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24-10-02 03:08:45
作者: 簡·奧斯汀
作者:維吉尼亞·伍爾芙
(1882—1941)
(英國女作家、文學批評家和文學理論家,意識流文學代表人物,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與女性主義的先鋒)
若是遂了卡桑德拉·奧斯汀小姐的心愿——除了簡·奧斯汀那幾本小說之外,我們或許再也讀不到這位女作家的其他任何作品了。簡只有跟姐姐寫信時才毫無顧忌,她只向姐姐坦白心中的願望和憧憬,以及她人生最難過的那道坎兒(如果傳言屬實的話)。卡桑德拉逐漸老去,可妹妹的名氣卻與日俱增,她擔心將來會有生人刻意鑽營,或有學者胡亂猜測,於是狠下心燒毀了所有可能滿足他們好奇心的書稿,只留下一些她認為無關緊要或沒人感興趣的信件。
因此,我們只能通過幾句閒話、幾封書信,還有那幾本小說來了解簡·奧斯汀。雖說是閒言碎語,但能流傳至今也萬萬不可忽視,只需稍加整理就能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這位作家。比如,小費拉德爾菲婭·奧斯汀曾這樣評價自己的表妹:「簡可算不上漂亮,還拿腔拿調的,一點兒也不像個十二歲的小姑娘……怪裡怪氣的,腦子不知道在想些什麼。」米特福德小姐(奧斯汀姐妹很小就認識她了)她認為簡是「她見過最有姿色、最沒頭腦、最虛情假意、最善於獵男人的花蝴蝶」。還有,米特福德小姐那位沒有留下姓名的朋友也說:「我當時在奧斯汀府上做客,發現簡越來越呆板了,不懂變通、神情嚴肅,還不怎麼說話,或許她找到了大文學家獨身的樂趣吧。要不是《傲慢與偏見》,誰會知道這塊犟骨頭裡還藏了一顆寶石。大家之前都覺得,她頂多是根撥火棍,或是壁爐前的防火欄,不過現在……情況確實不一樣了。」這位善良的女士並沒有停下來,「要我說,她仍舊是根撥火棍——只不過是根人人都怕的撥火棍。她愛耍小聰明,專寫別人的故事,還不跟人說話,任誰不害怕呀!」至於輿論的另一邊,當然了,還有奧斯汀一家,雖說他們極少自誇自擂,但兄弟們仍表示「他們非常喜歡簡,並且為她感到驕傲。他們被簡的才情、美德,還有她可愛的一面所吸引。他們都希望在某個侄女或自己女兒身上找到與簡相似的地方,可他們從不敢奢望,能再見到可以與簡相媲美的人」。可愛迷人卻又嚴肅呆板,牙尖嘴利卻又心生柔軟,在家備受寵愛卻被外人視作怪胎——這些特徵顯然無法共存。當我們走進奧斯汀的小說時,也會在故事裡糾結,其複雜程度不亞於了解作者本人。
首先,費拉德爾菲婭口中那個拿腔拿調、怪裡怪氣、一點兒也不像十二歲小孩的姑娘很快成了一位女作家,並以驚人的手法寫成了一部全無孩子氣的小說,即《愛情與友誼》。雖說有些難以置信,但這部作品完成的時候,簡·奧斯汀只有十五歲。這本書寫出來,很明顯,是為了活躍家庭氣氛。其中一則故事以打趣又莊重的口吻獻給了哥哥,還有一則配上了姐姐的水彩簡筆畫。人們都覺得,這應該屬於家裡的娛樂活動,因為其中諷刺力道十足,而且他們一家都看不慣「嘆氣昏倒在沙發上」的貴婦們。
兄弟姐妹聚在一起時會聲討那些不入眼的陋習。當簡·奧斯汀大聲朗讀她的作品,給予它們最後一擊時,家裡人定會開懷大笑:「失去奧古斯塔斯的我痛徹心扉,一命嗚呼,堪稱光榮犧牲的殉道士。昏倒一次足以要你的性命。別發昏,親愛的蘿拉……跑,像瘋了似的往前跑,但千萬不要昏過去……」簡寫作時就像在奔跑,她的想法一個接一個,遠遠超過了她寫字的速度。蘿拉和索菲婭、費蘭德和古斯塔夫、每隔一天就駕車來往於愛丁堡和斯特靈的那位紳士、藏在抽屜里卻被人盜走的寶物,還有扮演《麥克白》卻吃不飽飯的母子們——這些故事總是出人意料,卻又一氣呵成。毫無疑問,它們在講堂里賺足了歡笑。然而,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位十五歲的小姑娘正獨自一人,坐在客廳的角落裡悄悄寫作。不是為了讓兄弟姐妹發笑,也不是為了討家裡人高興。簡寫作是為所有人,又不為任何人,是為我們的時代,又為她自己的時代——換言之,簡·奧斯汀年紀雖小,卻已經是個正兒八經的作家了。你可以從她的句子中讀出一種韻律、結構和嚴謹。「她是個脾氣好、懂禮貌、樂於助人的小姑娘,人們雖然不會討厭她,但決不會把她放在眼裡。」這樣一個句子存活的時間,可比聖誕氣氛久多了。活潑、輕快、妙趣橫生,甚至任性到了胡鬧的地步——《愛情與友誼》具備以上所有特點。不過,那個貫穿全書卻未曾與任何一處融合的聲音是什麼呢?是笑聲。這個十五歲的小姑娘在自己的角落裡笑對世界。
十五歲的女孩子都喜歡笑。賓尼先生錯把鹽當成糖,她們放聲大笑;湯姆金斯太太一屁股坐到貓身上,她們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可沒多久,她們又哭了起來。她們沒有一個穩固的立足點,意識不到人性中永遠有一部分是可笑的,也發現不了這世間的男男女女總有某些特質會引來嘲諷。她們不知道冷落別人的格雷維爾夫人和被人冷落的、可憐的瑪麗是每間舞廳里永恆的場景。但是,簡·奧斯汀一出生就知道這些。肯定有某位守護搖籃的仙女,在她出生之後,立刻帶她到世界上轉了一圈。當她被放回搖籃的時候,不僅知道了世界是什麼樣子,而且已經選擇了自己的王國。她答應,只要能統治這片土地,就不再覬覦別的領土。因此,到了十五歲,簡·奧斯汀便不對他人抱多少幻想,對自己更是妄念全無。無論她寫什麼,都是十足的成品,她掌控的關係並不局限在牧師住宅,而在整個宇宙。她公正客觀,她難以捉摸。當作家簡·奧斯汀在該書最出彩的人物描寫中記錄格雷維爾夫人的言談時,她的措辭沒有絲毫的怨恨,儘管作為牧師女兒的簡·奧斯汀,曾親身體會過被人瞧不起的滋味。她把目光徑直投向了目標,而且我們準確地知道,該目標在人性地圖的哪一個位置。我們能夠知道,是因為簡·奧斯汀遵守了約定,她從來沒有越過界。就算在感情充沛的十五歲,她也不會因愧疚而自我嘲諷,或因痙攣式的憐憫而停止挖苦,或在狂想曲的迷氛中模糊了刻畫的線條。她就像一位指揮家。「痙攣,還有狂想曲,」她敲了敲指揮棒,「就此打住。」這條分界線也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她並不否認月亮、山脈和城堡的存在——但它們在界線的另一邊。她甚至創作了屬於自己的浪漫傳奇。那是關於蘇格蘭女王的故事。她的確很崇拜這位女王。「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人物,」簡這樣說,「一位令人著迷的公主,她當年唯一的朋友是諾福克公爵,可現在,她有了惠特克先生、勒弗洛伊夫人、奈特夫人,當然還有我啦。」通過這幾句話,她的熱情被巧妙地框住了,外面還裹了一層歡笑。若是拿她的諾福克公爵跟後來勃朗特姐妹在北方牧師住宅里寫的惠靈頓公爵做個對比,你定會發現無窮樂趣。
那個拿腔拿調的小姑娘長大了,長成了米特福德小姐口中那個「最有姿色、最沒頭腦、最虛情假意、最善於獵男人的花蝴蝶」,而且還撞了大運,成了一本名叫《傲慢與偏見》的小說的作者。這部作品還是在一扇吱呀作響的門後偷偷寫成的,之後多年未能出版。據說沒過多久,她又動筆寫起了另一篇故事《沃森一家》,但不知道什麼原因不太滿意就沒有寫完。不過,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同樣值得一讀,因為它們為那些名篇傑作提供了最佳批註。在《沃森一家》中,簡·奧斯汀碰到的問題更為明顯,但她處理問題的手段卻不像之前那樣巧妙。首先,第一章的內容既生硬又露骨,證明了她是那種作家,那種會在第一稿里簡單堆砌一些事實,然後一次又一次回頭補血填肉、營造氛圍的作家。至於該怎麼寫呢,我們也說不上來——該刪什麼,該添什麼,該改什麼,我們也不知道。反正,奇蹟是可以創造出來的,這十四年寡淡無味的家庭生活一定能通過某種方式,被塑造為「天然去雕飾」的精美序章。我們根本無法想像,簡·奧斯汀曾迫使她手中的筆做了多少苦工。我們這才意識到,原來她並不是大魔法師。像其他作家一樣,她也得營造某種氣氛,好讓自己特有的天分開花結果。在這裡,她不斷向前摸索;在這裡,她讓我們駐足等待。突然間,奇蹟發生了,一切事物都可以按照她的意願進行了。愛德華一家去參加舞會了;湯姆林森家的馬車正好經過;她告訴我們,家裡人給查爾斯「備了手套並吩咐他好好戴著」;湯姆·馬斯格雷夫帶著一大桶牡蠣隱居到一個偏僻的角落,他現在可是出了名的逍遙快活。她的天分得到了釋放,而且活力十足。我們的感官立刻活躍起來,開始享受到只有她才能給予的特殊的快感。但它是由什麼構成的呢?鄉村小鎮裡的一場舞會;幾對舞伴在客廳里見見面拉拉手;吃點兒什麼,喝點兒什麼;最引人注目的也不過是,某個小伙子受到一位年輕小姐的冷落,卻得到了另一位的青睞。沒有悲劇,也沒有英雄主義。可不知為何,這些小場面卻感人至深,與其「莊嚴肅穆」的表象極不相稱。我們借她手中的筆看到,如果愛瑪在舞廳里這樣做,她會表現得多麼溫柔,多麼體貼,而面對人生更嚴峻的危機時,她也將記住這些發自肺腑的感情——儘管這些危機,在我們的注視下,仍然是難以避免的。簡·奧斯汀的感情深邃,卻很難從表面看出來。她激發我們去填補空白,去挖掘那些沒有寫出來的東西。顯然,她呈現出來的都很瑣碎,但是構成它們的東西卻在讀者腦中延展,並生成了數個足以超越時間的人生場景——這些場景絕不可能用「瑣碎」來形容。這個任務往往會落到主角身上。我們不禁要問,當奧斯本勳爵和湯姆·馬斯格雷夫在三點差五分前來拜訪,也就是瑪麗端來托盤和刀盒的時候,愛瑪會怎麼做呢?這是一個極為尷尬的場景。畢竟,小伙子們平時接觸的都是十分講究的人。愛瑪在他們面前,很可能會顯得粗俗、卑微,甚至沒有教養。迂迴曲折的對話讓我們如坐針氈。我們的注意力一半留在當下,一半放在未來。最後,愛瑪的表現果然不負眾望,而我們也深受觸動,仿佛見證了一次重大的歷史事件。這部尚未完成、總的來說也較為遜色的作品,其實包含了讓簡·奧斯汀稱得上偉大的所有要素。它具有文學的永恆性。拋開生動的描寫不談,光是對人性價值細微的辨識,就足以給我們帶來更深層的快樂。倘若把這點也拋開,我們仍能從描寫舞會使用的較為抽象的藝術手法中找到無限樂趣,情感錯綜複雜,分配卻恰到好處,就像欣賞詩歌,只為它本身,而不把它當作故事的載體,或將故事引向某處的一個環節。
不過,還有閒話議論說,簡·奧斯汀不懂變通、神情嚴肅、沉默寡言——「是根人人都怕的撥火棍」。這幾點倒是有跡可循,畢竟她落筆無情,是文學史上最持之以恆的諷刺家之一。《沃森一家》那生硬的開頭表明她並非一個高產的天才作家,不像艾米莉·勃朗特,只需推開門就能讓自己被充分感知。她謙卑而愉快地一點點收集築巢的樹枝和稻草,並把它們整整齊齊地碼好。那些樹枝和稻草有點兒干,還有些土蓬蓬的。那裡有大宅子,還有小房子;有茶會,有晚宴,偶爾還會有野餐;生活上受到有錢親戚的關照,以及適量收入的庇護;也被泥濘的路、沾濕的腳,還有女士們容易犯困的體質所局限;維持這種生活需要一些錢、一點兒身份,還有中上階級通常會受到的一點兒教育。罪惡、冒險、激情被排除在外。然而,儘管平庸瑣碎,簡·奧斯汀卻從不迴避,也從不含糊。她總是既耐心又準確地告訴我們,他們「在到達紐伯里之前,哪兒都沒停過,他們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頓午晚餐,就此結束了一天的愉快和勞頓」。對於傳統習俗,她並不只是嘴上誇誇而已;她不僅接受它們,而且相信它們。當在描述一個牧師,比如埃蒙德·貝特倫,或者一個水手的時候,她似乎受制於這些職業的神聖性,從而放下了她的拿手絕活,即喜劇天賦,因此很容易寫成客套的稱讚或呆板的描述。不過,這些都是例外,在大多數情況下,簡還是會讓人想起那位沒有留下姓名的女士的驚呼,「她愛耍小聰明,專寫別人的故事,還不跟人說話,任誰不害怕呀!」她不想改造什麼,也不想消滅什麼;她只是保持沉默,這確實挺讓人害怕。她塑造了一個又一個傻瓜、俗人、偽君子,還有柯林斯先生們、沃爾特·埃利奧特爵士們,以及班納特太太們。她用鞭子似的詞句緊緊勒住他們,在紙上永久留下他們的剪影。他們就這樣存在著,沒有理由,也不曾受到一絲憐憫。在她停筆後,茱莉亞和瑪麗安·貝特倫姐妹消失得無影無蹤,可貝特倫夫人「坐下並招呼小哈巴狗,不讓它跑到花壇里去」的畫面卻永遠保留了下來。神聖的正義終將來臨:格蘭特博士喜歡吃半生不熟的鵝肉,後因「每周例行吃三頓大餐,中了風,死了」。有時候,簡·奧斯汀筆下的人物生出來,似乎只是為了讓她享受砍掉他們的腦袋,這至高無上的樂趣。可實際上,她很滿意,而且很知足,她不想拔掉任何人頭上的任何一根頭髮,也不想搬動任何一塊磚,或拔走任何一棵草。畢竟,這個美妙的世界已經為她提供了足夠多的樂趣。
至於我們,也絕不會做這樣的事。即使虛榮被毒牙刺痛,即使道德在火中灼燒,即使良善促使我們去改造這惡毒、卑鄙、愚昧的世界,但這個任務是我們力所難及的。人就是這樣的——十五歲的女孩知道這一點,成年的女人證實了這一點。此時此刻,貝特倫夫人正在阻止帕格鑽進花壇;她還派了查普曼去幫助范妮小姐,只可惜為時已晚。她的觀察近乎完美,她的諷刺恰到好處,它們的展開是如此微妙,以至於我們根本無法察覺。沒有一絲狹隘,不帶一點兒惡意,我們不會從沉思中驚醒過來。很奇怪,發自內心的喜悅竟和消遣娛樂融合在一起。美的光芒照亮了這些傻瓜。
實際上,那難以捉摸的品質是由許多不同的部分組成的,需要一種特殊的天分將它們整合起來。簡·奧斯汀的機智和趣味完美相伴。她的傻瓜之所以是傻瓜,小人之所以是小人,是因為她剝去了腦中理性和健全的部分,即使她讓我們發笑的時候,也能把這一信息準確無誤地傳達給我們。沒有哪位小說家能像奧斯汀一樣——她對人性價值的理解無懈可擊,也從不吝惜自己的這份才能。正是因為她擁有俯仰無愧的心靈、絕對可靠的品位、近乎嚴峻的道德,才能刻畫出與善良、真實、誠摯毫不相關的品質,而這正是英國文學最令人愉快的地方。她描寫好壞參半的瑪麗·克勞福德用的就是這個方法。她以一種輕鬆又熱烈的方式讓瑪麗滔滔不絕地貶損教士,或不住地稱讚某位年收入一萬英鎊的男爵。可時不時,奧斯汀又會插入自己的聲音,不露痕跡,卻又十分妥帖。相較之下,瑪麗·克勞福德的嘮叨雖有幾分趣味,但也著實顯得庸俗不堪了。因此,她筆下的場景蘊含了一種深度、一種美,還有一種複雜性。這種對比產生了一種美,甚至是一種莊嚴,它不僅和奧斯汀的機智一樣奪目,而且是這種機智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沃森一家》中,她讓讀者稍微見識了一下這種才華。她讓我們感到驚訝:一樁平常善舉,經她描述,也能變得意味深長。而在她成熟的作品中,這項才能被發揮得淋漓盡致。書中並沒有離奇曲折的情節:某天中午在北安普敦郡,一個平平無奇的男人在樓梯上跟一位身材纖瘦的女人說話,他們要上樓更衣,準備出席晚宴,女僕們正從旁邊經過。可突然間,他們的對話不再平庸或瑣碎,而是充滿了意義,那一刻成了兩人終生難忘的瞬間。它充實了自己;它發光;它閃耀;它懸在我們面前不過片刻,深邃,顫動,澄淨。轉眼間,女僕走過去了,承載著人生所有幸福的水滴輕輕落下,復歸於日常生活的潮起潮落。
簡·奧斯汀善於發現平凡瑣事中的深意,而她選擇的對象是聚會、野餐和鄉村舞會,還有什麼比這更自然的嗎?攝政王和克拉克先生建議她「改變寫作風格」,可她並沒有動搖。在奧斯汀看來,沒有哪種羅曼史、哪種冒險故事、哪種政治權謀,能讓她在鄉間別墅的樓梯上看見的生活煥發生機。沒錯,攝政王和圖書館員碰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他們正試圖打壓決不屈服的良知,擾亂從不失誤的理智。那個十五歲就寫下漂亮句子的姑娘再也沒有停筆,但她寫作不是為了攝政王或他的圖書館員,而是為了更廣大的世人。她明確地知道自己的優勢在哪裡,以及適合應對哪些題材——就像那些對自身要求極高的作家一樣。有些印象超出了她的感知範圍;有些感情,就算她極盡所能,也沒辦法裝點到位。比如,她無法讓一個小姑娘熱切地討論旗幟和教堂,也無法讓自己全心全意地投入某個浪漫的時刻——她總有各式各樣的法子逃離激情場面。她常以一種旁敲側擊的方式去描寫自然及美景。她可以描述一個美好的夜晚卻不曾提到月亮。儘管如此,她還是一本正經地寫過「清朗的夜空布滿星輝,映照著樹林幽深的暗影」,如她所說,是「那麼莊嚴、靜謐、美好」,沒錯,當晚的夜色就是如此。
奧斯汀的才華如此協調,達到了一種均衡的完美。在她完成的所有小說中沒有失敗的作品,在她譜寫的眾多章節里也沒有哪一章明顯低於水平線。很遺憾,她年僅四十二就過世了,這是她能力的巔峰時期。她尚未經歷人生的種種變故,這些變故往往使作家的晚年成為最有趣的階段。活潑靈動,自信不羈,富有蓬勃的創造力,毫無疑問,如果她在世的話,肯定會寫出更多作品,但人們不禁會想,她是否會改變自己的寫作手法?界限十分明確——月亮、山脈和城堡都在界外。但她不是偶爾也考慮過短暫越界嗎?她不是也準備以自己特有的歡樂而精彩的方式,展開一次小小的發現之旅嗎??
讓我們以簡·奧斯汀最後一部小說《勸導》為例,看看假如作者多活幾年可能會寫出怎樣的作品。《勸導》具有一種特殊的美感,還有一種特殊的鈍感。這種鈍感通常出現在兩個不同階段的過渡期。作家有些無聊了。她有點兒太熟悉自己那個世界的行為方式了,記述它們不再帶來新鮮感。她在創作喜劇人物時多了些不耐煩,這表明在某種程度上,沃特爾爵士的虛榮或埃利奧特小姐的勢利已不再讓她發笑。諷刺是生硬的,笑話是粗魯的。她對日常生活的樂趣已不再有新奇的體驗。她的心思完全不在她的描寫對象上。雖然我們覺得簡·奧斯汀已經寫過這些了,而且之前寫得更好,但同時也意識到,她在嘗試某種從未接觸過的東西。《勸導》里有一種新元素,一種新特質,或許正是因為它,休厄爾博士才會滿腔熱情地稱它為「簡·奧斯汀最美好的作品」。她開始發現,這個世界比她過去想得更廣闊、更神秘、更浪漫。她在書中這樣寫道,安妮「小時候被迫謹慎,長大了才懂得浪漫——這是不自然起點的自然終點」。我們覺得這句話也適用於她本人。她開始注意到自然沉鬱而優美的一面,不再忘情於明媚的春光,轉身走進迷人的秋色。她說,「在鄉下,秋季時光是那麼甜美,又那麼哀傷」;她看,「枯黃的樹葉和殘敗的籬牆」;她想,「人們不會因為受過傷,就對那個地方少一分愛意」。我們察覺到,她不僅對自然景觀有了全新的敏感度,而且她的生活態度也發生了變化。在這本書中,她主要借用了一位女性的視角來看待生活。這個女人不快樂,於是對身邊人的幸福和不幸都懷有一種特殊的同情,可就算到了小說結尾,她也沒向任何人吐露自己的心聲。因此,若是與日常生活相比,小說里觀察到的更多是感受,而非事實。演奏會場景和有關女人忠貞愛情的那幾段談話都顯示出強烈的情感,不但證明了奧斯汀曾經愛過的傳記事實,也證明了她不再忌憚說出口的美學事實。重要的人生體驗,必須得先沉入心底,經時間徹底淨化後,才能為小說家所用。一八一七年,簡·奧斯汀已經準備好了,她所處的環境也即將發生變化。她的名氣增長緩慢。「我懷疑,」她的表親奧斯汀·利寫道,「是否能再找出任何一位知名作家,像她這樣過著默默無聞的生活。」如果她再多活幾年,一切都會改變的。她將去倫敦小住,外出赴宴,會見名流,結交新友,讀書,旅行,並把這些觀後感帶回鄉間小舍,以便在閒時享用。
而這一切又將對簡·奧斯汀未寫的六部小說造成怎樣的影響呢?她肯定不會去寫犯罪、激情或冒險小說。她不會因為出版商的糾纏,或朋友的奉承而變得虛偽或敷衍。但她的視野會被打開,安全感會被動搖,喜劇才能會受到折損。她會更少依賴對話(已在《勸導》中初見端倪),而更多通過反思來介紹她的人物。這些有聲有色的閒談,加起來不過幾分鐘時間,卻足以涵蓋了解某位克勞福特上將或某個馬斯格雷夫太太所需的一切。然而,這種漫不經心的速記法並不適用於分析和描寫心理的章節,它太簡陋了,無法容納她此時已經充分辨識的複雜人性。她會發明一種新方法,像之前一樣明確從容,但會更加深入,意味更加深沉。不僅記錄人們說了些什麼,而且表達出他們的言外之意;不僅寫出人的本相,而且寫出人生的本質。她將會與筆下的人物保持距離,更多地將他們看作一個集體,而非個體。她會成為亨利·詹姆斯和普魯斯特的啟蒙者……不過,就此打住吧。再多的猜想都無濟於事,因為,這位完美的女性藝術家,不朽著作的撰寫者,「正當她對自己的寫作產生信心的時候」,卻與世長辭了。
(楊浩田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