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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台灣人民的反割讓鬥爭與日本侵占台灣

2024-10-02 04:16:44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台灣民眾的反割台鬥爭

  《馬關條約》簽訂的當天,台灣民眾即從台灣的洋行處獲悉割台的消息。「凶耗達於台,台人驟聞之,若夜午暴聞轟雷,驚駭無人色,奔走相告,聚哭於市中,夜以繼日,哭聲達於四野。」次日,總理衙門將割台已成定局的情況正式電告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令唐出示勸令全台紳民,「勿得逞忿一時,致罹慘害」,「免滋事端,致礙大局」。清政府漠視台灣廣大民眾權益,將台灣割讓日本的行徑,立即激起了全台紳民無比憤慨,一場波瀾壯闊的反割台運動迅速在全台範圍內興起。這次運動的重要領導人是前工部主事丘逢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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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逢甲(1864-1912)又名倉海,字仙根,號蟄仙。所著詩文常署「南武山人」或「海東遺民」。南宋末年丘氏先祖定居廣東嘉應州鎮平縣(今蕉嶺縣),清乾隆年間曾祖遷居台灣彰化縣。丘逢甲出生於台灣苗栗縣。1889年中進士,授工部主事。因無心仕途,告假省親,回台灣主講台中、台南各書院。中日戰爭爆發後,丘逢甲對日本侵占台灣的野心十分警惕,首倡組織義軍,防範日軍進犯。1895年3月,丘逢甲正式組成義軍10營,奉命防守台北後路。

  割台消息傳至台灣的第二天,丘逢甲立即請唐景崧代奏,質問朝廷:「和議割台,全台震駭。自聞警以來,台民慨輸餉械,不顧身家,無負朝廷。列聖深仁厚澤二百餘年,所以養人心士氣,正為我皇上今日之用。何忍棄之?全台非澎湖之比,何至不能一戰?臣等桑梓之地,義與存亡,願與撫臣誓死守御。設戰而不勝,請俟臣等死後再言割地,皇上亦可以上對祖宗,下對百姓。如倭酋來收台灣,台民惟有開仗,謹率全台紳民痛哭上陳。」

  4月19日,唐景崧接到總理衙門復電,大致謂:「割台系萬不得已之舉,台灣雖重,比之京師則台灣為輕。倘敵人乘勝直攻大沽,則京師危在旦夕。又台灣孤懸海外,終久不能據守。」又言:「交割台灣,限兩月,余限二十日。百姓願內渡者,聽;兩年內,不內渡者作為日本人,改衣冠。」此電傳出後,台北紳民罷市抗議,擁入巡撫衙門,哭聲震天。唐景崧鑑於台灣紳民強烈反對割台,接連電奏吁懇,兩月之內達20次之多。甚謂:「祖宗締造之艱,史冊具在,傳至二百餘年,失自皇帝之手,天下後世謂皇上為何如君?他日更何以見祖宗於地下?臣為祖宗守土地,惟有與台為存亡,不敢奉皇上割台之詔。」又質問道:「棄地已不可,棄台地百數十萬之人民為異類,天下恐將從此解體,尚何恃以立國?且地有盡,敵欲無窮,他國若皆效尤,中國之地可勝割乎?」清廷仍以和議已有成說,悉置不答。

  丘逢甲等紳士連日會商固守之計。眾皆認為:「萬國公法有民不服某國可自立民主之條,全台生民百數十萬、地方二千餘里,自立有餘。」前駐法參贊陳季同提出「民政自主,遙奉正朔,拒敵人」之策。這一主張得到丘逢甲贊同。5月15日,丘逢甲等以全台紳民的名義電告總理衙門及各省大吏,表示了「自主保台」的決心。電文說:

  台灣屬倭,萬民不服。迭請唐撫院代奏台民下情,而事難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慘曷極!伏查台灣為朝廷棄地,百姓無依,惟有死守,據為島國,遙戴皇靈,為南洋屏蔽。惟須有人統率,眾議堅留唐撫台仍理台事;並請劉鎮永福鎮守台南。一面懇請各國,查照割地紳民不服公法,從公剖斷,台灣應作何處置,再送唐撫入京,劉鎮回任。台民此舉,無非戀戴皇清,圖固守以待轉機。

  清廷竟然不顧台灣紳台的籲請,於5月18日令李經方前往台灣,與日本使臣商辦交割台灣事宜,表示「中國並無不願交割之意」。20日又下詔「將唐景崧開缺,令其來京陛見,並令文武各員陸續內渡」。至此,台灣紳民終於完全絕望。

  5月21日,丘逢甲等台灣紳士集議於台北籌防局,確定了自立民主之策。遂鑄金印一顆,文曰:「民主國之寶印」;制長方形「藍地黃虎」旗,「虎首內向,尾高首下」,以示面向大陸,臣服中朝。共議推唐景崧為總統。25日,丘逢甲率紳士齊聚巡撫衙門,向唐景崧獻國旗及總統印。唐景崧身著朝服,北面受任。「台灣民主國」正式宣告成立,改年號為「永清」,寓永遠隸屬清朝之意。當天,唐景崧致電總理衙門:「台民前望轉機,未敢妄動,今已絕望,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遵奉正朔,遙作屏藩。俟事稍定,臣能脫身,即奔赴宮門,席藁請罪。」同時發布文告,曉諭全台:「當此無天可吁,無主可依,台民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惟是台灣疆土,荷大清經營締造二百餘年,今須自立為國,感念列聖舊恩,仍應恭奉正朔,遙作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台民亦張貼布告稱:「今已無天可吁,無人肯援,台民惟有自主,推擁賢者,權攝台政,事平之後,當再請命中朝,作何辦理。」表示誓死保衛台灣:「惟台灣土地政令,非他人所能干預。設以干戈從事,台民惟集萬眾御之。願人人戰死而失台,決不願拱手而讓台。」

  唐景崧對外稱「台灣民主國總統」,對內則仍稱「撫台」。總統之下設立內務、外務和軍務三個衙門,任命俞明震為內務大臣、陳季同為外務大臣、李秉瑞為軍務大臣,諸大臣對內則稱「督辦」。其餘地方民事,仍由府、廳、縣照舊辦理。此外,還設立了議院,推舉台灣首富大仆寺卿林維源為議長。但林維源辭不就任,僅推舉了數名議員。眾人又推舉台灣軍務幫辦劉永福為大將軍、丘逢甲為台灣義軍統領。台灣民主國的成立,完全是台灣廣大紳民在清政府棄台不顧的情況下,為了保衛台灣不被日本侵占而採取的保衛祖國領土完整的一種特殊的民間抗日舉措,是為保台而建立的抗日救亡政權,並非是要脫離中國而「獨立」。

  清政府割台時,台灣的守軍有100餘營,4萬餘人,團練義軍共3萬餘人。餉銀器械方面,除藩庫存銀40萬兩外,署兩江總督張之洞奏撥100萬兩,士紳林維源捐助100萬兩,向民間借了20萬兩,其他富商巨室也捐助了一部分。庫存炮藥土藥有4萬多磅,各炮台儲有一定火藥。毛瑟槍彈有280多萬發。但在台灣的防務上仍呈現出不利形勢。唐景崧出於個人猜忌以及守軍內部不和,將劉永福所率黑旗軍調往台南,道員林朝棟所部10營調往台中,而以臨時招募的廣勇駐守台北,削弱了台北的防務。清廷更是諭令在台官員限期內渡,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台灣鎮總兵萬國本及統兵官廖得勝、余致廷等先後率部退回大陸,致使清軍營數大為減少。

  當台灣官紳自主保台之際,日本也做侵占台灣的準備。5月10日,日本政府任命海軍大將樺山資紀為台灣總督兼軍務司令,率軍占領台灣。6月1日,李經方乘德國商輪「公義」號抵達台灣海面,次日,日本政府所派台灣民政局長水野遵與李經方商定台灣交割文據,並由樺山資紀署名蓋章。在此之前的5月29日,日軍已經發動了對台灣的進攻。

  攻占台灣的日本陸軍有兩支:一支由台灣總督樺山資紀親自指揮的總督府直屬部隊,共6700餘人;另一支由陸軍中將北白川能久親王指揮的近衛師團,共14500餘人。5月27日,兩支日軍搭乘運兵船在軍艦護航下在琉球中城灣會合,樺山即命令近衛師團進攻台灣,選定在三貂角附近海灣登陸。29日下午,日軍近衛師團開始在三貂角附近的澳底登陸,駐守此地的清軍僅有總兵曾照喜新募的兩營,在日軍進攻下很快潰退。30日,日軍占領通往基隆的險要之地三貂嶺。奉命前來防守的弁目吳國華率粵勇400餘人與日軍探騎相遇交火,擊退敵人。6月2日,日軍一部向瑞芳鎮進犯。督辦全台營務處俞明震、記名提督張兆連和陳得勝、廣東守備劉燕等率所部守軍頑強抵抗。雙方發生激戰,陳得勝戰死,俞明震、張兆連負傷,清軍戰死30餘人,被俘30餘人,日軍死傷19人。瑞芳鎮失陷。3日,日軍主力分三路向基隆發起進攻,因力量懸殊,守軍且戰且退,至下午5時,日軍攻占基隆港,同時又進攻扼基隆至台北的通道獅球嶺。知縣胡友勝率粵勇4營孤軍苦戰,至下午6時,獅球嶺失守。

  外圍險要盡失,台北危在旦夕。在此危急關頭,清廷於6月2日竟以「現在和約既定,而台民不服,據為島國,自己無從過問」為由,諭令東南沿海各省督撫對向台灣運送兵勇軍械之事「設法禁止,免滋口實」。這給台灣官紳的保台活動帶來十分不利的影響,駐守台北後路的總兵余清勝即以不敢違背清廷旨意為由率所部5營投敵。

  6月4日,基隆、獅球嶺失守後的潰兵湧入台北城,官民亂作一團。俞明震力勸唐景崧退守新竹,與林朝棟、劉永福兩軍會合,以圖再舉,唐未採納。緝捕營官李文奎衝進撫署,要求唐景崧親往八堵督戰。唐見大勢已去,急忙從撫署後門脫身,微服潛入滬尾德國洋行,兩天後乘德國輪船內渡廈門。唐景崧逃走後,台北人心惶惶,潰兵搶掠藩庫存銀,城內火光四起,秩序大亂。丘逢甲聞唐景崧內渡,痛哭怒言:「吾台其去矣!誤我台民,一至此極!景崧之肉,其足食乎!」他派出義軍指望阻止潰兵的搶掠以維持局面,但終因力單不支而無力挽救,只得率義軍撤退至台中,在新竹一帶繼續抗擊南侵的日軍。後日軍以丘逢甲首倡台灣自主,「嫉之甚,嚴索之」。丘逢甲不得不輾轉離台內渡,臨行前寫下了悲憤的《離台詩》六首,其中兩首寫道:「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鴟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捲土重來未可知,江山亦要偉人持。成名豎子知多少,海上誰來建義旗?」表明他仍然對台灣回歸祖國寄予無限期望。

  6月7日,日軍占領台北。9日,日軍占領滬尾。11日,北白川能久率近衛師團司令部進駐台北。15日,樺山資紀從淡水乘火車抵達台北。17日,設台灣總督府於台北,並舉行所謂「始政典禮」。後來,日本政府便視此日為其在台灣殖民統治的開始,定為所謂的「始政紀念日」。

  二 台灣軍民浴血抗日

  台灣民主國失敗和官紳紛紛內渡之後,吳湯興、姜紹祖和徐驤領導的三支義軍以及劉永福率領的黑旗軍成為抗擊日軍、保衛台灣的中堅力量。

  占領台北的日軍決定向位於台北南面的新竹發起進攻,企圖打通南侵的道路。新竹原無防營駐守,台北失陷之前,防軍傅德升、謝天德部北上馳援,抵達新竹。義軍吳湯興、徐驤、邱國霖、吳鎮洸等部以及前台灣鎮總兵吳光亮1個營、提督首茂林和傅宏禧各2個營,亦會集於新竹,共1萬餘人。眾推吳湯興為抗日義軍首領。6月11日,吳湯興集眾列營,祭旗誓師。次日又發布告示,揭露日軍侵略罪行,號召人民奮起抗戰,然後率義軍由新竹沿鐵路北上,以迎擊南侵之日軍。因吳湯興義軍皆來自新竹、苗栗二縣,故有「新苗軍」之稱。

  日軍近衛步兵第2聯隊第4中隊沿鐵路南下,沿途強征台民為夫役,運送輜重。6月14日日軍占頭亭溪,所征夫役全部逃走。日軍一面派兵進駐中壢以為據點,一面南下至大湖口火車站前紮營。此時,義軍已經切斷了日軍後路。吳湯興、徐驤率義軍從東、西兩面發起攻擊,日軍倉促應戰。「日軍恃眾,惟發排槍,彈如雨下,鮮命中。吳軍多山民,善狙擊,彈無虛發,日軍仆者相續。」至16日凌晨,日軍始突圍退回中壢。21日,日軍後續主力憑藉優勢炮火反撲至大湖口車站,遭到義軍頑強抵抗,未能得手。22日,日軍徑攻新竹。義軍在餉械不濟的情況下奮力苦戰,犧牲50餘人,擊斃日軍14人;為避免更大傷亡,暫時撤出城外。在此之前,新竹縣知縣王國瑞及提督首茂林第2營已經棄城內渡。新竹失陷。

  占據新竹的日軍很快陷入城外義軍的包圍,不斷遭到義軍的伏擊。6月23日,義軍300多人三面圍襲日軍的中壢兵站,激戰5小時。25日,50餘名義軍在頭亭溪竹林中伏擊護送糧食的日軍騎兵小隊和步兵中隊,打死打傷日軍10人。同時,義軍五六百人向新竹發起反攻,戰鬥持續5小時多。義軍的襲擊使日軍南下進程受阻,迫使樺山資紀改變既定的「南征」計劃,企圖先行掃蕩這一帶的抗日義軍,控制台北新竹間的局勢,並發布《台灣人民軍事犯處分令》,規定凡抗拒日軍、破壞交通等一律「罪當死刑」。

  在此期間,還有三支抗日義軍活躍於台北、新竹之間。第一支以胡嘉猷為首,他們於6月28日、7月1日兩次在安平鎮抗擊日軍進攻,打死打傷日軍40餘人。第二支以蘇力為首,他們於7月13日在三角涌附近伏擊並全殲日軍一支35人的護糧隊;兩天後,再次伏擊日軍騎兵隊,打死敵人19人。第三支以江國輝為首,他們於7月13日在福德坑、大嵙崁一帶圍襲南侵日軍,造成日軍糧食斷絕。7月16日,南侵日軍集中大部兵力實施報復,縱火焚燒大嵙崁市街。因敵我力量懸殊,義軍最後失利。蘇力突圍後內渡。江國輝被俘後英勇就義。同時被俘的150餘名義民也全部被日軍用刺刀刺死。

  台灣民主國任命的台灣府知府黎景崧受抗日義軍的影響,也召集台灣、彰化、雲林、苗栗四縣官紳組織「新楚軍」4營,以副將楊載云為統領。吳湯興所統率的新苗軍則已發展為6營。兩軍配合作戰,共同打擊敵人。7月10日,抗日聯軍集中兵力對新竹發動規模更大的第二次反攻。新楚軍將領傅德升、陳澄波分別率隊攻東門和西門,吳湯興率義軍攻南門,楊載雲隨後策應,徐驤、姜紹祖則分別從北路、東路攻城。從上午8時起,各路義軍先後發起進攻,反覆爭奪,戰鬥激烈。在日軍猛烈炮火的轟擊下,義軍既無大炮又乏槍彈,只得陸續撤退。姜紹祖率隊剛至城下,即遭到日軍三面合圍。姜紹祖率餘部退入一宅院繼續抵抗。日軍以大炮轟擊,又縱火燒房。義軍50餘人被燒死及槍殺,姜紹祖等119人被俘,囚於新竹縣監獄。次日,姜紹祖與7名義軍戰士成功越獄。不久,姜紹祖在一次抗日戰鬥中壯烈犧牲。7月25日,吳湯興、楊載雲率軍對新竹發動第三次反攻。日軍憑藉優勢火力固守,義軍傷亡慘重,僅犧牲者即達130餘人,最後被迫南撤。

  義軍的失利除了兵力分散、武器落後以及缺乏統一指揮之外,內部矛盾重重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台灣府知府黎景崧自攻新竹之後,出於擁兵自雄的私心,不願請劉永福的黑旗軍北上增援,坐失良機。苗栗縣知縣李烇因籌餉事與吳湯興發生不和,雙方俱稟劉永福以求公斷。劉永福遂派部屬吳彭年前來台中協調。7月19日,吳彭年率黑旗軍700人抵達彰化。黎景崧又拉攏隨吳彭年前來的副將李維義擔任新楚軍的統領,李維義遂分帶黑旗軍300人而去。這不僅排斥了吳彭年的領導作用,也使李烇與吳湯興的矛盾未得及時化解,而多謀善戰的新楚軍統領楊載雲則無端被撤職,這一切給繼續抗日的前景蒙上了陰影。

  8月8日,伏見貞愛親王率領日軍第2師團混成第4旅團從基隆登陸後進入台北城,侵台日軍的軍力大大增強,使集結於新竹的近衛師團可以全力進攻抗日聯軍。當天,在軍艦的配合下,日軍近衛軍團分三路傾巢出動,向抗日聯軍的前沿駐地尖筆山發起進攻。當時,新楚軍和新苗軍僅有兵力約5000人,僅為日軍兵力的1/3.在日軍猛烈進攻下,抗日聯軍被迫後撤。10日,日軍又向新楚軍大營所在地頭份街發起猛攻。大營很快被日軍攻破,李維義急忙逃脫。楊載雲拼死力戰,中彈殉國。13日,日軍前衛部隊向集中於苗栗東畔山上的抗日軍發起猛攻。吳彭年率部力戰,擊退敵人多次衝鋒。黑旗軍親兵營管帶袁錫清、幫帶林鴻貴奮勇抵抗,雙雙陣亡。戰至下午4時,吳彭年見傷亡過重,便下令南撤至大甲。苗栗知縣李烇則事先奔逃,後內渡福州。14日上午,日軍占領苗栗。

  日軍占領苗栗後,即開始進攻台中北面的大甲。吳彭年和徐驤率部預先在大甲溪一帶設伏。8月22日,日軍涉水渡河,剛一上岸,即遭到吳彭年所率伏兵的突襲,倉皇敗退,回渡及半,徐驤率伏兵又從對岸樹林中殺出。日軍腹背受敵,潰不成軍,傷亡慘重。這一仗,抗日聯軍擊斃日軍50餘人,繳獲大量槍械。吳彭年收兵途經海口,又奪取了停泊港內的數艘敵軍糧船。大甲溪阻擊戰是黑旗軍與義軍聯合抗日的成功範例,極大地鼓舞了台灣軍民的抗日鬥志。日軍不甘心失敗,於23日再次猛攻大甲。黑旗軍與義軍正與敵鏖戰之際,駐守後路大營的李維義竟然棄營而逃。吳彭年、徐驤因後路為敵所斷,被迫率部退守彰化,大甲溪遂被日軍占領。

  退守彰化的吳彭年率有黑旗軍1個營及新楚軍4個營,吳湯興、徐驤各率有新苗軍1個營。吳彭年見兵力不足,電請劉永福派兵增援。劉永福所派黑旗軍4個營及旱雷營1個營從台南抵達彰化,守軍兵力有所增強,總共有3000餘人。吳湯興以彰化城東險要八卦山為布防重點,依靠此天然屏障進行阻擊。

  8月27日夜,日軍近衛師團主力從距黑旗軍駐營僅1.5公里的大肚溪上游偷渡成功,直撲八卦山東側。次日晨5時半,日軍開始向黑旗軍正面防線炮擊,掩護6個中隊的步兵分3路向八卦山炮台發起攻擊。東路戰鬥十分慘烈,吳湯興、徐驤身先士卒,麾軍力戰。吳湯興不幸中彈犧牲,守軍傷亡殆盡。徐驤率餘部20餘人從後山突圍。7點10分,八卦山落入敵手。正在西路督戰的吳彭年見八卦山豎起日旗,立即親率黑旗軍300人奪山。日軍居高臨下,猛放排炮密彈。黑旗軍傷亡慘重,吳彭年身中數彈,壯烈犧牲。黑旗軍守備王德標堅持抵抗,直至聞彰化失守,方才突圍撤退。在此之前,彰化知縣羅樹勛及其子云林知縣羅汝澤出城逃匿,後內渡福建。知府黎景崧偕李維義循海至台南,後又逃往廈門。

  日軍占領彰化後,分兵三路繼續南侵。台中諸城皆失,台南形勢危急。劉永福所部能戰之兵不足10營,且糧餉匱乏。為了抗擊來犯之敵,劉永福重新部署兵力,派王德標率親兵營守嘉義,令副將楊泗洪節制諸軍,北上禦敵;同時招撫各地義軍首領,號召各地鄉民「聯莊」抗日自衛。於是,台南各地義軍首領紛紛應招。劉永福檄大莆林義軍首領簡成功總統義軍11營,與義軍林義成部合為一軍,聯合抗敵。

  9月初,楊泗洪率黑旗軍與義軍北上反攻,將駐守大莆林的日軍騎兵大隊及步兵第2聯隊第2大隊包圍,採取聲東擊西戰術,使日軍無法突圍。9月6日,黑旗軍和義軍對大莆林發起攻擊,日軍拼死突圍,楊泗洪率軍截擊,重創敵人。激戰中,楊泗洪不幸中彈犧牲。日軍北撤,退至彰化縣境的北斗鎮,抗日聯軍乘勝收復台中之雲林縣。

  三 台南保衛戰

  抗日聯軍收復雲林後,繼續與日軍在濁水溪對峙近一月,困守北斗的日軍陷入抗日聯軍的包圍襲擊之中。進駐彰化的日軍傷亡及患病者甚眾,據9月份統計,僅患霍亂、痢疾、腳氣等病的官兵即達4274人,占近衛師團作戰人員編制14569名的近1/3.日軍難以繼續南侵。對抗日聯軍來說,戰局有望出現轉機。然而由於長期的激烈戰鬥,黑旗軍和義軍損失過大,糧餉不濟,兵力不足,也無力組織有力的反攻。相反,日本政府為了儘快占領全台灣,從遼東半島抽調第2師團共3.4萬多人,增援近衛師團,使侵台日軍總兵力達到約4.5萬人。同時組成「南進軍司令部」,任命台灣副總督高島鞆之助中將為司令官,重新制訂了作戰計劃,決定以近衛師團全部出彰化,經嘉義,正面進攻台南;第2師團主力分別從基隆、大連灣乘船,在澎湖島集結,然後從台南的前側面和後背面登陸發動攻擊。

  10月3日,陸軍中將北白川能久親王率近衛師團出彰化南下,一路遭到抗日聯軍的阻擊。北白川能久嚴令各部隊限期到達嘉義。8日,日軍三面包圍嘉義,次日發動總攻,以炮火轟毀東、西城門,突入城內。黑旗軍和防軍頑強抵抗,因力量懸殊而不敵,王德標率餘部撤退至曾文溪,嘉義知縣孫育萬奔回台南。日軍攻陷嘉義。

  日軍第2師團則於10月10日分兩路自澎湖島出發。伏見貞愛親王率混成第4旅團乘19艘運輸船,由「浪速」等3艦護衛,從台南前側面的布袋嘴港登陸;陸軍中將乃木希典率第2師團大部乘30艘運輸船,由「吉野」等5艦護衛,於10月11日從台南後背面的枋寮港、蕃仔侖間登陸。「吉野」等6艘軍艦則進攻台南重要海口打狗港,從三面形成對台南的合圍。

  嘉義失陷,台南成為孤城。劉永福曾一再派人渡海向兩江、閩浙、兩廣總督告援,清廷卻嚴令禁止運糧械濟台,使之陷入外援既斷、糧餉告罄的困境。劉永福不禁仰天悲嘆:「內地諸公誤我,我誤台民。」正在無計可施之際,代表洋商利益的英國駐台南領事胡力穡向劉永福提出議和之策。劉永福無奈之下,通過胡力穡於10月10日轉交致日艦隊司令官有地品之允中將函,表示願意停止抵抗,但須與日軍先立條約,要求日軍不得加罪殘害台灣民眾,不可侮辱所部兵勇、隨員,並照會閩浙總督派船運返內地。次日又致函樺山,再次提出「戢兵息火,伸修和議」。高島代表樺山復書拒絕劉永福議和之請,要求劉永福「唯有自縛前來求哀於軍門之一途」。10月13日,劉永福致書高島說:「如不願進行和議,本幫辦自不必安撫各民,各民既不服,自必相率訴以決戰。不得民心,空取其土地,竟有何用?且雙方一旦攻戰,勝敗之數,豈能預期?唯有殘害生靈耳。本幫辦系本愛恤人民之意,始出於此和議。即使本幫辦無以取勝於此戰,亦可率舊部退入內山(番地),或尚可支持數年,且不時出戰,此地豈能安居乎?」表示若不允和議,即將率部繼續抵抗。

  侵台日軍登陸後,立即遭到台南軍民的抵抗而推進遲緩。10月11日,從布袋嘴港登陸的日軍在南進途中遭到當地鄉紳林碧玉率領的義軍的頑強抵抗,林與其長子皆英勇戰死。日軍傷亡亦不少。10月13日,日軍1中隊行至東石村時又被義軍七八百人包圍,激戰7小時,日軍死傷19人。

  從枋寮港、蕃仔侖間登陸的日軍當天上午首先進攻東港、枋寮間的加冬腳,第4聯隊第3中隊行進至加冬腳村頭,立即遭到黑旗軍的猛烈狙擊而陷入困境,傷亡52人。最後增援的日軍趕來並縱火燒村,才迫使黑旗軍撤退。10月14日,日本1大隊和1中隊進至東港附近的橋溝溪一帶,遭到清軍的伏擊,傷亡94人。19日上午,日軍第2師團的1個大隊北進至二層行溪南,風山義軍首領鄭清率部潛伏於甘蔗地里狙擊日軍。日軍以大炮猛轟,激戰3小時,義軍40餘人英勇戰死,鄭清始率餘部退入山中。

  日軍憑藉兵力和武器上的優勢,從海陸兩面發動猛烈進攻。10月14日上午6時40分,日本艦隊司令有地率「吉野」等6艘軍艦向打狗炮台發動攻擊,掩護陸戰隊乘20餘只汽艇強行登陸。劉永福之三子劉成良指揮守軍還擊,因不敵日艦的猛烈炮擊,被迫率部撤回台南。下午4時18分,日軍完全占領打狗炮台。

  日本混成第4旅團從北路向台南急速推進,於10月18日上午向王爺頭髮起進攻。王爺頭為海岸道路之要衝,前面有急水溪及廣漠的平野戰地,又有為防潮水或劃鹽區而設的高2-3米的堤壩,為阻擊敵人的有利地形。李翊安奉劉永福之命率翊字軍2營在此防守,與4營義軍配合,出沒於布袋嘴附近,威脅日軍的糧道,襲擊日軍守備隊,使日軍南進嚴重受阻。日軍從上午6時開始進攻,遭到翊字軍及義軍的頑強抵抗,至下午5時,日軍始攻占王爺頭。這一仗日軍死傷22人,其中大尉以下軍官6人。翊字軍及義軍則陣亡300多人。

  日軍逼近台南府城北路的最後一道防線曾文溪,此地距台南僅17公里。劉永福急令總兵柏正材統軍併兼領王德標七星隊及林義成、簡精華等義軍,以及徐驤所率先鋒營700人趕至曾文溪嚴密布防,總兵力共4000多人,準備進行最後的抵抗。

  10月19日凌晨,日軍混成第4旅團以兩個中隊佯攻黑旗軍正面陣地,伏見貞愛親率7個中隊從曾文溪上渡涉渡,於晨5時逼近黑旗軍右翼,發起猛攻。守軍急起應戰,拼死抵禦。徐驤率部與敵激戰,大呼:「丈夫為國死,可無憾!」不幸中炮犧牲。總兵柏正材隨之陣亡,王德標下落不明,林義成、簡精華突圍而出,守軍戰死200餘人,傷者更眾。

  與此同時,從南部登陸的日軍第2師團所屬第3旅團直逼台南後路,台南完全陷入日軍南北夾擊、三面包圍之中,危在旦夕。10月18日,劉永福召集部將會議,決議「退守關帝廟莊,據山以守」。次日,曾文溪失守消息傳來,劉永福到白蓮庵求神問簽,「見簽語不佳,鬱鬱不樂,仍無決斷主裁,且糧餉已罄,人心已變,將有嘩潰之虞」。適兩廣總督譚鍾麟派人帶信來,促劉永福內渡。劉永福「睹此情形,無論如何,拼死亦要內渡回也」。當夜,劉永福率其子劉成良及部屬10餘人乘英國商船的「爹利士」號內渡廈門。日艦「八重山」聞訊追趕,在廈門口外約20公里處趕上。因劉永福藏於船長艙內,躲過搜索。10月22日,劉永福在廈門上岸,後赴廣東。

  10月20日,「吉野」等4艘軍艦駛進安平港內。次日黎明,日軍第2師團前衛司令官山口素臣率部從小南門進入台南府城。10月27日,樺山資紀發布告示,聲稱「台灣全島已全部平定」。

  在這次侵台戰爭中,日軍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侵台日軍近4.9萬人,隨軍夫役2.6萬多人,戰死者4600餘人,負傷者約2.7萬人。日軍近衛師團長、陸軍中將北白川能久親王及第2旅團長、陸軍少將山根信成也在侵台戰爭中患重病而死。侵台日軍死傷的人數比甲午中日戰爭中死傷的人數多了近一倍。

  日軍占領了台南後,台灣民眾的抗日鬥爭並未停止,繼續堅持了長達七年之久的抗日游擊活動,湧現出一批著名的抗日誌士,特別是北部的簡大獅、中部的柯鐵虎、南部的林少貓,被稱為抗日義勇軍中的「三猛」。直到1902年,在日軍的殘酷鎮壓下,台灣民眾自發的抗日鬥爭才轉入低潮。

  四 日本殖民統治的建立

  日本侵占台灣後,一面殘酷鎮壓台灣民眾的反抗鬥爭,一面建立對台灣的殖民統治機構。日本內閣設台灣事務局,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參謀總長川上操六分任正、副總裁。1896年3月,台灣劃歸拓殖省管轄。日本在台灣實行總督制,總督府設台北。日本政府在任命樺山資紀為台灣總督的同時,頒布了《關於赴任之際的政治大綱的訓令》。1896年3月又頒布《台灣總督府條例》,規定台灣總督為管理台灣的最高軍政首腦,授予獨裁統治的特權。總督府初設民政、陸軍、海軍三局,並設參謀部,以參謀長輔佐總督,並監督各局之業務。全島行政設三縣(台北、台中和台南)一廳(澎湖),縣下設支廳。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統治時,總督府內改置警察本署及總務、財務、通訊、殖產、土木五局,行政則改為府、廳兩級制,全島及澎湖共設20個廳。

  1896年4月,日本政府頒布了第一部統治台灣的基本法《關於在台灣實施法令之法》(即是年的《第六十三號法律》,簡稱《六三法》),明確授予台灣總督頒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即律令的權力,使台灣總督成為集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為一體的獨裁者。在日本統治台灣初期的10餘年間,台灣歷任總督依據《六三法》頒布的律令達174件,以血腥的暴力手段強化了日本當局在台灣的殖民統治。如1898年11月頒布的第24號律令,即《匪徒刑罰令》,規定對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台灣民眾,輕則施以徒刑,重則處以死刑。根據這一血腥法令,僅1898-1902年短短几年間,慘遭屠戮的台灣同胞就多達11900餘人。1911年梁啓超應台灣士紳林獻堂之邀赴台考察,目睹台灣總督的獨裁統治,曾深有感觸地說:「此間百無所有,惟有一總督府耳。總督,天帝也。」

  為了強化對台灣民眾的統治,日本殖民當局在台灣建立了嚴密的警察制度。1895年9月28日和10月7日,日本警察759名分兩批抵達台灣,開始建立各級警察機構。總督府內的內務局升格為內務部,成為專管警務的機構;又分別在台北縣、台中縣和台南縣設立警察部,在澎湖設置警察課,在其他重要樞紐地區的基層行政機構內設置警察署。至1896年7月,各級警察機構共配置警力230名、巡查1387名,共計1617名。1897年6月,日本第三任台灣總督乃木希典頒布《三段警備法》,將台灣山地劃分三種地帶,即山澤、村落以及兩者之間的中間地帶,分別由軍隊、警察以及憲兵與警察負責警備。1898年,第四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宣布廢除《三段警備法》,將維持和治理台灣社會治安權力全部移交警察機關,進一步擴大了警察的權力。1901年,日本殖民當局在台灣地區設置的各級警察機構已達1043所,警察人數為10043名。警察以日本人為主體,雖然從1901年起也錄用台灣人,但數量很少。警察除執行一般的警務外,還擔負保甲、行政、戶口、刑決、收容、取締、衛生、稅捐、征役以及外事等種類繁多的特別事務。日本殖民當局通過建立嚴密的警察制度,對台灣民眾的思想和行動實行無孔不入的全面鉗制。所以,台灣的行政系統,「雖是總督府——各廳各課——人民,而事實上,總督透過警察與人民相接,以巡查充任稅務、衛生、農政等諸般政事,人民耳目所見之官吏,唯有警察而已」。

  1898年8月31日,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發布第21號律令,制定《保甲條例》,實行「以台治台」政策,繼承和強化了台灣舊有的保甲制度,其組織為10戶1甲,10甲1保,各置甲長和保正1人,協助警察維持治安,整理戶籍,改良風俗,緝捕罪犯,並規定保甲內所有居民訂立約規,負有連坐責任,強迫居民互相監視,互相告發,以加強日本的殖民統治。

  殖民當局對台灣人民實行高壓統治的同時,開始推行對台灣的經濟掠奪、控制和整頓的政策。總督府下設財務局,管理台灣經濟。占領台灣初期,因殖民當局軍費浩繁,日本政府對台灣財政實行補助。兒玉源太郎任總督時提出「殖產興業」為中心的20年財政計劃,通過發行公債,籌集資金,興辦鐵路、郵電、港口等官營企業以及其他民間企業來謀求台灣的財政獨立。為實現以上目標,事先開展了土地和林野調查、幣制改革以及建立金融體制和交通體系等「基礎工程」,以奠定殖民地經濟的基礎。

  1898年,總督府在台灣設置「臨時土地調查局」,公布《台灣地籍令》和《土地調查規劃》,對台灣的土地資源及其所有權進行了歷時6年的普查。1904年宣布取消一切大租權,由官方對大租權人發給補償金。1905年又公布《土地登記規則》,強迫農民進行土地所有權申報,凡不能證明所有權的土地概歸官有。土地調查的結果,田園面積從調查前的366987甲增至633065甲,賦課收入由86萬餘元增至298萬餘元,確立了一地一主的近代土地制度,為總督府的財政提供了重要的財源。1895年日本殖民當局頒布《林野取締規則》,規定「凡無地契及其他可資證明其所有權的山林原野,悉為官有」。據此,除土著居民居住的「番界」以外,大批林野被殖民當局所霸占。

  殖民當局通過設立銀行和改革幣制,將台灣金融體制也納入了日本的體系。1899年經殖民當局特許設立的台灣銀行成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最高金融機構,取得了代理金庫和發行紙幣的特權,並在台灣各地遍設分支機構,開展存放款、貼現和匯兌等金融業務。台灣銀行創立之初的大部分資金用於認購公債和向當局貸款。1900年發行的2210萬元公債,全部由台灣銀行認購。其後共再發行15次,由日本國庫和台灣銀行共同認購。1905年以後,產業和貿易金融業務才逐漸開展。1904年6月,台灣銀行發行金幣兌換券,後來取消了銀幣的流通,將台灣的幣制完全納入日本的體制。

  殖民當局還通過對台灣外貿關稅政策的調整,企圖截斷台灣與大陸的經濟聯繫。1899年,廢除清政府制訂的《協定關稅率》,另行頒布《改定關稅定率法》,提高15%稅率,以阻止與大陸的貿易往來。迫使台灣對外貿易由傳統的對大陸輸出為主,轉向對日本輸出為主,台灣遂成為日本專用資源的供應基地。

  為推行「殖產興業」的政策,總督府擬發行6000萬元公債,1899年經日本帝國議會修正,削減為3500萬元。1899年開始投資建設基隆、高雄的港口,1908年完成南北鐵路405公里。在發展官營事業的同時,又吸引日本財團投資台灣製糖業。1900年12月,在當局提供6%年息的保證下,三井會社出資100萬元成立台灣製糖株式會社,並於次年在台南橋仔頭建立台灣第一家現代化製糖廠。同時也一度鼓勵本地人設立小型糖廠和改良糖廍,但隨後即支持日資糖廠對小型糖廠和改良糖廍實行收購和兼併,使台灣糖業成為日本人的一統天下。總的說來,「殖產興業」政策主要有利於殖民當局的官營事業和日本財團的民營企業。

  為掠奪台灣的資源,殖民當局在台灣普遍實行商品專賣制度。1896年3月設立台灣製藥所,對鴉片實行專賣。1899年5月和8月,設立台灣鹽務所和台灣樟腦局,對食鹽和樟腦實行專賣。1901年6月正式在總督府內設立專賣局,下設8個專賣分局、11個辦事處,並附設有6個專賣品製造工廠、3個實驗工廠和1處度量衡所,共有員工2.7萬餘人。殖民當局通過對鴉片、樟腦、食鹽、酒類和菸草等商品實行專賣,低價購進,高價售出,攫取厚利。專賣收入始終成為總督府財政歲入首位,從1897年的14.5%增加到1905年41%。

  鴉片的專賣政策尤其反映了殖民當局對台灣民眾的掠奪和殘害。鴉片在日本國內是禁食的毒品,亦嚴禁在台灣的日本軍人和日本居民吸食,殖民當局規定凡提供鴉片及吸食器具給日本軍人和居民者均處以死刑,但卻允許甚至鼓勵台灣人吸食,規定凡經過台灣總督府指定的醫院醫生鑑定,而獲准領取鴉片吸食許可證的台灣人便可到台灣專賣局特設的專賣商店購買、吸食。專賣政策使台灣吸食鴉片的人數從1897年的5萬多人迅速增加到1901年的17萬人。總督府通過壟斷鴉片的製造,然後以比成本高3倍的價格銷售,攫取了高額利潤。1897年鴉片專賣收入153.98萬元,1902年增至300.84萬元,1906年又增至439.55萬元。

  除了經濟上的控制和掠奪外,日本殖民當局還推行、普及「國語」(日語)的同化政策,壓制中華民族文化在島內的傳播。1896年在台灣設立14處「國語」傳習所和「國語」學校,開始推行以日語為中心的「同化教育」。據1919年的調查,與普及日語相關的社會教育團體有887個,會員有44302人。

  學校教育方面則實行民族差別教育。將小學教育分為小學校、公學校和教育所三種,小學校師資、設備最好,專收日本學童;公學校師資、設備較差,專收台灣兒童;教育所由警察擔任教學,專收「番族」兒童。1902年,台灣總督府的教育支出中,小學校學生人均教育經費為67元,而公學校學生的人均教育經費僅36元。小學校按日本國內的統一教學大綱,對學生進行系統的教育;公學校則以普及日語為其主要教學內容,漢語課每周僅開2課時。中等教育最初完全為適應在台日人升學需求,開設有台北中學和台南中學。在台灣士紳的一再要求下,直至1915年才允准台灣人出資設立台中中學,收台灣人子弟入學。學校採行日本式管理,教學內容側重於台灣地方需要的實用性科目,以滿足殖民地建設對中、低級人力資源的需求。師範教育早期是國語學校附屬的師範部,分專收日本學生的甲科和專收台灣學生的乙科。1899年始設立獨立的師範學校,只限於培養初等教育的師資,中等以上學技師資均來自日本國內,或是日本國內大學畢業的台灣人方可擔任。對日本殖民當局在台灣推行的教育,日本人也直言不諱地說:「大體上,即以將作為中華民族的台灣人同化於日本為其根本方針。」

  日本雖然通過軍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種種高壓政策,在台灣建立起殖民統治,但台灣人民反抗殖民統治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息,從民眾自發的武裝起義到地方紳士領導的議會請願運動,從青年學生的抗日活動到以工農大眾為主體的民族解放運動,此起彼伏,連綿不斷,用鮮血和生命在近代中國人民反帝鬥爭史上寫下可歌可泣的篇章,充分表現了台灣人民時刻都與祖國的命運連在一起、渴望回歸祖國的愛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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