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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立憲團體的興起

2024-10-02 04:21:09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江浙立憲派與預備立憲公會

  以上海為中心的江浙地區,人文薈萃,經濟發達,風氣開通,思想先進,是國內立憲派活動最重要的基地。張謇、湯壽潛等江浙立憲派是立憲運動的積極倡導者和領導者,他們的思想與活動都業已超越狹隘的省區地域而具有全國性意義。清政府開始預備立憲後,他們首先著手組織了國內第一個立憲團體——預備立憲公會。

  預備立憲公會是江浙立憲派為響應朝廷預備立憲而設立的立憲團體。1906年10月26日,鄭孝胥、張謇領銜為在上海設立預備立憲公會向民政部申請備案,宣稱該會的設立,「願為中國立憲國民之前導」。12月16日,預備立憲公會正式召開成立大會,鄭孝胥報告開會宗旨時首先說明,該會根據朝廷預備立憲上諭所稱「使紳民明晰國政以預備立憲」,故定名為「預備立憲公會」。據《預備立憲公會簡章》規定,該會「以發憤為學、合群進化為宗旨」,凡本國人年滿20歲以上,與該宗旨相合,經會員2人以上介紹均可入會。該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2人,會董12人,名譽會董若干人,駐辦員、書記員、會計員各1人,編輯員、調查員、宣講員各若干人。會長與副會長由全會投票公舉15人中互選產生,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預備立憲公會事務所設在上海靜安寺路54號。具體職員如下:會長鄭孝胥,副會長張謇、湯壽潛,會董張元濟、沈同芳、李鍾珏、王清穆、陸爾奎、劉垣、李厚祐、周晉鑣、許鼎霖、周廷弼、高鳳岐、胡琪、王震、孟昭常、張廣恩、王同愈、李家鏊、高鳳謙,駐辦員孟昭常,編輯員秦瑞玠、湯一鶚、邵羲、孟森、張家鎮,書記屠紹屏,會計柏治華。據一份《預備立憲公會會員題名表》所列235名會員資料統計,其中江蘇103人,浙江55人,江浙籍人士共占會員總數的68%強,可見該會是以江浙立憲派為主體的立憲團體。在這235人中,有113人曾經任過各種政府官職或具有某種官銜,這些官紳將近占會員總數的一半,其餘便主要是在企業、銀行、公司、商會任職的商紳。由於那些官紳事實上也有不少是經營各種工商企業的,因此可以說,預備立憲公會的主要階級基礎是紳商,並與官府有著密切的聯繫。

  

  預備立憲公會的醞釀與成立,曾經得到時任兩廣總督的岑春煊的積極支持,他曾資助該會開辦費1萬元(兩),並允諾為之籌措常年經費每年1000元。福建籍的鄭孝胥能夠擔任該會會長,便與岑春煊的支持分不開。不過,該會的靈魂人物還是江浙立憲派的領袖張謇。

  預備立憲公會成立後,每年按例召開一次常會,選舉正、副會長及其他職員。1907、1908年分別召開第二、三屆常會,鄭孝胥兩次連任會長,張謇、湯壽潛兩次連任副會長。1909年第四屆常會,鄭孝胥不願三次連任會長,結果選舉朱福詵為會長,張謇、孟昭常為副會長。後因孟昭常赴北京組織分會,副會長仍以張謇、湯壽潛充任。1911年初,補開上年第五次常會,選舉張謇為會長,鄭孝胥、張元濟為副會長。

  預備立憲公會的活動以籌辦憲政為中心,主要表現如下:

  第一,出版書刊,宣傳憲政知識。該會編輯的報刊主要有《預備立憲公會報》和《憲志日刊》兩種。《預備立憲公會報》為半月刊,於1908年2月在上海創辦,至1910年1月停刊,共出46冊。1910年5月在北京改出的《憲志日刊》,由孟昭常主編;次年2月,又議決改為《憲報》。該會出版的書籍主要有孟昭常的《公民必讀》和《城鎮鄉地方自治宣講書》、錢潤的《地方自治綱要》、張家鎮的《地方行政制度》、孟森的《諮議局章程講義》以及邵羲譯的《日本憲法解》、湯一鶚譯的《選舉法要論》等。各書暢銷一時,影響頗大。

  第二,開辦法政講習所,培養憲政人才。1909年2月接辦原由江蘇學會創辦的法政講習所,招收各省學員學習法政知識。先有半年一期的班次,注重地方自治知識,包括財政、預算、決算等方面,專門培養地方自治人才;後增設一年一期的班次,注重法律,以造就司法人才。

  第三,編纂商法,促成政府頒布商法。1907年7月,預備立憲公會與上海商務總會和商學公會商議編纂商法,準備邀請全國各商會及海外華商代表約期召開商法特別會議。為此,預備立憲公會成立商法編輯所,聘秦瑞玠、湯一鶚、邵羲、孟昭常、張家鎮為編輯,籌備商法起草事宜。11月,商法特別會議在上海召開,各商會代表聚會研討商法草案提綱,並決定由各商會推舉代表一人組織商法草案評議會。1909年12月,完成了《公司法》與《商法總則》,經各商會代表評議通過,並推舉孟昭常、秦瑞玠進京呈送農工商部和修訂法律館,以促成政府正式頒布商法。

  第四,推動地方自治的進行與諮議局的籌辦。在推行地方自治方面,預備立憲公會不僅督促各地士紳學習法政知識,而且催促憲政編查館從速制訂地方自治章程。在籌辦諮議局方面,預備立憲公會也做了不少工作:在會中設立通信部,統一諮議局章程的解釋與施行辦法;每周召開談話會一次,商議諮議局議案;與各省諮議局聯繫,互相交流經驗。張謇被選為江蘇諮議局議長,其他不少預備立憲公會會員被選為諮議局議員。

  第五,參與國會請願運動。張謇、雷奮、楊廷棟、孟森、孟昭常等預備立憲公會成員在清末國會請願運動中非常活躍。

  預備立憲公會的活動一直持續到武昌起義以後,是清末存在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立憲團體。

  二 康、梁與帝國憲政會及政聞社

  在張謇等立憲派於國內設立預備立憲公會的同時,流亡海外的康有為、梁啓超也在謀求組織立憲團體。

  1906年10月21日,康有為以個人名義向各埠保皇會會眾發布公啟,宣布在丁未(1907年)新年元旦改保皇會為國民憲政會,並擬定了改會簡章。在公啟中,康有為首先回顧了保皇會的歷史,然後說明了改組的目的。他認為,朝廷實行預備立憲後,保皇會的使命已經完成,「皇上日漸有權,聖躬必可無恙,從此不復勞吾同志之憂矣」。預備立憲既已宣布,當務之急就是籌備憲政,所謂「從今切近之急務,莫如講憲政」,因此建立籌備憲政的政黨是很有必要的。「皇上不危,無待於保,歸政雖要,尚屬更端。就本會之義務言之,此後當無所事事,而成立大黨,遍於五洲,實居舉國之先河,而為政黨之前導者也。」在改會簡章中,康有為詳細說明了改組的具體事宜。他宣布五洲各埠保皇會將在丁未新年元旦舉行大型慶典,一律改名為「國民憲政會」,亦稱「國民憲政黨」,「以成中國最先最大之政黨」。他還要求保皇會各報刊登這個公啟與簡章,凡《維新報》《文興報》《新中國報》《東華報》《總匯報》《新民叢報》《國事報》「一律立登勿遲」。當時,梁啓超正在日本與熊希齡、楊度、蔣智由、徐佛蘇等人商議組黨。他接到康有為關於保皇會改名的信後,便與熊希齡等人商榷,熊希齡等人建議改用「帝國憲政會」之名。當康有為已經對外公布上述公啟及簡章後,梁啓超仍然堅持改用「帝國憲政會」之名。他致書康有為稱:「何不用帝國之名,而用國民之名耶?豈趕不及耶?竊以為及今改之,未為晚也。」康有為並未表示反對。

  1907年3月23日至4月2日,康有為在紐約召集各埠代表正式召開改憲政會大會。康有為發表長篇演講,凡歷三時,長十餘萬言,「演說改憲政會開會議之由,敘各國憲政之本原得失,明政黨之結構重要,慶中國之將行憲政,同志須預為講習,然後盡國民之義務,乃能收其權利」。會議由各埠代表議決了會章,規定本會定名為「帝國憲政會」,對外則稱「中華帝國憲政會」,確定本會「以君主立憲為宗旨」,同時標榜尊帝室、擴民權、監督政府、講求憲政。至此,帝國憲政會正式宣布成立。

  帝國憲政會成立後,在國內的活動主要是響應國會請願運動。1907年底至1908年初,康有為發動亞、歐、美、非、澳五洲兩百埠帝國憲政會僑民數十餘萬人上書請願,要求「立開國會以實行立憲」。在海外,帝國憲政會不僅面臨著日益壯大的革命黨人勢力的競爭,而且因為開辦商務公司、華墨銀行,尤其是振華公司等實業,經營不善,致使其內部矛盾重重,勢力大為削弱,反而不如保皇會時期聲勢之大。武昌起義以後,康有為通告各埠會眾改帝國憲政會為「國民黨」,後被合併於共和黨。

  如前所述,在康有為醞釀改組保皇會時,梁啓超也在與楊度、蔣智由、徐佛蘇、熊希齡等人謀求組黨。當時梁啓超致書康有為,匯報了有關情況:海外的保皇會改為帝國立憲會,在國內另設新會為憲政會,「新舊兩會名分而實合,始分而終合」;憲政會由梁啓超出名為發起人,康有為不出名,但必擁戴康為會長,故暫不設會長,空席以待康,由康暗中主持,梁啓超以尋常會員之名稟康之命代行會長之事;憲政會先在東京成立,然後設本部於上海,以幹事長主之,幹事長以楊度任之。會章綱領大致有三:一為尊崇皇室,擴張民權;二為鞏固國防,獎勵民業;三為要求善良之憲法,建設有責任之政府。在東京的最初發起人為梁啓超、楊度、蔣智由、吳仲遙、徐佛蘇、徐勤、麥孟華、狄葆賢、羅普、湯叡,及學生十餘人;擬舉徐勤為會計長,掌握財權;梁啓超擬親到上海一次,努力爭取張謇、鄭孝胥、湯壽潛三人入會;袁世凱、端方、趙爾巽為暗中贊助人,熊希齡已與交涉,得其許諾;擬擁戴醇親王載灃為總裁,載澤為副總裁,由熊希齡進京運動;經費由熊希齡籌集15萬,以5萬辦《北京報》,10萬為會中基本金,其款半由袁世凱、端方、趙爾巽所出,梁啓超自籌5萬,請康有為設法代籌;擬招海外會員入會,其不入者聽便。後來,由於領導權問題,楊度與梁啓超等人發生矛盾,致使雙方合作組黨計劃流產。梁啓超認為,楊度之所以熱心組黨之事,是因為他頗有野心,即希望利用康梁一派的人力、財力與名譽圖謀個人的發展。所謂「欲以其所支配之一部分人為主體,而吾輩皆為客體」,「欲利用吾黨之金錢名譽,而將來得間則拔戟自成一隊」。結果,楊度成立了憲政講習會,梁啓超與蔣智由、徐佛蘇等人組織了政聞社。

  1907年10月17日,政聞社在東京神田區錦輝館正式召開成立大會。當天與會者,有以梁啓超為首的社員近兩百人,其他赴會者千餘人,並有日本名士犬養毅等人為之捧場。當梁啓超演說國會議院等事時,潛伏其中的革命黨人張繼、金剛、陶成章等人起身喊打,會場一片混亂,梁啓超等人落荒而逃,大會不歡而散。政聞社在一場鬧劇中正式成立。

  政聞社成立時,便在已經停刊的《新民叢報》的基礎上創辦了《政論》月刊,作為輿論機關報。《政論》創刊後隨政聞社內遷上海,由蔣智由具體負責編務,梁啓超在日本遙領筆政。在《政論》第一期上刊登了《政聞社宣言書》和《政聞社社約》,明確地宣布了政聞社的政綱、宗旨及其實行辦法。政聞社政綱有四:一為實行國會制度,建設責任政府;二為厘定法律,鞏固司法權之獨立;三為確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權限;四為慎重外交,保持對等權利。政聞社宗旨有三:一為確定立憲政治,使國人皆有參與國政之權;二為對於內政外交,指陳其利害得失,以盡國民對於國家之責任心;三為喚起國人政治之熱心,及增長其政治上之智識與道德。具體實行辦法有三:一為編撰,以次發行有力之雜誌、日報,及適用之書籍等;二為交通及調查,交通各內地輸入政治上之學識,及通告政治上之利弊,又調查其關於政治上一切之事;三為建議及警告,關係國家重要之事,申告政府。

  在組織機構方面,政聞社設社長一人(為了給康、梁預留地位,暫虛其位)。社長之下設總務員一人、常務員二人,由社員公舉產生,主持全社事務。以下職員分六科:庶務科、書記科、會計科、編纂科、調查科、交際科,科員由總務員、常務員指定,各科設主任一人,負責本科事務。另設評議員若干,由社員公舉產生,評議員長由評議員會選舉。總務員由馬良擔任,常務員為徐佛蘇和麥孟華。

  在康、梁不便出面的情況下,政聞社以德高望重的馬良為總務員,意在擴大影響。政聞社成立不久,即派湯叡回上海迎請馬良到東京就職。在歡迎會上,徐佛蘇致歡迎詞說:「馬先生深通吾國經世之術,四十年前畢業於法國大學,邃於哲理法政諸學,並旁通拉丁、羅馬、英、德諸國文字,本其心得,以見諸躬行,其碩德懿行,皆足為吾國人表率。今以七十高年,冒萬里風波之險,專為吾社員全體及中國前途而來,吾輩對之真不勝欣慕。」梁啓超與之暢談一日,也認為馬良「已承許以全力擔任社務,此真吾社前途最大之幸福也」。不過,政聞社的實際社務是由常務員徐佛蘇和麥孟華負責;尤其是掌管財權的會計科按梁啓超最初的設想果真由徐勤任主任,這便使康、梁完全可以在暗中主持政聞社。

  政聞社在海外成立後,便面臨著艱難的生存環境,主要是與革命派的矛盾衝突不可避免。雙方當時在海外的活動主要是以華僑與留學生為依託,這勢必在人力、財力與活動空間等方面存在著激烈的爭鬥。還在商議組黨之時,梁啓超已經察覺到非常嚴峻的形勢。他致書康有為稱:「革黨現在東京占極大之勢力,萬餘學生從之者過半……今者我黨與政府死戰,猶是第二義;與革黨死戰,乃是第一義。有彼則無我,有我則無彼。」政聞社成立大會上,革命派張繼等人的存心搗亂更使雙方的矛盾衝突公開化。因此,政聞社成立不久,即謀求轉向國內活動。

  1908年初,馬良、徐佛蘇、麥孟華等率政聞社本部遷回上海,此後便主要在國內活動。政聞社試圖以上海為基地,逐漸將勢力滲透到各省,於是派出特派員到各省活動,如北京有湯覺頓、潘若海,兩湖有侯延爽,四川有鄧孝可,福建有徐碧泉,廣西有孔希伯等。但是,各地活動進展也並不順利。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政聞社以康梁勢力為背景,使許多朝野人士避之猶恐不及。不僅梁啓超原來設想拉攏袁世凱、端方、趙爾巽等封疆大吏和擁戴皇親貴族載灃、載澤為正、副總裁的計劃落空,而且聯絡地方名流張謇、鄭孝胥、湯壽潛之事也沒有結果。就是狄楚青主持的《時報》,雖創辦之時曾得康、梁巨款資助,但因恐被政聞社「累及」,而不敢與之靠得太近,以致徐勤、湯叡公然指責狄楚青為「叛黨之人」。梁啓超也對之頗為不滿,認為:「吾黨費十餘萬金以辦此報,今欲擴張黨勢於內地,而此報至不能為我機關,則要來何用,無怪諸人之憤憤也。」他堅決主張派徐勤前往「整頓」。二是政聞社的活動還受到國內其他立憲團體的排斥。例如,政聞社派侯延爽到武漢開展活動,本來計劃開辦《江漢公報》(又名《大江日報》)和江漢公學(法政大學),以圖控制輿論和培養人才,但結果未能辦成,其原因雖有經費缺乏的問題,但也與楊度的憲政講習會的排擠有關,正如侯延爽所謂「楊晢子等造謠嫁禍,不如暫避嫌疑」。

  政聞社在國內活動的最大目標是請願速開國會。在1907-1908年立憲派發動的國會請願運動中,政聞社充當了一個重要的角色。政聞社不僅與上海預備立憲公會等團體發起組織國會期成會,發動全國規模的簽名請願速開國會運動,而且還以該社名義致電憲政編查館請願,「乞速宣布期限,以三年召集國會」。1908年7月25日,政聞社成員、法部主事陳景仁以個人名義電奏朝廷,請求確定三年內召開國會,並把主張從緩立憲的赴德國考察憲政大臣于式枚革職以謝天下,結果陳景仁反被清廷革職。8月13日,清廷諭令查禁政聞社。上諭稱:「近聞沿江沿海暨南北各省設有政聞社名目,內多悖逆要犯,廣斂資財,糾結黨類,託名研究時務,陰圖煽亂,擾害治安,若不嚴行查禁,恐將敗壞大局。著民政部、各省督撫、步軍統領、順天府嚴密查訪,認真禁止,遇有此項社伙,即行嚴拿懲辦,勿稍疏縱,致釀巨患。」正式成立不到一年的政聞社因此被迫解散。

  三 楊度與憲政講習會及憲政公會

  楊度(1875-1931),原名承瓚,字晢子,後改名度,號虎公、虎禪,湖南湘潭人。1894年(光緒二十年)應順天鄉試,中試舉人。後師從清末著名學者王闓運,學習經史及帝王之學,為王氏得意門生。1902年,他留學日本,入東京弘文學院,與湖南留日學生籌辦《遊學譯編》,並為之作《敘》。1903年,他回國參加經濟特科考試,獲一等第二名,後因被參劾與革命黨聯繫密切,遭官府查拿。為避禍,他再次東渡日本,相繼入弘文學院和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科。留日期間,楊度非常活躍,一度被選為中國留日學生總會幹事長。他與革命黨人黃興、宋教仁、陳天華、楊毓麟、劉揆一和立憲黨人梁啓超、蔣智由、徐佛蘇等均有頻繁交往,其政治態度,先是傾向革命,後漸轉向立憲。1906年,載澤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經隨員熊希齡聯絡,楊度為之草擬各國憲政情況報告。清廷宣布預備立憲以後,他便全身心地投入立憲運動。

  1907年1月20日,楊度在東京創辦《中國新報》,自任總編撰員,積極鼓吹君主立憲,主張「變吾專制國家為立憲國家,變吾放任政府為責任政府」,認為「今日中國之事實,但能為君主立憲,而不能為民主立憲」。與此同時,楊度開始與梁啓超、蔣智由、徐佛蘇、熊希齡等人籌謀組織立憲團體,後因意見不合,主要是因為楊度不願依附康、梁,遂謀求獨立組黨活動。2月9日,楊度與方表、陸鴻逵、楊德鄰等人在東京組織政俗調查會,「其宗旨在反對政府及革命黨,而主張君主立憲」。6-7月間,楊度與熊范輿等人在政俗調查會的基礎上正式成立憲政講習會(又稱「中國憲政講習會」)。

  憲政講習會標榜其宗旨在於「預備憲政進行之方法,以期憲政之施行」。其組織機構:設會長一人,主持會務,由會員公選產生;設評議部,議決一切事務,評議員由會員選舉,評議部部長由評議員互選;設事務員若干,辦理評議部議決的事務,事務員由會員選舉。憲政講習會以熊范輿為會長,其實際主持人是楊度。

  憲政講習會成立不久,即對外公開發表《意見書》,提出設立民選議院的主張,認為欲救中國「非改造責任政府不可,欲改造責任政府,則非設立民選議院不可」,並表示本會同志願為「憲政之先驅」。同年10月,在楊度與憲政講習會的策劃下,由熊范輿領銜向朝廷請願,要求開設民選議院。這成為民間請願開國會之先河,並掀起了一場全國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

  同時,楊度因料理伯父喪事回湘,憲政講習會也隨之開始在國內發展勢力。是年底,楊度與湘紳譚延闓、龍紱瑞、廖名縉等人在長沙成立憲政講習會湖南支部。1908年初,楊度改憲政講習會為憲政公會,湖南支部即稱「湖南憲政公會」。隨後,楊度進京設立憲政公會本部,並在上海等地建立分會,積極從事國會請願聯絡活動。4月20日,由於張之洞與袁世凱的保薦,朝廷諭令楊度「以四品京堂候補在憲政編查館行走」。此後,楊度藉助在政府中的各種關係,大力發展憲政公會的勢力。

  6月30日,楊度等人向民政部稟請設立憲政公會,得到批准。次日,憲政公會在北京正式成立,熊范輿為總事務員,「以專責成」。《憲政公會章程》規定,本會以「確定君主立憲政體」為宗旨。其組織結構是:設總裁一人、副總裁二人,主持會務;設常務員若干,綜理會務,常務員由各支部幹事長推舉;設常務員長一人,由常務員公舉;各地設支部,各支部設幹事長一人,兼評議長,並設評議員及幹事若干。同時發布的《憲政公會宣言書》提出:「朝廷預備立憲下詔有年,然舉國上下無肯實行,國事如茲,自何能救?吾黨於此亦所痛心,平時研究講習既有時日,用特團合運動,以冀開國會,布憲法,建設責任政府,消專制之威,免暴動之禍,實行君主立憲制度,上安皇室,下起民權,使吾國自危而之安,自亡而之存,合滿漢蒙回苗藏諸同胞,以與列強爭雄於世界。」隨即,憲政公會在天津、上海、山東、河南、安徽、湖北、湖南等地相繼建立支部,勢力極一時之盛。

  然而,憲政公會很快就由盛而衰。楊度進入清朝政府體制後,其政治立場逐漸發生微妙的變化,開始由著名的立憲派領袖轉變為清政府籌辦憲政的御用官僚。1908年8月27日,清廷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和《九年籌備立憲清單》,明確規定以九年為預備立憲期限。某些立憲派人士認為九年為時過長,攻擊朝廷有意拖延時間,甚至懷疑朝廷立憲的誠意。9月,楊度以憲政公會常務長的名義發表《布告憲政公會文》,公開為朝廷辯護,認為「以君主大權制欽定憲法,實於今日中國國勢辦理最宜」;至於立憲期限,則是「寧遲無速,立憲政體不可早成」,「上而諭旨惶惶,豈宜違反」;並勸告本會會員「此時但宜奉揚諭旨,引導人民恪遵分年預備之單而為確立基礎之法,不宜以空言為重,以實事為輕,見目前之近情,遺天下之大計」。除楊度以外,憲政公會其他一些重要骨幹分子也紛紛進入官場:熊范輿先被河南巡撫林紹年聘為法政學堂總教習,後又被雲貴總督李經羲調往雲南任知府;沈鈞儒被浙江巡撫增韞聘為諮議局籌辦處總參議;薛大可應湖廣總督之聘,陸鴻逵應湖南巡撫之聘,方表、黃敦懌應山東巡撫之聘,楊德鄰應東三省總督之聘,分別籌辦諮議局和地方自治等。誠如時人所謂「彼團中人皆分布各省督撫幕府」,而憲政公會會務無人打理,組織漸形渙散。政聞社被查禁後,清政府對集會結社取締甚嚴,憲政公會也便逐漸自然消亡。

  四 其他地方性立憲團體

  除了上述幾個跨省區甚至具有全國性規模的重要立憲團體以外,立憲派還組織了基本上是以省區為單位的地方性立憲團體,如吉林省自治會、廣東粵商自治會、貴州憲政預備會、湖北憲政籌備會、福建政與會等。

  (一)吉林省自治會

  1907年1月6日,吉林紳士松毓聯絡同志,召開成立吉林地方自治研究會大會,與會者100多人,投票公舉松毓為會長,慶山、文祿為副會長,此外參議三人,並設總務、法制、文書、會計、調查、慈善六課,每課舉職員一二名不等。隨後擬定《試辦章程》,呈報民政部、吉林將軍備案,「是為自治會成立之始」。據其《試辦章程》規定,該會定名為「試辦吉林地方自治研究總會」,以「準備地方自治」為宗旨。該會應辦之事有九:一是詳細調查省情,以為籌辦地方自治之準備;二是討論本省地方所有重要問題,以求妥善辦法;三是著譯書籍,或以表政見,或以資常識;四是派員按日演說,提倡或贊成公益事業,並附設宣講所、白話報,以啟民智、開風氣;五是向本省督撫或中央政府條陳關於本省大計之政見,以求興革;六是贊助地方善舉;七是提倡學務,促進普及教育;八是振興實業,聯絡商界;九是附設本省之教育會、勸學所、宣講所、董事會、閱報處。

  同年10月7日,《吉林地方自治研究會第二次簡章》公布,正式改名為「吉林省自治會」,仍以「準備本省地方自治」為宗旨。自治會下設議事處和辦事處,另設編輯所。議事處為意志機關,有代表全體意志之權及討論關於地方利弊事件。其應行議決之事有四:一是城鄉村鎮各自治會等自治團體之設立,二是有關教育、警察、衛生、實業、工程、水利、救恤、消防、市場等類自治事務之創設及改良方法,三是地方財政之預算決算等事,四是監督執行議事處及各職員被人指摘處分事,及糾察辦事之得失。辦事處是執行機關,對內則執行政務,對外則代表自治全體,以處理議事處所交議決之事件。其應行負擔之事有七:一是議事處開會布置之事,二是議事處議決交辦之事,三是地方應歸辦理及監督之事務,四是依議事處議決之預算為收支之事,五是受地方官委託關於地方全體公益之事,六是對於各級自治商辦之事,七是代表自治團體為陳訴之事。辦事處下設總務、法制、調查、文書、會計、慈善六課。編輯所的職任為編輯憲報、白話報和宣講資料,以及審核付印文件。吉林省自治會以署理吉林民政使司民政使謝汝欽為監督,松毓為會長,慶山為副會長,孫樹棠、文耆、李芳為參議,另有總務課員承志、景芳,法制課員裕康、衣迺經、顧植、胡煥、瞿鉞,調查課員沈德涵、恩溥,文書課員崇祺、馬良翰,會計課員伊鏗額,慈善課員楊敬修,調查員孫毓竹,事務員趙銘新、聶樹清、莊萬銓、吳寶琛、榮光、巴揚阿、澍霖、景昌。

  自治會設立後,便積極開展籌辦地方自治的準備工作。一是在省城設立自治研究所,1907年12月23日開學,由各屬選送士紳學習,以四個月為期,畢業後回各屬辦理地方自治。二是編輯《自治報告書》,每月三冊,免費送閱,並呈送民政部、吉林公署及移送各局、署、學堂,第七期以後改為《公民日報》,1908年6月29日出版。三是在省城東、南、北三區設立宣講所三處,延聘明通士子,每日宣講新學,以期開通風氣。

  自治會還積極參與了吉林省諮議局的籌辦等憲政籌備工作,表現極為活躍。自治會的發展使紳民權力逐漸得以擴張,引起了官府的不滿和嫉恨,最終招致被解散的命運。1908年11月10日,東三省總督徐世昌與吉林巡撫陳昭常發布公告,認為吉林省自治會「乃尚未奉有部章,而研究亦未見成效,竟自謂吉林全省自治會已經成立。於營利則多方講求,於公益則未聞舉辦,徒事鋪張,不求實事,殊於自治義理大有不合,更與政府宗旨顯相違背」,因而宣布解散該會,將吉林省地方自治事宜改歸諮議局籌辦處一併籌辦,並縮小規模,改為吉林府自治局,擬先從吉林一府試辦。

  (二)廣東粵商自治會

  (三)貴州憲政預備會

  貴州較早的重要立憲團體為自治學社,由張百麟等人於1907年底創辦。自治學社為輿論機關,發行《自治學社雜誌》,其社章標榜「以預備立憲、催促立憲為宗旨……認定個人自治、地方自治、國家自治為希望立憲之方法,凡研究、行動皆以自治為社綱」。起初,自治學社完全是一個愛國立憲團體;1908年秋以後,自治學社逐漸轉向革命;到1910年以後,自治學社終於匯入革命的洪流,成為革命團體。

  在自治學社逐漸轉向革命的時候,貴州立憲派開始籌設新的立憲團體——憲政預備會。貴州憲政預備會在貴州教育會的基礎上產生,任可澄為會長,陳廷棻為副會長,其會務實際上由教育會會長唐爾鏞掌控。1909年11月28日,貴州憲政預備會正式召開成立大會。會上,任可澄宣稱「本會以預備憲政為範圍」,「方今朝廷預備立憲期以九年,然上既有立憲之政府,下必有立憲之國民,惟是國民程度必成就於政治團體,故政治團體實為立憲國民之必要」,其具體進行方法分調查、著譯、演說、研究四類。該會還辦有法政學堂,並出版《黔報》和《貴州公報》,以鼓吹立憲。

  (四)湖北憲政籌備會

  湖北憲政籌備會附設於湖北教育總會。1909年5月20日,湖北憲政籌備會開會選舉職員,學界紳界有資望者80多人與會。會上選舉姚晉圻為會長,李哲明為副會長,湯化龍、余德元為書記,張仁靜、李國鏞為庶務,郭肇明為候補庶務,張國溶、陳武、夏壽康、李步青為編輯,時象晉、呂逵先為會計,胡柏年、黃訓典為候補會計。湖北憲政籌備會的實際領導人是著名立憲派人物湯化龍與張國溶。正是在他們的領導下,湖北立憲派團聚於憲政籌備會,積極參加國會請願運動,成為憲政改革運動的重要力量。

  (五)福建政與會

  福建政與會成立於1909年12月,其宗旨:「專以輔佐地方自治之不逮,並為諮議局機關之助」。政與會主要職員如下:主理幹事為林長民、劉崇佑、陳之麟,評議員為高登鯉、黃乃裳、林輅存、王邦儷、孟思培、盧初璜、黃士恆、薩君陸、楊展堂、林炳勛、椿安、吳曾提、連賢基、鄭祖蔭、王孝緝、鍾麟祥、馬光禎、楊慕震、劉子達、王子懿,幹事員為王振先、黃展雲、何秀先、陳興年、劉道鏗、張冠瀛、趙錫榮、陳遵統、劉崇偉、黃永筠。該會辦事綱領有八:一是奉戴皇室,翼護憲政之成立;二是尊重中央官廳與地方官廳之責任;三是求自治制之發達;四是保全國權,顧重民生;五是注重財政,實行各項調查;六是聯合海外華僑,振興內地實業;七是促成交通之機關;八是企圖國民教育之普及。政與會內部分為會報、調查、講習、演說四科。該會每年開大會一次,議定本會目的達到之方法,為向資政院、諮議局提出議案作準備。福建政與會是與諮議局等憲政機構關係密切的重要立憲團體。

  另外,還出現了許多以一府、一州、一縣或一個城市為單位的規模更小的地方性立憲團體,如揚州的法政研究會、天津的自治期成會、常熟的地方自治會、汕頭的自治研究社等。還有一些立憲團體是專為某一項特定的憲政目標而結成的,如國會期成會、國會請願同志會、諮議局研究會、地方自治研究會等。京城與駐防八旗士民也成立了自己的立憲團體,如北京的八旗憲政會、杭州的杭乍兩防旗人自治會等。據不完全統計,在1906-1911年的立憲運動中,海內外各地共建立各種立憲團體84個。各地立憲團體的紛紛湧現,是立憲派作為一個獨立政治派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同時,正是由於國內外各個立憲團體之間不斷的聯合活動,而使各地立憲派逐步實現了全國性的聯合,並將全國立憲運動推向了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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