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楊秀清逼封萬歲與「誅楊」、「討韋」事件
2024-10-02 04:13:25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太平天國的老對手向榮死後,東王楊秀清肆無忌憚,假借天父下凡,逼迫天王洪秀全封其為萬歲,太平天國高層的矛盾激化。其結果,釀成了被後人稱為「天京事變」的血腥慘劇。洪秀全密召韋昌輝等「誅楊」,在北王韋昌輝的屠刀下,東王及其部屬數萬人被殺。翼王石達開起兵「討韋」,又迫使洪秀全誅殺了北王韋昌輝等人。
一 太平天國高層矛盾的加劇
太平天國在西征取得一系列勝利,尤其是於1856年6月攻破清軍江南大營之後,已從根本上扭轉了自建都以來軍事上的被動局面。然而軍事上的這些勝利,並沒有成為太平天國事業成功的保證,反而激化了領導集團內部的矛盾。
太平天國在定都天京以後,其政權體制已日趨完善,並表現為不可逆轉地向君主政體的演化。在這一過程中,它的領導人之間原本相當親密的結義兄弟關係,也日益為等級森嚴、名分各異的君臣關系所取代。
張德堅的《賊情彙纂》說:
夫首逆數人起自草莽結盟,寢食必俱,情同骨肉。且有事聚商於一室,得計便行。機警迅速,故能成燎原之勢。今踞江寧,為繁華迷惑,養尊處優,專務於聲色貨利,往之倚為心腹股肱者,今乃彼此暌隔,猜忌日生。
這一敘述大體勾勒出了太平天國領導層從「情同骨肉」的結義兄弟到建都後君臣上下之間矛盾日益加深的變化。但「寢食必俱」云云,出於推測,並不符合實際。因為太平天國初起即極重名分。其起義過程是「先登極,後起義」,即先有洪秀全於1850年4月3日(庚戌年二月二十一日)的稱王登極(平山登極),後有楊秀清等人於11月4日(十月初一日)的起兵勤王(金田起義)。起義之初駐軍大湟江口石頭腳時,洪秀全就已擁有了15個娘娘,也即王妃,並有勞天父下凡教導「眾小媳」們「孝順」其丈夫,服事「二姊」(指洪秀全元配賴氏)「國母也一樣」。可見在當時,至少洪秀全就已不可能與其他兄弟們「寢食必俱」了。但太平天國領導層的矛盾衝突,確實是到了建都以後才愈演愈烈的。而矛盾衝突的焦點,集中於太平天國正軍師、東王楊秀清的身上。
太平天國大革命的洪流,不僅將失意書生洪秀全推上了「太平天王」的寶座,也使另一位昔日的卑賤者、以種山燒炭為業的貧苦農民楊秀清成了總理太平天國軍政事務的正軍師。李秀成說:楊秀清在家種山燒炭時,「並不知機」,但自從敬拜上帝之後,「件件可悉」,為此他感慨道:「不知天意如何化作此人!」又說:天王對楊秀清「頂而信用,一國之事,概交於他,軍令嚴整,賞罰分明」。
楊秀清和他的多數臣僚們一樣,不識字或粗識字,然而這並不影響他對一國軍政大事的治理。據記載,他曾對入讀奏章的書手們說過:「五歲喪父母,養於伯,失學不識字,兄弟莫笑;但緩讀給我聽,我自懂得。」
洪秀全處心積慮地利用繁文縟節的禮儀和中國傳統的尊君觀念,以確保自己作為君主的至尊地位。然而他的一切努力,並不能阻止來自楊秀清的有力挑戰。
洪秀全說:「生殺由天子」;「只有人錯無天錯,只有臣錯無主錯」;「臣不敬君失天倫」。楊秀清卻說:「君有未明,良臣啟奏,君則當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他迫使洪秀全表示:「自今以後,兄(指其本人)每事必與胞商酌而後行,庶不致有誤也。」
洪秀全說:「內言內字不准出,敢傳出外五馬分;外言外字不准入,敢傳入內罪同倫。」其待宮內女官過嚴,雨雪寒凍,仍緊逼鑿池挖塘,不得休息,還不准將其內情外泄。楊秀清假借天父下凡,認定洪秀全有過錯,迫使其俯伏受杖(因洪表現恭順,實際未予杖責),並「恩免天朝四女師理事」,不僅使石達開與他自己的姊妹石汀蘭、楊長妹兩位「分屬王姑,情同國宗」的女官各回王府,免受洪秀全的責罰,甚至還順帶將朱九妹兩姊妹也強行奪到東王府「安享天福」。接著,他又以東王身份進諫,使得洪秀全不得不當眾宣布:「爾為官者,須知爾東王所言,即是天父所言也。爾等皆當欣遵。」
楊秀清在太平天國的體制中具有極其獨特的身份:在宗教信仰方面,他擁有代天父傳言的資格及「勸慰師」、「禾乃師」、「贖病主」等一系列神聖的頭銜,是太平天國「最高指示」的實際發布者;在世俗的政權體系中,他作為太平天國的正軍師、東王,又擁有節制諸王以及群臣的極大權力。他的尊呼「九千歲」只比「萬歲」之尊的洪秀全少一千歲,上朝奏事時可「立於陛下」而不必下跪,也即所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在天兄代言人、西王蕭朝貴於攻打長沙之役陣亡之後,東王楊秀清成了太平天國與上天溝通的唯一媒介。「天父下凡」是太平天國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每當天父依附楊秀清的肉身下凡時,哪怕是在深更半夜,東王府的官員們都必須詳實記錄在案,並以最快速度通知在京的諸王和朝臣們前往聆聽教誨並切實貫徹執行;而當天父需要召見天王時,就連洪秀全也不得不匍匐於楊秀清的腳前。楊秀清於天父附身下凡時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天父聖旨」,任何人都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存世的《天父聖旨》第三卷,記有起自1854年3月2日(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正月二十七日,咸豐四年二月初四日),迄於1856年8月15日(太平天國丙辰六年七月初九日,咸豐六年七月十五日,也就是楊秀清被殺前18天)的歷次天父下凡的情形。這些下凡活動,有些屬於對處理國家大計的定奪,如改變對古書一律加以禁毀的過激政策(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正月二十七日,1854年3月2日);暫停刊印新舊約《聖經》,並對天父天兄歷次下凡的聖旨進行斟酌和修訂(同年六月初一日,7月7日);讓一班小弟小妹團聚,恢復天京的正常家庭生活(同年八月二十四日,9月28日);等等。但有些下凡活動,似乎只是顯擺威風。如1855年8月25日(太平天國乙榮五年七月十九日)半夜三更,天父突然下凡,要到天王洪秀全的天朝宮殿去,鬧得動靜極大。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及眾朝官等隨行,各位王宗「齊執軍裝步行」,在輿左右護衛。到了天朝宮殿後,北王、翼王親令典天炮官點放聖炮,又令典天鑼、典天鼓等鑼鼓齊鳴。洪秀全雖令女官們速開朝門,但因「天朝朝門緊閉數重,實難驟開」,天父竟為此「大發義怒」,詔曰:「咁久還不開朝門,真是該打!」不過在洪秀全跪奏請求「恩赦小子遲延之罪」後,又予以寬恕。此次下凡,除當眾宣布兩項人事上的處分外,竟然只是要單獨召見洪秀全的正宮賴氏,欲其「時時虔敬天父」,敬其夫主,並教管好其他眾王妃。但這位正宮娘娘半夜三更從夢中驚起,跪聽天父教誨時的真實感想究竟如何,也只有天知道了。
天父更多的下凡,是對具體人事,甚至是對一些瑣事的處置。各級官員乃至東王府的屬吏,動輒因瑣事而受到天父的責難或懲罰。有的還受到過於嚴厲的懲處,甚至被處以極刑。如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夫婦,因偶犯「天條」私合,又欲勾引他人,即被一同處斬。天官正丞相曾水源及東殿吏部一尚書李壽春,因聽女官議論「東王若升天,爾們為官的都難了」這句話未予告發、駁斥,先是由天父下令鎖押東牢,旋即又由天父二度下凡命令立即斬首示眾。1856年7月17日(太平天國丙辰六年六月初九日)天父下凡時,甚至連洪秀全的二哥洪仁達也被下令鎖押東牢。而此時距天父最後一次下凡僅一個月時間。
在日常的為人處事中,楊秀清與韋昌輝、石達開等首義諸王及其他高層人士也不融洽。
《賊情彙纂》在論述楊秀清與韋昌輝的關係時說:
昌輝曾讀書,小有才,為楊秀清所忌,雖封偽王,事楊賊為謹。……昌輝位下楊賊一等,其奸詐相似,陽下之而陰欲奪其權,故楊賊加意防範。咸豐甲寅五月,楊賊命昌輝上犯湖北,令下多日,楊賊私囑群下稟奏挽留,佯作不准,瀕行,忽改遣韋俊、黃再興等。八月復令昌輝赴湖北、安徽,行次採石,楊賊復下令調回,改遣石達開往。張子朋激變水營,楊賊杖昌輝數百,至不能興。又詭稱天父附體,時挫折之。
韋昌輝雖身為北王、副軍師,但在楊秀清面前「尚有驚恐之心,不敢十分多言」。他覬覦著楊秀清的權位,在楊的打擊和凌辱下,採取了韜光養晦的策略。韋昌輝平時百般諂媚,楊「輿至則扶以迎,論事不三四語,必跪謝曰:『非四兄教導,小弟肚腸嫩,幾不知此。』『肚腸嫩』,潯州鄉語,猶言學問淺也」。韋兄與楊的妾兄爭奪房產,楊秀清大怒,發其議罪。韋昌輝為討好楊,不僅判其兄死刑,而且竟「請以五馬分屍,謂非如此,不足以警眾」。
楊秀清對年輕有為的石達開還是信用的。《賊情彙纂》說:「達開銅(乳)臭小兒,毫無知識,每見楊賊詭稱天父附體造言時,深信不疑,惶悚流汗,尊奉洪、楊、韋三賊若神明。楊賊喜其誠愨,故屢委以軍事。」但即使如此,在涉及人事處理時,楊秀清照樣絲毫不給情面。
燕王秦日綱王府有一牧馬人,在楊秀清的同庚叔從府門前經過時,未按禮儀起立行禮,不僅立遭鞭子毒打二百下,還被這位同庚叔送給燕王。燕王未及處理,又將其送到主管刑訟的衛國侯黃玉崑處要求加以杖刑。黃玉崑認為既受鞭刑,可不必再杖責,婉轉地加以勸慰。但這位同庚叔竟然推倒黃玉崑的公案,轉向楊秀清控訴。楊秀清大怒,要求石達開拘捕黃玉崑。黃玉崑乃石達開岳父,即以無法執行職權提出辭職。身為朝內官首領的興國侯陳承瑢以及燕王秦日綱也相率辭職。楊秀清不僅不作反省,反而將秦日綱等全部鎖押北王韋昌輝處,杖秦日綱一百,杖陳承瑢二百,杖黃玉崑三百,並將其革去侯爵,降為伍卒。牧馬人則被五馬分屍。黃玉崑被杖後羞憤投水自殺,經人救起,後在翼王府辦理事務。
太平天國的高層人物大都被楊秀清以各種藉口欺壓羞辱過。其本人是「威風張揚,不知自忌」;眾人則是「積怒於心,口順而心不息,少怒積多,聚成患害」。他與太平天國其他高層之間,尤其與天王洪秀全及北王韋昌輝之間的矛盾衝突,甚至連太平天國的敵人都看得十分清楚。曾國藩的情報專家張德堅早在事變發生的一年前就分別在《楊秀清傳》與《韋昌輝傳》中分析說:「秀清叵測奸心,實欲虛尊洪秀全為首,而自攬大權獨得其實。其意欲仿古之奸權,萬一事成則殺之自取。」「楊賊與昌輝互相猜忌,似不久必有併吞之事。」事態的發展正如其所言。而引發導火線的,正是楊秀清本人。
二 楊秀清逼封萬歲
儘管楊秀清可以代天父傳言,可以立於陛下奏事,且擁有九千歲的尊呼,他的九重天府(東王府)的規格也僅稍遜於天王的天朝宮殿,但在現實世界裡,他與洪秀全的君臣界限卻無法逾越。洪秀全依然擁有誅殺楊秀清的君權。對於這一點,楊秀清本人也是心知肚明的。就在1853年12月26日(太平天國癸好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也就是他假託天父下凡欲杖責洪秀全的第三天,他上殿安慰洪秀全。洪秀全稱讚他說:「清胞真是古之所謂骨鯁之臣。……自後在爾幼主之世,凡為臣者,當如清胞今日之直言,方盡為臣之道也。」楊秀清對曰:「小弟雖足為臣者法,但後日幼主以後,亦要法我二兄海底之量,能受臣直諫,方盡為君之道也。自古以來,為君者常多恃其氣性,不納臣諫,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誤殺之,致使國政多乖,悔之晚矣。」
這段對話,充分流露出楊秀清內心深處對擁有君權而又性烈如火的洪秀全的戒懼。然而他所採取的對策卻是儘可能與洪秀全平起平坐,甚或取而代之。他的參護衙(衛隊衙門)的聯句就公然露骨地說:「參拜天父永為我父,護衛東王早作人王。」
1856年太平軍攻破江南大營後不久,終於發生了楊秀清「逼天王親到東王府封其萬歲」的事件。據李秀成說,東王「權托太重過度。要逼天王封其萬歲。那時權柄皆在東王一人手上,不得不封。逼天王親到東王府,封其萬歲」。但他沒有交代東王究竟是在什麼時候逼天王親到東王府去的。存世的《天父聖旨》第三卷中倒是記載了天王親去東王府的時間——1856年8月15日(太平天國丙辰六年七月初九日,咸豐六年七月十五日),這是洪秀全僅有的一次親去東王府聆聽「天父聖旨」,從時間上來說,應是毋庸置疑的。此時,清軍江南大營的主帥向榮已死去6天。楊秀清想來應已知道了向榮的死訊。他選擇於此時逼封萬歲,顯然已是解除了後顧之憂。而太平天國核心層的幾位重要人物,翼王石達開已遠赴湖北武昌的洪山前線,北王韋昌輝則在江西主持軍政,燕王秦日綱則在忙於進攻向榮的丹陽大營,楊秀清完全可以肆無忌憚地逼洪秀全親到東王府去。
可惜的是,《天父聖旨》對此次下凡的記載只有如下寥寥數語:
丙辰六年七月初九日早,天父勞心下凡,詔曰:
「秦日綱幫妖,陳承瑢幫妖,放煷燒朕城了矣。未有救矣。」
午時,天王御駕至九重天府。天父復勞心下凡,降聖旨云:
「朝內諸臣不得力,未齊敬拜帝真神。」
詔畢,天父回天。
這一天,天父前後兩度「勞心下凡」,卻只有總共不到100字的記錄,而且根本沒有透露出一點有關「逼封萬歲」的信息。天父既指出秦日綱與陳承瑢「幫妖」,其性質之嚴重遠非曾水源等人聽女官議論而不舉報所能比,但卻未對其採取任何行動,這也是很反常的。顯然這是洪秀全在給楊秀清平反昭雪後,於《天父聖旨》刊刻出書時對相關的內容作了修改和刪節。由天父之口點出秦、陳二人「幫妖」,實際上是為後來誅殺秦、陳二人尋找依據,並開脫洪秀全自己。
但時人的記載中卻有十分生動的描述。張汝南的《金陵省難紀略·東北賊遞殺大略》中是這樣記載的:
(楊秀清)一日詭為天父下凡,召洪賊至。謂曰:
「爾與東王均為我子,東王有咁大功勞,何止稱九千歲?」
洪賊曰:「東王打江山,亦當是萬歲。」
又曰:「東世子豈止是千歲?」
洪賊曰:「東王既萬歲,世子亦便是萬歲,且世代皆萬歲。」
東賊偽為天父喜而曰:「我回天矣。」
滌浮道人(知非子)的《金陵續記》中記載說:
咸豐六年秋,東賊楊秀清欲奪洪秀全偽位,先將洪黨分調出城,遂私刻「太平天國真命主楊秀清」偽戳,於七月間,假稱天父下凡,傳洪逆之子不至。
洪自往焉,入東巢。
楊逆踞坐不起,云:「天父在此。」
洪逆即跪。蓋賊等本系串慣伎倆,互相誕語,以愚黨下,有是語不得不跪也。
楊逆假天父語問洪逆云:
「爾打江山數載,多虧何人?」
答云:「四弟。」
楊云:「爾既知之當何以報?」
答以願即加封。隨出向眾黨云:
「嗣後均宜稱東王為萬歲,其二子亦稱萬歲。」
賊眾諾,楊色稍霽。……
聯繫前文李秀成所述和《天父聖旨》的記載,除具體細節有出入外,時間(太平天國丙辰六年七月初九日,咸豐六年七月十五日,也即秋七月間)、地點(東王府)、事件(逼封萬歲)等均可一一對應。但張汝南所記亦稱萬歲的「東世子」並不是滌浮道人所誤解的東王的兩個兒子,而只是指東王7歲的長子東嗣君。
楊秀清顯然對洪秀全的回答表示滿意。他終於獲得了與洪秀全平起平坐、同稱萬歲的資格。但這種君臣不別、二人並尊的局面是根本不可能維持下去的。在「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的傳統君主政體下,他於洪秀全,要麼取而代之,要麼被其誅殺。楊秀清大概根本沒有料到會是後一種結局。事實上,僅僅18天後,他就為自己「逼封萬歲」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三 洪秀全決意誅楊
洪秀全在維護自己君權的根本問題上從來沒有含糊過。就在他於癸好三年末(1853年12月)那次盛讚楊秀清為「骨鯁之臣」,並在金龍殿內大擺宴席款待楊秀清、韋昌輝、秦日綱等人時(石達開時在安慶主持西征軍務),還特地申明:「朕同胞等皆是親承帝命下凡,頂天父天兄綱常者。以理而論,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龍殿設宴。若至幼主以後,皆不准人臣在金龍殿食宴。設若臣有功者,欲賜宴以獎其功,只准賜宴於朝廳,斷不准在金龍殿內君臣同宴,以肅體統也。此一事極為關係,當記詔以垂永遠也。」
楊秀清逼封萬歲,使洪秀全措手不及。在此危急的情勢下,洪秀全一面佯許以天曆八月十七日(1856年9月23日)楊秀清生日那天舉行稱萬歲典禮,以穩住對方;一面趕緊在天朝宮殿周圍所築土城上密布槍炮,以防止楊秀清前來暗算;又派心腹密召在江西的韋昌輝回天京,以部署誅楊。
參與誅楊密謀的至少還有秦日綱和陳承瑢。
但據李秀成說,石達開也參與了誅楊密謀,而且主要是韋、石二人有密議:
東王自己威風張揚,不知自忌。一朝之大,是首一人。韋昌輝與石達開、秦日綱,是大齊一心,在家計議起首共事之人,後東王威逼太過,此三人積怒於心,口順而心不息。少怒積多,聚成患害,積怒仇深。東北翼三人不和。北翼二人同心,一怒於東,後被北王將東王殺害。原是北[王]與翼王二人密議,獨殺東王一人。因東王,天王實信,權托太重過度,要逼天王封其萬歲。那時權柄皆在東王一人手上,不得不封。逼天王親到東王府,封其萬歲。北翼兩王不服。君臣不別,東欲專尊。後北與翼計殺東王。翼與北王密議,單殺東一人,殺其兄弟三人,原清、輔清而已。除此以外,俱不得多殺。後北王殺東王之後,盡將東王統下親戚屬員、文武大小男婦盡行殺淨,是以翼王義怒之。
李秀成的這段敘述後來成為不少史學論著判斷石達開參與誅楊密謀的依據,因此有必要略加辨析。
李秀成的敘述很有些前後錯亂或含混不清之處。首先,秦日綱、陳承瑢事實上參與了密謀。但在李秀成的敘述中,雖然一開始提到秦日綱,說他也是「積怒於心」,卻根本未提及陳承瑢。而在說到韋、石密議時,竟然把秦日綱也排除在外了。其次,對韋、石二人密議殺楊的時間交代不清。先說「原是」韋、石二人密議,似是在楊逼封萬歲之前;但後又說,天王封楊萬歲,韋、石兩人不服,所以密議殺楊。仔細推究原文,實際是說楊秀清逼洪秀全封其萬歲才引起二人不服,起意殺楊。但楊秀清逼封萬歲時,韋、石二人,一在江西,一在湖北,根本不可能有機會碰頭密議。若說密議是在攻破江南大營後,二人分赴江西、湖北之前,則他們不可能未卜先知,預先為當時還未成為事實的逼封萬歲而密議殺楊,更不可能在如此密議之後還能坦然奉楊之令各赴前程。再次,退一步講,如韋、石二人確有密議,在洪秀全密召時,石達開理應與韋昌輝一起趕回天京。因從行程上說,武昌並不比瑞州更遠;且二人一同回京解決楊秀清及其兄弟數人的問題更易得手,更有把握,也根本無須大肆屠戮,株連其部屬。若兩人先有密議而屆時只韋一人趕回,則石亦陷韋於不義。從石達開的為人來說,似亦不會如此行事。最後,在太平天國的體制中,楊秀清的地位極其崇高,又集軍政大權於一身(《賊情彙纂》即將洪、楊二人並稱「首逆」),如果他沒有逼封萬歲的舉動,如果洪秀全不下定決心,任何其他人,即使如韋、石這樣的首義之王,也是沒有條件而且不敢私下密議「誅楊」的。何況石達開實際上深受楊秀清信用,其本人並未受過楊秀清的責罰,與韋、秦二人多次遭受刁難打擊因而對楊秀清深懷忌恨還是有著質的區別的。當時清方的情報分析也只是認為楊、韋之間勢成水火,必有併吞之事,而根本未將石達開攪入其中。總之,「韋石密議」之說疑點多多,不足為據。李秀成在天京事變發生時還只是在外帶兵的將領,不可能了解多少真實的內情,所述只能是得自傳聞。
種種跡象表明:石達開對洪、韋之「誅楊」,事前並不知情。
石達開自己是這樣說的:「楊秀清平日性情高傲,韋昌輝屢受其辱。七年達開在湖北聞有內亂之信,韋昌輝請洪秀全誅楊秀清。洪秀全不許,轉加楊秀清偽號。韋昌輝不服,便將楊秀清殺死。」
這是石達開於1863年兵敗大渡河之後在清營所錄下的供詞(不是其本人所寫),除將「六年」(即丙辰六年,1856年)誤記成「七年」外,對洪、韋誅楊過程的交代也有不確之處,但所透露出的信息還是很明白的,即他本人並沒有參與誅楊密謀,只是「在湖北聞有內亂之信」。而他對誅楊過程敘述之不確,似亦可反證他並未參與其事。
在此之前,他於1857年出走後所公開張貼的告示中也說過:「去歲遭禍亂,狼狽趕回京。」表白其事前確不知情。
滌浮道人的《金陵續記》中也說:「先是翼賊石達開奉東賊令分股竄湖北迤上等處。韋、洪既殺楊逆,又調石逆回城,幾亦被殺。石逆旋與偽衛天侯曾錦謙、偽春官正丞相張遂謀縋城逸出,不知何往。」
滌浮道人寫作《金陵續記》時,天京城內的變亂尚未到結局階段。他當時所了解到的信息是:石達開奉楊秀清之令到湖北前線,洪、韋殺楊之後才將其調回天京,石旋即又縋城逃出。
清朝方面,兩江總督怡良所得到的探報雖不很準確,但也大致勾勒了事件的脈絡:
查各路探報,有雲偽北王韋娼灰(昌輝)由丹陽敗回金陵,楊逆閉門不納,逆首洪秀全開門放進,因此起釁,互相戕殺。又有雲八月十二日楊逆向洪逆索取偽印,意圖併吞,洪逆將韋逆調回,殺死楊逆及其親屬。偽翼王石達開聞信趕回,與韋逆又起爭端,石逆逃赴上江,糾集黨與,欲圖報復。所聞不一,而其內亂則不為無因。
誅楊之事風險很大,必須一舉成功。揆諸情理,洪秀全也只能藉助韋昌輝之手而不可能寄希望於與楊秀清關係較深的石達開。
四 韋昌輝血腥屠殺
洪秀全的密召,給了韋昌輝除掉楊秀清、實現自己野心的最好機會。1856年8月下旬,他在江西瑞州率親兵3000人,乘船200餘只下駛,取道鄱陽進往安徽建德。9月1日,抵達天京登岸。當夜,韋昌輝與秦日綱的軍隊悄然從南門進城,立即控制了所有的要害部位,並包圍了東王府。
1856年9月2日(丙辰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咸豐六年八月初四日)凌晨,韋昌輝等以迅即的行動攻破東王府,殺死楊秀清本人及其家屬。據傳聞,領頭抓捕楊秀清的為北殿右二十承宣許宗揚,也即曾因掃北援軍的敗績而被楊秀清收入東牢的那位許十八。並傳聞,韋昌輝在殺死楊秀清之前,曾當面對他說:「爾欲奪位,我奉二哥令殺爾。」除楊秀清全家外,在其府中服役的所有500名女子也被殺死。圍繞東王府的侍從館聞有變,「各持械出」,但均被韋昌輝的部隊擊退。
天亮以後,韋昌輝將楊秀清的首級呈送洪秀全,「請標為老奸頭」。洪秀全即下詔,誅貶楊秀清為「東孽」,並貼出告示,宣布其「竊據神器,妄稱萬歲,已遭天殛」的罪狀。同時還關閉所有城門,下令凡「老奸」所屬,無論官兵男女必須悉數自首,有藏匿者連坐。幾天時間逮捕了兩萬多人。
當時秦日綱軍中有兩名歐洲人,他們作為目擊者敘述了自己的見聞:
一 天早晨約4點左右,我們被炮聲驚醒,一發炮彈就落在我們住所的附近。我們立刻起身,想跑到街上去,但被阻攔住了。街面上排列著許多士兵,禁止任何人離開房屋。黎明時分,我們出了屋,吃驚地發現滿街都是死屍——我們辨認出這些是第二位(引者按:指東王楊秀清,下同)的士兵、下屬官員、司樂、文書和家僕的屍體。我們還看到一具女屍。此時,數千名第五位(指北王韋昌輝)和第七位(指燕王秦日綱)的士兵,甚至第二位的屬下,正在第二位的宮殿裡搶劫。……在幾個小時內,宮殿被洗劫一空。全城在那一天處於極度的騷動狀態,大多數人不知道事件的原委,所有的城門都緊閉著,城牆上也有人看守。
韋昌輝和秦日綱得以深夜順利入城,迅即舉事,使楊秀清猝不及防,與陳承瑢的內應大有關係。那兩位歐洲人稱陳承瑢為第八位。據他們說,他們在先前受東王接見時,這一位居第八的人物曾從室內帶領兩個伶俐俊美的小孩,也即東王的兩個兒子,出來和他們見面。可見其與東王關係之密切。但後來又是這個第八位者將東王妄圖篡位的陰謀向天王告密,並表示願負掃除奸黨的重任。
天京城內的東王餘部為自衛計,曾進行了頑強的抵抗。據滌浮道人記述:東殿尚書傅學賢曾率部與北王韋昌輝的軍隊相對峙,又有國宗兄楊某某與其會合,約堅持了月余時間。「韋初小挫,隨後東黨勢衰」,遭到屠殺。為何東王部屬先能一度挫敗北王的部隊而後卻又勢衰遭屠殺?滌浮道人沒能說出所以然。但據知情者說,為徹底肅清所謂「東黨餘孽」,韋昌輝、秦日綱等人曾玩弄了陰謀手段。先由天朝宮殿女承宣官傳達天王詔旨,譴責韋、秦殺人太多,令受杖責;又說明「東孽」逆謀是自天泄露,餘黨一概赦宥不問,召其前往觀刑。仍據那兩位歐洲目擊者所說:
韋昌輝與秦日綱一同跪在洪秀全天朝宮殿的門前,每個人的脖子上都套著鎖鏈,頭裹藍巾。他們並不像犯人一樣被拘禁著。天朝宮殿的一位女承宣官出示一塊硃筆書寫的大黃綢,放在他們兩人面前。他倆便讀上面的詔文,許多東王部屬也擠上去看。詔旨很快就念完了,被遞出來貼在正對天朝宮殿的牆壁上。韋、秦二人退到一個小屋裡一同商議,並屢次通過這些女承宣官傳遞消息。最後,女承宣官宣布他們每人將被責打500下。隨即有人遞過了5根棍杖,韋昌輝和秦日綱便被自己的軍官帶去受刑。在這場虛假的懲處過程中,他們的部屬號啕大哭,並紛紛把手伸到棍杖底下,以代為受刑。當場有東王的5000多名部屬放下武器,聽憑關押。經特別指定,兩座大房子暫充他們的收容所。關押在這兩個大房子裡的東王部屬們後來被韋昌輝和秦日綱的軍隊所消滅,其中一個房子裡的人未作抵抗即遭屠殺,但另一個房子裡的人們殊死抵抗了6個多小時,他們遭到槍炮的轟擊,還被扔進去幾個炸藥包。他們用來抵抗的武器不過是牆壁上的磚塊。後來這些屍體都被拋到一片荒野上,無遮無蓋。
歐洲目擊者所言也得到了中文資料的印證。而相關記載指出,獻計策劃這場觀刑陰謀的正是洪秀全的妻子賴氏:
城中東黨聞變恟懼,遂與北黨日相鬥殺,東黨多死亡跳匿。秀全妻賴曰:誅之不盡,或留後禍。因說秀全詭罪昌輝酷殺,予杖慰謝東黨,召之來觀,可聚殲焉。秀全用其策,而突以甲圍殺觀者東黨殆盡,蓋前後所戮不下三萬人。
清朝方面的情報說:9月23、24等日(咸豐六年八月二十五、二十六等日),「見有長發屍骸不可數計,由觀音門口內漂淌出江,內有結連捆縛及身穿黃衣黃褂者,當經探得金陵逆賊內亂,自相戕害,首逆楊秀清已被殺死,並殺楊逆之黨與多人。」除此而外,還有大量屍骸「由西水關流出至下關江口」。
又有情報說:「近有金陵城內逃出難民,據稱八月初間,親見楊逆梟首通衢,系偽北王韋昌輝所殺。楊逆之眷屬及所統偽官偽卒,亦於八月中旬(1856年9月9日至18日)後悉聚殲。」
由此可以推測,大批集中屠殺的事件大約發生在楊秀清被殺的20天之後。這大約也就是觀刑陰謀實施的時間。
據目擊者說:在集中屠殺事件之後,城裡每戶人家都得報告家中所有男女老幼的人數,每個人被發給一塊小木牌,佩戴在胸前,一旦發現東王的人就得抓住。在幾周之內,被抓獲的東王的人五人一隊,十人一隊,甚至成百成千地被押到刑場斬首。所有吃過東王飯的婦女兒童也都不能倖免。對東王追隨者的屠殺持續了3個月,據估計約有4萬名成年男女和兒童喪命。
目擊者還說:有好些受害者,自信無辜,高叫冤屈,向上帝嚴肅地呼籲;另一些受害者,則請求那幾個外國人行刑,但求速死。
李秀成也說:「北王殺東王之後,盡將東王統下親戚屬員、文武大小男婦盡行殺淨。」
在外地的一些東王親信也被解除職權、調回天京加以殺害。據滌浮道人說:「凡楊逆遣竄各處之東黨賊目,均令先繳偽戳,隻身回金陵,至上河洪逆取設偽頭關處所,到即殺訖。其率股匪踞陷各處之賊,在外日久,雖系偽東殿名下者,俱未殺,悉改為偽殿前字樣,仍令在彼。」
但也有身在外地而遭殺害者。如洪秀全即下令在安慶的殿右四檢點(一說已升任春官丞相)張朝爵「將楊國宗(秀清之兄)殺了,並楊姓三人皆殺之」。
東王部屬中,已知有4位封為侯爵的高級官員在屠殺中殉難,他們是助天侯、東殿刑部一尚書劉紹廷,翊天侯、東殿戶部一尚書吉成子,扶天侯、東殿禮部一尚書傅學賢,補天侯、殿前國醫李俊昌等。而在天京事變前,先後封侯的高級官員,除去已升王爵的秦日綱、胡以晄(已病逝)和已犧牲的林鳳祥、李開芳等掃北軍5統帥外,共有12位。其中鎮國侯盧賢拔(為楊秀清妻兄或表兄,曾執掌東王府事,後主持刪書衙)和匡天侯黃維江(為楊秀清姊夫或姑丈,總典聖糧)兩人與楊秀清有戚屬關係,天京事變後也不再聽到他們的任何訊息,看來都死難於事變之中。此外,作為翼王石達開得力助手的衛天侯曾錦謙,在跟隨石達開回京之後,事跡即不顯。據簡又文推測:很可能翼王出城時僅帶張遂謀而留曾錦謙在京兼顧公私事,而北王在屠殺石達開全家及翼王府留守人員時也將其一併殺害了。如此事屬實,太平天國前期的12位侯爵中,就有7位,即超過一半死於韋昌輝的屠刀之下!
五 石達開起兵討韋
在外地的太平軍,除楊秀清的部屬外,看來多已接受了誅楊的事實。武昌、漢陽的守軍(其首領為韋昌輝之弟韋俊)在答覆敵人的勸降書時說:「我東王之所以被殺也,乃其有篡弒之心,故北王討之,戮其全家。」清朝方面也有人證實,安徽寧國貼有太平天國的告示,內有楊秀清「竊據神器,妄稱萬歲,已遭天殛」等語。
但接踵而來的大肆搜捕和屠殺東王部屬的行為就不為人們所認可了。據傳聞,當韋昌輝大肆搜捕東王部屬時,洪秀全曾使人傳話說:「爾我非東王不至此,我本無殺渠意,而今已挐戮之,此屬又何辜,毋乃傷天父好生心,以寬縱為宜。」韋昌輝怒道:「我為渠除大害,今反責我而欲沽名耶?」遂將所拘捕的東王部屬全行殺害。韋昌輝自此以後「諸務皆自專,所為益橫於東賊」。洪秀全畏其所逼而又無可如何,「又急使人召翼賊」。
翼王石達開僅帶衛天侯曾錦謙、春官正丞相張遂謀等少數人員趕回天京,於1856年9月26日(太平天國丙辰六年八月二十日,咸豐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進城。此時太平天國首都的肅殺氛圍,已不可能讓他為楊秀清及其主要助手們說什麼公道話,但他還是為東王的廣大無辜部屬請命,「計及免殺之事」。已殺紅了眼的北王韋昌輝根本聽不進去,甚至起意要殺石達開。翼王見事機不好,連夜縋城逃往安慶。他在天京城裡所逗留的時間大概還不到一天。據李秀成說:「後翼王在湖北紅(洪)山,知到(道)京城害殺許多之人,在湖北紅(洪)山營中,帶同曾錦兼(謙)、張瑞(遂)謀狼輩(狽)趕回京都,計及免殺之事。不意北王頃起他心,又要將翼王所殺。後翼王得悉此事,吊城由小南門而出,走上安省計議報仇。〈此時北王將翼王全家殺了。〉後移紅(洪)山之軍下攻救寧國。」
時人的記述大致相同:「翼賊歸……不得入,射書城上,轉請於北賊,令隻身入。入即見洪賊,得其情。然後見北賊,語不合,知有害己意,俟暮縋城出。」
那兩位歐洲目擊者的敘述要稍詳些:
約在第二位(即楊秀清)被殺的六周後,第六位(即石達開)和他的部分人馬進了城,趕往第一位(即洪秀全)處,在那裡與第五位(即韋昌輝)和第七位(即秦日綱)相遇。第五位和第七位給他看了他們的行動記錄,第六位說:「你們為什麼殺了這麼多為我們作戰的長髮兄弟?難道第二位和他的幾個要員的死還不能使你們滿足嗎?」第五位回答說:「你是賊!」第六位回敬道:「你也是賊!我們都在為同一個事業戰鬥,因此我們都是賊。」第六位接著說:「既然你們已一意孤行到如此地步,你可以自己了結這件事,這與我根本不相干。」當夜,他悄悄地集合了他的部隊來到西門,但因未經第五位的許可而被拒絕通行。他便殺了門衛,同他的大部分屬下出了城。如果那天夜裡他沒有出城,他就會被斬。不少人也乘機出了城。第二天早上,全城處於極度的騷動狀態,每個人都攜帶著武器。他們四處出動,欲逮捕第六位,但不能斷定他走的是哪條路。他們洗劫了他的住宅,殺死了他的妻子和小孩,以及夜間沒有出走的他的所有部下。
這兩位歐洲目擊者說翼王回京時間是在東王被殺的6個星期以後,則應當在10月14日前後,與前引9月26日相差兩個多星期,因無更多資料加以判別,可與前一說兩存。但其說翼王在西門「斬關而出」,與中文資料(包括《李秀成書供原稿》)均說翼王「縋城而出」不同,有可能是出於想當然。即如其所說第二天早上北王在全城搜捕,且不能確知其出走路線的情節來看,翼王也不可能是「斬關而出」,因為那樣一來,北王即可輕易地斷定他已出城,並分析其出走的大致路線。
有記載說:韋昌輝在石達開逃離天京後,果然率眾圍攻翼王府,但沒有找到石達開,懷疑其在洪秀全處,便將石達開的妻小押至天朝宮殿,要挾洪秀全。「洪力白其無,乃殺之,暴示翼賊反顧偏心罪,懸賞格,有得翼賊者,官丞相,金六百兩。」
這段記載有含混之處,從中並不能準確判定下令殺翼王家屬和懸賞格購其首級的究竟是韋還是洪。清朝方面的情報表明,懸賞是以洪秀全的名義發出的。咸豐帝的上諭指出:
據福濟奏,有石達開現踞安、桐之語。朕聞金陵賊黨內亂,楊逆被殺,石逆不服,逃出金陵。洪逆現懸重賞購其首級,石逆之不返金陵,金陵之不助石逆已可概見。既據該撫探知,該逆現在安(慶)、桐(城)一帶,急當乘其眾心渙散之時,督飭兵勇,一鼓殲捦。
天京城內的屠殺仍在繼續,死難者除東王部屬外,又增加了翼王的家人和部屬。而這一切,不管是否出於韋昌輝的脅迫,畢竟都是洪秀全認可的。
浙江巡撫何桂清於10月4日(咸豐六年九月初六日)奏報說:「再,臣聞八月中旬後,即據各路探報均稱:金陵賊首於七月二十二日起閉城自相戕害,首逆楊秀清已被韋逆殺斃,凡楊逆黨與均多被殺,一月有餘尚未開城語。臣初聞之未敢深信,半月以來,又接各營探報,皆稱確有是事。」
新任督辦江南軍務的欽差大臣和春於10月20日(咸豐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得抵丹陽大營。他於4天後奏報說:「現聞各首逆在金陵城內自相殘殺,連日大江流出浮屍不少,是其惡貫滿盈,故天奪其魄,誠為難得之機。」
可見至遲在10月中旬,天京城內仍有浮屍流出。屠殺仍未結束。
石達開回到安慶之後,立即部署起兵討韋,並公開提出要為楊秀清報仇。為此他動用了正在湖北洪山前線援救武漢的機動部隊,翼貴丈黃玉崑亦從江西臨江趕來。但鎮守江西的各地守軍均未調動,其全省軍務則由九江守將林啟容主持。石達開在蕪湖、寧國一線集結了6萬——8萬人的大軍。他上奏天王,針鋒相對地提出要得到韋昌輝的首級,否則,他的軍隊將要攻打天京。
清朝方面看出有機可乘。咸豐帝為此接二連三地發出上諭,要求前方將帥和江、鄂、皖、贛等省督撫,乘太平天國內亂,加緊克復城池,並注意策反招降。他聽說石達開「系湖南拔貢,現因與韋逆不睦,頗有投誠之意」,更要求曾國藩「豫為籌畫,經權互用,以收實效」。
曾國藩在奏報中答覆說:「臣等伏查賊首之在江西主持軍務者,自上年十一月至本年二月底,以偽翼王石達開為主,三、四、五月,以偽翼貴丈黃玉崑為主。六、七月以偽北王韋昌輝為主。曾於八月初六日,附片具奏在案。自韋昌輝在瑞州戰敗,竄回金陵,被楊秀清斥責。洪韋二賊謀殺楊秀清,並誅其宗族黨與。於是石達開自湖北洪山歸去,黃玉崑自江西臨江歸去,並赴金陵,謀為楊秀清伸冤復仇。」
曾國藩向皇帝說明:石達開不是什麼湖南拔貢,而是「廣西潯州府桂平縣大梭村人」(當然他的這個情報也不準確)。而且就是這個石達開,曾在皖鄂贛戰場多次使官軍受挫,後來又「招納廣東新附之匪,連陷江西數府」。
他說:「現據各路探報,石逆糾集匪黨十萬餘人,前往金陵,誓殺洪韋二賊,為楊秀清報仇。以臣等愚見揆之,如果洪韋勝而石逆敗,則投誠乃意中之事。若其石逆勝而洪韋敗,則該逆挾詭詐以馭眾,假仁義以要民,方且飛揚自恣,未必遽有投誠之心。」
又說:「假令石達開自知大勢之已去,識天威之難犯,翩然歸命,稽顙投誠,則臣招撫之法,當令其立功贖罪,獻城為質。以大局言之,北岸安慶,南岸九江,該逆之所必爭也。以江西言之,瑞州、臨江為根本,撫州、吉安為膏腴,亦該逆之所不肯輕棄也。能於此六城中獻一二城為質,則可信其為真心歸附。」
曾國藩所設計的這一套招撫方案,只是為了應付皇帝,恐怕連他自己也根本不相信有可能付諸實施。
燕王秦日綱在翼王石達開逃離天京兩個星期後,受命調集了約1.5萬人的部隊予以追擊。在蕪湖附近的江北小鎮西梁山,他的部隊攻擊了翼王的守軍,並搶掠了該鎮。但在重上征程時,他們得知:天京以外的太平軍全體弟兄都表同情於翼王石達開,而翼王正統率著一支占有壓倒優勢的強大部隊。這一情報促使秦日綱改換目標,轉而向附近的清軍發起攻擊。
在天京的北王韋昌輝做好了頑抗的準備。為防止翼王的部隊利用城南的制高點大報恩寺塔,也即著名的琉璃塔,韋昌輝下令將其炸毀。
但濫殺無辜的韋昌輝已徹底喪失了人心。天京城內的軍民也都一致同情翼王。洪秀全終於屈從了石達開的主張。1856年11月2日(太平天國丙辰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咸豐六年十月初五日),天京軍民「合朝同心」,擒殺了北王韋昌輝。他的家人,包括其老父韋元玠也都被殺戮。此時上距楊秀清被殺已61天,按天曆計算正好兩個月。但所幸的是,傳令對其部屬「皆不問」。「誅韋」沒有擴大化。整個誅韋之役據說所殺不過200人,且交戰僅兩日。
傳聞中的誅韋過程頗具戲劇性:
一 日,(韋昌輝)率眾至洪賊居請朝,索翼賊。洪懼不敢見。薄暮,陳三千人於洪居前,謂不出翼妖,即火攻。洪乘墉與對壘,槍炮互施,逾時無勝負。洪居服役亦女人,悉使裹發效男裝,各持械,啟門則豎偽制翼賊旗,大呼出沖陣。北賊不意其遂出,又見翼旗,謂石果久伏洪所,與同謀,大驚,眾遂潰。其先鋒某率眾趨朝陽門,斬關盡奔出。洪乘勝圍北賊居,盡殺其妻小,比曉傳令,北賊所屬皆不問,第知北奸隱處者急首告……
韋昌輝本人未及逃出城。3日後,其被一守柵者發現,並在盤問口號時露出破綻,守柵者「因大呼捉北奸」,「四街守柵人俱至,圍而擒獲之,果北賊,蓋其日眾奔而獨留也。縛送洪」。洪秀全下令處以極刑。「支解之,割其肉方二寸許,懸城中各柵,標曰:『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洪秀全還將韋昌輝首級函送至安徽寧國石達開軍營,「收滅前賞格,召之還」。
11月中旬,打著翼王旗號的部隊連日乘船駛入天京內河,並分股潛渡北岸增援江浦。20日,石達開在皖南前線指揮了救援寧國的戰鬥。
秦日綱儘管也十分賣力地向清軍作戰,但他並沒有得到石達開的諒解。在翼王的強烈要求下,他被解除軍權,並被召回天京。鎮江守軍的第二號將領帶領500人接統了秦的軍隊。11月28日,石達開迫使洪秀全處決了參與誅楊密謀及天京大屠殺的燕王秦日綱及佐天侯(原興國侯)陳承瑢。據那兩位歐洲目擊者說:「第六位對第五、第七和第八位的死感到滿意,但並不準備殺死他們的任何一位手下,僅要求將從他家搶去的物件(事發於他匆匆離城的那天夜間)歸還給他,對搶劫者也不予追究。」
腥風血雨的天京大變亂至此方告結束。
關閉了兩個多月的天京城門終於又像楊秀清被殺之前那樣洞開了,在大屠殺期間所中止的一切宗教活動也重新得到了恢復。但兩個月前還巍然聳立著的琉璃塔,這時已成了一片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