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從黔江教案到成都教案
2024-10-02 04:15:39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從天津教案之後到1895年的成都教案,25年間全國各地具有一定規模的教案共180餘起,主要集中在四川、福建等省和長江流域地區。較為重大的教案略舉如下:
(一)黔江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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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縣位於四川東部偏僻山區。1863年,天主教傳入黔江,僅有教徒而無教士和教堂。1873年,法國駐重慶主教先後派華籍教士張紫蘭潛入黔江,私買民房,又招法國教士余克林、華籍教士戴明卿到黔江建堂傳教,強勸民眾入教。9月初,該縣局紳楊萬象、李淵樹散布假造的《大法國使臣告示》,聲稱法國將先行傳教,然後取清朝而代之,以激起民眾對法國教會的仇恨;又假借湖北咸豐縣團練公局的名義,發布告示稱:「現在調齊團勇,不日提兵入疆。只將教匪殄滅,黔邑絲毫不傷。」鳴鑼集眾,驅逐教士。9月5日凌晨,縣民百餘人聚集余克林寓所,將余克林、戴明卿扭至城外河邊毆斃。張紫蘭躲入縣署得免。知縣桂衢亭率人前往彈壓,拿獲陳宗發、謝家俸等6人。教案發生後,法國駐華公使熱福理照會總理衙門,稱教案「系該縣知縣桂衢亭主謀,並有局紳在內,同謀戕殺」,企圖「委咎於地方官,為將來要挾地步」。清廷令川東道審結此案。法國天主教川東主教範若瑟為了迫使清廷派大員前往查辦,故意不讓原告張紫蘭出面對質,拖延20個月無法結案。1875年6月,清政府派員與法國公使代表議定結案:縣令桂衢亭革職,局紳楊萬象、李淵樹充軍,陳宗發(已死)、謝家俸被處死,蔡從僖、鄭雙荃照例定罪,賠葬費銀1500兩,原縣令交贖罪銀38500兩給教會。
(二)延平教案
福建延平教案是由當地民眾阻止英、美教會建立教堂所引起。1873年,受英國教士派遣的教民魏代沐以他人名義在延平府南平縣購房改建教堂,紳民以有礙道路前往阻止,搬走木料。傳教士認為地方官未能保護教民修建教堂的權益而十分不滿。英國駐福州領事不僅一再要求閩浙總督飭令府縣查辦,還通過英國公使威妥瑪向總理衙門多番交涉,竭力擴大事端,要求懲處地方官紳,糾纏不已,直至1880年始議定:紳民將鐵象坊的房屋一起,或租或借給教民,期限10年。雙方訂立合同:教民原購房屋作價360千文,磚瓦和木料等作價洋銀300元,交領事轉給。
與此同時,美國傳教士也在延平建堂傳教。1875年,城內流傳洋人修建洋樓,將破壞當地風水,於是聚眾將美以美會在城內的教堂搗毀。為了避免引發民教衝突,修復後的教堂對外則稱為「書店」。1879年12月14日美國傳教士薛承恩在「書店」內誦經禮拜,出門時遭到當地民眾圍攻而受傷,後被地方官派兵營救,並僱船護送至福州。薛承恩稱這次教案系有人貼告白「攻打洋人及番奴」,乃有意策劃。美國駐華公使西華要求清政府懲凶並賠償。而福建地方官則堅持稱薛承恩首先「高聲詈罵,施放洋槍」,擊傷路人陳貴右臂,造起人群擁擠,薛被擠跌倒而受傷。結果交涉兩年之久,最終懸而未決。
(三)皖南教案
1876年夏,皖南廣德州建平縣發生教案,很快波及皖南全境,被稱為「皖南教案」或「建平教案」。
自太平軍起義後,大量客民湧入皖南,土客之間或不同地區的客民之間為爭奪土地矛盾尖銳;教民更是依仗教會勢力爭奪土地,教會也乘機大量吸收教徒,不僅出現人稀土曠而教堂獨多的現象,而且土客矛盾與民教衝突常常糾纏在一起。
此時從南京傳來「紙人剪辮」的謠言,凡被剪者命將不保。從事剪辮活動的主要是秘密會黨,一旦被官府抓獲,往往自稱為教民,以使官府不敢深究,於是流傳「白蓮教黨類混入天主教」之說。被剪者又大多是教外之人,因而加深了民眾對天主教的恐懼和仇恨。1876年夏,建平發生多起剪辮之事。7月,教民白會清因阻止他人追拿剪辮之人而被扭送至縣署,華籍教士黃之紳強行將白索回。民眾更加懷疑剪辮與教堂有關。客民阮光福之辮被剪,與安定山等人在田間議論,謂剪辮系教堂所為,適被路過之華籍教士楊琴錫聽見,即同黃之紳率人將阮、安二人綁架至教堂,引起民眾憤怒。7月13日,民眾數百人沖入教堂,殺死黃、楊二人,遍尋阮光福、安定山二人不得(已被黃之紳等殺害滅跡),怒而焚毀教堂。7月24日,監生胡秀山等聚眾拆毀寧國府總教堂。
教案發生後,法國教士金緘三、法國駐上海領事和駐華公使分別向兩江總督沈葆楨、上海道台和總理衙門提出交涉,要求懲辦地方官紳、追查兇手和賠償全部損失。沈葆楨認為此案關鍵是查出阮光福、安定山二人下落。教會則矢口否認有此二人,指控董事何渚主使攻打教堂。沈葆楨經仔細調查審訊,找到了各方證人證據,認定黃之紳、楊琴錫作惡多端,咎由自取。何渚主使打教堂查無證據。發布安民告示,勸諭莫信謠言,剪辮與教會無關。1877年2月審結此案:監生胡秀山,村民陳士柯、李才華(在逃)參與打教搶劫,按土匪罪正法。教民白會清原系白蓮教徒,行剪辮邪術,照「妖匪」例正法;教民陳麼哥參與害死阮光福、安定山,村民王立周、何大田參與打教堂,均按律杖流。所有被毀各處,除系教堂強占民居者勒令還給原主外,其餘確定教士所契買起造者,按損毀輕重酌量撫恤(後共撫恤銀33536兩)。
(四)江北廳等教案
重慶北面的江北廳在天主教川東主教範若瑟直接指使下,教會勢力發展迅速,嚴重侵犯了當地士紳、團首及民眾的利益。團首陳子香、聶欽齋等於1876年4月集合鄉民數千人將城內教堂、醫館及教民100餘家搗毀;繼又分赴各鄉打教,至7月,遍及永興、隆盛等20餘場,參與打教者數萬人,共搗毀醫館8所,抄掠教民300餘戶,殺死教民26人,3000名教民逃亡重慶。
打教之風很快波及川東各屬。涪州民團張在初等人聚眾打教,自6月起,兩個月內劫毀各鄉場教堂及教民房屋100餘家,殺死教民10餘人。12月,涪州再次發生劫毀教堂、拆燒教民房屋的鬥爭,教民被劫毀100餘家,打死教民3人。與江北廳毗連的鄰水縣也發生團民與教民的激烈衝突。1876年8月27日夜,教民王同興糾集數百人闖入團民馮大泮家搶劫,殺死3人。團民聚集數千人,將全縣城鄉5處教堂及教民房屋100餘間拆毀。這次打教風潮還波及南川、豐都、長壽、酉陽、彭水、榮昌、璧山、秀山、營山、內江等10餘州縣。
江北廳等教案發生後,法國公使羅淑亞照會總理衙門,要求嚴飭川省「妥為彈壓」。新任法國公使白羅尼於1876年10月兩次照會總理衙門,要求「將首倡作亂之人,嚴行按法懲治」,「若不認真根究,誠恐別滋重案」,並附送教士、教民提供的控狀清單、被害人及被告人名單等。1877年1月,白羅尼又致函總理衙門,送交了涪州教民的呈詞及教民受害清冊。2月7日總理衙門據以上奏,清廷諭令新任四川總督丁寶楨赴川「迅速辦理,以弭釁端而靖地方」。
丁寶楨蒞任後經訪查,派員先結鄰水等縣教案,賠償撫恤銀鄰水縣23000兩,營山縣2800兩、內江4000兩。江北廳教案因范若瑟百般要挾,遲遲不能議結。總理衙門與法國公使交涉,轉請羅馬教皇將范撤回。1878年8月初,川東道、重慶府等與繼任的法國主教白德理會商,議定江北廳一案賠償撫恤銀29000兩,開釋所有被捕之團民、教民。涪州一案,則賠銀1萬兩。此案延續兩年,至此遂告議結。
(五)濟南教案
1881年,美國長老會教士莫約翰、洪氏提反在濟南城內購房建立教堂,引起民教衝突以及中美長達數年之久的交涉。是年,莫約翰等借教民劉玉亭之名,以銀3100兩購買焦同興的房產興建教堂。此處位於濟南城內繁華的西大街,鄰近濼源書院。消息傳出,引起了紳民的反對。7月13日,濼源書院的先生率領市民前去阻止興建,並將教民劉玉亭扭送至府署刑責收監,官府亦將此房查封。事後雙方各執一詞。據莫約翰報告美國公使安吉立稱,來者毆打一工匠頭目,搗毀凡是能搬動的東西,搶走現金及有價值的文件。當天,他前往知府衙門請求釋放劉玉亭,未果;次日又到山東巡撫周恆祺處訴求,周提出可退還房價及賠償損失,同意協助其在別處另覓房屋。但據總理衙門稱,「興工時紳民前往攔阻,全在院內,地方官亦立時親詣彈壓,房內本無物件,教士亦未言及失少錢文及重要文件,並無允照所值交還之事」。幾天後,濟南街頭流傳反教揭帖,莫約翰請求道台潘元音保護,潘設法防範,未發生打教鬥爭。此後,官府與莫約翰協商,同意於別處另覓房互換,所損物件估價賠償,但堅決不同意在西大街建教堂,並提出四條不同意的理由:百姓不同意,地點與書院毗鄰,破壞地方風水及占用官地。莫約翰則堅持要在西大街購屋,拒絕官府指定的地點。
1881年8月,美國公使安吉立就此案與總理衙門交涉,要求行文山東巡撫,嚴懲為首的滋事者,滿足莫約翰的要求,開釋教民劉玉亭等。總理衙門未置可否。安吉立在回復莫約翰等的信中也承認:因天津條約只規定外國人可在口岸及其附近租地蓋房,所以教士被允許在內地取得產業「與其說是根據權利,倒不如說是由於容忍」;「嚴格地說,我們並沒有要求將濟南府任何地方作為我們自己場所的條約權利」,也沒有要求釋放劉玉亭的權利。但他又表示支持莫的要求。山東地方官雖然對莫約翰的無理要求採取了抵制態度,但沒有依據條約的有關規定予以駁回。1882年5月,美國代理公使何天爵向總理衙門提出結案的四項要求:交還教士原購房產,毀損物件估價賠償,嚴懲為首的滋事者,出告示保護美國人。總理衙門仍堅持按山東地方官的原議結案。濟南城內也不時出現嚴重警告將屋買給洋人的揭帖。1883年12月,繼任美國公使楊約翰又派何天爵到濟南與山東巡撫陳士傑面商,陳士傑對之「格外優待」,以示「和睦之心」。翌年初彼此妥協,達成結案協議:退還莫約翰原房價,賠償損失,另在他處重買房產。
(六)第二次重慶教案
1886年重慶再次發生的教案是中法戰爭後規模最大的一起教案,也是重慶地區自1863年發生第一次教案以來,23年後再度發生的一次影響較大的教案。
1885年,英美傳教士來到重慶,在重慶的鵝項嶺、亮風埡、叢樹碑三處咽喉要衝之處購地建堂。1886年6月,重慶紳民紛紛上書,請求官府嚴禁教會在這三地修建教堂,並表示願集款贖回三處地基。知縣派人與傳教士交涉未得結果。正在重慶應試的各縣童生發出啟事,號召「定於六月初一(公曆7月2日)同至鵝項嶺打壞洋房」。7月1日凌晨,數百武童及民眾突然將這三處傳教士所建房屋拆毀,繼將城內教堂、醫館三處拆毀。官府一面將教士接入縣衙內躲避,一面派兵彈壓。當天,打教民眾與教民羅元義發生衝突,羅雇用打手打死民眾11人,傷22人,羅一方也有8人受傷。羅元義行兇後藏入距渝城百餘里的白果樹教堂。7月25日,團首石開陽、石匯父子及王明堂「糾集五十餘團,約三千人」包圍白果樹教堂,殺死前來彈壓的營勇楊什長,放火焚毀教堂。此後數日內,民團掀起了更大範圍的打教鬥爭,附近州縣相繼發生打教事件,甚至波及湖北、雲南、貴州部分州縣。在鬥爭中還出現了假託川東道名義發布的告示:「出示曉諭百姓,斬草務宜除根,城內挨門打毀,各縣照樣施行。」
清廷聞訊後即令護理四川總督游智開調兵彈壓,緝拿要犯,派新任四川總督劉秉璋速赴四川督飭妥辦。英國公使及法國代理公使向總理衙門交涉。法國公使多次要求從輕懲處羅元義。劉秉璋、游智開則仍堅持嚴懲:羅元義處死,所雇兇手3名絞監候、2名枷杖;為首打教的石開陽、石匯處死,另一名杖徒。
是年9月末至12月底,川省所派委員及川東地方官與英駐渝代表、法國主教分別議定:賠償英教會銀18570兩、美教會銀23000兩、法教會銀22萬兩,合計銀261570兩;贖回地基銀英教會180兩,美教會2500兩。
(七)宜昌教案
1891年是教案發生較多的一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較大規模的共有20餘起,宜昌教案即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起。反教風潮首先從安徽蕪湖興起,然後迅速蔓延至長江流域。是年,長江流域開始流傳教堂拐騙幼童、剜眼製藥的謠言。自天津教案後這類謠傳雖已不太盛行,但這次卻重新喚起了民眾的仇教情緒。1891年9月2日,一幼孩被人拐走送入法國教會聖母堂,被家長發現,本已與修女談妥領回,不料聖母堂外圍觀民眾擁入堂內,發生騷動。聖母堂、聖公會及附近的天主堂先後起火,延燒至英教士、僑民數家住宅,同時發生哄搶,正在修建的英領事館亦受毀損。7名修女及1名教士被打傷。事發後,宜昌地方官即派兵彈壓,護衛外國機構及住所,將外國人轉移至長江船上,受傷修女、教士得到妥善護理。湖廣總督張之洞嚴飭查辦。宜昌地方官稟稱聖公會一蘇姓教士「出彈傷人」,引起眾怒才發生騷亂,起火系「西人即自縱火」。後經張之洞嚴飭複查,所謂教士「自縱火」及「剜目割腎」之說均無確證。
9月10日,英、法、美、德、意、比、俄、日、西班牙九國公使聯銜照會總理衙門,要求迅速查辦。因教案涉及英、法、美等國,張之洞主張交涉以法國為主。總理衙門電示:「既經鬧事,不外拿犯、賠償兩端,望飭速辦為要。」張之洞認為參與打教者主要為「本地愚民」和「外來游匪」,嚴令限期拿獲。宜昌府縣官員在各地先後逮捕12人,分別處以軍、流、杖各刑。
在賠款的交涉上,僅英駐漢口領事就報出教堂損失多達銀13萬兩,並派出軍艦配合威逼,因江水太淺,便改裝兵艦一艘駛向宜昌。在張之洞的要求下,9月20日清政府派南洋艦隊軍艦兩艘上駛漢口(其中一艘因水淺返回)以防不測。清政府主要與英法兩國進行交涉。英領事提出湖南全省通商,被張之洞拒絕。至1892年1月,議定賠償法國銀10萬兩;英國銀66861兩,另加銀洋910元;美國銀8000兩。
(八)古田教案
1895年發生在福建古田的教案是秘密會社的反教鬥爭。組織反教鬥爭的齋會(又稱「齋教」或「菜會」)系白蓮教的一個支派,供奉普陀佛,在當地人多勢眾,與基督教民素有積怨。齋會抗捐抗稅,殺富濟貧,官府對之也懼怕三分。1894年12月,古田知縣捉拿了4名齋會成員,齋會百餘人齊赴縣衙要求放人,經保甲頭目與士紳居間調停,知縣當眾懲罰了捉人的衙役,4名齋會成員「則被披紅掛彩地用轎子送回家」。1895年3月,齋會聚眾準備攻打縣城,圍城4天才告結束。教案發生的前幾天,齋會又準備以「官退民反」的名義攻打縣城,殺死知縣,搶劫縣衙和城中富戶。古田知縣偵知後請求閩浙總督派兵彈壓。為了應對官府的彈壓,齋會首領劉泳(又名劉祥興)聚集頭目商議舉事,議有三種方案:攻打古田縣城、攻打安樟村富戶或攻打華山外國教士。其目的都是為了搶奪財物以充軍需。據《古田縣誌》記載,因華山為洋人的聚集避暑之所,遂「涎其厚藏」,決定攻打華山教士。據英國領事的說法,選擇攻擊華山是由齋會頭目拈鬮決定的,而且出發後,一部分齋會成員知悉要去殺人,因害怕而中途溜走了。在福州的傳教士施美志則認為齋會之所以攻殺華山教士,是因為他們將總督派兵前來彈壓「歸咎于洋人的影響,所以才下決心要殲滅洋人」,並認為齋會「憎恨洋人是因為他們是洋人,而不是因為他們是傳教士」。
8月1日早晨,劉泳率百餘人突襲華山英國教士寓所,殺死英國教士史犖伯夫婦、女傳教士及保姆共7人(其中2人重傷後死亡),燒死4人,傷6人,另有1名美國婦女受微傷。房屋10餘間被焚毀,財物被劫掠一空。
案發後,福州將軍慶裕、閩浙總督邊寶泉立即遣官查辦,派兵彈壓;清廷將古田知縣革職,嚴令緝拿兇犯。8月中旬,英、美公使派出調查團前往古田「觀審」。先後被捕的齋會會眾有100多人,英國領事仍嫌兇犯過少,「開列匪名至二百餘人之多,顯系教民挾嫌開送」。經審訊後將劉泳等26人就地正法,17人判軍、流刑,37人監禁,12人處罰。這次教案中外國人共死11人,清政府竟然以26人來抵命,遠遠超過了天津教案的「重刑結案」。這次教案沒有提出賠償問題。
(九)成都教案
在1895年全國發生40餘起教案中,規模和影響最大的是成都教案。是年端午節(5月28),出遊的數百民眾與四聖祠英國醫館的洋人發生衝突,於當天傍晚及次日凌晨,聚眾搗毀四聖祠教堂、醫館和教士住宅,引發全城反教鬥爭。29日晚,城內出現揭帖「約初十日打洋房,趕洋人。大眾議和,各鋪執棒一根,若而不來者,是洋人的舅子。」風波迅速蔓延川西、川南和川北各府、廳、州、縣,成都及各府、廳、州、縣的教堂、醫館被毀共50處。教案的起因,據署華陽縣知縣黃道榮稟稱,成都近年民間時有遺失幼孩之事,百姓疑被洋人誘匿戕害。是日城內東校場舉行「拋李子」遊戲,醫館洋人前往觀看,與小孩擁擠,發生口角,強行將兩小孩拉入堂內。民眾追至堂門外要求釋放小孩,洋人放槍恐嚇,憤怒的民眾擁入教堂搜尋,從地板下發現一鐵箱,內藏一男孩,微有氣息。「百姓咸謂系洋人藏害幼孩之據」,民眾「登時將堂打毀,翻倒洋油,失火燒毀房屋。前被拉去二孩,人勢繁雜,未見下落。」鐵箱內男孩送至縣署訊問,系被教士灌藥致啞。但成都知府與教士對質時,教士卻矢口否認,也不承認有拉走兩小孩之事。
教案發生後,傳教士指責地方官護教不力。成都的傳教士在5月30日給英國駐重慶領事的報告中稱,事發前一個月,針對教士殘害幼孩的謠言已經流傳,他們要求官府出示曉諭,但「始終未能取得一道告示」,事發後「官員們公然縱容昨天的破壞活動,對暴民的為所欲為所施加的唯一限制是不讓他們放火焚燒房屋」。傳教士的說法實際上是言過其實。在同一報告中他們也承認,教案發生的第二天上午,巡勇官弁率26個士兵前來保護他們;當天晚上,所有的教士及其家屬「都安然地呆在華陽縣衙門裡」。如果官府真是允許「暴民」為所欲為,這些教士的遭遇絕不會如此。劉秉璋則奏報稱,案發時即派官兵前往教堂救護,出示禁諭。新任川督鹿傳霖查詢後也認為「實因變起倉猝,人情洶洶」,劉秉璋「恐激成民變,未敢多派兵勇查拿御禁」。儘管劉秉璋在教案發生後採取了一定的措施,並在上年11月因濫行保舉已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但美、英、法三國公使還是不斷向清政府施壓,提出劉秉璋為釀禍之首,應革職永不敘用,定以流徒之罪,並將定罪緣由宣示中外。他們之所以一再要求嚴懲劉秉璋,就是為了藉此震懾地方官吏和反教民眾。田貝在8月29日給美國務院的報告中供言:「所有在華的外僑都一致認為,我們一定要拿一些高級官吏來作榜樣;這就是說,他們如果對保護外僑有任何疏忽或過錯,他們就要受到處罰,而且要把這原委在整個中國內布告周知。單是要求賠款和殺戮一些下流社會的匪棍,對整個中國人民來說,還不夠發生恐嚇的效果。」美國政府還指示田貝組織一個具有更大示威作用的「獨立的美國調查團」,並派出軍艦在上海與漢口間的長江航道上游弋示威。英國公使公然向總理衙門提出,要在中國建立外國法院來審理所有教案,並限三日內答覆,否則將派艦隊來中國沿海採取行動。
清廷在英、美、法等國的高壓下表示屈服。9月29日發布上諭:「該督劉秉璋督率無方,厥咎甚重」,「著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以示懲儆。」此前,川省已將邛州知州周風藻等5名官吏奏參撤職。10月20日,清廷諭令將辦理省城保甲總局候補道周振瓊等7名官員革職。清政府在歷次教案交涉中堅守僅「拿犯賠銀」而不懲處高官的底線終於被列強打破。至於「懲凶」問題,據川督鹿傳霖的奏報,這次教案中「洋人教民幸無一人傷害者」,反有「匪民」11人被教民「格斃」。美國公使田貝在6月4日給美國國務卿的報告中也承認「除一名天主教主教受有輕傷外,其他洋人無一受傷者」。然而,參與打教者有6人被正法,17人被判杖、徒刑;清政府竟然如此「重刑結案」,在近代教案史上可謂史無前例。
有關賠償問題,與法國於8月間議定:法教堂醫館被毀共39處,共計賠銀959324兩(其中包括成都一洞教堂聲稱所失之存銀50萬兩)、制錢200千。12月與美國議定:美堂館被毀3處,賠銀30325兩。翌年1月,與英國議定:英被毀堂館8處,賠銀72597.6兩。以上賠款共計銀1062246.6兩,錢200千。
除以上重大教案外,1871-1895年25年間發生的規模較大的教案還有1882年的黑龍江呼南教案,1883年福建龍巖教案,1886年的第二次揚州教案,1891年的安徽蕪湖教案、江蘇丹陽教案、無錫教案和湖北武穴教案以及1893年的湖北麻城教案等等。
這一時期發生的教案,雖然還有早期教案的一些色彩和特點,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動向。
其一,團首或會黨首領在一些反教鬥爭中起了較大的作用,出現了有組織、有計劃地發動反教鬥爭的趨勢。這種情況雖然在早期的教案中也存在,但自進入19世紀70年代以後則愈益明顯。如江北廳教案、第二次重慶教案,都是團首事先明確發布揭帖、告示,約定時間、地點,甚至以官府的名義相號召,有組織地聚集起成千上萬的團民,進行大規模的打教鬥爭。古田教案作也是齋會首領策劃的有組織的暴力行動。傳教士施美志將古田教案與天津教案作比較時說:「在天津被殺的人雖然比這次多,但那是民變而不是屠殺;這次卻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計劃的謀殺。」成都教案雖然看似由偶然事件引發,但案發的次日也出現了約定時間共同「打洋房,殺洋人」的揭帖。
其二,一些教案中的矛盾衝突出現錯綜複雜的趨勢。如皖南教案中不僅有民、教的矛盾,也有土、客的矛盾,兩者糾纏一起,「客與土不和,客與客又不和,因不和而樹黨,故人稀土曠,而教堂獨多」。天主教會廣收教徒,干涉詞訟,致使土客之爭演化為民教衝突。古田教案中齋會既與教會有積怨和矛盾,也與官府有爭奪地方權勢的衝突,而與官府的衝突更為凸顯。
其三,紳民的反教宣傳雖然仍有「剜目剖心」之類的謠傳訛言,但越來越多地出現了具有明確政治傾向的宣傳。如1875年出現的《屜聖主通知》指出:「洋鬼子前次串吾國通商,士宦庶民等多受洋菸毒害。今又欺害清朝命官,又迷串士庶奉汝等的吂教。」明確將外國傳教活動與其政治經濟侵略聯繫起來。1873年黔江士紳假造的《大法國使臣告示》也是以一種曲折的表達方式來揭露侵略者的政治意圖和清廷的喪權辱國。1876年流行於重慶一帶的《張之洞奏稿》,假託張之洞之名,揭露列強「突越我疆土,憑陵我社稷,焚燒我園圃,窺探我城廓」的罪行,籲請:「令各督撫各燒其教堂,率黎庶齊除其惡族。上則削我朝兩皇之恨,下以快萬姓之心。」時張之洞任四川學政,有清正廉明的官聲,借其名來倡導反教自然有號召力,也的確對江北廳等教案的興起產生了較大的影響。1878年出現在湖南的《湖南長沙府黎民告白》、1886年流行於川東的《無名帖》以及偽托官府名義發布的《川東道示》等,都是著重從政治上宣傳國讎家恨,沒有使用反教揭帖中常見的謠傳訛言,對發動反教鬥爭也確實起了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