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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達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禮物

2024-10-02 04:07:47 作者: (法)大仲馬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個星期一,《玫瑰傳奇》[1]作者的故鄉牟恩鎮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仿佛胡格諾教徒又把這兒當作了第二個拉羅謝爾[2]。鎮上的男人看見婦女朝大街那方向奔去,聽見孩子在門檻上哇哇直叫,就連忙披好鎧甲,操起一支火槍或是一柄長戟來壯壯膽,朝誠實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跑去。客店門前,已經擠滿了嘈雜喧鬧、好奇心切的人群,而且隨著時間一分鐘一分鐘地過去,圍觀的人群也愈來愈龐大。

  在那個年頭,平地起風波是常有的事。難得有這種日子,這座或那座城鎮終日裡平安無事,無須把這類事件記載到日誌上去的。一會兒是領主之間你爭我斗;一會兒是國王向紅衣主教開戰;一會兒又是西班牙人向國王開戰。此外,除了這些或暗或明、或秘密或公開的戰爭以外,還有竊賊、乞丐、胡格諾教徒、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號衣的僕人,他們跟所有的人都打仗。鎮上的居民幾乎天天要動刀動槍對付那些竊賊,對付那些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號衣的僕人,三天兩頭也要對付那些領主和胡格諾教徒,有時候還要對付國王,可是從來不跟紅衣主教和西班牙人過不去。因此,在上面說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頭一個星期一,當鎮上的居民聽見喧鬧聲,卻既沒看見紅黃旗[3],也沒看見黎舍留公爵的僕人的當口,他們就習慣成自然地朝誠實磨坊主客店的方向奔去。

  到了那兒,誰都看得清這場騷亂的原因,認得出誰是肇事的傢伙了。

  那是個年輕人——他的模樣只消用幾句話就可以說明白:請想像一下堂吉訶德十八歲時的模樣吧,不過這個堂吉訶德沒穿胸盔和護腿甲,只穿一件羊毛緊身短上衣,這件短上衣的藍顏色,現在已經變成介於酒渣色與天藍色之間的一種說不上名兒的顏色。長面孔,棕色臉膛,顴骨突出,表明他工於心計;頜部的肌肉特別發達,憑這一點就可以十拿九穩地斷定他是加斯科尼人[4],即使不戴貝雷帽也無妨,何況咱們的年輕人果真還戴了一頂有羽飾的貝雷帽哩;大眼睛,透出股機靈勁兒;鼻樑往裡鉤,但輪廓挺秀氣;身量要說是孩子吧,顯得太高了些,要說是成人吧,又顯得太矮了些,要不是有那柄長劍,閱歷不深的人準會把他看成一個出門旅行的農家子弟,而此刻這柄掛在皮帶上的長劍,當他步行時老是磕碰他的腿肚子,當他騎馬時又總是撩著這匹坐騎豎起的鬃毛。

  就因為咱們的年輕人有一匹坐騎,而這匹坐騎又是那麼與眾不同,所以它就很引人注目了:這是一匹貝阿恩[5]產的矮種馬,牙口在十二到十四歲之間,渾身披著黃毛,尾巴上卻是光禿禿的,腿彎骨節粗大,邁起步來老是把腦袋耷拉得比膝蓋還低,弄得馬頜韁用了也是白搭,可就是這樣,它每天照樣能趕八里路[6]。可惜,這匹馬的優點都讓那古怪的毛色和寒磣的走相徹底掩蓋了,落在那麼個人人都自認為是相馬行家的年頭,這匹大約一刻鐘前從博讓西城門進牟恩鎮的矮種馬,一出現在街頭就引起了一陣騷動,害得騎馬人也因此成了大家的笑柄。

  對年輕的達德尼昂(騎著這另一匹駑騂難得[7]的堂吉訶德,原來叫這個名字)來說,他儘管是個好騎手,卻沒法掩飾這麼匹坐騎使他露出的狼狽相,因此這種騷動就更使他覺得不是滋味;要說呢,當初他從達德尼昂老爹手裡接過這件賞賜的那會兒,也就已經深深地嘆過一口氣了。但他並非不知道這麼一頭牲口至少得值二十個利弗爾[8];何況跟這件禮物相伴的那番話更是無價之寶呢。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的老鄉紳這麼說——一口地道的貝阿恩方言,正是亨利四世[9]終身未改的鄉音——「孩子,這匹馬是差不多十三年前出生在你爹家裡的,而且打那以後就一直待在這兒,就憑這一點,你也該愛護它才是。千萬不可以賣掉它。就讓它安安靜靜、體體面面地終其天年吧,要是你騎著它去打仗,就要像照顧一個老僕人那樣照顧它。到了宮裡,」達德尼昂老爹接著往下說,「倘若有一天你有幸進宮當差,憑你古老的貴族身份,你本來就是應該有權享受這份榮譽的,到那時你一定要為這體面的姓氏爭光才是,因為這姓氏是五百多年來你的一代代祖先當之無愧地沿襲下來的。為了你,也為了你的親人——我說親人,是指你的父母和朋友,——除了紅衣主教先生和國王,別去買任何人的帳。而今這世道,一個體面人是靠他的勇敢,你明白嗎,全是靠他的勇敢,去闖天下的。誰要是有那麼一剎那的膽怯,說不定就會跟幸運失之交臂,因為就在這一剎那,幸運之神正在向他招手哩。你還年輕,你有雙重的理由應該勇敢:第一,因為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因為你是我的兒子。見著機會別畏縮,要敢闖敢冒險。我教會了你使劍;你的兩條腿挺結實,手腕也很有勁;要有架就打;正因為明令禁止決鬥,要打架得有加倍的勇氣,你就更要去打架。孩子,我給你的東西就是這十五個埃居[10]和我的馬,還有你剛才聽到的這番叮囑。你母親還會告訴你一種藥膏的秘方,那方子是一個波希米亞女人教給她的,凡是沒傷著心口的外傷,這種藥膏都有神奇的療效。你要好好利用一切機會,快快活活地過日子,長命百歲。我還有一句話要說,我要你學一個人的榜樣,那人並不是我,因為我從沒在宮裡當過差,而只是志願參加過宗教戰爭;我要說的是我以前的鄰居德·特雷維爾先生,他小時候有幸跟路易十三陛下一塊兒玩耍,願天主保佑國王陛下!有時候兩人玩著玩著就打起架來,打贏的還不一定是陛下呢。可陛下挨的這些揍,卻使他對德·特雷維爾先生大為器重、恩寵有加。後來,德·特雷維爾先生在他第一次遊歷巴黎時,跟別人打了五次架;從先王駕崩到幼主親政期間,他又打了七次架,還不算正式打仗和圍攻城池什麼的;打那以後直到今天,說不定又有一百次了!就這麼著,儘管有那麼些敕令、禁令,有那麼些人關禁閉,他還是當上了火槍營的統領,統率這支讓國王陛下器重、紅衣主教先生害怕的御林軍,可誰都知道,叫紅衣主教先生都害怕的東西還不多呢。再說,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年俸是一萬埃居,所以他是位極其顯貴的爵爺。他開始時也跟你一樣,你帶上這封信去見他,事事以他為榜樣,巴望有一天也能做個像他那樣的人才是。」說完這番話以後,達德尼昂老爹給兒子佩上自己的長劍,又親熱地吻了吻他的雙頰,祝福他前程萬里。

  年輕人從父親的房裡出來,看到母親正拿著那療效神奇的藥方在等他,從我們剛才轉述的那番叮囑來看,做兒子的少不了要經常用這種藥膏。這回的話別要比剛才的更長久,也更動感情,這倒並不是說達德尼昂老爹不愛他的獨生子,可是達德尼昂老爹是個男子漢,在他眼裡,流露自己的感情是有損男子漢的尊嚴的,而達德尼昂大媽是個婦道人家,而且還是個母親。她放聲大哭,而年輕的達德尼昂先生呢,說句公道話,他也盡了努力,想要像個未來的火槍手應該有的樣子,忍住不哭,但終究拗不過天性,眼淚忍不住要奪眶而出,他費了好大勁兒才忍住了一半。

  當天,年輕人就帶著父親的三件禮物上路了,這三件禮物上面已經說過,就是十五個埃居、一匹馬,還有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那封信。諸位想必也能知道,那番叮囑是外加奉送的。

  隨身帶了vade-mecum[11]達德尼昂不光在外貌上,而且在精神上,活脫就是塞萬提斯筆下那位主人公的翻版,方才當歷史學家的職責使我感到有必要描述一下他的形象的時候,我已經有幸把他跟那位主人公作過比較了。堂吉訶德把風車當作巨人,把羊群當作軍隊,而達德尼昂把每一個微笑當作奚落,把每一道目光當作挑釁。於是,從塔爾布[12]到牟恩的一路上,他的拳頭始終攥得緊緊的,平均每天有十次把手按在劍柄上。但不管怎麼說,拳頭畢竟沒揍到哪張下巴上去過,長劍也從沒拔出過劍鞘。這倒不是說路上的行人見到這匹倒霉的矮黃馬的時候,不想痛痛快快地綻出個笑臉,而是由於矮馬的上方錚錚作響地懸著一柄嚇人的長劍,長劍的上方又圓睜著一雙眼睛,裡面射出的目光豈止是傲慢,簡直是惡狠狠的,所以這些行人都謹慎地屏住笑,倘若實在忍俊不禁,非要笑出來不可,那至少也得像那些古代的面具一樣,只讓半邊臉偷笑。所以達德尼昂懸著顆心,擺著威嚴的架勢,一路纖毫未損地來到了牟恩鎮。

  

  但他到了那兒,在誠實磨坊主客店門口下得馬來,卻沒人上前來張羅,老闆也好,夥計也好,馬夫也好,誰也不到下馬墩跟前來幫他執鐙,達德尼昂從底樓的一扇半開的窗戶看進去,只見有個身材高大、神情傲慢的紳士模樣的人微微蹙著額頭,在對另外兩個人說話,那兩個人看上去像是很恭敬地在聽他說。達德尼昂按照自己的習慣,很自然地以為他們是在談論自己,就豎起耳朵聽著。這一回,達德尼昂只猜錯了一半:人家在議論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馬。那位紳士模樣的人好像正在對它評頭論足,而那兩個聽客,正如我剛才所說的,看上去唯恐對此人拍馬不力似的,所以就拼命地笑個不停。而咱們這位年輕人,偏偏是連淡淡一笑也見不得的火暴性子,這种放聲大笑在他身上會引起怎樣的反應,那是不難想見的了。

  不過達德尼昂想先把那個奚落他的無禮傢伙的模樣看個明白。他用驕矜的目光凝視著那個陌生人,看清楚了那人約摸四十到四十五歲年紀,黑眼珠,目光銳利,臉色蒼白,鼻樑隆得很高,黑色的唇髭修剪得很整齊;身穿紫色的緊身短上衣和束膝短褲,就連飾帶也是同一個顏色的,渾身上下除了襯衫衣袖上的那副袖衩,別無任何裝飾。這身束膝短褲和緊身短上衣,雖說都還很新,但是皺巴巴的,像是在旅行箱裡放了很久的出門服裝。所有這些,達德尼昂都是作為一個纖悉無遺的觀察者,迅速地收入眼底的。他此刻想必產生了一種本能的感覺,這種感覺在對他說,這個陌生人將會對他今後的命運產生很大的影響。

  就在達德尼昂定睛看著這個穿紫色緊身短上衣的紳士模樣的人的當口,那人正在就那匹貝阿恩矮種馬發表他最淵博、最精闢的高見,兩個聽客聽得哈哈大笑,他自己的臉上也破例地閃過——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淡淡的一笑。這一回,事情明擺著,達德尼昂是受到了侮辱。於是,他認定這個想法,把貝雷帽拉下來壓在眉毛上,竭力模仿他在加斯科尼瞧見的那些出遊的爵爺的貴族氣派,一隻手按在劍柄上,另一隻手叉在腰上,往前走去。可惜的是,就在他這麼往前走的時候,怒氣愈躥愈高,到頭來他終於失去了理智,原先打算用來要求對方決鬥的那番高傲有餘的慷慨陳詞,全給拋到了九霄雲外。他一邊發狂似的做著手勢,一邊從嘴裡吐出頗能顯示他本色的粗話。

  「嗨!先生,」他喊道,「躲在窗子裡面的先生!對,就是說您哪,你們在笑些什麼哪,說點給我聽聽,咱們一塊兒笑笑怎麼樣。」

  那個紳士模樣的人把目光慢慢地從那匹坐騎移到騎馬人的身上,仿佛他得有一段時間來弄明白這奇怪的指責究竟是不是衝著他來的。隨後,當這一點已經無可置疑的時候,他的額頭微微地蹙起來,停頓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然後用一種難以形容的傲慢、嘲訕的口吻,回答達德尼昂說:

  「我沒在對您說話,先生。」

  「可我在對您說話!」被這種既傲慢又顯得很有風度,既蔑視又顯得不失禮儀的態度氣得七竅冒煙的年輕人大聲嚷道。

  陌生人就那麼微微皺著眉頭,又對他看了一會兒,而後離開窗口,慢慢地從客店裡走出來,走到離達德尼昂兩步遠的地方,面對那匹馬站定。他這種不動聲色地拿對方來取笑的舉止,惹得剛才在聽他說話、這會兒仍待在窗前的那兩個人笑得更加大聲了。

  達德尼昂看見他過來,把長劍從鞘里拔出了一尺[13]光景。

  「這匹馬是金黃色的,或者說麼,它牙口再小些的時候是金黃色的,」陌生人繼續剛才已經開了個頭的考察,對窗前的那兩個聽客說道,仿佛壓根兒沒有注意到達德尼昂正在火冒三丈,儘管達德尼昂就站在他和那兩個人中間,「這種顏色對植物來說是很普通的,可是至今為止,在馬的身上還是極為罕見的。」

  「有種笑馬的人,未必有種笑它的主人吧!」巴望有一天能跟特雷維爾平起平坐的小伙子怒不可遏地喊道。

  「我平時並不愛笑,先生,」陌生人說,「從我臉上的表情,您自己也能看出這一點。可是只要我願意,我就比誰都更有權想笑就笑。」

  「可我,」達德尼昂嚷道,「我討厭人家在我不高興的時候笑!」

  「真是這樣嗎,先生?」陌生人神色分外鎮靜地接口說,「唔,說得還挺在理。」說著,他轉過身,打算從那扇大門走進客店去,達德尼昂剛到時就瞧見一匹備好鞍轡的馬停在大門的門廊下面。

  憑達德尼昂的性格,他豈肯放過一個如此放肆地嘲弄他的人。他把劍全部拔出劍鞘,邊追邊喊:

  「回來,您給我回來,愛嘲笑別人的先生,可別讓我從您後面捅一下。」

  「捅一下?捅我嗎!」那人轉過身來,既輕蔑又驚詫地望著年輕人說,「走吧,小老弟,您敢情是瘋了!」隨後,他又壓低聲音,仿佛是在自言自語:「糟糕,」他說,「陛下正在四處物色悍勇的好漢,擴充他的火槍營,這下可給他網羅到一個角色了!」

  他話還沒說完,達德尼昂就狠命地一劍刺來,他要不是往後躲得快,只怕就再也不能取笑人家了。這時,陌生人看出這事兒已經超出了玩笑的界限,就嗖地一下拔劍出鞘,按禮數向對方致意以後,認真地擺好了擊劍的架勢。可就在這會兒,剛才聽他說話的那兩位,再加上客店老闆,一起掄起棍子、鐵鍬和火鉗朝達德尼昂夾頭夾腦打去,迅速而有力地牽制了達德尼昂的攻勢。於是,趁著達德尼昂轉過身去招架雹子般落下的攻擊的當口,他的對手跟剛才同樣利索地插劍入鞘,然後就像個沒了戲的角兒似的,又從參加打鬥的角色變成了看戲的觀眾,而且舉止神情一如平時那麼鎮定自若,只是嘴裡在咕咕噥噥地說:

  「該死的加斯科尼人!你們就把他撂在這匹黃馬上,打發他滾吧!」

  「那也得先殺了你再說,你這孬種!」達德尼昂一邊奮力迎戰三個對手攻勢凌厲的夾擊,一步也不後退,一邊使勁地轉過臉來嚷嚷。

  「又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加斯科尼人,」紳士模樣的人低聲地說,「這些加斯科尼人都是改不了的犟脾氣!既然他非要討打不可,那就再狠狠地揍他。等他挨夠了,他會討饒的。」

  可是這陌生人還沒明白他是在跟怎樣的一個犟脾氣打交道:達德尼昂是個從來不討饒的硬漢子。所以這場打鬥又繼續了幾分鐘。到末了,達德尼昂精疲力竭,那柄劍給一棍子打斷了半截,他手一松,那半截也脫手飛了出去。接著又是一棍子過來,他的額頭掛了彩,往後跌倒在地,頓時血流滿面,差點兒昏厥過去。

  鎮上的那些人,就是在這時候從四面八方趕到出事地點來的。客店老闆生怕事情張揚開去名聲不好聽,就叫幾個夥計相幫著,把受傷的人抬進廚房裡,給他包紮了一下。

  再說那個紳士模樣的人,他又回到了窗口的那個老位子上,顯得很不耐煩地望著外面的人群。這麼些人聚集在那兒,好像使他感到十分氣惱似的。

  「嗯,那個瘋子怎麼樣啦?」他聽見開門聲轉過臉去,見是客店老闆來向他請安,就發問說。

  「閣下沒事吧?」

  「對,平安無事,我親愛的老闆,可我想問您,咱們那位年輕人現在怎麼樣了?」

  「他好多了,」老闆說,「剛才他真的暈過去了。」

  「是嗎?」

  「可他在暈過去以前,還使足全身氣力喊您,一邊喊一邊還向您挑釁。」

  「這傢伙簡直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大聲說。

  「喔!不,閣下,他可不是魔鬼,」客店老闆做了個輕蔑的鬼臉說,「他暈過去的當口,我們把他里里外外搜了一下,他那包袱里就只有件襯衫,錢袋裡也只有十一個埃居,可就這樣,他在剛暈過去的那會兒,還說什麼要是這種事出在巴黎,您馬上就得後悔,在這兒呢,您早晚也得後悔。」

  「這麼說來,」陌生人冷冷地說,「他倒是個喬裝改扮的親王咯。」

  「我跟您那麼說,我的老爺,」客店老闆馬上說,「是想讓您提防著點兒。」

  「他在那麼怒氣沖沖的時候,沒有提到什麼人的名字嗎?」

  「有哇,他拍拍口袋,說什麼:『咱們等著瞧,看德·特雷維爾先生知道有人侮辱他保護的人以後,會怎麼樣吧。』」

  「德·特雷維爾先生?」陌生人的神情變得專注起來,「他拍著口袋說了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名字?……喂,我親愛的老闆,這個年輕人昏厥過去的那陣子,我敢肯定,您是不會不去瞧上一眼他的口袋的。裡面有什麼東西?」

  「一封信,寫給火槍營統領德·特雷維爾先生的。」

  「此話當真!」

  「決不敢有半句謊言,閣下。」

  客店老闆並沒生就一雙善於察言觀色的眼睛,他沒能看出陌生人聽了他的話以後,臉部表情有什麼變化。陌生人離開他方才一直用胳膊肘支在上面的窗台,皺起眉頭,像是感到有些不安似的。

  「見鬼!」他暗自嘀咕說,「特雷維爾派了這麼個加斯科尼人來對付我?還是個毛頭小伙子嘛!不過,刺中一劍總歸是刺中一劍,跟刺劍人有多大年紀並不相干。何況,一般人對個孩子不容易有什麼戒心。有時候一丁點兒的小麻煩,也會誤了大事的。」

  說著,他陷入了沉思,好幾分鐘過後才開口說道:

  「喂,老闆,您來給我把這個瘋子趕走怎麼樣?說實話,我不能殺了他,可是,」他帶著一種冷冰冰的威脅的表情接著說,「可是他礙我的事。他在哪兒?」

  「在樓上我老婆的房間裡,我們剛才在那兒給他包紮來著。」

  「他的衣服和包袱都在他身邊?沒給他脫下緊身短上衣?」

  「哪能呢?這些東西都在樓下的廚房裡。不過,既然他礙您的事,那麼這個小瘋子……」

  「不用多說了。他讓您這客店丟盡了臉,這窩囊氣,愛惜名譽的人沒法受得了。請您這就上樓去,把我的帳結清,再通知一下我的隨從。」

  「怎麼!先生這就要走?」

  「既然我剛才吩咐您備馬,您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您不想照辦嗎?」

  「在下不敢,閣下想必也瞧見了,您的馬就在門廊下面,鞍轡都備好了,隨時可以出發。」

  「很好,那就照我說的去做吧。」

  「嘿嘿!」客店老闆暗自說,「敢情他是怕那個小伙子呀!」

  可是,陌生人一道頗有威勢的目光,嚇得他不敢再亂想了。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退了出去。

  「不能讓米萊迪被這小子看見,」陌生人繼續自言自語地說道,「她已經來遲了,不能讓她再耽擱工夫。看樣子,我還是騎馬趕上去迎她……要能知道這封寫給特雷維爾的信裡面說些什麼就好了!」

  他一邊嘴裡咕噥著,一邊朝廚房走去。

  這會兒,客店老闆上得樓來,走進老婆的房間,看見達德尼昂已經完全清醒了。老闆心裡認定,就是這個小伙子把他店裡的那個陌生人給趕跑的。

  於是,他告訴這小伙子,他這麼跟一位大爵爺——因為在老闆看來,那陌生人準是個大爵爺——尋釁鬧事,巡騎十有八九不會放他過門的,他勸小伙子別管身子虛弱不虛弱,快點起身趕路。達德尼昂這時還暈暈乎乎的,身上沒穿緊身短上衣,頭上裹著包布,就那麼起身下床,由老闆在後面推著走下樓來。可是走到廚房裡,他第一眼就望見了那個奚落他的人,那人這會兒正在一輛馬車的車門跟前安安靜靜地跟人說話,那是一輛華麗的四輪馬車,車轅上套著兩匹諾曼第駿馬。

  他面對的是個二十一二歲的女人,她正從車門裡伸出頭來跟他說話。我們已經說過達德尼昂打量起一張臉來有多麼迅速,所以這會兒,他一眼就看出這個女人很年輕,長得很美。而且,這種美對於一個像達德尼昂這樣一直生活在南方的人來說,全然是陌生的,所以也就給他留下了一個更為強烈的印象。她的臉色異常白皙,金色的鬈髮一直垂到肩上,藍色的大眼睛猶如盈盈秋水,玫瑰色的嘴唇,一雙手晶瑩潔白。她正神情激動地跟那陌生人說著話。

  「這麼說,主教大人命令我……」她說。

  「即刻趕回英國,一旦公爵離開倫敦,就馬上通知他。」

  「給我的其他指令呢?」美貌的女客問。

  「都裝在這隻匣子裡,您到了海峽那邊才能打開。」

  「很好。那麼您呢,您幹什麼?」

  「我回巴黎去。」

  「不教訓教訓這個渾小子啦?」她問。

  陌生人正要回答,可是,就在他張嘴的那一剎那,達德尼昂一下子衝到了門口。剛才的話他全聽到了。

  「那渾小子這就要來教訓教訓別人哩,」他大聲嚷道,「只希望他要教訓的那個傢伙,這回可別像上回那樣見他就逃了。」

  「見他就逃?」陌生人蹙起眉頭說。

  「對。可當著一個女人的面,我看您就不敢溜了。」

  「記住,」米萊迪看見那紳士模樣的人把手搭在劍柄上,就大聲地說,「記住,我們稍有耽擱就會誤大事的。」

  「您說得有理,」那紳士模樣的人說,「那您就管您自己先走吧,我也就走。」

  說完,他一邊向米萊迪點頭告別,一邊縱身上馬,而趁這當口,那輛四輪馬車的車夫已經朝轅馬狠狠地甩了兩鞭子。於是,馬車和單騎分別朝大街的兩個相反的方向疾駛而去。

  「嗨!您的房錢!」客店老闆大聲嚷道,瞧見這位客人居然沒把帳結清就逃之夭夭,他先前的滿懷敬意,頓時化作了一臉鄙夷不屑的神情。

  「把錢給他,笨蛋。」那人一邊策馬飛奔,一邊對隨從喊道,那個隨從朝客店老闆的腳邊扔了兩三枚銀幣,也拍馬跟在主人後面疾駛而去。

  「嘿!膽小鬼,嘿!孱頭!嘿!假斯文的孬種!」達德尼昂也緊跟在那隨從後面策馬飛奔。

  可是這受了傷的人實在太虛弱,畢竟還經受不住這樣劇烈的顛簸。他縱馬奔出還不到十步,耳朵就「嗡」的一下響了起來,猛地一陣頭暈,眼前一陣發黑,當街從馬上栽了下來,嘴裡卻兀自還在喊道:

  「孬種!孬種!孬種!」

  「一點不錯,是孬種。」客店老闆一邊咕噥著說,一邊朝達德尼昂身旁走來,他想靠這麼討好來跟可憐的小伙子言歸於好,就像寓言中的鷺鷥對蝸牛的做法一樣[14]。

  「對,真是個孬種,」達德尼昂喃喃地說,「可是她,真美!」

  「哪個她?」客店老闆問。

  「米萊迪。」達德尼昂結結巴巴地說。

  說完,他又一次昏厥了過去。

  「反正一樣,」客店老闆對自己說,「跑了兩個,可是這位還留著,我拿準他至少得再住上好些日子。這一來,就照樣有十一個埃居好賺。」我們知道,達德尼昂的錢袋裡剩下的埃居,恰好就是這個數。

  客店老闆心想,這小伙子總還得養上十一天傷,一天一個埃居也就逃不了,可他這是一廂情願地在打如意算盤。第二天清早五點鐘,達德尼昂就起床摸下樓來,到廚房要了點葡萄酒、香油和迷迭香,另外還要了些別的配料,但到底是哪些東西,我們已經不得而知,然後,他拿著母親給的那張方子,配製好一種藥膏,在身上的好幾處傷口都抹了一遍,又自己動手換了繃帶,壓根兒沒要醫生來沾邊。想必是由于波希米亞人的藥膏確有奇效,再不就是由於沒有醫生的干預,達德尼昂當天晚上就能站得穩穩噹噹的,到下一天就差不多完全康復了。

  儘管他幾天來根本沒進食,可是因為那匹黃馬,至少照客店老闆的說法,吃的食料有照它的身架按常情估算的食量的三倍之多,何況他又用了些迷迭香、葡萄酒和香油,所以還是有筆帳要算。但就在他要付帳的當口,他在衣袋裡只找到了那隻磨損的絲絨小錢袋,還有裡面那十一個埃居,而那封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卻怎麼也找不到。

  年輕人先是極其耐心地在衣袋和背心、褲腰的小口袋裡翻來覆去找了有二十遍之多,又把那隻行囊也里里外外摸了個遍,錢袋也是關上又打開地折騰了好一陣;可等他確信那封信真的找不到的時候,他第三次暴跳如雷地發作了起來,差點兒又得再破費一回,去買葡萄酒和拌藥料的香油:因為他怒沖沖地大發雷霆,口口聲聲恫嚇說,倘若不把他的信給找出來,他就要把店裡的家什砸個稀巴爛,客店老闆一看這架勢,已經握緊了一桿梭鏢,他老婆也抓起了一把掃帚,夥計們則紛紛操起了上回派過用場的棍子。

  「我的引薦信!」達德尼昂大聲嚷道,「快把我的引薦信給我找出來,見鬼!要不我就把你們全都串在我的劍上!」

  不幸的是,當時的情勢不容年輕人來身體力行他的恫嚇:這是因為,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在前一場格鬥中他的長劍折成了兩截,而他自己卻壓根兒忘了這茬兒,結果,等他當真想拔劍出鞘的那會兒,他發現手裡握著的竟然是段約摸八九寸[15]長的斷劍,那還是客店老闆小心翼翼地插進他的劍鞘里去的哩。至於剩下的那半截劍,大師傅已經拿去,巧妙地做成了往瘦肉里塞肥膘用的扦子。

  可是,單憑這點煞風景的事,要不是客店老闆趕緊應承客人的要求完全在理的話,恐怕還是不足以壓下咱們這位一觸即跳的年輕人的火氣的。

  「可也是,」他放下手裡的梭鏢說道,「這封信在哪兒呢?」

  「就是,這封信在哪兒?」達德尼昂嚷道,「我可先把話給您講在頭裡,這封信是寫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非得找回來不可。要是找不回來,他可會有辦法叫您找回來的!」這句話把客店老闆給鎮住了。除了國王和紅衣主教先生,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名字或許就是被軍人,甚至被市民提到得最多的名字了。誠然,也還有位約瑟夫神甫[16];但無論是誰,提到這個名字時都是壓低嗓門的,這位人稱灰衣大人的紅衣主教的親信,真有些叫人聞風喪膽的意味。

  所以,客店老闆趕緊把梭鏢扔得遠遠的,一邊吩咐老婆和夥計把各自的掃帚和棍子也照此辦理,一邊率先去找這封遺失的信。

  「信里敢情是裝著什麼貴重的東西吧?」他空忙了一通過後,這麼問道。

  「那還用說!當然是嘍!」加斯科尼人大聲說,他是指望著這封信來為他開闢通往宮廷之路的,「我的財產全在裡面。」

  「是西班牙息票?」惶惶然的老闆問道。

  「是御用金庫的特別息票。」達德尼昂回答說,他因為一心指望靠這封信投奔國王的麾下,所以覺得稍許說句大話,是算不得打誑語的。

  「這可糟啦!」客店老闆沮喪萬分地說。

  「不過這沒關係,」達德尼昂面不改色地往下說,這種風度是很有民族性的,「沒關係,錢算不了什麼——這封信才是最要緊的。我寧願丟了一千個皮斯托爾[17],也不願丟了這封信。」

  他本想說兩千的,但是年輕人的廉恥心使他改了口。

  客店老闆正因為找不到信在惱火,這會兒腦子裡卻忽然閃過一個念頭。

  「這封信沒丟。」他大聲說。

  「哦!」達德尼昂說。

  「沒錯,是有人拿走的。」

  「拿走的!誰拿的?」

  「昨天那個挺有派頭的客人拿的。他下樓到廚房去過,您的緊身短上衣就放在那兒。他獨自一人在那兒待過。我敢打賭,準是他偷的。」

  「您這麼想?」達德尼昂將信將疑地回答說。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封信的重要性純然是就他個人而言的,它決不至於招惹旁人見錢眼開的貪心。挑明了說,進過這客店的僕從也好,客人也好,誰拿了這麼張紙頭都不會有半點好處。

  「那麼您是說,」達德尼昂接著說,「您懷疑那個放肆的傢伙?」

  「要我說呀,我認準了就是他,」客店老闆說,「我對他說過閣下您是受到德·特雷維爾先生保護的,而且有封寫給這位爵爺的信,他聽了好像挺不安的,問我這封信放在哪兒,然後又馬上下樓到廚房去,他知道您的緊身短上衣就在那兒。」

  「這麼說,真是他偷的,」達德尼昂說,「我要向德·特雷維爾先生報告,德·特雷維爾先生會向國王報告的。」說完,他挺有派頭地從袋裡掏出兩個埃居遞給老闆,老闆把帽子捏在手裡,一直把他送到門口,達德尼昂騎上那匹黃馬,一路平安無事地來到了巴黎的聖安托萬城門,在那兒把黃馬賣了三個埃居,這個價錢還是很不錯的,因為最後那段路程里他可真把這頭牲口累得夠嗆。所以,當達德尼昂按上面所說的九個利弗爾的價格把它脫手給馬販子以後,對方很坦率地告訴年輕人說,他之所以肯出這個高價,完全是由於這牲口的毛色挺特別的緣故。

  因此,達德尼昂是夾著個小包徒步進入巴黎的,他走了不少路才找到一個跟他那澀囊相匹配的招租房間。這個房間位於有復折屋頂的頂樓,坐落在掘墓人街上,離盧森堡宮很近。

  達德尼昂付好定金以後,就住進了這個房間,把這一天剩下的時間全都用來縫補那件緊身短上衣和那條有絛子邊飾的束膝短褲,這些絛子的邊飾還是他母親從達德尼昂老爹一件幾乎全新的緊身短上衣上拆下來,偷偷地塞給兒子的。隨後,他走到廢鐵沿河街,讓人給那個劍柄重新配了個劍身,接著他又回到羅浮宮近邊,向碰到的第一個火槍手打聽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府邸,得知那是在老鴿棚街上,恰好就在達德尼昂租住的那個房間的附近:這個情況,在他似乎是此行大吉的一個好兆頭。

  一切停當以後,他臨上床時對自己在牟恩鎮的那番表現還感到挺滿意的,心裡只覺得對過去毫無悔意,對眼下很有信心,對將來滿懷希望,想著想著,美滋滋地入了睡。

  這種睡法完全還是外省人的派頭,一覺就睡到了翌晨九點鐘,於是他一骨碌爬起床,趕去謁見那位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維爾先生,按照父親的說法,這位先生可是王國的第三號人物。

  [1]法國十三世紀的故事長詩。全詩分兩部分,第二部分在故事的結尾以牟恩的讓的名義做了一番議論。牟恩為法國中部盧瓦雷省一小鎮。

  [2]法國西部夏朗德濱海省省會。一五七二年發生天主教徒殺戮胡格諾教徒的慘案後,大批胡格諾教徒逃往該地。

  [3]指西班牙國旗。

  [4]加斯科尼是法國西南部的古地區。加斯科尼人以倔強悍勇著稱。

  [5]法國西南部古省,今為大西洋沿岸庇里牛斯省的一部分。原為子爵國,後轉入納瓦拉國王手中。一五八九年納瓦拉的亨利成為法國國王亨利四世,貝阿恩遂成為法國王室領地。

  [6]本書中的里都指古長度單位法裡,1法里約合4公里。

  [7]駑騂難得:塞萬提斯小說《堂吉訶德》中主人公坐騎的名字。參見楊絳先生譯本。

  [8]法國古代記帳貨幣,一個利弗爾相當於一古斤銀的價格。

  [9]亨利四世(1553—1610):法國波旁王朝的第一代國王,胡格諾派領袖,出生在法國西邊界的波城,童年早期在貝阿恩度過。

  [10]法國十三世紀以後鑄造的多種金幣或銀幣,尤指五法郎銀幣。

  [11]拉丁文:這些東西。

  [12]加斯科尼東部城市,今為上庇里牛斯省省會。

  [13]本書中的尺都指古長度單位法尺,1法尺相當於32.5厘米。

  [14]拉封丹的一首寓言詩中寫道,有隻鷺鷥起先不屑吃鯉魚、梭魚,等到最後卻只剩一隻蝸牛可以進食。

  [15]本書中的寸都指古長度單位法寸,1法寸約合27.07毫米。

  [16]約瑟夫神甫(1577—1638):黎舍留的寵臣,綽號「灰衣大人」。

  [17]法國古代貨幣,一個皮斯托爾相當於十個利弗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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