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建設新式軍隊的早期嘗試
2024-10-02 04:14:56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軍隊革新的思想和方式
1862年,在英國和法國的敦促下,清廷開始請英、法軍官代練新式軍隊後,洋務派官僚們在訓練新式軍隊的實踐中,面對遇到的問題產生了兩個方面的新思想,一是如何進行訓練?二是如何掌握受訓練軍隊的指揮權?
1863年,隨著練兵活動的展開,對新式武器的需求日益增多,洋務派官僚們的新式軍隊建設思想又增添了一項內容,即如何採用新式武器的問題。在練兵之始,所採用的新式武器不是來自外國「贈送」,就是來自國外購買,到1863年開始提出自行製造以供練兵需要的主張。1863年10月,清廷向各省督撫發出諭旨:「飭令中國員弁學習洋人製造各項火器之法,務須得其秘傳,能利攻剿,以為自強之計。"1875年11月,李鴻章在回顧自己設立洋炮局自製武器的過程時說:「自同治初年,臣鴻章孤軍入滬,進規蘇浙,輒以湘淮紀律參用西洋火器,利賴頗多。念購器甚難,得其用而昧其體,終屬挾持無具。因就軍需節省項下,籌辦機器,選雇員匠,仿造前膛兵槍、開花、銅帽之屬。……取彼之長,益我之短,自強之基,莫大於是。"1864年10月,李鴻章致函總理衙門說:列強「藐視中國,非可以口舌爭,稍有釁端,動輒脅制,中國一無足恃,未可輕言抵禦,則須以求洋法習洋器為自立張本,或俟經費稍裕,酌擇試辦。」由此可見,他們都認為自製新式武器是朝廷和軍隊謀求自強的根本所在,也就是洋務派所說的「自強以練兵為要」,「練兵以制器為先」。
二 陸軍的新式化建設
清朝的陸軍新式化建設開始於1862年。從1861年起,英國的駐華外交官員就多次建議清廷建立和訓練新式軍隊。1862年初,清廷採納了英國方面的建議,並從駐京的旗營中挑選了130名官兵,交由以英國將軍斯得弗力(另譯「士迪佛立」)為首的由17名英國軍官組成的軍官團,在天津進行訓練。到是年上半年,在英方的要求下,將受訓的駐京旗營官兵增加到約480人,又添練天津鎮和大沽協綠營官兵620人,合組為兩個營和一個炮兵隊,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主持其事。所需軍費,由天津道於鹽斤復價及天津厘捐項下動用,歸入海防案內開銷。所用槍炮,初時主要從英軍中借用,不久全部改換為俄國所贈之槍炮,彈藥則從英軍購買。這是中國第一批聘請外國軍官訓練的新式武裝,也是中國自有的第一支新式軍隊。
就綠營兵的訓練而言,除了在駐京旗營兵赴津輪訓時已有部分陪同訓練之外,從1865年起開始擴展。是年5月,鎮壓捻軍的清軍在山東菏澤大敗,統帥僧格林沁亦被殺,清廷在急調崇厚率已練成的全部洋槍隊1500人增援大名,防堵捻軍北上的同時,命令崇厚再從天津、蘆台兩鎮標兵中挑選500人,習練洋槍,防守天津。到1868年,由李鴻章奏准清廷,以天津海防緊要為由,擴大練軍規模,連前所練,建立洋槍隊5營、洋炮隊1營,共計官兵3200餘人。次年,又由崇厚從各槍炮隊中抽調數十人,訓練馬隊。自此形成了一支步兵、炮兵和騎兵齊備的天津練兵。1870年,李鴻章接任直隸總督和北洋大臣後,將天津練兵陸續改編擴大為31營6小隊,其中步隊19營、馬隊12營、馬步混合隊6小隊,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一支練軍,其指揮權也在實際上落到了地方大吏李鴻章的手中。
淮軍改用西法是分兩步實行的。第一步是單一的採用洋槍洋炮。大約在1862年5月,淮軍開始購置洋槍成立洋槍隊。6月15日,淮軍與太平軍發生虹橋之戰,李鴻章在目睹了所轄程學啟部洋槍隊作戰立功的場景後,便令上海各營添練洋槍小隊,開始推廣採用洋槍洋炮。到是年底,淮軍所採用的洋槍有六七千杆。在採用洋槍之後,李鴻章便從1863年初開始聘請外國軍官訓練淮軍,首先在劉銘傳的「銘字營」聘請一名法國軍官教練洋槍;隨即因各營「聞風曾索」,紛紛要求聘洋人練軍,李鴻章遂再「雇洋人數名,分給各營教習」,並分令各營雇覓洋人教練使用炸炮洋槍之法,從而使淮軍全軍不僅普遍採用洋槍洋炮,而且改用西洋陣法,「操演陣法純用洋人規矩,號令亦依照洋人聲口」。到1865年時,李鴻章陳述自己在上海擴軍練兵的情況說:「臣軍久在江南剿賊,習見洋人火器之精利,於是盡棄中國習用之抬槍、鳥槍,而變為洋槍隊。現計出省及留防陸軍五萬人,約有洋槍三四萬杆,銅帽月需千餘萬顆,粗細洋火藥月需十數萬斤。……又有開花炮隊四營……洋炮重者千餘斤,輕亦數百斤。」淮軍成為清朝最強大的一支新式軍隊。
從總體上來說,陸軍的新式化建設,雖然使中國的軍隊從傳統舊式軍隊時代進入到現代新式軍隊時代,但其成效除淮軍以外,余均不大,只能在對內鎮壓人民的反抗鬥爭中顯示威力,在抵抗外國侵略戰爭中則照舊是一觸即潰。1901年,張之洞曾這樣總結練軍的結果:自從直隸創立綠營練兵,「各省仿而行之,然而餉項雖加,習氣未改,親族相承,視同世業。每營人數較多,更易挾制滋事。身既懶弱,多操數刻,則有怨言。性又不馴,稍施鞭笞,則必譁噪,將弁不能約束,遑論教練。至於調派出征,則聞風推諉。其不能當大敵、御外侮,固不待言,即土匪、鹽梟,亦且不能剿捕。惟直隸練兵,皆系勇營規模,其中多有外省勇丁,固尚可用。」所謂「固尚可用」,也主要是對內而言。
三 現代海軍的誕生
在議論之餘,清廷還曾有過購船的嘗試。從1862年3月起,曾由兩廣總督勞崇光出面向英國訂購輪船,同時又有江蘇巡撫、五口通商大臣薛煥授意蘇松糧道楊坊向美國訂購輪船之事,還有從10月開始歷時近6年的向英國購置輪船、聘用阿思本等英國海軍軍官為各級指揮員組建艦隊的所謂「阿思本艦隊」事件;在此期間,曾國藩、李鴻章也已有過個別的購船或僱船運送軍備之事。這些購船建艦隊的嘗試,雖均因經費、權屬、船況等問題而中途停止,但已經顯示了清廷和洋務派官僚對建立海軍的迫切心情。
由於購船和僱船的困難和不盡如意,促使清廷和洋務派官僚決心自造輪船,自建海軍。從1868年起,江南機器製造總局和福建船政局開始出產輪船,清朝的軍隊也開始使用自造輪船運送軍備,使輪船在軍隊中的使用較快增加起來。到1874年清軍所使用的輪船共計已有42艘(包括已報廢者),其中由江南機器製造總局生產者8艘,由福建船政局生產者15艘,兩局所產者合計23艘,占總數的54.76%。江南機器製造總局和福建船政局成功製造輪船,也使清廷的自建海軍有了可能。
1874年發生了日本侵犯台灣事件,迫使清廷正式建立海軍。日本侵犯台灣事件發生後,清廷受到很大震動,立即在沿海沿江省份的督撫、大臣和朝臣間開展了一場有關海防問題的大討論。討論結果,清廷決定大辦海防,籌建北洋、東洋、南洋三支外洋海軍,先在北洋創立一軍,俟力量逐漸充足,再就一化三,並任命李鴻章和新授的兩江總督、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楨分別為督辦北洋、南洋海防事宜大臣。隨後又決定,自1875年8月(光緒元年七月)起,每年從粵海、潮海、閩海、浙海、山海、滬尾、打狗七處海關稅收中提取四成;從江海關稅收中提取二成;從沿海沿江六省厘金項下提取200萬兩,其中江蘇、浙江各40萬兩,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各30萬兩,共計約400萬兩,分解北洋、南洋海防大臣,作為籌建海軍的專項經費。
海防大討論所形成的決心雖然很大,但是由於左宗棠與李鴻章的塞防和海防之爭,由於列強控制中國海軍的陰謀,及其與清廷滿洲貴族集團和李鴻章淮系集團三者之間在籌建海軍上的爭權奪利,又由於清廷在購買軍艦中的受騙上當,使海軍建設在經費、決策、購船等方面大受阻礙。因此,到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時,海軍建設並沒有取得理想的結果,只是初步建成了5支各自為政、殘缺不全的艦隊。
規模最大的是北洋海軍。它共計花費約1200萬兩經費,並在福建船政局的支持下而建成。它共計擁有大小艦船15艘,總噸位12296噸,總馬力10655匹,總計安裝重炮10尊、次重炮7尊、輕炮53尊、機關炮44門、魚雷筒8具。其中有:英國造巡洋艦2艘,均為2英寸厚鐵殼、1350噸排水量、2400匹馬力、15海里航速,配置26噸重炮2尊、12噸輕炮4尊、6.6噸輕炮2尊、機關炮10門、魚雷筒4具;英國造鋼殼炮船6艘,均為440噸排水量、389匹馬力、8海里航速,配置28噸重炮1尊、7.6噸輕炮2尊、機關炮4門。其餘6艘為福建船政局製造,1艘為江南機器製造總局製造,合計占總數的46.67%。自造船隻的制式和武器配置雖不及外購的巡洋艦,但優於其他外購艦船。
其次是南洋海軍。南洋海軍的建設大不如北洋,首先是所需經費不能如數到位,開頭兩年沈葆楨顧全大局,認為應該先集中財力建設北洋海軍,告請總理衙門將海防經費「統解北洋兌收應用」。從1878年起,沈葆楨見李鴻章並不急於購船,且挪用經費,便要求按原有規定將海防經費分解南北洋,但每年僅能收到30萬——50萬兩,只有規定數額200萬兩的15%-25%,到1884年收到朝廷協撥款項共計約700萬兩,只有北洋的58.33%。加之10年中5次更換兩江總督,且大多受左宗棠影響較大,思想比較保守。因此,在依賴閩、滬兩局所造船隻的基礎上,勉強建成了一支海軍。它共計購置艦船14艘,總噸位15833噸,總馬力13956匹,總計安裝重炮11尊、次重炮13尊、輕炮60尊、機關炮16門。其中有德國造鋼質巡洋艦2艘,均為2200噸排水量、2800匹馬力、15海里航速,安裝20噸重炮2尊、12噸輕炮4尊、4噸輕炮1尊、2.5噸輕炮1尊、機關炮2門;英國造鐵質炮船4艘,其中2艘為440噸排水量、310匹馬力、9海里航速,安裝30.5噸重炮1尊、7.6噸輕炮2尊、機關炮1門,另2艘為330噸排水量、310匹馬力、11海里航速,安裝28噸重炮1尊、7.6噸輕炮2尊、機關炮1門。其餘8艘為福建船政局所造和江南機器製造局所造各4艘,占總數的57.14%,其中最先進的為福建船政局所造的「開濟」號巡洋艦和江南機器製造總局所造的「馭遠」號炮艦。「開濟」號的制式為鐵骨木皮外殼、2200噸排水量、2400匹馬力、15海里航速,安裝21噸重炮2尊、12噸輕炮3尊、7.6噸輕炮5尊、機關炮2門,基本與所購德國造巡洋艦相仿;「馭遠」號的制式為木質外殼、2800噸排水量、1800匹馬力,安裝21噸重炮1尊、15噸次重炮8尊、12噸輕炮12尊、機關炮2門,其噸位和炮位為全艦隊之最,各項指標為所有炮艦之最。從所用經費和艦船配置的情況來看,南洋海軍的建設效益要比北洋為高。
第三為福建海軍。籌建福建海軍原本比較受清廷的重視,也曾撥給專項經費一百數十萬兩,還可獲得其他各項專款和海關稅收,但由於時任閩浙總督的何璟對海軍建設無動於衷,竟然退還清廷所撥專款,放棄其他可用經費,使福建海軍建設成效甚微,最後只是用福建船政局自造的並經選撥外省後所剩的「揚武」、「伏波」、「飛雲」、「濟安」、「福星」、「振威」、「萬年青」、「永保」、「琛航」、「藝新」等10艘舊式木輪,加上沒官的「靖海」和外購的「長勝」2艘木輪,1874年所購的「福勝」、「建勝」2艘蚊炮船,共計14艘小型舊式船艦,總噸位為11885噸,總馬力為6700匹,總計安裝各類舊式炮61尊。
第四為廣東海軍。廣東海軍在海防討論中原定附屬福建,因此開始時無朝廷專款,從1876年起以截留海防經費和增撥粵海關稅收、折抽洋藥厘稅和舉借外債的方式,陸續獲取了一些海防經費,至1884年總計約達1000萬兩。然而,所建成的海軍雖然船隻多達19艘,為各支海軍之最,但均屬於巡緝內海、內河的小輪船;其總噸位只有5100噸,總馬力僅為3350匹,所安裝的炮位雖有70尊,但有68尊是6.5-12噸的輕炮,只有2尊重炮(分別為28噸和21噸)。其中最先進的船隻是1881年英國造的「海鏡青」號鋼質炮船,排水量440噸,馬力350匹,航速8海里,安裝28噸重炮1尊、7.6噸輕炮2尊、機關炮4門。
第五為浙江海軍。嚴格來說這是一支不能成軍的海軍,僅有從福建船政局所造船隻中調撥的2艘炮艦。一艘是「超武」號,鐵骨木皮製式、1268噸排水量、750匹馬力、12海里航速,安裝16噸次重炮1尊、12噸輕炮6尊。另1艘是「元凱」號,木質制式、1268噸排水量、580匹馬力、10海里航速,安裝16噸次重炮1尊、10噸輕炮8尊。
至此,清朝初步建有5支海軍,合計共有船艦64艘(不包括百噸以下船隻),排水量47620噸,各式大炮322尊,官兵約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