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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她不是勇敢者,她是膽小鬼

2024-10-01 15:42:58 作者: 枝玖

  在陳喃那本書發布的幾個月後,臨近新的一年。

  她的書很意外地走紅。

  那本書後台的收藏在急速上漲,她微博的粉絲更是漲得瘋狂。

  本章節來源於𝑏𝑎𝑛𝑥𝑖𝑎𝑏𝑎.𝑐𝑜𝑚

  陳喃下班後回來打開手機。

  看著自己已經「99+」的私信點讚和評論,她傻眼了。

  意識到這一切不對勁的許夢夢,連夜打了她電話:「陳喃陳喃,火了火了,你要火了!剛剛有個電視台和我說要採訪你!」

  許夢夢發過來一段視頻,是某博主的講解,提及她這本小說,和其他書上的男主。

  全是L姓開頭的。

  大概是這本be的故事,那麼簡單又平凡,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

  也有人開始淡淡敘述自己的暗戀故事。

  「我幫你接下來了啊,這可是宣傳書的好機會,不能錯過,我把你電話給人家了,等著人家來找你啊。」

  許夢夢激動地幫她安排一系列的事情。

  陳喃本人都沒有她那麼亢奮。

  陳喃沒拒絕,就隨著許夢夢的安排去了。

  等她真意識到自己這本小說火的時候,是她的朋友圈,被自己那本書刷屏了……

  陳喃不自覺地咽了口口水,她覺得自己這個馬甲,一定得藏得漂亮。

  不過沒過幾天,就被打臉了。

  有人開始挖掘這本書背後的原型故事,一時更是熱度大漲。就連宋詞嶼都來問她這本書,和她是不是有關係。

  林沉茜就更不用說了,她一直都知道陳喃的馬甲。

  看她寫那麼真情實感的小說,這個木魚了二十幾年的腦袋,終於意識到了其中的不對勁。

  她是第一個,猜出路栩原型是誰的人。

  但不是唯一的一個。

  次日一大早,陳喃和電視台的記者聯繫上,出門赴約。

  下公交車,在電視台工作門口,陳喃打了個電話:「林小姐,我在你們電視台門口。」

  電話那頭窸窸窣窣說了幾聲,很快就跑下來接她。

  迎面朝著陳喃走過來的,是個穿著員工服,化著精緻妝容,很乾練的女人。

  「陳氧,陳小姐是嗎?」對方走過來,不確定地問了聲。

  陳喃點點頭,應了聲:「是我。」

  「你好你好,我是在微信上和你聯繫的林蕾,沒想到你這麼年輕,你好漂亮啊。」林蕾笑了笑,指路帶她進電視台,「這邊請。」

  她被誇得不好意思,輕輕搖了搖頭,跟在林蕾身邊。

  林蕾一邊帶路,一邊聊著:「我是看了您的那本小說,非常觸動我,所以和我領導申請了這個採訪。我們等會兒可以先聊一下,具體採訪的事情不著急。」

  她從前台端了兩杯咖啡過來放在桌上:「這咖啡不錯,您嘗嘗。」

  陳喃道了聲謝,象徵性地抿著喝了幾口。

  「我等會兒還有工作,我們直接進入正題聊吧。」見林蕾還想要寒暄幾句,她禮貌地提醒了聲,表示自己時間不多。

  林蕾聽懂她的話外之意,下一秒就擺正了身子,專業起來:「好的,那……我想具體的情況,夢夢和我們交涉過,應該也都告訴您了。我們這場採訪,分兩次,第二次的採訪內容要看第一次的播放量情況以及網友的反饋,您這邊有問題嗎?」

  「我需要工作,時間上可能有些緊迫,而且因為我工作的原因,我需要保護好隱私,不能露臉,這點可以嗎?」

  其實也不是她工作的原因,只是這些採訪知名度還是挺高的,一旦暴露身份,她擔心以後事情會變複雜。

  對此,林蕾全部接受:「時間我們可以慢慢調,我們這自然是以您有時間為主的。另外陳小姐不想露臉,這樣的情況我們採訪中遇到過很多,您可以佩戴口罩墨鏡等,我們也會為你的臉打上馬賽克,這一點您不用擔心。」

  「那行,接下來有什麼安排,你微信找我就行。」顧慮都被解決,陳喃滿意地笑了笑。

  兩人今天只是簡單地聊一聊。

  「我們之前還有些採訪安排,所以陳小姐我們的時間可能就先定在周三……」林蕾的話還沒說完,陳喃包里的手機鈴聲響起打斷了兩人的對話。

  前奏漾起——「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陳喃看了一眼來電內容,是許夢夢的電話,她沒有接,掛斷了電話後給許夢夢發了個微信。

  「不接電話嗎?」林蕾問。

  「是我編輯的電話,應該是問我有沒有過來找你的事。我發微信和她說了,不礙事。」

  「哦,這樣啊。沒想到陳小姐也喜歡聽周董的歌。」林蕾輕輕點了下頭,手指著她的手機,「剛才我要是沒聽錯的話,那首歌應該是周杰倫的《晴天》,對吧?」

  聽到這首歌的名字,陳喃的目光停頓了幾秒,過了會兒才回答:「是。」

  「那麼巧啊,我也很喜歡這首歌。」林蕾像是遇到了知音,不斷地說,「我男朋友以前是用這首歌和我告白的,所以我特別喜歡。陳小姐喜歡這首歌,不知道其中是不是也有什麼原因?」

  聞言,陳喃心底一苦,面上不動聲色地搖了搖頭否認:「沒有。就是覺得挺好聽的。」

  她淡淡回復,腦海里卻無數次播放著那年軍訓,那個唱著《晴天》這首歌的少年。

  因為一個人,喜歡上一首歌。

  的確是有人這樣的。

  「那的確是,我很喜歡這首歌。」林蕾看著眼前的陳喃,目光落在她白皙脖頸間掛著的項鍊上,「陳小姐你的項鍊很漂亮啊。」

  數字7。

  項鍊上沒有其他多餘的裝飾,簡約風。

  掛在她的脖子上,很襯氣色。

  陳喃上手捏了捏項鍊上的掛墜,表情有些不自然。

  兩人過後沒聊幾句,陳喃工作上有安排,林蕾送她到樓下,兩人告別。

  林蕾看著慢慢走遠纖細的背影,躊躇了會兒,最後還是小跑過去喊住她:「陳小姐。」

  陳喃停下腳步回過頭:「怎麼了嗎?三周後過來採訪,我記住了。」

  「不是這件事。」林蕾搖著頭,問陳喃的是另一件事,「我看你的那本暗戀文很有感觸,我第一次看這樣暗戀有始無終的小說,其實一開始就想問你了,你在結局的末尾寫到,謹以此文送給你的少年,說這是最接近你的暗戀故事。」

  「我有個朋友,和你描述的暗戀很像很像,不過……他是個男生。」林蕾試探性地看著她,像是想從她的臉上看出些什麼,但沒有。

  她只從陳喃的臉上看到了不解,意識到自己說的這話不對勁,她才連忙找補:「我就是想問問,這本書還會有後續嗎?比如最後,路栩還是喜歡上了她,或者長大後兩人產生交集,重新認識?」

  面對林蕾奇怪的發問,陳喃低下頭苦笑了一聲。

  沿路吹來一陣冷風。

  她說:「不是所有人的暗戀故事都是有始有終的。」

  有很多人的暗戀,有一刻突然就斷了,就再也沒有繼續過。

  她的答非所問,就是答案。

  和林蕾分開後,陳喃就去上班了。

  在辦公室里,她偶爾還能聽到有同事在紛紛議論自己那本書。

  「你看我就說嘛,小說里才會有喜歡個八九年的。」

  她光聽著不發表意見。

  如果真的是小說就好了,她能喜歡得勇敢點,放棄時也灑脫些,就像是寫完一本書,和書里的人告別,然後徹底釋懷。

  陳喃想,要是真的那樣就好了。

  她只充當賦予小說人物感情的那個人,不要去當經歷過的本人。

  或許她能和書里的路栩告別。

  卻始終沒有勇氣,和現實中的他,說聲再見。

  採訪的時間是在一個月後的某天,她剛好有時間,在手機上和林蕾約好具體事宜。

  穿著簡約,化著淡妝就過來了。

  應之前的要求,她戴了一個白色口罩,遮住大半張臉。

  一切機器就位,錄製開始。

  林蕾拿好話筒,清了清嗓:「歡迎大家來到我們節目的現場直播,我是主持人林蕾。在今天的節目上,我們很榮幸邀請到了最近爆火的作者,陳喃陳小姐。陳小姐你好。」

  「你們好。」陳喃深吸了口氣,周圍閃光燈無數,觀眾席坐滿了人。她進入狀態,點頭禮貌回應著。

  在這一個月里,她是真的因為一本暗戀文,變成了一夜爆火、身價上漲的老作家。

  微博粉絲暴漲,私信擠滿了各種不同的暗戀故事。

  林蕾低頭找著稿子上的問題官方地問她:「陳小姐,我們都知道你寫文已經有很多年了,但是廣大的讀者都發現似乎你的所有文章里,男主的姓氏全都是以L開的頭,並且在你最新創作的那本暗戀文里,很多讀者順著蛛絲馬跡,找到了原型的學校,不知道這,是否是真實的呢?」

  陳喃的這本書真正爆火起來,小半原因是因為博主的推書。

  更多原因是有人找到了原型的蘇市一中學校,和……疑似原型本人。

  甚至有不少自稱是校友的網友,跳出來扒帖,一時間熱度高漲,到現在都沒有退下來。

  【蘇市一中畢業的,覺得這個男主描述好熟悉啊。】

  【這不是1×屆×××嗎?】

  【咱們一中優秀男生一大堆,每年年級第一進來的,大多數不都是理科文科狀元出去的,這範圍可大了。】

  ……

  起初陳喃這本書,就是被林蕾看出了商機,本來只是想簡單做個採訪。

  沒想到一拖再拖,這本書某一個晚上被扒出原型大致,火了個徹底。

  此時此刻,她們採訪聊著的話題,只關乎一個,那就是:暗戀原型。

  其實陳喃並不是很願意提起這事,被人扒出原型也純屬意外。

  但如果再不站出來說清楚,這原型風波就要越吹越大了。

  林蕾拋出的這個問題,也是所有人最關注的。

  其實陳喃自己都沒有想到,寫了那麼多的小說都是無人問津,真的會有一年自己筆下的暗戀故事大火。

  不知道那個被不少讀者嘴邊詢問的原型人物,是否也會讀到這篇文章,發現有個女孩,記下他青春里所有的喜怒哀樂,和他的背影。

  那個無數次出現在她記憶里和夢裡的背影。

  她想,自己或許未來會忘記他的樣子,但一定不會忘記他的背影。

  只是林蕾這個問題太直接了,她抿了抿唇,無法回答。

  晃晃一過快要十年,時間走得太快了,連她也早記不清自己是怎麼喜歡上路栩的了。

  年少時啊,少女的心動本就是那麼沒由來。

  某一天的開學典禮看見他,台上的少年在發光,熠熠生輝的耀眼,以至於那天起,她再也沒有見過比他更加耀眼的光。

  沒有人會不愛光亮,會不喜歡光下的人。

  林蕾見陳喃走神,小聲提醒著她:「陳小姐,路栩真的有原型嗎?」

  陳喃聽著林蕾的問題,腦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現出一個模糊的背影,那個背影清瘦乾淨,邁著大步走得太快,跟在背後的女孩子磕磕絆絆,卻根本跟不上他。

  她沒有回答林蕾的問題,只道:「在青春里,大家都暗戀過一個很優秀的男孩子吧,所以嘛,像路栩那樣的男生,倘若真實存在在生活里,很難有人不喜歡吧。」

  她笑得有些苦澀。

  那一整本暗戀文的男主角。

  路栩這個名字,代表了太多太多。

  「他……會替你解圍,不會跟著一些惡劣的男生笑你,他很優秀人很有禮貌,愛打籃球少年氣。

  「會主動給老人讓位,會給不認識的陌生同學講題,會買老奶奶的花,也會頹廢會迷茫,但他永遠都會找到那條屬於自己對的路。

  「會幫被堵在小巷子裡的我,待人總是那麼溫和……那麼好,好到無可挑剔。」

  說起他,陳喃的嘴角總是會不自主地揚起,她眼睛亮晶晶的,是藏無可藏的喜歡。

  她想著自己在文中描述的那些細節,這一刻突然恍然大悟,那個少年之所以能那麼念念不忘,是不是就是因為,她早就遇到了那個在現實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路栩。

  在那段最年少的青春里,她遇到了一個很好很好的人。

  所以往後的那些餘生,都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麼好的人了。

  「那樣的男生,的確很讓人心動。」林蕾被她的情緒帶了進去,下意識回答著她的話。

  「高中那會兒,我是個很平凡又膽怯的女生,我夏天臉上會被熱出紅血絲,冬天手上會長凍瘡。有的時候皮膚不好,會長很多痘痘。

  「軍訓那會兒總被同班的男生笑,他會為我解圍,會路過我身邊說『我覺得挺好看的』,他也會在小巷子口,沒猶豫地砸過籃球,救下那時快哭出來的我。

  」用他生活里的不開心,那些他的傷疤,來安慰我一個陌生人。」

  「他說,希望我能勇敢點。」陳喃說著聲音嘶啞下來,有些哽咽,「那樣的他,誰能不心動呢?」

  而她,也真的做到了不同意義上的勇敢。

  勇敢地喜歡了他那麼多年,勇敢到……筆下的男主都是他的影子,勇敢到能為他,寫一本書出來。

  那個時候,她會偷偷去看他的籃球賽,看著籃球場上的少年,投進最後一個絕殺球,獲得全場的歡呼,贏得比賽的熱血。

  可她總是那個,不敢衝上去送他一瓶水的膽小鬼。

  但即便那樣,那個籃球場上追風的少年,早就無聲無息地成為她余光中唯一的身影了。

  「我會因為和他撞到同一節體育課就竊喜一天,是在那個時候學校穿著清一色的校服,我卻能第一眼在人群中認出他,往後很多年裡,看見和他相似的背影,都會忍不住地多看幾眼。」

  和他在校園裡擦肩而過,裝作面無表情,其實內心緊繃著,緊張得要命。

  那些巧合或是刻意的偶遇,在那之前,她就捯飭了自己亂糟糟的頭髮好久了。

  「你懂那種感覺嗎?」她話語一頓,一隻手覆上掛在脖頸邊的項鍊,望向林蕾的眼底已經有了淚光,「你和他偶爾目光間的對視,總會讓你產生,他是不是認識我的錯覺。」

  「可是沒有,我還是那個只能躲在角落裡,看著他和喜歡的女孩子打鬧的人。」

  暗戀的人啊,像是角落的偷窺者。

  這份感情,總讓人受盡委屈,讓人胡思亂想,因為一個無關痛癢的對視,心底上演一場大戲。

  看他身邊來來往往出現的人,勇敢不顧一切,大膽告白的,也有像她這樣,偷偷看他的。

  「那……」林蕾迎上陳喃悲傷的目光,她心上被狠狠一震,那是個沒有辦法解釋的目光。

  帶著眷戀的愛意,卻那麼破碎。

  「那你有聽他的,勇敢一點嗎?」

  陳喃苦笑一聲搖著頭,她眼底閃爍,聲音已經沙啞:「沒有。很可悲不是嗎?我們大家喜歡一個人,第一反應竟然都是自卑。」

  聽到他說的勇敢,她不是沒有動搖過。

  這是她自己真的不知道,那個沒有意義,知道他喜歡的人是誰,那樣的一個故事。

  到底有沒有去打擾的必要。

  沒人會不希望自己勇敢點的。

  可是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勇敢者,也應允了膽小鬼的存在。

  應允了敏感膽怯的膽小鬼。

  演繹著一份專屬膽小鬼的暗戀。

  愛情屬於勇敢者。

  她不是。

  採訪結束後,陳喃在後台看見林蕾欲言又止的表情,陳喃嘆了口氣朝她微微點頭示意,沒等林蕾走過來說什麼,她就先一步離開了。

  其實再提起路栩,她的心裡不算好受。

  回憶是個很不公平的事情,她在他的故事裡微不足道,他卻在她的故事裡,成為最濃厚的一筆,就算提起他,不說他的名字,想起他的臉。

  陳喃都覺得,自己能哭出來。

  她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鬼使神差地走到蘇市一中的門口。

  一中早就翻修過了,校門外白色的牆壁,屋檐上烏黑的瓦片,嶄新又帶著故事。

  她路過門口,靠著黑色的圍欄瞥見在學校籃球場裡,肆意飛揚的男生們。

  迎著光,少年氣,熱血沸騰。

  每一年,其實都會有像他一樣的男生。

  籃球場上肆意飛揚,無論是炎熱的夏天,還是酷冷的冬天,都無法阻礙他們打球的熱愛。

  可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也許世界上總有人的眉眼,背影身形相似。

  但沒有人會是路栩了。

  陳喃不知道為什麼,倏地停住了步伐。

  她坐在馬路邊的木質長椅上。

  就這麼過了十幾分鐘,看著球場裡的男生們,打完了一場球賽。也有女生衝上去遞水,周圍一片起鬨聲,充斥在整個球場內。

  她見狀,眉眼彎彎跟著一起笑起來。

  在她眼裡,那不是一場普通的球賽。

  是青春。

  是已經逝去的青春。

  遠方傳來陣陣風,陳喃站起身來,腿有些麻了。

  沿路走在過去十幾年都要經過的路上,也是一種懷舊吧。

  她路過了五六年前的那個籃球場,目光所至,已經見不到了。

  那個球場早荒廢了,聽趙蘭說,後來改成了一個健身公園,給附近的老年人使用。

  面前的一寸一土,早就不是當年了。

  不遠處就是她生活了很多年的那個小巷口,她目光一頓,那些不好的記憶湧上心頭,也失去了當初那樣的應激。

  後來高副那幫人怎麼樣了,陳喃都一無所知。

  考上大學後,她和趙蘭就搬家了,再也沒有回來過這裡。

  這還是她這麼多年第一次過來。

  好像,她把所有的回憶都留在這個小鎮了。

  只有他,跟著陳喃的記憶,去了未來。

  很快,陳喃那一段採訪的話就被播到了網上。

  或許是暗戀,總是那麼心酸又總能引起共鳴。不少人因為她的那份暗戀掉眼淚,為她心酸。

  她的採訪分為兩段,最先播出的一期節目,並沒有她提及的原型回復。

  在電視上播放著畫面的女人,穿著一身淺白色的長裙,眉眼柔和,她說的話像是在講述一場故事。

  可如果有人仔細看她的眼睛,不難發現她眼尾的淚花,和無聲的哽咽。

  你還是那個你,存在在我的故事裡,讓我一提起,總是忍不住地想掉眼淚。

  青春里,最重要的男孩。

  出名後,對陳喃來說,是好事也是壞事。

  一本書火了,有好評就也會有惡評。

  這大概也是見怪不怪的事了,有人懷疑陳喃的那本小說是抄襲,也有人說她的書是在賣原型博熱度。

  她的微博私信,小說評論區下,也開始出現很多難聽的話。

  其實也正常,並不是每個人都是膽小鬼的。

  也有很多人,無法理解她的這種行為。

  這場大型的自我感動,的確可悲。

  這幾天裡許夢夢和林沉茜都擔心她,兩人嚷嚷著要來陪她一陣子,全被陳喃給一口拒絕了。

  「我沒事,放心吧。」她和兩人打著視頻電話,視頻那頭的她,好像才短短几天,又消瘦了不少。

  林沉茜這個平日裡不細心的人都看出來了,她蹙了蹙眉:「怎麼回事啊,你是不是沒好好吃飯啊,瘦了那麼多。」

  「這幾天沒什麼胃口。」她蒼白地扯著嘴笑了笑,其實網上那些言論,對她還是有些殺傷力的。

  加上這幾天她工作忙,陳喃一天下來都沒有什麼吃飯的胃口。

  從這本書寫完到現在,她只要一放空下來,就會做夢,夢到很多很多過去的回憶,然後失眠。

  對她來說,寫文真的是個很念舊的事情。

  過往隨著時間遺忘在角落的情感和記憶,會一擁而上。

  她從來沒有忘記過。

  只是時間太久了,她也有些模糊了

  說起路栩,在她印象里,還是當初少年的模樣。

  這些事情加在一起,她這幾天狀態的確不好。

  領導看她整天病懨懨的,給她開了三天的假。

  她接受了,覺得自己是時候要調整調整自己的情緒了。

  那幾天裡,陳喃沒出門誰也沒見,半夜的時候老能被林沉茜逮到她在社交軟體上刷視頻,就是不睡覺。

  幾個人見狀覺得也不是辦法,組了個微信群,取名叫:如何逗陳喃開心。

  一共就三個人。

  許夢夢,林沉茜,還有個宋詞嶼。

  他們幾個目標一致,天天給陳喃微信發冷笑話。

  陳喃心情倒是沒變化,在半夜刷著社交軟體視頻,每次都能被這三個人瘋狂轟炸。

  她:「……」

  也是真的被這幾個人氣笑。

  今晚也還是老樣子,她刷到一個視頻,屏幕上就跳出林沉茜的微信。

  林沉茜:【從前有個包子走在路上覺得餓了就把自己吃了。】

  陳喃:【……】

  過了幾秒,宋詞嶼發來消息:【從前有一個棉花糖去打了球打了很長時間,他說:「好累啊,我覺得我整個人都軟下來了。」】

  ……

  陳喃無奈扶額,她真不知道這幾個人到底是怎麼在網上搜到這麼無聊的冷笑話的。

  她沒再回復,纖長的手指划過下一個視頻。

  視頻的文案大概是:

  變漂亮了又如何,心裡最想贏的那場比賽已經過去很久了。

  她刷著視頻的動作突然頓住,指尖停留在屏幕上,久久緩不過神來。

  她總是在某個深夜,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路栩,有時會是因為一首歌,有時因為一個文案,那個人藏在過去里,成為她青春的獨家記憶。

  過去須臾青春爾爾,陳喃其實沒討厭那個高中膽怯的少女。

  勇敢還是膽怯,都是她當年的選擇。

  沒什麼好怨的。

  就是有些事情遲了很多年,她偏偏是在那個最狼狽的年紀遇上他的。

  是個不太湊巧的時機。

  如果他們再遇見,會不會是不一樣的結局。

  她搖了搖頭,想把腦海里那些奇怪的想法搖散。

  點開評論區,有一條熱門的評論格外引人注意。

  【有些人早就見完最後一面了。】她指尖一頓,呼吸倏然一窒。

  也許是的吧。

  在某一個不知名的長夜,她就和少年見了最後一面,告了一個無聲的離別。

  在她還誤以為,能再見面的時候。

  往後幾年,哪怕真的能和他巧合的碰上些。

  也都早不是那一年炙熱仲夏的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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