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太平天國後期的社會經濟政策及其內部矛盾的發展
2024-10-02 04:13:59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1860年(庚申十年),天王洪秀全重新頒布《天朝田畝制度》。但太平天國在新占領的蘇福省等地區所踐行的依然是「照舊交糧納稅」,並採取了「著佃交糧」等極為務實的做法和一系列安定社會秩序的措施。城鎮商業和對外貿易也出現了繁盛的景象。但不容否認的是,太平軍的一些將領、一些部隊不計後果的「擾民」行為時有發生,且隨著戰場形勢的惡化而有所增加。與此同時,太平天國內部的矛盾也在發展著。洪秀全只講「天話」,甚至一度將太平天國更名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但他與西方傳教士之間也沒有多少共同語言。他任人唯親,大力扶植洪氏集團,又不得不與外姓之王妥協。後期的太平天國朝綱紊亂,立政無章。而其廣封諸王、各有封地的做法,實際上強化了離心傾向,也加速了太平天國的敗亡。
一 《天朝田畝制度》的再次刊布與「著佃交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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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853年(太平天國癸好三年)《天朝田畝制度》頒布後,1857年太平天國又有《欽定製度則例集編》問世,其中應有社會經濟方面的制度政策規定,但其具體內容現已不得而知。1860年的東征蘇常之役,使太平天國得到了常州、蘇州、松江、太倉等三府一直隸州的絕大多數地區。太平天國為此建立了蘇福省。同年,天王洪秀全即重新頒布《天朝田畝制度》。時隔7年後的再次頒布,當然是因為太平天國有了新的財賦之地,也有了重新振作的氣象。但細察這一新版的《天朝田畝制度》,除去根據太平天國官制的變化作了一些技術性的修訂外,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變動。
太平天國在江、浙新占領區的農村中除設立軍、師、旅帥等各級鄉官是參照了《天朝田畝制度》的相關規定外,其賦稅政策依然是「照舊交糧納稅」。但在實踐中,也有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若干新的特點。蘇福省的「著佃交糧」即是其一。
以常熟地區為例。據記載,1860年秋太平軍占領常熟、昭文後,即開始「巡查門牌,宣講道理,勸民納稅完糧,又著鄉官整理田畝糧冊,欲令業戶收租,商議條陳。無奈農民貪心正熾,皆思侵吞,業戶四散,又無定處,各不齊心」。於是,收租局董連夜進城尋求太平天國地方官員的支持,「請兵下鄉剿滅亂民」,結果被認為是鄉官辦理不善,受到斥責。太平天國不願動用武力鎮壓農民,只是繼續張貼告示,勸諭業主們,「不論廟田、公田、學田等,俱要造冊,收租完糧。倘有移家在外,遠出他方,即行回家收租完糧。如不回來,其田著鄉官收租完糧充公,佃戶不准隱匿分毫。」但到1860年底,政策突然有了變化,常熟監軍出告示說:「著旅帥、卒長按田造花名冊,以實種作準,業戶不得掛名收租。」由於是年秋收大熟,「各項皆能依示,惟收租度日者,及城中難民無業無資者,甚屬難過。」而農村中的佃戶「既免還租,踴躍完納,速於平時,無敢抗欠」。
第二年,1861年的秋天,常熟地方當局又出示,要求業戶「呈田數給憑,方准收租」。其地方長官親到北鄉鎮上「講道理,要設局收租,各業戶,軍、師、旅帥等盡到聽講」。但這一年只有南鄉是「租糧並收」,其餘三鄉依然是「但有糧局,業戶幾不聊生」。
再看其他地區。無錫於1860年採取「隨田納款」,著佃交糧。第二年起,基本上改為地主收租。蘇州同城而治的元和、吳、長洲三縣,1860年即宣布了「業戶收租」與「著佃交糧」同時並行的政策,但實際上業戶基本收不到租。第二年,元和、吳縣仍未設收租局。吳江等縣,有的鄉鎮是「著佃辦糧」,但也有地主收租完糧的記載。
1861年以後,太平天國更普遍地在所占領的蘇南和浙江地區頒發了作為土地所有權憑證的田憑。其格式一律,所刻文字完全相同,載明頒發田憑為的是「以安恆業,而利民生」。土地所有人領得田憑後的義務是「每年遵照天朝定製,完納銀米」;領憑人必須保證領取田憑的土地確為「自份田產,並無假冒隱匿舞弊」,以後「如有爭訟霸占一切情事,准該花戶稟請究治」。在頒發田憑的過程中,有相當多的佃戶將租田作自產,領取了田憑。
由此可見,「著佃交糧」雖然對握有「田面」權的佃戶有利,也便於政府的賦稅徵收,卻只是非常時期的臨時性措施,並非太平天國持之以恆的既定政策。而佃農領取田憑的現象,也還不足以說明太平天國是在自覺地奉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更與《天朝田畝制度》的相關規定相去甚遠。
二 商業政策與對外貿易
蘇南商品經濟發達,又是對外貿易中占重要地位的生絲產地。太平天國也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促進城鄉物資交流,活躍城鄉經濟,發展中外貿易。
太平軍在占領蘇州後,即在城外勘定閶門外山塘、虎丘一帶准許居民經商,將此地闢為買賣街。城市貧民缺乏資金經商者,可向蘇福省地方當局請領本錢,「呈明何業認領何等貨物,仍估定貨價」,待售賣之後,再繳還本錢七成,留三成,「俾其永遠藉以運轉」。太平天國地方當局也注意保護商業,軍民人等,一律公買公賣,不許強取硬賒,違者嚴懲不貸。消息傳至四鄉,「船來日多,售亦日盛」。城內則由地方當局開市,「牌署天朝」,但掌柜經營者均為本地人,「亦辮紅履朱,詡詡自得」。對經商者,除發臨時性的營業許可印照外,又可憑印照掉換正式的商憑。開店的,要領店憑;行商外出,要領路憑。必須進入清朝統治區的,還要領「剃頭憑」。路憑則有鄉卡、縣卡、郡卡、省卡、金陵卡等不同等級之分。省卡可通行全省,金陵卡則可通行於整個太平天國統治區。
太平天國在其占領區也設有稅卡,商賈過卡,皆須完稅。外商亦須照章納稅。如吳江人柳兆薰在其日記中即說:「聞蘆川毛公(指太平軍)關上,紅夷絲船過亦要完稅。」這位柳兆薰曾是非常敵視太平天國的,在太平軍初占蘇州一帶時,他在日記中攻擊說是「無毛不瘟」,必須「見瘟毛即殺」。但幾個月後,他對太平軍的稱呼已由「瘟毛」改為中性的「長毛」:「梨鎮(梨川)目前可苟安,長毛往來,市人不驚。」再往後,他對太平天國地方行政長官鍾某即尊稱為「鍾公」,而對太平軍人士也一律稱為「毛公」了。
太平天國的對外貿易也很興盛。據英商怡和洋行上海支店負責人惠濤的報告,在1860年(太平天國庚申十年)太平軍占領蘇州以後的三個月,作為中國對外貿易最主要商品的生絲貿易,就「非常昌旺」。其他方面的貿易,比起清朝統治的時代,也「都大有進展」。惠濤又報告,在這一年太平軍進軍上海時期,儘管外國侵略者幫助清朝防守上海,太平天國對外國商人還是一樣盡力「給以各種各樣的貿易方便」,使生絲的出口「仍然繼續湧來」。據統計,1845-1846年中國生絲出口總額為18600包,1849-1850年為16134包,但在太平軍占領產絲地區主要城市蘇州以後的1860-1861年,生絲出口增至88754包,這也是自1845-1865歷年間生絲出口的最高值。
據時人記載:太平天國統治區之商旅往來,「自江、浙以達上海,帆檣林立,來去自如」,蘇福省商業之繁盛,更是「列貨雲屯,流民雨集,盛於未亂時倍蓰」。
三 太平天國的安民與「害民」
蘇福省社會經濟的迅速恢復和發展,與太平天國當局,尤其是忠王李秀成卓有成效地實行招撫政策大有關係。東征蘇常的戰爭行為一結束,太平天國蘇福省的各級官員即紛紛採取各種安民措施,力圖將戰爭所帶來的破壞和損失減少到最小,儘快穩定社會秩序和安定人心。忠王李秀成在對蘇州四鄉的安民告示中說:
本藩恭逢天命,統師克服蘇城。現下城池已克,急於拯濟蒼生。除經嚴禁兵士,不准下鄉等情。為此剴切先諭,勸爾百姓安心。不必徘徊瞻望,毋庸膽怯心驚。照常歸農樂業,適彼樂土居民。紳董可速出首,來城遞冊投誠。自無流離失所,永為天國良民。……
當時蘇州四鄉的一些「蠻惡」鄉民,並不服從撫恤,動亂多天仍不止息,甚至搶擄到蘇州城邊。一些將領主張武力鎮壓,但李秀成堅決不同意,親自帶數十船隻,直入民間鄉內。據其回憶:當時「四處子民手執器械,將我一人困在於內,隨往文武人人失色。我舍死一命來撫穌(蘇)民。矛槍二(指)我殺命,我並不回手,將理說由,民心順服,各方息手,將器械收。三日將元和之民先撫,自舉安起,七日將元和、吳縣、長洲安清平服。以近及遠,縣縣皆從,不戰自撫。是以穌常之民,節(即)歸順。」
招撫政策當然也有其隱患。接受招撫的地方武裝,尤其是太湖及周圍水網地帶的槍船匪幫,平時作威作福,魚肉鄉里,有一些甚至暗中仍與逃亡上海的清朝官員相勾結。太平天國當局在社會秩序業已穩定,並熟悉掌握本地情況之後,便於1862年7月9日(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同治元年六月十三日)一聲令下,蘇福省之蘇州、松江與浙江省之嘉興、湖州四屬分兵各路同時行動,一舉殲滅了槍船匪幫。一位地主士人為之感嘆道:
蘇、松、嘉、湖遍地之賭局,遍地之槍船,而受制於長毛一日之號令,殺者殺,擄者擄,逃者逃,散者散,匿跡銷聲之不暇。……徐撫軍(指曾任江蘇巡撫的徐有壬)合兩浙官員禁除賭匪,窮年累月而不得,而偽忠王以一土寇之號令一朝滅之而肅清。我朝大吏與逆賊才智不相及且如此,而況乎其為博徒哉。
由於招撫政策減少了社會的動亂,加之前述振興商業、救濟城市貧民的若干具體措施,蘇州各屬出現了欣欣向榮的景象。仍據那位士人的記載:
蘇屬鄉鎮未遭烽火者十之七八,且遷徙者多,人煙轉盛。城市富民往來貿易,貨財充斥,增設市廛,賊但抽租增稅而已,初不知其為亂世也。
在常熟,至今猶保存著當時建立的「報恩牌坊碑」。該碑文以生動的詞句,描述了當地民安物阜的景象:
禾苗布帛,均出以時,士農工商,各安其業;平租傭之額賦,准課稅之重輕。春樹萬家,喧起魚鹽之市;夜燈幾點,搖來蝦菜之船。信民物之殷阜,皆恩德之栽培。
蘇州人民為感激太平天國給他們減免錢糧,還特地在閶門外鐫立「民不能忘」的白玉大牌坊,以資紀念。據記載,淮軍首領李鴻章在攻占蘇州後,曾責問當地父老:「閶門外白石牌坊何以建於偽忠王耶?」民以「減糧」對。清政府統治時期,「賦莫重於江蘇省,而松江一府之糧尚重於福建全省之糧,屢奏屢格」。但太平天國卻能減免錢糧,「民不能忘」的牌坊即為擔任軍、師、旅帥的各級鄉官所捐建。直到清王朝應當地士紳之請下令「免四成之賦」,歌頌忠王的牌坊才被毀去。
毋庸諱言,太平軍的其他部隊並不都像忠王那樣注意安民。一些人從軍多年,已習慣於以戰爭為日用,以劫掠為常事,往往有「害民」之舉。而其中又以原清軍被招降者紀律為最差。江寧士人李圭於二破江南大營後曾一度被「裹脅」入太平軍,據其回憶:他所在的那支太平軍部隊,往往隨便殺害被擄之人,甚至婦女也多被強姦殺害,「窮凶極惡,無所不至」。但他又強調指出:「如行此類事者,大抵以湘、鄂、皖、贛等籍人,先充官軍;或流氓地痞,裹附於賊;或戰敗而降賊軍,積貲得為老兄弟者居多。其真正粵賊,則反覺慈祥愷悌,轉不若是其殘忍也。」可見就在這樣的部隊中,真正的「老長毛」也還是能夠注意愛護百姓的。
李秀成本人後來也沉痛地總結道:「我天國壞者」,一是李昭壽起,二是招得張樂行之害,三是廣東招來這幫兵害起,「惹我天朝之心變」。李昭壽與張樂行都是捻首,廣東之兵即是花旗,也即投靠太平天國的廣東天地會武裝。而太平軍自己的部隊中,劉官芳、古隆賢、賴裕新等部,甚至楊輔清的部隊,也有害民之舉。而其根本原因,是天王洪秀全「不問政事,不嚴法章,不用明才佐政,故而壞由此等之人壞起」。到後來,則又有陳坤書、洪春元等部害民。李秀成說:「陳坤書是我部將,我有十萬眾與他。此人膽志可有,故而交重兵於他。後讒臣見我兵勢甚大,密奏天[王]加封其重爵,分我之權,故而自尊,不由我用,制其不能,而[害]百姓者,是此等之人也。南北兩岸其害過之處所,我無不差官前去復安,給糧給種,招民給本。不而救民命,害民燒殺,實此等人害起也。前起義到此,並未有害民之事,天下可知!」
四 只講「天話」的洪秀全
天王洪秀全於天京變亂之後,曾宣布:「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但他並沒有真正過問政事。到後來封其族弟洪仁玕為「精忠軍師干王」,又陸續封英王、忠王之後,洪秀全更是「俱講天話,凡間之話少言」,沉湎於基督教經典文獻新舊約《聖經》之中,闡抉其敬拜上帝的微言大義。李秀成在被俘後所總結的「天朝十誤」中,天王洪秀全之不問政事、立政無章、不信外臣、不用賢才、封王太多的失誤即占其五。
1857年(太平天國丁巳七年),天京變亂之後太平天國的第一部官方印書《天父詩》頒行。洋洋500首詩中,除少量為楊秀清、蕭朝貴假借天父天兄下凡時所作外,90%以上均為洪秀全所作,且其中絕大部分又是記其教導諸位王娘、女官或宮闈生活中的一些瑣事。但其宗教色彩卻又十分濃烈。《天父詩》之第265首,即為其對每日讀《聖經》等宗教經典的具體要求:「每日讀書一章,輪讀詩一首,禮拜日加讀天條。……每日先讀書一章,後讀詩一首。一日讀《舊遺》一章,一日讀《新遺》一章。」如果說《天父詩》中的規定還僅限於天朝宮殿中所屬人員,1858年面向「普天大下眾軍民」所頒行的《醒世文》,則十分明確地要求全體太平軍將士「晴則俱要勤操鍊(練),雨讀新舊遺詔文」。
1860年,太平天國取得二破江南大營和東征蘇常的勝利,同年稍後,即開始刊刻經洪秀全親自修訂的新版《欽定舊遺詔聖書》(《舊約》)和《欽定前遺詔聖書》(《新約》)。這些陸續刊刻的「欽定」版《聖經》每每夾有洪秀全本人所加的批註,用以闡發他自己對經文的理解和對西方傳教士相關論點的批駁。比如針對西方傳教士所宣傳的「三位一體」,洪秀全不惜筆墨在批註中一再闡明:上帝乃獨一真神,耶穌乃上帝長子,聖靈(聖神風)乃是東王楊秀清。他還在《新約》中為太平天國的立國尋找依據。如在對《馬太傳福音書》第5章第19節的批註中說:「一大(天)國是總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國,地下有天國,天上地下同是神父天國,勿誤認單指天上天國。故太兄預詔云:『天國邇來。』蓋天國來在凡間,今日天父天兄下凡創開天國是也。」他還以聖經人物比附自己,說自己就是《聖差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新約·希伯來書》)第7章所提及的那位麥基洗德。因為麥基洗德也即所謂撒冷王,譯成中文意思是平安王(king of peace),當然也就是太平王了。他甚至還把自己的這一心得寫進了詔旨,宣稱:「朕妻朕子爺媽帶,麥基洗德實朕全。」儼然以麥基洗德的後身自居。
太平天國的蘇福省與上海近在咫尺。太平軍攻克蘇州後不久,一些外國傳教士捷足先登,並相繼到蘇州拜訪了忠王李秀成。他們對忠王及其部屬乃至其治下的蘇州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而當他們獲悉曾經正式受洗並在香港教會中服務過的洪仁玕如今已是太平天國的總理大臣時,更是喜出望外。在上海的傳教士們為此召開了聯席會議。多數人認為:傳教士們應當接受邀請到太平軍中去,以糾正他們教義中的錯誤。在他們看來,這些錯誤的始作俑者是已經死去的東王楊秀清。而今洪仁玕已身居要職,很有可能著手糾正其宗教中的錯誤。對此美好前景最為歡喜雀躍的當數洪秀全的那位美國老師羅孝全。1860年8月末,他從華南趕到上海,9月22日即在蘇州受到忠王李秀成禮遇有加的接待。忠王且對羅孝全前往南京的旅程作了精心安排,使其感動得直夸忠王「是一千人當中難得的一個」。然而羅孝全也和其他訪問過南京的傳教士們一樣,很快由興奮轉為失望。儘管他是所有來訪的傳教士中最受禮遇的一位,但他根本無法糾正太平天國拜上帝教義中的所謂錯誤,反而受到來自洪秀全的壓力,要他改信上帝直接給予後者的啟示,甚至成為後者的使徒,到番國去傳播太平天國的宗教。羅孝全還被封為接天義,其職權是協助洪仁玕處理外交事務。1862年1月,這位呆了一年有餘卻一無所獲的美國牧師終於悄悄逃離了太平天國的首都。他在隨後公開發表的聲明中說:「我現在反對他們的程度並不亞於我當初支持他們的程度……他的宗教自由和眾多的教堂成了鬧劇——不但對傳播基督教毫無益處,而且比無用更壞。他僅僅是為了傳播自己的政治宗教。」他指斥洪秀全是「狂人」,根本不適合做一個統治者。這與10個月前另一位傳教士艾約瑟的觀感其實是一致的。1861年3月下旬訪問天京的艾約瑟,當時即對洪秀全專注於宗教,象徵性地將政務交給自己13歲的兒子料理很不以為然。他指出:「這位父親盲目執拗的做法,加上他的臣僚缺乏管理才能,阻礙了和平與秩序在太平天國控制下的廣大地區的建立。」
五 任人唯親與洪氏集團權勢的加強
洪秀全利用經他自己精心詮釋的拜上帝教義,加緊了太平天國向其「家天下」方向的變革。1861年,他正式將太平天國更名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與此同時,他通過太平天國官方頒行的印書和以他自己或幼天王名義發布的詔旨,宣揚自己受命於天(上帝)和天父天兄天王幼主(也即所謂「爺哥朕幼」或「父子公孫」)同坐江山的神聖不可動搖性。據李秀成回憶說:「天王改政,要闔[朝]內外,大小軍營將相,民家亦然,凡出示,以及印內,具(俱)要刻『天父天兄天王』字樣安入……軍稱天軍,民稱天民,國稱天國,營稱天營,兵稱御林兵。」但李秀成也很清楚地表達了他和其他臣下雖「不敢與其駁」,但實際上對其並不信服的態度:「天王號為天父天兄天王之國,此是天王之計,將此來情,雲天上有此之事,瞞及世人。天王之事,俱是那天話責人,我等為其臣,不敢與其駁,任其稱也。」
在這一新體制中,洪氏集團的權勢得到明顯的加強。早在天京事變之後不久,洪秀全即分別封其長、次兄洪仁發、洪仁達為安王、福王。這標誌著他任人唯親政策的開始。雖然石達開出走後,王長、次兄被革去王爵,改封天安、天福,但至遲1859年封干王、英王之後不久,即又被封為信王和勇王。在廣封諸王時,洪氏子侄均被封王。
洪秀全之任人唯親於1860年後開始凸顯。據李秀成說:天王第一重用的是幼西王蕭有和,第二重用的是王長、次兄,第三重用的是干王洪仁玕,第四重用的是其駙馬鍾姓、黃姓,第五重用的是英王陳玉成,「第六方是秀成」。
幼西王蕭有和雖被洪秀全稱作外甥,但其母楊宣嬌(楊雲嬌)並非洪秀全的親妹。其地位之尊崇,主要是因其父蕭朝貴曾經具有的代天兄傳言的身份。1860年蕭有和兼任賚奏官的重職時,還僅是約13歲左右的孩子,3年後其權力達到了「幼西王出令,有不遵幼西王令者,合朝誅之」的地步。至於地位尚在幼西王蕭有和之上,承襲楊秀清東王爵位的幼東王,並不是那個早在天京變亂中即已死難的東嗣君,而是天王洪秀全的第五個兒子、年幼的「王五殿下」洪天佑。他由乃父作主,過繼給了楊秀清。
六 朝綱紊亂與濫封諸王
忠王李秀成也說:「自此之後,曰(越)封曰(越)多。封這有功之人,又思那個前勞之不服,故而盡亂封之。不問何人,有人保者,具(俱)准。司任保官之部,得私肥己,故而保之。有些有艮(銀)錢者,欲為作樂者,用錢到部,而又保之。無功偷閒之人,各又封王。外帶兵之將,日夜勤勞之人,觀之不分(忿),力少從戎。人心之不服,戰守各不爭雄。有才能,而主不用。庸愚而作國之棟樑。」
與濫封王爵相表里的,是所謂「分地制」的出現。太平天國前期,並沒有「分地」之說。1860年太平天國東征蘇常後,建立了蘇福省,即以該省為李秀成的分地。英王陳玉成的分地在皖北,安慶失守後即退守廬州。李世賢於1861-1862年克復浙江後,亦以浙江為分地。1862年洪秀全封陳坤書為護王,又從蘇福省中劃出常州郡為其分地。分地制是太平天國為應對喪師失地、疆土日蹙而行的舉措,目的是加強諸王的責任感,也有褒獎其勳業的意思在內。但在實踐過程中,卻引起了諸王之間的矛盾。如陳玉成與李秀成之間,本是聯合作戰的典範,卻因分地而失和。有了分地的各將領畫地為牢,株守畛域,過分注重自己的一城一地的得失,反而被束縛了手腳,加速了太平天國走向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