。會後,國民黨中央特派林祖涵、陳其瑗分赴湖南、江西兩省傳達和貫徹國民黨中央的「戰略退卻」方針。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共五大在漢口召開。會上,圍繞土地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由於羅易與鮑羅廷之間存有分歧,中共中央領導人感到左右為難。大會雖然接受了共產國際第7次擴大會議關於中國問題和土地問題的決議,但沒有制定實行這些決議的具體措施。會後鮑羅廷仍堅持自己的意見,認為在目前形勢下若實行土地革命會嚇跑國民黨左派,導致統一戰線破裂,中國革命也將因此而完全失敗。中共中央最終接受了鮑羅廷的意見,著手糾正工農運動的過火問題。

  對中共而言,農民土地革命的推行,其爭論點並不在農民鬥爭應採取激進或緩進的方式問題,而是農民運動發動後如何維繫國共合作的問題。如果堅持與國民黨左派合作,就必須將農民鬥爭局限在國民黨左派所能容許的範圍以內。而中共在武漢政府中的微妙地位,常常陷於兩難境地:一方面,中共覺得武漢政權畢竟是國民黨執政,自己只是參政黨,沒有必要以在朝的身份來約束群眾運動;但另一方面,中共又感到自己的命運與武漢政府休戚相關,如果因群眾運動過火而使武漢政府蒙受不利的影響,也勢必殃及自己。而來自共產國際方面的指示,更使這種兩難處境趨於惡化。共產國際一方面始終堅持中共留在國民黨內的政策不動搖,另一方面又要求中共加深和推進革命的左傾激進政策。中共內部對共產國際的政策,有表示擁護者,有表示懷疑者。擁護者的主張又不完全一致,有的主張既要維持國共合作的武漢局面,就不能談加深革命,應即糾正工農運動的過火行為;有的則認為只有加深革命,進而解決土地問題,才能鞏固國共合作。至於懷疑論者,有的主張不要幻想什麼國共合作,中共應建立蘇維埃政權;有的主張中共不必留在國民黨內,但仍以貫徹國民革命和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國為主旨,為將來建設蘇維埃鋪平道路。

  武漢的左派政權本極脆弱,作為左派領袖的汪精衛更是一直動搖不定。他既反對蔣介石的軍事獨裁,也畏懼中共的革命鋒芒。他後來聲稱自己在武漢時期一直陷於左右派的夾攻之中。其實他在左右夾攻中日趨右轉。1927年5月上旬,汪精衛與陳獨秀有過一次談話。汪聲稱:「現在的問題是,誰領導群眾?群眾跟誰走?跟國民黨走還是跟共產黨走?國際關係和軍隊狀況的惡化,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共產黨人的過錯。」汪還提出,兩個黨並存是不合適的,如果領導權屬於國民黨左派,共產黨跟隨他們走,那就不需要共產黨。很顯然,汪精衛此時已經開始考慮與共產黨分手了。

  5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與共產國際執委會代表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如何處理與國民黨左派的關係問題。陳獨秀在會上通報了與汪精衛的談話內容。鮑羅廷得知汪精衛的態度發生變化後,當即提出,必須改善同國民黨左派的關係,目前唯一的出路就是向小資產階級作出讓步。會議最後通過了《國共兩黨在小資產階級問題上的關係的決議》,具體貫徹鮑羅廷提出的「向小資產階級作出讓步」的意見,如建立仲裁法庭,解決小企業主和僱工之間的衝突;限制店員的過高要求,防止工人干涉企業行政;不限制同帝國主義進行商業貿易;商人享有一般的政治權利和公民權等。這是中共中央對工農運動進行急剎車的開始。

  另一方面,武漢國民黨中央常會第5次擴大會議於4月2日推鄧演達、徐謙、顧孟余、毛澤東、譚平山五人組成土地委員會,責成該委員會研究一個實行分土地給農民的步驟和方案。該委員會在5月6日以前,共舉行過6次擴大會議,先後起草了《保障革命軍人土地條例》、《佃農保護法》、《處分逆產條例》和《解決土地問題決議》等法規條例。國民黨左派領導人雖然對解決土地問題的意義表示肯定,但對要具體付諸實施疑慮重重。國民黨中政會最終只通過並公布了《佃農保護法》和《處分逆產條例》,而《保障革命軍人土地條例》則只通過而未公布,《解決土地問題決議》決定暫時保留而未通過。

  從5月份起,汪精衛、孫科、顧孟余、譚延闓等國民黨領導人指責工農運動過火的言論經常在中政會上發泄。武漢國民黨中央與國民政府也陸續頒布了一系列糾正民眾團體過火行為的條例和訓令。5月9日,公布《禁止民眾團體及民眾執行死刑條例》,規定判處死刑應報告政府核准;各地民眾團體拿獲反革命派或土豪劣紳,應交政府懲辦,不得自由處決。5月14日,公布《取締擅行逮捕令》和《禁止擅行沒收人民財產令》。5月18日,國民黨中政會第22次會議討論通過陳公博起草的解決店員與店東間、工人與廠主間各種衝突的訓令及辦法,其中規定製止工人及店員之過度要求,並禁止其干涉廠店之管理;嚴禁工會與糾察隊對店主或工廠主擅自逮捕或其他壓迫。5月20日,武漢國民黨中央訓令各級黨部,糾正農運過火行為和制裁越軌行動,規定必須剝削壓迫農民行跡顯著、證據確鑿者,始得交由法定機關依法懲辦,而「鄉里公正及豐裕之戶」不反對國民革命者,皆在國民政府保護之列。5月24日,武漢國民政府令各省政府分飭所屬各機關,嚴禁侵犯軍人的土地財產。5月30日,武漢國民黨中央訓令各縣黨部,不得干涉地方行政,如再有自由逮捕懲罰人民情事,定將該縣黨部解散。事實上,自5月中旬起,武漢國民黨中央陸續懲處了漢陽縣、黃岡縣以及河南省的各級國民黨黨部和民眾團體。曾以「左派」自居的武漢國民黨領導人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日趨右傾動搖,以民眾運動失控為由,逐漸走上了限制、取締乃至鎮壓民眾運動的道路。在國民黨中政會上,譴責工農運動的聲音日趨高昂和憤激。

  當武漢政府日趨右傾的時候,軍隊中一些對工農運動不滿的軍官率先揭舉反共旗幟,發動了武裝叛亂。

  首先發難的是夏斗寅。夏斗寅原是李書城的舊部,1925年在軍閥蕭耀南手下當過旅長,北伐軍攻占湖南時,被迫投誠,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鄂軍第1師師長。1927年初,該師移防宜昌,改番號為獨立第14師,下轄4團1營,共13000餘人。獨立14師本是武漢政府用以戒備四川軍閥東侵的部隊,其部軍官多為鄂籍地主出身,仇視工農運動。夏斗寅本人一直覬覦軍長職務,與唐生智有矛盾。旅居滬寧的鄂籍紳商幾度派人,幾番湊款,促夏舉兵反共。蔣介石亦派人策動夏氏。5月13日,夏斗寅發表討共通電,趁武漢政府的主力部隊北上河南與奉軍作戰吃緊之際,率部向防務空虛的武漢進攻,企圖一舉推翻武漢政府。16日,夏部占據咸寧,進逼武昌。武漢政府急派第24師師長葉挺率所屬部隊迎擊。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的學生也組成中央獨立師參與作戰,很快將夏軍擊潰。

  夏斗寅叛亂剛剛平息,許克祥又在長沙發動叛亂。許克祥為唐生智所屬的第35軍第33團團長。5月21日晚,許克祥率領千餘人進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省總工會、省農民協會、省農民運動講習所等機關團體,並解除了工人糾察隊和農民自衛軍的武裝,搗毀了省特別法庭,釋放了所有被監押的土豪劣紳,槍殺了大批共產黨員和工人、農民。因當日的電報代日韻目為「馬」,故這一事變又被稱為「馬日事變」。許克祥於事變之次日致電武漢國民黨中央,聲稱因「工農運動操之過激,忍無可忍,遂致釀成武裝同志起而自決自衛」,隨即成立湖南救黨臨時主席團、救黨委員會,召開救黨擴大聯席會議,宣布在全省範圍內厲行清黨。

  與夏斗寅試圖推翻武漢政府不同的是,許克祥的矛頭直指中共及其領導下的農工運動。正因為此,武漢國民黨人多採取隔岸觀火甚至幸災樂禍的態度,認為是中共闖出來的禍,埋怨中共沒有及早糾正工農運動的過火行為,以致激成事變。24日夜,武漢國民政府電告長沙,一方面要求軍隊維持治安,同時要求農工糾察隊嚴守秩序,不得報復。25日晨,中政會主席團決定派譚平山、陳公博、彭澤湘、周鰲山、鄧紹汾五人組織特別委員會,代表中央馳往長沙查辦。汪精衛要求特派員去的任務,「不止是要解決一時的糾紛,並要切實執行中央屢次的訓令同決議案,謀一個根本的解決,對於民眾既得的利益要加以保障,過度的行為須加以制裁。」特別委員於26日出發,鮑羅廷主動要求一同前往。27日,鮑羅廷等一行抵達岳州後被擋駕,只好中途折返。

  中共中央對馬日事變感到十分悲憤。以湖南數百萬有組織的農民和工人,竟如此束手待斃、不堪一擊,表示無比遺憾,並責備中共湖南區委過於麻痹大意。事變發生後,中共湖南區委曾決定組織工農義勇隊進攻長沙,準備反擊許克祥,因獲悉武漢方面派人前往解決,遂停止進攻。

  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羅易與鮑羅廷之間又發生了一場爭論。鮑羅廷認為,現在的國民黨左派還是好的,一切錯誤都是工農運動過火,現在必須向左派讓步,繼續與他們合作,而不是離開或者推翻國民黨中央;必須抑制工農運動,工人糾察隊必須解除武裝,農民運動只要能做到減租減息、鄉村自治等,便是勝利。羅易則認為,武漢國民黨中央已是土劣、地主、軍閥的代表,應該號召群眾起來推翻他們,實行工農民主獨裁。蔡和森對他們二人分歧的印象是:「老鮑是有辦法而無原則,羅易是有原則而無辦法。」在「原則」和「辦法」的分歧面前,中共中央選擇了鮑羅廷的「辦法」。5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工人政治行動決議案》和《對於湖南工農運動的態度》兩個文件,前者規定政治停工須得總工會令,非十分重大政治示威,決不下停工令;非得政府令,商店不得停市;非得政府令,工會不得拘捕、審判非工人。後者提出,必須切實矯正湖南農運中的幼稚行為。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繼續開會,認為還不能立即和敵人發生武裝衝突,必須同左派國民黨領導人建立更密切的關係,以便聯手反對國民黨內的軍閥反動勢力。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開會,決議實行策略性退卻。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農民運動策略大綱》,一方面認為農民與地主之間的急劇衝突,是革命發展的必然現象,並非所謂「過火」,但同時又批評農民運動中的「無組織行動」,如自由逮捕、罰戴高帽子、遊街示眾、均分財物、罰款等,都帶有中國原始的平民暴動的性質。

  5月30日,孫科在國民黨中政會上發言稱:「湖南的農民協會要全體停止活動,不然,不得了。」又說:「工會隨便的查封產業,簡直就是無政府的狀態。」「成天的嚷無產階級領導革命,哪裡有這一回事。如果真是無產階級在領導革命,上海、廣東、長沙各處的工農運動,也不會一下子就被軍隊壓下去了。"5月31日,汪精衛、譚延闓致電湖南省代主席張翼鵬,聲稱:「湘省農工運動幼稚失當,中央早思制裁」,「對於此次軍隊與農工糾察隊衝突,亦能諒解。從此統一黨的威權,對於農工運動,加以嚴格訓練、取締,未始非湘省前途之福。」實際上對事變表示容許和肯定。

  湖南農民協會派遣請願代表團前往武漢向國民黨中央請願,要求明令討伐許克祥。6月13日,軍事委員會開會,程潛、唐生智、譚延闓、毛澤東等參加了會議。毛澤東在會上嚴正批駁了農民協會搶軍隊槍械的說法,但也承認農民協會確有擾害軍人家屬的舉動。毛澤東解釋農民協會擾害軍人家屬的原因,是「農民協會有哥老會在內把持,他們既不知道國民黨是什麼,也不知道共產黨是什麼,只曉得作殺人放火的勾當」。討論的結果,會議決定對馬日事變不用武力解決。唐生智表示願意親赴長沙,以和平的方法改組農民協會。同日,國民黨中政會召開會議,決定責成唐生智全權辦理此案。武漢國民黨中央之所以如此仰賴唐生智,乃因為自寧漢分裂以後,唐生智實際上成為武漢政權下的第一號軍事實權人物。當時武漢政府的武裝部隊總數約10萬人,其中5萬人集中在湖南和湖北兩省,名義上隸屬於國民政府,實際上是效忠於唐生智個人。換言之,唐生智實際上是兩湖的軍事主宰。

  6月26日,唐生智抵達長沙,隨即向武漢國民黨中央報告處置湖南事件所擬辦法:黨部及民眾團體著即停止活動;許克祥記過一次,留營效力。27日,國民黨中政會開會討論唐生智所擬辦法。會上,只有于右任提出,對於許克祥,未免處置太輕了。而汪精衛則表示,只要唐生智能鎮壓下去,可以照准。會議乃決議電復唐生智,照所擬辦法施行。在此之前,唐生智對中共在湖南的活動一直表示支持和容忍,即使在馬日事變發生後,仍表示擁護孫中山的農工政策,決不壓迫農工群眾,甚至聲稱「反共產就是反革命」。但當唐生智抵達長沙後,態度為之一變,公然表示反共,聲稱「湖南以前種種慘劫,完全是湖南的共產黨所造成」。6月29日,國民黨中政會批准唐生智提出的改組湖南省政府、省黨部的人選名單。一場軍隊鎮壓農工運動的叛亂,就這樣宣告結束。張國燾認為,馬日事變是軍隊鎮壓農工運動獲得成功的一次行動,是汪精衛明顯向右轉的一個標誌,也是武漢整個局勢轉變的標誌。

  馬日事變之後不久,江西又發生了遣送共產黨人事件。自蔣介石離開南昌以後,武漢國民政府任命朱培德為江西省政府主席。寧漢分裂後,朱培德雖站在武漢一方,但仍和南京方面保持聯繫。朱培德第3軍下屬第9師師長曾萬鐘有受蔣介石運動之嫌疑,被政治工作人員舉發,朱培德只好將曾萬鍾撤換,但因此而引發軍隊將領與政治工作人員之間的矛盾。一些軍官藉故告假,一些士兵也說他們的餉銀寄回湖南後,被農民協會所扣,還有的軍官訴說其湖南的老家被抄。軍官們紛紛質問朱培德:究竟是為國民黨作戰,還是為共產黨作戰?朱覺得自己軍隊中起了分化,弄得軍心渙散,士無鬥志,甚是不安。馬日事變發生後,朱培德難免受到影響。5月29日,朱培德要求軍中與武裝同志有矛盾的幾位政治工作人員暫時離開江西,以免引起不好的後果。未料此舉在政治工作人員中引起強烈反彈。他們表示,要走大家走,要留大家留。在雙方弄成僵局的情況下,朱培德乃決定請他們都走。30日,第3軍全部政治工作人員142人被遣送出境。6月4日,朱又開列了一張20人的名單,多為江西省黨部、南昌市黨部以及農工團體的代表人物。朱拿出3萬元作旅費和家屬安置費,請他們離開江西。隨後出動軍警,查封了江西省總工會、市黨部、學生會、農民協會和《民國日報》社。6日,朱培德布告稱,凡共產黨員應完全退出,個人之身體財產,政府當負責保護;省內一切農工運動著暫時停止,聽候中央指導;各民眾團體及民眾對於共產黨及農工運動之人,不得尋仇報復,並不得輕以共產黨員名目誣陷他人,違者軍法從事。

  兩湖、江西事件接連發生之後,善於見風使舵的馮玉祥也趁機倒向蔣介石一邊,使武漢政府的地位更形不利。寧漢對峙以來,馮玉祥成為舉足輕重的力量,自然也成為寧漢雙方競相拉攏的對象。北伐前期,馮玉祥的政治態度趨向積極,1926年9月就任國民軍聯軍總司令後,藉助蘇俄的軍事援助和共產黨人、國民黨左派的幫助,接納共產黨人在其軍隊中開展政治工作,對其轄區內的工農運動和共產黨人的活動也表現出相當的寬容態度。寧漢分裂後,馮玉祥仍與武漢方面相配合,率國民軍聯軍參加了第二次北伐。當武漢軍隊與馮玉祥的軍隊合力攻下河南後,面臨著是否繼續北伐的問題。如果要繼續北伐,必須從徐州和鄭州兩面同時進兵,如果南京方面不向北攻,武漢方面孤軍北上,萬一山東方面有一支敵軍側擊,非大敗不可。況且後方防務空虛後,南京方面也難免不襲其後方。既然進不可攻,武漢方面乃決定後撤退守,將河南讓給馮玉祥。6月5日,武漢國民黨中央決定派汪精衛、徐謙、譚延闓、顧孟余、孫科等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到鄭州與馮玉祥會商。6月10日,雙方在鄭州舉行會議。會議決定:豫、陝、甘三省均為馮玉祥防地,唐生智等部回師武漢;馮玉祥的第2集團軍改編為7個方面軍;成立三省政府委員會,分別以馮玉祥、于右任、劉郁芬為主席;撤銷原來的北京、西安政治分會,另成立開封政治分會,以馮玉祥為分會主席。至此,馮玉祥不僅掌握了豫、陝、甘三省的黨政大權,而且部隊擴充至四五十萬人,成為一支最具實力的軍事力量。

  在武漢看來,把河南交給了馮玉祥,馮玉祥一定會對武漢政府表示同情。但馮是舊軍閥出身,素以見風使舵、倒戈轉向著稱。當寧漢雙方競相爭取他的時候,他更會權衡利弊,待價而沽。二次北伐過程中,眼見武漢政府江河日下,而南京政府則有蒸蒸日上之勢,馮玉祥開始考慮將砝碼押向南京一邊。鄭州會議上,汪精衛等人雖然極力迎合馮玉祥的意旨,希望馮能尊重武漢政府的地位。可是馮對朝不保夕的武漢意存輕視。武漢方面雖然同意馮玉祥的部隊大幅擴編,而軍費卻不能解決。鄭州會議前,馮玉祥要求武漢方面每月撥給軍費300萬元,而武漢政府僅允月撥150萬元,實際僅給了60萬元的紙幣和國庫券。鄭州會議後,馮又要求發給步槍10萬枝、子彈50萬發、大炮500門、現款200萬元。汪精衛回電叫苦不迭地說,武漢政府所屬全部軍隊也沒有此數。在這種情況下,馮玉祥迅速將目光轉向蔣介石。鄭州會議甫一結束,馮玉祥立即與蔣介石聯繫,主動要求與蔣介石面談。6月19日,馮玉祥趕赴徐州與蔣介石晤面。次日起雙方舉行會談。會上,蔣介石當場贈送馮玉祥現款50萬元,並答應每月協濟馮玉祥軍餉250萬元。就這樣,馮玉祥投向了蔣介石的懷抱。徐州會議後,馮玉祥致電汪精衛、譚延闓等,要求武漢方面設法使鮑羅廷回國,而在武漢之國民政府委員,除願出洋休息者外,均可與寧方合而為一。22日,馮玉祥回到開封后,下令省政府嚴防共產黨。28日,又致電豫、陝、甘三省政府委員,要他們與南京一致行動。7月7日,馮在洛陽宣布對付共產黨人辦法:願意走者發給川資,不願走者必須宣言脫離共產黨。他將240名政治工作人員,每人給付50元至100元不等的川資後,用大刀隊押送至武勝關,強迫遣散。

  徐州會議徹底改變了寧漢兩方的均衡局面。馮玉祥倒向南京,對武漢國民政府幾乎是致命的一擊。徐州會議後,蔣介石一面經由馮玉祥向武漢施加壓力,一面從南京調集部隊溯江而上,擺出武力解決武漢的姿態。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武漢國民黨人感到,為了維護自身在國民黨內的法統地位,除了東征討蔣,實在無自存之法。而東征若無政治主張,軍事未必能操勝券,而政治主張「倘使不能高調過於南京,也不能低調過於南京。武漢是共產政府,這是南京所宣傳的。如果要南京不戰解體,那麼莫過於分共。於是分共遂成為東征的先決條件。」正在這個時候,共產國際代表羅易一個出乎意外的魯莽舉動,為汪精衛的分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藉口。

  作為共產國際的駐華代表,羅易在中國革命的危急時刻,一直力圖挽救行將倒懸的局勢。馬日事變前後,羅易就認為武漢國民黨中央已經右傾,並代表資產階級和封建地主的利益。武漢和南京之間已經沒有多大差別。但羅易仍然對汪精衛個人懷有好感,認為汪精衛是武漢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內唯一的左派。他寄希望於汪精衛來挽救日益迫近的危機。

  5月31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給鮑羅廷、羅易及蘇聯駐漢口總領事柳克斯三人發出一份電報,通稱「五月緊急指示」。大意是:

  (一)不進行土地革命,就不可能取得勝利;不進行土地革命,國民黨中央就會變成不可靠將領手中的可憐玩物。必須反對過火行為,但不能用軍隊,而要通過農會。

  (二)對手工業者、商人和小地主作出讓步是必要的,同這些階層聯合是必要的,只應沒收大、中地主的土地,不要觸及軍官和士兵的土地。

  (三)國民黨中央的一些老領導人會動搖和妥協,應從下面多吸收一些新的工農領導人加入國民黨中央,更新國民黨上層人士。

  (四)動員2萬共產黨員和兩湖5萬革命工農,組建幾個新軍,組建自己可靠的軍隊。

  (五)要成立以著名國民黨人和非共產黨人為首的革命軍事法庭,懲辦那些迫害工農的軍官。

  莫斯科的這一電報似乎沒有明了馬日事變已使中共處於四面受敵的地位,以為鮑羅廷等人還能左右武漢政局,所以電令鮑羅廷和羅易指導中共奮起進攻和反擊,以奪取國民革命的領導權。6月1日鮑羅廷接到莫斯科的電報後,認為「荒唐可笑」,唯一的辦法是「暫緩執行」。他既沒有讓羅易看電報的內容,也未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商量,就指示陳獨秀向莫斯科回電說:「命令收到,一旦可行,立即照辦。」

  鮑羅廷和中共中央對莫斯科指示的態度,令羅易十分不滿。來華以後,羅易的主張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一直無法得到貫徹,心中不免鬱悶。他指責鮑羅廷獨斷專行,儼然是中國共產黨的太上皇,也抱怨中共中央為鮑羅廷所左右,聽信鮑羅廷個人而無視共產國際的指示。他不再指望陳獨秀領導下的中共中央能夠挽救危機,轉而寄希望於他所信任的「國民黨唯一左派」汪精衛。6月4日,羅易與汪精衛進行了一次談話。汪向羅易抱怨,沒有人把莫斯科的意見通報他們。汪問羅易:在武漢,究竟是誰代表莫斯科,是鮑羅廷還是羅易?為了取得汪精衛的信任和看重,羅易決定進行最後一次努力。他希望在汪的身上創造出一些奇蹟來,以證明他的主張正確和鮑羅廷等人的看法錯誤。6月5日,羅易將莫斯科的電報拿給了汪看。

  但羅易此舉不僅沒有拉住汪精衛,反而為汪精衛分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藉口。就在汪精衛看到「五月緊急指示」的同一天,武漢國民黨中政會決定解除鮑羅廷的顧問合同。鮑羅廷獲知後,對羅易大加斥責,並報告莫斯科,要求撤回羅易。

  6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討論「五月指示」。張國燾回憶說,當莫斯科電報在會議上宣讀時,所有與會者都有啼笑皆非之感,一致覺得這是無法執行的。陳獨秀髮言說:莫斯科不了解中國的實際情況。多數國民黨領導人不想聽有關土地革命的任何意見,而且國民黨的領導是由國民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共怎麼能改變它,以加入新的工農領導人呢?至於組建新的軍隊和革命法庭,固然很好,但未必能夠貫徹執行。譚平山也說:「我們不應過高估計莫斯科的電報,它們是想讓我們振作精神……解決土地問題,這是一項重大任務,完成這一任務需要做充分準備,僅有響亮的口號是不行的。」

  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就「五月指示」召開會議。會後,陳獨秀根據政治局的意見致電莫斯科,表示共產國際的指示是正確而重要的,但在短時期內不可能實現;「整個軍隊對農民運動的過火行為都抱有敵意」,「必須採取讓步政策」;「用改組的辦法驅逐汪精衛尤其困難」,「必須與國民黨和國民革命軍將領保持良好關係」。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與共產國際執委會代表舉行聯席會議。會上,陳獨秀提出,我們面前有兩條路:右的道路和左的道路,前者意味著放棄一切,後者意味著採取激進行動。這兩條路等待我們的都是死亡。此外還有一條路,即繼續目前的局面,這也是不可能的。這意味著此時的中共中央已經感到無路可走。與會人員就是否遵照莫斯科的指示行事,展開了激烈爭論。陳獨秀、張國燾等人表示莫斯科的指示不能接受。6月28日,據周恩來報告,何鍵正在漢口醞釀著另一個「馬日事變」。中共中央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會議決定,為了消除何鍵製造事端的藉口,自動將工人糾察隊解散並繳械。繳械後,漢口各重要工會的會所或被軍隊占領,或被軍隊搗毀。

  6月下旬,汪精衛與譚平山談話,要他與蘇兆征立即辭去國民政府部長職務。30日,譚平山公開發表啟事,聲稱由於未能「納農運於正軌」,引咎辭職。7月8日,共產國際致電中共中央,批評譚平山的離職是錯誤的,怯懦的,指示共產黨人必須示威地退出國民政府,但必須留在國民黨內。在國共關係瀕於破裂的關頭,共產國際仍要求中共不計成敗地留在國民黨內,其用意是欲使汪精衛等不便立即分共。為此,莫斯科還專門致電汪精衛和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希望國民黨立即進行土地革命,從工人、農民中吸收新的領袖,並允諾再給武漢政府匯款200萬盧布,以組建若干由工農組成的忠於革命的可能部隊。7月10日,布哈林公開發表文章,嚴厲批評陳獨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犯了機會主義錯誤。7月12日,中共中央根據共產國際指示進行改組,陳獨秀停職,成立由張國燾、周恩來、李維漢、張太雷、李立三組成的中央常務委員會。新的中央決定,在張發奎的軍隊中發動軍事暴動,在工農運動較好的湘、鄂、贛、粵四省舉行秋收暴動。7月13日,中共中央發表對政局宣言,指責武漢政府公開的準備政變,宣布撤出參加國民政府的共產黨員,但不退出國民黨,不拋棄與國民黨的合作政策。同日,譚平山、蘇兆征聯名發表態度強硬的辭職書,宣布辭去農政和勞工兩部部長。

  7月15日,汪精衛主持召開國民黨中常會第20次擴大會議。會上,汪報告了從羅易處讀到共產國際電報的經過,認為這個電報有五層意思,都是很厲害的,隨便實行哪一條,國民黨就完了。他說:「現在不是容共的問題,乃是將國民黨變成共產黨的問題,國民黨的同志想起來,能不痛心!」孫科、顧孟余積極支持汪精衛對共產黨加以相當的制裁,于右任、彭澤民婉轉表示了不同意見,其他人則沉默不語。會議決定在1個月內召集二屆四中全會,討論分共,同時決定製裁中共黨員違反國民黨主義政策的言論和行動。7月16日,《漢口民國日報》公布《保護共產黨員個人身體自由之訓令》及《保護農工之訓令》,以貫徹汪精衛所標榜的「和平分共」政策。7月19日,武漢國民黨中央發表《容共政策之最近經過》,指責中共撤回參加國民政府的黨員,是破壞容共政策的最大表示,聲稱既然退出國民政府,則在國民革命軍中及各級政府機關中亦無須存在。7月23日,武漢國民黨中央發出通告,定於8月15日召開二屆四中全會,討論政治委員會主席團提出的統一本黨決議案。該決議案提出:凡列名本黨之共產黨員,在本黨各級黨部、各級政府及國民革命軍有職務者,應自即日起,聲明脫離共產黨,否則一律停止職務;在國民革命時期以內,共產黨員不得有妨礙國民革命之行動,並不得以本黨名義作共產黨之工作;本黨黨員未經本黨中央許可,不得加入他黨,違者以叛黨論處。7月25日,武漢國民黨中央發表《告中國共產黨書》,要求共產黨「自憬」,放棄對國民黨的敵視態度,否則將執行相當的紀律。同日,通令各省黨部、政府與軍部,嚴防共產黨活動。

  8月1日,中共在南昌發動武裝起義,標誌著國共關係徹底破裂。在國民黨看來,清黨運動是對中共的一種制裁,是「護黨救國」和實現國家統一的成功之舉;而在中共看來,清黨運動是國民黨人違反孫中山的遺訓,背叛國民革命的行為,標誌著國民革命從此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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