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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02:17:40
作者: 周浩暉
「那天我推開臥室門,走進了那間屋子。屋子裡有兩個孩子。李夢嬌死了,李夢楠活著。死了的那個固然很慘,而活下來的呢?嘿嘿,未必就會幸福。」楊興春端起面前的茶杯,咕嘟嘟地連喝了好幾口。那茶已經有些涼了,但他仍喝得酣暢淋漓。或許他本無意品味茶香,他隻是話說得有些多,需要一點茶水來解渴。
羅飛明白對方的意思,他亦點頭道:「在幼年時期遭遇這樣的事情,肯定會給李夢楠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這種創傷的影響恐怕一輩子也難以消除。」楊興春頓了頓,又道,「在十六年前,正是我首先發現了這種影響的存在。」
「哦?」
楊興春詳細說道:「那件事發生之後,警方很快就逮捕了秦燕,最後她以過失殺人罪被判了十年徒刑。秦燕被捕的時候李軍還沒出獄,於是照料李夢楠的任務就落在了我的頭上。你肯定有些奇怪,這種事怎麼會交給我呢?的確啊,李夢楠一個小姑娘,交給我照料確實不太合適。其實一開始社區上也是想找個女同志的,可李夢楠一定要跟著我。隻要我一離開,她就大哭大叫的。考慮到她受到那麼大的刺激,情緒還很不穩定。所以大家也不敢勉強她。」
羅飛插話道:「李夢楠為什麼對你這麼依賴?」
「因為她知道是我救了她吧。」楊興春眯著眼睛,再次陷入回憶,「那天我來到現場,發現李夢楠還有氣,便趕緊叫了救護車。然後我抱著她下樓。當走到樓外的時候,可能是受到陽光的刺激,小姑娘突然甦醒了,她睜開眼睛看了我一眼。那種眼神我永遠也忘不了,充滿了恐懼,充滿了絕望。看著你的時候,就像用鋒利的鐵爪在你心口上抓了一把似的,痛得叫人受不了。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眼神,我隻能把她抱得緊緊的,儘量安慰說:『叔叔來了,一切都好了,一切都好了。』說來也神奇,雖然李夢楠還那麽小,又那麼虛弱,但她竟然聽懂了我的話。我看到她的表情明顯變了,她用小手抓住了我的衣服,然後慢慢閉上了眼睛。原來她的嘴角是緊繃著的,那會兒也鬆弛下來,總之就是很安全,很滿足的樣子。我相信就是這短短的幾秒鐘讓李夢楠記住了我。所以她才不願意和我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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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飛點點頭,對這樣的感情表示理解。不過他仍然心存疑慮:「不管怎麼樣,讓你一個單身小夥子照顧這麼個小女孩,終究是不太方便吧?」
「我也不是完全單身啊。」楊興春用提醒的口吻說道,「你忘了嗎?我有個未婚妻。當時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出了這個情況之後呢,我和未婚妻商量了一下,她也覺得小姑娘挺可憐的,答應幫我一塊照料。這不就方便了嗎?所以這個任務最終還是交給了我。」
楊興春再次提起自己的未婚妻。從語氣上來看,他對那個女人仍然保持著十足的好感。
羅飛很想知道這間房子究竟是如何毀掉了楊興春和愛人之間的生活,但他又不想打破交談中的邏輯線。所以羅飛暫時忍住這事沒問,而是重新切回到先前的話題:「剛才你說了,是你首先注意到李夢楠的心理創傷,那具體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楊興春道:「她變得很沉默,幾乎不會主動與別人說話。她的性格也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樣,非常膽小、敏感。另外她還落下了一個怪脾氣——就是再也不敢一個人待在房間裡。」
「幽閉恐懼症。」羅飛點著頭,緩緩說道,「那樣悲慘的經歷,肯定會成為她終生難忘的夢魘。」
「這也難說。」楊興春看著羅飛,模稜兩可道,「其實這事吧,既難忘,也容易忘。」
「哦?」羅飛皺起眉頭,顯得不太理解。
「那孩子被我救出來之後,在醫院裡昏迷了一天兩夜,直到第三天早晨才甦醒過來。而她醒過來之後呢,似乎已經忘掉了自己的經歷。」
「是嗎?」
「當時這件事已經刑事立案了嘛,所以等李夢楠身體恢復之後,刑警隊那邊便有人過來給她做筆錄。但是問起那幾天發生的事情時,小姑娘卻什麼都不記得了。」楊興春頓了頓,又補充道,「當時她的眼神是很迷茫的,確實是不記得,而不是說刻意要迴避什麼的。」
「心因性失憶症。」羅飛再次拋出專業詞語,隨後他又驗證般問道,「這種失憶應該是有所選擇的吧?」
「沒錯。她隻是忘記了被鎖在屋子裡的那些事,其他的事倒還記得。另外有趣的是,她能記得爸爸媽媽,也記得鄰居阿姨,但她卻不記得自己的妹妹和一同被關在房間裡的那條小狗。」
「那並不是真正的失憶,隻是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把一些極度恐怖的回憶隱藏了起來。那些記憶存在於她的潛意識裡,並未消失。所以她才會患上幽閉恐懼症。」
「沒錯。」楊興春豎起一根手指,深表贊同,「我說的既難忘,也容易忘,就是這個意思。」
羅飛進一步分析道:「她隱藏了痛苦的記憶,唯獨對你印象深刻。是你把她從絕境中拯救出來的,在你身上寄託著小女孩所有的安全感。」
「所以說,我就是最適合照顧她的那個人啊。」
「嗯。你們當時相處得不錯?」
「不是不錯,是很好。小姑娘對我非常依賴,就像你說的,我能給她安全感嘛。另外我的未婚妻是個很細心的人,在生活方面能做到無微不至的那種。」楊興春微微閉起眼睛,嘴角露出溫馨的微笑,似乎在享受某段愉快的回憶。片刻後,他又自信地說道,「我甚至可以說,和我們在一起的那兩個月,就是李夢楠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隻可惜這幸福太過短暫。當李軍出獄之後,一切又發生了改變,對嗎?」
「沒錯。」楊興春攤著手,神情無奈,「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我們肯定要把孩子交還給他的。」
「我聽說李軍對孩子還不錯啊。」
「這話得看怎麼說了。如果和秦燕比的話,那當然是好多了。最簡單的,如果李軍在家,兩個孩子至少能吃飽。但要和正常人家比的話,嘿嘿……」楊興春乾笑了兩聲,提醒羅飛道,「你得知道,李軍自己也吸毒的。」
羅飛嘆了口氣,他很清楚吸毒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說說後來的事吧。」
楊興春揀起桌上的那盒香菸,又抖出一根來叼在嘴上。他一邊點火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道:「李軍領走了李夢楠,不過他們並沒有回家。」火點上之後深吸了一口,然後擡起頭四顧而言,「這屋子裡發生了這麼慘的事情,身為父親,確實是難以面對。」
羅飛推測道:「他們另外找了房子?」
「嗯,租了一套平房,老城區,一個院子裡好幾戶的那種。便宜嘛。」
「所以你就把這套房子給買下來了?」
楊興春吐出個煙圈,苦笑道:「我不買,誰買?」
「那會兒李軍剛出獄,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手頭上肯定比較困難嘛。我一個是不放心,也想孩子,就經常過去看看。有一次李軍告訴我,他想把房子給賣了,有點現錢,日子能好過一些。可是托人打聽了一圈,那房子根本沒人敢買。」
羅飛默然點頭。房子裡發生過那樣悲慘的事情,就是座兇宅呀!誰會願意買這種房子。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當時我不是正要結婚嘛,手裡有筆錢,就是準備用來買房子的。看到這個情況,我就想:得了,乾脆我把這套房子買下來吧。」
「這個……」羅飛蹙起眉頭,「你未婚妻能同意嗎?」
楊興春非常坦率:「當然是不同意啦。你想想,哪個女人願意買套兇宅當婚房?再懂事的女人她也接受不了啊。可是我這個人呢,脾氣倔得很,隻要我認準了,誰也沒法改變我的主意。就因為這事,我們倆大吵了一架。」
羅飛猜測道:「你們也是因為這事分手的?」之前楊興春說過這間房子是兩個家的「墳墓」,故有此問。
楊興春卻搖頭:「那倒不至於。我未婚妻雖然不同意我買這套房子,但她也理解我的初心。還不是為了那個小姑娘?那會兒是八月底了,李軍手裡沒錢,李夢楠連幼兒園都上不了。她知道這事也著急呢。我很了解她,骨子裡是個善良的女人。我們倆吵架歸吵架,女人嘛,以後多哄哄就是了。要說她為了這房子就離開我?這事不太可能。」
「那這房子價格上應該要便宜一些吧?」
「沒便宜多少。」楊興春抖了抖菸灰,傲然道,「我可不想乘人之危。再說了,我們做警察的,本來也沒那麼多顧忌。當時給了十二萬——十六年前啊,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羅飛咂咂嘴,「這不太妥當啊。」
楊興春「嘿」的一聲:「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還真被你說準了!我應該把這筆錢掌握在自己手裡,分批慢慢支付,就像當初通過救濟款來控制秦燕那樣。可惜啊,我當時太想改善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了。而且我覺得李軍畢竟是個男人,總該有點責任感的,就沒考慮太多。現在想想,一個吸毒人員,手裡一下子有了十二萬現金,這事得多不靠譜!」
「那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後來我還真被他糊弄了一陣子。」楊興春用拇指尖在頭皮上蹭了蹭,帶著自嘲的口吻回憶道,「我記得那陣子每到周末,我都要去看看李夢楠,帶點零食玩具什麼的。開始那一陣吧,真沒發現什麼不對。那片平房是老舊一點,但家裡物件置得挺齊,感覺父女倆的生活是沒什麼問題。李軍說自己又找了工作,一切都挺好。李夢楠的情緒也不錯,有一次剛好李軍給買了新衣服,小姑娘穿得美美的,還表演了幼兒園裡學到的舞蹈——你看看,多好啊!」
「實際是有問題的?」
楊興春夾著香菸在空中點了點,加重語氣說道:「有很大的問題!」
羅飛凝目以待。
楊興春吸了一口煙,繼續說道:「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快到冬天了。那個周末我照例去看孩子。進門之後看到李夢楠一個人坐在屋子最裡面的牆角,表情呆呆的。我喊了一聲,小姑娘身體一抖,好像受了很大的驚嚇。我就走過去問孩子你怎麼啦。小姑娘也不說話,隻是流眼淚。我感覺不太對勁了,連忙去找李軍。李軍當時在屋外抽菸呢。我問這孩子怎麼回事啊,好像嚇著了似的。李軍就給我解釋,說他昨天晚上上夜班,走的時候把屋門給鎖上了。結果半夜李夢楠醒了,她自己打開窗戶從屋子裡爬出來,穿著單衣在院子裡站了有兩個小時。
「我一聽就急了,我說你不知道這孩子遭過什麼罪嗎?怎麼還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裡?李軍就開始訴苦,說:『我也沒辦法呀,我是蹲過號子的人,工作不好找,隻能上夜班。你說我去上班了,深更半夜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我不把門鎖上,能放心啊?』
「這話貌似也沒什麼毛病。於是我又提出幫他找一份白天的工作。但李軍卻不太積極,說什麼那太麻煩你啦,又說這孩子也不能老這樣吧,總得慢慢鍛鍊,多來幾次也就沒那麼膽小了。」
羅飛心中一凜,下意識地接了句:「這可不行。」他知道那孩子本已忘記了那段可怕的記憶,這種「鍛鍊」豈不是要把她重新推入痛苦的深淵?
「當然不行。」楊興春附和羅飛的說法,語調卻是冷冰冰的,隨後他又話鋒一轉,「不過這些倒不是事情的重點,重點在於一塊手錶。」
「手錶?」羅飛有些摸不著頭腦——這話題也跳得太快了。
「我和李軍聊天的時候,看到他戴了一塊手錶。」楊興春一邊說一邊擡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自己所戴的腕錶上示範般點了點,「就是這塊手錶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羅飛茫然地把手一攤道:「我沒明白。」
楊興春笑了笑,開始解釋此事:「我和李軍交談的時間是周六下午。而就在當天早上,我剛剛接到一個協查任務:在高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作案人趁夜深之際,翻窗進入民宅行竊。協查通報中重點提到幾件失竊物品,其中就有一塊天梭牌男式手錶。」
「哦?」羅飛微微眯起眼睛,「就是李軍手上戴的那塊?」
「沒錯。」楊興春把身體往椅背上一靠,胸有成竹地展開分析,「李軍這小子以前從來不戴手錶,怎麼突然開始戴了?那塊手錶正巧也是天梭牌,而且一看就不是新的。這立刻便讓我起了大大的疑心。於是我就試探著問了句:『喲,剛買的手錶嗎?』李軍一愣,然後趕緊回答說:『對,這不上夜班嗎,有塊表看時間方便。』我又問:『多少錢啊?』李軍有些支吾了,憋了一會兒才敷衍道:『嗨,跟朋友買的,二手貨,不值錢。』這兩句話一問,我有數了:這塊表肯定是贓物無疑。」
羅飛點頭表示贊同。他雖然沒有親臨其境,但從楊興春的描述來看,李軍的反應確實符合做賊心虛的心理特徵。
楊興春冷笑著總結道:「他所謂的上夜班,原來就是在外面做賊。」
羅飛推測道:「這麼說的話,他當時已經把賣房子的錢揮霍完了?」
楊興春「嗯」了一聲:「後來我專門找人去查過他,才知道這傢夥不光吸毒,還賭錢。賣房款幾個月的時間就給搞沒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羅飛先這麼評價了一句,然後又凝目看向楊興春,語帶機鋒地問道,「你一定對他失望至極,對嗎?」
楊興春把腦袋一晃說:「我對他從來就沒有期望,談什麼失望呢。我隻是為李夢楠擔憂。」
「你擔心李軍沒有能力照顧好她?」
「經濟隻是一方面——」楊興春轉了轉手中抽了一半的香菸,「我更擔心的,是李軍有可能會喚醒李夢楠的噩夢。」
「哦?」
「李夢楠已經忘記了被困在屋子裡的經歷。你剛才也說了,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希望她永遠也不要恢復記憶。可是李軍呢?他居然又把孩子一個人關在屋子裡,還給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說什麼慢慢鍛鍊?這不放屁嗎?他就完全沒考慮孩子的感受!」楊興春越說越激動,用手拍了一下桌子,憤然道,「你說,就這種人,我怎麼放心把孩子交給他?」
「那你可以拘捕他啊。」羅飛提了個建議,「他不是偷了東西嗎?把他送回號子裡,然後你又可以繼續照顧李夢楠了嘛。」
「這也是個方法,但是——」楊興春咧咧嘴,「治標不治本。這種盜竊案,案值又不大,抓住了也就關個一年半載的。到時候出來了,孩子不還得交給他?來來回回的也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盡折騰孩子了。」
「嗯。」羅飛喝了一口茶水,看著對方問道,「那你想怎麼辦呢?」
楊興春把手掌一翻,手心衝上說道:「我當時就提議了,讓李軍放棄對李夢楠的撫養權。」
「這不行吧?即便李軍同意,也不合法啊。」畢竟是父親,如果放棄撫養自己的子女,那會觸犯刑法中的遺棄罪。
楊興春卻說:「合法的。你知不知道,李軍其實並不是李夢楠的生父。」
「對。」羅飛也想起來了,「我聽說過這事。」
「所以我才提了這個建議嘛。這事不僅合法,甚至合理。可恨啊,李軍這傢夥卻不同意。他還跟我吵吵,說李夢楠是他唯一的親人,誰也別想把她搶走。」回想起當時的情形,楊興春禁不住恨恨地咬起了牙齒。
「既然他不是孩子的生父,又不能很好地承擔撫養義務。那能不能進行行政幹涉,剝奪他的監護權呢?」
「本來是可以的,因為李夢楠一直也沒上戶口,她和李軍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父女關係。但之前李夢楠不是要上幼兒園嗎,社區和派出所特事特辦,幫著把李夢楠的戶口給上了。這樣從法律上就承認了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你想證明不是,就得讓雙方做親子鑑定。而這個鑑定你又不能強迫李軍去做。所以隻要李軍不肯放棄李夢楠,這事就沒法弄。」
「哦。」羅飛若有所思地看著楊興春,「所以你又想了其他方法?」
「沒錯。」楊興春取過茶杯,往一旁的空碗裡倒了些許茶水,然後他把尚未燃盡的香菸戳在了水中。「嗞」的一聲輕響,菸頭迅捷無比地熄滅了,不留一絲火星。楊興春咧嘴一笑,擡起頭來幽幽說道:「那是一個能徹底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一股無形的涼意侵襲過來,令羅飛靜默不語。
楊興春開始講述那個所謂的好方法:「我離開了李軍的家。我沒有揭穿他是個小偷,因為我不想驚動他。隨後我回到了所裏,主動提出要增加夜班,負責轄區內的巡邏。這是個苦差啊,平時誰願幹?所長高興,大誇我一頓,說我積極上進,年輕人就得像我這樣。於是我去設備處領了支手槍,從當天晚上便開始巡邏。說是巡邏,其實我別的地方都不去,我就在李軍家院子外守著。這傢夥已經沒錢了,現在又要吸毒又要賭的,他不出去偷,還能幹嗎?
「就這樣等了三天,果然被我等到了。那天夜裡十二點多,李軍一個人出了門,他鬼鬼祟祟的,戴著大檐帽子,一看就知道不幹好事。我悄悄跟在他身後,一路來到了附近的另一個小區。李軍轉悠了一會兒,找到個下手的目標。那是二樓的一個住戶,陽台上窗戶沒關,下面一樓則安裝了陽台防盜窗。李軍便順著防盜窗往二樓爬。我一看穩了,就撤到樓邊的一個胡同口。李軍得手以後想跑,這個胡同口是必經之路。
「我等了沒一會兒,就聽見一串腳步聲由遠而近,知道是李軍來了。我趁著他拐彎的當兒,從側後方把他撲倒在地。李軍一點防備也沒有,他又不敢喊,隻是徒勞地掙紮了幾下。我把他雙手扭到背後銬起來,同時自報身份說:『警察,老實點!』
「李軍聽出了我的聲音,連忙歪過腦袋問了句:『楊哥,是你嗎?』我裝模作樣地反問了一聲:『李軍?』那小子像是撈著了救命稻草,連聲說:『楊哥楊哥,是我啊,你快把我鬆開!』我說:『這不行啊,我是警察你是賊,我得帶你回所裏訊問。』李軍便開始求饒,他也知道我最關心李夢楠,直接就說:『楊哥,你不能抓我呀,我要是再進了號子,孩子又沒人管啦。』我一聽這話,就裝得有些猶豫。李軍又連連哀求。最後我說:『直接放了你肯定不行。前面路口上有個監控,我剛才跟著你過來,都被監控拍下來了。你是戴了個大帽子,拍不到你的臉。我可是便衣,拍得一清二楚的。這要叫你跑了,我得有個說法呀。』李軍倒也明白,立刻就表態:『要怎麼辦,您說。』我把銬子解了,讓李軍站起來,問他:『你帶刀了嗎?』李軍搖頭說沒帶。我心想真是貨一個,出來偷東西都不帶傢夥。好在我提前有準備,就從衣兜裏掏出一把摺疊刀遞給他。那種刀當時很流行,是小混混們最喜歡用的隨身傢夥。然後我帶著李軍往前走了一段,來到了那個監控探頭下。探頭是朝向小區外的方向,我們所處的位置還不在監控範圍內,但是再往前稍走幾步,就會被拍到了。這時我對李軍說:『把刀打開,捅我。』李軍嚇了一跳,連連擺手說:『楊哥,您開玩笑呢,我哪敢捅你呀?』我就罵他:『你他媽的不捅我,我怎麼放你走?你先捅一刀,然後往監控那邊跑,我追幾步,讓監控都拍到,這樣你跑了不就合情合理了嗎?』李軍一聽也有點動心,不過他還是有點不敢,猶猶豫豫地問:『真捅啊?』我說:『廢屁話,當然真捅。捅肚子側面,死不了。』李軍著急脫身啊,他咬咬牙,真的拿刀捅了過來。我就怕他,還特意拿身體往刀口上撞了一下。結果那一刀紮得挺深,你看,落下了這道疤。』」
說到這裡,楊興春撩起衣襟,露出了左腹部的一處傷疤。這刀疤羅飛前幾天就看過,但他萬萬沒想到竟是這樣的來歷。他也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隻能露出無奈的苦笑。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那小子捅了我之後有些發愣,杵在那兒問:『楊哥,您沒事吧?』我急了:『你還不跑,等什麼呢?』李軍如夢初醒,連忙轉身跑。我強忍疼痛追出幾步,估算著應該到監控下面了,於是就拔出手槍開始瞄準。你知道,我是退伍下來的,槍法沒的說。那小子又是跑的一條直線,就跟個活靶子似的。我就開了一槍,直穿後心。那傢夥喊都沒喊出來,直接就撲在地上了。」
這段故事講完,楊興春點起了第三根煙,嘴角浮現出得意的笑容。
羅飛看著楊興春,神色肅穆。兩人就這樣對視著,陷入沉默。片刻之後,羅飛鄭重地提醒對方:「李軍固然有錯,但罪不至死。你這是故意殺人。」
「沒錯,李軍罪不至死。我這麼做,全都是為了那個孩子。」楊興春悠悠然吸著香菸,仿佛這是一個無比充分的理由,「隻有李軍死了,李夢楠才有機會享受全新的生活。」
「全新的生活,你為她設計的嗎?」羅飛反問道,「你有什麼權利這麼做?」
「我當然有權利!」楊興春猛地向前探過身體,目光咄咄逼人,「是我把那孩子帶出了地獄,隻有我知道她經歷過的痛苦!你要明白,當那個孩子用小手抓住我的衣服,當她慢慢地閉上眼睛,當她從恐懼變得滿足,當她表現出對我前所未有的依戀,從那一刻開始,我們就再也無法分開。我,就是她一生的守護者!」
這段話說得情深意切,便是羅飛也難免動容。他沉默了良久,反問道:「既然這樣,你後來為什麼沒有收養她?」
楊興春盯著羅飛看了一會兒,最後吐出三個字來:「因為你。」
「因為我?」羅飛完全摸不著頭腦。十六年前,他還在南明山派出所任職,他的工作與生活和楊興春尚未產生任何交集。
楊興春把身體收回,結束了那種攻擊的姿態。他吸了口煙,讓自己的身體鬆弛下來,然後他帶著某種幻想的成分開始講述:「是的,如果我能收養那個女孩,該多好!你知道嗎?當時一切條件似乎都很完美呢。李軍死了,我立了功,職業前景看好。我的未婚妻也找到我,她已經想通了,不但接受了我買房子的事實,還主動提出來要和我一起領養李夢楠。想像一下吧,如果我和愛人重歸於好,除了李夢楠之外,我們還可以再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我們四口人生活在一起,我和愛人慢慢老去,兩個孩子慢慢地長大。這才是生活,對嗎?當你坐在這裡的時候,你會看到一個真正的家,而不是一套冰冷的房子。」
「沒錯。」面對這樣美好的想像,羅飛亦無法反駁,但他還是那個疑問,「那為什麼沒有呢?」
楊興春看著羅飛:「你真的不明白?」
羅飛搖頭。
楊興春重重地一嘆,既失望又傷感,然後他輕聲說道:「因為我知道,你會來到這裡,你會坐在我的面前,對我說:『你是一個殺人犯。』你會毀了我的家,毀了我曾擁有的一切。」
羅飛明白了,對方口中的「你」,並不是特指自己。他所指的是法律的縝密和威嚴。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方比誰都懂。
「所以你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是的,我不敢。既然這個家終將毀滅,那又何必讓它存在呢?如果我是那種不考慮後果的人,那我和秦燕、李軍又有什麼區別?所以我拒絕了我的愛人,我和她提出分手。那種感覺很痛苦,她痛苦,我更痛苦,但我無論如何都不能拖累她。後來她有了新的生活,很幸福。我們至今仍是朋友,我為她感到高興。」說到最後那段話時,楊興春哀傷的表情中也綻放出些許欣慰的笑容。
羅飛沉默了。他終於知道了屬於楊興春的那個「家」是如何毀滅的。楊興春自己將其扼殺在了搖籃中,因為他不想讓那個「家」最終毀於他人之手。嗟嘆片刻之後,羅飛又問:「那李夢楠呢?你又是怎樣安排她的生活?」
「我想到了一個方法,能夠讓她徹底擺脫噩夢的方法。」楊興春吸了口煙,調整了一會兒情緒,然後繼續講述,「當時李軍死了,秦燕還有十年的牢獄生涯。李夢楠隻能當作孤兒被送往福利院。當時送養的手續就是在我手上辦的。說來也巧,就在那幾天,我的轄區內又出現了一個棄兒,那個孩子和李夢楠年齡相仿,小名叫作囡囡。我和熟人提及囡囡的時候,經常有人會聽成楠楠,因為她們的小名叫起來幾乎沒有區別。這給了我一個美妙的提示——」
楊興春頓了頓,似乎想故意賣個關子。但羅飛已經提前看破了他的手法,便插話道:「你交換了兩個孩子的身份。」
「是的。」楊興春坦然地把手一攤,「當時兩個孩子都要送往福利院,和那邊所有的對接手續都是我在處理。我調換了兩個孩子的檔案,楠楠變成了囡囡,囡囡變成了楠楠。這樣就不會有人知道李夢楠身上曾發生過的可怕經歷。當徹底無人提及的時候,噩夢才會被真正地遺忘。」
「不錯的手法,算是個善意的欺騙吧。不過——」羅飛話鋒一轉,「秦燕終究要出獄的,而她出獄後,必然要尋找自己的孩子。」
「是的。」楊興春「嘿」地冷笑了一聲,「所以我一直留在高嶺所,從不接受任何調動。因為我要親手保管當初的送養檔案,我在等著秦燕回來。」
「這一等就是十年。」
「是的,十年。」
「就為了殺了她嗎?」
「殺人並不是我的第一選擇——我又不是殺人狂。」楊興春抱怨地看著羅飛,似乎責怪對方誤解了自己。
「那你說說吧,第一選擇是什麼?」
「秦燕出獄之後,來派出所查找女兒的下落。我把她帶到了省城,因為檔案裏的那個楠楠是被省城的一對夫婦所收養。秦燕去了那戶人家,和一家三口見了面。我本希望她認不出自己的女兒,畢竟十年過去了,當初四歲的小姑娘已經成長為中學生。可惜事與願違,秦燕隻和對方見了一面,就開始懷疑我弄錯了,說這個女孩肯定不是自己的骨肉。我反駁她,問她為什麼,她也說不清楚,就說感覺不對。呵,這事就是這麼奇怪,也許真是母女連心,會有心靈感應之類的也說不定。總之秦燕堅持要查當年的檔案材料,她甚至問我,當初是不是同時有兩個小孩,我們給弄混了?既然這樣,那我就沒別的辦法了。要知道,李夢楠當時已經以囡囡的身份生活了十年,她已經徹底擺脫了過去的生活,我不可能再讓秦燕來打攪她。」
「所以你殺了她,還割掉了她的雙手和頭顱。」
楊興春深吸了一口香菸,道:「都是無奈之舉,我不能讓警方查出屍體的身份。」
「那你的目的也算達到了,六年前的那起無頭女屍案,省城警方至今都沒查明屍源。」羅飛略一停頓,又道,「不過省城那邊保留著死者的DNA檢材,隻要和李夢楠的檢材做個比對,無頭女屍的身份就會真相大白了。」
「你們已經采了李夢楠的檢材?」
「是的,比對結果明後天就可以出來了吧。」
「你們和她怎麼說的?」楊興春舔了舔嘴唇,顯出些許緊張的情緒。
「就是說我們正在幫她尋找親生父母的下落,需要採集她的DNA檢材進行確認。」
「其他的都沒說?」
「沒有。案件還處於偵破階段,涉案內容現在都屬於機密——這個你應該懂的。」
「對,我懂。」楊興春鬆了口氣。
「但隻要是事實——」羅飛又用提醒的口吻說道,「就終有被揭穿的那一天。」
楊興春盯著羅飛看了一會兒,忽然意味深長地說道:「如果這案子永遠無法偵結呢?」
羅飛很乾脆地回復道:「不可能。」
楊興春「嘿」地一笑:「你倒是挺自信呢。不過你也確實有自信的資本。說實話吧,那天你約我吃飯,向我打探劉寧寧的身世,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我沒想到的是,你居然來得這麼快。看來我的應對手段在你面前完全沒有效果啊。」
「應對手段……你指的是盜走了福利院裡楠楠的檔案?」
「是啊。因為劉寧寧的身世是假的嘛,根本經不起推敲。你肯定會懷疑福利院裡的檔案出了問題,返回檢查是大概率事件。如果你看到當年有兩個女孩同時被送到福利院,一個小名叫楠楠,一個小名叫囡囡,而且手續都是我辦的,你會怎麼想?所以我連夜趕到福利院,把楠楠的那份檔案拿走了。」楊興春擡手彈了彈菸灰,又反問道,「不過我做得應該很乾淨啊,你是怎麼發現的呢?」
羅飛便把自己如何發現檔案缺失,隨後又通過模擬畫像鎖定檔案內容的經過講述了一遍。楊興春聽完非常驚訝:「你隻是無意中看了一眼,就能憑記憶把檔案上的照片描繪出來?」
「是的。」
楊興春嘆服道:「那我輸給你還真是不冤。」
羅飛淡淡一笑,接著說道:「後來我又求助催眠師,激活了老院長的回憶。我們知道檔案丟失的那個孩子叫楠楠,當年是和劉寧寧一塊被送到福利院的。當時楠楠的父親已經死了,母親則在監獄裡服刑。後來楠楠被一對夫婦領養,遷到了省城居住。了解到這些情況,我立刻聯想到省城的那起無頭女屍案。多年來,省城警方一直在排查女屍的身份,但是在失蹤人口中卻找不到特徵相仿的女性。我就猜想:如果那具屍體屬於一個剛剛刑滿釋放的獨身女人呢?這樣的人即便失蹤了也沒人關心吧?這個猜想能解釋兇手為什麼要殘害死者的屍體。很顯然他的目的就是要掩飾死者的身份。因為服刑者都會留下指紋檔案,所以不光要割掉頭顱,連雙手也要割掉。」
楊興春點頭評論:「合理。」
羅飛繼續說道:「接下來的調查就很順利了。我們查到楠楠的大名叫李夢楠,她的母親叫秦燕,六年前刑滿出獄,隨後便沒了音訊。而她出獄的時間正好和省城女屍案時間點相吻合。更有意思的是,李夢楠的父親叫作李軍,這個人十六年前因為盜竊被警方擊斃,而擊斃他的人居然是你——楊興春。」
「所有的線索都在指向我啊。」楊興春咧著嘴,做出一個無奈的表情,「就算是傻瓜,也能想到是我調換了囡囡和楠楠的身份,而我為了掩蓋這個秘密,還先後殺死了李軍和秦燕夫婦。」
「確實很容易想到。當時隻是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現在知道了吧?」
羅飛點頭:「都是為了那個女孩,你想改變她的人生軌跡。」
能得到對手的理解,楊興春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進一步解釋道:「可憐的女孩,她投錯了胎。對於人生來說,這簡直就是最大的不幸。是我給她創造了重生的機會,我會用盡一切來守護她的新生。」說完之後,他把即將燃盡的香菸湊到嘴邊嘬吸。
羅飛等對方把這支煙抽完,又問道:「那高永祥呢?也是你殺的嗎?」之前的事都是陳年積案,高永祥之死才是羅飛目前真正關心的事情。
楊興春毫不掩飾地反問:「你覺得還能有誰?」
羅飛追問:「為什麼?」
楊興春把菸頭往空碗裡一扔,冷笑道:「因為他威脅到了女孩的新生。」
「詳細說說。」
「細說的話——」楊興春沉吟道,「那得從六年前開始講了。為什麼是這個時間點呢?因為六年前我和那個女孩重新取得了聯繫。」
「哦?」這話讓羅飛有些意外,「難道你們之前沒有聯繫過?」
「沒有。從我把她送到福利院開始,就沒有。」楊興春頓了頓,解釋說,「因為她已經不是楠楠了,是囡囡。我不想讓屬於楠楠的任何往事幹擾到她的新生。而我自己,也屬於往事的一部分。」
羅飛理解了,又進一步問道:「那六年前的改變,是因為秦燕引起的嗎?」
楊興春道:「是的。我殺了秦燕之後,一度非常擔心。萬一省城警方查出了死者的身份,再順藤摸瓜地查下去,沒準會挖到那個孩子身上。而我對這種情況必須提前做個防備。於是我就找到了那個女孩,當時她已經有了一個全新的身份,叫劉寧寧。我問她你認識我嗎?她搖頭說不認識。畢竟十年過去了,四歲時的記憶早就不存在了吧。我又說我不是壞人。女孩回答說我知道。我說你怎麼知道的?我們以前都不認識。女孩說我一看到你就知道。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一閃一閃的,仿佛有一種很強的情緒藏在心裡,但是又表達不出來。」或許也是一種心靈感應吧。這話對方沒有直說,但羅飛已經聽出來了。
楊興春繼續說道:「在碰面之前我買了兩部手機,手機號碼都是新辦的,沒有登記實名。我把其中一部手機給了劉寧寧,另一部自己留著。我告訴女孩,我們之間就用這兩部手機聯絡,這是個秘密,不要告訴任何人。劉寧寧問那聯繫什麼呢。我說如果最近有陌生人找你,向你詢問一些奇怪的事情,你就打電話給我。過了大概有一周吧,女孩真的打電話過來了,要約我見面。當時我嚇了一跳,還以為是省城警方查過來了。見面之後才知道,她隻是在學校裏挨了老師的批評,想找我訴訴苦。那天我陪著她坐在操場的角落裡,聽她講了許多學習和生活中的瑣事。我一點都不覺得麻煩,心底裏甚至還有點高興。因為我明顯感覺到女孩對我的依賴和信任感,那種感情很明顯是十年前的某種延續。我確信她還是記得我的,隻是她自己不知道而已。
「後來女孩又給我打過幾次電話,我們像好朋友一樣見面,聊天。那種感覺很好,我甚至覺得自己真的有了一個女兒。但我也意識到,我不能過多介入對方的生活。因為我來自於女孩過去的世界,我們之間的感情過於親近,有可能會喚醒她塵封的記憶。於是我開始控制和對方見面的次數。我告訴她,隻有發生非常特殊的情況我才會去找她。後來女孩再打電話過來,我都會先問清楚什麼事,能不見就不見。女孩碰了幾次壁,慢慢也調整過來了,不會再因為一些小事來聯繫我。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安全。
「去年女孩考上了大學,我們之間的聯繫就更少了。孩子大了嘛,有了自己的生活,我也替她感到高興。聽說她還處了個男朋友,呵呵,姑娘家就是這樣,長大了就留不住啦。」
楊興春發出這樣的感慨,就像是一個父親在評論自己摯愛的女兒。
羅飛能理解對方的情感,但他確實有些不耐煩了,便用催促的口吻問道:「高永祥之死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別急嘛,我正要說到。」楊興春不滿地瞥了對方一眼,表達出抗議的情緒,他又點起一根香菸,慢條斯理地吸了兩口,這才繼續講述,「那天下午,我突然接到了女孩的電話。而之前她已經有好幾個月沒和我聯繫了。那個電話我一接就覺得不對勁,因為聽不見對方說話,隻聽見哭泣的聲音。我忙問怎麼了?連問了好幾聲,女孩終於開口了,她隻是在重複三個字:我害怕。問她為什麼害怕,她又不說話了,繼續哭。這時電話裏又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那人問道:『你是劉寧寧的監護人嗎?』我回答說:『是。』那人就說:『劉寧寧這邊出了點狀況,你最好過來一下。』然後他給了我一個地址,在龍州大學的家屬樓。我不敢怠慢,立刻趕了過去。
「到了地方一看,屋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女孩,還有一個男人就是高永祥了。我先問女孩怎麼了,女孩卻搖頭說什麼都不記得,就是覺得害怕。我又轉過來問高永祥,沒想到高永祥卻要核實我的身份。我說自己是女孩的好朋友,然後又出示了警官證,高永祥這才把事情的經過講給我聽。
「原來這人是龍州大學校醫院的心理治療師。幾天前,劉寧寧前往校醫院求助,經過初步診療,高永祥判斷出女孩患有幽閉恐懼症。於是他在這套房子設置了一個密室,想用所謂的暴露療法對劉寧寧展開診治。沒想到在治療過程中,女孩呈現出強烈的情緒反應,反應的烈度要遠遠超乎高永祥的預料。高永祥相信女孩的病根應該和幼年時的經歷有關,他希望能得到家長的協助,就叫劉寧寧給父母打個電話,於是女孩就撥通了我的手機。高永祥本來以為我是劉寧寧的父親呢,但我進門之後的表現又不像,所以他還特意對我的身份進行了核實。
「我一聽就有些急了,原來這傢夥是想挖女孩的病根子!這怎麼行呢?我先沉住氣,又帶著針對性詢問了一些細節。我了解到高永祥之前曾把劉寧寧關在密室裏,女孩在極度驚恐的情況下說出了『黑娃』這個詞,隨後就暈倒了。甦醒之後,她已經忘記了治療的過程,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來到這間屋子的。
「很顯然,女孩在密室裏已經想起了曾經的往事。後來高永祥叫她給父母打電話,她為什麼打給我?因為她的潛意識知道,隻有我才能把她救出絕境。不過在極端恐懼的情況下,女孩的自我保護機制也再次啟動,使得她在清醒後又忘記了治療的過程。
「我鬆了口氣,這事如果到此結束,女孩的生活並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可我沒想到,高永祥卻成了一個大麻煩。他堅持要找劉寧寧的父母了解情況,還要繼續對女孩展開治療。我嘗試著勸阻了幾句,但發現行不通。那老頭拗得很,好像那事他非管不可。這我就沒辦法了。事關女孩的人生,不容有任何差錯,隻有決絕了斷。」
決絕了斷,這四個字聽起來簡單,背後卻是一條人命的消逝。羅飛默嘆一聲:「就因為這個,你殺了他?」之前楊興春殺李軍,殺秦燕,雖然也是犯罪,但受害者亦存在無法推脫的過錯。相比之下,高永祥的死就純屬無辜了。
「是的。我別無選擇,說起來那傢夥確實有點冤——」楊興春抽了一口香菸說道,「不過我也做了補償。」
「什麼補償?」
「我全部的積蓄,一共是六十三萬,已經轉到了高永祥的帳戶上。他的家人會享受到這筆遺產。」
六十三萬。從經濟補償的角度來說,這個數目是足夠了。但經濟補償並不能免去行兇者的罪責,所以羅飛仍然要繼續深挖。他開始詢問一些細節:「你是怎麼殺的他?」
「勒死的,用客廳裏的電話線。」楊興春的神態淡定自若。
羅飛皺起眉頭:「當著那個女孩的面?」
「你覺得我太過分了?」楊興春「嘿」地乾笑了一聲,「其實我還做了更過分的事。」
「你指的是……」
「我從屋裡找了把鋸子,把屍體的頭顱和雙手鋸了下來。這件事也是當著劉寧寧的面做的,她都快被嚇暈了。」
羅飛極為不解:「為什麼?」
「我就是要讓她害怕。」楊興春轉動著手中的香菸,意味深長地看著羅飛,「你忘了嗎?她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如果經歷過極端恐懼的事情,她就會選擇性地遺忘。」
原來如此!楊興春要用恐懼抹去女孩存有的現場記憶。
楊興春又繼續說道:「後來我又把劉寧寧趕到密室裏,還把門反鎖。這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她會經歷一段痛苦的過程,但等她醒來之後,就什麼都不記得了,這不是最好的結果嗎?」
羅飛沒有心情和對方探討結果的好壞。在這起案子裡,有太多過於複雜的因素糾纏在一起,使得倫理和情感早已無從分辨。羅飛覺得自己應該集中注意力,繼續關注那些切實與案件有關聯的細節。
於是羅飛問道:「你說鋸子是在屋裡找到的?」據此前死者家屬反映,案發現場應該沒有鋸子之類的工具。
「是啊。就在那個被改造成密室的小屋裡。窗戶下面有個工具包,裡面有不光有鋸子,還有錘子釘子之類的工具。」
「嗯。」羅飛明白了。這些工具應該是高永祥在封閉陽台門窗的時候臨時用到的,所以他的家人並不知情。因為警方在現場勘查時也沒有看到什麼工具包,所以下一個問題又來了:「那個工具包是被你帶走了嗎?」
「對。」楊興春答覆道,「我把高永祥的頭顱和雙手裝在那個包裏,一塊給帶走了。」
「那個包現在在哪兒?」
「被我扔到長江裏了。」楊興春的嘴角微微上挑,帶著一絲自鳴得意的笑意,「對了,我還往包裏塞滿了水泥塊,肯定是浮不起來的。」
羅飛皺起眉頭。龍州市毗鄰江邊,經流的長江段水面既寬,水流又急,要想從中打撈一個小小的工具包,難比登天。
楊興春看出了羅飛所想:「你擔心找不到物證?沒關係,我給你留著呢。」說完他便起身,向著臥室方向走去,再出來的時候,他手中多了一樣東西——那正是一柄家用的手鋸。
楊興春坐回自己的位置,他把那柄手鋸放在桌上,沖羅飛一努嘴道:「看,這就是我使用的分屍工具。上面不僅有我的指紋,更沾了高永祥的血跡,證據無比充分。」
果然,手鋸上血跡斑斑,無聲地描繪著案發現場那可怕的一幕。
「可是……」羅飛納悶了,「你為什麼要留著這把鋸子?」他已經把裝著頭顱和雙手的工具包扔掉了,卻把鋸子留了下來,這是生怕警方找不到證據嗎?
楊興春居然真的給出這樣的回答:「我怕你們沒有證據啊。」
「啊?」哪有這樣的罪犯,主動替警方操心證據的事情?
楊興春還真的操心,他反問羅飛:「我問你,當你走進這個屋子的時候,關於我的種種罪行,你有什麼證據嗎?」
羅飛默然無語。
之前隻是查出了劉寧寧的真實身份,進一步推測出楊興春就是一系列案件的幕後真兇,不過實打實的證據還確實沒有。也正因為如此,羅飛才沒有直接拘捕楊興春,而是首先到對方家中拜訪,試圖通過面對面的交鋒來尋找些許破綻。誰知道坐下來沒聊幾句,楊興春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樣把整個犯罪過程和盤托出,現在連最關鍵的證據都親手奉上了。他到底想幹什麼?
楊興春盯著羅飛看了一會兒,又問:「你覺得我最害怕的是什麼?身敗名裂?押上刑場?」
這個問題不難回答。「不,你害怕的不是這些。你最害怕的,是那個女孩會知道自己的身世。」羅飛一邊說一邊眯起眼睛,繼續揣摩對方的用意。
「沒錯。所以我不能讓你查案。因為查案的過程必然會牽連到那個女孩。你身邊有個很厲害的催眠師,你如果把背景素材提供給他,他能把女孩塵封的記憶全部喚醒。這是我最擔心的事情。」楊興春注視著羅飛的雙眼,「所以我寧可把一切都告訴你,隻求你別去打攪那個可憐的女孩。」
羅飛感覺到對方乞求的語氣,但他隻能無奈搖頭:「你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即便偵破過程不去打攪那個女孩,最後結案和庭審的時候,她還是要作為證人出現的。」
楊興春陷入長久的沉默。香菸夾在他兩指之間,慢慢地燃燒著,懸起長長的灰燼。當灰燼墜落之後,楊興春忽地一笑,對羅飛幽幽說道:「如果永遠無法結案呢?」
「這怎麼可能?」羅飛的目光看向桌上的那把鋸子,口供物證俱在,潛在的人證也有,怎麼可能結不了案?
楊興春卻把手伸向了桌子的另一端。那裡放著一個黑色的手包,他把那個手包抓了過來。他的右手探向包內,同時說道:「羅隊,你似乎忽略了一件事情呢。」
「什麼?」羅飛莫名有了種不祥的預感。
「既然我已經知道你遲早會找上門來,而且以逸待勞地等著你。我怎麼可能沒有任何準備呢?」當他的手從黑包裏抽回的時候,手中已赫然多了一柄沉甸甸的手槍。
羅飛大吃一驚,他迅捷起身,向著楊興春撲過去。但他的動作再快,也無法快過子彈。
「砰!」槍聲響起。羅飛眼前一黑,他覺得像是被鐵錘重擊了一下,整個人向側後方摔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