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風起雲湧的民眾反抗鬥爭
2024-10-02 04:21:29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在革命黨人接連不斷地舉行反清武裝起義的同時,全國各地人民群眾自發的反抗鬥爭也是此起彼伏,層出不窮。據統計,1906-1911年的6年間,全國共發生各類民變事件989次,年均約165次,無論是總的數量還是發生的頻率,都遠遠超過1905年以前的情況。時論以為「二十行省之中,亂機遍伏……變亂四起」。如此頻繁的民眾反抗鬥爭,與革命黨人的武裝起義相互激盪,推動了全國革命高潮的到來。
一 抗糧抗租與長沙搶米風潮
由於全國許多地區災荒頻仍,農業歉收,加上官府橫徵暴斂,農民抗糧抗租事件時有發生。例如,1906年,江西吉安因官府催征田賦,引起鄉民暴動,鄉民聚眾數千人,與官兵發生武裝衝突;1907年,河南汝州因收成不豐,官府催納租稅甚急,鄉民聚眾反抗;1910年,浙江歸安、烏程、德清等地鄉民聚眾數千人,因災荒拒納漕糧,等等。在農民起來抗糧抗租的同時,還發生了不少饑民聚眾搶米和「吃大戶」的事件。這在災情嚴重的長江中下游地區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其中尤以湖南長沙的搶米風潮影響最大。
1909年,號稱湖南「魚米之鄉」的湘北洞庭湖區澧州、岳州、常德一帶發生嚴重洪災,「統計各處災民不下百餘萬人」。長沙及湘南衡陽、寶慶等地又遍遭旱災、蟲災,收穫不到七成,全省面臨嚴重的饑荒。1910年初,全省已到處缺糧,饑民遍野,百姓流離失所,大量饑民擁進長沙。王先謙、葉德輝等地主豪紳囤積居奇,湘撫岑春蓂勾結外國洋行偷運糧食出境,不法米商與洋行又哄抬米價,致使長沙城裡米價暴漲。「湘省從來米價每石恆二三千文上下,光緒三十二年水災,亦不過四千餘文。今尚未播種,價已七千以外,實為百數年所未見。」各米店早晚市價不同,一日數漲,甚至有價無米,「有竟日攜錢而無處購米者」。4月11日,長沙南門外挑水工黃貴蓀一家因米價不斷上漲而買不起米,全家投水自殺。市民聞此凶耗,無不義憤填膺。次日,南門外又發生碓坊主挑剔大錢、不給某老婦人買米之事。這更激起了群眾的憤慨。人民在木工劉永福的帶領下,搗毀了碓坊,並沖向鰲山廟巡警分局,要求官府平糶救災。當局不但沒有滿足人民的要求,反而拘捕了劉永福等人。此舉激起了群眾更大的憤怒。附近群眾包括泥工、木工、城市貧民及四鄉農民,匯集各處饑民,共有萬餘人,蜂擁而至巡撫衙門,強烈要求釋放被拘諸人和開倉平糶。湘撫岑春蓂驚恐萬狀,竟令衛隊和新軍開槍鎮壓,打死打傷數十人。群眾毫不畏懼,圍住巡撫衙門,「喧聚竟夜不散」,長沙「城內之米肆數十家,亦被眾搶劫殆盡」。14日,全城罷市,群眾仍聚不散,岑春蓂再次下令新軍開槍殺人。憤怒的群眾放火焚毀了巡撫衙門,「城內外之學堂、教堂,及外人商店、居宅,咸被焚劫」,外國傳教士與洋商紛紛逃離長沙,或避居輪船以觀動靜,或乘輪船逃往漢口。長沙的行動迅速影響到湖南其他地方,寧鄉、瀏陽、湘陰、平江、岳陽、益陽、澧州、湘潭、醴陵、平江等地群眾相繼而起,全省民情激昂。事態發展到幾乎無法控制的地步,岑春蓂自請免職,由布政使莊賡良署理湖南巡撫。莊賡良接任後,採取剿撫兼施的兩面手法:一面表示要撫恤死者,賑濟饑民;一面又調動軍隊鎮壓「亂民」。與此同時,湖廣總督瑞澂與長江水師提督程文炳調來水陸軍協助鎮壓;英、美、法、德、日各國列強也派來軍艦向群眾示威。由於中外武裝力量的聯合絞殺,這場缺乏組織領導的群眾暴動終於被鎮壓下去。
事後,為了緩和人民群眾的反抗情緒,清政府對「肇釁釀患」的湖南地方官紳給予了嚴厲的懲處:巡撫岑春蓂、布政使莊賡良、巡警道賴承裕、鹽法長寶道朱延熙、長沙協都司貴齡、左營守備周長泰、消防所所長游擊龔培林、警務委員知縣周騰等人均被革職;長沙知縣余屏垣、善化知縣郭中廣革職留任;按察使周儒臣、長沙知府汪鳳瀛降三級留任;劣紳前國子監祭酒王先謙、分省補用道孔憲教降五級調用;吏部主事葉德輝、候選道楊鞏即行革職,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長沙搶米風潮由要求平價糶米而迅速發展為燒撫署、砸洋行、毀教堂的群眾暴動,而且很快波及湖南各地,甚至引起全國震動。這表明在人民群眾中蘊藏著巨大的反清革命力量,清王朝的統治基礎已從根本上發生動搖。
二 抗捐抗稅與萊陽民變
1905年以後,清政府以舉辦新政,尤其是進行預備立憲為由,進一步強征捐稅,橫徵暴斂,激起了大規模的抗捐抗稅風潮。1906年,直隸平山、靈壽因辦警察,抽收捐款,群眾起來抗捐,拆毀兩縣大堂,並毆打縣官;1907年,四川邛州因抽收紙捐,群眾打毀收捐紙行,並聚眾進城示威;1908年,山西黎城群眾抗拒種煙地畝稅,痛罵並毆打前往「勸導」的縣令;1909年,江西宜春因開辦新政,官紳乘機弄權,任意抽收苛捐雜稅,群眾聚眾持械圍攻縣城,等等。1910年,各地人民抗捐抗稅鬥爭發展到高潮,其中以山東萊陽的民眾暴動最具代表性。
1910年初春,萊陽發生嚴重的霜災,「殺麥殆盡,糧價昂貴……缺食者十居八九」,已是民不聊生。知縣朱槐之「藉口新政,於正賦外,更議加捐」,種地植樹、建造房屋、生兒育女、飼養牲畜,等等,無不苛征捐稅,「計一縣正雜各款,不過數萬,今驟增至數十倍」。人民不堪重負。「夙有三害二蠹之稱」的劣紳王圻、王景岳、於讚揚、張相謨、葛桂星,與官府同惡相濟,朋比為奸。在如此災荒之年,他們竟然不顧百姓的死活,肆意侵吞鄉民用於備荒救急的積穀,引起群情共憤。5月21日,城北伯林莊社長曲士文(又作曲詩文)與永莊社長於祝三等人組織聯莊會,集會議決清算被劣紳侵吞的社倉積穀。他們進城面見知縣朱槐之,要求清查積穀和減免捐稅。同時,有數百饑民群眾隨之擁入縣衙,要求速發積穀救急。朱槐之見眾怒難犯,表面上一一答應,以為緩兵之計;事後不但不照辦,反而調集武裝力量,準備對付群眾的反抗。人民受騙之後更被激怒了。6月12日,數千憤怒的群眾在曲士文的率領下衝進縣城,包圍縣衙,燒毀了巡警局董事劣紳王景岳的住宅。不久,朱槐之因彈壓不力被撤職。署理知縣奎保照征各種捐稅,並出示捉拿曲士文等人,還稟請候補道楊耀林率兵鎮壓群眾的抗捐抗稅運動。萊陽「全境一百八社之民,哄然譁變,以為認重稅必餓死,不認重稅必誅死,與其坐而待死,不如斗而決死」。7月3日,曲士文率眾正式宣布起義,號召民眾起來武力反抗官府,得到全縣鄉民的積極響應,起義隊伍很快發展到十幾萬人。山東巡撫孫寶琦急調登州鎮總兵李安堂與新軍第5鎮協統葉長盛率大軍前往鎮壓。清兵所到之處,「戮其強壯,殺其幼稚,淫其婦女,掠其財物,然後縱火盡焚其室廬……計殺死之可知者一千六百餘人,而婦女之羞忿自盡、老弱之無家可歸自縊投井者不可數計,焚毀房屋共千餘家之多,血流被道,哭聲盈野,合境之人無不痛心疾首」。在清軍殘酷的血腥鎮壓之下,起義終歸失敗。
萊陽民變事發後,山東旅京官紳柯紹忞、張春海等人紛紛聯名向都察院上遞代奏公呈,揭露「官紳激變,濫殺無辜」的實情,要求嚴懲有關官紳。為了平息公憤,清政府採取了相應的懲處措施:將知縣朱槐之革職,永不敘用;候補道楊耀林、署萊陽知縣奎保、候選縣丞王圻著即行革職;登州鎮總兵李安堂著即開缺;紳士王景岳、葛桂星等均著褫革,並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與長沙搶米風潮一樣,萊陽民變也充分顯露了清王朝統治基礎即將崩潰的冰山一角。如時論所云:「蓋察事變所由起,驗今日之民心,近征之道光之末年,遠鑒之秦、隋之季世,則土崩之勢,今已見端。月暈知風,礎潤知雨,竊恐踵萊陽而起者,禍變相尋而未有已也。」
三 其他各類民眾反抗鬥爭
(一)罷市與罷工
這個時期民眾反抗鬥爭的主體主要還是農民,但廣大商人、手工業者和一般城鎮居民的罷市與產業工人的罷工也開始逐漸頻繁起來。商人的罷市往往與抗捐抗稅相聯繫。例如,1906年,安徽蕪湖因抽收路、礦、米捐,各商相率罷市;1907年,浙江杭州全城茶館抗收學堂捐相率罷市;1908年,湖北漢口因官府要加征商稅,專設商捐局,商人相約於開局之日罷市以為抵抗;1911年,上海英、美租界及南市地區商民要求減免房租而相率罷市,等等。工人的罷工則主要是為了改善工作條件、提高工資待遇等經濟利益。例如,1906年,上海瑞綸絲廠女工近千人罷工,反對廠方無理扣發工人工資;1909年,上海元豐、長綸、新大、協祥等絲廠工人先後罷工,反對廠方增加工時或要求清償積欠工資,等等。這個時期的工人階級雖然還沒有作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歷史舞台,但日漸頻繁的罷工活動業已初步顯示這一新生社會力量的反抗精神與進步作用。
(二)反洋教
隨著外國列強對華侵略的加深,人民群眾的反洋教鬥爭也進一步發展。1906年,以著名的南昌教案為中心,形成反洋教鬥爭的高潮。當時,南昌知縣江召棠因辦理一起民教械鬥案件赴教堂交涉,被法國傳教士王安之刺死,引起南昌各界人民的極大憤慨,憤怒的群眾起來搗毀法國與英國教堂四處,殺死王安之等法、英傳教士及其家屬八人。同年,在湖北襄陽、福建章浦、安徽霍山、河南淮寧、浙江新城、貴州遵義、山西涉縣、江西撫州等地也發生了民眾反洋教事件。1907年以後,反洋教鬥爭仍是此起彼伏,連綿不斷。
(三)秘密會社起事
秘密會社是一支重要的反清力量。革命黨人曾經依靠會黨的力量舉行了一系列武裝起義,如1906年的萍瀏醴起義、1907-1908年兩廣邊地的多次起義,等等。與此同時,各地秘密會社還自發地開展了各種反抗鬥爭。例如,1906年,河南淮寧、西平相繼發生仁義會反清仇教起義;1907年,四川開縣發生紅燈教抗捐稅起義;1909年,直隸寶坻的在理會會眾搗毀豐臺警察局;1910年,湖北大冶發生紅燈會反清起義,等等。秘密會社起事往往與反洋教以及抗捐抗稅等民眾反抗鬥爭相結合,其矛頭直指清政府及外國侵略勢力。
(四)少數民族人民的反抗鬥爭
與廣大漢族人民一樣,東北、蒙古、新疆、青海、兩廣、貴州、雲南等地少數民族包括滿族人民,也發動了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例如,1906年,奉天鳳城發生滿族人鮑化南領導的反抗山荒稅鬥爭;同年,內蒙古郭爾羅斯旗爆發蒙族農牧民反清武裝起義,起義持續4年之久;1906-1907年,貴州黔南苗族人民舉行抗捐起義;1911年,海南瓊山黎族、漢族人民聯合舉行反清武裝起義,等等。各少數民族的反抗鬥爭同樣是全國人民反清革命風潮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