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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巨野教案和大足教案

2024-10-02 04:15:42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從1896年到1900年,短短的5年間全國共發生教案近150起,相當於前期20年發生教案的總和,反映了甲午戰爭之後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空前激化,而戰敗的清政府在教案的對外交涉中已經無力與列強抗爭。民眾反對外國教會同時,也直接與清政府發生武裝對抗。這5間年最典型的教案就是1897年的山東巨野教案和1898年的四川大足教案。

  

  (一)巨野教案

  1897年德國兩名傳教士在山東巨野縣被殺,德國藉此出兵占領膠州灣,這就是轟動中外的巨野教案;因巨野縣時屬曹州府,故又稱「曹州教案」。

  1880年,德國天主教聖言會傳教士安治泰即進入山東煙臺活動。1882年,安治泰在陽穀縣建立了山東東南部的第一個教堂,另一位聖言會傳教士福若瑟則於1885年進入巨野縣的磨盤張莊建立了曹州的第一個教堂。1886年,羅馬教皇任命安治泰為山東南部教區主教,福若瑟為副主教。至1893年,在山東的德國傳教士已有34人,建立教堂12座,發展教徒4000人。1894年德國傳教士薛田資被派到磨盤張莊傳教,發展教徒。

  1897年11月1日,這一天是天主教的萬聖節。德國聖言會傳教士韓理和能方濟來到磨盤張莊教堂,與薛田資一直閒聊到深夜。三人剛入睡,一伙人潛入院內,韓理和能方濟驚覺後從窗口開槍。這夥人沖入室內,將兩教士殺死,薛田資躲在門房內倖免一死。兩教士被殺的具體原因以及何人所為,歷來說法不一。清政府堅持是強盜行竊殺人案件;而不少的中外記載和口碑資料則稱是大刀會組織了這次行動。薛田資還直接指控曹莊大刀會首領曹作勝及其同夥是兇手。德國駐華公使海靖也堅持這是民人仇教的報復行兇案件,並指責山東巡撫李秉衡素與外國人不睦,對教堂不加保護。清政府堅持此案是強盜行竊殺人,意在減輕官方的責任,因為這類案件在任何國家都難免。而德國堅持認為是仇教的報復行兇案件,是官方保護教士不力、縱容仇教所致,以便擴大事態,為德國出兵山東尋找藉口。

  巨野教案發生後三天,停留在荷蘭的主教安治泰得到消息立即趕回柏林,向德國政府建議:「我們現在應該利用機會占據膠州。它對我們在各方面是個最好的、最能發展的據點。」又在利用謁見德皇威廉二世時進一步鼓動說:「如果德意志帝國真的想在東亞取得一個屬地,並重新鞏固我們已經掃地的威信,這將是最後一個機會。不管代價如何,我們不應放棄膠州——在經濟與工業方面,膠州有一個比目前的上海更大的、更重要的前途——膠州的占領不會使東方任何人驚異,因為一切人士早已料到這件事。」其充當德國對外侵略擴張急先鋒和策劃者的面目暴露無遺。而德國政府長期以來對教會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的回報。正如德國學者所指出:「德國外交部為了保護(傳教)權和為了促進這個教會的努力,到1897年就已經得到了收穫,當時安治泰手下有兩個教士被殺害,於是正好被用作實現李希霍芬占領,實際上就是吞併膠州的計劃的實現。」

  1898年1月4日,海靖向總理衙門亮出底牌,提出租借膠州灣99年,並威脅說:「本大臣已奉本國嚴諭:一、如不允租,不但不退膠、墨之兵,且應盡兵力所到任意侵占。二、願租之後,可以不要中國賠費,否則,盡德兵力,索賠百萬。三、此事未定,中國不能借用洋債,各銀行知此事未妥,亦不敢借。」因甲午戰敗而背負巨額賠款、依靠借洋債度日的清政府對德國的這一威脅不能不有所顧慮,也自知沒有與德國抗衡的軍事實力,最後只得接受了德國的條件。

  1898年3月6日,中德簽訂《膠澳租界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為:(1)德國租借膠州灣,租期99年;(2)德國獲得修築膠濟鐵路權、鐵路附沿線30公里內地區的開礦權;(3)德國有在山東全省優先開辦各項企事業的特權。至於巨野教案本身,並沒有包括在條約之內,只是在約文開頭提到一句「山東曹州府教案現已商結」。事件的經過清楚地表明,巨野教案不過是德國強占膠州的一個藉口,即使沒有發生教案,德國也會尋找其他藉口,達到其侵略的目的。清政府則接受了自有教案以來最苛刻、最屈辱的結案條件。德國強占膠州也促使中國人民進一步掀起了反侵略、反瓜分的鬥爭高潮。1898年的大足教案正是這一鬥爭高潮中出現的典型教案。

  (二)大足教案

  1898年發生的四川大足教案,由余棟臣領導的反教鬥爭發展為與清政府的武裝對抗,是19世紀末全國規模最大的一次教案。在此之前,大足曾三次發生打教鬥爭,1898年發生的教案則是前三次打教鬥爭的繼續和擴大。

  大足系重慶府屬縣。1865年法國傳教士在跑馬場燕子窩建立了大足第一座天主教堂。1882年後法國教士彭若瑟相繼在大足龍水鎮、三驅場、萬古場修建教堂。龍水鎮距大足縣城約40華里,以制鐵、煤炭等手工業發達而著名。此地天主教教徒人多勢眾,秘密會黨哥老會也十分活躍。

  1886-1888年,大足龍水鎮在農曆六月十九日舉行靈官廟會期間兩次發生打毀教堂事件。因系聚眾突起,打後人散,官府都未找到為首之人,以賠款修復教堂了結。

  1890年8月4日(農曆六月十九日)又逢靈官會期,彭若瑟請大足知縣錢保塘出示禁止辦會布告,派教民王懷之雇百餘人守衛教堂。四鄉民眾不顧知縣禁令仍前來赴會進香。有孩童向教堂擲瓦塊,王懷之即率打手從教堂衝出,持刀追殺,造成14人受傷,其中有孩童6人。大足縣紳糧蔣贊臣上前救護受傷的堂侄,進香用的銅鑼被教民奪去,銅鑼上有「蔣贊臣」三字。彭若瑟即向縣署指控蔣贊臣為打教首領,要求實施拘捕。蔣贊臣遭此誣陷,便投奔龍水鎮龍善堂哥老會頭目余棟臣(人稱「余蠻子」)。8月12日,余棟臣約集哥老會眾攻打龍水鎮教堂,打死教民12人,焚毀教堂房屋10餘間,打毀教民房舍130餘家;並發布檄文,聲討列強「憑陵小國」「欺侮中華」等「駭天八大罪」及教會「無法無天,自惡自毒」種種暴行劣跡。這是龍水鎮第三次發生的打教鬥爭。

  事件發生後,法國公使和法國主教多次提出交涉,要求清政府懲凶賠償。四川總督劉秉璋以教案系因教堂先殺傷百姓、激成眾怒而起,主張「嚴拿兩造滋事之人懲辦」。在清軍的圍剿之下,余棟臣被迫退避西山。1892年1月,川東道張華奎等與法國主教白德理等議定:兩造首匪王懷之、余棟臣等照案嚴拿;龍水鎮教堂緩修,仍留地基;給教堂教民償恤銀5萬兩。

  余棟臣退避西山後出沒無常,對教會和官府都是潛在威脅。1898年4月,巴縣知縣王熾昌奉川東道任錫汾之命,派大足縣教民羅國藩與龍水鎮團首蔣如蘭將返鄉的余棟臣誘捕,押至榮昌縣獄。蔣贊臣與哥老會成員張桂山等將余棟臣營救出獄。余棟臣等回到龍水鎮後聚眾6000人,打造兵器,準備起事。7月3日晚,余棟臣派張桂山、唐翠坪分路包圍榮昌縣河包場鄭家灣天主堂,擒獲法國教士華芳濟作為人質。

  華芳濟被捉消息傳出,法國川東主教、駐渝領事、在京公使分別向清政府嚴重交涉。清廷責成都將軍兼署四川總督恭壽派員查辦。7月18日,川東道所派委員及大足知縣等前往與余棟臣談判。余提出「銷案永不拿人」、「法不得因此要挾」以及交出羅國藩等作為釋放華芳濟的條件。據華芳濟記述:「余蠻子提出了他的條件,他威脅說,如果不接受他的條件,他將把四川的基督教徒統統殺光,並且將最終拒絕釋放我。」川督恭壽致電總理衙門,建議對余實行招撫,因「動以兵威,華芳濟必死,且附近各國教堂教民立受其害」,故「明知此舉於政體有礙,然欲保全教士,不得不於無可設法之中,作此萬有一得之想」。當天奉旨「著該督飭令地方官相機操縱,權宜辦理」。余棟臣此舉確實給清政府造成了棘手難題。

  8月3日,余棟臣發布《告示》,控訴列強侵略中國的罪行:「焚我清宮,滅我屬國,既占上海,又割台灣,膠州強立埠鎮,中國意欲瓜分;自古夷狄之橫,未有如今日者!」宣稱「但戮洋人,非叛國家」,「惟就義民今日之幸(舉),以剪國讎,以繼聖教,以除民害,以洗沉冤。」這一《告示》「以『扶清滅洋』為宗旨」,反映了甲午戰爭後民族矛盾已經上升為主要矛盾。

  9月底,余棟臣率民軍攻入銅梁縣城,又捉獲了華籍教士黃用中及教徒唐某(不久將唐某殺死)。民軍分路出擊,大張旗鼓,「幟上書『滅洋』二字。道路觀者雲從蟻附,以余蠻此舉為快事,雖三尺童亦群呼殺教。此風蔓延通省,在在皆然。」

  面對迅速蔓延的打教風潮,清廷陷入剿撫兩難的窘境。時恭壽病死,按察使文光護理川督。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清廷先是諭令文光「迅為彈壓」,繼又強調「即剿即撫,不可偏廢」,後又令川東道前往招撫,宣布只要余棟臣釋放人質,解散部眾,即可「立沛恩施,免其治罪」。大足教案迅速波及接界之湖北地區,湖廣總督張之洞也主張實行招撫,於10月7日致電文光稱:「余蠻子系因仇教而起,與土匪有別,鄙意此事似宜令官紳撫諭,勸令將洋教士送出,解散脅從,善為了結。」張之洞認為余棟臣「因仇教而起與土匪有別」的看法,與此前官府屢指反教民眾為「匪」以減輕護教不力之責任的做法,似亦有所不同。

  文光派提督周萬順等與余棟臣協議招撫事宜。余棟臣要求收編後撥給其洋槍,周假意答應而遲不踐約。新任布政使王之春欲「誘出」教士後即行攻剿,再派周萬順和士紳張炳華於11月27日往見余棟臣,勒令放人。余棟臣怒將兩人扣留。12月,剛到任的川督奎俊主張「以剿為撫」。御史張承纓則奏請先同各國公使「議定用兵之際,萬一餘蠻首害華教士並傷及各教士及各教堂,是事出意外,我不能任此賠償」,以免法國藉此重演「德人膠州故事」。清廷不得不諭示奎俊:「仍以設法招降,從權了結為是,勿以冒昧從事,激成巨變,是為至要。」

  在清廷剿撫兩難之際,湖北施南、宜昌兩府亦「訛言紛起」,利川縣哥老會「假託余蠻旗號」,焚毀教堂,劫掠教民。張之洞恐事態擴大,轉而主張以剿為輔,12月21日電告王之春,稱已與駐漢口法國領事言明:「我自必以救出教士為先,若該匪一定不放,藉此要挾,我惟有進兵攻剿,教士生死在所不顧,領事深以為然。」並要王之春與法國駐渝領事商明:「設或華鐸受害,我當厚給撫恤,重誅匪徒。一面重賞密行購線,保護洋鐸,一面進兵無所顧惜,或竟不敢害洋鐸,以留為剿敗贖罪之地,亦未可知。」張之洞將這一處置方案同時電告了總理衙門。

  王之春即與法國駐渝領事和川東主教協商,取得後者同意後,開始部署兵力攻剿,於1899年1月2日電告總理衙門:「撫法已窮」,只有攻剿,因「外人必以司鐸啟釁,捷於影響,當必與之訂明,事後不致圖賴」。總理衙門即於6日照會法國公使畢盛,聲明「非剿更無良策」,「用兵之後,兩鐸若有傷亡,勢萬不能兼顧,為此先行知照」。畢盛復照表示同意以武力解決,但仍然強調「惟事完後,不論遇何景況,自應以巨補報相酬」,為日後談判預留地步。

  1月中旬,王之春調集大量清軍,合力圍攻龍水鎮。因眾寡懸殊,余棟臣被迫率部轉移西山,途中華籍教士黃用中被民軍所殺。余棟臣見敗局已定,便致書王之春表示接受招撫,於1月19日將華芳濟釋放。清廷此時仍然傾向招撫,於20日電諭奎俊:「此事關係川省全局,倘得以招撫結案,保全實多。」接到余棟臣求撫及華芳濟獲釋的確切消息後,清廷又再次諭示奎俊:「速妥籌辦,以消反側而靖人心。"1月底,余棟臣、蔣贊臣向清軍投降。王之春奏請將余棟臣處死,清廷以為「殺之不武,不如赦之,以昭大信」,希圖緩和官民矛盾、民教矛盾。後將余棟臣押至成都永遠監禁,蔣贊臣被送西安軍營服役。此後,四川地方官與法國主教議結此案,共賠銀1186100兩。

  自19世紀60年代以來,負責舉辦洋務新政的總理衙門因窮於應付教案而不勝其煩;因教案而懲辦官紳士民及大量賠款甚至喪失主權,則使傳教士更加有恃無恐,也使官紳士民更加積忿難平,又導致新一輪的教案不斷湧現。這對清政府推行求強、求富的洋務新政,帶來了極為不利的負面影響。總理衙門為了減少來自教案的直接壓力,於1899年3月奏定《地方官接待主教教士事宜》,竟然給與傳教士自督撫至州縣地方官相等的品秩,希望傳教士與地方官「善為聯絡,情意相通,而後彼此悉泯猜嫌,小事可消化無形,大事可和衷商辦」。結果適得其反,傳教士據此可以任意出入各級衙門,干涉和影響各級地方政權,地方官對傲慢驕橫的傳教士既唯恐得罪,也日益不滿。正是在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地方官紳及廣大民眾的積忿不斷加深的背景下,19世紀末遍及全國、數量眾多的教案終於匯聚演變成反侵略、反瓜分的義和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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