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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03:53:40
作者: (日)大山誠一郎
「恕我冒昧,不過您是不是忘記了第九種動機呢?」祖母突然開口說道。涼子大吃一驚。只見原本在廚房收拾餐具的祖母竟在她不經意間走到了桌邊。
「非常抱歉,我並沒有故意偷聽您說話,只是在廚房時正巧聽見了,又覺得非常有趣,便貿然插嘴了……」
「倒是無妨。不知您口中的『第九種動機』指的是什麼?」
密室收藏家一臉的不可思議。祖母微微一笑,回答道:「那就是為了把您——密室收藏家引出來。一旦發生密室殺人案,密室收藏家不就會悄然現身嗎?也許那個兇手特別想見您,才犯下了密室殺人案。」
「特別想見我?」密室收藏家露出萬分意外又驚愕的表情反問道,「兇手為什麼會想要見我?我可不值得人家朝思暮想。」
「這可未必。在我看來,想見您的大有人在,就好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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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子頓時愣住了。
「奶奶,您為什麼想見密室收藏家?您壓根沒聽說過他吧?」
密室收藏家凝視著祖母。那精緻的臉龐上,浮現出一絲溫潤的笑意:「我想起來了。您是那起案件——昭和十二年發生的『京都柳園高等女校密室殺人案』的目擊證人。您的芳名可是鯰田千鶴?」
祖母兩頰緋紅,那靦腆的模樣,好似羞澀的花季少女。
「沒錯。您還記得我呀。我都成了老太婆,您卻一點都沒變。」
「這是怎麼回事?奶奶,難道您見過密室收藏家?」
「嗯,就在四十八年前的昭和十二年,當時我還是女校的學生。我們學校的音樂老師在密室里被人殺害。當時,密室收藏家先生突然現身,三下兩下便解開了密室之謎。」
四十八年前,祖母才十六歲。涼子不禁回憶起前些天在「金魚湯」的對話。祖母說,她十六歲那年遇到了第一個讓她動心的人。那個人非常聰明,一眨眼的工夫,就解開了所有人都解不開的謎。莫非讓祖母動心的人,就是密室收藏家?
更讓涼子驚愕的是,既然密室收藏家解決過昭和十二年的案件,那就意味著他至少已經年過古稀。可他的外表還是三十來歲的青年。
「那起案件與這起案件都使用了手槍,也都是上了鎖的密室。話說回來,負責那起案件的是您的舅舅吧?他近來可好?」
「他在昭和四十五年去世了,那年正好是大阪世博會。他當了一輩子刑警,昭和二十七年以堀川警署署長的身份光榮退休。他也對您念念不忘,巴不得再見您一面。」
「原來他已經不在人世了……他是個好人,對我也信賴有加。沒能再見他一面真是遺憾之至。」
涼子曾聽說,她的太舅姥爺也是一位警察。兒時,她曾與這位長輩見過幾面,印象中是位非常隨和的老者。她還記得太舅姥爺第一眼見到她便驚嘆道:「這丫頭長得跟千鶴小時候一模一樣!」雖然涼子當上警察時太舅姥爺已經過世了,但她還是覺得,自己與他在冥冥之中有著某種聯繫。原來這位太舅姥爺也曾見過密室收藏家。
祖母看著密室收藏家問道:「不知您對這第九種動機有何高見?也許兇手跟我一樣,一心想再見您一面,於是打造出了密室,好把您引出來。」
「奶奶,什麼叫『也許兇手跟我一樣』,這話多難聽,說得好像奶奶就是兇手似的。」
「也許奶奶真是兇手呢?」祖母露出了調皮的微笑。這種玩笑哪能隨便亂開!涼子著了急,連藤本警官都愣住了。
密室收藏家微笑道:「很遺憾,第九種動機也站不住腳。本案使用的密室手法太過普通,在我出現之前,警方就已經搞清了密室的製作方法。這麼簡單的密室豈能吸引得了我?如果兇手真想把我引出來,那就會準備一道警方無法獨立解開的難題。兇手提前為警方排除其他可能性,他對密室肯定有一定的了解,也很清楚本案的密室司空見慣,警方稍加思考便能輕易破解。」
「警方的確破解了密室的製作手法,可您還是出現了,不是嗎?」藤本警官插嘴道。
「那是因為警方只搞清了密室的製作手法,卻沒有搞清兇手為什麼要製作密室。只要關於密室的謎團還存在,我就一定會出現。但兇手應該不會只用『製作密室的動機』來引蛇出洞。如果他真的有意見我,就一定會使用更高難度的密室手法。但本案中的密室並不屬於這種情況。因此第九種動機也站不住腳。
「綜上所述,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就是第八種動機——在製作密室的過程中進行的某種行為才是兇手的真正目的。那麼,兇手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麼?讓我們來細細分析一番。」
「我的假設被推翻了。太遺憾了。」祖母大方地說道。
密室收藏家微微一笑,繼續說:「兇手使用的密室手法極為簡易,這一點引起了我的注意。將繩子拴在窗鎖的把手上,用印表機的捲紙軸捲起繩子鎖上窗戶。這實在太普通,只有動力源,也就是文字處理機還稍微有些創意可言。兇手大費周章,為警方排除其他可能性,卻只留下如此粗製濫造的密室,根本不足以挑戰警方的智慧。既然兇手提前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就意味著兇手對密室手法有絕對的自信,堅信自己打造出的密室不會被警方看穿。誰知僅存的那一種可能性也就這點水平。兇手真會為了如此蹩腳的手法,絞盡腦汁去排除其他可能性嗎?
「兇手是如何排除其他可能性的?他做了兩件事。其一,他逼迫被害人吞下房間的鑰匙。其二,他讓警察成為發現屍體的人。且不論第二條難度如何,我們一想便知,第一條執行起來絕非易事。為了讓被害人吞下鑰匙,兇手要拿槍指著被害人百般威脅,還要掰開被害人的嘴,確認他是不是把鑰匙吞下去了。被害人不一定會老實照辦,兇手一定在這一步上費了不少時間。
「兇手大費周章,只為排除其他可能性,留下他實際使用的蹩腳手法。在我看來,這種行為極不符合邏輯。
「而且,只要將兇手做的這兩件事稍作比較,便會發現它們所帶來的效果有所重複。」
「有重複?」涼子很是不解。
「兇手用鑰匙鎖上房門,躲在暗處,待第一發現人驚慌失措離開案發現場時,再偷偷溜回犯罪現場,把鑰匙放回原處——為了排除這種情況,兇手逼被害人吞下鑰匙。這是兇手做的第一件事。
「兇手一直躲在案發現場,待第一發現人驚慌失措離開案發現場時,再偷偷溜走——為了排除這種情況,兇手選擇了不會驚慌失措逃離現場的警官作為屍體的第一發現人。這是第二件事。
「第二件事的前提是,警官要一直留在案發現場。問題是,既然警官會留在現場,那兇手就不可能偷溜回去,將鑰匙放歸原位。換言之,只要警官是第一發現者,兇手想要排除的可能性已經被自動排除了。只要兇手做好『第二件事』,就沒有必要再特地去做『第一件事』了。」
「聽您這麼一說,好像還真是這麼回事……」
「綜上所述,兇手做的『第一件事』費時費力,顯得既不自然又多此一舉。既然如此,那兇手為什麼非要去做這件事呢?
「這時我們需要運用逆向思維,既然我們想不出兇手做這『第一件事』的原因,那就不妨假設兇手並沒有做過這件事。」
「兇手沒做這件事?」
「沒錯。我們可以假設,兇手並沒有逼被害人吞下鑰匙。」
「那鑰匙怎麼會跑到被害人胃裡去呢?」
「既然不是兇手逼的,那鑰匙就是被害人自己吞下去的。」
「鑰匙是被害人自己吞下去的?他為什麼要……」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吞鑰匙這一行為是對犯人的指控。這把鑰匙是所謂的『死亡訊息』。」
「死亡訊息?」
「當兇手將槍口對準被害人的時候,被害人吞下了鑰匙,以便向警方告發兇手。被害人認為,只要法醫在司法解剖時發現自己胃裡有鑰匙,警方就會立刻意識到那是死亡訊息,從而鎖定兇手的身份。兇手當時就理解了被害人的用意,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要是自己就此罷手,被害人定會求助警方。所以兇手明知道被害人吞下了鑰匙,卻還是扣動了扳機。
「行兇後,兇手便開始思索自己該如何處理被害人胃裡的『死亡訊息』。兇手無法將手伸進胃裡取出鑰匙,更不能剖開被害人的肚子。
「兇手反覆思索,決定把案發現場布置成密室。如此一來,就能讓警方誤以為自己為了排除『兇手趁第一發現人慌忙逃離現場時溜回房間放回鑰匙』的可能性,讓被害人吞下了鑰匙。但這把鑰匙其實是被害人留下的死亡訊息,為了掩飾死亡訊息,兇手便為『吞鑰匙』這個行為賦予了新的意義——『排除密室的其他可能性』。
「為了讓『兇手故意排除密室的其他可能性』這一謊言顯得更真實,兇手必須多做一些『用於排除其他可能性』的行為。於是兇手便向警視廳撥打匿名電話,讓警方誤以為兇手為了排除『兇手一直躲在案發現場,待第一發現人驚慌失措離開案發現場時,再偷偷溜走』的可能性,特意讓警官成了屍體的第一發現人。
「在製作密室的過程中進行的某種行為,也就是為了排除其他可能性作出的行為,才是兇手的真正目的。我們可以就此斷定,兇手製造密室的動機是我剛才提到的第八種。」
「那被害人的死亡訊息究竟指向誰?他想通過吞鑰匙的行為告發誰?」
「死亡訊息可以用多種方式去解讀,有些看起來特別荒唐,有些還在情理之中,可謂種類繁多。僅憑對死亡訊息的詮釋鎖定兇手,就好比在柔軟的土壤上造房子,卻連地基都不好好打。我想先進行推理,暫且不管被害人的死亡訊息究竟意味著什麼。待推理出結果,鎖定兇手之後,再比對『答案』,確認死亡訊息指的是不是那個人的名字。
「言歸正傳。當兇手舉槍指向被害人時,被害人靈機一動,吞下了鑰匙。這把鑰匙原來是放在哪兒的?是不是放在被害人存放鑰匙的地方——玄關大門旁的小櫥頂上的木盤裡?
「如果鑰匙原放在木盤裡,就意味著兇手舉槍後,被害人一路衝到玄關,拿起鑰匙吞了下去。然而,兇手不可能允許被害人輕舉妄動。如果被害人做出出人意料的行為,兇手定會立刻阻止,在這種情況下,被害人不可能拿到鑰匙。
「所以,也許兇手舉槍時,鑰匙已經在被害人手裡了。他看到兇手舉起兇器,便立刻吞下鑰匙,兇手甚至來不及阻止他。」
「鑰匙已經在被害人手裡了?」
「沒錯。那這一點意味著什麼呢?照理說,一個人在自己家,不會拿著房門鑰匙走來走去。所以被害人不是正準備出門,就是剛從外面回來,所以鑰匙才會在他手裡。
「假設被害人正準備出門,就說明他拿著鑰匙正要開門,正巧撞上找上門來的兇手,而兇手立刻舉起了手槍;假設被害人剛從外面回來,那說明兇手和被害人同時進屋,然後立刻舉起手槍。如果兩人並非同時進屋,那被害人就會在兇手舉槍前把鑰匙放進木盤。
「那麼,哪一種假設才是正確的呢?
「讓我們先分析一下第二種假設。這種假設會引出一個疑問:兇手為什麼一進門就舉起手槍?等被害人走進餐廳,背對兇手時再舉槍,豈不是更萬無一失?用手槍指向一個背對自己的人,要比指向正對自己的人容易,兇手大可不必一進門就慌忙舉起手槍。如果兇手不是一進門就舉槍,那被害人一定會把鑰匙放在門口的木盤上,再走進餐廳,那兇手舉槍時,鑰匙就不在被害人手裡,被害人也就不可能吞下鑰匙。
「換作第一種假設的話,兇手自然要在門口舉槍,因為被害人正要出門,兇手必須阻止他。兇手早已動了殺念,不想因為被害人外出臨時改變計劃。
「綜上所述,第一種假設才更符合常理。被害人拿著鑰匙,正要開門,誰知兇手突然來訪,在門口舉起了兇器。」
涼子等人聽呆了。密室收藏家好似從帽子裡變出兔子的魔術師,從沒有人關注的盲點出發,做出了沒有人能想到的推理。
「那麼,被害人本打算去哪兒?請注意,被害人身著毛衣與棉質長褲,沒有穿大衣、夾克之類的外套。十二月的夜晚如此寒冷,他出門時為什麼連件外套都不穿?」
「也許他中槍時穿著外套,是兇手後來脫掉的。」
「不可能。被害人身上那件毛衣身前附著著許多火藥微粒。如果他中槍時穿著大衣或夾克,那微粒應該會附著在外衣上,絕不會有這麼多微粒留在毛衣上。」
「啊,對……」
「隆冬季節,被害人只穿著一件毛衣便出了門。由此可見,他打算開著有空調的車,去一個暖和的地方。」
「暖和的地方?哪兒?」
密室收藏家微笑著回答道:「澡堂。」
「澡堂?」
「沒錯。被害人很喜歡澡堂,經常開車去距離他家只有五分鐘車程的『金魚湯』。如果他去的是澡堂,就能解釋他為什麼不穿大衣或夾克。反正是去澡堂泡澡,進了澡堂,身子就暖和了,只要開車過去,就不用穿大衣或夾克了。再者,去澡堂泡澡時要把衣物脫下放進儲物櫃,而大衣或夾克之類的外套特別占空間,不如不穿,輕裝上陣。」
涼子立刻回憶起「金魚湯」那狹小的儲物櫃。
「還有一條線索能證明被害人正準備去澡堂。被害人的錢包塞在褲兜里,裡頭只有幾張千元紙鈔和一些零錢。被害人收入頗豐,可錢包里居然沒有萬元大鈔,也沒有信用卡。事後,警方在被害人的書桌抽屜里發現的五張萬元大鈔和信用卡,很有可能是被害人自己放進抽屜的,但警方就是想不通被害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如果假設被害人正準備去澡堂,萬元大鈔與信用卡被轉移到抽屜里的原因便會浮出水面。泡澡時,我們必須把錢包和衣服放進儲物櫃,可儲物櫃的鎖就是個擺設,隨便一撬就開。被害人唯恐儲物櫃裡的東西被人偷去,便儘可能少帶一些錢。」
「原來如此……如果被害人準備去澡堂,錢包的問題也解釋得通了。可就算我們知道被害人打算去澡堂,也沒法鎖定兇手。」
「『金魚湯』一般開到晚上幾點?」
「半夜十二點。」涼子回答道。
「『金魚湯』距被害人家有五分鐘車程。被害人至少會在澡堂待上二十分鐘。我們可以就此倒推出被害人應該會在『金魚湯』關門的二十五分鐘前,也就是十一點三十五分之前出門。而兇手是在被害人出門時找上門的,所以兇手也是十一點三十五分之前來的。被害人的死亡時間為十一點之後,於是我們可以將案發時間的範圍縮小到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五分。在三名嫌疑人中,有一個人沒有這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而那個人就是我們要找的兇手。
「城田寬子和公司的幹部在酒吧一直喝到十一點多,再打車回家,到家時已是十一點四十分左右。公司的幹部與計程車司機能為她提供十一點四十分之前的不在場證明。
「柴山俊朗在案發當晚完成了一台緊急手術。手術一直持續到十一點,之後他與護士們開了個會,打車回到家時已是十二點半。因此他有十二點半之前的不在場證明。
「高木津希於晚上九點離開都議會,回到家中。之後她一直獨自在家,沒有案發時間段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她就是本案的兇手。
「高木津希於晚上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五分之間來到被害人家,被害人正捧著泡澡用的物品,打算開車去澡堂。他應該是這樣對高木津希說的,『我正準備出門,有事明天再說。』但高木津希已打定主意,不想夜長夢多。她舉起隨身帶來的手槍,將被害人逼回屋裡。她命令被害人打開保險柜,搶走用來勒索的證據。被害人意識到自己有生命危險,便將手中的鑰匙吞了下去,如此一來,即便兇手真的動了手,他也能向警方控訴兇手的罪行。高木津希立刻看穿了被害人的用意,無奈事已至此,覆水難收,她便開槍打死了被害人。
「行兇後,她開始偽裝案發現場。首先,她將被害人捧著的泡澡用具放回原處,再將車鑰匙放回門旁的木盤,掩蓋被害人正準備去澡堂的事實。「接著,她用文字處理機的印表機捲紙軸和風箏線打造出密室,用於抵消被害人的死亡訊息。密室手法平淡無奇,但也許能打造出被害人遇害前正在使用文字處理機的假象,進而掩蓋被害人正準備去澡堂的事實。最後,她在案發第二天早上十點半打了一通匿名電話去警視廳,假裝自己在排除密室的其他可能性。」
涼子、藤本警官、祖母與叔父不禁為密室收藏家送上掌聲。密室收藏家通過對密室成因的反覆推敲,成功鎖定了案件的真兇。
祖母感慨萬千地說:「在昭和十二年聽完您的推理之後,我便一直祈禱著能再見您一面,再聽您推理一回。我這四十八年真是沒有白等。您的推理真是太精彩了。」
密室收藏家深鞠一躬:「感謝您的誇獎。」
這時,涼子意識到,本案還有一個未解之謎。
「可……吞鑰匙怎麼算是對高木津希的控訴呢?」
密室收藏家微笑道:「您把『鑰匙』,也就是『鍵』字放進『胃』字里看看。」
「放進去?怎麼放?」
「『胃』字乃上『田』下『月』。再把『鍵』插進去,便是兇手的名字。」
涼子細細一想,頓時驚呼道:「啊!」
「田」加「鍵」再加「月」,就是高木津希。[5]
[1]1960年美國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發明的新型電子打字機,具有存儲文本的功能。
[2]1930年費約道爾·巴基雷必基·托卡列夫所設計的蘇聯軍用手槍。
[3]陰極射線顯像管(Cathode Ray Tube)顯示器,即厚屏顯示器。
[4]只要給予相應的酬勞就會接受各種工作的人。
[5]日語中,鑰匙為「鍵」,田、鍵、月三個字的日語發音分別為ta、kagi、tsuki,連讀與高木津希(takaki tsuki)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