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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民族主義的萌發

2024-10-02 04:16:23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民族自省的變局意識

  19世紀後期,隨著列強各國的對華侵略日益加深,促使國人不無感到中國面臨數千年未遇之強敵、數千年未有之變局。早在1848年,徐繼畬在《瀛環志略》中已經朦朧地感到西力東漸已成大勢所趨,首先發出了「此古今之一大變局」呼聲。1861年,馮桂芬在《校邠廬抗議》中感受到「自五口通商,而天下之局大變」。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暴行,使他更是痛憤至深,「有天地開闢以來未有之奇憤,凡有心知血氣莫不衝冠發上指者,則今日之以廣運萬里地球中之第一大國而受制於小夷也」。他雖然因缺乏確切的世界地理知識而誤以為中國是「地球上第一大國」,但無疑表明這次戰爭給士人心靈上帶來的震撼是十分強烈的。他開始坦率地承認中國在許多方面都比西洋國家落後:「人無棄材不如夷,地無遺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實必符不如夷。四者道在反求,惟皇上振刷紀綱,一轉移間耳,此無待於夷者也。」雖然他承認西洋各國政治、文化有比中國優越之處,但並沒有由此得出應在這些方面向西人學習的結論,而是認為這些都「無恃於夷者」。要改變這些「不如夷」之處,則在於「道在反求」、「振刷紀綱」。

  1864年避居香港的王韜亦指出:「歐洲諸邦,幾於國有其人,商居其利。凡前史之所未載,亘古之所未通,無不款關而求互市。……合地球東西南朔九萬里之遙,胥聚於我一中國之中,此古今之創事,天地之變局,所謂不世出之機也。」他主張因勢利導,避害趨利,以西力東漸之變局為中國求強之機遇,「夫天下之為吾害者,何不可為吾利?毒蛇猛蠍,立能殺人,而醫師以之去大風,攻劇瘍。虞西人之為害,而遽作深閉固拒之計,是見噎而廢食也。故善為治者,不患西人之日橫,而特患中國之自域。天之聚數十西國於一中國,非欲弱中國,正欲強中國,以磨礪我中國英雄智奇之士。」

  19世紀70年代末,鄭觀應也強烈地感受到:「夫中國自開海禁,藩籬盡撤,尤屬古今之變局,宇宙之危機也。」主張摒棄華夏中心主義的觀念。他說:「若我中國,自謂居地球之中,余概目為夷狄,向來劃疆自守,不事遠圖。通商以來,各國恃其強富,聲勢相聯,外托修和,內存覬覦,故未列中國於公法,以示外之之意。而中國亦不屑自處為萬國之一列入公法,以示定於一尊,正所謂孤立無援,獨受其害,不可不幡然變計者也。」「夫地球圓體,既無東西,何有中邊。同居覆載之中,奚必強分夷夏。如中國能自視為萬國之一,則彼公法中必不能獨缺中國,而我中國之法,亦可行於萬國。所謂彼教之來,即引我教之往,風氣一開,沛然莫御。」中國亦「廣開海禁」,與各國「立約通商」,則「一變而為華夷聯屬之天下矣」。

  80年代隨著邊疆危機的嚴重和中法戰爭的爆發,士人的變局意識更為凸顯。1884年出使日本的黎庶昌說:「中西交涉為古今一大變端,所貴審度彼己,擇善而從,庶不至扞格增患。"1884年,曾經出使歐洲的郭嵩燾指出:「西洋入中國,誠為天地一大變。」不僅黎、郭這樣出國使臣有強烈的感受,國內的士人也普遍具有了變局意識。1886年,御史朱一新指出:「今日之時勢,從古未有之變局。"1888年,上海格致書院學生錢志澄嘗言:「自道光季年,中外通商,帆檣所至,無苑弗屆。創千古未有之變局,辟千古未有之奇境。"1890年,該書院學生孫廷璋稱自開闢通商口岸後,「此亦千古來一大遷變之奇局也」。另一學生俞贊也認為:「今日之勢,匪特前古歷朝所未有,實開闢來未有之局。合五大洲為一家,未可以尋常治天下之理治今日也。」也在這一年,湯震同樣感受到:「天將以全地球屬聖清,而特變一開闢以後不知幾十萬年未有之奇局。」上海格致書院另一位學生項藻馨於1891年也意識到中國與各國交往已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說:「當今之世,地球盡開,已成大小相維之局。我不交涉於人,人必交涉於我。雖欲閉關自守,而其勢有所不能。」「此亦風俗世界之一大變也。」

  據研究統計,從1844年至1898年,提出變局論的人不下80人。從發表變局言論的年代來看,19世紀40年代為3人,60年代至80年代初為28人,1884至1898年則為49人。其中有明確身份的68人(包括主持清朝國政的王公大臣3人,督撫大員8人,一般京官9人,中下層地方官13人,使領參隨人員4人),早期維新思想家在內一般士人24人,另有商人1名,無科名者6人。由此可見在士人中變局意識已經形成一股有影響的思潮。

  二 民族覺醒的主權觀念

  中國民族主義在近代出現的新成分構成中國近代民族主義特色的重要觀念即「主權」(Sovereignty)觀念,至少有王韜、薛福成、馬建忠、黃遵憲、鄭觀應等人都分別認識到了國家主權的重要性,並成為這方面的思想先驅。

  早期維新士人揭露列強攫奪中國主權的罪行,痛陳中國主權喪失的危害。他們對列強憑藉不平等條約所攫取的領事裁判權(即治外法權)給中國造成的危害尤為關注。王韜早在1864年上李鴻章書中就提出了「馭外之法,其大端有二:曰握利權,曰樹國威」的外交思想,並在光緒年間,創以「額外權利」一詞來指稱外國人侵及中國主權的特權,即後來所謂的「治外法權」。他指出:「夫額外權利不行於歐洲,而獨行於土耳其、日本與我中國」,來華的外國商人、傳教士和外交官員等,「茍或有事,我國悉無權治之」,因而呼籲收回列強在華的「額外權利」,「我之所宜與西國爭者,額外權利一款耳,蓋國家之權繫於是也,此後日仁人傑士之所宜用心也」,「故通商內地則不爭,而額外權利則必屢爭而不一爭,此所謂爭其所當爭也,公也,直也。」這表明他已經有了較明確的主權觀念。

  薛福成同樣意識到中國主權受損所帶來的嚴重後果。他指出:中國與各國訂立的不平等條約中,「立約之初視若尋常而貽患於無窮者」,系片面最惠國待遇和領事裁判權,「一則曰一國獲利,各國均治也」,「一則曰洋人居中國,不歸中國官管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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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遵憲則在近代中國第一次明確使用了「治外法權」的概念。他在1887年編著完成的《日本國志》中指出:「泰西諸國,互相往來。凡此國商民寓彼國者,悉歸彼國地方官管轄。其領事官不過約束之、照料之而已。唯在亞細亞,理事得以己國法審斷己民,西人謂之治外法權。謂所治之地之外而有行法之權也。」治外法權給中國帶來極大危害,「至於今,而橫恣之狀,有不忍言者」,「不公不平之事,積日愈多,則吾民之怨憤日深」,「雖由教士之橫,煙毒之深,亦未始非治外法權有以招之也。」主張通過採用西國法律、修訂中國法律的途徑來逐步收回治外法權。他指出:「今日之勢,不能強彼以就我,先當移我以就彼。舉各國通行之律,譯采其書,別設一詞訟交涉之條。凡彼以是施,我以是報,我采彼法以治吾民,彼雖橫恣,何容置喙?而行之一二年,彼必囂然以為不便,然後與之共商,略仿理藩院蒙古各盟案件,以圈禁罰贖代徙流笞杖,定一公例,彼此照辦,或庶幾有成乎!若待吾國勢既強,則仿泰西通行之例,援南京初立之約,悉使商民歸地方官管轄,又不待言矣。」

  自《南京條約》規定關稅協定以後,中國的關稅主權逐漸喪失,外國商品大量湧入。早期維新士人十分關注關稅自主的問題。

  馬建忠於1879年指出:列強發動侵華戰爭,「借勢憑陵」,強迫中國訂立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攫取領事裁判權和協定關稅權,致使「領事優於公使,稅則輕於各國」。而中國關稅主權喪失的危害尤大。進口洋貨所交海關和子口兩稅相加不過7.5%,而歐洲各國以英法兩國關稅最低,但仍然遠遠高於中國。「則當時英法與中國立約,豈非欺我不知,以與我爭利,且又續許各口運行土貨,止納半稅,並無旗號、口岸各捐名目,是利源盡為所奪矣,數十年吸中國之膏血,官商貧富無不仰屋而嗟。」中國須收回關稅自主權,「蓋通商足見邦交之誼,加稅乃我固有之權」,強調「振刷精神,力圖補救,將從前稅則痛加改訂」,減輕土貨出口稅,增加洋貨進口稅,「華商為我國之民,故輕其稅賦,洋商奪我國之利,故重其科征」,「每屆各國修約之期,必加其稅,不出十年,中國稅則不亞歐洲各國,商民可富,餉源可充,中國轉虧為盈,轉弱為強之基,實在於此」。

  王韜也提出了關稅自主的思想。他說:「蓋加稅一款,乃我國家自主之權,或加或減,在我而已,英使固不得強與我爭也。」薛福成則指出:「西洋諸國,往往重稅外來之貨,而減免本國貨稅,以暢其銷路。」中國關稅與各國相比,稅額太低,「有輕之四五倍、七八倍者」,而西洋各國關稅則高達20%,甚至100%,平均也達40%。主張中國提高關稅,「均以值百取二十為斷」,以挽回利權。

  出使美國的崔國因對關稅主權與對外貿易的關係有十分真切的了解。他目睹美國的富強,反觀中國的貧弱,不由發出感嘆:「稅則為內政,自主之國應自主之,非他國所能干預也」,「地球之上,凡強大之國,皆以商務脧削小國,如中國之所謂盤剝,故富者愈富,而貧者愈貧,尚幸有稅則以調劑之。如稅則之權不自操,則茫無把握矣。可畏哉!」

  出身于洋行買辦的鄭觀應對中國的海關主權喪失的危害,感受尤為深切。1894年,他指出:「中國所征各國商貨關稅甚輕,各國所征中國貨稅務皆從重。」提出實現關稅自主及獨立的關稅壁壘政策:「其定稅之權操諸本國。雖至大之國不能制小國之重輕,雖至小之國不致受大國之撓阻。蓋通行之公法使然也。其或某國重收本國某貨之稅,則本國亦重收某國之稅相抵制,某國輕收本國某貨之稅,則本國亦輕收某國某貨之稅以相酬報。此為兩國互立之法也。即此而推,因時制變之機在是矣。」主張中國從外國人手中收回海關管理權,使海關總稅務司及各口海關稅務司「皆漸易華人,照章辦理,庶千萬巨款,權自我操」。

  早期維新士人的近代國家主權觀念的萌發,得益於他們在放眼世界、汲取西學的過程中逐漸有了新的國際知識;總理衙門組織翻譯的《萬國公法》對於國人主權觀念的萌發起了重要作用。《萬國公法》原名「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可直譯為「國際法原理」。作者系美國著名法學家惠頓。1863年,清政府因教案與法國交涉,請求美國公使蒲安臣推薦一部權威的國際法著作,蒲安臣即推薦惠頓的這部著作,並安排美國傳教士丁韙良與文祥等4位總理衙門大臣商議翻譯,經半年時間譯述定稿;次年,經總理衙門批准,由北京崇實印書館印行300部,頒發各省督撫備用。自《萬國公法》刊行後,國人開始關注和採行西方的公法觀念。

  薛福成於1875年指出:「西人風氣,最重條約,至於事關軍國,尤當以《萬國公法》一書為憑。如有阻撓公事,違例干請者,地方官不妨據約駁斥。」他針對地方官員因不諳外交、不明條約,與洋人交涉則「茫然不知所措,剛柔兩失其宜」,建議將《萬國公法》及《通商條約》刊布各地方州縣,「將來流傳漸廣,庶有志之士與辦事之官幕書吏,鹹得隨時披覽,一臨事變,可以觸類旁通,援引不窮矣」。1878年,馬建忠在《巴黎復友人書》中介紹了公法的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他指出西方的近代外交上的「均勢之說創於范斯法尼之會」,強調中外交涉時「或援文起例,或考古證今,或假公法以求全」,利用公法來維護國家的主權;同時又要認識到公法對待弱國的不公正性,強國往往「藉口於公法以曲徇其私」。

  早期維新士人認識到,列強推行強權外交,以強凌弱,以大欺小,雖有《萬國公法》,並不能制約列強的侵略行為。1892年薛福成痛切地指出:列強各國蔑視公法,侵凌中國,欺侮華人。「西人輒謂中國為公法外之國,公法內應享之權利,闕然無與。如各國商埠,獨不許中國設領事官;而彼之領事在中國者,統轄商民,權與守土官埒。洋人殺害華民,無一按律治罪者。近者美國驅禁華民,幾不齒中國於友邦。此皆與公法大相剌謬者也。公法外所受之害,中國無不受之。蓋西人明知我不能舉公法以與之爭,即欲與爭,諸國皆漠視之,不肯發一公論也;則其悍然冒不韙以陵我者,雖違理傷誼,有所不恤矣。」鄭觀應亦指明:「公法者,彼此自視其國為萬國之一,可相維繫而不能相統屬者也」,所以「各國之權利」,「皆其所自有,他人不得侵奪」。然而,各國對外關係中是否遵循《萬國公法》,取決於國家的強弱,強國往往違反公法以強凌弱,弱國則難以依恃公法維護本國的利益。「公法一書久共遵守,乃仍有不可盡守者。蓋國之強弱相等,則借公法相維持,若太強太弱,公法未必能行也。」「由是觀之,公法仍憑虛理,強者可執其法以繩人,弱者必不免隱忍受屈也。是故有國者,惟有發憤自強,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積弱不振,雖有百公法何補哉?」格致書院學生王佐才也一針見血地指出:《萬國公法》不過是大國、強國藉以侵凌小國、弱國的工具。「我觀泰西今日之局,小國援公法,未必能卻強鄰,大國借公法,轉足以挾制小國,則所謂萬國公法者,不過為大侵小、強凌弱藉手之資而已。豈真有公是公非之議論哉?」

  早期維新士人由此清楚地認識到國家的主權與國家的強弱密切相關,一國只有國力強盛才能最終維護本國主權。馬建忠指出:「故一國之權利所在,即與國之強弱攸關。」薛福成鑑於日本吞併琉球,「漸且南侵台灣,北攻朝鮮,浸尋達於內地」,終將為中國之患,也強烈地意識到要維護國家主權,唯有力求自強。「自強之權在中國,即所以懾伏日本之權,亦在中國。彼可購而得者,我亦可學而至。而況中國之才力物力,十倍於日本者哉。琉球蕞爾國,存亡絕續,原不足為中國輕重,然日本相侵之志,危矣迫矣,儳焉不可終日矣。中國於自強之術,不宜僅托空言,不可阻於浮議。誠能一日奮然有為,而決之以果,課之以實,固旋至而立有效者也。」正是從這一認知出發,他們強烈地意識到,要改變中國被侵略、被欺凌的弱勢地位,便只有加快謀求國家強盛的進程。

  三 民族自尊的文化認同

  早期維新士人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認同首先表現為宣傳「西學中源說」。自清初以來士大夫中就流行西方歷算學源出中國的說法。道光以後,此說法曾經風靡一時。早期維新士人將仿效西方富強之術稱為「禮失而求諸野」,藉此證明學習西學、效法西方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馮桂芬在《校邠廬抗議》中認為:「中華扶輿靈秀,磅礴而鬱積,巢、燧、羲、軒數神聖,前民利用所創始,諸夷晚出,何嘗不竊我緒餘。」王韜主張中國變法「盡用泰西之法而駕乎其上」,「以歐洲諸大國為富強之綱領、製作之樞紐。舍此,無以師其長而成一變之道。」同時也指出:「中國,天下之宗邦也,不獨為文字之始祖,即禮樂制度、天算器藝,無不由中國而流傳及外。」所以「中國為西土文教之先聲」。

  進入90年代以後,談論西學中源的維新士人越來越多。1890年,薛福成在《出使日記》中同樣認為中華之上古文明較之今日之西方文明「尤為神奇」,而西方的近代文明不過是「取法於中華」,「昔者宇宙尚無製作,中國聖人仰觀俯察,而西人漸效之;今者西人因中國聖人之製作,而踵事增華,中國又何嘗不可因之」。鄭觀應在《盛世危言》中也極力論證西方之算學、地理、測量、機器、格物、化學、重學、光學、氣學、電學等等皆源於中國古代典籍,為中國「所固有者,而西人特踵而行之」。所以「誰謂中人巧思獨遜西人哉?以中國本有之學還之於中國,是猶取之外廄,納之內廄,尚鰓鰓焉謂西人之學中國所未有,乃必歸美於西人,西人能讀中國書者不將揶揄之乎?」湯震也認為「大抵西人政教,大半本之周官」。

  陳熾更是極力宣傳西學中源說的典型代表人物。他在《〈盛世危言〉序》中說:

  輪舟以行水也,鐵路以行陸也,電報以速郵傳,火器以抗威稜,而後風發霧萃,七萬里如戶庭在。中國乃閉關絕市而不能,習故安常而不可。是故礦產、化學,草人之職也;機輪、製造,考工之書也;幾何、天算,太史之官也;方藥、刀圭,靈台之掌也。倚商立國,《洪範》八政之遺也;借民為兵,《管子》連鄉之制也。議員得庶人在官之意,而民隱悉聞;書院有書升論秀之風,而人才輩出。罪人罰鍰,實始《呂刑》;公法睦鄰,猶秉《周禮》。氣球炮壘,即輸攻墨守之成規:和約使臣,乃歷聘會盟之已事。用人則鄉舉而里選,理財則為疾而用舒,巡捕皆驚夜之雞人,水師亦橫江之練甲。宮室宏侈,如瞻夏屋之遺;塗徑平夷,克舉虞人之職。所微異者,銀行以興商務,賦稅不取農民,斯由列國屬土之多,道里相距之遠,因時而制變者也,無足異也。

  在他看來,不僅西藝、西學源於古代中國,連西方國家恃以富強的通商、兵制、議院、法律、教育、外交、財政等等「西政」都可以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找到源於中國的根據,西學不源於中國的僅有銀行、稅制兩項。

  黃遵憲還進一步認為「西教」即西方的宗教信仰和價值觀念也源於先秦的墨家學說:

  竊意墨子之說,必有以鼓動天下之人使之尊信者。今觀於泰西之教,而乃知之矣。余考泰西之學,其源蓋出於墨子。其謂人人有自主權利,則墨子之尚同也;其謂愛汝鄰如己,則墨子之兼愛也;其謂獨尊上帝,保汝靈魂,則墨子之尊天明鬼也。

  早期維新士人宣傳的西學中源說雖然還存在華夏中心主義的痕跡,但其主旨是批駁守舊派所謂學習西學是「用夷變夏」的責難,為迎納西方文化尋找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理由。西學既然來源於中國的古代文化,則學習西學不但不是「用夷變夏」,而恰恰是弘揚中國古代文化。陳熾在《庸書》中甚至將西學藉助洋人的堅船炮利「長驅以入中國」,稱之為「天禍中國歟?實福中國也;天厭中國歟?實愛中國也。」認為只有大膽接受西學才能順天意、合人情,若「我而終拒之,是逆天也」,所以「知彼物之本屬乎我,則無庸顯立異同;知西法之本出乎中,則無俟概行拒絕」,中國「受之則富,否則貧;得之則強,否則弱者」。早期維新士人鼓吹西學中源說,並非因昧於外情,相反,他們大多對西方的歷史和現狀有相當了解;這實際上反映出他們在學習西學、仿效西法的過程中,希望通過尊崇本民族文化來體現民族自尊和民族自信的心態。不過,在中國的傳統思想文化資源中,「三代之治」為最高的社會政治理想,西洋之技藝、政教既然被視為「三代之緒餘」,既然效法西方是「禮失而求諸野」,這就意味著西方文化體現了中國最高的社會政治理想,其間實則隱含了西方文化優越的觀念,這正是從19世紀的「西學中源說」轉向到20世紀「中國文化西源說」的一條內在理路。

  早期維新士人對傳統文化的認同還表現為雖然承認西藝、西政有優越於中國之處,但始終堅持中國之「教」,即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傳統文化價值體系優越於西方。

  直到甲午戰爭前為止,早期維新士人大多堅持中國之「教」優越於西洋之「教」的認知。鄭觀應在《盛世危言·道器》中對「列聖相傳之大道,而孔子述之以教天下萬世者」的道統堅信不疑,認為「西人不知大道,囿於一偏」,甚至堅信數百年後,西方「分歧之教必寖衰,而折入於孔孟之正趨」。1900年《盛世危言》再版,在增寫的附言中,主張仿效西政,但仍然堅持「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道,為萬世不易之大經」,強調「我師彼法,必須守經固本;彼師我道,亦知王者法天」。

  視綱常名教為中國傳統文化價值體系的核心是早期維新士人較普遍的認知。在他們看來,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是儒學,而儒學的核心則是綱常名教,堅持綱常名教則意味著堅持中國的傳統文化。他們大多採取文化可分的取向,主張在保存中國傳統文化價值體系的基礎上採納西藝、西政。而來華的西人則一再強調文化不可分,宣揚採納西藝、西政,就必須同時信奉西教,所謂「天道本也,格致末也,貴國舍本求末,國之欲富強,得乎?」作為對西人宣揚文化不可分的回應,早期維新士人自然堅持中國之「教」優於西洋之「教」,這一方面反映了他們的維新思想不成熟的保守傾向,另一方面也可以說是在面對西教對華滲透的嚴重情勢下所表現出來的一種文化民族主義的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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