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國會大請願運動
2024-10-02 04:21:16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清政府在頒布《九年籌備立憲清單》後,希望照單進行預備立憲。按照這個清單,清政府將要進行九年的「預備」工作,方才召開國會。這與立憲派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如前所述,立憲派一般是希望在兩三年內即開國會的。因此,雖然清政府設立了作為「議院之基礎」的諮議局和資政院,但並不能滿足立憲派的願望。「國民知諮議局之見厄於政府,資政院又為非驢非馬之議會,俱不可恃,因有聯合請願國會之舉。"1910年,以各省諮議局為中心,在立憲派的領導下,先後多次發動了全國性的國會請願運動,要求速開國會。國會問題一時成為全國輿論的焦點。
一 第一、二次國會大請願的失敗
第一次國會大請願運動醞釀於1909年10月各省諮議局成立之際,具體發起人為江蘇諮議局議長張謇。當時,張謇與江蘇巡撫瑞澂及立憲派骨幹分子雷奮、楊廷棟、孟昭常、許鼎霖商議,議定由瑞澂聯合各省督撫請速組織責任內閣,由張謇聯合各省諮議局請速開國會,並派楊廷棟、方還、孟昭常三人分途前往各省進行具體的聯絡工作。與此同時,張謇還發表《請速開國會建設責任內閣以圖補救意見書》,以為輿論鼓吹。文中提出:國勢危急,「救急之法,惟有請明降諭旨,聲明國勢艱危,朝廷亟欲與人民共圖政事,同享治安,定以宣統三年召集國會,未至以前,設有大政諮詢,並得開臨時國會」。
經過一個多月的多方聯絡,各省代表陸續抵達上海。12月18日,各省抵滬代表齊集跑馬廳預備立憲公會事務所,召開「請願國會代表團談話會」,以福建諮議局副議長劉崇佑為主席,江蘇諮議局議員孟昭常和福建諮議局書記長林長民為書記。從18日至25日,共開會六次,所議事項為:(1)以代表到滬先後次序確定會中席次;(2)確定27日為正式代表會日期;(3)匯集各省簽名簿;(4)確定簽名以各省諮議局議員為限;(5)推舉呈稿起草員;(6)公推直隸孫洪伊為遞呈領銜人;(7)決定遞呈具名法以對付都察院新章規定;(8)決定大會後數日代表進京;(9)確定進京代表團規約12條,約束進京代表一致行動;(10)推選方還、羅傑、劉興甲、劉崇佑四人為代表團幹事;(11)議各省諮議局聯絡辦法(未決)。27日,正式召開代表大會,討論呈稿,並作修正,確定請願大旨「在速開國會,於二年內召集之,明年先開臨時會一次」。出席大會的代表共有16省51人,推定各省進京代表為:直隸孫洪伊、張銘勛、王法勤,江蘇吳榮萃、方還、於定一,山東周樹標、朱承恩,湖南羅傑、劉善渥,湖北陳登山,河南彭運斌、宮玉柱,浙江應貽誥、吳賡廷、鄭際平,福建劉崇佑、王邦懷、連賢基,江西閔荷生、聶傳曾,廣東沈秉仁,廣西吳賜齡,奉天永貞、劉興甲,吉林與黑龍江兩省為李芳。另外,安徽、山西人數未定,陝西、甘肅、四川、雲南、貴州因路遠未有代表與會,只好致電通告。30日,在滬各省代表又開會議決修正呈稿,改二年召集及明年臨時會之議為一年,並請速定議院法、選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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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請願代表在上海會議期間,受到了上海各團體的熱烈歡迎。張謇連日出席預備立憲公會和諮議局研究會等團體為各省請願代表特設的餞行會,並作《送十六省議員詣闕上書序》以為勉勵。他希望代表「秩然秉禮,輸誠而請」,認為「得請則國家之福,設不得請而至於三至於四至於無盡,誠不已,則請亦不已,未見朝廷之必忍負我人民也。即使誠終不達,不得請而至於不忍言之一日,亦足使天下後世知此時代人民固無負於國家,而傳此意於將來,或尚有絕而復甦之一日。」此序為各省代表確立了連續請願的宗旨。
1910年1月,各省請願代表團到達北京,並於16日向都察院呈遞了由孫洪伊領銜的請願書。請願書明確地以「速開國會」為主旨,首先從內政與外交兩方面說明開國會「一日而不可緩」,然後進一步尖銳地指出國會關係到大清王朝的安危問題,「有國會,則與之對待之責任內閣始能成立。國會有議政之權,然後內閣得盡其職務;內閣負全國之責,然後皇上益處於尊榮。顯可以末慮助聖主之聰明,隱可以公論消奸人之反側。」因此,請願書認為「根本中之根本計,宜速開國會」,並籲請「皇上速降諭旨,頒布議院法及選舉法,期以一年之內,召集國會」。當時都察院沒有立即代奏。
請願代表本欲求見都察院都御史,但未被接見,於是他們遍謁王公親貴大臣,以求疏通。21日,請願代表晉謁軍機處王大臣。慶親王奕劻與那桐「均表贊成之意」。鹿傳霖認為:「既設諮議局,何須復開國會?」代表詳為解釋,鹿「仍未得要領」。戴鴻慈認為:「各種預備尚未完全,能否速開國會?」經代表解釋,戴表示「深以為然」。23日,見軍機大臣世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使世續「為之動容」。27日,又見滿族親貴。肅親王善耆、貝子溥倫、鎮國公載澤「均辭不見」;貝勒載濤「言極望國會早開,庶幾可挽危局」;貝勒毓朗「言定當竭力相助」。28日,再見資政院總裁貝子溥倫,溥倫雖然認為「資政院與國會無異,何必急開國會」,但又表示「如果奉旨准開國會,我亦甚願」。與此同時,直隸總督陳夔龍、兩廣總督袁樹勛與奉天、吉林、山東等省巡撫,以及出使各國大臣均致電政府,「請俯從輿論,速開國會」。御史江春霖特上專折「奏請縮短國會年限,詞極懇切」。甚至旗籍人民也「聯合同志,公舉代表,赴都察院呈請代奏速開國會」。在這種情況下,都察院只好將各省代表與旗民的請願書一同上奏。
1月30日,朝廷發布上諭,對國會請願予以委婉拒絕,仍然堅持九年預備立憲期限不變。上諭在表彰請願代表的「愛國悃忱」之後,聲稱:朝廷也是「深冀議院早為成立,以固邦基。惟我國幅員遼闊,籌備既未完全,國民智識程度又未畫一,如一時遽開議院,恐反致紛擾不安,適足為憲政前程之累……憲政必立,議院必開,所慎籌者,緩急先後之序耳……俟將來九年預備業已完全,國民教育普及,屆時朕必毅然降旨,定期召集議院。」第一次國會大請願失敗。
國會請願代表對這次請願的失敗早有思想準備。此前,他們向各省諮議局通告說:「茲事體大,斷非一呈所能得效。」各省請願代表為聯合行動曾經組織「請願速開國會同志會」,「以求合力進達之道」。請願失敗後,代表們又致書各省團體,呼籲廣泛支持,並採取進一步的行動。2月6日,在京國會請願代表議決善後辦法:(1)繼續進行第二次請願,請願代表或留京活動,或回省分頭運動;(2)組織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在各省儘快設立分會;(3)開設報館,創辦日報;(4)設立各省諮議局聯合會。7日,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在京開會議決,暫以京師代表團為開會總部,並致電各省紳、商、學團體,要求各省從速成立分會,選舉代表進京,再上請願書。此舉得到各省學會、商會的積極支持。與此同時,黎宗岳、陳佐清等人還在京城組織國會期成會,作為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的後援會。
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以「請求政府即開國會」為目的,設總部於上海,設支部於北京及其他各地,其會員「皆有鼓吹輿論,遊說各種社會請願,以促國會早開之責」。為了發動廣大民眾進行第二次請願,同志會決定由江蘇、廣東、直隸三省派員分途運動海外華僑及鄰近省份。具體分工:由直隸派員前往東三省、山東、山西、河南諸省,江蘇派員前往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諸省,廣東派員前往海外華僑並廣西、福建諸省,「聯絡遊說,期以大張旗鼓,震撼耳目,誠知此舉於繼續進行上甚有實力,雖勞費而有所不計」。決議還規定:所派遊說各員即為同志會特派員,不局限於諮議局議員,也可以是商會、教育會幹事;特派員到各省必須力促其早日成立同志會支部,並遊說各省商會、學會及其他團體各舉代表,繼起請願,同時要求各團體通過辦報刊雜誌、發傳單、作演說等形式進行憲政知識宣傳;特派員須請各省自行通告各府、廳、州、縣商會、學會、自治研究會開會演說,盡力發動基層民眾,各省以紳民名義自舉代表上書請願,簽名之人必須普遍於各府、廳、州、縣,不可限於省城,人數多多益善,既可厚集勢力,又可喚起一般國民。這次請願運動的發動對象,業已超越各省諮議局議員的限制,而遍及諮議局及以外的各級商會、學會、自治研究會等團體成員和海外華僑,甚至於最基層的一般民眾,可以說真正具備了全國意義的代表性。
4月初,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改訂章程,正名為「國會請願同志會」。據其《規約》規定,同志會設總部於北京,設支部於各省及各埠。同時,國會請願同志會發布《意見書》,以速開國會為「救亡之第一策略」,並系統地闡述了速開國會的主張。第一,認為速開國會可以革除君民情感不通、官僚不負責任以及財政困難等一切貧弱之源。第二,嚴正地駁斥了官僚反對速開國會的諸如資政院與國會相似、人民智識程度不夠、憲政預備各事尚未完全等理由。第三,認為開國會當有政黨之預備,國會請願同志會為政治結社,正與政黨相近。與此同時,在京請願代表商議創辦《國民公報》,作為宣傳速開國會的輿論機關。
5月底6月初,經過幾個月的聯絡與發動,各省商會、學會等團體或紳民請願代表陸續進京,海外華僑請願代表也專程回國,舉行第二次大請願的時機逐漸成熟。總計這次進京請願代表約有150人,參加請願簽名者達30萬人,規模遠遠超過第一次。
6月16日,進京請願代表齊集都察院,共呈遞10份請願書。各團體代表及其領銜人如下:直省諮議局議員代表孫洪伊,各省商會代表沈懋昭,江蘇商務總會代表杭祖良,南洋雪蘭峨二十六埠中華總商會代表兼澳洲華僑代表陸乃翔,旅澳全體商民代表陸乃翔,直省教育會代表雷奮,江蘇教育總會代表姚文枬,各省政治團體代表余德元,直省紳民及旗籍紳民代表李長生、文耀,東三省紳民代表喬占九。各份請願書側重點不同,實際上是從多方面論證了速開國會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基本結論都是主張在一年之內召開國會。
隨後,各團體請願代表還上書攝政王載灃。一方面,痛切地指出,在此內憂外患國勢危急之時,只有開國會才是「弭亂救亡之策」;另一方面,痛斥阻撓速開國會的大臣「皆自全軀命保祿位之臣,憚於改革而或不利於身家者」,「直為戊戌、庚子新政罪人之續,而為國家萬年根本之蠹」。與此同時,各團體請願代表又集體上書政府,更加沉痛地說明,如果不能速開國會,則政府機構就將無法正常運作,因而難以承擔弭亂救亡的重任,「漢唐元明末造之禍,必將復見於今日」。他們大發警世危言:「與其俟大難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慘,何不及今力持大體,俯順民情,速開國會,以弭亂於無形乎?」
6月21日,都察院將請願書上奏朝廷。朝中大臣意見分歧,或「力主以嚴旨震嚇,以免嘵嘵不休」,或以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積,仍須婉言對付,以免釀生意外枝節」。27日,攝政王載灃召見會議政務處王大臣,召開御前會議,「各王大臣多謂憲政尚在預備,國會不能驟開,且藉口各省荒災、匪亂,駁阻請願;攝政王深以為然」。結果,對於第二次國會大請願,朝廷採取了比上次更加嚴厲的態度。上諭表示「仍俟九年籌備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議院」,並嚴詞申明「毋得再行瀆請」。第二次國會大請願又以失敗告終,但立憲派並不甘心。
二 第三次國會大請願與清政府宣布縮改立憲期限
第二次大請願失敗以後,各省紛紛致電在京請願代表,鼓勵繼續請願,希望請願代表「力持上第三次請願書,為民請命勿懈」。在京請願代表通電各省,表示了繼續請願的堅定決心:「務必再作第三次請願之舉,矢以百折不撓之心,持以萬夫莫拔之力,三續,四續,以至十續,或可有望成功」。於是,他們又發動了第三次國會大請願運動。
為此,在京請願代表會議議決進行辦法:(1)變更請願代表團組織。原來的請願代表團組織以諮議局議員代表為限,現擴大範圍,各界在京代表一律加入;投票選舉孫洪伊、方還、陳登山、黎宗岳、周樹標、吳賜齡、鄧孝可、文耀、李素、郭衛村等10人為職員,雷奮、汪龍光、劉善渥、黃為基、孟昭常、王法勤、徐公勉、劉榮澤等8人為編輯,任期半年,可連選連任。未當選的代表均為代表團評議員。(2)代表團選派專員分往各地遊說聯絡,推廣府、廳、州、縣分會,發表演說,趕辦簽名冊,為請願作切實準備。(3)具體準備第三次請願。第三次請願定於次年二月(農曆)舉行;簽名普及於農工商各界,人數每省至少百萬以上;簽名冊由北京事務所擬定,分發各省分會,並轉發各府、廳、州、縣分會,限於十二月匯齊,送交北京代表團事務所;正式請願時,各府、廳、州、縣須派代表一二人到京,近省至少須100人以上,遠省至少須50人以上;本年九月,先進行間接請願,辦法有三:代表團向資政院上請願書,各省諮議局及各團體同時向資政院上請願書,各省諮議局及各團體同時呈請督撫代奏。請願代表關於聯絡農工商各界繼續請願的決議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支持。
7月1日,留日學生千餘人在東京錦輝館集會,聲援北京請願代表團,表示要「聯合全國軍學商紳各界團體,結成一大團體,合力為第三次之請求」。稍後,湖北、四川、山東、陝西等省紛紛派出第三次請願代表進京活動;美洲、澳洲和日本華僑也致電支持繼續請願,並派代表參加請願運動。當然,各省諮議局仍然是請願運動的主要力量。8月10日,各省諮議局聯合會成立,速開國會是其重要的議題,更是對請願運動的有力支持。江蘇諮議局議長張謇甚至設想由各省諮議局議長親自出馬,組成議長請願團,「以結前二次代表團之局,而別開第三次請願之新面目」。與此同時,由立憲派主辦或控制的報刊,如《東方雜誌》《時報》《國風報》《國民公報》等,也相繼發表許多文章,為國會請願進行輿論鼓吹。國會請願同志會還從《國風報》上選錄梁啓超的《論政府阻撓國會之非》和《為國會期限問題敬告國人》兩篇文章,編為《國會鼓吹》的小冊子,進行輿論宣傳。
8月15日,國會請願代表團召開評議會,討論進行方法。會議議決:(1)要求各團體代表至遲須在八月(農曆)以前來京,按原計劃擬於九月上書資政院,請開國會。(2)向各省諮議局聯合會提議:國會不開,應實行不納稅,要求各省諮議局及各省民選資政院議員在國會未開以前不得承認新租稅;各省諮議局今年常年會,只限要求速開國會一議案,如不達目的,各局即同時解散。9月29日,因資政院即將開院,請願代表團召開特別會議,決議上書監國攝政王、會議政務處和資政院,立即進行第三次國會請願。
10月7日,國會請願代表團開始第三次上書請願活動。當天,在孫洪伊等請願代表整隊出發之際,奉天旅京學生趙振清、牛廣生等17人突然來到,交給請願代表一封信,「力陳國家瓜分在即,東三省土地已先淪亡,非速開國會不能挽救,二次請願國會無效,今第三次請願,勢不能再如前之和平」,表示要「以血購國會」,隨即拔刀「欲剖腹絕命以明心跡」,經代表苦勸未遂,牛、趙二人迅即從自己左腿、右臂割肉一塊,在致代表書上摩擦數遍,慘不忍睹,並高呼「中國萬歲」、「代表諸君萬歲」,拭淚負痛,蹌踉而去。代表們頗為感動,帶著全國人民的殷切期望,毅然前往上書監國攝政王。當天因載灃不在府上,上書由肅親王善耆代為轉交。
10月9日,請願代表孫洪伊等又上書資政院,仍然從挽救國勢危亡的角度立論,要求速開國會。請願書認為「今中國非實施憲政,決不足以拯危亡」,而「責任內閣者,憲政之本也;國會者,又其本之本也」。因而請求資政院儘快提議「於宣統三年內召集國會,並請提前議決代奏」。隨後,請願代表又遍謁慶親王奕劻、肅親王善耆、貝勒毓朗、鎮國公載澤、軍機大臣那桐和徐世昌,「力陳國會不可不開之理由,及民人渴望速開國會之情狀,痛哭流涕,王公大臣均為之動容」。
孫洪伊等請願代表上書資政院後,各省諮議局聯合會以及海外華僑代表湯覺頓也相繼向資政院呈遞了陳請書。資政院對此非常重視。10月22日,在民選議員的強烈要求下,資政院提前議決並通過了速開國會議案,隨後便具折上奏。資政院的行動,是對國會請願運動的極大支持。
第三次國會請願運動與上兩次不同的是,立憲派在這次請願中還發動了廣大人民群眾進行了聲勢浩大的請願遊行。10月5日,直隸各界人士1000多人在李向辰、溫世霖、閻鳳閣等人率領下,列隊前往總督衙門請願,要求總督陳夔龍代奏速開國會的請願書,迫使陳應允代奏。10月16日,河南國會請願同志會在開封游梁祠開會,各界人士3000多人到會,當場簽名,然後列隊到巡撫衙門請願,巡撫寶棻接見代表楊源懋、王敬芳等人,允為代奏速開國會的請願書。10月23日,山西太原人民群眾1000多人在勸工陳列所集會,通過速開國會請願書,諮議局議長梁善濟等人在請願書上簽名,併到巡撫衙門請願,巡撫丁寶銓允為代奏。同日,陝西諮議局和國會請願同志會組織召開了1萬多人參加的請願大會,會後列隊遊行到巡撫衙門請願,簽名者達5000多人。10月30日,福建各界群眾5000多人遊行到總督衙門請願,閩浙總督松壽接受了請願書。當天,四川國會請願同志會召開由各界人士6000多人參加的請願大會,並在諮議局正、副議長蒲殿俊、蕭湘的帶領下前往總督衙門請願,總督趙爾巽應允代奏。11月2日,貴州省城召開請願大會,錢登熙等4000多人遊行到巡撫衙門請願。湖北漢口國會請願同志會多次組織集會,並向諮議局遞交陳請速開國會建議書,要求轉呈總督代奏。奉天全省20多個城市舉行了集會,各地參加群眾均在1萬人以上,並擬到省城請願,簽名者達30多萬人。各省諮議局一般都通過了呈請代奏速開國會的議案,並致電軍機處要求速開國會。甚至落後閉塞的甘肅也推舉了代表進京請願。這次請願所動員的人民群眾的廣泛性及其規模之大,是前兩次無法比擬的。
10月25日,東三省總督錫良、湖廣總督瑞澂、兩廣總督袁樹勛、雲南(貴)總督李經羲、伊犁將軍廣福、察哈爾都統溥良、吉林巡撫陳昭常、黑龍江巡撫周樹模、江蘇巡撫程德全、安徽巡撫朱家寶、山東巡撫孫寶琦、山西巡撫丁寶銓、河南巡撫寶棻、新疆巡撫聯魁、江西巡撫馮汝騤、湖南巡撫楊文鼎、廣西巡撫張鳴岐、貴州巡撫龐鴻書,聯名致電軍機處,主張內閣、國會同時設立,請為代奏。他們認為:「內閣、國會,為憲政根本……舍此則主腦不立,憲政別無著手之方;缺一則輔車無依,閣、會均有逾轍之害。程度不足,官與民共之,不相磨勵,雖百年亦無所進;法律難定,情與俗礙之,互相參考,歷數年可望實行。」因而奏請「立即組織內閣」和「明年開設國會」。這對請願運動更是一個有力的聲援。
在這種情況下,清廷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讓步,決定縮短預備立憲期限。至於應該縮短多少年為好呢?直隸總督陳夔龍電奏,主張先設內閣,三年後再召集國會,即認為縮短三年為好。資政院總裁溥倫被載灃召見時,也認為「大抵至少之非縮短三年,不足以饜天下之望」。
10月28日,清廷諭令將資政院具奏與各省督撫電奏的奏摺交給會議政務處王大臣公同閱看,預備召見。當時,「道路傳聞,恆有縮短三年之說」,消息傳播開來,國會請願代表頗為不滿。他們立即上書政務處王大臣,從內政、外交兩方面申論實在沒有必要再等三年,「於期年以內召集國會,決無迫促之慮、障礙之端,王大臣幸勿過事疑慮,而令天下人民再三籲請」。11月1日,以錫良為首的各省督撫也再次聯名致電軍機處,請為代奏,力主「仍將內閣、國會同時並舉,以慰民望」。
11月3日,載灃召見會議政務處王大臣,召開御前會議,諮詢以作決策。毓朗主張先設內閣再開國會,「庶君權不至為民權所抑」。載澤頗以為然,並明確提出「應明定宣統五年召集國會」。載灃「極是二人之議,遂決定國會定限縮短三年」。4日,清廷發布上諭,宣稱:「今者,人民代表吁懇既出於至誠,內外臣工強半皆主張急進,民氣奮發,眾論僉同,自必於人民應擔之義務,確有把握,應即俯順臣民之請,用協好惡之公。惟是召集議院以前,應行籌備各大端,事體重要,頭緒紛繁,計非一二年所能蕆事,著縮改於宣統五年,實行開設議院。先將官制釐訂,提前頒布試辦,預即組織內閣。迅速遵照欽定憲法大綱,編訂憲法條款,並將議院法、上下議院議員選舉法,及有關於憲法範圍以內必須提前趕辦事項,均著同時並舉,於召集議院之前,一律完備,奏請欽定頒行,不得少有延誤。總之,決疑定計,惟斷乃成。此次縮定期限,系採取各督撫等奏章,又由王大臣等悉心謀議,請旨定奪,洵屬斟酌妥協,折衷至當,緩之固無可緩,急亦無可再急,應即作為確定年限,一經宣布,萬不能再議更張。」預備立憲的計劃被提前到宣統五年(即1913年)完成,事實上比原來的九年籌備計劃縮短了三年。應該說,第三次國會大請願雖然沒有達到第二年即開國會的目的,但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 請願運動的繼續與清政府的壓制
清政府在宣布縮短國會期限的同時,還發布了一道遣散國會請願代表的上諭:「現經降旨,以宣統五年為開設議院之期,所有各省代表人等,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撫剴切曉諭,令其即日散歸,各安職業,靜候朝廷詳定一切,次第施行。」隨後,清政府又組織京城商學各界人士舉行慶祝活動。據報載,當時「京城東西長安街及正陽門外大街,皆張燈懸旗,達旦未息,燈上皆大書『慶祝國會』四字,觀者塞途」。京師督學局更是特令學生提燈遊行,「軍樂前引,口唱愛國歌,齊至大清門石欄杆外,三呼萬歲」。場面看似熱鬧非凡,但此舉無非意在粉飾太平,並不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心表露,「百姓似無感動意,謂此為官場所囑咐」,人民自然心知肚明。與此同時,也有江蘇、浙江、貴州等省諮議局及一些團體,致電資政院表示慶賀之意。但是,這只是少數立憲派人士的行為,大多數立憲派頗為不滿,甚至不少資政院議員也不以為然。議員李素表示:「今速開國會之目的不能達,人民失望,而江浙獨爭先電賀,以懈怠民氣,本員甚覺痛心。」易宗夔提議資政院再次議決具奏「請再行縮短年限」,眾議員拍手贊成。隨著多數人民的不滿,請願運動仍將繼續。
11月5日,國會請願代表團遵旨宣布解散,並發布《通問各省同志書》,對三次請願僅得國會期限縮短三年的結果深表「痛心」。同時,國會請願同志會則議決了繼續進行的辦法:(1)暫時遵旨取消國會請願代表團,日後請願,另行組織。(2)國會請願同志會的宗旨本來不僅在請願,還在灌輸一般國民之憲政知識,其原章規定非國會成立後不得解散,故應保留,作為同人通信聯絡機關。(3)宣統五年(1913年)召集國會的成命難以遽請收回,可多方面督促要求在四年(1912年)春間或秋間召集。(4)設法參預憲法、議院法、選舉法及官制、內閣組織法的編訂。(5)改組政黨宜慎重從事,先舉人起草綱要,再與各地商議組織辦法。(6)切望各省繼續進行國會請願,一面促動政府,一面喚起民氣,既可為將來倡議宣統四年召集國會之動機,又可使一般國民希望憲政之熱度再進一步。
各省紛紛致電國會請願同志會,要求國會請願代表不要解散出京,應繼續請願,力爭速開國會。尤其奉天、直隸等省人民,還發動了第四次請願運動。
東三省與直隸歷年來深受日、俄等列強侵略之害,民族危機異常嚴重,各界人士痛感救亡圖存迫在眉睫,因而在歷次國會請願運動中表現非常活躍。第三次請願失敗後,奉天各界人士群情激憤,決計進行第四次請願。12月2日,奉天省城學生數十人到諮議局面見正、副議長吳景濂、袁金鎧,割指刺股寫血書,懇求繼續請願速開國會。12月4日,奉天省城又有數千學生遊行到總督衙門請願。12月6日,奉天諮議局聯絡教育總會、農務總會、商務總會、惠工公司、承德自治會、清真教、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8個團體和全省46州縣代表1萬多人,遊行到總督衙門請願,東三省總督錫良接見代表,並表示願意代奏請願書。次日,錫良上奏,力陳東三省人民請願速開國會之良苦用心,懇請朝廷「俯允所請,再降諭旨,定於明年召集國會」,並表示願以自己的官職作擔保,「如以臣言為欺飾,請先褫臣職,另簡賢能大員,以紓邊禍,臣不勝迫切待命之至」。朝廷嚴詞諭令:「縮改開設議院年限,前經廷議詳酌,已降旨明白宣示,不應再奏。東三省地方重要,該督有治事安民之責任,值此時艱,尤應力任其難,毋許借詞諉卸,致負委任。」
12月11日,奉天各界推舉的全省人民代表董之威、劉煥文等人,在廣大群眾的熱烈歡送下,啟程進京請願。21日,奉天代表向資政院呈遞請願書。隨後,又拜謁奕劻、那桐等王公大臣,並上書監國攝政王載灃。24日,清廷諭令將東三省(奉天)請願代表遣送回籍,並嚴厲壓制各地請願運動。上諭稱:「今又有以東三省代表名詞來京遞呈,一再瀆擾,實屬不成事體。著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立即派員,將此項人等迅速送回原籍,各安生業,不准在京逗留……此後倘有續行來京借端滋擾者,定惟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是問。各省如再有聚眾滋鬧情勢,即非安分良民,該督撫等均有地方之責,著即懍遵十月初三日諭旨,查拿嚴辦,毋稍縱容,以安民生而防隱患。」隨後,奉天請願代表被軍警強行押送出京。
在奉天人民請願運動的影響下,直隸各界人士也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請願運動。12月20日,直隸學界、商界與諮議局等團體3000多人集會遊行到總督衙門請願,迫使總督陳夔龍應允代奏。次日,陳夔龍上奏,朝廷嚴諭:國會期限「豈能再議更張?著該督懍遵上次諭旨,剴切宣示,不准再行聯名要求瀆奏」。陳夔龍本來較為頑固,於是藉機肆意壓制群眾請願活動,反而激起更大的請願風潮。22日,天津學界代表在自治研究所開會,推舉進京代表,決議各省在津學生派人回省發動,並以「旅津全國學界國會請願同志會」的名義通電各省諮議局及教育會、商會,呼籲各界支持,「速起以為後援」。在天津學生的號召下,直隸、奉天、四川、湖北等省學生也紛紛行動起來,罷課停學,刊印傳單,遊行請願,要求速開國會。學界請願風潮漸有蔓延全國之勢,引起了清政府的極大恐慌。1911年1月2日,清廷諭令各省督撫嚴厲彈壓請願學生。上諭稱:國會期限已定,「不安本分之徒,借速開國會為名,仍復到處鼓惑。各學堂學生,多系年幼無知,血氣未定,往往被其愚弄,輕發傳單,紛紛停課,聚眾要求。聞奉天、直隸、四川等省均有此項情事,恐他省亦在所不免。似此無端荒棄正業,奔走呼號,日久恐釀成他變,貽害民生……前已面諭學部尚書唐景崇通飭各省嚴行禁止。著各省督撫再行剴切曉諭,隨時彈壓,嚴飭提學使及監督、提調、堂長、監學等,按照定章,隨時開導、查禁,防範未然。倘再有前項情事,立即從嚴懲辦,並將辦學人員一併重處,以儆其餘。如或仍前玩愒,以致滋生事端,定惟該督撫等是問。」為了懲一儆百,直隸總督陳夔龍逮捕了天津學界領袖、普育女學堂校長溫世霖,以「此次在津竟敢假請願國會為名,結眾斂錢,已屬有害地方」和「擅捏通國學界同志會名義,妄稱會長,遍電各省,廣肆要結,同時罷課,意圖煽惑,居心實不可問」為辭,奏請「嚴行懲儆」。1月9日,清廷諭令:「溫世霖著即發往新疆,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以遏亂萌而弭隱患。」在清政府的高壓之下,以奉天、直隸為中心的第四次國會請願運動也以失敗告終。
請願運動的失敗,暴露了清王朝專制統治的真面目,使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立憲派人士逐漸捨棄對政府的幻想,最終走上反清革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