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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晏自視甚高,專斷輕慢,蕭鸞殺之

2024-10-02 03:45:13 作者: 華杉

  4 初,尚書令王晏為世祖蕭賾所寵任,後來,蕭鸞密謀廢黜蕭昭業,王晏即刻欣然響應,推奉蕭鸞為謀主。蕭昭業被廢後,蕭鸞與王晏在東府歡宴,談及時事,王晏拍掌說:「您經常說王晏膽小,現在看怎麼樣?」

  蕭鸞即位之後,王晏自認為是新朝開國功臣,經常輕慢世祖蕭鸞時期的政事。既居於朝臣的高位,很多事情都自己專斷,內外要職,都用自己的親信,還經常與蕭鸞爭論用人之事。蕭鸞雖然在舉事之際需要王晏支持,但內心厭惡他。蕭鸞曾經整理世祖蕭賾時期的詔令,發現與王晏的手詔三百餘張,都是談論國家大事,又發現王晏啟奏勸諫,說不可讓蕭鸞兼管選拔官員的事,蕭鸞由此更加猜忌和鄙薄王晏的人格。

  始安王蕭遙光勸蕭鸞誅殺王晏,蕭鸞說:「王晏於我有功,況且並沒有罪。」蕭遙光說:「王晏尚且不能為武帝效忠,還能為陛下嗎?」蕭鸞默然。蕭鸞派心腹左右陳世范等出入街巷,采聽流言。王晏輕率淺薄,不知道保護自己,還期待著能受封開府儀同三司,多次召相面的術士給自己看相,術士們都說他將要大富大貴。王晏與賓客談話,又喜歡屏退左右密談。蕭鸞聽聞,懷疑王晏要謀反,於是有誅殺王晏之意。

  奉朝請鮮于文粲探測到皇帝的心思,於是告發說王晏有異志。陳世范又啟奏說:「王晏密謀在今年南郊祭祀時,與世祖舊將於半途發動兵變。」正巧有老虎進入郊壇,皇帝更加懼怕。在郊祀前一天,下詔取消行程,先通報王晏及徐孝嗣。徐孝嗣奉旨,然而王晏上奏說:「郊祀事大,陛下一定要親自去。」蕭鸞於是更加相信陳世范的話。

  正月二十八日,蕭鸞召王晏於華林省,誅殺,同時處死北中郎司馬蕭毅、台隊主劉明達,以及王晏的兒子王德元、王德和。蕭鸞下詔,說:「王晏與蕭毅、劉明達利用河東王蕭鉉見識淺薄、性格懦弱,密謀奉他為帝,掛個空名。」

  王晏的弟弟王詡為廣州刺史,蕭鸞派南中郎司馬蕭季敞將他襲殺。蕭季敞,是蕭鸞同一個祖父的堂弟。蕭毅生活奢豪,喜好弓馬,蕭鸞猜忌他,所以利用這件事把他卷進去,陷害他。河東王蕭鉉之前因為年紀還小,才能又弱,所以沒有被蕭鸞殺死。蕭鉉每次朝見,都不敢站直了,總是佝僂著身體,不敢平行直視。現在,他年齡稍長,因王晏一案被免官,還被禁止與外人交通往來。

  蕭昭業要被廢時,王晏的堂弟、御史中丞王思遠對王晏說:「兄長蒙受世祖厚恩,如今一旦幫蕭鸞做出如此忘恩負義之事,他或許因為權宜之計回報你,但不知道你將來何以自立!如果現在自己自殺了斷,還能保全門戶,不失身後之名。」王晏說:「我正在喝粥,沒時間考慮這事。」等到他被拜為驃騎將軍,便集會子弟,對王思遠的哥哥王思征說:「隆昌末年(公元494年),思遠勸我自殺,如果聽了他的,豈有今日?」王思征即刻回應說:「思遠的意見是對的,你現在自殺也不晚!」

  

  王思遠知道皇帝表面上厚待王晏,但內心已經猜疑,找到機會對王晏說:「事情已經起了變化,兄長察覺到沒有?凡人多拙於自謀,而巧於謀人。」王晏不回應。王思遠退下後,王晏嘆息說:「世上真有勸人死的!」十天之後,王晏事敗。蕭鸞聽聞王思遠的話,所以不加罪於他,仍升任為侍中。

  王晏的表弟、尉氏人阮孝緒也知道王晏必敗,王晏屢次到他家,他都逃匿不見。阮孝緒曾經吃肉醬,味道鮮美,一問得知是王晏家送來的,馬上吐出來,把剩餘的倒掉。等到王晏事敗,人們都為他感到懼怕,阮孝緒說:「親而不黨,何懼之有?」最後也沒有受牽連。

  【華杉講透】

  不要「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要做清的當局者

  王思遠的話:「凡人多拙於自謀,而巧於謀人。」看別人、替別人謀劃,都搞得清楚得很;對自己呢,就看不清。這種情況很典型,原因是什麼呢?這是個哲學問題,是人性的弱點,就是一廂情願,貪巧求速,只被正向的信息激勵,而自動屏蔽負面信息。王晏被相面的江湖術士們吹捧著,一心等著受封開府儀同三司,那些江湖術士,才是他的知己。而王思遠、王思征兄弟倆整天勸他自殺,他怎麼可能聽得進去。

  事情往往就是這樣,所有人都知道他要敗,就他自己不知道。他也知道所有人都認為他要敗,於是他更加要大勝一場,來給所有人看看!並且,他身邊也不缺乏鼓舞他的人,於是,就向著失敗的深淵前進!

  看到王晏這樣,我們也別只當是別人的故事,多想一想自己也可能會這樣。這才是讀史的意義。

  5 二月五日,北魏主元宏抵達太原。

  6 二月七日,南齊任命左僕射徐孝嗣為尚書令(替代王晏),征虜將軍蕭季敞為廣州刺史(替代王晏的弟弟王詡)。

  7 二月十六日,北魏主元宏抵達平城,引見穆泰、陸睿的黨羽,審問他們,沒有一個人說自己冤枉。時人都佩服任城王元澄的明察。穆泰及其親黨全部伏誅;賜陸睿死於監獄,赦免了他妻子兒女,流放到遼西為平民。

  當初,元宏遷都,變易舊俗,并州刺史、新興公元丕對所有措施都不樂意;元宏因為他是皇室元老,也不逼迫,只是給他講道理,讓他不要公開反對而已。後來,朝臣都改變衣冠,滿座都是紅色衣服,唯獨元丕穿著鮮卑服裝,雜於其間,十分突出,後來,才稍微戴上冠帽,系上腰帶,但也不修飾儀容,元宏也不勉強。

  太子元恂從平城將遷洛陽之時,元隆與穆泰等密謀留住元恂,舉兵截斷關卡,占領陘嶺以北地區。元丕在并州,元隆等把計劃告訴他。元丕擔心事情不成,嘴上雖然反對,心裡卻十分贊同。後來事情敗露,元丕跟從元宏到平城,元宏每次審問穆泰等人,常令元丕坐在一旁觀看。有司上奏,元業、元隆、元超罪當滅族,元丕應當連坐。元宏因為元丕當年受不死之詔,有免死金牌(事見公元476年記載),赦免元丕一死,只貶黜為平民,又赦免他的繼妻及兩個兒子,仍允許他們居住在太原,殺元隆、元超及同一個娘親所生的弟弟元乙升,其他兒子全部流放敦煌。

  當初,元丕、陸睿與僕射李沖、領軍於烈都得到不死之詔,有免死金牌。陸睿被誅殺後,元宏賜詔給李沖、於烈說:「陸睿謀反叛逆,自負神明;違背誓約的是他,不關朕的事。謀反叛逆,和其他罪不一樣,就算我想寬恕他,又如何能夠?但是,我仍然不忘之前的誓言,允許他在別的地方自殺,免於屠戮。元丕的兩個兒子、一個弟弟,帶頭叛亂,連坐應死,特別寬恕,貶黜為民。朕本期望能夠善始善終,但是他們自己棄絕於朕,他們的違心乖戾,何其可悲!所以特別向你們說明,想必你們也不會見怪。除了謀反之外,我們之間的誓言,仍然皎如白日。」李沖、於烈都上表致謝。

  【司馬光說】

  爵祿廢置,生殺予奪,是人君駕馭臣下的權柄。所以先王之制,雖有親、故、賢、能、功、貴、勤、賓,一旦有罪,都不能直接赦免,一定要在槐樹荊棘之下,進行審理,可赦則赦,可宥則宥,可刑則刑,可殺則殺。視案情輕重,作為量刑標準;依當時局勢,決定判決寬嚴。所以,人君得以施恩,也不失其威嚴,臣子得以免罪,而不敢自以為有所仗恃。到了北魏時期則不然,勛貴之臣,往往預先許之以不死,讓他驕縱而觸罪,犯罪之後,又把他殺了。這不是以不能守信的詔令,來誘使他犯罪,把他陷於死地嗎?刑政之失,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華杉講透】

  世間沒有「免死金牌」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爵祿廢置,生殺予奪,是《周禮》制定的,君王駕馭群臣的八項權柄,這個「柄」,就是刀把子。

  君王可以讓你貴極人臣,也可以隨時廢黜你;可以讓你富可敵國,也可以隨時抄你的家;可以給你,可以奪走;可以讓你生,可以讓你死。所以,臣下就必須對君王絕對服從,因為沒有君王的歡心,他的一切生命財產和全家人的性命,就沒有任何保障。這就是王思征、王思遠兄弟勸王晏自殺的原因。因為皇帝要殺他,一定會給他一個謀反的罪名,而謀反的依法判決,就是滅族。他如果自殺了,皇帝就沒有必要再對付他。他的兒子還能繼承他的爵位,平安無事。這「爵祿廢置,生殺予奪」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君王有了無條件的生殺大權,「免死金牌」就成了比任何爵祿都貴重的最高賞賜。但是,免死金牌的頒發,只代表君王在頒發那一刻對親信的感情和情緒,並不能保證你不死。

  更何況,就是君王自己,也沒有「免死金牌」,每個人的生命安全,都需要自己小心謹慎,不斷獲取,每一天都是自己掙來的。

  8 當時,代地的鮮卑家族,多與穆泰等連謀,唯獨於烈一族,一點兒都沒有沾染,元宏於是更加敬重他。元宏因為北方酋長及派到他們皇宮當人質的兒子們畏懼南方暑熱,允許他們在秋天到洛陽朝見,第二年春天回自己部落,時人稱之為「雁臣」。

  9 三月二十二日,北魏主元宏從平城南下,抵達離石。叛變的吐京胡人請降,元宏下詔允許,寬恕了他們。

  夏,四月四日,元宏抵達龍門,遣使祭祀夏禹。四月七日,抵達蒲阪,祭祀虞舜。四月十五日,抵達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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