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大賠款與大借款
2024-10-02 04:17:21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馬關條約》規定的對日賠款
1895年4月17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在日本進行戰爭善後談判的中國全權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陸奧宗光舉行第七次談判,雙方簽訂了《中日講和條約》。由於該條約的簽訂地點為日本的馬關,故歷史上又稱這一條約為《中日馬關條約》(簡稱《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完全肯定了日本在1894年對華軍事侵略的可恥行徑,使日本通過談判輕而易舉地獲得了許多在戰場上不曾得到的東西。這個條約不僅使中國喪失大片土地,而且規定中國必須向日本支付巨額的戰爭賠款。戰爭的結果不僅是清朝兩百餘年歷史上的奇恥大辱,也使中華民族遭受了五千年文明史上從未有過的災難。
根據《馬關條約》的規定,中國承認朝鮮脫離中國而「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事實上是承認朝鮮脫離與中國的宗藩關係,承認朝鮮已成為日本附庸。這樣,日本不僅達到了其最初發動戰爭的目的,而且使中國國家安全喪失了一個重要的屏障。
日本通過《馬關條約》的相關規定,從中國手裡獲得了朝鮮,這本來是日本執意發動甲午戰爭的主要目的,日本應該對這一結果感到滿意。然而事實上,由於中國的國力太弱,中國當時的統治者實在太無能,特別是新興的日本軍國主義正處在上升的勢頭,他們對這一結果並沒有感到滿意,而是步步緊逼,期待從中國獲得更多的利益和好處。
在日本的壓力下,中國政府在《馬關條約》中被迫同意向日本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及澎湖列島的管理權,並將這些地方所有用於軍事目的的堡壘、軍器工廠等一切屬於政府所有的財產永遠讓給日本。
遼東半島是中國北部的重要門戶,它和山東半島合成環抱渤海之態勢,其南端的旅順又是中國北方極端重要的軍事港口。假如日本占有遼東半島之後,不僅直接威脅天津及山海關一帶,對中國的政治中心北京構成極大的威脅,而且可能隨時以此為基地長驅直入松遼平原,整個東北地區實際上也就處於日本的控制之下。
至於台灣及澎湖列島,它既是中國的第一大島,也是南中國的重要門戶,與中國大陸的福建省隔海相望,具有極為重要的經濟價值和戰略地位。中國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不僅割讓了台灣豐富的資源,向日本殖民者提供了台灣同胞廉價的勞動力,而且讓台灣這一重要海島成為日本向中國內陸腹地進行進一步侵略的基地。
從未來戰略態勢上看,遼東半島、台灣及澎湖列島這一南一北兩大重要門戶的割讓,實際上使中國處於日本的嚴密包圍和控制之下。日本占據這些重要的戰略位置,既可扼住中國南北兩大咽喉,以此作為日本繼續侵略中國的橋頭堡,又可隨心所欲地掠奪這些地方豐富的資源與財富。
日本在瘋狂地掠奪中國土地的同時,還在《馬關條約》中要求中國向日本支付戰爭賠款2億兩(庫平銀)。這筆戰爭賠款約為1842年及1860年對英、法戰爭賠款的7倍,而中國在19世紀90年代初的年平均財政收入在8000萬兩以上,日本則為8000萬日元,合庫平銀4571萬餘兩。因此,《馬關條約》規定的戰爭賠款,相當於中國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多,相當於日本政府四年半的財政收入。這筆巨額戰爭賠款成為中國人民的沉重負擔,對日本卻是一筆意外之財,對日本後來的發展起到了無可估量的作用。
根據《馬關條約》第四款關於戰爭賠款的規定,這筆巨額戰爭賠款分作8次付完。第一次5000萬兩,規定在《馬關條約》批准互換後6個月內付清;第二次5000萬兩,規定在條約批准互換後的12個月內付清。餘款平分6次,逐年支付。條約還規定,第一次賠款付清後,未付完之款應按年加5%的利息。
《馬關條約》正式簽訂之後,在李鴻章反覆爭取下,日本政府同意,中國如在三年內將戰爭賠款全部付清,日本承諾「除將已付利息或兩年半、或不及兩年半,於應付本銀扣還外,余仍全數免息」,也就是說,中國如果用三年時間將這筆巨額賠款償付完畢,日本方面可以免除賠款利息,中國方面即可由此而節省一千數百萬兩。
蠻橫的日本政府為了強迫清政府「認真實行約內所訂條款」,又與清政府約定在中國向日本支付戰爭賠款期間,日本軍隊將暫時占領威海衛。在此期間,中國必須每年承擔日本威海衛駐軍費用50萬兩,總計400萬兩。中國如果在三年內支付完戰爭賠款,中國向日本支付的威海衛駐軍費用也可相應減少為150萬兩。所有這些貌似優惠的條件,無疑對中國政府具有強大的吸引力,但也勢必加重中國在短時間內的經濟負擔。
《馬關條約》的簽訂以中國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國土損失暫時緩解了中日之間因甲午戰爭而引起的緊張關係,但由於日本政府的貪得無厭,不僅引起遠東國際政治格局的變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列強在中國的既得利益。
根據《馬關條約》的相關規定,列強在通商、工業投資等方面獲得了與日本一樣的優惠待遇,這一點符合列強的共同利益。但是,日本迫使中國向其割讓遼東半島等,在列強中引起了激烈的紛爭,西方各國開始有意識地向日本施加壓力,以便調整各國在華利益。
較早進入中國,並在中國具有許多重要利益的德國多年來一直期望在中國取得一個港口,以便作為其進一步對華擴張的基地。德國的在華利益主要集中在山東及華北一帶,因此德國最希望的是在中國北部沿海獲得這一港口。而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破壞了德國的計劃,威脅到德國的利益。基於這樣的戰略判斷,德國政府認識到如果由德國出面阻止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中國政府一定會心懷感激,這樣德國就可以在甲午戰爭之後轉被動為主動,輕而易舉地從中國東部沿海得到一塊地方作為海軍基地和煤棧之用。
德國政府的方案決定之後,首先想到與英國聯手。而英國的在華利益主要集中在長江流域,日本侵占遼東半島在很大程度上似乎與英國的利益無關,所以英國政府對德國的邀請持消極的態度。英國認為,日本在《馬關條約》中提出的商務方面要求對英國有利,至於日本占領遼東半島,主要是損害俄國人的利益。在某種程度上說,英國最想實現的就是用日本的力量去抗衡俄國對中國的影響。至於中國政府因割讓遼東半島而使中國的首都失去屏障,則英國會建議中國政府將首都南遷至英國的勢力範圍,如南京。果如此,英國將用自己的力量保護中國政府,而中國政府在英國的保護下,勢必也會最大限度地維護英國的利益。因此,英國政府無意與德國政府在遼東半島問題上進行合作,它甚至期望通過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中國政府不斷屈服,並求助於英國,從而使英國政府輕鬆地達到「中國印度化」的目的。所以,英國對《馬關條約》中割讓遼東半島的條款並不像德國人那樣看重。
英國希望日本占領遼東半島去抵制俄國對中國的影響,而俄國政府認為,日本如果能夠實現這一目標,可以有效地抵消英國對中國的影響,俄國將英國視為最危險的敵人,因此俄國慫恿日本的擴張,寄希望於將來日本成為英國最主要的敵人。所以,當《馬關條約》談判的時候,俄國只是提醒日本不要占領旅順,至於遼東半島,俄國人和英國人一樣,並沒有看得十分重要。
英國政府不干涉的立場向德國政府表明之後,德國人轉而開始運動俄國人,希望俄國人能與他們一道干涉日本對遼東半島的覬覦。德國人提醒俄國政府說,一旦日本占據了遼東半島,勢必侵害俄國在遠東地區的利益。其實,德國政府引俄國向遠東發展的深層目的還有使俄國放棄至少延緩向歐洲的發展,以減輕俄國對歐洲、對德國的壓力。
俄國人或許並不知悉德國政府的目的,但經過德國外交官的深入工作,俄國政府確實改變了對日本占領遼東半島的態度。俄國政府開始認識到,日本侵占遼東半島,將主要損害俄國人的利益。日本占領遼東半島之後的下一目標或許就是吞併朝鮮,果如此,勢必對俄國的遠東領土和西伯利亞鐵路構成極大的威脅,俄國為保護這片領土不得不常年派駐幾十萬軍隊去那裡,甚至還要花費巨大的軍費去擴充海軍。因此,俄國即便不同意德國的建議,僅僅從自身利益去考慮,也不能容忍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而且,俄國政府像德國政府和英國政府一樣認為,如果俄國幫助中國政府阻止了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中國人一定會將俄國人視為救星,中國一定會尊重俄國的功勞,同意用和平的方式修改兩國的國界,調整兩國之間的關係,俄國一定會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獲得更多、更大的利益。
法國政府原本無意干涉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它更不願意與德國一起去干涉中日之間的衝突,但礙於簽訂不久的俄法同盟的制約,因此也只好追隨俄國介入遠東的事務。至此,以德國、俄國為中心的西方列強開始有意識地要阻止日本對遼東半島的占領。
《馬關條約》簽字的同一天,俄國政府正式邀請法國、德國政府一起要求日本放棄占領遼東半島,他們共同表示,如果日本對於三國的這一要求表示拒絕,即由三國海軍聯合行動,切斷駐紮在遼東半島的日軍與日本本土之間的任何聯繫,使日本駐紮在遼東半島的軍隊陷入孤立狀態。三國政府在向日本政府發出通牒的同時,已經做好了與日本不惜一戰的軍事準備。
經過甲午戰爭的消耗,日本已經不堪一擊;面對三國的干涉,日本更無招架之力,不要說與三國同時作戰,即便單獨與俄國人開戰,日本也無勝算。日本最初寄希望於英國、美國的反干涉,但英美兩國為了自身利益,更願採取中立的立場,英國政府甚至明白地勸告日本政府不可和三國交戰。
經過一番緊張的交涉,日本政府同意向俄、德、法三國集團讓步,表示可以考慮不實質性地占領遼東半島。但對於「弱大」中國,日本政府也向三國明確表示了「一步不讓」的原則,希望三國政府能夠充分理解日本政府的處境和決定,即為了確保日本已經到手的利益不致失去,堅持無論日本接受三國的要求與否,各國都應該通過外交手段促使清政府如期批准《馬關條約》並和日本換約。日本的這一要求得到了美、英及德國的支持。5月5日,日本宣布接受三國要求,放棄對遼東半島的占領,但條件是中國政府必須增加5000萬兩賠款作為日本「還遼」的酬報。又經一番討價還價,10月19日,三國和日本在東京簽訂協議,約定日本放棄割取中國的遼東半島,但中國必須為此而增加支付庫平銀3000萬兩給日本作為「酬報費」,日本在中國支付此項賠款後三個月內退出遼東半島。這樣,中國政府在甲午戰爭後向日本的戰爭賠款又增加了一大筆。
二 甲午戰爭期間對外借款情況
甲午戰爭後,中國不僅要作為「戰敗國」向日本償付巨額的戰爭賠款和支付所謂贖回遼東半島的巨額款項,而且在甲午戰爭進行的過程中,中國也在西方列強的誘導下,向這些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借貸了巨額款項。
早在戰爭爆發之初,台灣巡撫邵友濂就上奏清廷,以為台灣孤懸海外,為了籌辦海防,請求政府在劃撥各省海關應付款項外,同意台灣先向上海洋商訂約籌借150萬兩,以應籌辦防務之急需。1894年8月12日,李鴻章請求清政府同意他向外商借款,以購買快船一艘,年息可在六七厘上下。對於邵友濂、李鴻章在戰爭期間向外舉債的請求,光緒帝在最初並不同意,他贊成戶部尚書翁同龢向內舉債、發行國債的主張。9月8日,清廷發布上諭,正式公布了翁同龢的舉借內債的方案,要求各省督撫按照這個方案進行,向國內商民借款以應戰爭之需。然而翁的這個方案並沒有得到商民的歡迎,各省商民反應極為冷淡,直至戰爭結束,也只籌措到1100餘萬兩,根本無法滿足戰爭的需要。
國內借款無法滿足戰爭的需要,迫使清政府於9月15日批准邵友濂向外借款,以籌辦海防。邵友濂原計劃借款150萬兩,但實際上他從上海洋商手裡僅僅借到50萬兩,其餘的100萬兩因洋商多方刁難而落空。這筆借款是甲午戰爭開始後清政府向外借款的第一筆,它對於緩解台灣防務經費的困難、加強台灣地區的防禦力量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隨著戰爭的進程及其規模的不斷擴大,清軍對軍械、軍餉的需求也日益增加,10月23日,李鴻章奏報北洋軍需、器械所需費用都有很大的缺口,請求政府儘快調撥。28日,湖廣總督張之洞向清政府提出借「洋款」以濟時需的主張。29日,天津海關道盛宣懷也向清政府提出向奧地利商業銀行借款1136363鎊的建議。
巨大的軍事壓力和難以緩解的經濟現實,迫使清政府同意李鴻章、張之洞、盛宣懷等人的請求。11月2日,清政府調張之洞署兩江總督,責成張儘快籌餉籌械。接著,批准盛宣懷的建議,由李鴻章急電中國駐英公使龔照瑗,令其與奧國方面協商一切。後經反覆討價還價,借款協議於12月5日簽訂,雙方約定一個月內交款,電匯天津。然而此後不久,奧方以「中國派人在倫敦另議借債為詞,忽翻前約」,不願繼續履行已經簽訂的借款協議,雖經龔照瑗反覆交涉,仍無法挽回,此次借款最終失敗。
1894年11月9日,恭親王奕經清政府批准,由海關總稅務司赫德出面向香港英國滙豐銀行借款1000萬兩(庫平銀),實收9945255.47兩,年息7厘,期限20年,由海關稅厘撥抵。該項合同規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同戶部代中國國家向滙豐銀行商借銀款,這就將此次借款的性質明確規定為嚴格意義上的國外公債,而不同於先前由各省督撫或統兵大臣請旨批准而舉借的外債。該項合同還規定,此次借款應以中國通商各關之稅餉為抵償,並反覆強調此後所有以關稅為抵押的借款之償還不得先於此次借款。依據此項規定,英國政府通過由英國人擔任的中國海關稅務司必將加強對中國海關的控制,中國政府對英國借款的償還顯然更具有保障,且將優先於其他國家。不過值得指出的是,所借滙豐銀款對於緩解清政府脆弱的戰時經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其中在倫敦訂購槍炮花費了354萬餘兩,用於上海江南機器局的軍火生產40萬兩,200萬兩交給天津糧台,劃撥40萬兩籌備招募洋將、訓練新勇,其他部分主要用於加強沿海防禦以及前線所需的費用;但其消極的後果是中國關稅自主權的進一步喪失。
第一筆滙豐銀款顯然不足以彌補正處於戰爭狀態的清政府巨大的軍事開支,於是清廷決定再次向滙豐銀行舉債300萬英鎊。1895年1月26日,總理衙門與戶部代表清政府與滙豐銀行正式簽訂第二筆借款合同。該合同規定,中國國家向滙豐銀行借300萬英鎊,年息6厘,20年還本付息,其他條件與前次滙豐銀款相同。由於這次借款是採用英鎊為折算單位,故成為「滙豐鎊款」,以區別於前此的「滙豐銀款」。這筆滙豐鎊款為清政府有外債以來最大的一筆借款,其用途除了支付滙豐銀款在倫敦訂購槍炮不足的部分外,還分別劃撥給天津糧台、東征糧台及台灣的防禦等,這對於保證和改善前線將士的軍需供應、加強台灣的海防,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舉借滙豐鎊款之前,1894年11月13日,新任兩江總督張之洞到任。遵照清廷對他的交代,張之洞到任之後最主要的事務,就是設法向外國借款,以便為正在進行的戰爭購置、補充軍備物資。經過張之洞的努力,西方國家先進的槍炮、彈藥源源不斷地輸入中國,這對於加強長江口的防禦以及前方軍備的供應都起到了相當的作用。張之洞購買的這批武器以江海關的稅收作抵,分期歸還,但這筆借款究竟有多少,由於資料的匱乏,至今尚不太明晰。不過從事後江海關零星的歸還資料看,此次借款的數目肯定不會太小。
張之洞除以江海關稅收作抵進行借款外,還曾經清政府批准於1895年6月20日向德國國家銀行瑞記洋行借款100萬英鎊,實收960000鎊,年息6厘,折扣率96%,期限20年,以江蘇省鹽厘擔保。此項借款用於軍餉、炮價約126萬兩,其餘的則用於南洋紡織局、鐵路總公司的發展上。由於這筆借款的辦理是在甲午戰爭尚未完全結束之際,而且也有部分用於戰爭方面,故也應列為甲午戰爭中的借款事項中。
6月28日,張之洞又通過中國駐英公使龔照瑗向英商克薩洋行借款100萬鎊,折合庫平銀6127987.26兩,期限20年,年息6厘,折扣率95.5%,以鹽課、厘金作擔保。由於這筆借款的成立已經到了《馬關條約》簽訂之後,因此清廷原本並不同意張之洞繼續借款,但張之洞擔心儘管中日之間已經訂有和約,但江南的防禦並不能稍有鬆懈,於是在他的力爭下,清廷最終同意了這筆借款。
所有這些借款,毫無疑問是為了戰爭,為了加強中國的國防,然而中國並沒有因為這些巨額借款而獲得戰爭的勝利,反而徒增巨大的財政負擔。同時,由於這些借款差不多都以中央或地方的海關收入、鹽課收入及厘金作為擔保,期限都比較長,這種具有濃厚政治色彩的戰爭借款,既沒有幫助中國打敗日本,反而使中國套上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軍事等方面進一步奴役中國的枷鎖。
三 列強戰後主動對華借款
甲午戰爭進行過程中的幾次借款雖然具有明顯的政治性,但這些借款就其條件與性質而言,仍與甲午戰前的外債相似,尚不足以構成對中國的政治、經濟侵略。而甲午戰爭後的借款,尤其是「俄法洋款」,則在本質上與甲午戰爭進行過程中的幾筆借款以及前此的外債具有本質的不同。甲午戰後的巨額借款,實際上意味著近代帝國主義金融資本對華侵略的開始。
巨額的戰爭賠款不僅壓得中國人民難以承受,即使是清廷以政府的力量,也難以在這樣短的時間裡籌措到這些資金。當時清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不足9000萬兩,財政支出與此相差甚少,政府每年在支出以後,已毫無積累。因此,依靠清政府的財政結餘去償還日本的戰爭賠款無疑是根本沒有希望的。
似乎為了減輕中國政府和人民的負擔,當時擔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曾建議中國政府將支付賠款的時間儘量拉長,不要在乎每年需要支付的巨額利息,這必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中國政府與人民的壓力。然而,中國人不願意支付巨額利息,用別人的錢辦自己的事,總覺得這樣並不划算,認為長痛不如短痛。於是清政府沒有接受赫德的建議,而是認可李鴻章的方案,經向日本政府反覆討價還價,為了減少一千數百萬兩的利息,中國政府爭取在三年之內將賠款還清。
現在看來,李鴻章的方案顯然是短視的。兩國交戰必有勝負,如果清政府當時將向日本的戰爭賠款期限儘量拖延,隨著國際大環境的變化以及中日兩國之間的繼續交往,中國未必需要承擔如此沉重的負擔。而且按照清政府當時的財政收入狀況,要想用短短的三年時間,並且僅僅依靠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去償還日本這筆巨額的戰爭賠款是根本不可能的。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大量舉債,這是清政府唯一的選擇。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清政府對日賠款是非賠不可,沒有如同後來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政府宣布放棄的絲毫可能。因此,中國政府如欲如期交付這筆巨款,唯一出路就是向西方列強籌措。
經過戰爭期間借款,清政府在戰後借款賠款的問題上,將英國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並私下與赫德最先達成某種程度上的協議,準備委託英國滙豐銀行全權辦理。有了清政府的暗示,赫德很快通知其在倫敦辦事處的代表金登干,聲稱儘管現在有許多國家在爭著向中國人辦理賠款的外債,「但迄今此事還在我手裡」,「滙豐銀行必須準備能與別人競爭」。
以英國的滙豐銀行為主經理中國在甲午戰爭後的借款事宜,原本是中國政府的既定方針,但英國政府在遼東半島問題上的曖昧態度,以及英國鑑於英日同盟關係的制約而對日本侵略中國事實的無視乃至在某種程度上對日本的偏袒,都不能不引起中國政府的反感,從而使原本已經確定的方針發生了偏移,使中國政府在借款還款的問題上更多地傾向於依賴其他列強,而故意漠視英國的利益。而其他列強如俄國、德國和法國則利用他們在干涉日本歸還遼東半島上的貢獻,竭力謀取最大利益,排斥英國。1895年5月2日和3日,中國駐俄公使許景澄兩次致電清政府,轉達俄、德、法三國在中國戰後借款賠款問題上的立場,強調三國對中國準備向英國借款表示不滿,希望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慎重考慮三國在干涉還遼事件中的貢獻。許景澄甚至向清政府建議,在借款問題上應該首先考慮俄國,其次注意德國、法國的利益,至於中國政府已經與英國達成的某種私下默契或協議,應該緩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麻煩。
許景澄的忠告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視。5月9日,清廷決定組建由恭親王奕、慶親王奕劻、戶部尚書翁同龢、兵部尚書孫毓汶、步軍統領榮祿等參加的專門機構,專責辦理戰後借款事宜。他們所擬定的借款方針就是許景澄提出的「以俄為先」,然後考慮德國、法國。
5月11日,駐俄公使許景澄致電清政府,報告俄國政府有意向中國提供1億兩、5厘息、內無折扣貸款的信息,並代為了解清政府償還分期付法的具體情況、中國到底需要多少借款及中國政府準備使用怎樣的方式進行擔保或抵押三個問題。5月15日,清政府回復許景澄說:俄國既然願意向中國提供貸款,可以先訂借5000萬兩,息5厘以內,無折扣。至於擔保或抵押,循中國以往借款的慣例,本利均由海關出票,戶部蓋印,按期撥還。
當時的俄國是西方列強中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在某種程度上說,是純粹的資本輸入國,正如已經失去借款優先位置的赫德所分析的那樣,俄國並沒有多餘的錢借給中國,但俄國之所以熱衷於向中國政府借款,只是利用三國干涉還遼的事件以便取得政治、經濟上的重大利益。因此,當許景澄接到清政府的回電與俄國財政部的代表進行談判的時候,中國方面表示由於德國、法國向中國提供的貸款需單獨進行,因此希望俄國原先提出的1億兩借款額度酌減。而俄國方面雖然無力提供如此巨大額度的貸款,但仍堅持1億兩的額度,只是為了避免俄國與德國、法國「爭攬」,俄國政府建議改由銀行承辦、海關作押,關款不敷,由俄國國家擔保,以便減輕息扣。與此同時,俄國政府指派聖彼得堡國際銀行總經理羅特施泰因到法國遊說,爭取與法國的銀行共同承擔對中國的借款。在共同利益的驅使下,俄法兩國很快達成一致。
俄國、法國共同承擔對中國的借款引起了德國的嚴重不滿,德國駐華公使極不客氣地向中國政府表示:德國政府在干涉日本向中國歸還遼東半島的問題上甚至比俄法兩國還要積極和主動,中國政府為什麼不讓德國與俄國、法國一樣分享借款的利益呢?
德國公使的責問提醒清政府在借款問題上應該注意各列強利益的均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麻煩。5月22日,總理衙門致電許景澄,要求許在與俄國進行借款交涉的時候考慮到德國的利益,將第一次借款於6個月內先向德國借款付給。許景澄將這層意思向俄國方面作了轉達,但遭到了俄國財政大臣維特的堅決反對。維特認為,俄國、法國一道向中國貸款的意向已不必再討論,至於德國方面的利益,可以由各方另行設法解決。
維特的說法也提醒了許景澄,許在向清政府轉述俄國方面的態度時,曾由此建議清政府考慮頭兩次借款全借俄國,似於鄰交、邊防兩便;至於德國,中國可以許以榆關至琿春之鐵路借款,若鐵路緩辦,以日後借款購置船炮等理由含混應付,似乎亦可渡過目前的外交難關。
許景澄的建議被清政府所接受。5月24日,總理衙門電示許景澄,向俄國借款一億兩的事情可以按雙方已接受的條件早日了結,但對俄國、法國欲藉此事干預中國海關事務的任何企圖,都必須設法解決在萌芽形態,以防遺患。
根據清政府制定的這一原則,許景澄與俄國政府的代表進行了正式談判,雙方同意,中國向俄國借款40000萬法郎,為售票方便,折扣率改為93%,但利息由原先議定的5厘減為4.75厘。此款存法國巴黎銀行,亦可合算英鎊,6個月交清,由中國自行指匯,海關作押,並由俄國政府宣布「加保」。這個議定大體符合清政府的指示原則。但許景澄在阻止俄國意欲干預中國海關事務的同時,卻擅自主張由他本人向俄國外交部「立據四端」,同意中國政府今後有義務向俄國政府通報中國海關的收入狀況。
清政府以俄國為主進行借款的談判在列強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英國政府對中國背棄原先與英國達成的默契轉而依靠俄國極為惱怒,於是英國政府通過一切手段阻止中國向俄國借款。6月5日,英國外交部致電英國駐華公使歐格訥,要求他向中國政府強調,俄國在中國借款問題上的干預是要不得的,指示歐格訥聯合赫德及其他對中國有影響的力量,用更強烈的言辭勸說中國政府不要接受俄國的借款,聲稱中國政府是因為過度地感激俄國對中國的幫助而將俄國的枷鎖套在了中國人的頭頸上。德國駐華公使也向中國政府強調:中俄借款如果成立,勢必危害中國的國家主權。
英德兩國的警告與威脅雖然危言聳聽,但也不能不引起清政府的注意和恐慌,清政府指示李鴻章設法核實德國駐華公使所言的真實性,並指示許景澄在與俄國政府談判的時候務必設法減去此款由俄國政府「代保」的條款,以免危及中國的國家主權。6月12日,李鴻章、許景澄相繼復電清政府。李稱:根據他的調查,此次借款利息之輕為前此所未有,「於公法、國體均無妨礙」,應該速成,甚至將來續借他國,仍可援例商辦。許景澄也表示德國駐華公使所言與事實不符,德國人之所以詆毀中國政府向俄國人借款,是因為他們感到自己的失落及利益受損,至於由俄國政府「代保」的問題,容他再與俄國方面繼續商量。
此後,許景澄與俄國方面就減去「代保」條款進行的談判並不順利。俄國方面表示,俄國已作了最大限度的讓步,此條的修改看來非常困難,俄國政府目前所能做的,就是設法詳述作保的緣由,「以免他疑」,而中國政府也不必對其他國家因嫉妒而製造的謠言過分留意。
俄國政府不願輕易讓步,但為了維持中俄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在某些非原則的問題上也表現出一定的靈活性。維特在談判中曾向許景澄明確保證,俄國斷不會在先前所擬定的「四端」之外謀求新的利益,此項借款由中國與銀行直接進行,不必經俄國政府過手;至於協議中的「加保」字樣,如果中國政府一定堅持減去,俄國政府也可以同意,但必須在協議中加上「如果中國海關因故付款延期,則由俄國政府墊付」等條款。這種表示雖然沒有多少實質意義,但總算給了清政府足夠的面子。
有了維特的保證,清政府對俄借款更趨積極。6月20日,光緒帝表示,此次借款俄不過手,除去「加保」字樣,聲明不別索利益,所有這些都可免除其他國家對此次借款的「訾議」,惟稱中國海關因故延期付款,由俄國政府墊付一條,仍覺得有傷中國國體。為此,他指示許景澄就此條與俄國代表繼續商量,「宜改為俄國確信中國海關付款,決不愆期方妥」,只要此條改定,此項借款即可訂立正式協議。
光緒帝的指示剛剛發出,不料俄國方面卻發生了變化。俄國外交部向許景澄提交了修改後的借款「四端」,前三端與前此所議基本相同,惟第四端改動甚大。原議為:中國以後向別國借款,如允海關及他項權利,亦准俄國均沾。而經俄外交部修改後的表述為:「如中國因事許他國預收關稅及再借他款,凡監守、稽查等事許俄國;及他國民人所得權利,如管理地方刑名並製造商務等項,即准俄國同得。」不惟此也,俄國外交部還聲稱:「俄國經辦款事,所要中國報答,以此限制。」所有這些,不僅比原議擴大了利益範圍,而且明顯有害於中國的國家主權,為此後公然干涉中國內政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
俄國政府的新要求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絕。光緒帝在收到許景澄電報的第二天即批覆稱:「俄款末端所云預收關稅,監守、稽察、管理地方刑名等語,此中國所必無之事,何可虛擬列入條內?至製造、商務亦與借款無涉。……俄國經辦款事,原是美意,若以此求報,必為他國訾議。」因此,光緒帝要求許景澄繼續與俄國進行協商,找出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方案,尤其不可遷就俄方,損害中國主權。
根據光緒帝的指示,許景澄在後來與俄方的交涉中自然格外注重借款的條件,堅守中國政府的既定立場。俄國方面在許景澄的堅持下,也只得改變自己的策略,以方法的靈活換取最終目的的實現。俄國人深知,如果他們一味堅守自己的立場,不顧及中國政府的面子,他們並沒有絕對的把握贏得這次借款。因為誰都知道,除了俄國人願意向中國借款外,其他列強都有很強烈的資本輸出的願望,尤其是被中國人暫時排除在外的英國和德國,不論在經濟實力,還是在資本輸出的願望與要求上,都不比俄國人弱。因此,俄國人要想贏得這次借款,就必須在細節上、在不觸及根本原則的問題上向中國人讓步,否則中國人極有可能放棄向俄國人借款,轉而向其他列強尋求支持。正是基於這種考慮,俄國外交部在後來與許景澄的談判中主動提出放棄原先議定的第四端原有文字中的「海關愆期,由俄國墊付」等表述,表示也可參照中國方面的意見進行修改。
俄國人同意修改借款的一些非原則性條款,當然並不意味著他們在原則問題上會對中國政府讓步,他們在給足中國政府面子的同時,也深知中國政府的弱點之所在,即中國政府當時除了有求於俄國進行借款外,更期望通過俄國的幫助,促使日本放棄對遼東半島的割讓要求。假如俄國人一旦放棄此項努力,中國將遭受更大的損失。所以,俄國方面的代表在向中國方面表示借款條款的文字表述可以適當修改的同時,不忘向中國方面暗示遼東半島問題,有意將借款與干涉日本歸還遼東半島兩件事扯在一起,甚至使兩者之間構成某種因果關係。6月23日,俄國代表向許景澄作出此類表示。同一天,俄國駐華公使喀西尼在總理衙門與中國方面討論借款問題時,也無端拂袖而去,表現出極為傲慢的態度,引起中國方面的高度恐慌,中國方面也擔心如果過分要求俄國政府在借款問題上讓步,可能會影響俄國干涉日本歸還遼東半島的信心,不利於中國的整體利益。於是中國政府在要求俄國方面儘量考慮到中國的國家主權與內部事務不宜干涉的前提下,也想方設法乞求與俄國公使關係密切的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出面調停,恢復與俄國之間進行的借款談判。
其實俄國人從來沒有準備放棄與中國政府的談判,他們之所以在與中國人的談判中時而堅定地不願讓步,時而表現出讓步的靈活性,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謀求自己的國家利益而已。經過曲折的談判,6月26日,許景澄在聖彼得堡與俄國各銀號商董簽訂了《中俄四厘借款合同》,規定中國政府向俄國各銀號借款40000萬法郎,合庫平銀10000萬兩,年息4厘,折扣率為94.125%,期限為36年,以中國海關所入稅項及存票作為擔保。其條件有:1896年1月15日以前,除與銀號商董商明外,中國暫時不得另向他國銀行借款,亦不准他人售賣各種借款股票;此款付還時,不論遇到什麼原因,只要中國方面「阻住及滯緩」支付,中國政府都應該允許俄國以別項進款加保。合同還規定,中國政府業已聲明,無論何國、何故,決不許其辦理照看中國海關稅入等項權利。假如中國政府允許他國有此項權利,必須准許俄國政府享有此種權利,即允許俄國參加中國海關行政的管理。此款的用途規定為:向日本支付甲午戰爭的第一筆戰爭賠款5000萬兩及「歸遼費」3000萬兩。凡此種種,似乎有意恢復了經反覆談判而業已取消的各項特權,俄國政府終於在最後關頭贏得了這場艱難的談判。1895年7月7日,光緒皇帝指示許景澄在合同上畫押,中俄借款合同正式生效。這就是甲午戰爭後為了償付對日賠款而舉借的第一批外債,也是到那時為止中國對外舉借的最大數額的一筆外債。由於此項借款並不都是俄國銀行所出,且有為數不少的法國銀行參與,故史稱「俄法借款」。
俄法借款的達成使中國暫時度過了外交危機,而實際上的得益者毫無疑問是俄國和法國。中國的外交麻煩並不會因為俄法借款的達成而減輕,英國、德國等西方列強必然會因為自己沒有獲得相應的利益而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中國的外交麻煩便愈演愈烈。
事實上,英德兩國在中國政府與俄國政府商定借款的過程中一直在積極活動,英國外交部最早向西方列強提出發行聯合借款的建議,也曾活動德國政府積極回應,只是因遭法、俄的反對而沒有執行。而中國政府在與俄國政府商談第一筆借款的同時,實際上也考慮到了英國、德國的利益,準備在與俄國政府的商談告一段落時再與英德兩國談判新的借款。所以,赫德在1895年6月30日曾自信地表示:「其他借款現在看上去仿佛越攪越糊塗,我個人倒以為形勢已經分明,俄法兩國將承借一萬萬兩,英、德方面也分到數目大約相等的一筆借款(一千六百萬鎊),兩方所獲大致均衡。」後來事實的發展基本上證明了赫德的預見。
俄法借款達成之後,本來應該立即進行中國與英國、德國之間的借款談判,但因中俄兩國達成的借款合同中曾明確約定在1896年1月15日之前,除與銀號商明外,中國暫不另行借用金銀各債,亦不准他人售賣各種借款股票等。後經中國政府反覆力爭修改此項約定,均無果。這樣,中英、中德之間的談判只好暫時停止。
1896年1月中旬,清政府向英德兩國借款的談判恢復以後,英國認為俄法兩國已經向中國輸出了巨額資本,他們再向中國提供巨額貸款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再存在,於是英國在談判中漫天要價,提出利息5厘,95%的折扣率,再加上5.5%的經手規費,實際的折扣達到89.5%,這就比向俄、法借款貴而又貴,自然遭到中國方面的拒絕。1月底,中國政府主動中止了同英、德的借款談判,準備先向美國的一個商業銀行商借400萬英鎊,以應付時間緊迫的對日第二期賠款。
中國政府的姿態引起了英德方面的恐慌。赫德要求英國方面負責談判事務的滙豐銀行將一切費用減輕2/3,並按98%的折扣率發行。他還通過金登干轉告英國政府說:中英之間的借款合同能否達成是關係到英國在華商務利益的重要問題,因為俄國人對日本歸還遼東半島的干涉已經牢牢地控制著中國人的情感,英國恢復與中國人情誼的企圖在短時間內是沒有希望的,對英國不太有利的中俄法同盟似乎正在形成,因此英國阻止俄國對華影響力繼續增強的唯一辦法就是在借款問題上儘量幫助中國。赫德建議英國政府向中國發放1000萬英鎊的借款,利息為3厘,並參照俄法借款合同上所列的辦法,由英國政府予以擔保,這樣就可以造成中俄法同盟的分裂,使中國減少乃至擺脫俄國對其財政上的控制。
英國方面的恐慌自然有利於中國,當中國向美國一個商業銀行借款無法達成協議時,中國政府很從容地於2月28日求助於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希望法國能夠向中國提供10000萬兩的巨額借款,但條件必須比英德兩國允諾的優越。
中國政府主動找法國借款,自然引起法國方面的欣喜,中法之間的借款談判很快舉行,法國方面爽快地表示可以較英德兩國的借款條件稍微優惠,但條件之一是由法國管理中國的海關。與此同時,俄國政府也聲明願意支持俄國金融界與法國合作承辦對華借款。法俄兩國繼續向中國提供巨額借款的機會越來越大。
法俄兩國的態度更進一步刺激了赫德,赫德得知這些消息後於3月1日連電金登干,催促英國政府儘快答應向中國提供低息借款,他聲稱這完全是出於英國在華利益的考慮。他分析道:自從俄法借款達成以後,英國駐華使館盡力爭取其他借款,以緩和俄國、法國對中國的財政控制,從而分割政治上的統治。現在法國、俄國又決心向中國提供低息借款,如果中國政府接受了法國所提出的條件,那麼英國將來的對華交涉勢必失去重要的憑藉。因此,赫德建議英國政府出面擔保,向中國政府提供低息借款,以便獲得英國在華政治上的優勢。否則,法俄得勢,英國不僅在經濟上將失去許多好處,而且法俄聯盟將使英國在軍事上、政治上處於劣勢。
赫德的努力終於獲得了巨大的回報,不過這個回報也是由於法國政府不願按照最初的承諾提供更優惠的借款所造成的。3月6日,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正式通知清政府,法國的銀行發行率不會超過90%。法國的這個發行率僅僅比滙豐銀行提供的借款減去費用5毫,在操作上毫無實際意義。中國政府自然不能同意法國方面的條件,中法之間的借款談判由此陷入僵局。
中法之間的借款談判無法繼續進行,而日本方面又不斷向中國催付第二期賠款,並不斷威脅中國政府:如果中國不能及時向日本支付第二期賠款,中國方面必將承擔極為嚴重的後果。中國政府為了減少與日本的不必要麻煩,於是在中法借款談判陷入僵局的同一天,即主動找赫德商量,希望從英國方面獲得一筆為數不少的借款。
中國政府的要求是赫德一直所期望的。第二天即3月7日,赫德就與清政府達成借款的初步協議,將借款事交給赫德辦理,議定利息5厘,折扣率為94%。3月11日,英國滙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與總理衙門議定「草合同二十條」。14日,清政府批准了這個草合同中的條件。23日,總理衙門與英國滙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正式簽訂「英德借款(1896年)合同」。
英德借款合同約定貸款者為滙豐銀行、德華銀行,借款者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數額為1600萬英鎊(97622400兩),英德兩國銀行各分一半,彼此不相牽連。折扣率為94%,年息5%,期限為36年,需按月按數支付,不得提前歸還;此次借款的擔保依然是中國通商各關之稅銀,並表明「儘先償還」字樣。如海關收入不敷償還,「中國國家應另外設法付還」。合同規定的條件還有,自賣借票之期起,6個月內,中國政府不得另借他款。並且規定,在此次借款未付還時,中國總理海關事務應照現今辦法辦理。換言之,就是在今後的36年中,中國的海關事務管理權完全掌控在英國人赫德及其繼承人的手中。至於此項借款的用途,合同規定為支付甲午戰爭賠款第二次及威海衛軍費。但實際上,當這筆借款到手之後,中國政府除了拿出約6933333332兩(庫平銀)支付對日賠償的第二期款項及威海衛的軍費外,還頂住赫德的巨大壓力,為蘆保鐵路撥付規銀400萬兩,又拿出200萬鎊,約合1243.58萬兩用於向英國、德國支付定造6艘巡洋艦的款項。
由於英德借款的餘額僅有300餘萬兩,而應償付日本的各項戰爭賠款在第二期付款之後尚有8000餘萬兩。因此,中國政府如果能夠在1898年5月8日之前如數向日本支付這筆賠款,那麼中國政府根據中日雙方達成的諒解,不僅可以免付8000餘萬兩賠款的利息,還可以從中扣還已付息銀10833333兩,從而使剩餘的數額減為7250萬兩,再加上還需支付的日本1898年駐威海衛的軍費50萬兩,中國政府此時尚需大約7300萬兩的數額。所以,為了儘早了結這些賠款,中國政府在英德借款合同達成之後不久就開始張羅著新的借款。
1896年5月16日,總理衙門就借款事宜徵詢赫德的意見,試圖用中國內地的土產鴉片稅、各通商口岸的常關稅、厘金、鹽稅等作抵押,繼續向英國、德國的銀行借款。雙方為此進行了斷斷續續的協商,後因此方案的結果對中國來說必將後患無窮,中國政府主動放棄這一方案,改由各省代為徵收土產鴉片稅,中國向英德等國的借款另謀抵押。
翌年6月1日,清政府正式任命由李鴻章負責辦理借款事宜,李鴻章很快就與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進行了接觸。在李鴻章提供的條件中,並無以外人管理稅收作為追加保證的條款,李鴻章堅持內地稅收主權必須獨立作為此次借款的先決條件,中國政府堅決拒絕外人代為管理內地的稅收事務。
李鴻章開出的條件無法為竇納樂和英國滙豐銀行方面所接受,英國方面提出此項借款必須以鹽稅或厘金作擔保,特別是長江一帶的鹽稅至為關鍵,此項擔保可以由總理衙門督新關徵收。對於英國方面的這一要求,李鴻章斷然拒絕,他認為,英國人的這一要求是擾亂國家定章,信任稅司過於戶部,礙難准行。中國方面只能由總署和戶部作保。如果英國方面一意孤行,中國不必再與英方協商,可改向他國商借。
李鴻章的強硬態度引起英國方面的重視,滙豐銀行為了保證獲得此項借款的權力,同意改由總署和戶部擔保,但提出依照各省協餉慣例,由戶部飭付某運司或某厘局,每年將課厘若干,解交附近新關稅司上冊,以為抵還洋款之用。如此辦法,「既不擾國家定章,復有以取信股友」。滙豐方面的讓步,李鴻章還算滿意,但李鴻章強調上冊稅司至上所撥銀數,不得干預徵收之數。李鴻章據此指示中國駐英公使羅豐祿,如果滙豐銀行同意此點,就可以開始借款合同的談判。
滙豐銀行原本已經同意李鴻章的條件,雙方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開始討論此項借款的利息、折扣及期限等細節問題,極有希望很快達成協議。不料在談判的過程中,滙豐方面出爾反爾,舊事重提,要求在合同中載明中國方面支付本利萬一出現拖欠,即准稅務司干預作保之鹽課、厘局。滙豐的要求遭到李鴻章的拒絕,李認為,中國方面本不會拖欠,即便出現拖欠,准稅務司就近向鹽運、厘局查催,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滙豐提出「干預」二字,實在要不得,流弊太大,無論如何也不能答應。雙方的談判不得不停頓下來。
在與滙豐銀行的借款談判停頓的一段時間裡,李鴻章在其親信盛宣懷的張羅下,與一個並不了解的英國中型公司就借款事宜進行了談判。8月14日,由盛宣懷代表中國政府與這家公司代表訂立了借款條約。從這個條約看,此項借款倒是一個純粹的商業借款,不附有任何政治條款。無奈,這個英國公司根本無法向中國政府提供如此大數額的貸款,雙方達成的協議只是一紙空文而已,李鴻章在借款問題上只得回到與滙豐繼續協商的老路上,只是條件比先前更苛刻。
1897年11月14日,正當李鴻章準備就借款事宜重開與滙豐的協商時,德國軍隊藉口「巨野教案」占領膠州灣。為了驅逐德國軍隊,原本具有親俄傾向的李鴻章於11月15日拜訪俄國駐華公使巴布羅福,請求俄國協助解決膠州灣事件。李鴻章的請求正是俄國方面求之不得的事情,俄國方面一直在謀求在北中國找到一個不凍港,於是俄國的三艘軍艦冠冕堂皇地開赴旅順、大連。12月14日,李鴻章向俄國財政大臣維特提出借款1億兩的要求。16日,維特答應了李的借款要求,但條件是:(1)由俄國獨占滿蒙鐵路工業;(2)建築南滿支線;(3)租借黃海沿岸一港口;(4)用俄國人為海關稅務司;(5)借款以田賦、厘金為擔保。這些條件顯然比英國人所提出的條件還要苛刻得多,但中國方面尤其是李鴻章除準備就某些細節如建築鐵路等問題進行交涉談判外,原則上準備接受。
中俄之間借款談判的消息傳出後,引起了英國的不安。英國除了派出軍艦游弋於旅順口外,還指派其駐華公使竇納樂就借款事宜向清政府施加壓力。12月21日,竇納樂向總理衙門表達了希望中國繼續向滙豐銀行借款的想法,中國方面在巨大的外交壓力下被迫表示只要滙豐方面考慮李鴻章先前提出的條件,中國有意恢復與滙豐方面的談判。
有了總理衙門的承諾,竇納樂於22日指示滙豐銀行向英國政府尋求幫助,希望英國政府同意由英格蘭銀行會同滙豐銀行聯合發行借款,由英國政府擔保,或者由英國政府聲明在必要時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同一日,竇納樂還致電英國外相,表示堅決支持滙豐銀行的借款計劃,希望英國政府能夠明白地申述自己的立場,維護英國在華利益。27日,赫德通過金登干致電倫敦滙豐銀行,分析一旦中國此項借款落入俄國人之手將可能給英國帶來的不利。赫德指出,俄國人干涉日本歸還遼東半島,中國非常感激,所以俄國人提出的借款方案,中國人也就樂於接受。英國政府應該明白,英國現在出力幫忙,雖然不能獲得同樣的感激,但仍可改變今後的局面。所以,為了遠東的大局,為了英國的在華利益,赫德希望英國政府能夠對滙豐銀行向中國政府提供借款問題給予有力的幫助。赫德的分析引起了英國政府的高度重視,英國政府對此項動議進行了緊急磋商,有利於滙豐的局面日趨形成。1898年1月6日,英國方面向中國駐英公使羅豐祿表示,英國政府以中國商務為重,極其願意提供擔保,至於如何辦法,將由英國政府電示駐華公使竇納樂與中國政府進行面商。
1月8日,竇納樂向中國方面正式提出借款方案,由英國滙豐銀行等提供1200萬鎊的借款,中國方面以關稅、鹽稅、厘金擔保,由英國人管理。另外,竇納樂還要求清政府答應:(1)英國建築自緬甸至長江的鐵路;(2)長江流域不劃讓給他國;(3)開放南寧、湘潭、大連為通商口岸;(4)開放中國內河;(5)永久用英國人為總稅務司。
竇納樂宣布的條件比俄國人的條件還要苛刻,中國政府自然無法答應。於是李鴻章在竇納樂提出這些條件的當日,即電示駐俄公使許景澄,並通過華俄道勝銀行轉告俄國財政大臣,希望恢復中俄之間的借款談判。李鴻章的用意並不一定是向俄國借款,但難免有操縱英俄兩國對華借款的嫌疑。
李鴻章的舉動引起了英國方面的極大不滿。1月13日,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到總理衙門大發雷霆,聲稱如果清政府執意向俄國借款,那麼英國政府將立即採取最嚴厲的報復措施,即將仿效德國,出兵占領對英國至關重要的舟山群島等地。15日,竇納樂再次來到總理衙門就借款事宜進行具體的磋商,並明確向中國方面指出,中國之所以不願開放大連,肯定是基於俄國人的壓力,但他勸中國方面注意俄國人對大連灣具有不可告人的企圖,因為大連灣是北中國到了冬季唯一的不凍港。
竇納樂的直率言辭震動了清政府的官僚們,使他們開始思考俄國人確實有將大連灣據為己有的企圖,於是考慮放棄向俄國繼續借款的可能,轉而堅定向英國人借款的想法。1月17日,中英雙方繼續舉行會談。19日,中國方面對英國的借款條件作了肯定性的回答:(1)同意開放南寧與湘潭,如果條件允許,即能夠建築鐵路,大連亦將開放;(2)英國人在現有條約所允許使用帆船的地方,可以使用輪船;(3)中國答應向英國提供有關貨物內地稅的一切細節,並考慮採取措施改進內地商務;(4)中國同意由一英國公司展延由緬甸邊境至中國領土內某一協商好的地點的鐵路;(5)中國保證不將揚子江流域讓渡與任何第三國;(6)中國同意成立協定,將免厘區域擴展到租界以外。此外,中國方面還要求英國提供的借款不再是1200萬鎊,而應該是俄國所願提供的1600萬鎊。
中國方面對英國的讓步激怒了俄國。1月20日,俄國外交部電示其駐華代理公使巴布羅福,要求他盡一切力量繼續進行中俄之間的借款談判,並設法與中國儘早訂立租借旅大的協定。24日,巴布羅福到總理衙門,竭力勸說中國方面不要與英國繼續進行借款談判,宣稱中國如借英款,英國將如對待埃及那樣對待中國,中國的主權與國際地位都將受到極大影響。他甚至威脅中國方面說,中國如果執意借英款,那麼俄國必將向中國「問罪」。
巴布羅福的威脅不能不引起中國方面的關注。不過,當巴布羅福剛離開,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就來到了總理衙門。竇納樂對中國方面表示,英國政府已承諾照辦借款,如果在一切已成定局之後,中國再反悔,那麼中國必須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竇納樂的警告也不能不引起中國方面的考慮。
英俄兩國之間的拉鋸令中國方面極端為難。1月26日,俄國親王吳克托致電李鴻章,表示中國如執意向英國借款,則與中俄之間已經達成的專約不符,對於中俄邦交也必將產生極大的危害,他勸李鴻章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再決定是向俄國借款,還是向英國借款。
吳克托的警告對李鴻章產生了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李鴻章建議清政府採取折中的辦法,在借款總額不變的條件下,向英俄兩國各借一半,以免中國與該兩國的關係受損。
李鴻章的好意在英俄兩國都沒有獲得積極的回應。1月30日,吳克托致電李鴻章,繼續要求清政府謝絕英國的借款,並威脅稱,如果中國執意使用英國的借款,那麼俄國將立即派兵占領蒙古與滿洲。同一日,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也向軍機大臣兼戶部尚書翁同龢明白表示,中國如果執意向俄國借款而不使用英國借款的話,那麼英國軍隊將立即占領舟山群島。
英俄兩國之間的較勁使清政府感到非常為難,當此時,又有尚未加入此次放債陣營的法國提出「借款國際化」的主張,強調中國此次借款既然無法向英俄任何一方單獨完成,那麼不如要求一切有關國家共同參加,必要時甚至不妨邀請日本參加。
法國的建議更引起清廷的恐慌,為了息事寧人,清政府只得於2月3日匆忙宣布此次借款不再進行,對日賠款所需的費用由中國在國內自行籌集。2月4日,清政府第一筆國內公債「昭信股票」正式發行,因借款而引起的風波暫時告一段落。但因政府威信的下降,昭信股票發行的結果並不理想,認購者寥寥,所籌款項遠遠不能滿足償付日本賠款的需要,對外借款的事情實際上並沒有完全結束。
清廷宣布「兩不借」的政策後,打消了英國、俄國在借款方面的想法,但英俄兩國並未因此而罷休。竇納樂很快向中國政府提出了補償要求:(1)中國開放內河供英國船舶使用;(2)開闢南寧、湘潭為通商口岸;(3)中國政府擔保不把長江流域讓與其他國家,保證英國在長江流域的商業利益。2月10日,總理衙門照會竇納樂,同意他的第一條要求;11日,總理衙門再次照會竇納樂,同意他的第三條要求,保證不再將長江流域讓與他國,從而使長江流域遼闊的土地成為英國的勢力範圍。至於竇納樂開放南寧的要求,因南寧牽涉到法國的利益,清政府沒有同意;至於開放湘潭,清政府提出以岳州代替。2月13日,總理衙門第三次照會竇納樂,同意英國先前提出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繼續由英國人擔任的要求,中國方面提出的唯一條件是,只要「英國貿易較他國為多」。這樣,英國即便不再向中國提供借款,也獲得了它想得到的一切特權。
至於俄國,在中國宣布放棄對外借款,改由國內自籌的政策後,俄國對於借款問題也就不那麼熱心了,它決定在借款問題上向英國讓步,以便換取英國方面對俄國租借旅大軍港的認可。
俄國的因素消除之後,中國在對外借款問題上處於比較主動的位置,特別是當昭信股票的發行情況並不理想的時候,清政府為了能夠及時償還對日賠款,只得重新求助於英國方面尤其是總稅務司赫德。2月13日,總理衙門向赫德暗示:「如果你收的厘金比現在收得多,那就證明我們不顧所有財政官員們的反對把厘金交給你管理是正確的,而且將來擴大你的管理範圍也就更有理由了。」暗示表明中國方面有可能同意英國方面先前提出的借款條件,即以厘金為抵押。
厘金是清政府的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也是赫德一直想插手的事情,總理衙門的暗示重新喚醒了赫德對厘金的興趣,於是在赫德的積極撮合下,總理衙門於2月15日與英國的滙豐銀行和德國的德華銀行閃電般地簽訂了借款草合同。對此,赫德曾得意地誇耀道:「新借款1600萬鎊的草合同已簽字。總理衙門已聽從我的意見,應允由我管理鹽稅和厘金,以每年約五百萬兩的收入,作為借款擔保,並允將來擴大管理範圍。"3月1日,總理衙門與英國滙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正式簽訂「英德續借款合同」。至此,甲午戰爭後第三筆最大的借款終於成立,史稱「英德續借款」。
英德續借款的借款人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貸款人仍為滙豐銀行和德華銀行。數額為1600萬英鎊(折合112776779.78兩),由滙豐銀行、德華銀行各分一半,彼此不牽連。年息4.5厘,折扣率為83%,期限為45年。此項借款除了以中國通商各關之洋稅為擔保外,還規定蘇州、淞滬、九江、浙東等處貨厘及宜昌、鄂岸、皖岸鹽厘共500萬兩,應即行委派總稅務司代征,以儘先為抵償還借款。合同還規定,此項借款未還清前,中國海關事務應照現今辦法辦理。換言之,通過此項借款,英國贏得了控制中國海關至少45年的時間。關於此項借款用途,合同規定儘先償付未經付清之日本賠款,不作他用。這是赫德針對清政府曾將英德借款挪作購置軍艦及修築鐵路之事而專門設立的。至於此次借款的折扣率也是清代外債史上最低的,中國方面為此曾向滙豐和德華方面提出過,但這兩家銀行聯手抵制,迫使中國就範。而中國方面因償付日本賠款的日期日趨迫近,也就不得不接受如此苛刻的條件。
甲午戰爭後的三次大借款總額為3億兩,加上逐年滾動的利息共計6億兩之多。這一巨額借款不僅沉重地壓在了中國人民的頭上,而且從根本上摧毀了清政府的財政體系。其性質毫無疑問屬於帝國主義金融資本的政治性的經濟侵略,這與過去清政府所借的外債具有本質的不同。
這三次借款均以中國政府的海關收入及地方貨厘、鹽厘作為擔保,如俄法借款合同規定,中國如果不能如期向貸款人支付本利時,則由俄法銀團代為繼續付給,但中國應另許俄國以別項進款加保。這顯然已經超出金融保證的範圍,而帶有明顯的政治含義。
這幾次借款從表面上看是英、俄、德、法諸國對中國困難處境的支持,但其實質則是西方列強趁火打劫,是利用中國的困難贏得他們的政治、經濟利益。如俄法借款合同規定:「中國政府決定不以任何名義、任何利益,關於中國境內稅收之行政及管理事項,讓與任何一國。假如中國政府對於列強中之任何一國,給以此種利益,則此種利益,俄國亦應參與。」這句話的真實含義是,中國政府允准俄國,不許他國干涉中國財政的監督或行政。反之,如果中國政府允許他國干涉中國財政的監督或行政,俄國便有權要求獲得同等的權利。顯然,這是俄國、法國不滿意於英國獨占中國海關利益的現實。當中國海關收入能夠按時支付借款的本息時,這種可能並不會成為現實;反之,法俄便可藉口干涉。這樣,俄法便自然會以金融資本滲透到清政府,並將以此為契機向中國政府要求更多的利益。這為後來的中國政治發展留下了諸多隱患。
而英德借款合同則規定,當此次借款未付還時,中國總理海關事務應照現今辦理之法進行。要求中國的海關制度在借款未還清之前不得作任何改變,則保證了由英國人擔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的現行體制不得變更,保證了英國在中國已經攫取的利益,尤其是對中國海關行政權的控制。這樣,英德借款合同的這條規定便與俄法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