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北京政府的對策
2024-10-02 04:27:03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五卅運動前夕,北京臨時執政政府(簡稱「執政府」)正面臨一場政治危機。段祺瑞解決「金佛郎案」的辦法引起外界的廣泛抨擊;教育總長章士釗因對北京學潮之強硬處理受到全國學界抨擊;宣傳已久的「關稅會議」,其召開又似遙遙無期。5月28日,張作霖因對「金佛郎案」的處理不滿,通電帶兵入關,企圖「改造」政府。當時輿論多認為,處於風雨飄搖之中的執政府,其政權生命如何維持,實屬疑問。出人意料的是,五卅慘案的突然爆發,卻讓執政府得到了起死回生的轉機。
執政府接獲五卅慘案的消息後,對事件迅速作出反應:對內安撫民眾的激動情緒,設法控制上海局面;對外則以強硬態度表示抗議,並借「民意」作後盾,脅迫外人讓步。
段祺瑞先派許沅以外交部特派江蘇交涉員身份火速南下,又派逗留在北京的虞洽卿以「淞滬市區會辦」的名義速返上海進行調處。6月2日,執政府國務會議緊急討論滬案,閣員對租界當局以武力手段對付無辜學生,多表憤慨,認為有辱國體,要求政府即時徹查,並通過4項決議:(1)當即向列強駐京公使團領袖表示嚴重抗議;(2)由執政府、外交部各派一名大員馳赴上海,實地調查並妥籌處置辦法;(3)指派曾宗鑒、蔡廷幹二人為調查大員;(4)急電上海軍警長官鎮撫商民,切戒越軌行動,免貽外人口實。6月6日,段祺瑞發布執政令,宣告政府對五卅事件的態度。
五卅前夕,上海實際上處於「三不管」的狀態。江浙戰爭結束時,段政府應上海各界團體的要求,宣布撤廢淞滬護軍使,遷移上海兵工廠,淞滬不駐兵。五卅事件發生後,淞滬警察廳及滬海道尹、上海縣知事署、江蘇交涉公署等官方機構對民眾之集會、遊行及學生演講等活動未予干涉。正是在這種局面下,上海的中共黨團組織得以從容發動罷市、罷工和罷課運動。
運動在全國範圍內的擴散,亦與「軍閥袖手旁觀」有莫大關係。滬案發生後,全國各地爆發抗議及援助浪潮,其聲勢尤以北京為烈。執政府採取默許甚至支持態度。6月1日,北京各校學生開始籌備各校滬案後援會,政府並未加以取締。為表示對民眾愛國熱情的支持,北京政府一些要員亦參加了群眾遊行,祭弔五卅死難者。6月3日,在中共北方區委的領導下,國民會議促進會、學生聯合會等團體在北京召開國民大會。各校學生舉行遊行示威,並先後至執政府與外交部請願。段祺瑞派人接收呈文。外交總長沈瑞麟親自接見請願代表,表示對學生所提要求「將儘量做去」。沈甚至派該部司長協同學生代表前往謁見公使團領袖公使,以協商學生整隊通過東交民巷使館區遊行事宜。4日起,北京各校學生均罷課講演,據稱有八九千人之多。軍警方面未加干涉,甚至有加入聽眾者。京師警察總監朱深特邀各校校長到警廳談話,其要旨亦僅告誡各校長「切不要由對外一轉而對內,反對政府」。朱並向學生表示:「在範圍內作愛國運動,警廳方面,不但不加干涉,抑且願盡力保護。"10日,20萬人參加的雪恥大會在天安門召開,軍警方面協同維持秩序。京畿警衛總司令鹿鍾麟並派代表鄧萃英擔任大會主席之一。此後一段時間,北京不斷出現大規模的群眾抗議集會。執政府各相關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但並無壓制。其他各地由學生主導的五卅宣傳行動,政府當局亦基本採取放任態度。五卅運動初期,大致呈現出官界與學界合作一致對外的態勢。
五卅運動充分展示了民眾的力量。北京政府和地方實力派均不敢輕拂民意,相反有些「討好」民意,或者以「順從民意」作幌子,打擊政敵,自壯聲威。執政府有意藉助一致對外的民族主義浪潮,轉移和消泯民眾對國內政治的不滿情緒。滬案發生後,執政府前所未有地向外界表示對民眾輿情的重視。6月6日,國務會議通過「根據民意負責辦理此案」之決議。16日,段祺瑞在接見英國公使白慕德(Charles Michael Palairet)時表示,列強在同中國政府談判時,以前多沒有將中國全體民眾考慮在內,但是現在情形不同了,民眾輿論是中國任何一個政府都不能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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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北方的兩大實力派馮玉祥和張作霖,對五卅運動表現出不同的應對態度。滬案發生後,馮玉祥的表現最為激烈。馮玉祥本人不但聯合各將領通電支持反帝運動,更向其高級長官和部屬親自講述慘案經過,激勵士氣,並令國民軍官兵參與民眾反帝集會,維持秩序,還派人攜款2萬元赴滬支援罷工工人。正因為此,五卅運動在國民軍控制下的北京得到了積極的回應。北京執政府置身於國民軍的勢力之下,其對群眾運動的支持,也有拉近與馮玉祥關係、加強自身地位的意圖。
張作霖則不同。第二次直奉戰爭後,奉系勢力沿津浦線由北向南擴張。上海成為奉系與直系孫傳芳爭奪的目標。五卅前(2月),雙方曾簽訂和平協定,相約上海不駐軍,並各自從上海撤兵。五卅事起,張作霖以維持秩序為名,命張學良率兵進駐上海,破壞了上海不駐兵的協議。滬案前夕,張作霖進駐天津,大有改造北京內閣之勢。滬案發生後,全國民意沸騰,要求政府一致對外。張作霖見此形勢,對內亦只有表示緩和,以免成為輿論之的。為表示其「愛國」不落人後,張作霖亦曾發電抗議上海英人槍殺行為,要求政府「據理交涉」。傳聞張還捐助罷工工人1萬元。
奉張既然表示「愛國」之意,段祺瑞乃一面向外界宣布張作霖要求對交涉採取「堅定」立場的來電,一面派員赴天津邀張作霖進京「共擔國事」。段祺瑞深悉,趁外交緊急之際,挾民意以頡頏強勢軍人,是暫保其地位的有效手段。執政府認識到,適度順應民情,政府威望可能會隨著舉國一致的民族主義情緒而提升。
在1925年起初的幾個月內,北京執政府一直在與列強公使團討論條約義務的法理承認與治外法權的廢除等問題,但未能得到列強的實質性答覆。關稅會議的召開也遲遲沒有進展。五卅事件發生後,政府特派交涉員陳世光迅即到領袖領事館表示口頭抗議。31日,陳世光又奉令向領袖領事遞交了第一次書面抗議書。6月1日再次遞交抗議信。2日,北京外交部向公使團送出第一次抗議照會,認為「該學生等,均青年子弟熱心愛國,並不攜帶武器,無論其行為之性質如何,斷不能以暴徒待之。乃捕房未曾採取適當方法,和平勸阻,遽用最激烈手段,實為人道及公理所不容,自應由租界官吏完全負責。」照會措詞之強硬,以至公使團認為該照會「似出憤激學生之手」。6月4日,北京外交部未等公使團答覆,又提出第二次照會,譴責租界當局「蔑視人道」,應對其開槍行為及其後果完全負責。5日,段祺瑞接見領袖公使翟祿弟(Cerruti,Vittorio)時,表示自己「至深痛苦」,「上海巡捕如此對待學生,使中國對於國際地位攸關體面。"8日,外交部長沈瑞麟會晤英國代理公使,亦謂:「此次各地市民激以愛國熱誠,毫無排外性質,執政日前所頒昭令,勸慰國民已有率循正軌之語,余看滬事現時最緊要者,莫過於恢復市面平時原狀,即如取消戒嚴令,撤退海軍陸戰隊,並解除商團巡捕之武裝,釋放一切被拘人等,發還被封或占據之各學校房屋。只要租界當局有所覺悟,措置公道,公憤自易平息。」
沈氏所提取消戒嚴令等四項要求,實際上是上海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十七條」之先決條件。沈瑞麟在10日會見法國公使時,又重提此四點,認為如能做到,上海秩序或可恢復。使團方面則要求執政府命令學生返校,靜候政府解決。沈對此表示拒絕,認為「政府斷不能以壓力禁阻學生」。11日,北京外交部發出第三次照會,聲明對於五卅及六一慘案,上海租界官吏應負責任,再次將上海工商學聯合會所提的四項先決條件提出。
6月10日,各國委員團抵達上海,開始滬案的調查工作。北京外交部著令曾宗鑒對滬案中傷斃華人情形精確調查,以備提出要求之依據。經北京政府同意,上海總商會委託律師謝永森修訂上海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十七條。上海總商會最後將「十七條」修改成「十三條」。14日,許沅正式將「十三條」提交給公使團領袖領事。在中國外交史上,政府直接以民眾團體所擬定的交涉條件對外交涉,是前所未有的。
6月15日,北京公使團電令在上海的六國委員團,正式組織滬案委員會,與中國委員迅速開議。執政府乃任命鄭謙、蔡廷幹、曾宗鑒、虞洽卿等人為中國政府談判代表。為使對外交涉有所憑藉,執政府對上海罷工工人給予了經濟上的支持。6月11日,執政府國務會議議決先由財政部撥款10萬元,以維持上海罷工工人的生活。在政府的授意下,上海總商會負責罷工工人經費的管理,並與中共領導的上海學生聯合會、上海總工會等團體合作。後者的地位實際上也得到了政府的默認。
北京政府當然不願群眾運動過度逸軌。6月14日,鎮江、漢口、九江等地發生民眾排外事件,公使團方面向北京政府提出警告。執政府迅即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保護外僑案」,通電全國軍警,一律嚴密保護外僑生命財產,「隨時派軍警嚴防匪徒從中鼓煽,危及外僑」。政府此種舉動既是為了敷衍公使團之抗議,亦因上海交涉正在進行中,執政府不想給列強以武力干涉的口實。
6月16日,滬案交涉會議在江蘇交涉公署舉行。中國政府代表即以「十三條」為交涉根據。六國委員認為中國所提條件在該委員團的職權範圍之外,交涉遂告破裂。執政府之所以堅持「十三條」不讓步,是想藉此增強政府在國內民眾中的威望。交涉成功,政府無疑取得重大外交勝利;失敗,亦在國人心中贏得「不妥協」、「不屈服」的聲名。不過,當時也有一些頭腦冷靜的學者名流對執政府所持的「強硬」姿態表示不能理解。湯爾和就指出:「頭腦最不冷靜的,就是政府。自從滬案發生到現在,沒有看見他們有一定的步伐,只看見他們順著群眾『打民話』(不是打官話)。很好的機會,睜眼錯過,跟著潮流,漂到哪裡是哪裡。」湯爾和看到了執政府「順著群眾」「打民話」的一面,卻未見這種「無步伐」的背後,實際隱藏著執政府運用民眾的策略和心機。
滬案第一輪交涉無果後,執政府將交涉範圍擴大為中外條約的修改及召開關稅會議上。6月24日,外交部同時遞送兩個照會給公使團:(1)滬案移京交涉,正式提出「十三條」為交涉條件;(2)提議依公平原則修正中外不平等條約。外交部的這一連串的舉動,令向來輕視中國的公使團大為吃驚。但執政府的對外「強硬」,也不無「作秀」的成分。據稱外交部向公使團提出「修約」照會時,甚至暗示對方不要把它看得太認真。這說明北京政府的外交舉動,在相當程度上也是懾於民眾運動壓力的結果。
滬案發生後,各國反應不一。在具體交涉過程中,各國間的分歧更趨明顯。英國在五卅事發後力圖拉攏各國共同對中國施壓。但其他列強並不配合。先是法國與美國的法官在工部局會審公廨上宣判被拘學生無罪,接著北京公使團又排斥上海領事團參與交涉。6月19日,北京公使團表示願意繼續與中國政府談判,但將英國代表排斥在談判委員會主要負責者之外,英國深表不滿。23日,六國委員準備發表調查結果報告書,英國極力阻止。法國公使乃將報告書寄往巴黎公布。7月6日,召開使團會議,會上,意、日、美等國公使均同意對中國稍作讓步,訓令上海領事團飭公共租界工部局即日實行以下三條:(1)工部局總巡捕麥高雲應即免職;(2)工部局董事會應嚴加譴責;(3)開槍之捕頭愛活生應依法嚴辦。但英國表示強烈反對。7月9日的使團會議上,英國公使極力為工部局開脫,並指責法國公使公布調查報告。法國公使一氣之下,辭去交涉代表一職。使團分裂公開化。
針對英國的強硬態度,執政府決定集中目標對付英國。6月18日執政府及外交部給各地的訓令,表示事件之責任僅在英國,與其他各國無甚關係,國民如為一般的排外,反失各國對我之同情。為了單獨對英,執政府有意將顧正紅案及日紗廠問題設法先行解決。為儘快解決日紗廠案,執政府後來甚至同意貼補工人所要求增加的3個月工資共15萬元。8月12日,中日雙方簽字,上海日本紗廠首先復工。日本遂從五卅運動中得以脫身。
執政府單獨對英策略,雖受到中共等激進黨派的批評,但輿論支持更占上風。為了使單獨對英策略運用成功,執政府對群眾運動繼續給予實質性的援助。6月26日,交通部通令交通界同人各捐該月薪水的1/30給罷工工人;還通令各地軍政長官,對赴各地串聯和宣傳演講的學生准予免票。英國方面在獲悉中國政府讓學生免票四處串聯演講的情報後,認為中國政府有煽動排英運動之嫌。英國泰晤士報更堅稱「罷工能持久,由於中國政府撥款資助」。
在反英問題上,張作霖與馮玉祥的態度也顯然有別。馮玉祥積極支持反英,張作霖則不太贊成反英。上海交涉失敗後,張作霖與執政府間在滬案交涉及對民眾運動的態度上分歧加大。張作霖反對向列強提出修改條約,對交通部免票鼓勵學生到各省演講更不表贊成。奉系所轄的天津警察廳嚴防各界遊行與罷工、罷市。直隸省長李景林下令嚴查「亂黨」與「共產主義者」。7月23日,駐滬奉軍、淞滬戒嚴司令邢士廉突然封閉上海工商學界聯合會與中華海員公會俱樂部、洋務工會等團體。據當時上海租界工部局觀察,北京政府並不支持邢士廉的舉動,因為「他們自己的繼續存在要靠目前排外運動長期持續下去。這個運動業已造成反對內訌的一片強有力的輿論。目前中國沒有一個領袖覺得有足夠的力量主動向這種排外情緒挑戰。因此,只要紛亂持久,執政者將能穩保地位。」
當關稅會議的召開即將成為事實時,執政府對群眾運動開始由放任轉為壓制。8月20日,段祺瑞通令取締罷工,「嗣後各省區遇有假借號召罷工情事,應責成各該地方長官嚴切制止,其行兇抗拒者即當場捕拿,盡法懲治。」執政府秘書廳還飭令江蘇省長鄭謙解散上海總工會,通緝李立三等人。8月26日,執政府發布「整飭學風令」,表示「自後無論何校,不得再行藉故滋事。"9月19日,各校滬案後援會籌備次日在天安門召開國民大會。段祺瑞飭令嚴加制止,並指示「今後對於無論學生市民集會,一律禁止。」執政府對民力民氣的策略運用至此告一段落。
1925年12月23日,滬案重查報告發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致函中國政府,表示已核准總巡捕麥高雲、捕頭愛活生辭職,並以7.5萬元作為被難者家屬的撫恤費。執政府對此結果表示不予承認。此後,滬案交涉乃成懸案。
在近代中國,群眾運動從來就沒有單純的民意表達。它不僅是在野政黨和政治勢力藉以「造勢」的常規武器,有時也是執政當局運用的工具。五卅運動中,這種情況表現得格外鮮明。如果沒有中共的組織領導和發動,五卅事件固然不會被激盪成如此規模的群眾運動;同樣,如果沒有北京政府的有意放任與默認,五卅運動的聲勢也可能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