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一點歷史
2024-10-02 02:46:06
作者: (法)維克多·雨果
本書故事發生的時期,幾乎是現代了,但還不像今天這樣,巴黎每個街口都有個警察(這是善政,但還不是討論的時候),那時,到處都是流浪兒。據統計,警察巡邏隊在沒有圍牆的空場上、建造中的房屋裡和橋拱下面,平均每年要收容二百六十名孩子。他們的巢穴有一處名聲遠揚,養育了「阿爾科勒橋的燕子」。當然,那是社會最嚴重的病兆。人類的全部罪惡,都是從兒童的流浪生活開始的。
不過,巴黎自當別論。儘管我們提起那種往事,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將巴黎列為例外還是對的。可以說在任何一個大城市裡,一個流浪兒就是一個被毀掉的成人,兒童放任自流,就要不可避免地染上社會的種種惡習,喪失天生的誠實和良心,幾乎無處不是如此。然而,我們還要強調指出,巴黎的流浪兒,表面上看再怎麼粗野,再怎麼學壞,可是內心卻幾乎完好無損。這種現象確實神奇,在我們歷次民眾革命所顯示的光明磊落中大放異彩。巴黎空氣的氛圍,就像海水中的鹽一樣,能產生拒腐蝕性。呼吸巴黎的空氣,能保持心靈的純潔。
我們這樣講,絕不表明當我們遇見那樣一個孩子時不會感到揪心,在他們周圍,似乎飄浮著離散家庭的遊絲。現代文明還遠非完善,一些家庭拋棄親骨肉,將子女丟進黑暗,丟在大馬路上,不知所終,這種事情也絕非極不正常。這樣它們便命運難卜。這種可悲的事還形成了一種固定的說法,叫作「扔在巴黎石頭馬路上」。
附帶說一句,舊朝君主制絕不禁止丟兒棄女的現象。城郊下層人的行為有點像埃及和吉卜賽,倒合乎城裡上層人的口味,給那些有權有勢的人解決問題。仇視平民百姓孩子的教育,原就是一種信條。何必培養「半瓶子醋」呢?這就是當年的口號。因此,無知兒童必然成為流浪兒。
況且,君主制有時需要兒童,於是就在大街上搜羅。
不必追溯得太遠,就說路易十四在位的時候,國王要建一支艦隊,自有其道理。主意不錯,再看看辦法如何。帆船是風的玩物,必要時還得牽引,如果僅有帆船,而沒有以槳或蒸汽為動力,隨意航行的戰船,就談不上艦隊。當年海軍的槳帆船,就相當於今天的蒸汽艦。因此,必須造槳帆船,而槳帆船航行要靠槳手,也就需要當槳手的苦役犯了。柯爾柏授意各省總督和高等法院儘量多地製造苦役犯。司法官員都積極配合。一個人在宗教儀式行列走過時不脫帽,就表明是新教徒,就要送去當槳手。兒童只要到十五歲還流離失所,在街上撞見就送去當槳手。盛朝聖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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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易十五統治時期,巴黎街頭的孩子消失了,被警察劫走,秘而不宣,不知弄去幹什麼了。老百姓驚恐萬分,竊竊私議,推測國王洗紅水浴那種駭人聽聞的事。巴爾比埃[70]也直書其事。有時,孩子供不應求,軍警就抓那些有父親的孩子。父親悲慟欲絕,跑去向軍警討還。於是法院出面干涉,判處絞刑。絞死誰呢?絞死軍警嗎?不是,要絞死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