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列強不承認南京臨時政府
2024-10-02 04:21:5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南京臨時政府的外交政策
武昌起義後,湖北軍政府為了避免列強的武力干涉,迅速採取了保護租界及在華外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措施,並根據同盟會《革命方略》對外宣言的基本精神,向英、法、俄、德、日等各國駐漢口領事發出照會,宣布對外政策,積極爭取列強保持中立。不僅湖北如此,其他相繼獨立各省也大致如此。南京臨時政府的對外政策與此一脈相承。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就任臨時大總統時發布的宣言書中,明確地宣布了「與我友邦益增睦誼,持和平主義」的對外方針。
1月5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向世界各國發布《對外宣言書》,正式宣布了南京臨時政府的對外政策:
(一)凡革命以前所有滿政府與各國締結之條約,民國均認為有效,至於條約期滿而止。其締結於革命起事以後者,則否。
(二)革命以前,滿政府所借之外債及所承認之賠款,民國亦承認償還之責,不變更其條件。其在革命軍興以後者,則否。其前經訂借、事後過付者亦否認。
(三)凡革命以前滿政府所讓與各國國家或各國個人種種之權利,民國政府亦照舊尊重之。其在革命軍興以後者,則否。
(四)凡各國人民之生命財產,在共和政府法權所及之域內,民國當一律尊重而保護之。
(五)吾人當竭盡心力,定為一定不易之宗旨,期建吾國家于堅定永久基礎之上,務求適合於國力之發展。
(六)吾人必求所以增長國民之程度,保持其秩序,當立法之際,一以國民多數幸福為標準。
(七)凡滿人安居樂業於民國法權之內者,民國當一視同仁,予以保護。
(八)吾人當更張法律,改訂民、刑、商法及採礦規則;改良財政,蠲除工商各業種種之限制;並許國人以信教之自由。
《宣言書》還進一步強調說:
抑吾人更有進者,民國與世界各國政府人民之交際,此後必益求輯睦。深望各國既表同意於先,更篤友誼於後,提攜親愛,視前有加;當民國改建、一切未備之時,務守鎮靜之態,以俟其成,且協助吾人,俾種種大計,終得底定……吾中華民國全體,今布此和平善意之宣言書於世界,更深望吾國得列入公法所認國家團體之內,不徒享有種種之利益與特權,亦且與各國交相提挈,勉進世界文明於無窮。
這個宣言書不僅承認了前清政府與列強簽訂的條約、所借外債及賠款,承認各國在華特權,保護各國在華人民的生命財產,而且承諾加強國力建設,增進國民程度,保護滿人權益,並進行法律、財政等內政改革,以期使中華民國獲得列強的承認,從而進入世界文明國行列之中。
南京臨時政府試圖根據「和平主義」的外交方針而確定的對外睦誼政策,目的在於希望以此求得列強的同情與支持,為新生的革命政權爭取必要的外援,其善良願望是毋庸置疑的。可是,結果並不令人樂觀,列強表現得並不友好。《字林西報》曾攻擊南京臨時政府「獨裁」,「遠非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誣衊它「仍然是幾乎與清政府一樣的寡頭政治」。《紐約太陽報》也大肆攻擊說:「孫中山和他的朋友們非常缺乏管理國家的經驗,他們沒有維持中國領土完整和恢復和平的能力。」
二 南京臨時政府外交努力的失敗
南京臨時政府向各國發布外交政策後,列強的反應並不積極。為了爭取列強早日承認,南京臨時政府採取了主動的措施。1912年1月11、17、19日,臨時政府外交總長王寵惠連續向各國發出照會,說明「民國政府已穩固建立,為求有助於我們同外國的往來,並更好地履行我們的國際義務,早日承認將是得策的」,因而,強烈呼籲各國承認民國,「以避免政權交替期間發生禍亂」,但都沒有結果。
與此同時,孫中山、黃興等人也在採取積極的外交行動。1月11日,孫中山致電法國政府,通告任命張翼樞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駐法國政府全權代表,希望「兩個姊妹共和國能建立友好關係,並能為推進文明及發展工商業而共同努力」。隨後,孫中山、黃興又致電、致函日本政界元老山縣有朋、井上馨,請求他們出面使「日本贊成民國」,並「早邀各國之承認」。2月3日,黎元洪也特派專使訪問日本駐漢口總領事,聲稱「基於以往兩國間之睦鄰邦交,希望日本國政府能在此時率先承認中華民國」。2月8日,南京臨時政府外交總長王寵惠會見美國國務院代表鄧尼(C.D.Tenney,或譯「田尼」),討論美國政府承認南京臨時政府的問題。與此同時,孫中山接見美國特派記者麥考密克(F.Mc Cormick,或譯「姆科密克」),親自呼籲美國承認臨時政府。他說:「我們有一個政府。但是,我們卻不為列強所承認,而成為不合法的政府……我們需要承認。你們應當承認我們。」但麥考密克告訴孫中山說:「美國現在不能承認南京臨時政府。而且,美國也許會最後一個承認它。」麥氏的話正代表了美國政府的政策。當時美國國務院的一份內部報告稱:「美國這個時期的政策,就是決不和南京臨時政府建立任何外交上的關係,而是與袁世凱保持非正式的但卻是實質性的外交關係。「2月10日,孫中山又親自接見了鄧尼,再次請求美國的承認,「美國的外交代表,以毋庸置疑的明確性與毋庸置疑的強調語氣告訴孫中山,美國是決不會承認南京政府的」。結果,孫中山等人的各種努力都以失敗而告終。
列強之所以不急於承認南京臨時政府,是因為他們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攫取更多的侵華權益。承認是有條件的。正如美國記者麥考密克與孫中山談話時所說:「假如中國能表現出治理自己的能力……以它內部分歧的解決來保障外人的利益,外國的承認是無問題的。」日本政府曾經提出要與南京臨時政府「建立一個攻守同盟」和依靠日本的陸海軍為南京臨時政府「建立一支軍隊」的兩項要求,妄圖達到獨自控制「整個中國」的目的,以此為承認南京臨時政府的條件,但遭到南京臨時政府的斷然拒絕。顯然,列強關注的主要是其在華利益。
1912年2月21日,日本政府向歐美列強提出一份關於承認民國政府的《備忘錄》,宣稱:「當中國建成鞏固之新政府,而此新政府又能顯示出具有履行該國所承擔之各項國際義務的意志和實力時,各國即應對此新政府予以承認。但鑑於中國目前現狀,各國政府應在此時先就有關承認之各項問題加以慎重考慮。」為此,《備忘錄》提出了兩項建議:其一,各國宣布承認中華民國的先決條件是,中國新政府必須「明確表示正式承認」各外國在中國所享有的「一切權利、特權及豁免權」,同時應「鄭重言明」對中國過去所負擔的「一切外債」繼續承擔責任。其二,各國政府在承認問題上以及在正式承認以前所應採取的步驟上應遵循「共同行動準則」,即「各國政府應完全保持統一步調」。《備忘錄》的根本目的是,以所謂承認問題為條件,「各國政府應進一步促使新政府做出足以說明其真正維護各國在中國的共同權利及利益之充分保證」。當然,對於新生的民國政府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陰險的陷阱:獲得列強承認之日,便是落入列強魔掌之時。
日本的《備忘錄》提出後,列強大都表示贊同。德國外交大臣明確地表示:「帝國政府一貫贊成在中國問題上共同行動,因此願贊成日本政府的建議。」法國與俄國是盟國,法國政府早就有聲明:「準備在一切方面支持俄國。」俄國更是與日本狼狽為奸。俄國外交大臣沙查諾夫曾經聲稱:俄國與日本「是中國的鄰國,在中國有政治利益,以重要性而論,遠較其他列強的政治利益為優越……因此,俄國和日本應特別利用目前的有利時機,以便鞏固自己在中國的地位。」因此,俄國政府對日本的提議「表示完全同意」,同時「認為無論如何必須乘此時機迫使中國特別承認日俄兩國所享有之特殊權利和利益」。俄日兩國商定,在此特殊條件滿足之前,兩國堅決不承認民國政府。俄國外交大臣認為:「只要日俄兩國政府能顯示出強硬態度,對中國共和政府不予承認,其他列強恐亦不會急於承認。至少法國政府將同俄國政府採取同一立場。萬一其他強國違反我兩國意志而先予承認,日俄兩國亦不必介意。而且,日俄兩國若能堅持中國如不接受我方要求即堅決不承認其共和政府之堅定立場,相信最後中國亦必能接受我方條件。日俄兩國政府如欲維持本國在滿洲、蒙古之特殊權利及利益,並有意進一步加以鞏固和擴張,則除此時機外將無其他良機可尋。」可見,列強都在暗自盤算攫取更多的在華特權和利益,所謂承認問題其實只不過是個誘餌罷了。
列強最終並沒有承認南京臨時政府。這使新生的民國政府在外交上陷於孤立的困境,因而爭取外援的計劃紛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